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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4

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

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系统性、全面性的辨识和评估,旨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危险源定义与分类

2. 危险源识别方法

3. 识别程序与周期

4. 评估标准与风险等级划分

5. 信息记录与更新

6. 风险控制与管理策略

7. 培训与教育

8. 监督与检查

包括哪些方面

1. 危险源定义与分类:明确危险源的定义,如物理、化学、生物、环境等因素,并依据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

2. 识别方法:采用现场调查、员工反馈、历史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确保全面、准确地找出所有潜在危险源。

3. 识别程序与周期:设定定期进行危险源识别的时间表,如每季度、每年等,并规定在新设备引入、工艺变更等情况下应立即进行识别。

4. 评估标准: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确定各类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如低、中、高风险等。

5. 信息记录与更新:记录危险源识别结果,建立数据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便跟踪管理。

6. 风险控制:制定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控制措施,如消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体防护等。

7.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8. 监督与检查:设置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重要性

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识别危险源,企业能够增强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2. 预防事故:提前发现并控制危险源,可以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3.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避免因忽视危险源管理导致的法律责任。

4. 保障生产:减少事故对生产的影响,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提高经济效益。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对危险源的持续监控和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方案

1. 建立专门的危险源识别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制定详细的识别流程,包括危险源的申报、审核、录入和更新等步骤。

3.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识别能力,强化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 设立风险评估委员会,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5.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对高风险源优先采取消除或替代措施,对中低风险源采取适当的工程和管理控制。

6. 强化内部审计,定期检查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性。

7.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新的危险源或现有危险源的变化,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 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 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五条 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 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 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九条 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八条 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 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 应急设备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明确辨识与评估危险源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以及建档监控,确保各类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活动、产品、服务过程及工作环境中能够控制和必须施加影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与更新工作。

3职责

3.1 生产技术处是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考核,并按照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3.2 各部门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负责对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危险源辨识、作业风险评估结果向生产技术处报备。

3.3 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机械、电气、工艺、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控制工作。

3.4 总经理批准“重要危险源清单”。

4术语和定义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健康损害:可确定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5工作程序

⒌1危险源辨识

⒌⒈1危险源的分类

⒌⒈⒈1物理性危险源

——溜滑或不平坦的场地;

——高空作业;

——高空物体坠落;

——作业空间不足;

——未考虑人的因素(例如工作场所设计未考虑人因);

——手工搬运;

——重复性工作;

——陷阱、缠绕、烧伤和其他因设备产生的危险源;

——在旅行时或作为行人,无论是在道路上还是在生产经营场所或位置的运输危险源(与运输工具

的速度和外部特征以及道路环境相关联);

——火灾和爆炸(与易燃物质的数量和性质相关联);

——可造成伤害的能源,如电、噪音、振动等(与所涉及的能源的数量大小相关联);

——能快速释放并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储存能量(与能量的数量大小相关联);

——能导致上肢失调的频繁重复性任务(与任务的持续时间向关联);

——能导致体温过低或热应激的不适热环境;

——造成员工身体伤害的暴力(与施害的性质相关联);

——非电离辐射(如光、磁、无线电波等)。

⒌⒈⒈2化学性危险源,因以下情况而危害健康或安全的物质:

——吸入烟雾、有害气体或尘粒;

——身体接触或被身体完全吸收的有害物质;

——过期食品或影响安全健康的食品;

——物料的储存所带来的危害。

⒌⒈⒈3生物性危险源

——受细菌或病毒污染的食品;

——处理皮革可能吸入的病毒、过敏源。

⒌⒈⒈4社会心理危险源

1、侥幸、冒险、麻痹

2、精神状态不良

3、工作量过度

4、烦躁、

5、恐吓等

6、其他由工作场所外部因素引发的心理危险源。

5.1.2辨识依据

a)国家、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b)根据有关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1.3辨识方法

采用现场观察、查询有关资料、面谈、集中讨论进行危险源辨识

5.1.4辨识过程

5.1.4.1对员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培训;全体员工应参与危险源的识别,成立相应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小组:风险评价前,由生产技术处牵头组成风险评价小组,负责风险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机械、电气、工艺、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工会负责人组成,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5.1.4.2划分作业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时应符合职工作业习惯和客观现实,将其看作一个有始有终的独立小系统。划分的方法有:

--按生产流程阶段名称划分

--按作业任务名称划分;

--按工艺装置控制名称划分;

--按作业区域名称划分;

--按劳动组合名称划分。

a)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工艺(活动),并画出工艺(活动)简画,确定每一工艺相对独立的工序(活动);

b)围绕相对独立的工序(活动)(包括进入工作场所的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中相应设备,细分相应的活动,并针对这些活动分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从人、机、物、料、环五个方面去进行辨识,辩识各项活动(设备设施)存在的带能量的物质、使用到的有害物质,能量释放可能对人产生的伤害类型等;

c)填写《危险源调查与风险评价表》,报公司生产技术处审核备案。

5.2 风险评价

5.2.1评价方法

通过定量的评价方法分析危险源导致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的大小。定量评价主要采取lec评价法。

lec评价法主要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三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评价公式:

d=l_e_c

注:d——危险性分值

a)l——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

可能性(概率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必然出现

10

相当可能

(本公司每年数次出现)

6

可能,但不经常

本公司曾出现过

3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公司未发生过,听说过这种事情,管理状态欠佳)

1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公司未发生过,听说过这种事情,管理状况较好)

0.5

极不可能

(很少听说过这种事情)

0.2

实际上不可能

0.1

b)e——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频率;

(与危险源接触的频率)

分数

连续暴露

(连续接触)

10

每天数次暴露

(每天数次接触)

6

每周数次暴露

3

每月数次暴露

(每月数次接触)

2

每年几次暴露

(每年几次接触)

1

非常罕见地暴露

(非常罕见地接触)

0.5

c)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规定为100,其它情况值为1~100之间,如下表:

危险程度(可能后果)

分数

重大伤亡事故(伤亡3人以上);

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

100

伤亡事故(伤亡1-2人);

财产损失100万—300万;

40

永久的全残,有严重功能障碍;急性中毒;财产损失50万—100万;

15

重伤,长期接触引起慢性中毒;

财产损失1万—50万;

7

轻伤,有轻微功能障碍;轻度毒害;

财产损失1千—1 万;

3

轻微伤害,未构成轻伤;

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

1

d)d——危险性分值。根据经验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总分在20分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总分在320分以上是高危险分值,应立即改善;总分在160~320分之间,属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总分在70~160分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险等级划分如下表所示:

分值

危 险 程 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可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5.2.2 确定危险源级别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确定和评价。把d≥160的风险规定为一级风险,把70≤d<160的风险规定为二级风险,把d<70的风险规定为三级风险。把一级风险规定为公司的重要风险(重要危险源),二级风险规定为各部门的重要风险。一级风险(重要风险)将是公司和下属单位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三级风险规定为一般风险,为可承受风险。

5.2.3评价过程

各部门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在公司指导下根据本部门填写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进行评价。评价出重要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和《重要危险源登记表》,报公司生产技术处审核备案,由主管安全环境副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一般风险由公司生产技术处审核后下发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制定控制措施。

5.3风险的控制

5.3.1 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5.3.1.1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手段,对超出可承受的风险制定有效的措施或者方案。

评价级别

风险级别

控制手段

重要风险

重要风险

目标管理、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与响应

可承受风险

一般风险

运行控制

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控制,其途径有运行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对须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加以控制的重要风险,对重要风险应制定应急反应措施。

5.3.1.2 风险控制策划首先应考虑消除的原则,其次考虑转移、降低、和监控,最后用个体防护手段。控制原则单成一条

5.4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

5.4.1针对重要风险,可采取制定目标、指标的方法,通过实施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实施控制管理。

5.4.2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发生可采取削减和预防的方法,限制风险的范围和时间,按如下顺序进行风险控制:消除;代替;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

5.4.3对选定的控制和削减措施实施前应进行评价,与其具备的资源条件,技术能力和人员状况相适应,确定其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5.5危险源的回顾与持续改进

5.5.1生产技术处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部门。

5.5.2 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每年管理评审前,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对已不存在的危险源剔除,对新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

5.5.3 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时,各部门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

5.5.4 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更新。

5.6危险源的登记建档与备案

5.6.1各部门对所识别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5.6.2各部门识别的危险源必须在生产技术处备案。

5.6.3各部门重新回顾、识别的危险源,要及时报生产技术处备案。

6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

6.1 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

6.1.1重要度危险源由各部门上报控制措施,生产技术处审核,一般危险源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控制措施。

6.1.2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6.1.3各部门要对危险源进行控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按要求落实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一次。

6.1.4 生产技术处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2危险源的管理

6.2.1重要危险源的所在部门,对重要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防范措施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的管理)。

6.2.2在重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警示标志要明显,没有污损,其内容包括名称、地点、责任人员、潜在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6.2.3部门对危险源要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对口上报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各主管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进行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报生产技术处。

7考核

7.1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把关,员工把关保班组,班组把关保工段,工段把关保部门,部门把关保公司。

7.2凡查出管理责任分解不到位,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或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公司月度考核。

8.记录与文件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控制清单

危险源检查记录

第3篇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五条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九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八条 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大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当重大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第5篇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明确辨识与评估危险源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以及建档监控,确保各类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活动、产品、服务过程及工作环境中能够控制和必须施加影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与更新工作。

3职责

3.1 生产技术处是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考核,并按照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3.2 各部门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措施;负责对重要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危险源辨识、作业风险评估结果向生产技术处报备。

3.3 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机械、电气、工艺、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控制工作。

3.4 总经理批准“重要危险源清单”。

4术语和定义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健康损害:可确定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5工作程序

⒌1危险源辨识

⒌⒈1危险源的分类

⒌⒈⒈1物理性危险源

——溜滑或不平坦的场地;

——高空作业;

——高空物体坠落;

——作业空间不足;

——未考虑人的因素(例如工作场所设计未考虑人因);

——手工搬运;

——重复性工作;

——陷阱、缠绕、烧伤和其他因设备产生的危险源;

——在旅行时或作为行人,无论是在道路上还是在生产经营场所或位置的运输危险源(与运输工具

的速度和外部特征以及道路环境相关联);

——火灾和爆炸(与易燃物质的数量和性质相关联);

——可造成伤害的能源,如电、噪音、振动等(与所涉及的能源的数量大小相关联);

——能快速释放并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储存能量(与能量的数量大小相关联);

——能导致上肢失调的频繁重复性任务(与任务的持续时间向关联);

——能导致体温过低或热应激的不适热环境;

——造成员工身体伤害的暴力(与施害的性质相关联);

——非电离辐射(如光、磁、无线电波等)。

⒌⒈⒈2化学性危险源,因以下情况而危害健康或安全的物质:

——吸入烟雾、有害气体或尘粒;

——身体接触或被身体完全吸收的有害物质;

——过期食品或影响安全健康的食品;

——物料的储存所带来的危害。

⒌⒈⒈3生物性危险源

——受细菌或病毒污染的食品;

——处理皮革可能吸入的病毒、过敏源。

⒌⒈⒈4社会心理危险源

1、侥幸、冒险、麻痹

2、精神状态不良

3、工作量过度

4、烦躁、

5、恐吓等

6、其他由工作场所外部因素引发的心理危险源。

5.1.2辨识依据

a)国家、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b)根据有关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1.3辨识方法

采用现场观察、查询有关资料、面谈、集中讨论进行危险源辨识

5.1.4辨识过程

5.1.4.1对员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培训;全体员工应参与危险源的识别,成立相应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小组:风险评价前,由生产技术处牵头组成风险评价小组,负责风险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机械、电气、工艺、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工会负责人组成,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5.1.4.2划分作业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时应符合职工作业习惯和客观现实,将其看作一个有始有终的独立小系统。划分的方法有:

--按生产流程阶段名称划分

--按作业任务名称划分;

--按工艺装置控制名称划分;

--按作业区域名称划分;

--按劳动组合名称划分。

a)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工艺(活动),并画出工艺(活动)简画,确定每一工艺相对独立的工序(活动);

b)围绕相对独立的工序(活动)(包括进入工作场所的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中相应设备,细分相应的活动,并针对这些活动分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从人、机、物、料、环五个方面去进行辨识,辩识各项活动(设备设施)存在的带能量的物质、使用到的有害物质,能量释放可能对人产生的伤害类型等;

c)填写《危险源调查与风险评价表》,报公司生产技术处审核备案。

5.2 风险评价

5.2.1评价方法

通过定量的评价方法分析危险源导致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的大小。定量评价主要采取lec评价法。

lec评价法主要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三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评价公式:

d=l_e_c

注:d——危险性分值

a)l——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

可能性(概率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必然出现10
相当可能

(本公司每年数次出现)

6
可能,但不经常

本公司曾出现过

3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公司未发生过,听说过这种事情,管理状态欠佳)

1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公司未发生过,听说过这种事情,管理状况较好)

0.5
极不可能

(很少听说过这种事情)

0.2
实际上不可能0.1
b)e——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频率;

(与危险源接触的频率)

分数
连续暴露

(连续接触)

10
每天数次暴露

(每天数次接触)

6
每周数次暴露3
每月数次暴露

(每月数次接触)

2
每年几次暴露

(每年几次接触)

1
非常罕见地暴露

(非常罕见地接触)

0.5
c)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规定为100,其它情况值为1~100之间,如下表:

危险程度(可能后果)分数
重大伤亡事故(伤亡3人以上);

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

100
伤亡事故(伤亡1-2人);

财产损失100万—300万;

40
永久的全残,有严重功能障碍;急性中毒;财产损失50万—100万;15
重伤,长期接触引起慢性中毒;

财产损失1万—50万;

7
轻伤,有轻微功能障碍;轻度毒害;

财产损失1千—1 万;

3
轻微伤害,未构成轻伤;

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

1
d)d——危险性分值。根据经验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总分在20分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总分在320分以上是高危险分值,应立即改善;总分在160~320分之间,属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总分在70~160分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险等级划分如下表所示:

分值危 险 程 度风险等级
>;320极其危险,不可能继续作业
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5.2.2 确定危险源级别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确定和评价。把d≥160的风险规定为一级风险,把70≤d<160的风险规定为二级风险,把d<70的风险规定为三级风险。把一级风险规定为公司的重要风险(重要危险源),二级风险规定为各部门的重要风险。一级风险(重要风险)将是公司和下属单位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三级风险规定为一般风险,为可承受风险。

5.2.3评价过程

各部门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在公司指导下根据本部门填写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进行评价。评价出重要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和《重要危险源登记表》,报公司生产技术处审核备案,由主管安全环境副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一般风险由公司生产技术处审核后下发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制定控制措施。

5.3风险的控制

5.3.1 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5.3.1.1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手段,对超出可承受的风险制定有效的措施或者方案。

评价级别风险级别控制手段
重要风险重要风险目标管理、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与响应

可承受风险一般风险运行控制

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控制,其途径有运行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对须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加以控制的重要风险,对重要风险应制定应急反应措施。

5.3.1.2 风险控制策划首先应考虑消除的原则,其次考虑转移、降低、和监控,最后用个体防护手段。控制原则单成一条

5.4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

5.4.1针对重要风险,可采取制定目标、指标的方法,通过实施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实施控制管理。

5.4.2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发生可采取削减和预防的方法,限制风险的范围和时间,按如下顺序进行风险控制:消除;代替;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

5.4.3对选定的控制和削减措施实施前应进行评价,与其具备的资源条件,技术能力和人员状况相适应,确定其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5.5危险源的回顾与持续改进

5.5.1生产技术处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部门。

5.5.2 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每年管理评审前,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对已不存在的危险源剔除,对新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

5.5.3 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时,各部门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

5.5.4 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更新。

5.6危险源的登记建档与备案

5.6.1各部门对所识别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5.6.2各部门识别的危险源必须在生产技术处备案。

5.6.3各部门重新回顾、识别的危险源,要及时报生产技术处备案。

6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

6.1 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

6.1.1重要度危险源由各部门上报控制措施,生产技术处审核,一般危险源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控制措施。

6.1.2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6.1.3各部门要对危险源进行控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按要求落实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一次。

6.1.4 生产技术处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2危险源的管理

6.2.1重要危险源的所在部门,对重要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防范措施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的管理)。

6.2.2在重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警示标志要明显,没有污损,其内容包括名称、地点、责任人员、潜在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6.2.3部门对危险源要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对口上报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各主管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进行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报生产技术处。

7考核

7.1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把关,员工把关保班组,班组把关保工段,工段把关保部门,部门把关保公司。

7.2凡查出管理责任分解不到位,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或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公司月度考核。

8.记录与文件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控制清单

危险源检查记录

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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