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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章制度范本专业版
消防规章制度是确保企业或组织安全运营的关键要素,它旨在预防火灾发生,规范应急响应程序,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编写一份有效的消防规章制度,需结合实际情况,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
规章制度怎么写
撰写消防规章制度时,首先要明确目标,即保障消防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内容应具体、清晰,易于理解和执行。规章制度需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1. 消防设施与设备管理:详细列出各类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烟雾报警系统等)的维护、检查和使用规定。
2. 消防安全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及个人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包括日常巡查、应急演练和火警处理。
3. 火源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严禁违章操作,防止引发火灾。
4. 应急预案与疏散路线:设定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流程,包括报警、疏散、灭火和救援等步骤。
5. 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6. 消防检查与评估:设立定期的消防设施检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作用和意义
消防规章制度的实施能有效提升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降低财产损失。遵守相关法规,有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
怎么制定
1. 调研与分析:了解单位的建筑结构、功能布局、火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2. 参照标准: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适合的规章制度。
3.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可行性。
4. 审核与发布:由专业人员审查,确认无误后正式发布,并进行公示。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效果进行修订和完善。
消防规章制度范本专业版范文
第1篇 消防规章制度范本专业版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________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______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______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某商场消防规章制度
商场消防规章制度
1.1消防工作标准
1.1.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
1.1.2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处处有人管。
1.1.3有公职或兼职防火干部,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1.1.4有义务消防队及夜间住值勤的义务消防队配置,不要乱动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
1.1.5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1.1.6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安保全。
1.1.7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1.1.8对新员工和老员工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1.1.9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做到切合实际,能够收到预期的效果。
1.1.10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1.2防火组织制度
1.2.1各部门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1.2.2各部门或楼层要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人数根据情况确定,各部门和楼面应成立义务消防队。
1.2.3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1.2.4各部门和楼面每月召开一次消防会,要确实组织好防火检查,制订计划,重视防火检查的重要性。
1.2.5确实组织好义务消防员的学习、训练及灭火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1.2.6各防火安全委员会人员、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名单上交安保部备案,如有调整随时上报。
1.2.7必须有应急灭火方案。
1.2.8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见附表,引进厂家签订《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见附表,
1.2.9组织结构
店安委会
委员若干,由安保正副主管、各部门经理或主管组成
防火安全小组
组员若干名
后附表:
《防火安全责任书》
《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
《引进厂家治安防范责任书》
第3篇 某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宾馆 guesthouse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如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注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宾馆系指设置在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层宾馆系指设置在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宾馆系指设置在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
注2:客房数≥50间的宾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
空气调节系统 r handling system
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4.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1 一般规定
宾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宾馆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6 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4.7 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宾馆,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5.1.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 燃气、电气设备5.1.8 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宾馆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e)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场所设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6.1.1 耐火等级
宾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注: 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有困难时,注: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注: 但不注: 应超过二层。
6.1.2 防火分隔
6.1.2.1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宾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6.1.2.2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宾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隔开。宾馆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6.2 安全疏散设施
6.2.1 安全出口
6.2.1.1 宾馆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6.2.1.2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2.2 疏散宽度
6.2.2.1 宾馆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注: 单层、多层宾馆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1m;高层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2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2m(走道单面布房)或1.3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4m。
6.2.2.2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 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人/m2)与宾馆建筑面积(m2)的乘积。宾馆的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注: 标注: 一般为(0.65~1)m/100人。
6.2.3 疏散距离
6.2.3.1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6.2.3.2 客房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大于22m)。
6.2.3.3 客房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高层宾馆和地下人防宾馆不应超过30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超过40m。
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注: 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6.2.4 疏散楼梯间
6.2.4.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宾馆、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 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6.2.4.2 宾馆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6.2.4.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2.4.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注: 多层宾馆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6.2.5 其它要求
6.2.5.1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6.2.5.2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注: 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注: 超过10o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注: 可不注: 受此限。
6.2.5.3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6.3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6.3.1 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单层、多层宾馆、高层宾馆及地下人防宾馆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a级为不注: 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
6.3.2 单层、多层宾馆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6.3.2.1 设有中央空调的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2.2 其它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单层、多层宾馆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注: 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注: 限制。
6.3.3 高层宾馆
6.3.3.1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宾馆的客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窗帘、床罩等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3.2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隔断、窗帘、床罩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注: 楼梯扶手、窗帘盒、暖气罩等。
6.3.3.3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
注: 除100m以上的高层宾馆,注: 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6.3.4 其它要求
宾馆其它部位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还应符合gb50222-95中的有关要求。
6.4 建筑消防设施
6.4.1 消火栓
6.4.1.1 设有单层、多层宾馆的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1.2 高层宾馆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2 建筑面积≥10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和高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2001中的有关要求。
6.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下列宾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4.3.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疏散通道及门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4.3.2 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和设在二类高层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营业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98中的有关要求。
6.4.4 火灾应急照明
6.4.4.1 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 单层、多层宾馆每层建筑面积1500m2的营业厅,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宾馆及高层宾馆的多功能厅;
e)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6.4.4.2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0.5l_,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_;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 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d) 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e)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6.4.5 疏散指6.4.6 示标6.4.7 志
6.4.5.1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6.4.5.2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疏散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地下人防宾馆不应大于15m);
d)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不应少于30 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6.4.8 灭火器
6.4.6.1 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宾馆火灾的灭火器。
6.4.6.2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 灭火器的配置还应符合gbj140-90中的有关要求。
6.4.9 其它消防设施
宾馆还应设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设施。
注: 单层、多层宾馆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高层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45-95中的有关要求;地下人防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宾馆,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7.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宾馆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7.3 电气防火管理
7.3.1 一般规定
7.3.1.1 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7.3.1.2 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7.3.1.3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7.3.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7.3.3 安装的防火要求
7.3.2.1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7.3.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3.4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b) 不应在客房、仓库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c) 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d) 无证电工不应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线路敷设。
7.4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b) 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c) 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 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e) 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f) 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g)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a)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楼层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 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e) 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7.6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 一般规定
7.6.1.1 宾馆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 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6.2 灭火器管理要求
7.6.2.1 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7.6.2.2 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7.6.2.3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7.6.3 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 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 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d)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8.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8.1 一般规定
宾馆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结束,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8.2 巡查、检查频次
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班组交班前,班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一次巡查。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宾馆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宾馆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8.3 巡查、检查内容
8.3.1 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f)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8.3.2 防火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水源状况;
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h)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i)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j)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8.3.3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b) 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c) 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d) 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f) 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g) 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h) 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4 火灾隐患整改
8.4.1 一般规定
8.4.1.1 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8.4.1.2 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8.4.2 整改要求
8.4.2.1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 违章用火、用电的;
d) 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g)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8.4.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1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9.1.1 一般规定
9.1.1.1 宾馆应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9.1.1.2 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9.1.1.3 对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9.1.1.4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9.1.2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 其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9.1.3 专门培训
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a)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c)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 特殊工种人员;
e) 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9.2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2.1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 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 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c)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e)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组织。
9.2.2 预案内容
9.2.2.1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安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9.2.2.2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9.2.2.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9.2.2.4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9.2.2.5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9.2.3 演练的组织
9.2.3.1 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9.2.3.2 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
10 消防档案
10.1 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10.2 档案内容
10.2.1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宾馆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c)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 楼层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2.2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b)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c)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d)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e)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 火灾情况记录;
h)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3 保管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对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第4篇 _酒店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__酒店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单位在辖区内“动火”管理,切实保证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及外单位在公司辖区内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办公室等处)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动火。
③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④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用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⑤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
⑥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及使用正常。
第5篇 消防安全工程规章制度范本新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__________工程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6篇 某工程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9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结构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结构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3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4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5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第7篇 工程项目现场消防规章制度9
工程项目现场消防规章制度(九)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9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结构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结构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3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4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5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第8篇 z物业辖区消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辖区消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一、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物管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由物管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物管部和内保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由物管部书面通知内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二、紧急广播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表做系统保养。
2、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3、清洁录音座的磁头、压带轮、主导轴。
4、清洁录音机磁头和机械部分。
5、检查切换器背后的接线端子、插头和面板按钮。
6、清洁扩音机散热器上的灰尘。
7、保养结束后选择部分楼层作测试,并填写消防中心设备检查表。
三、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保养。
2、手动盘动风机检查松紧度,发现异常马上检修。
3、检查风机的风叶,清除表面灰尘。
4、加注润滑油,检查紧固风机接线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内部的灰尘,检查箱内器件。
6、检查风机与风管间的软接,发现破损立刻更换。
7、手动启动风机检查运行情况。
8、工作结束后,填写消防风机检查表。
四、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五、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检查保养制度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
(3)消防岗位责任制。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部位及频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施等内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部位、地点、检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内容。
(9)仓库管理制度。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车辆、货物出入库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储存防火要求等内容。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还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建筑设计、审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会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具体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规定出各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库、变配电室、锅炉房等等。
第10篇 q企业防火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第11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法规、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水电工及各领班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全员参与。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⒈ 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
⒉ 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防火险隐患。
⒊ 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⒋ 灭火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⒌ 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⒍ 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⒈ 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⒉ 把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⒊ 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保管责任。
⒋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由副经理担任、主要职责。
⒈ 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⒉ 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⒊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⒋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⒌ 加强防火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⒍ 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⒎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⒏ 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⒐ 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⒈ 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⒉ 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⒊ 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⒋ 定期检查巡视管理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⒌ 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⒈ 熟悉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⒉ 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⒊ 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⒋ 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⒌ 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⒈ 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⒉ 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⒊ 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⒋ 严格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⒌ 如发现异味、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⒍ 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⒈ 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用。
⒉ 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个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⒊ 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⒋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⒌ 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⒍ 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 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⒈ 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⒉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⒊ 电器设备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⒋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⒌ 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⒍ 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 客房防火制度
⒈ 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他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⒉ 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⒊ 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经理。
⒋ 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⒌ 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⒍ 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 餐厅防火制度
⒈ 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撤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发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灰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桶内。
⒉ 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⒊ 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 厨房防火制度
⒈ 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⒉ 厨房内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⒊ 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⒋ 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⒌ 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一次。
第十七条 库房防火制度
⒈ 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⒉ 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一下白炽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⒊ 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厘米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⒋ 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⒌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⒍ 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 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材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
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要有两名人员熟悉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⒈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主管具体负责。
⒉ 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防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自动分别检查),消防栓每季度试放一次。
⒊ 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⒋ 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⒈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⒉ 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⒊ 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⒋ 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 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⒈ 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⒉ 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⒊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 疏散和救护:
⒈ 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⒉ 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⒊ 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⒋ 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要看护安慰好客人。
⒌ 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⒍ 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⒎ 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⒈ 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⒉ 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⒊ 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⒋ 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⒌ 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⒈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⒉ 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⒊ 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厂安监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本制度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起实行。
第12篇 有关消防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负责。
第三条 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第五条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第四章 日常工作
第七条 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 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九条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第十条 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第十四条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将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13篇 电力消防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保证变电所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建设电力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变电所成立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站队负责人和专职安监员,义务消防队员共同负责的义务消防队,负责全所的防火安全。
二、工作任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在电力集团公司保卫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健全消防制度,强化消防监督管理,不断改善防火条件,防止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全厂职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三、防火重点部位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及场所,对我所而言,一般指仓库、控制室、档案室、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以及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岗位责任制,落实消防措施。即该防火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有灭火方案,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地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立案限期整改。3.防火重点部位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地点悬挂特定的标志牌,内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名称、场所负责人及防火责任人。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四、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管理根据消防重点部位有可能产生燃烧介质的不同和火灾扑救保护物的特性,变电所应配备有以下几种灭火器和灭火设施。
1.用于扑灭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初起火灾的干粉灭火器。2.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等初起火灾的二氧化碳灭火器。3.用于扑救贵重物资仓库、配电室、档案室和车、船及油类电气、仪表等初起火灾的1211灭火器。4.消防员使用的个人装备(专用服装、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破拆工具)。
5.主控室、库房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供水。
6.各种消防器材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第14篇 y幼儿园消防规章制度
幼儿园消防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第15篇 某城物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新城物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1、职责
1.1保安主管负责所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与监督实施及相关的消防知识培训。
1.2保安队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消防隐患或消防事件的汇报、处理。
2、消防违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管理区域内严禁出现以下8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2.1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2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3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2.4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6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砖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2.7埋压、圈占或者损坏、销毁消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消防部门通知不整改的)。
2.8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部门通知不加整改的。
3、公司消防制度
消防制度包括监控中心值班制度、消防巡检制度、防火档案制度、消防通道管理制度、防火岗位责任制度以及关于防火的其他规定。
3.1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室是火灾预警、联动控制、信息通讯中心,监控中心值班员必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有高度的警惕性,严肃认真地做好监控中心的值班监视工作。
(2)监控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3)发现设备报警,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确认是误报还是火警,前者及时通知工程人员进行处理,并暂时将故障区域进行屏闭,后者必须根据当时火情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部门按消防预案进行灭火抢救工作。
(4)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记录设备运行情况,接班前须进行设备声光、打印自检工作,检查监控中心各联动指示信号是否正常。
(5)值班员必须将每天误报、断线等打印记录粘贴在值班记录本上。
(6)值班室每季度在工程人员的配合下进行一次模拟报警,以确定本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7)遇节假日前,必须模拟实验联动设施是否执行预警主机指令。
(8)监控中心值班室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9)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内容有:消防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有无火灾隐患(如非正常火源、临时火源、易燃品的堆放等)。
(10)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好消防设施,使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1)发生火灾时要严格按照消防应急预案程序处理。
3.2消防安全巡检制度
(1)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确保各小区消防安全。
(2)保安主管会同工程主管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并详细记录在《消防设施检查表》中,提出整改意见并实施监督,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检查人员及时向保安主管汇报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并将所有消防安全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3)检查内容包括:
a、消火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是否按要求正确放置。
b、灭火器配置的位置和有效期限、有效压力。
c、消防报警器、探测器(烟感、温感以及煤气报警器)、联动系统、水系统等设施是否完好。
3.3安全门及消防通道的管理制度
(1)所有的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专用于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的通道,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
(2)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防碍安全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占用,必须事先通过管理处主任的同意。
(3)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非消防专用车辆不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4)安全通道严禁任何分隔或堵塞;
(5)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4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保安部要建立防火档案,对火灾隐患、消防设备状况(位置、功能、状态等)、重点消防部位、前期消防工作概况等要记录在案,以备随时查阅。还要根据档案记载的前期消防工作概况,定期进行研究,不断提高防火、灭火的水平和效率。
(1)小区消防领导小组机构以及其成员名单资料应存档。
(2)将消防部门的来文、来函整理归档保存。
(3)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资料,消防演习计划、记录、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等应存档。
(4)小区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的布局平面图、技术资料备份应存档;
(5)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系统的操作规程等应存档。
3.5防火岗位责任制度
(1)灭火器维护保养制度
a、对灭火器以及灭火箱进行编号,建立专项资料存档。
b、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应放在加热设备附近,不可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c、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指示表,超期灭火器应及时更换,压力不够的灭火器应及时充装。
(2)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大小龙头、喷淋头、烟感器、温感器、警铃、手动警铃按钮和消防电话插孔及各种消防线路等,均不准擅自移动、拆除,如有损坏须及时报告管理处,如装修确需挪动,应报告管理处,由管理处指定承包商施工,客户不得擅自施工,凡未经管理处批准而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者,由此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肇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3)小区内所有竖向井道(如管道井、电缆井、排气井等)和设备间的门窗,均不得随意乱开,如有需用,需报管理处批准。
(4)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头、火柴梗,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小心使用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液体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家电要在安全用电的原则下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5)一旦发生火灾,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事故电源、启用消防水龙头、关闭着火房间通向走道的门等)。
(6)发生火灾时,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带。
(7)小区内不得贮藏易爆物品,运送液化气要由保安部统一指定专人护送。
(8)紧急状态下的逃生安排。
(9)其他防火规定
。
4、基本消防知识
4.1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4.2火灾的预防措施。
4.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4.4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4.5对本公司员工和客户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成立义务消防队。
4.6组织防火检查、清除火灾隐患。
4.7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8保障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5、小区内消防设施的种类及用途
消防设施,是指为满足扑救火灾需要而专门修筑或设置的水塔、水池、水箱、消火栓、灭火器、固定系统灭火装置等,小区内常见的消防设施及其常见的放置部位、用途如下:
5.1户内消火栓:设置在走道的墙上。该设备属消防队员专用,用于一般物质火灾灭火。
5.2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注:有毒,对人体有害,已逐步停止使用)
以上两种灭火器设置在各幢楼楼道、各岗位、各重点部位,用于油类、气体、电气及一般物质火灾的灭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下:
(1)拉出保险销,立于上风处。
(2)手握喷头,对准火源根部或下部。
(3)按下压阀进行灭火。
5.3自动喷淋系统:装置设在地下车库顶部,火灾发生后,气温超过65.8度,喷淋头下端的红色膨胀管自动破裂喷水扑灭火灾。
5.4手动警铃:一般设置在楼梯间或室内消火栓旁边,作用在于当火灾发生时,报警人打破手动警铃玻璃,通过弱电系统将报警信号及时传输到监控室(报警主机)。
5.5防火卷帘门:一般设置在地下车库以及面积较大的场所,作用在于当火灾发生时,防火卷帘门内外的烟、温感探头将火灾信号传输到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联动控制系统将卷帘门自动放下,从达到隔离或控制火灾蔓延的目的。
5.6防火阀:一般设置在风管以及中央空调的送风管上,作用在于当火灾发生时,防火阀自动关闭,达到控制烟雾、火焰从管道内蔓延的目的。
5.7水泵结合器:一般设置在楼宇的周边,作用在于当火灾发生时,由手抬水泵或消防车向大楼的消防管网不断增加水压。
5.8水动警铃:一般设置在楼宇首层外墙以及水泵房的外墙上,作用在于当消防管网水压明显下降时报警,提示人们大楼内已发生消防管网泄漏或是发生火灾。
5.9消防控制中心:小区内所有消防系统的控制中心,按规定由专职人员二十四小时进行监控,当火灾发生时,是向各部门下达各项消防指令的重要场所。
6、火灾的发生与扑救
6.1火灾的分类
(1)固体火灾。
(2)液体火灾或可溶化为液体的固体火灾。
(3)气体火灾。
(4)金属物质火灾。
6.2火灾的形成及特征
(1)燃烧:俗称起火,是物质产生的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2)燃烧具有三个特征:发光、放热、产生新的的物质;
(3)燃烧可分为多种类型如:闪燃、着火、自爆、爆炸等;
(4)燃烧的条件
a、可燃物:凡是在空气中能够燃烧的物质,无论是气体、固体、液体,如木材、纸张、棉花、酒精、乙炔、钾等。
b、助燃物:即有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如空气、氧气、高锰酸钾等。
c、着火源:即有点燃火的能源,如明火、电火花、摩擦或撞击产生的能量等。
d、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作用,才能形成燃烧。
6.3抢救火灾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2)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3)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4初起火灾的扑救
(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
(2)集中使用力量,控制火势蔓延。
(3)疏散物资,建立空间地带,减少损失。
(4)积极抢救被困人员。
6.5灭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1)冷却法:起冷却作用的主要灭火剂是水、二氧化碳和泡沫兼有冷却作用,作用原理是降低燃烧温度,消除着火源。
(2)隔离法: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者疏散开,从而分隔可燃物和助燃物,使其无法继续反应、燃烧。
(3)窒息法: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含氧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常用的方法有:石棉毯、湿毛毯、湿麻袋捂盖燃烧物,沙土掩盖燃烧物,封闭着火空间,消除助燃条件,达到灭火的目的。
(4)抑制法: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连锁反应,抑制火焰,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量消减,从而导致燃烧停止,常见的灭火剂有1211、1301、干粉等,灭火时一定要将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准确地喷射在燃烧区,使灭火剂参与和阻断燃烧反应,否则将起不到抑制燃烧反应的作用。
7、小区防火重点部位和火灾的种类、原因及处理措施
7.1防火重点部位
(1)车库。
(2)办公室(如公司各部门办公、地下车库办公室等)。
(3)配电房。
(4)物品仓库。
(5)客户活动中心、商业场所。
(6)监控室。
7.2小区火灾的种类及原因
(1)油起火:如客户炒菜时不小心而引起厨房起火。
(2)煤气起火:如煤气的泄露而引起火灾。
(3)小孩玩火:如由于管理的不够严格而导致室内起火。
(4)电起火:如因装修工地私拉乱接,或室内电线老化、接头不牢而引起电短路导致室内装修物或家具等引起火灾。
(5)车库或其他部位因禁明、暗火不严而导致火灾。
(6)因抽烟后乱扔未灭烟头或睡觉前抽烟而引起火灾。
(7)冬季取暖引起火灾。
(8)自杀、爆炸引起火灾。
7.3火灾处理措施
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8、疏散和抢救被困人员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部署组织一定力量灭火,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8.1疏
散救人的方法
(1)由火灾临时指挥部发出疏散指令,引导人们疏散到安全地带。
(2)疏散顺序:首先疏散着火层人员,其次是着火层上一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二层人员,并依次往上。当着火层以上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疏散火灾层下一层、下二层人员;与此同时,还要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按要求撤离。在检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地点:墙角、门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体的下面。因为人惊慌时,常常躲在这些地方,尤其是儿童。
(3)楼层受火面积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引导、疏散受困人员到安全地带,然后转移到地面。
(4)如被困人员无法利用紧急通道疏散时,可利用云梯、曲臂车等登高工具,架设在楼房位置实施救援;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绳抢救被困人员;也可张开救生网或帆布,把棉被铺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员跳楼逃生。
(5)当火场被困人员暂时无法施救时,可利用广播引导火场人员进行自救:如用被条连结成绳吊落到下层的方法;或密闭门窗、堵塞孔洞,防止烟气窜入房间,再用水淋湿门窗降温,同时清除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过来,若房内外有救生器材,则引导他们使用这些器材,如救生绳、救生袋进行自救。
8.2疏散救人时要注意的事项
(1)在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都自动锁在第一层,疏散时切记不可使用电梯,应由楼梯疏散。
(2)疏散时,要沿着紧急出口标志指示的方向走,因烟气都悬浮在上部,故应弯腰或爬行前进。
(3)疏散时,要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
(4)紧急疏散时,切记要由首层向楼宇外跑,不要错走到地下室。
(5)为搜查未疏散人员而进入关闭的房间前,要先用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如果很热表明里面已有火。如果要开门一定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致人于死地。如果房间内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时,应立即将门掩上。
(6)对受伤的人员,除在现场进行急救外,重伤者还应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
8.3疏散与保护物资
对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以及客户的贵重物品、车辆、设备以及图书档案资料等是采取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情来决定,其目的是尽量避免或减少公共和私人财产损失。
8.4几种需要疏散与保护的物资
(1)重要物资受到火、烟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客户的贵重物品和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资,必须立即疏散。
(2)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以及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和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燃烧、爆炸或散发毒气的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3)当物资妨碍消防人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尽快搬移。
(4)对有助火势蔓延的物资,要迅速转移。
8.4疏散与保护物资的要求和方法
(1)一般情况下,应先疏散与保护贵重的、有爆炸和有害有毒的以及处于下风方向的物资,然后疏散和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和其它一般物资。
(2)在受火势威胁的情况下,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人员,保护他们的安全。
(3)疏散搬走物资时,对贵重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
(4)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道路,应放在免受水、火等威胁的安全地方,并派人保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5)对需要就地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根据不同情况用水射、冷冻、降温或者用浸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使用石棉板等隔火材料将其火焰隔开。
9、各部门职责
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0、消防训练的种类和内容
10.1消防训练的种类
(1)报警训练
掌握向消防部门的报警方法,广播设备的使用方法,假设起火,发现火灾后向消防部门报警119,与消防控制室联系,向管理处各部门人员通报火灾情况。
(2)灭火训练
掌握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的位置,性能及操作方法,设想起火,使用灭火器和消防火栓等灭火,同时完成防火分区的操作程序。
(3)疏散训练
熟悉避难设施、设备的位置,掌握操作方法,正确使用广播设备,有秩序的、正确的引导避难者;对行动困难者,采取适当措施引导到安全场所;对未撤离人员的情况迅速向消防队报告。
(4)综合训练
综合进行上述训练,并向消防队提供相关情况。
10.2训练实施要点
(1)训练计划
实施训练时,应制定与建筑用途、规模等特点相适应的实施性计划,并将训练计划工作要点规定在消防计划中。训练最低次数如下表:
训练种类训练次数(年)
报警训练一次以上
疏散训练一次以上
灭火训练二次以上
综合训练一次以上
(2)训练的形式
a、模拟操作训练:按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训练,检验是否符合消防应急预案。
b、模拟实战训练:即按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战要求出水、泡沫、1211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
c、演练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性片区、小区或分段开展训练。
(1)训练的实施
(3)训练的设想
为了有效的进行训练,应先假设各种情况,制定周密的训练计划,训练设想应由训练目的和建筑物用途、特点及规模、构造、人员多少的实际情况而定,基本要求如下:
a、火灾蔓延。
b、危险范围超过一层楼。
c、有被困人员。
d、设想主要内容:
时间、地点、人员、着火物质、原因、火灾情况等;时间、地点可作如下几种假定:
起火时的设想:客户上下班时间、白天、夜间。
起火场的设想:厨房、卧室、客厅、地下车库、设备房等。
10.3报警训练
(1)火灾设想:起火场所、燃烧物体、蔓延范围、被困人数等。
(2)火灾时的行动:向周围人员报警、与有关部门联系。
(3)向119报警主要内容:火场的具体地名(×街〖路〗×号×幢)、燃烧物种类、火势、有无人员被困、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4)内部火警通报:消防控制中心向发生火灾的楼宇(区域)进行通报,启动消防应急广播(含消防
自动报警设备),同时通知管理处。
10.4灭火训练
(1)火灾设想
起火场所、燃烧物体、蔓延范围、被困人数。
(2)灭火活动
根据设想火灾操作必须的灭火设备:简易灭火器材(水桶等)、灭火器(泡沫、二硫化碳、干粉等)、室内、外消防火栓。
(3)防火分区实施
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对蔓延扩大通路部份进行防火分区。
10.5疏散训练
(1)火灾设想:起火场所、燃烧物体、蔓延范围、被困人数。
(2)利用消防广播设备疏散引导:通知疏散的路径、方法等。
(3)配置引导员:配置在楼梯口及道路拐角处利用话筒、手提扩音机等进行引导。
(4)禁止使用电梯:关闭客梯、扶梯的运行,消防电梯派专人管理。
(5)打开安全出口。
(6)使用排烟设备。
(7)搜寻被困人员,把被困者的检查情况模拟向消防部门报告。
(8)设想起火层,设置避难器具。
(9)向消防队报告情况:有无人员被困及受伤人员,有无影响消防活动的障碍物体。
10.6综合训练的结果总结
训练结束后,召开总结会,就训练内容,训练情况,参加人员提出自己的看法,检查训练方法或消防计划有无修改之处。
11、相关文件
《消防法》
第16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建立门卫及巡逻护场制度,成立消防保卫组织,警卫人员穿制服,佩戴执勤标志,昼夜值班;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掌握进场人数,办理暂住证,签订消防保卫协议。
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和明确责任制,每季度对义务消防队员行一次培训,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及器材的使用方法。
对全体职工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新上岗的劳务工要先教育,后上岗,每年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半月组织一次保卫工作检查。
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识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现场要认真执行“三坚持”,即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和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第17篇 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三、公司定期向员工开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四、公司电线和电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生产经营场所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六、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七、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装备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八、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九、公司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剑配霄允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十、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的地上,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十一、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十三、各单位应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栓、消防阀门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18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社会各单位内部全体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社会各单位的延伸和具体化。根据公安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体上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体系、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一、 总则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大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 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三、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 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内容。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安全标志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2)对新进入单位的职工(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外包工等)通常要进行单位、科室(车间)和班组三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还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制度化,单位每月可以确定1-2天作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分析消防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4)义务消防队应当在年初、年中或开业、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活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5)应当向外来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应当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6)发生火灾后,应当适时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2)检查之前应当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3)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2)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4)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保证完整、好用; (5)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实行时值班制度;(2)消防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3)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设备的动态;(4)消防控制室操作维护人员对本建筑物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应用,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5)作好各种情况记录,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6)根据当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任务,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3)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4)消火栓不得埋压,道路应当畅通无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等。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3)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4)实行责任制,落实“四定”, 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送达整改回执。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确定厂区内的用火管理区域范围;
(2)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检修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3)规定火炉取暖场所和吸烟场所的具体防火要求;(4)划分动火作业级别,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2)规定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3)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4)规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对防火防爆场所的看管等。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定;(3) 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列入生产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工资、奖励和福利待遇;(4)义务消防队的人数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5)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对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各组成员应当分工明确,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相互协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3)单位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 (4)单位应当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5)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2)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通常要求切断电源;(3)能够产生静电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必须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和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4)遭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5)爆炸危险场所应当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装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6)对于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对于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的奖惩条件和标准;(2)对于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规定具体的评奖标准和方法;(3)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下属单位和个人,除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之外,单位应当规定具体的内部行政处分标准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主要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包括:
(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插、调查火灾原因;②对于火灾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③实行火灾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亦即没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过,单位领导和火灾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以及单位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
⑵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库、汽车库、变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岗位等。这些重点部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 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重点工种大致包括:警卫值班员、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以及涉及易 易爆危险物品岗位上的操作工等。这些重点工种及其所在岗位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工作职责和防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毕,要下发所属各部门讨论修改后,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通常还要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并在有关场所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大挂板以便于有关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第19篇 消防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第20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建立门卫及巡逻护场制度,成立消防保卫组织,警卫人员穿制服,佩戴执勤标志,昼夜值班;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掌握进场人数,办理暂住证,签订消防保卫协议。
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和明确责任制,每季度对义务消防队员行一次培训,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及器材的使用方法。
对全体职工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新上岗的劳务工要先教育,后上岗,每年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半月组织一次保卫工作检查。
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识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现场要认真执行“三坚持”,即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和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