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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了仓库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仓库内人员的安全、货物的妥善保管以及作业流程的顺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员工及访客的进出权限,设定门禁系统,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2. 库存管理:明确库存的接收、存储、盘点和出库流程,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
3.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各类设备的操作指南,防止误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4.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泄漏、坍塌等紧急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疏散路线。
5. 培训与教育: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危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实行特殊管理,确保其安全存放。
作用和意义
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企业的运营具有深远影响: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规章制度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2. 提高作业效率:明确的操作流程可以避免混乱,提高仓库的运作效率。
3.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4. 维护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记录有助于提升企业信誉,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怎么制定
制定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需遵循以下步骤:
1. 现状分析:了解仓库现有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和作业流程,识别潜在风险。
2. 制定目标:明确规章制度要解决的问题,如降低事故率、提高作业效率等。
3. 规则设计:依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则,确保可行性。
4. 征求意见:让员工参与讨论,确保规章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度。
5. 实施与反馈:推行规章制度,收集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
6. 持续监控:定期评估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必要的更新和修订。
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 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第2篇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二)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共他单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好防火工作。
第3篇 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7、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8、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9、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10、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11、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第4篇 仓库罐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身体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货物装卸单》
第5篇 某柴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摩擦、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2、柴油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严禁在柴油仓库附近吸烟、玩打火机、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4、仓库要经常保持整洁,用过的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5、装卸时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6、仓库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7、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如灭火器、消防用砂等),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8、仓库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9、装卸时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10、要有通风设备,使其达不到爆炸浓度。巡查人员闻到较浓的柴油汽味时,要及时进行通风作业。
11、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灯及开关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12、要制度上墙。要有明显安全标识: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标识牌子。
13、柴油储藏量要满足柴油发电机应急发电的需要。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1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邯郸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安全。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5 .在施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人在施建筑物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在施建筑物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7篇 仓库罐桶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仓库和罐(桶)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仓库和罐(桶)区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对罐(桶)区的安全管理。
3.2 供应部、销售部、生技部和使用单位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入库、贮存、发货和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
3.3 生技部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部负责监督。
4工作程序
4.1 罐(桶)区
4.1.1 每天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保证罐(桶)区、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储罐、铁桶、设备、输送管道、阀门和安全消防设施等的正常。
4.1.2 操作人员要穿戴好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按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4.1.3 要对设施定期保养和维护,做到储罐、汽化器和输送管道、阀门的清洁和畅通。
4.1.4 加强设备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在入库、贮存、使用和装卸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4.1.5 罐区内要配备冲洗水源、洗眼器及一定数量的解救药品,配齐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4.1.6 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及可燃物质。
4.1.7 罐区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牌。
4.1.8 酸碱储罐应设置围堰,其地面及围堰应用耐酸碱水泥进行处理,储罐应设置雨水阀门及事故导液池。
4.1.9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防火堤设计规范的要求,储罐与防火堤的安全间距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1.1 0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可燃液体的储罐的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储罐应设置喷淋水,应经常检查喷淋水的水压及流量,在夏季高温季节应对储罐进行降温喷淋。
4.1.1 1应经常检查围堰和防火堤,不能有孔洞和缺损。
4.1.1 2罐(桶)区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救药品,配齐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4.1.1 3装卸时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按规定堆放。
4.1.1 4必须使用防爆叉车装卸铁桶。
4.1.1 5铁桶装卸、搬运时,一定要轻搬轻放,严禁野蛮吊装。不得冲击、抛掷或横到地上滚动。
4.1.1 6铁桶储存应防止阳光曝晒。
4.1.1 7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4.1.1 8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
4.2 仓库
4.2.1 库存物资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4.2.2 库存物资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
4.2.3 库区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通风。
4.2.4 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
4.2.5 仓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标志,对储存物资及安全设施定期检查。
4.2.6 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
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4.2.7 溶解乙炔气瓶,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6本制度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7相关文件
7.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祥化工厂现场管理制度
第8篇 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9篇 仓库罐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身体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
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 必须完好无损。
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
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
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 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
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 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
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
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
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 相关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物资收发登记台帐》《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单》
第10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第11篇 矿的物资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第12篇 药品试剂仓库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2、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
3、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4、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5、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
6、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7、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8、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损的应立即上报、处理。
9、库区内严禁烟火及携带火种。
10、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13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公司快速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一)、仓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一).收出货安全管理:依「收出货程序」规定作业。
(二).领料、发料安全管理:依「领料、发料程序」规定作业。经审核签章确认后,仓管凭以发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规定流程作业。
( 二)、储 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间距不小于0.3米,物料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第八条.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
(三)、人 员 出 入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 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四)装 卸 过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仓 库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
第三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
第四条.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标志。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应当由库管员,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第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第九条.灭火器保险销应每季度检查其灵活性,防止因锈蚀而卡死。
第十条.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道必须确保水源充足畅通,并备有消防水桶等;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第十七条.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仓库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每半年要对仓库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泡沫灭火器每年要换一次药。对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隐患。
(六)仓 库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
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经理及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等
(七)监 控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第二条.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第三条.如发现异常或盗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给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不得拖延时间、隐瞒事实或不报。
(八) 仓 库 奖 罚 规 定
第一条.对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绩的员工将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金:
第二条.对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或解除公司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第三条.员工在仓库内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
第四条.仓库内非紧急情况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罚30元
第五条.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或违规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 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动火、打架、盗窃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外,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仓库抽烟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对违反以上仓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处50元/次—100元/次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第八条.仓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屡次不服从安排指挥,有权清理该操作人员退出仓库,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仓库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以上按50元/次进行处罚。安全通道不得随意放置物料,违者按10~30元/次处罚,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九)仓 库 员 工 行 为 安 全 惩 罚
第一条.现场不良行为当班管理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在本负责区域发生的不良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直接承担责任,负责本区域的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条.对不按时上班、擅自离岗、脱岗、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如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窃、丢失、亏损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要承担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置。区域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行为具体惩罚如下:
第三条.对于外协商到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指外厂商进出货车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外协驻厂人员、外厂返工人员等等)进入本公司仓 库一律穿相应的反光背心,违者视情节严重性每次处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和作业,不可随便在仓库内任意走动穿行。违者按《外厂商入本公司的行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一)对仓库初等、中等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处罚规定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厂牌及(不按要求)穿厂服,罚5元/次,同月内二次10元/次,依此类推;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罚5元/次;
3.未经允许工作时间外出私会亲友(包括库管人员),罚50元/次;
4.个人工作场所不整洁、5s很乱;要求整改不听者,50元/次。
5.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仓库内逗留,罚20元/次;
6.当值时间擅自换岗、调班、替班,未酿成事故,罚50元/次;
7.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影响工作,罚50元/次;
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电柜、开关边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电柜、开关等不能正常使用状态,罚50元/次;
9.擅自离岗,脱岗、睡觉、下班后不锁(不关)本负责区的门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
10.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或信息传递不及时,引起不良后
果,罚50元/次
1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督导不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罚50元/次
12.没经授权或负责人批准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仓库者,罚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弄虚作假等。罚300元/次;
14.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坏工具,摔坏产品,浪费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规定程序处理者或因工作过错或个人行为过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致使仓库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罚300元/次;
15.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罚100元/次
16.不服从管理、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无理顶撞上司,阻止授权人员正常工作罚50元/次。严重阻止工作罚200元/次
17.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罚100元/次;
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仓库规定物品和设备,消防器材,罚50元/次
19.损坏公物,不爱护公司财产,罚100元/次,另外按物体的原价损失赔偿 ,行为恶劣的按物体的5倍或10倍赔赏。
20.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者 ,罚100元/次
21.不履行仓库及本身负责区域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罚50元/次
22.管理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职不妥善处理,推卸责任,导致不良影响,使工厂财产受损,罚300元/次;
23.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同一条轻微行为过失条例者,按轻微行为过失条款3倍处罚。严重行为者供应部开除。
(二)有重大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标准处罚规定
1.工作不负责任、搞情绪化,造成严重差错或恶劣影响罚300元/次;
2.故意包庇违纪、违法行为、窝藏赃物或作伪证者,罚500元/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按规范操作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造成损失金额大的,按物料的原价赔赏,并处罚500元/次。
4.因工作失职使公司仓库财产被盗、诈骗、经济损失较大者,罚500 元/次;并记大过一次
5.三个月内受两次行为过失处罚,按该条行为过失2倍处罚;代别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罚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应部给予开除
6.在仓库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立刻勒令退出仓库,并开除。在厂外殴打管理人员者,罚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除。
7.不服从管理,侮辱、漫骂、恐吓、威胁领导或同事,除罚1000
元外,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经员工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9.一年内员工若有三次轻微行为过失、二次行为中等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偷窃仓库财产,按以下标准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
(1)、偷窃仓库普通财产:200元以下价值者,按200元处罚;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价值者,按500元处罚;
(3)、500元以上价值者冻结个人全部工资,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解除公司劳动关系。
11.参加_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罚500元/次;
12.组织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罚500元/次;记过一次
13.以任何形式或与同事串通伪造仓库单据、文件及资料以谋取私人利益,罚1000元/次;
14.恶意造谣滋事,严重损害仓库声誉,罚500元/次;
15.私带凶器或盗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仓库,罚1000元/次
16.对多次违反仓库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者,罚300元/次;
17.对违规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处罚两次以上,屡教不改者,供应部给予开除、在仓库抽烟者开除
18.公司处罚被连带8次者记过一次,被连带15次者记大过一次,超过15次被连带者供应部给予开除。
第14篇 饭店宾馆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 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 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 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 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 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5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 附则
仓库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 内容
1. 职责
●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 入库
●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ⅰ 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ⅱ 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ⅲ 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ⅳ 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 成品入库
ⅰ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ⅱ 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 待处理品入库
ⅰ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 贮存
●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ⅰ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ⅱ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ⅲ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ⅳ 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ⅴ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 发放
●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配料单》和《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配料单》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配料单》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
● 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库管员每天备料、发料时在《配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 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出库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 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ⅰ 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ⅱ 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ⅲ 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ⅳ 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ⅴ 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5. 仓库内部管理
● 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一个月(含)的原料前应报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 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 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 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 成品库另划待处理品区,存放退货并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 原料库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查料、备料工作,严格按领料制度发放原料。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填报采购申请计划,保证生产需要。
● 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 凡打开包装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应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 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 安全事项
ⅰ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ⅱ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6. 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 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8.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第16篇 溶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公司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生产原料及化学试剂、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在仓库中安全存贮,保证生产的正常供应及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及人身的安全。
2范围及职责:
2.1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2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3严格危险化学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5经常巡视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消除事故隐患。
2.6对寄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2.7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细则:
3.1存放管理
3.1.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3.1.2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1.3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3.1.4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1.5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3.1.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3.1.7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1.8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1.9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3.1.10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1.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3.1.12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3.1.1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2进出库管理
3.2.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3.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凭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2.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3消防安全管理
3.3.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降温、防潮等安全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3.3.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和进行其它活动。
3.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3.4在仓库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3.5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4运输装卸搬运管理
3.4.1运输装卸危险物品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在搬运时应当采取适当隔热防潮措施。
3.4.2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4.3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4.4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3.5发生紧急事故处理方法
3.5.1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时应做到:
3.5.1.1先控制,后消灭。
3.5.1.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5.1.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5.1.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
蔓延的主要途径。
3.5.1.5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
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3.5.1.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
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3.5.2如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及时送医院急救。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
3.5.2.1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并注意保暖。
3.5.2.2化学毒物沾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首先注意眼睛的冲洗。
3.5.2.3口服中毒者,如为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入肺部。若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
3.5.2.4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毒物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
3.5.3危险化学品烧伤的处理方法:
3.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3.5.3.1.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沾污的衣裤、鞋袜等。
3.5.3.1.2无论酸、碱或其它化学物烧伤,立即用大量流动自来水或清水冲洗创
面15-30分钟。
3.5.3.1.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不用脏布包裹。
3.5.3.1.4烧伤病人应及时送医院。
3.5.3.2化学性眼烧伤。
3.5.3.2.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千万不要未经冲洗处理而急于送医院。
3.5.3.2.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5.3.2.3如无冲洗设备,也可把头部埋入清洁盆水中,把眼皮掰开,眼球来回转动洗涤。
3.5.3.2.4电石,生石灰(氧化钙)颗粒溅入眼内,应先用蘸石蜡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水冲洗。
3.6废弃物处理
3.6.1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规定的技术标准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3.6.2属于废弃的化学品应独立存放于废弃物处理区域,不得与其它可用的化学品存放于同一处以免混淆。
3.6.3可燃性废弃物禁止堆积在危险化学品区域内。
3.7日常管理
3.7.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7.2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3.7.3每月不定期进行温湿度测量,特别在气候异常时期如高温、台风、低温等,更要经常进行测量,并正确填写“温湿度测量记录表”。
3.7.4做好每日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
3.7.5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7.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3.7.7危险品仓库区域,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事先请示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附件:
4.1欣泰格溶剂安全检查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_08-506-saf-01-f1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4.2仓库温度测量记录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_08-506-saf-01-f2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正文完
end
第17篇 某公司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物料仓库应有牢固的房顶,墙壁和地面。门窗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
2、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严禁使用荧光照明,一般物料仓库用白炽灯加防护罩,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仓库的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闭或切断电源
3、仓库内严禁吸烟,并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存放的物品应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配置防撬锁。
5、物料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
6、存放安全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内会客。
第18篇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进出库制度
一、民爆器材经营流通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环境设置仓库保管员2-4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伍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米宽安全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间留有0.1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度,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十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许可证》,提货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送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十三、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时间、车辆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十四、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进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十五、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十六、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七、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十八、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十九、库房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十、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应大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二十一、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种叶树和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表。
二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帐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19篇 仓库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库区温湿度计是否适宜货物储藏温度、库区内产品摆放是否规范、打包工具是否齐全、辅料是否在规定区域!有任何意见或者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条 必须保持库房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出口、 放置或周围堆放物品!
第三条 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库作业操作电、气焊应严格隔离;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使用电炉等,初犯者行政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实施开除,如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非库区工作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入库,必须先做好出入库登记,在仓库负责人或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五条 进入仓库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有责任提醒进入库区的其他人员遵守其安全规定。
第六条 应根据库区以及货物情况对装卸搬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事故。行政部负责人员支持,库房负责人负责指导流程及操作标准。
第七条 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客户方的允许,不得将货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 仓库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保管好仓库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条 下班前,仓库管理员必须关好库区门窗、关闭电源。
第十条 对已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第20篇 仓库安全防卫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提高对库存物品之管理控制,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
2.范围
物流部仓管科辖区之所有范围仓库。
3.定义
受管理地点:仓库所属之建筑物范围内。
受管理人员:非仓库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包括本公司内部及外来人员)。
4 .管理规定
1 因工作需要而进出仓库的人员,包括生产领料、退料人员、品管、客服、总务维修、物流采购人员等,规定如下:
2 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应先到仓管科办公室,联系仓管人员,经仓库当班责任人安排后,方允许进入仓库进行仓库许可的作业,并须接受责任仓管人员监督。否则,上述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仓库。
3 生产领料、退料人员,应先到仓库办公室,同仓库人员交接单据后,在指定位置排队等候或经仓库人员同意,由仓库人员带领进入仓库执行工作;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离开,禁止在仓库逗留。
4. 除负责仓库检验的品管人员以及客服人员,到仓库开展工作、查询业务的,务必由当值仓管人员带领方可入库。
5 总务及维修施工人员到仓库工作前,必须先到仓库办公室联系仓库相应组长以上人员,由其安排和确认后,方可带队到仓库。工作期间,仓库应派专人监督管理仓库物资,确保不受损坏。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到仓库办公室告知离开,请仓库人员及时关闭仓库。
6 采购部采购人员进出仓库了解库存,可直接同仓管员接洽。
7 危险品仓库严禁非危险品操作人员进入,领料人员需要在门前排队等候,按照仓管员要求操作,并遵守危险品仓管理规定。施工维修人员进入危险品仓,应先获得仓管科长以上人员许可。
8 进出仓库人员,务必根据仓库要求操作进出,发现不配合者,将提交人事部门处置;仓库责任人未尽到管理责任的,由仓库主管向人事申请处分。
9 外来工作人员,包括送货人员、提货人员等,规定如下: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同仓管办公室人员接洽。仓管人员应先检查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凭证,再根据其提供单据进行相应处理。如确认其需要进入仓库,务必由仓管人员带领、安排和监督。
10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单独进入仓库储区,一旦发现,仓管科应立即对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并追究仓库相关责任区当班责任。
1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行政巡厂人员,规定如下:
行政人员根据管理需要所组织的巡厂活动,进出仓库时,应先同仓库人员说明,由仓库值班人员陪同引领或汇报当值主管人员引领。巡查结束后,仓库人员应向及时主管人员进行汇报。
12 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出仓库检查,仓库值班人员应汇报主管并主动陪同讲解,管理人员如不需要陪同可与仓库人员说明。巡查结束后,仓管员应向主管人员及时汇报。
13客户、嘉宾参观
客户、嘉宾需要参观仓库的,组织或带领参观人员应提前向物流经理或仓库预约,取得物流经理或仓库科长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予以安排。
14 参观人员到仓库后,应沿着仓库指定路线行走,并由仓库管理人员陪同引导,避免因仓库机械作业带来安全隐患。必要时,仓库应暂时停止具有安全隐患的作业。
15 参观结束时,公司带领参观人员应向仓库进行说明,仓库管理人员通知仓库作业恢复正常。
16 以上规定由仓库人员及保安监督执行,并负责对相关责任人检查。
17仓库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严重情况提请人事给予记过处分。
18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但未按上述规定,擅自闯入仓库者﹐仓库将提请人事调查从重论处。除倉庫人員, 任何人不應隨意進入貨倉範圍, 要到倉有特別事情要通知副科長級以上人員。有何疑人要馬上通知保安交行政部處理。
19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仓库者,将提醒人事按公司管理制度直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