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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管理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8

储运管理制度

储运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物资入库、存储、出库以及运输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物资接收与验收标准

2. 库存管理与盘点规定

3. 发货与配送流程

4. 设备维护与安全操作

5. 应急处理与风险防范

6. 储运绩效评估与改进

包括哪些方面

1. 物资接收与验收标准:详细规定了接收物资的程序,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物资质量检验、数量核对等,确保入库物资符合企业需求。

2. 库存管理与盘点规定:明确库存的分类、编码、存放位置,设定合理的库存量,定期进行盘点,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

3. 发货与配送流程:定义了订单处理、拣选包装、出库审核、物流安排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保证发货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4. 设备维护与安全操作:规定了储运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操作规程,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损失。

5. 应急处理与风险防范:设立应急预案,应对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提出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6. 储运绩效评估与改进:通过数据分析,定期评估储运效率和成本,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持续提升储运管理水平。

重要性

储运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的流畅性、成本控制以及客户满意度:

1. 保障物资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确保物资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少损失。

2.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流程可以优化操作,减少错误,提升物资周转速度。

3. 降低成本:有效的库存管理和物流规划能降低存储和运输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4. 提升服务质量:准时、准确的发货能增强客户信任,促进企业业务发展。

方案

1. 完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储运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2. 培训员工:定期对储运人员进行制度培训,提高他们对规定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 引入技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条形码、rfid等,提升物资管理的自动化水平。

4. 合作与沟通:加强与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的沟通,确保整个储运链的协同运作。

5. 持续改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一线员工和客户的建议,持续优化储运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储运管理制度将更加健全,为企业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储运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堆场储运管理制度

1、物资进库储存保管,都必须根据不同物资的储存要求,做好铺盖、防潮、防灾、防虫、防鼠、防污染、防火等堆桩要求的工作。

2、物资储存保管,要认真执行查粮等一切制度,积极开展“四无”粮仓活动。

3、饲料生产投用的原料,必须做到班班有记录,日清月结,做到损溢批批清,仓仓清。 4、一要物资发生损溢、降低、报废,必须查明原因,按规定手续、程序进行审批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安排和督促装卸工作进行堆桩,并要求堆桩整齐,做到桩位规格化,能达到抵御各种侵害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囤位坚决不马虎不迁就,拆囤要做到清理囤脚。

6、储运装卸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不盲目行事,克服临时 观念和侥幸心理,在厂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经常开展,人身安全、防火安全等教育活动,掌握和了解基本消防器械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7、保持仓储环境的整洁、干净,对破碎杂物,随时清除处理。

7、 注意电气管理,不准在堆场工作场地乱布插座,乱拉临时线,当工作需要夜间工作时,需征得电工同意,并在电工指导下,使用临时照明装置,完工后立即撤消,使用前须检查线路插头、插座、灯火、灯座,有无磁损现象,以便及时更换。

第2篇 疫苗储运管理制度

导语:疫苗的安全管理成了社会关注的事情,下面小编整理了疫苗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疫苗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的需求计划,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储运管理

1、接种单位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2、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接种单位购进符合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5、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疫苗出入库账物相符。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出入库领发登记必须清楚填写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6、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管人员在疫苗储存期间做好温度记录,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存放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疫苗包装(盒)之间、与冷链设备内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7、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8、接种单位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能自行处理。

9、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疫苗过期、破损、失效等,应及时上报疫苗报废审批表,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10、一次性注射器材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满足使用。

第3篇 消防安全燃料收储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料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免受危害,根据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收购站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 收购站站长是收购站安全责任人,对收购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全站员工是义务消防员,严格执行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划片、分级归口、层层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霉变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第四条 收购站站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做好总结。

第五条 收购站要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做到每个员工都会报警,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业务素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六条 收购站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学习制度。每月一号、二号为安全活动日,分析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安全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

第七条 新上岗员工(包括固定、临时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八条 收购站站长应当经常对收购站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逐级落实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日常检查由跺场管理员负责。收购站员工实行轮休制度,保持足够人员在岗。节假日、夜间要轮流值班,查岗。

第九条收购站要经常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对存在的各种火灾危险性要制定预防措施。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条 收购站收购的燃料堆垛和收购站围墙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十米以上。

第十一条 严格把好燃料收购进站的安全关,在燃料入站前,应当由门岗人员对燃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收购站。

第十二条 燃料堆垛应当分组堆放,跺与跺之间应留有不少于六米的消防通道,堆垛应当南北长,东西短。

第十三条 对易自燃的燃料要严格控制水分,堆垛时含水量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堆垛记录。

第十四条 燃料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异味时,应当立即拆跺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燃料。

第十五 条燃料堆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作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跺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第十六条 对收购站院内的杂草、木屑、树皮、锯末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第十七条 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数量、跺号、水分、品种和经办人,并在跺头挂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条 收购站门口及适当地点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岗人员对进入收购站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搜缴火种。3 h. e8 y6 l3 j6 o3 g

第十九条 收购站内严禁吸烟喝酒,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

第二十条 收购站内不准在跺场及粉碎车间附近进行明火及电气焊作业,确需作业时必须经收购站站长审查,并指派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有风天气(含四级)跺场及粉碎车间附近严禁明火及电气焊作业。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辆进入收购站,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佩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并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 一切机动车辆不准在跺场附近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要拖到安全地带修理。

第二十三条 收购站内进行吊装、运输及上跺作业时,现场必须由跺管员监护,一切机器设备必须清除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物,经常性维修保养机器设备,保障其性能良好- l! i7 + z- u- }+ n: `

第二十四条 燃料在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种(如路人扔的烟头、火柴等)带入收购点和厂区内,并严格注意运输过程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消防及电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要安放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且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燃料及其他物品。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及设备档案,明确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七条 收购站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不得随意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碾压。

第二十八条 收购站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线和电器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二十九条对 电气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三十条一 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打119报警,向公司汇报。

第三十一条 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上报公司。做到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4篇 p集团储运商务管理制度

某集团储运商务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物流是销售和财务业务的组合,承担了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基层工作,主要负责处理商品进销存原始凭证和编制其汇总分析表等工作。

(由采购、物控、运输商务组合,分为管理、调配、助理、文职、提货、接货、送货、保管等岗位)

一、储运部各岗位分工。

1、物流经理:分管并协调部门内外整体工作,如运输监督、库存管理、环境建设、信息档案管理、流程优化及创新、人员管理、对外沟通。

2、调度配货:安排车辆及发货、送货人员,接听货物查询电话,协调部门内整体工作。

3、商务助理:收发传真、审核单据连续性、抄写单据、统-发送传真、订水、订餐、接听电活。

商务文员:协助客户自提、运费管理、档案管理、暂存货物管理、将单据输入电脑、机器机身号管理。

4、车站提货;提货、分货、清点及办理到货登记于续并通知采购商务,协助客户自提、市内送货、外地出货交接。

5、库房接货:接货、清点及办理到货登记手续并通知采购商务,协助客户自提、市内送货、外地出货交接。

6、发货送货;市内配送、周边地区货物发送、代收支票。

7、库存物控:库存及库房管理,如库存日报、积压及破损商品旬报、协助库房发货员登记出库商品机器号、及时与销售商务及采购商务进行库存商品信息反馈及沟通。

二、存货管理概述。

(一)存货含义和范围。

1、存货含义: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耗用或销售而储备各种资产或物资。

2、公司存货范围: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待索赔返修商品、材料备件材料等。

3、各经营公司存货:购入存货,主要是存在于各流通环节经营商品及原材料、维修备件等。

(二)存货管理目的。

1、满足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实现集团内规模化、统一化管理需求。

2、规范存货管理操作规程,达到有效地、统一地管理模式。

3、提高进、销、存速度,减少不必要资源浪费,避免违规操作,杜绝违法行为。

4、确保集团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三、采购商务。

1、送货制:由供应商将商品送到本公司指定地点或仓库交货。

(1)采购商务接受由销售业务部门经理所下采购订单。

(2)采购商务审核销售业务部门采购订单,不合格采购订单返回销售业务部门,发出合格采购订单。

(3)采购商务将预到货信息或采购订单发给储运商务,由储运商务安排接货准备。

(4)采购商务负责将采购订单替换成通用格式发给供应商。

(5)采购商务着手办理商品进口手续,准备合同与批文,办理报关付税手续。

(6)采购商务与销售业务部门沟通后下达分货指令,分货指令以书面形式下达于储运商务。

(7)供应商发货,委托运输公司送货或自己派车运送,由供应商开具送货凭证,送本公司销售业务部门。

(8)供应商将商品送到本公司指定地点或仓库。

(9)储运商务与供应商或货运公司联系交接货物,采购商务必须到仓库检查商品规格、质量,按合同或协议商定进货数量,同时将货物信息传给销售业务部门。

(10)储运商务立即将到货登记单给销售商务,便于马上销售,最迟在三日内将入库单给销售商务,便于计算成本。

2、提货制:本公司到供应商仓库或指定地点提取商品。

(1)由销售业务部门通知采购、储运商务人员凭提货单等单证提货。

(2)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根据供应商所开出发票、提单,经销售业务部门核对选购品种规格后,填制一式四联 入库收货单 。一联作存根,其余各联连同发票、提单一并送财务部,向供应商办理货款结算。

(3)储运商务验收后截留一联作登记商品账依据,其余各联连同有关凭证转交财务部入账。

3、发货制:由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商品委托运输部门发送到本公司所在地车站、码头交货。采用 托收承付 或 委托收款 办理货款结算。

(1)供应商根据合同协议发运商品,应将 发货单 (随货同行联)、 装箱单 等有关凭证,交运输部门随货同行,运送本公司。在商品发运,取得运输单位证明后,填制托收结算凭证,连同 发货单副本 及运费单据或代垫费用清单等一并送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2)销售业务部门于商品运到后,将供应商发票单据给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到指定地点收货。

(3)储运商务验收商品后,填制一式四联 入库收货单 ,留一联,据以登记商品保管账,其余各联分别送销售业务部门、财务部等,财务部作为进货记账依据。

(4)本公司收到银行转来供应商 结算凭证 及所附有关单据,应由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进行审核,财务部最后审查单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数字是否正确,并根据付款期承付货款。

四、物控商务。

(一)库房保管工作意义。

公司库房是储存和保管各类商品和器材场所,是公司各类商品和器材供应中心,搞好库房商品保管工作,对于确保公司生产和业务经营进行,加速物资周转、压缩库存积压、降低商品损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库房保管工作任务。

从公司生产和业务经营出发,及时、准确、保质保量的搞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工作,为公司生产和业务经营服务。

1、严格把好入库验收关,确保入库商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搞好在库商品保管工作,压缩库存积压、提供库存信息。

3、做好商品出库工作,准确、迅速、安全。

4、加强库房安全工作。

5、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三)商品借用、归还、报废管理。

〈一〉商品领用出库管理。

1、耗材领用:耗材指一次性消耗不可再利用商品,如色带、墨粉、墨合、硒鼓等。

(1)规定。

〈1〉耗材领用需填写《商品出库单》。

〈2〉审批权限:领用人必须是集团公司正式人员,耗材领用必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

(2)领用出库管理。

〈1〉由领用人填写《商品出库单》经审批签字认可后持单到库房办理领用。

〈2〉《商品出库单》填写应注明部门、日期、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用途、经办人,审批人。储运商务审核单据无误后照

单发货,并加盖 货已付讫 章和人名章。

〈3〉领用人领用在库商品必须办理完出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领取在库商品使用。

〈4〉领用人必须经过商务统计审核后并亲自到储运商务处办理手续和提取商品。

(3)《商品出库单》票据格式。

第一联、储运商务,第二联、财务会计,第三联、商务统计,第四联、领用人存查。

2、其他领用。

(1)赠送出库。

〈1〉审批权限:赠送出库商品必须经分公司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应由财务人员登记备查账,详细、真实地记录每笔业务。

〈2〉单据使用说明:赠送商品出库采用《商品出库单》或零价销售小票方式。

(2)索赔出库。

〈1〉索赔包括两种情况:集团公司内部购入商品索赔。自行外购商品索赔。

〈2〉使用单据及说明:索赔出库填写《商品借用单》。借用原因:索赔。

〈3〉索赔手续。

a、返回同样商品,填写《索赔还货单》办理还货手续。

b、返回不同商品、但价格不变,按还货,调账处理。

c、返回不同商品、且价格变化,按换货,填写《商品还货单》,再冲原入库单,并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d、对于超过三个月尚未索赔回来商品,财务部应核对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并督促经办人尽快索回。

(3)调拨出库:不同库别之间商品转移。

〈1〉调拨单由调出方加盖 调拨付讫 章,由调入方加盖 调拨收汔 章。

〈2〉调拨单格式。

3、低值易耗品支出。

(1)低值易耗品支出:在固定资产办公室填制办理单低值易耗支出。

(2)其它物料消耗:不需要填制低值易耗品办理单支出。

(3)生产用物料消耗:生产基地线体耗用及维持生产用物料消耗。

(4)低值易耗品购买、领取在预算内。

〈1〉一次购买、领取在1000元以下由各部门具备签字权负责人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报销。

〈2〉一次购买、领取在1000元以上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借款、报销。

〈3〉一次购买、领取在3000元以上必须由总经理室会同签字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借款、报销。

(5)超出预算额度,事先需向集团公司报送增加预算报告,待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6)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写出处理意见,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做销账和作价处理。

〈二〉商品借用管理。

1、借用范围:商品借用只限于展示、样机、维修、索赔,禁止销售借用或其它种类借用。

2、借用原则: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

(1)集团公司正式员工允许借用商品并亲自到储运商务处办理手续和提取商品,办理借用手续人员必须是分公司已经备案或办了手续正式员工,非分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试用人员)一律不办理借用业务。

(2)有销售倾向商品借用,储运商务一律不予办理借用,办理人必须首先经过商务统计审核,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所有借用必须有总经理审批签字。

(3)每次借用商品数量:展示样品不得超过一套(维修借用除外),耗材不允许办理借用。

(4)持借用单到库房提货人员必须是办理者本人或部门指定专人,否则库房不办理提货业务。

(5)已办理借用尚未归还员工,不得再次提出借用申请(维修人员除外),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材料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再次办理借用手续,若借用人调动人事关系,必须到商务部清理借用商品。

3、借用手续。

(1)经办人在办理借用时需填写《样品借用单》。

(2)借用单要注明借用部门、库别、借用日期、计划借用时间、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借用原因、借用地点、经办人、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3)《样品借用单》必须填写清楚、全面、准确、不允许涂改,按照单据规定项数填写商品种类。借用数量必须填写,编码与名称须与集团公司一致,借用原因和地点必须真实,借用时间须写时间段。

(4)储运商务审核单据无误后照单发货盖 货已付讫 章和人名章,同时注明所借商品货号,经办人保留存查联。

4、借用商品管理。

(1)商务统计岗每月月底定期打印借用报表,对借用商品进行核实。

(2)《样品借用单》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借用超过一个月不归还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按比例扣罚借用人工资直到归还为止。若借用商品在借用期间发生损坏或借用人调离公司,根据损坏情况由借用人及借用批准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3)凡作为样品直接借给用户单位,为避免出现漏洞,各销售业务部门必须与用户单位签订《样品借用合同》,在商务部备案,储运商务员对该合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5、借用管理规定。

(1)对于超过租赁期限愈期未还商品,按月打印报表上报总经理和集团公司总部。

(2)特殊情况需写明原因,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分公司管理部门备案。

(3)《租赁(借用)单》单据格式及使用说明。

第一联、储运商务存查,第二联、财务会计记账,第三联、借用人存查,第四联、统计商务员。

〈三〉商品归还管理。

1、归还原则:谁借谁还,哪借哪还。

2、归还方式。

(1)以单据顶物。

(2)用实物归还。

3、手续(注意:归还数量不能大于借用数量)。

(1)借用人必须在规定归还时间内归还,若以票顶物时,借用人直接到商务统计审查内容即可。

(2)销售归还在办理时必须持相对应销售小票(以票顶物)到库房办理归还手续。销售小票开据要与借用单填写内容相一致,《归还单》只能填写一张《借用单》商品。

(3)《样品归还单》填写必须注明部门、库别、日期、原借用单据no号、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借用时间和借用人编号,注明商品状况及其附件是否齐全。

(4)实物归还必须经过维修部门检验认可封箱后,由总经理签字才到库房办理归还手续,先到商务统计处确认,查询商品租赁情况,符合要求后再到储运商务处办理手续,归还时必须持检验单一同办理。储运商务员审核单据时注意是否与借用单填写内容一致,所还商品货号是否与借用单登记一致,如符合条件则办理归还手续,并加盖 货已

收讫 章和人名章。

(5)还货部门应与借用部门相符,商品定义部门、还货库别即为商品所属部门。

(6)相关人员必须在单据上签字或盖章,填写人员编号。

〈四〉维修备件管理。

1、备件来源。

(1)根据销售比例搭配一定数量维修散件。

(2)根据维修业务自行采购维修配件。

2、管理原则。

(1)维修备件应设专库、专人负责管理。

(2)各分公司维修部指定专人根据需要,制订采购计划,办理各种备件入库。

(3)维修人员持规范手续办理备件销售、借用、以旧换新、索赔等事项。

(4)非维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办理与备件有关一切事宜。

(5)不允许拆可售整机做维修配件。

3、备件入、出库管理。

(1)入库。

〈1〉依据需求,制订采购计划,经维修部经理及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外购,由商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2〉有各种途径。

a、外购备件:按发票价格办理入库手续,商品编号需采用维修部专用外购编号。

b、总部备件:采用零价或协议入库价格办理手续,商品编号需采用集团公司总部统一编号。

(2)出库。

〈1〉由维修人员填写出库单据,单据注明编号、规格型号、名称、数量、原因、审批人签字。储运商务审核单据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

〈2〉领用出库:维修人员领用备件需填写《备件出库单》。

〈3〉销售出库:维修人员销售备件需填写《商品销售单》。

〈4〉借用出库:维修人员借用备件、及向总部换货需填写《维修借用单》,借用原因 维修 。

(3)维修归还各种情况。

〈1〉归还完好实物:填写《维修归还单》,同时附《检验报告单》将完好实物还回库房。

〈2〉归还完好实物,但非所借物品:填写《维修归还单》《调账单》同时附《检验报告单》对实物进行调账处理。

〈3〉归还坏损实物:填写《维修归还单》,同时填写 备件出库单 ,将坏件退回库房.

〈4〉不归还实物:填写《维修归还单》,同时填写《备件出库单》。

(4)票据格式、传递方式及使用说明。

〈1〉所有票据都要先经过库房,由储运商务向财务传递。

〈2〉票据传递要及时,当天单据当天传送,特殊情况次日上午十点之前也要传到财务。

〈3〉如果财务发现错误票据应及时返回库房,库房对错误票据立即修改、更正。

〈4〉票据传递时,交接双方要有书面手续并签字确认。

(四)商品在库管理。

商品在库保管工作,根据商品不同性质,合理存放,精心管理,妥善保管,达到库容整齐,账、物、卡一致基本要求。

1、商品(分库房、分区、分部门、分类)保管规划。

根据各销售业务部门商品储存任务、商品类别、性质特点、保管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结合库房面积等条件、确定每一库房、每一区位存放商品大类、品种和数量,并绘制平面图,确定各商品具体位置 按图索引 。有利于提高库房面积利用率,调剂仓容,也有利于缩短搬运距离,加快商品入出库效率。

(1)按销售业务部门商品划分。

(2)按商品类别划分。

(3)按商品轻重大小划分。

(4)按商品周转快慢情况划分。

2、货位规划与商品码放。

(1)货位规划与定位:货位是商品存放地点。科学合理货位规划有利于提高利用率、有利于商品保管,有利于商品入出库方便。采用 四四定位法 即库房号、货位号、货架号、层号。任何储运商务都能找到商品所在位置,优点是能减少盲目性、减少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这也是库房管理规范化要求。

(2)商品码放基本要求:合理、牢固、定量、整齐、节省、安全。商品码放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商品质量完好、库房面积利用程度、商品入出方便、以及是否便于商品动碰盘点和是否符合库房安全要求。商品码放多采用货架式存放和商品堆码两种方式,商品堆码多采用 五五码放法 相近商品堆码方式,其优点是便于计算、减少差错、有利于快进快出、提高工作效率。

3、日常在库商品管理:贯彻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原则,加强对商品经常性检查,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1)根据库房条件,商品货位要加堑木排,起到隔潮防水保护作用。

(2)根据商品 先进先出 原则,接近保修期、索赔期商品要先出,防止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

(3)商品堆码时,杜绝野蛮装卸和搬运,商品标志向上,要考虑商品承受力。

(4)依据消防安全规定,库房必须留出一定量度走道、通道、墙距、灯距。

(5)经常对商品进行 三勤 即勤倒垛、勤并垛、勤整理,减少半堆货垛,杜绝梯子型货垛。

(6)搞好库房内卫生,做好 三防 工作即防虫害鼠咬、防霉变、防商品老化。

(7)定期向有关部门反映商品积压情况和商品库存信息。

(8)码放货物需以部门为单位,同部门商品归放在一起,同种商品原则上不得分开码放。

(9)长期积压商品应妥善保管,并与其他商品区分码放。

4、立体库房:库房设收货区、备货区、叉车充电区、流通加工检配区(流通加工、检验检测)、办公区、存储区、_-docking(直入直出)区(货物分拨、收、发货),存储区分为横梁式高层位平面堆放货架区(统一摆放欧式标准托拍或钢制货架,采用堆垛机,存放大型和出入库频率高的货物)阁楼式轻小型货架区(摆放小件物品)和堆地式散件区(存放大件不规则物品)。

5、现代化收、发货。

立体仓库采用sap的r/3系统和仓库管理wms系统,实时数据交互,无缝联接;自动化流水线管理模式,能提供精确库位信息、货物实行先进先出,分为收货、拣选、扫描过帐、交接等作业块。全国各分公司的仓库联网,都可以在erp系统上下订单,系统在确认定单后能迅速备货,第一时间将货物发出。

(1)用堆垛机自动存取,输送机自动输送,电瓶叉车搬运。

(2)所有货物、货位等信息通过条码管理、实时传输,实现无纸化作业。

(3)所有工作按照rf(无线扫描设备)提示操作,无需人工判断,无需单据。

收货岗人员把所需收货采购订单号输入手中无线扫描手持设备,手持设备立即显示出该订单收货信息,包括物料号、物料描述、应收物料数量等。当操作

岗将货物放到托拍(托拍是存放货物载体)以后,收货岗人员扫描托拍号条码、物料号条码,输入每拍码放数量,然后电脑系统会自动建议该托拍应该放到的货位,最后库内操作岗人员就能按照无线手持设备显示的指定位置,进行货物入库上架操作,并对货位进行扫描确认。

(五)存货积压管理。

1、原则:对于库存中积压存货应建立削价准备金制度,用于对分公司及业务部门内部考核与评价。

2、有关削价准备金计提方式。

(1)未独立核算分公司财务部根据月未商务统计岗提供积压商品报表,确定积压存货金额和相应计提比例计算存货削价准备金,作为一项风险准备基金,抵减责任利润,以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2)已独立核算分公司按系统计算销价准备金作内部账务处理。

(3)凡在库超过三个月库存商品(包括借用),根据在库时间长短,存货削价准备金计提比率。

在库一个月至二个月(不含二个月),按库存金额10%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两个月至三个月(不含三个月),按库存金额25%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三个月至四个月(不含四个月),按库存金额45%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四个月至五个月(不含五个月),按库存金额70%提取存货削价准备金。

在库五个月以上(含五个月),按库存金额100%提取削价准备金。

3、有关积压商品处理。

(1)对于积压库存五个月以上,已经全部计提完削价准备金商品,均需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

〈1〉对于市场上有一定竞争条件,由于本地区管理不善造成积压商品,应以原价尽快售出。

〈2〉处理积压商品,需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管理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处理。

(2)对于积压处理商品应建立备查账,每月报送集团公司总部管理部门备案。

(六)单据和卡片管理。

商品垛卡是管理商品最直接手段,是商品入、出库流通信息真实记录,具备手工账功能,是库房管理水平提高标志,认真填写商品垛卡是库房管理重要环节。

1、储运商务必须按单据商品编号、名称及规定填写商品垛卡相应位置处,时间必须填写真实入、出库时间, 凭证单号 填写单据种类、单据号,摘要处填写商品供应商、销售客户。结存数=上期实存+本期入库-本期出库

2、结存数必须保证与实物数量相符。

3、填写垛卡要准确、清楚便于查询、注意节约、不要浪费。

4、商品垛卡应放在明显位置,并注意保存避免丢失。

5、每张垛卡填满后须按照商品编号收集归档。

(七)商品盘点管理制度。

由于库房存储商品品种规格繁多,进出频繁,极易造成数量变化。因此,经常性动碰盘点和检查是商品保管过程中不可缺少一项工作,也是向有关部门提供库存信息和防止商品差错事故发生的手段。

1、盘点过程及流程(具体操作办法)

(1)储运商务与商务统计共同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与监控,确保存货数据真实性。

(2)日动碰:每日商品出库后,储运商务要配合商务统计把当日出入库动态较大、价值较高、库存较大主要商品进行 日动碰点 即账与实物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结存数/整数(件、台、箱)对余数。并且打印 储运与统计对账差异表 无误后,打印每日库存日报。

(3)每日商务统计必须与储运商务对账,清点实物数与报表数是否一致,核对库存差异,查明差异原因,及时进行修改更正,如实填写盘点表,做到当日问题当日解决,确保储运账、统计账一致。如商务统计员没有盘点实物储运商务有权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向部门经理如实核对差异。

(4)旬盘点:每旬储运商务和商务统计共同对所保管全部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共同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并打印旬报、月报,传递给商务统计,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月对账:每月由商务经理、商务统计、储运商务三方共同进行全面盘点月底盘点无误后,进行账账核对,储运商务与商务统计应在月报表上共同签字认可,上报总经理及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商务部管理员根各地报送数据定期对分公司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

(6)通过监控,库存商品保证账、物、卡一致,确保存货数据真实性。

2、在核对账目或实物盘点时如发现错误情况,将对分公司商务统计、储运商务主管进行处罚。

(1)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损坏丢失现象。

(2)与向总部报送数据不符。

(3)未按规范操作流程操作。

(4)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现象。

3、盘盈、盘亏处理。

清查盘点中发现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认真查明原因,详细填列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清单,提供相应证据,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盈亏相抵,竟亏价值在1000元以内,分公司自行处理。

(2)竟亏价值在1000-10000元,报分公司管理部门批准,同时送财务部,商务部备案。

(3)竟亏价值在10000元以上,报分公司管理部门审批,同时送财务部、商务部备案处理。

(4)所有竟亏损失均需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八)正确使用程序、单据传递、报表和票据保存、报表及数据管理。

1、报表管理。

(1)报表种类:分为储运类报表和统计类报表。

〈1〉储运类报表:库存日报、库存旬报、库存月报、实存报表。

〈2〉统计类报表:入库商品明细表、积压商品月报表、库存商品月报表、统计与储运差异表、库存商品旬报表、已销未提明细报表、借用商品明细报表、入库情况汇总表。

〈3〉说明:报表每月结账后5日内传送至商务部。

(2)报表有关规定。

〈1〉储运商务每天出日报、每旬出旬报,月底出月报。

〈2〉商务统计每旬出旬报、月底出月报,并将数据及报表签字后传到总部。

〈3〉商务统计每月出积压商品明细表,上报总经理。

〈4〉商务统计每月出已销未提明细表,上报总经理。

〈5〉商务统计每月租赁商品明细表,上报总经理。

〈6〉商务统计每天打印统计与储运差异表,核对差异。

2、数据管理。

(1)原则:分公司储运、统计数据准确性,是直接影响物流管理关键环节。通过数据传输,可以使集团公司总部能够尽快了解全国各分公司物流状况,以便于实现大物流体系形成。

(2)数据传输内容规定:单据

库、月报库、人员库、部门库、编号库、出库用途库、入库用途库、成本库、库别库、部门代号库、商品类别库。

3、配合部门经理完成集团公司下达各项工作任务,配合集团公司各部门检查工作。

(九)仓库安全检查工作管理和卫生制度及人员素质的培养。

库房安全工作包括人身安全、商品安全和设备安全。搞好库房安全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商品安全和设备安全对于全面完成库房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方针,加强库房防火防盗工作。库房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建立安全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每日班前班后对重点部位门、窗、锁、水、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对不安全隐患随时改进。

2、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库房内商品货垛要与照明灯具保持一定距离,储运商务工作完毕,要做到人走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线路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库房人员要牢记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会使用灭火器材。

3、库房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商情保密制度,严格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库房,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储运商务要陪进陪出。

4、库房装卸、运输和堆码作业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做到文明装卸、文明运输,坚决杜绝野蛮操作,确保商品安全,要经常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五、运输商务工作。

1、客户上门自提。

(1)根据客户提出选定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钱,由销售商务数控开出一式五联销售单(包括仓库提货联、收款结算联、财务记账联、销售存根联、商务统计联等)。

(2)销售商务留下存根联,其余各联交客户,向商务部、财务部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3)商务部审查后留下收款结算联,财务部留下记账联,其余交回客户到指定仓库提货。

(4)客户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5)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6)储运商务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留下存查联,另一联送销售商务,作为已发货凭证。

(7)仓库发货后,销售客户联交购货单位,作为客户已取货凭证。

2、市内送货上门。

(1)销售业务员到指定仓库送货。

(2)销售业务员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3)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4)储运商务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调配车辆送货到客户仓库或其指定地点。

(5)储运商务待客户验收签单后,将销售客户联交客户,作为客户收货凭证,留下存查联,另一联送销售商务,作为已送货凭证。

3、发货市外、外地。

(1)先由销售业务部门和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商品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由销售商务数控开出销售单。

(2)销售业务员到指定仓库发货。

(3)销售业务员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4)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5)预算运费、选择货运公司,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办理委托发货手续,将货交给运输公司发货外地。

(6)储运商务发货后,将销售客户联送客户,作为客户收货凭证,留下存查联,另一联交销售商务,作为送货凭证,并取回货运单转交财务部。

(7)资金商务收款岗根据销售单 收款结算联 、货运单,或财务部出纳员根据销售单 记账联 及有关凭证,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送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

(8)如在发运商品时,代客户垫付运杂费,可将垫付运杂费清单附托收凭证,一并委托银行向客户收款。

(9)当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并取得银行回单时,财务部即可凭银行退回单入账。

4、直接销售:集团公司向供应商购进商品,不通过集团公司仓库,而委托供应商直接拨给客户,或集团公司指派采购商务将所购进商品,在本地或外埠车站分拨给客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商品损耗和资金占用,加速商品流转,节约费用开支。

(1)集团公司派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到供应商所在地,自行办理商品直运手续。

(2)商品发运后,采购商务或储运商务填制 直运商品收发货单 寄给客户。

(3)供应商在商品运出后,即可向集团公司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结算货款。

(4)集团公司可当即选用一定结算方式(如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向客户收取货款。

5、直接转货。

(1)与供应商或货运公司交接货物。

(2)现场立即分货。

〈1〉销售商务数控开出销售单。

〈2〉销售业务员到指定仓库分货。

〈3〉销售业务员到仓库后,将仓库提货联和商务统计联交储运商务。

〈4〉储运商务留下提货联登记商品保管账,留下商务统计联送商务统计。

〈5〉储运商务填制-式三联 商品发货单 ,现场调配车辆分货。

〈6〉储运商务分货后,将销售客户联交客户,作为客户收货凭证,留下存查联,另一联送销售商务,作为分货凭证。

〈7〉资金商务收款岗根据销售单 收款结算联 、货运单,或财务部出纳员根据销售单 记账联 及有关凭证,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送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

(3)如分货时,代客户垫付运杂费,可将垫付运杂费清单附托收凭证,一并委托银行向客户收款。

(4)当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并取得银行回单时,财务部即可凭银行退回单入账。

6、关于传真单据操作方法。因为集团公司和仓库不在同地办公,所以商务部采用单据传真操作。

(1)传真单据必须是商务部销售商务或专人负责确认,签字。

(2)为保证传真单据清晰度,规定各传真单据为第二联。

(3)储运商务外勤发、送货岗或销售业务员或客户持合格传真单据亲自到保管岗处办理业务。

(4)储运商务认真审核单据正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按单据排列顺序出库,单据有涂改、不清楚时,储运商务有权力拒绝办理。

(5)业务结束后,储运商务外勤发送货岗和保管岗同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储运商务员加盖收货、付货章。

(6)商务统计必须将当天全部传真单据原始正规单据和储运商务员应收联次移交储运商务员,双方确认签字。

(7)储运商务员将传真单据必须保存到15天后

,用碎纸机将传真单据进行销毁处理。

第5篇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  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生产装置安全管理

(一)  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  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  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  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  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  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  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  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  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  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在停用封存前,须对残留聚合物进行彻底处理。

第六条  日常储存安全管理

(一)  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储罐的安全储存温度,其中丁二烯产品储存温度原则上不高于27℃。

(二)  储罐应设置超压报警及泄压排放系统。为确保储罐不超压,每个储罐上应安装安全阀。应根据碳四类液态烃物理特性,尽量控制较低的储罐压力,最高不得超过0.5mpa,以减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  严格控制储存系统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储运的各个环节中,控制氧气的渗入。应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当储罐内气相氧含量超过1mg/g时,应采取措施,以降低气相空间的氧含量。

(四)  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阻聚剂的加入量,夏季高温时可按高限控制。按国家标准,丁二烯产品控制tbc浓度在50~150ppm范围内,企业自用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可协商确定。

(五)  对丁二烯物料的储罐应定期进行蒸煮以除掉过氧化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操作规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化学试剂(如硫酸亚铁等)、蒸煮温度及时间。蒸煮用水以脱氧水为宜。蒸煮后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人工清理,以彻底清除罐内残留的聚合物。

(六)  储罐存储系数应小于0.80。

(七)  应尽量缩短物料在储罐内的储存时间,原则上静置时间不应超过4天,以减少聚合物的产生。

(八)  应在储罐的适当位置,增设紧急注水管线。

(九)  储罐须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尖端放电,保证产生的静电能及时导出。

(十)  罐区须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完好。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完整的监视系统。

第七条  存储设施停用、检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  储罐停用检修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处理,以确保拆检过程的安全。

(二)  系统检修过程中,应彻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保证在湿润的情况下进行。

(三)  对于清理出来的危险物料,应轻拿轻放,放到容器里润湿,然后送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四)  储罐在储存物料之前,须用高纯氮气置换(纯度不低于99.9%),严格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  新储罐第一次投用前,应使用规定的化学试剂进行蒸煮,消除设备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气置换至合格。

(六)  定期对储罐的第一道出口法兰进行测爆检测,对设备静电接地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七)  储罐安全附件的管理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储罐脱水安全管理

(一)  应制定储罐脱水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及时脱掉储罐物料中的积水。

(二)  须设置两道储罐脱水阀,第一道阀门应设置在靠近储罐的根部,第二道阀门设置在脱水管线下部。正常情况下第一道阀应处于开启状态,第二道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  脱水作业时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必须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应站在上风口处监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四)  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要求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五)  罐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脱水现场附近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设氮气管线快速接头和防静电胶管,保证随时可用。

(六)  脱水作业人员操作前须将静电导出,穿着防静电服装和不带铁钉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随身携带手机。

(七)  进行脱水作业时,开关阀门要缓慢,阀门开度不宜过大,避免物料大量带出。冬季作业时,特别是遇有冻堵现象时须防止因开关不慎而造成阀门损坏,致使物料泄漏。

(八)  在脱水过程中遇到排放不畅时,首先应关闭脱水阀,停止脱水操作,然后通知有关人员,经确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脱水。必要时可倒空罐内所有物料,对罐、所堵管线进行蒸煮等处理。严禁使用蒸汽对脱水管线进行加热,严禁用铁器进行敲打或疏通,严禁盲目开大阀门,防止物料喷出发生意外。

(九)  在脱水过程中发现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带出时,应逐渐关小阀门,操作阀门须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挤压发生危险。

(十)  脱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

第九条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运输安全管理

(一)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完整有效的手续,方可进行运输。押运员、汽车罐车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二)  罐车运输必须配备押运员。铁路罐车押运员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防护措施,具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三)  押运员应携带所需的通讯、防护、消防、检测、维护等工具,并满足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押运途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生泄漏应积极主动处理,以免事态扩大,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同有关部门、企业联系加以解决。

(四)  铁路罐车押运员应积极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编组挂运,避免车辆停留时间过长,同时对发运、路径各编组站与收货单位交接相关手续作详细记录。汽车罐车押运员应在运输前对罐车的安全附件及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罐车停留期间应加强巡视,避免无关人员登上车辆。

(五)  严禁在电气化区段对铁路罐车进行罐上作业。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罐上作业,须经铁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  有关企业应制定铁路自备罐车的管理办法。指定专职人员对自备罐车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检验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维修、检修、事故等记录在内的技术档案。应注意高温等特殊气候下罐车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温、超压引发事故。

(七)  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在签订汽车罐车运输合同时,还应签订承运单位安全运输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措施。

(八)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罐车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必须进入上述区域,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九)  汽车罐车应设有相应的防晒、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条  装卸车安全管理

(一)  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栈台(桥)上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栈台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检工作。

(二)  罐车应在检查合格后进入停车场,由栈台人员负责作业监护。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驶入栈台。汽车罐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车轮须加固定块。在停车场或栈台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得进行车辆修理活动。

(三)  栈台人员须检查罐车及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须确认罐车外观良好,接地线、防火罩、汽车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体号与车辆号相符合。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前,须核对车号,确认物料品种、料量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  进入现场前,作业人员须首先消除人体静电,关闭非防爆型通讯工具。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以及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带铁钉的鞋靴进入现场。作业过程中严禁更换衣物、鞋靴和梳头。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

(五)  作业前应接好静电接地线,管线和接头必须牢固。装卸完毕后,应静置5分钟,方可将接地线拆除。

(六)  栈台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依次进入相应鹤位,此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前一车辆对位后,后一车辆方可进入。所有车辆对位后,方可统一接好罐车与管线的快速液相接头及气相接头。

(七)  由栈台人员用测爆仪或设置固定式可燃气报警器,监测可燃气浓度,测爆不合格或异常须立即关闭相关阀门进行处理。

(八)  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罐车液位、压力,并随时检查车况,遇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须预防物料溅落到皮肤发生冻伤事故。

(九)  当阀门、倒淋发生堵塞或冻堵时,严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扫。

(十)  当现场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岗位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时不得启动车辆。

(十一)  所有车辆全部装卸车完毕、且测爆合格后方可起动点火。栈台人员指挥车辆依次驶出栈台,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作业完成后,特别注意要收好并挂牢走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  应抓紧时间完成卸车任务,尽量减少转输时间。

(十三)  卸车完毕后,应使用高纯氮气将装卸车系统吹扫干净。

(十四)  每次卸车后,应控制中间罐液位尽可能低,然后停止转输泵。当中间罐压力下降时,应使用高纯氮气补压,使其始终保持微正压。转输泵房的风机应保持常开状态。

(十五)  装车量不得超过罐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中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十六)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1)雷雨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附近50米内有明火作业;

(4)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在作业区积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间的可能;

(6)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储运管理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公司储运管理制度

加强储运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更好地为公司经营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货和入库

1.采购部拟交储运部储运的货物,应将订货的商品名称、数量、体积,在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储运部,以供储运部准备货位和进行数量验收,无书面通知的货物,储运部按代储代运处理。

2.进库货物托运时,应要求供货方规范填写我公司名称,切勿简写,勿写个人姓名。发贷后应尽快寄出提货单。

3.营销人员应尽快将提货单转交储运部,储运部应在接单后三日内提出货。因储运部延误造成罚款的,由储运部承担,其它原因的罚款由人事行政部处理。

4.提出货人员要认真检查货物的包装、件数,遇运输造成的损坏,应立即在现场向承运单位交涉,开据有效证明,做好现场记录,于一日内通知承运单位财务部索赔。

提货人员应及时做好提货登记,并填制提出货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提货人、保管员、储运部业务负责人各执一份。

5.货物的质量验收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人员应在接到储运部通知后,两日内到仓库进行质量验收和数量复核,储运部应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应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对储运部验收数量的认可。验收以后填制验收单一式三份,由业务人员、保管员,储运部业务负责人各执一分。

未经质量检验部门同意,储运部不得进行开箱检验,特殊情况下(如外包装破损),储运部可开箱进行外观检验。并将检验情况通告业务部门。

6.采购部门验收后两日内应按实际数量开据入库单。

入库单共四联,业务人员自留第一联,其它转交储运部,保管员签字后,第二、三联分别留保管员、储运部会计记帐,第四联交财务部门会计。无入库单的货物,保管员不得出库,以免造成账物不符。

二、在库保管

7.商品入库后和出库前期间的数量、质量应由保管员负责。

8.接到采购部门的订货合同以后,保管员应及时准备货位,确保货物的接收存放。

9.货物到库后,保管员应立即与提货员进行交接,签制提货登记表,通知采购部门验收,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必须准确填写商品货号。

10.保管员凭入库单和出库单办理出入库手续,无正式有效单据不得擅自提前出入库任何货物。

11.凡库内货物,均应按保管条件分类妥善存放,库房应划分库位,按库位码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保持清洁。对有特殊要求或贵重货物,应按采购部门提出的要求,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采购部门。配套的货物,应就近码放,合理编制货号。装卸或般运货物时,必须轻拿轻放,以防损坏

12.保管员设制货卡和库存帐,及时登记,随时保持与货物实数相符,货卡应放置在货物就近明显处。

13.经检验确定的残次品,用户调换的损坏品等,应单独分开存放,并注明情况,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尽速处理。各类残次品、损坏品的确定,用户已购商品的调换等有关商品质量的问题,由采购部门决定。

14.储运部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上报库存月报表;每年终做一次盘库,人员由财务、业务、储运部共同组成,在计财部指导下,做好盘库工作。

15.储运部的库存商品帐、入库单、出库单和装箱单,提货记录等应按月装订成册,年终总装。

16.仓库内不存放私人物品。

三、出库和发运

17.公司销售的商品,一律凭出库单的第四、五联出库。其中用户自提的,由用户携单到库提货;由储运部代发的,储运部到公司计财部取单后出库。

商品出库时,保管员和提货人要认真据单当面点清,双方签字后出库,货出楼门时,应由复核员检查后签字放行,出库单第四、五联分别由保管员和储运部财务各执一份记帐。

18.出库单应字迹清晰,商品编号、型号、数量缺一不可,并加盖财务章,保管员依据此单出库方为有效。对无效出单,储运部应退回业务部门,不得据此出库。因此延误的时间,由业务经办人负责。

19.保管员不得更改出库单。

20.用户要求验机、调换的,需经业务部门同意。

21.对非销售性出库,凭公司非销售出库单执行。储运部留存两联,由保管员和财务分别据此下帐,取消白条出库,以免造成长期帐物不符。货物还回时,可以开红票冲帐。

22.储运部代发的货物,由运务人员根据出库单填制托运单、装箱单、扉子等,要做到字迹清晰、准确、有据,装箱单置一号货箱内、装箱完毕,应做好装箱记录。

23.货物包装应做包钉牢固,填料充实,防止货物滑动撞击,避免运输途中的损失。

24.货物发出前,应与有关营销部门确认发货要求和投保金额。由储运部直发的货物,发货人应与运输部门办齐有关运输、保险手续,各种单据应齐备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和必要时办理索赔;通过托运站代发的货物,要与托运站签定委托运输协议并确认其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代办保险的资格,第次交运货物时应索取必要的单据,并检查其是否真实有效。一旦出险,托运站应按约定条件赔偿。

25.储运部代发的货物,应在取单后三日之内完成填表、包装、托运工作。用集装箱托运的货物,应尽早联系装箱上站,货物发运前,应再次核对托运单逐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运。

26.货物发出后,运务人员应尽快取回承运单位的回执,及时做好发货记录,三日之内向公司财务报帐,并向用户寄出发货通知。

第7篇 燃料收储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料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免受危害,根据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收购站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 收购站站长是收购站安全责任人,对收购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全站员工是义务消防员,严格执行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划片、分级归口、层层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霉变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第四条 收购站站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做好总结。

第五条 收购站要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做到每个员工都会报警,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业务素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六条 收购站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学习制度。每月一号、二号为安全活动日,分析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安全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

第七条 新上岗员工(包括固定、临时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八条 收购站站长应当经常对收购站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逐级落实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日常检查由跺场管理员负责。收购站员工实行轮休制度,保持足够人员在岗。节假日、夜间要轮流值班,查岗。

第九条收购站要经常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对存在的各种火灾危险性要制定预防措施。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条 收购站收购的燃料堆垛和收购站围墙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十米以上。

第十一条 严格把好燃料收购进站的安全关,在燃料入站前,应当由门岗人员对燃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收购站。

第十二条 燃料堆垛应当分组堆放,跺与跺之间应留有不少于六米的消防通道,堆垛应当南北长,东西短。

第十三条 对易自燃的燃料要严格控制水分,堆垛时含水量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堆垛记录。

第8篇 储运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鉴于储运工作具有“点多、面广(涉外)、作业状况多变、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为了做好储运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并做到遵章守纪;从而有效保障储运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以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专项管理制度。

凡涉及到储运工作的人员(包括:储运调度、司磅及协助储运工作的所有人员以及化验室采样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1.所有储运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选煤安全规程》及《储运工作作业规程》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安全素质,认真做好储运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好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认真听取当班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内容和交接班中的安全交接内容,及时掌控作业现场的安全动态。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正确使用设备工具,确保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4. 对磅房、堆场及厂区内各作业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 发现 “三违”行为和其它险情或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并及时向储运调度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接报人应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且跟踪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做到隐患彻底消除。

5. 储运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注意相互搞好协作关系,做到“四不伤害”。禁止在煤垛之间穿行;禁止逆向行走;跨越铁路道线注意瞭望;极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规定时,必须注意观察过往的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以防止发生各类交通伤害事故。

6. 在指挥车辆作业时,必须注意避让车辆;在煤堆附近作业时,注意煤堆塌方;在装卸船(车)工作中,遵守港方有关安全规定,尤其注意避让运行的装卸机械,做到眼观“六面”确认安全站位;冬季在登船作业时,应注意上下船过程中的防滑措施,保证安全作业。

7.各作业现场、磅房、堆场,严禁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存放;杜绝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动火作业;且安全监控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要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周边卫生清洁。

8.相关责任人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的对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堆场和磅房危险源管控是否有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是否到位,所属堆场和磅房等作业区域是否有外来人员进入。

9. 上煤堆和下雨或煤堆打水、盖苫布等到煤堆上面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用铁锹探虚实等;防止发生陷落、塌方等事故。储运人员有权制止查处“擅自登上煤堆顶层作业”的违章行为。

10. 储运工作人员,必须监督和查处厂区内倒运车辆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章行为;尤其要严格控制车辆入磅速度和夜间吃饭时间车辆的行驶速度,确保生产安全。

11.磅房清理卫生时,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停机停电;禁止在操作室内摆放任何与计量无关的物品,做到人走关机、关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

12. 储运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搞好自主保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因素及时反映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出现事故及时汇报并参加抢救,保护现场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13. 各储运班组负责人,必须做好当班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及指导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安全综合管理考评记录》,严格进行安全交接班。

14. 储运主管或负责人,应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安全预防管理指导工作。特别要做好“临时协助”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其作业安全。

15. 其他有关未尽事项,由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制订补充实施细则。

16.罚则执行公司相关规定。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9篇 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 仓库、堆垛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

2. 按照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3.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严禁烟火等措施。

4. 严格按仓库管理办法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安全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准。

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必须严格隔离。

6.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7.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8. 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批准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9.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低温、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11.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 装卸人员应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托、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清理,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3.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4.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用易燃液化气体。

5. 温度较高时装运易燃液体要有防晒设施。

6.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时,应派专人押运。

7.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 运输易燃、易爆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报废处理

1. 剧毒物品用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厂部处理,专人保管。

2. 铁制包装容器不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3.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10篇 危险品储运管理制度

为确保危险品储运和在生产过程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品的危险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危险的原料购进运输必须办理危险品运输证。运输工具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安全规定,要配备专人押运。

二、严格入库存手续,专人保管,仓库建筑和防范措施要到位,针对各类危险品的不同性质配备不同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确标志。

三、严格领用手续。对危险品的领用一般危险品需经车间主任批准,特殊危险品的领用需经分管经理批准,对人体有接触性伤害的,要采取适当措施,并专人跟踪使用。

四、危险品进入生产车间,要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操作和交接班制度。

储运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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