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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管理制度是我们应对极端天气,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措施。它涵盖了预警机制、应急响应、设施维护、人员安全、灾后恢复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气象信息获取渠道,及时发布内部预警,指导各部门做好防洪准备。
2. 应急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避难场所、物资储备等,确保员工安全。
3.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排水系统、建筑物防水性能,及时修缮,防止积水引发的问题。
4. 人员安全:提供防洪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安全地撤离。
5. 灾后恢复:设立灾后恢复计划,包括设施修复、业务恢复及心理疏导等,帮助公司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重要性
汛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企业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障生产活动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它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有效的管理能够降低风险,增强企业的韧性,提升公众信任度。
方案
1. 建立预警小组:由专人负责收集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确保信息畅通。
2. 定期演练:每季度进行一次防洪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
3. 设施检查与升级:对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改造升级,增加防洪设施如挡水板、沙袋等。
4. 安全教育:通过培训课程和宣传资料,让员工了解洪水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5. 灾后评估与改进:每次汛期过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实施这些方案,我们将构建起一套全面、实用的汛期管理制度,以应对可能的洪水威胁,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我们也需持续关注气候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我们的策略,以适应未来的挑战。
汛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安全环保主管
成 员:各生产装置、部门主管。
第二条 设置汛期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与政府防汛指挥部联系,指挥公司的防洪安全工作。每年五月~九月为汛期,其中六、七、八月为主汛期。汛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三条 生产部门(生产调度值长)负责收集与厂汛期有关的水文、气象、汛情资料,同时应加强与当地防汛指挥部联系。并将重要汛情通报汛期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
第四条 保卫部门负责组织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并进行针对性训练。
第五条 供应部门负责防汛物资采购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准备工作。
第六条 物管部门负责防汛物资〈如塑料编织袋、麻袋、枕木、铁丝、麻绳、水泥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 行政主管负责汛期安全的通讯和应急车辆的保障工作。
第八条 电器部门负责汛期供电保障和系统维护工作,及避雷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第九条 规划部门负责汛期建、构筑物、堡坎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 抢险组织及分工
第十条 应急保障的生产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物资供应和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单位,遇出现大雷雨异常气候征兆时,或雷雨时,值班领导和生产安全分管领导必须在厂指挥生产,随时听候厂部安排和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人员、组织应急(响应)安排
1.生产副副总经理在厂调度中心,负责整体安排、指挥。
2.值长协助厂领导进行调度指挥。
3.副总工程师负责对外联络,对内下达调度指令。
4.各部门主管到生产现场,协调、落实调度指令。
5.电气主管在总配电室,负责遵循广饶供电局地调的调度安排,厂调度中心的调度指挥以及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
6.各生产车间领导(无论是否轮值班)必须到各自的生产现场,按照厂调度指令停、开车,和依据需要及时召集各单位应急人员到现场。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在出现较大雷雨异常气候征兆时或发生雷雨时,作出预先安排或具体安排,包括车间领导和技术人员到调度现场,各职能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到调度现场(如:总配电室、厂调度室等)重要岗位,以及当班人员配备情况、应急救援(响应)情况、安全生产具体情况。
第十三条 各单位在发生停电,经检修送电正常后,必须得到厂调度室当班主调度员通知方能带负荷(起动电机),严禁未经厂调度室同意擅自开车。
第三章 汛期安全检查及整改
第十四条 每年汛期前各单位必须对所辖区域的重点部位及危险区域〈生产场所、储存场所、办公场所、生活区等〉的边坡地带、堡砍、排水沟、地沟等进行彻底检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各单位防洪度汛的检查、整改工作应在四月下旬前完成,防汛安全办公室在五月初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做好防汛工作,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
(1)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要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排洪口底坎高程,将排洪口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堵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5)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
2、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垮坝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3、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4、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5、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6、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7、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0%。
8、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出的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的最小于滩长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小于70米。
9、根据检测出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在最高洪水位时坝的安全超高是否满足最小安全超高要求:不小于0.7米。
第3篇 _矿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并处理汛期期间的突发事件,保证我矿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值班管理规定,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严禁酗酒,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因公外出需向矿长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外出。
2、值班人员下午下班后半小时内须到调度室填写值班考勤表,负责考勤的人员严格执行好考勤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3、值班人员须熟悉掌握各单位人员分布及工作情况,并与各工作地点保持通讯联络。
4、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休班时,必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再经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休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也可由值班矿长代签,否则按旷工处理。副矿级干部外出必须向董事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外出
5、矿井主要负责人实行在矿24小时值班制度,却有特殊情况外出公务时,必须请假,说明外出事由,得到允许后方可安排他人代替履行职责,自己外出公务。外出公务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所有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随叫随到,如有违反,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各重要岗位及场所的巡查工作。发现情况立即采区相应的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4篇 市住建局机关安全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市住建局机关安全(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局机关的安全防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局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
二、值班人员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如实填写值班日志,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不带无关人员到单位。值班期间不发生空岗、脱岗、擅离职守或单人值班等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及时接听电话,保证政令、信息畅通,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认真做好情况记录,并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理。
五、值班期间坚持安全巡查,确保办公楼安全。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注意电器的使用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七、值班时间:
白班:早8:00――晚19:00;
夜班:晚19:00――次日早8:00;
节假日值班
早班:8:00――12:00;
中班:12:00――16:00;
晚班:16:00――20:00;
值班电话:节假日、夜晚:3933517白天:3933425、3933487
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5篇 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并处理汛期期间的突发事件,保证我矿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值班管理规定,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严禁酗酒,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因公外出需向矿长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外出。
2、值班人员下午下班后半小时内须到调度室填写值班考勤表,负责考勤的人员严格执行好考勤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3、值班人员须熟悉掌握各单位人员分布及工作情况,并与各工作地点保持通讯联络。
4、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休班时,必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再经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休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也可由值班矿长代签,否则按旷工处理。副矿级干部外出必须向董事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外出
5、矿井主要负责人实行在矿24小时值班制度,却有特殊情况外出公务时,必须请假,说明外出事由,得到允许后方可安排他人代替履行职责,自己外出公务。外出公务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所有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随叫随到,如有违反,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各重要岗位及场所的巡查工作。发现情况立即采区相应的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