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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单位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们涵盖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行为准则、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比如,员工手册通常会详细列出工作时间、假期政策、着装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而内部管理规定则可能涉及项目管理流程、财务审批制度、信息安全措施等内容。此外,还包括针对特殊岗位或项目的专项规章制度,如销售业绩考核办法、技术研发保密规则等。这些规章制度共同构成了企业日常运行的法规框架。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它们明确了员工的职责和期望,减少了工作中的误解和冲突。规章制度保障了公平公正,通过标准化流程和考核标准,防止了个人偏见和不公现象的发生。规章制度有助于提高效率,通过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可以加快决策速度,减少无效劳动。规章制度还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对塑造员工的行为模式和企业形象起着重要作用。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需遵循以下步骤:明确目标,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或优化的环节。然后,进行调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参考其他成功企业的经验。接下来,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规章制度的可行性与接受度。在此基础上,由管理层讨论并制定草案,经过修改和完善后,公布并执行。执行过程中要持续收集反馈,适时调整更新,保持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
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2篇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实践中无法操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第3篇 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单位规章制度范本(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强化机关和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学习时间、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各项集中学习活动,由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具体负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准备、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 集中学习无故缺会或迟到超过半小时的视同缺会,确因特殊情况,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同时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各次学习活动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材料。
第六条 除局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局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每月自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不低于1次;各支部的学习严格按党内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第七条 各部门、科(室)需使用局机关大、小会议室的,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安排,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牵头召开会议的部门或科(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对于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业务学习班、培训班,按规定给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条 实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上班时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一条 严禁上班时间从事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炒股、看电影、qq聊天、浏览购物网站、织毛线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规定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外出下乡、出差和到县城内其他单位办公事,均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局属部门职工因工外出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在部门办公室登记;机关职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登记;局属部门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分别在部门办公室和局办公室登记。但不得以下乡、出差、到其他单位办事等为名外出办私事,未请假又未因公外出的,无论任何情况都按旷工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各部门、科(室)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或单位及领导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的,视情况给予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四条 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职工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24小时坚守岗位,守好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各项值班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法定节假日: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对于不够清楚,没有搞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日志,凡在值班期间接到的外来文件、信函、反映的情况、公务电话及具体处理情况等,都要详细记录,以备查考。当班未了事宜,必须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并继续处理。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如擅离职守或未及时处理好值班期间相关工作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 严禁口头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局长、书记请假一天之内相互审批,一天以上按干管权限报上级领导审批;副局长请假一天由局长审批,超过一天报上级分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局长审批。局属部门工作人员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部门办公室(局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局办公室)后,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凡请假者,请事假超过30天、病假(凭医院诊断意见)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假期工资待遇按2023年8月27日,__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计发办法的通知》执行。具体为: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资全额计发。
(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从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90%计发;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按在职工资全额计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工作日工资=基本工资÷21),其他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照发。
2、机关人员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扣发工作性津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全部津贴、补贴。
3、事业人员连续事假在1月以上的,从次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全部津贴、补贴。
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的,机关人员在6个月以内津贴补贴按在岗时标准执行,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事业人员在6个月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应执行标准计发;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工作人员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照发。
五、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工作日工资=月工资总额÷21)。
六、一年内病假或事假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得计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长期请病假的人员。单位应要求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要及时办理因病退休、退职手续。其中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八、婚、丧假:正常婚、丧假按国家规定各给3天假期。晚婚者(男25岁,女23岁)另奖假15天(包括假期内公休日),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办理。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属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3个月,晚育和剖腹产者另奖(增)假30天;非计划内生育不给假,并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1、机关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凡违反规定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同时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2、县内加油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和驾驶员一起共同完成,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用车人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3、车辆因工出县城的,实行登记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外出目的地和用车人。
4、外单位用车,须经局长批准,驾驶员接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5、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正常保养和维修需事先报告维修部位、故障、费用等情况,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保养维修。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车领导酌情处理。县内修理发票附材料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外出途中修理的发票,由用车人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
6、车辆清洗实行定点制度。由办公室统一为车辆购买不限洗车次数的包年洗车卡,驾驶员要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
7、车辆在非工作时间一律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不得开车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将车辆停放在别处;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要先告知办公室使用的缘由,由办公室据实登记。驾驶员如出现公车私用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8、车辆原则上只保证领导办公用车,科(室)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9、驾驶员要安全文明行车,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 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的处罚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 局属各部门车辆的具体管理使用,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关制度(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驾驶公车(确无专职驾驶人的,报局长批准,并在局纪委和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驾驶)、非工作时间统一集中停放等上级部门对车辆的管理规定。
第七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二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局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菜品突出__地方特色,不上高档酒,禁止上烟,不吃海鲜等高档菜肴。
第二十三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省、市、县领导,上级农业主管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兄弟县、市、区农业局领导,外地区农业部门领导,业务往来部门领导和乡镇工作联系领导及随行人员等。
第二十四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对应部门或科(室)请示领导同意后,进行接待。接待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应尽量减少陪同人员,确需局领导陪同活动的,一般由分管领导陪同接待,特殊情况由局长参加陪同接待。
第八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实行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局除农经站单独设立会计账户外,其余各站、校、中心的账务均由局财务室统管,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管好财务,节约开支,合理利用资金,现金及周转金严格按照银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的使用和报销,严格坚持局长一支笔审批,所有开支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开支。同时,实行大额或大宗开支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局长代表领导集体签署意见。
第二十八条 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开会、参观、考察必须以通知文件为依据,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不予报销一切费用,并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九条 出差下乡食宿报销。如单位有车随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报销差旅费;如单位有车随行,食宿无人接待,但食宿发票回单位报销的,不再报销差旅费;无车随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单位报销的,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无车随行,食宿没有接待,且没有回单位报销食宿费的,方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和食宿补助。所有符合报销的费用,须有经办人员、部门领导签字、并由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再报局长履行法定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条 有收费收款项目的单位,必须坚持按有关文件要求挂牌、亮证收费,并指定两个人分别管理票据和现金,严格坚持收入金额上缴和按比例返还工作经费的制度。
第三十一条 大件办公用品或一次购买一种办公用品价值超过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使用单位向局领导班子提出,经批准后按程序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购买。
第三十二条 局机关办公所需信笺、笔墨等一般办公用品和纸杯、水票、茶叶等消耗品,由办公室作计划,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同意后,由财务科统一购置,办公室统一发放。同时各部门、科室要按照节能降耗的要求,节约使用纸张、水、电等办公消耗,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
第九章 门卫值班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天6:30开大门,24:00关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三十三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及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及大院进行巡逻,管护好花草树木,对损害院内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如出现安全事故,按照保安合同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卫生区包洁责任制。一是各办公室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打扫,并保持整洁;二是机关办公楼各层公共卫生,各层由各层人员负责,场院由保安负责打扫;三是局属各部门公共区卫生,严格按2023年4月16日“关于调整卫生区划分的通知”执行。
第三十五条 老大院门卫值班严格按与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书》执行。车辆管理办法按2023年6月3日起实施的《__县农业局大院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全体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秘密,不携带密件、密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不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属于秘密的事项;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设备中存储、处理秘密信息及载体,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计算机公用网、普通传真递送和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信息及载体。
第三十七条 凡需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的,必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严格物理条件隔离,严禁其他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规定,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保存、传输、打印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严禁在非涉密软盘、光盘、u盘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条 发布信息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上网发布的资料必须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交专职人员上网发布,文责由撰稿人自负。不得在聊天室、论坛、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条 涉密文件实行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机关由档案室负责,局属各部门有涉密文件的必须由专人进行严格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十一条 涉密文件传阅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第十一章 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条 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安全负责,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检查,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保卫观念,保持警惕,确保人身及办公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置。
第四十四条 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资料。严禁将自己使用的单位钥匙,乱配给别人,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单位。办公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严禁私自接拉电源,乱接电线、禁用电炉。不得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滞放在办公室内,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第四十五条 财务室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险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现金过夜。档案室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第四十六条 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职,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遇事慎重处理,重要事宜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章 奖惩制度及附则
第四十七条 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级检查得到肯定或有关单位表彰的,视情经研究后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四十八条 凡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的干部职工,按干管权限和相关规定由局纪委从严从重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单位规章制度范本(二)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4篇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我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制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三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在程序上必须事先征求工会和职工意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讨论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过半数通过),并在用人单位内部长期公示。
第四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应当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的条件和方法,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各环节的具体规定和经济补偿赔偿办法。
(二)工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资支付(含奖金分配办法)等基本工资制度及加班加点、病假、产假等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工资支付办法。
(三)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
(四)工时及休假制度,主要包括考勤办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五)职工奖惩制度,主要包括对职工的奖励和违纪处理办法。
(六)职工培训制度,主要包括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以及对新录用人员上岗前培训的办法,建立培训、考核和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七)其他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的内容。
第五条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的依据:
(一)制定劳动合同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制定工资管理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意见(试行)》等。
(三)制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宁波市《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和完善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宁波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波市区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等。
(四)制定工时及休假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宁波市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及实施细则等。
(五)制定职工奖惩制度的依据,主要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复函等。
(六)制定职工培训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等。
第六条 我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须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为用人单位制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备案工作提供免费服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在本县(市)、区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第七条 我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原则上实行自愿备案。
(一)2003年1月1日后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应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对2003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单位,报送备案时间不受限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有要求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进行审查的,用人单位必须按要求上报备案。
第八条 用人单位上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时,须统一装订成册正式行文(一式五份),行文主要说明该规章制度所具备的程序性规定及内容的合法性。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新开办用人单位报备文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实地查看并公告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必须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公告。
2003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用人单位,其办理时限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须在接到新开办用人单位报备文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程序上和内容上都合法的,应出具同意备案意见书。
2003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单位,其办理时间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一条 同意备案后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应与相关政策法规保持一致,并随政策法规的立、改、废作相应修改。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制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5篇 单位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四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附则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如信息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2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3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4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5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1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1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0条员工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2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4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符合晚育的(23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第四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22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指员工的基础工资。
第23条员工的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规定计发。第2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26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2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8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29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0条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停工医疗累计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第31条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超过医疗期,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
第32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3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因绩效考核而减发的工资;
(6)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37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38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9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0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4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书面请假,不得无故旷工,15日以下(包括15日)的请假由该员工的部门经理或主管决定,15日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报总经理批准;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自己不能及时请假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1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42条员工应遵守如下辞职制度:
(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日通知;
(2)员工辞职由总经理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4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4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44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45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4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7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扣发绩效工资、辞退四种。
第4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根据规定扣发绩效工资;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一个季度内超过9次、一年内超过32次的,视为经常迟到或早退。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按照规定扣发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包括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0日以上(包括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6)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拘留、批捕等);(7)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1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2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3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4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6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7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8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59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60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1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62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63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九章附则
第64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5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6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67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68条本规章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有限公司(公章)
年月日
第6篇 涉爆单位规章制度
1、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承包人是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本单位“四员”的申报、培训、教育和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并注意撑握各类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领退、登记制度,如实向公安机关申报日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5、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转借、外流,不发生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6、爆炸物品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负责领用并由保管员进行如实登记,对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拒绝发放爆炸物品。
7、从事保管、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在当地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后方可上岗进行爆破作业。要组织好本单位“四员”审验。
第7篇 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进一步增 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工作运行新机制,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新形象,制定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服务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文明优质高效为单位、为职工、为社会服务的原则。
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按劳动保障政策办事,又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服务。
2、坚持立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与群众需要相统一的原则。
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与服务对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谐的关系,按照职责范围,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3、坚持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服务内容、标准和规定要求,既要按照现有工作基础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又要着眼于未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丰富、拓宽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措施。
4、坚持公开、公平、求实的原则。
服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约束措施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服务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坚持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和领导干部带头的原则。
按照各处的职能管理权限,建立各自的岗位服务目标,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各处领导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团结聚人、一身正气服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本处干部职工,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6、干部职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大局观念,克己奉公,廉洁勤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7、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8、在业务工作中,不得违反党纪、国法和政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工作中不得使用规定的服务忌语;
不准与服务对象吵嘴、打架,闹无原则纠纷。
9、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
不得拒绝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务对象和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不得用公款吃喝玩乐;
不准在工作和值班时间打扑克、玩游戏;
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
不准接收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
在业务工作中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
11、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条件为自己、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不准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政府的形象,破坏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2、对群众咨询和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应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13、干部职工上岗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端庄,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语。
14、办公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各服务窗口要设置指示标牌,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工作证牌要定位放置。
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程序、标准等制度要挂板上墙,实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奖惩办法
1、凡在执行公务中能自觉按照服务规定,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收到服务对想给本人及局的表扬信、感谢信,经查实后给予通报表扬。
2、在服务过程中,工作取得较大成绩,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作 度工作政绩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3、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之一,情节较轻者,由所在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情节较重者,由所在处主要负责人陪同违纪人员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在年度考核内,凡被服务对象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并经查实已违反“服务条款”有关条款者,除按
第4条处理外,还又给予口头告诫。
6、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介曝光,除按
第5条处理外,构成违纪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违犯纪律认识不深,再次违纪者,给予下岗学习三个月或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岗学习期间,停发职务补贴、岗位津贴、福利补贴和各类奖金。
7、按照
第6条处理后,仍继续违反“服务纪律”条款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8、凡本处的干部职工年内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所在处不得评为先进。
9、凡本处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监督措施
1、办成立优质服务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参加组成,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考评干部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的情2、设立举报监督电话582,随时接受群众投诉。
对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3、奖惩实施程序:由当事人所在处负责填写《奖惩登记表》,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事项。
会 议 制 度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各项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参加,秘书处处长列席,并负责记录,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通报、研究、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办公会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各处处长及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汇报上周工作,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处务会各处处长一般要每周召集全处人员召开一次处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传达办公会议精神,总结、检查、研究、布置工作。
四、全体人员大会全体人员大会一般每季、半年、年终各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处负责组织筹备。
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部署有关工作及其它事项。
各种类型的会议,都要讲求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能合并召开的会,不分别开,能一次开会解决的问题,不开第二次或层层开。
会议要突出重点,会后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
避免泛泛而谈,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真正使会议起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学习制度为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二、学习的内容、方法、步骤,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进行,办党支部也要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三、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要以处为单位组织学习,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能参加学习时要按规定请假,学习时不串岗,要坐得住学得进。
五、学习中要坚持写学习笔记,定期交流学习体会、总结学习经验,进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为强化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须逐级请假,实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外出情况汇报制度。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副处以下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处长批准;
半天至二日以内的,由处长向分管主任请假,由分管主任批准;
二日以上的由处长向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
2、处长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
一日以上的,报主任批准。
处长请假必须事先向主任申请。
3、副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
主任请假由分管局长批准。
4、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按国家有关在政策规定执行。
三、请假办理程序各种请假(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登记表》,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送秘书处存档备查。
特殊情况,必须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事后补填《请假登记表》。
四、请事假时间,用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抵补,抵补后每超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奖金。
凡未按请假审批权限和请假办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旷工处理,其中矿工一日以内的,扣除下月考核奖金,旷工二日以上的,扣除当年考核奖金。
第8篇 单位食堂规章制度
食堂工作纪律
第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上岗证等必备。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二条、食堂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必须对食堂的桌椅、地板进行清洗。
餐具清洗干净后,统一消毒。
第三条、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
做到日清月洁,账物相符。
每月盘点一次,每月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四条、提前一天制定隔天的食谱,品种式样多,改善员工伙食,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未烹调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人侵。
第五条、平等待人,饭菜定量,食品足秤。
第六条、每餐准时开饭。
按时上下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条、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八条、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九条、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脸(整理仪容)。
第十条、每天至少一至二次的沐浴(避免汗臭)。
第十一条、每天工作前或饭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
第十二条、制服每天更换一次,并力求整洁。
第十三条、头发梳洗干净,女性工作时应佩戴发网。
第十四条、工作时不穿拖鞋与木屐。
第十五条、不用味浓的香水及发油。
第十六条、打喷嚏时,应用手帕遮住,并离开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第十七条、不用手指抠鼻孔、牙缝以及耳朵。
第十八条、不用手摸头发、揉眼睛。
食堂采购、验收管理
第十九条、采购员凭食堂开出的经部门经理批准的采购单进行采购。
第二十条、采购员采购物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请购单上注明的需要数量、规格购买。
第二十一条、采购员采购用品,持请购单发票交验收员,验收员验看物品与请购单、。
发票上数量、质量、规格。
验明后,开出验收单,验收单要求小类开列,不可混合,验收单一式三份,财务、仓管存底和会计入账。
第二十二条、采购员凭发票、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表,经会计审核、部门经理签字,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同意报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每月验收员将验收单与会计对账,要求数目清楚,如有错账、坏账由验收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每月、每季会同财务部与采购员核定执行新价、要求货比三家,做到价廉物美。
第二十五条、发现验收、采购员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财务部、部门经理要经常检查验收采购和仓管工作。
厨房卫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厨房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
厨房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厨房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厨房泥泞不堪。
第二十七条、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第二十八条、应装置抽油烟机。
抽油烟机之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亦适当处理。
第二十九条、橱台及橱柜以铝质或不锈钢材质为佳,木质品容易孳生繁殖蟑螂。
第三十条、橱台及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
以免冲洗地面时,将面包碎片、碎肉、菜屑等冲入死角处遗留腐烂。
第三十一条、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净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存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常温太久。
第三十三条、凡易腐败的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或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尽臭味。
第三十四条、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第三十五条、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
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9篇 单位规章制度不合理
问:我想请问一下,我觉得单位对于工作人员的规章制度中有些不太合理合法,我想在仲裁中一并主张无效,但是在我和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说: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这样的话我还能主张吗?
答:我们首先要肯定地回答,你当然可以要求裁决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所谓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由企业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务的处理的规范总称。企业规章制度是由企业自己制订的,但又能够象法律一样约束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因此法律不得不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作出限制,并不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一制订出来就是有效的。那怎么样的规章制度是无效呢,我们如何判断规章制度是不是有效呢?由于法律并未对规章制度生效要件做出直接的明文规定,专家们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其体现的法律精神以及基本法理,归纳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就决定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
四、向劳动者公示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网友chiky6240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chiky6240的,尽可放心。
第10篇 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规章制度
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__]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__]3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__]10号)、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__]16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__]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以下简称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第三条 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实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不同岗位特点,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直所有国有事业单位以及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细则。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工作。
第二章 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六)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分别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工作的开展,研究决定聘用工作的重要事项。考核小组由领导小组的主管人员、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等组成,具体负责对竞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竞聘范围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保证措施和组织领导等。实施方案应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实施方案无效。实施方案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组织实施。首先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办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11篇 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_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
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七章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_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_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政府机关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第12篇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读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实践中无法操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第13篇 s施工单位宿舍卫生规章制度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第14篇 对于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如何处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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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如何处
理最好
关于某某员工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处理通报
处理通报
公司全体员工:
c组员工李__,自进入公司以来,在组长、主管也多次
对其进行批评指正甚至劝退的情况下,仍经常出现迟到、请
假或无故旷工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严重影响其
所在小组的生产安排和进度,最近公司已同意其辞职申请,
但李广银于20__年6月10日上午上班中途,未向仍何人请
示,擅自离岗旷工,此行为无视公司规章制主、无视车间管
理人员,影响恶劣,公司决定对李广银作以下处罚:
1、对此次擅离职守行为处罚款___元;
2、旷工扣款另行计算(旷一天处罚款___元)。
请全体同事引以此为戒!同时也希望以后已经提出辞职
的同事调整好心态,站好最后一班岗,公司将按制度结清工
资,切勿以消极怠工或混时间的心态上班,我行我素、违反
第1 页共19 页
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一经发现,将严惩不怠!
特此通告!
深圳市______有限公司20__年6月10日
第15篇 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处领导班子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单位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处领导班子明确一名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批工作,重大的财务支出等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第六条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加强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财务股内部要认真落实会计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检查等)。
第七条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实行印鉴与支票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的经手人、证明人、批准手续要齐全。
第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通过银行收支款项,不得坐支现金。按月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全程参与和监管。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大额财务收支、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等重要事项,事前必须向纪检监察人员通报,接受他们的督促和检查。
第十条财务股统一扎口管理本单位票据,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票据所收款项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保证票据和款项的日清日结。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支出实行分类审批制度:
日常财务支出事项:各项支出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再办理。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物品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名,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报主任审批。
重要、大额的财务支出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财务主管对其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再报主任审批。
第十二条重要财务支出决策事项的具体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
固定资产: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政府中心工作: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2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第三章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三条推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事项,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公开的内容:资产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情况,一次性发生的大额财务支出事项,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事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招待费、招商经费、交通费等重要支出情况,奖金福利的分配和发放情况,与其他单位发生的借贷往来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财务公开的形式,包括通过单位职工会议通报、书面公示等,对应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公开。对财务公开的
资料实行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章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招待费用的管理。明确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填写“来客就餐接待单”(包括接待事由、就餐地点、就餐时间、标准、陪客人数、经办人等),经主任审批后安排就餐。来客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并及时结算,将“来客就餐接待单”作为招待费支出发票的附件。
第十七条招商引资费用的管理。招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支出要与招商成果相挂钩。对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要单独核算,严格把好费用开支关,支出发票要合法、真实、具体,做到支出手续齐备、用途清楚、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齐全。
第十八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九条车辆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派车核准制度,按照里程油耗进行考核,单位职工因私用车经批准需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单位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时,要参照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账。
第五章账户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开设账户必须报经财政局、人行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及时划转账户余额,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
第六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帐,保证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台账。
第二十三条资产的调拨、转让、报费要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出租资产要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或竞争性谈判,并及时、足额收取租金,按规定上缴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二十四条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五条加强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严格控制库存现金数额,不得“白条抵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和具体实施由处财务股负责。
第二十七条本处以前所制订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6篇 事业单位办公室的规章制度
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工作运行新机制,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新形象,制定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服务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文明优质高效为单位、为职工、为社会服务的原则。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按劳动保障政策办事,又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服务。
2、坚持立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与群众需要相统一的原则。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与服务对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谐的关系,按照职责范围,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3、坚持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和规定要求,既要按照现有工作基础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又要着眼于未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丰富、拓宽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措施。
4、坚持公开、公平、求实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约束措施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服务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坚持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和领导干部带头的原则。按照各处的职能管理权限,建立各自的岗位服务目标,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处领导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团结聚人、一身正气服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本处干部职工,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6、干部职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大局观念,克己奉公,廉洁勤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7、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8、在业务工作中,不得违_纪、国法和政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规定的服务忌语;不准与服务对象吵嘴、打架,闹无原则纠纷。
9、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不得拒绝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务对象和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在工作和值班时间打扑克、玩游戏;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不准接收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在业务工作中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
11、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条件为自己、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不准滥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人民政府的形象,破坏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2、对群众咨询和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应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13、干部职工上岗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端庄,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语。
14、办公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各服务窗口要设置指示标牌,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工作证牌要定位放置。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程序、标准等制度要挂板上墙,实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奖惩办法
1、凡在执行公务中能自觉按照服务规定,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收到服务对想给本人及局的表扬信、感谢信,经查实后给予通报表扬。
2、在服务过程中,工作取得较大成绩,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作为年度工作政绩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3、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之一,情节较轻者,由所在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情节较重者,由所在处主要负责人陪同违纪人员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在年度考核内,凡被服务对象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并经查实已违反“服务条款”有关条款者,除按第4条处理外,还又给予口头告诫。
6、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介曝光,除按第5条处理外,构成违纪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犯纪律认识不深,再次违纪者,给予下岗学习三个月或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岗学习期间,停发职务补贴、岗位津贴、福利补贴和各类奖金。
7、按照第6条处理后,仍继续违反“服务纪律”条款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8、凡本处的干部职工年内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所在处不得评为先进。
9、凡本处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监督措施
1、办成立优质服务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参加组成,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考评干部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的情
2、设立举报监督电话582___,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3、奖惩实施程序:由当事人所在处负责填写《奖惩登记表》,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事项。
会议制度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各项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参加,秘书处处长列席,并负责记录,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通报、研究、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办公会
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各处处长及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汇报上周工作,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处务会
各处处长一般要每周召集全处人员召开一次处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传达办公会议精神,总结、检查、研究、布置工作。
四、全体人员大会
全体人员大会一般每季、半年、年终各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处负责组织筹备。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部署有关工作及其它事项。
各种类型的会议,都要讲求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能合并召开的会,不分别开,能一次开会解决的问题,不开第二次或层层开。会议要突出重点,会后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避免泛泛而谈,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真正使会议起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学习制度
为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二、学习的内容、方法、步骤,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进行,办党支部也要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三、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要以处为单位组织学习,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能参加学习时要按规定请假,学习时不串岗,要坐得住学得进。
五、学习中要坚持写学习笔记,定期交流学习体会、总结学习经验,进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
为强化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须逐级请假,实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外出情况汇报制度。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副处以下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处长批准;半天至二日以内的,由处长向分管主任请假,由分管主任批准;二日以上的由处长向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
2、处长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一日以上的,报主任批准。处长请假必须事先向主任申请。
3、副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主任请假由分管局长批准。
4、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按国家有关在政策规定执行。
三、请假办理程序
各种请假(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登记表》,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送秘书处存档备查。特殊情况,必须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事后补填《请假登记表》。
四、请事假时间,用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抵补,抵补后每超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奖金。凡未按请假审批权限和请假办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旷工处理,其中矿工一日以内的,扣除下月考核奖金,旷工二日以上的,扣除当年考核奖金。
第17篇 公司对文明单位创建的管理规章制度
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中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富民兴企”、“司兴我富,司衰我穷”的共同价值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世界观。
3、改革竞争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____”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4、生产工作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坚持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生产、工作、效益居于先进水平。
5、文化建设好。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职工的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工作能力。
6、文明风气好。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爱岗敬业、岗位奉献”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交通行业文明公约》和《市民公约》,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各种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坚持不懈,树立企业新风。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纪问题发生;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环境整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五、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命名与奖励
1、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批准、命名,每年组织一次。委级文明单位按照《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执行(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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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批准命名和复查合格的司级文明单位,参照市交委确定的渝委办[1998]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当年可按照单位人均月工资50% 的标准发给奖金,还可以给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所发奖金进入生产成本。
5、文明单位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在复查合格的当年亦可比照上款规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奖金。
六、文明单位的复查
1、委级文明单位按市交委规定进行复查。
2、司级文明单位两年复查一次。凡已命名的司级文明单位,每隔两年要对照文明单位条件进行自查,向总公司送交自查报告,由总公司组织复查,并通报复查结果。
3、对司级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总公司对司级文明单位的复查,严格坚持“六好”标准,对领导班子不团结,管理混乱或主要领导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政策因素外出现严重亏损的,服务质量下降的,安全工作未达标和计划生育超标的单位,坚持实行一票否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七、在企业改革、调整中,撤销或合并的单位不再保留文明单位称号。
第18篇 单位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
为提高企业财会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在系统运行前,必须确定会计电算化岗位及职责,根据会计业务量要求和会计数据处理方式不同,可设以下岗位:
a、会计主管:
(1)负责组织开展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包括制订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配合计算机人员研制相关的系统开发、会计软件系统的日常应用、岗位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做为会计主管应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
(2)负责制订会计岗位责任制,并协调管理各岗位员工的工作。
(3)制订会计电算化的各项管理制度。
(4)负责整个系统正常运行、应用软件资源的调配、系统故障及时处理。
b、系统操作员:
(1)负责会计核算所需数据,如:记帐凭证、往来帐、银行帐、报表、材料单、工资单等。
(2)打印输出各种帐簿、报表等。
(3)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c、凭证审核员:
(1)对手工计算编制的计帐凭证审核。
(2)负责计帐、结帐工作。
(3)负责报表的编制工作。
(4)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d、会计档案:
(1)负责有关系统软盘、数据软盘的存档,各种帐、证、表的保管。
2、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员应经过系统培训后才能上岗。
(2)应经会计主管批准才能上岗,且只能在主管批准的权限内工作。
(3)严格按系统说明完成每一步工作。
(4)若出现故障情况,应报告领导一同分析原因;若出现系统引起的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进行维护。
(5)应至少一个月备份一次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6)外来软盘不得在有会计软件的机器上运行,以防感染病毒。
3、机房管理制度:
(1)未经许可的无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财会专用机。严禁在机器上玩游戏。
(2)不得带电拔插头,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3)严禁使用外来软盘,必要时要先杀毒后再使用。
(4)严格按顺序开启机器,长时间离开应关闭机器,下班必须关闭电源。
(5)应保持计算机清洁。
(6)计算机出现故障,应由专人维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开。
4、有严格的硬件、软件维护制度:
若硬件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维护,切勿自己拆开。
软件维护包括:
(1)对会计软件的日常维护,包括:科目的升级、常见错误排除、数据恢复、调整打印机参数等。
(2)维护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原有软件的程序。
(3)财会人员因正常操作失误而引起的错误,应由财会人员改正,不得由维护人员通过维护修改,如打开凭证库、帐簿库等文件进行修改。
(4)加强对硬件、软件的维护,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5、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的档案管理,大部分内容同手工一样,应特别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1)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文档资料的保存。
(2)定期备份核算数据软件的保管。
(3)帐簿中的日记帐、银行帐每天打印,帐页打印输出装订成册;总帐每月打印,年终装订成册。
(4)全年会计年度结束,备份两份完整软盘分别保存。
(5)所有会计档案必须造册登记,以备查用。
第19篇 工会开展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规范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持续推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之中,全面促进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经市企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民主权利和劳动报酬权益,履行劳动义务,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全市企事业单位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就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建立劳动规章制度。
2023年内全市所有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企业都要对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梳理一遍,该废止的应及时废止,该完善的应及时完善,该补充的应及时增补;其他非公企业也要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力争年内有85%的企业达到评估要求。
三、基本原则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现有的涉及职工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从内容、程序上进行逐条梳理,重点要把握好三个原则:
一是法律原则。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人性化原则。要以维护职工的体面劳动和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出发点,要结合本单位自身的生产经营和职工的需要具有针对性,要维护职工的尊重需求和进取精神为出发点强化激励,突出褒奖。
三是规范化原则。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要规范,条款要明确、具体、合理、有可操作性;要注意用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考虑制度与制度间的配套性。
四、方法步骤
评估考核工作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公开公示的方法进行自我评估;各县区、各系统、产业企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单位进行评估考核;市领导小组对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抽查。
1、自查阶段(5月—6月)。一方面要摸清规章制度底数,另一方面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现有规章制度开展五看五查。即:一看规章制度内容是否合法,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制度及条款;二看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查找是否存在制度及条款缺失;三看规章制度制订程序是否履行集体协商、职代会审议、厂务公开等规范程序,查找是否在民主程序上违法;四看规章制度是否能起到调动保障职工享有法定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科学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效能,查找是否存在制度、条款可操作性不强问题;五看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力执行,查找是否存在有章不循、无章可依现象。
2、征求意见阶段(7月—8月)。各企事业单位在自查基础上,针对规章制度合法性、合理性、履行民主程序、可操作性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3、修订完善阶段(9月-10月上旬)。在上述两个阶段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要对需要修改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或定立新的相关劳动规章制度,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充分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4、公开、公示阶段(10月下旬)。各企事业单位要将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协商确定的规章制度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开、公示。
5、评估考核阶段(11月)。各县区领导小组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的情况及评估考核登记表报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市直属企业直接向市领导小组申报,由市领导小组组织互查和抽查。
五、有关要求
1、各级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企事业规章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把评估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做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要认真做好本级的申报推荐和评估工作,助推规范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努力实现企事业单位劳资互利和谐。
2、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开展企事业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发现、总结、树立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
3、各级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结合新形势,研究新举措,深化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化效果。
秦皇岛市企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0日
第20篇 d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工作运行新机制,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新形象,制定事业单位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服务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文明优质高效为单位、为职工、为社会服务的原则。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按劳动保障政策办事,又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服务。
2、坚持立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与群众需要相统一的原则。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与服务对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谐的关系,按照职责范围,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3、坚持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和规定要求,既要按照现有工作基础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又要着眼于未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丰富、拓宽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措施。
4、坚持公开、公平、求实的原则。服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约束措施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服务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坚持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和领导干部带头的原则。按照各处的职能管理权限,建立各自的岗位服务目标,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处领导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团结聚人、一身正气服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本处干部职工,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6、干部职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大局观念,克己奉公,廉洁勤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7、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8、在业务工作中,不得违_纪、国法和政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规定的服务忌语;不准与服务对象吵嘴、打架,闹无原则纠纷。
9、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不得拒绝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务对象和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在工作和值班时间打扑克、玩游戏;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不准接收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在业务工作中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
11、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条件为自己、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不准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政府的形象,破坏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2、对群众咨询和提出的意见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应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13、干部职工上岗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端庄,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语。
14、办公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各服务窗口要设置指示标牌,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工作证牌要定位放置。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程序、标准等制度要挂板上墙,实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奖惩办法
1、凡在执行公务中能自觉按照服务规定,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收到服务对想给本人及局的表扬信、感谢信,经查实后给予通报表扬。
2、在服务过程中,工作取得较大成绩,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并作为年度工作政绩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3、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之一,情节较轻者,由所在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情节较重者,由所在处主要负责人陪同违纪人员向服务对象当面赔礼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在年度考核内,凡被服务对象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并经查实已违反“服务条款”有关条款者,除按第4条处理外,还又给予口头告诫。
6、凡违反“服务纪律”条款,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介曝光,除按第5条处理外,构成违纪的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犯纪律认识不深,再次违纪者,给予下岗学习三个月或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岗学习期间,停发职务补贴、岗位津贴、福利补贴和各类奖金。
7、按照第6条处理后,仍继续违反“服务纪律”条款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8、凡本处的干部职工年内有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所在处不得评为先进。
9、凡本处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反“服务纪律”条款并受到处分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监督措施
1、办成立优质服务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参加组成,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考评干部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的情
2、设立举报监督电话582___,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3、奖惩实施程序:由当事人所在处负责填写《奖惩登记表》,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事项。
会 议 制 度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各项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参加,秘书处处长列席,并负责记录,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通报、研究、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办公会
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各处处长及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汇报上周工作,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处务会
各处处长一般要每周召集全处人员召开一次处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传达办公会议精神,总结、检查、研究、布置工作。
四、全体人员大会
全体人员大会一般每季、半年、年终各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秘书处负责组织筹备。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总结、部署有关工作及其它事项。
各种类型的会议,都要讲求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能合并召开的会,不分别开,能一次开会解决的问题,不开第二次或层层开。会议要突出重点,会后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避免泛泛而谈,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真正使会议起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学习制度
为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二、学习的内容、方法、步骤,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进行,办党支部也要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三、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要以处为单位组织学习,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能参加学习时要按规定请假,学习时不串岗,要坐得住学得进。
五、学习中要坚持写学习笔记,定期交流学习体会、总结学习经验,进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
为强化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须逐级请假,实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外出情况汇报制度。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副处以下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处长批准;半天至二日以内的,由处长向分管主任请假,由分管主任批准;二日以上的由处长向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
2、处长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一日以上的,报主任批准。处长请假必须事先向主任申请。
3、副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主任请假由分管局长批准。
4、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按国家有关在政策规定执行。
三、请假办理程序
各种请假(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病假、婚假等),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登记表》,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送秘书处存档备查。特殊情况,必须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事后补填《请假登记表》。
四、请事假时间,用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抵补,抵补后每超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奖金。凡未按请假审批权限和请假办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旷工处理,其中矿工一日以内的,扣除下月考核奖金,旷工二日以上的,扣除当年考核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