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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规章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3

煤矿规章制度

制定煤矿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工作秩序的关键环节。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需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结合煤矿行业的特性和实际情况,来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煤矿规章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管理:明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标准,预防事故的发生。

2. 生产流程:规定煤炭开采、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3. 设备管理:规定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和报废标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人员培训:设立员工培训制度,提升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6.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和程序,确保煤炭产品的质量。

7. 环保措施:规定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的存在旨在: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操作,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生产效率。

2. 保障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减少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风险。

3. 维护秩序:规范员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4. 促进公平:确保所有员工在相同规则下工作,消除不公平现象。

5.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全面性:覆盖所有关键工作环节,无遗漏。

2. 实用性:结合实际,避免过于理想化,确保可执行。

3. 清晰性:条理清晰,语言简洁,易于理解。

4. 权责明确:明确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5. 反馈机制: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适应性。

煤矿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j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七部门近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小煤矿专职安检员不少于5人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要求,小煤矿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小煤矿要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意见明确规定,小煤矿的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经历。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小煤矿是指年产能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90%左右,产量占总产量三分之一。但小煤矿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突出,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三分之二以上。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对落实“力争三年左右解决小煤矿问题”目标,十分必要。小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同时要求,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

意见明确要求小煤矿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第2篇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范本

业卫生责任制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

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

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⑥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技术、通防科:

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5、企管科:

①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③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供应科:

①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

②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7、财审部门:

①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

②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

8、区队:

①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

②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9、医院:

①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②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④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

⑤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

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二、目标分解:

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

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

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

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

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第七节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到安监站,月底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反馈到安监站,并记录在隐患排查表内。

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必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

四、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到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

六、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

第八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二、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站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站,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站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三、应急救援

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

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

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

4.1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

⑴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救护队、矿医院、矿长、总工、党委书记、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公司调度室、安监站、人力资源科、矿灯房、通防科(工区)、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运输工区、保卫科、供应科、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

⑷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发生火灾时:

①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

②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

④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

⑤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

ⅱ矿井主要大巷及采区皮带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①若主要进风巷道,则可以优先考虑全矿井性反风的方法,其次再考虑风流短路法。

②若火灾发生于进风巷,火源之后有与回风巷通道时,则应用短路法,直接将烟雾排到回风道,同时采取调压法控风。

③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下行通风巷道,如果发火点有通回风巷通道,则可以采用上风侧短路法;否则应控制火风压,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

④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上行通风巷道,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与控制火风压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流。

⑤若火灾发生于回风、且为平巷或上行通风巷道,则一方面防止其下风侧与进风相连的旁侧分支风流逆转而使烟流流入进风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风压。

⑥若火灾发生于回风巷,应尽可能将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障碍物都清除,以保证畅通的排烟路线。

ⅲ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①除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外,同时切断电源,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②对充满沼气巷道要引入回风道排出,受灾范围内及排放瓦斯路线区段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

③处理事故时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和电气设备。

④处于回风侧人员,应佩带好自救器,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ⅳ矿井发生透水、溃砂(浆)事故时:

①要撤出灾区和下方受威胁的作业人员。

②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ⅴ发生冒顶事故时:

①积极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②处理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掘巷救人。

4.2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

职责

ⅰ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救护指挥部。

ⅱ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⑴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公司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矿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出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⑵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

⑶矿副总工程师: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⑷矿山救护队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

⑸矿党委书记:在救灾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组织党委部门,做好员工稳定思想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⑹矿安监站站长:根据批准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⑺通防科(区长)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⑻矿调度室主任:负责迅速召集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⑼生产、技术(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和指定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⑽有关采掘区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

⑾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

⑿人力资源科和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⒀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指挥部命令迅速发运救灾地点。供应科必须备足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物资,井下非常仓库器材按标准配备。

⒁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⒂运搬工区区长: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井下车辆,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⒃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和组织药品供应。

⒄保卫科负责突发事故时的秩序维护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四、培训、演习及记录管理

1、已审批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向员工传达贯彻,并熟悉避灾路线。

2、特殊岗位人员(救护队员、危险品管理员等)应在学习后组织相应的训练。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员工重新学习。

4、在条件可行时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后要进行适应性和可行性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紧急事件发生后的记录管理,调度室负责紧急事故发生后的指挥记录管理。

第3篇 h矿煤矿班组管理规章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建设平安和谐班组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所有成员总章守纪,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四会制度。1,班前会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2,施工会。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3,收工会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4,最后排队下班。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4,民主生活会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二.岗位工种标准得分和责任支架,11分1,需要两人拉架,在完成当班的工作任务时得分11分。2,拉架工必须把架子拉直,出现咬架,或死架不及时处理者扣5分。3,拉架工必须检查好液压管路的损坏情况。4,及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5,及时拔节或缩节。6,及时收打护帮版。7,及时推移溜子,保持溜子正常运转。8,推溜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造成损坏设备。9,交好班,说清应该注意事项。10,在人员少时一人操作的情况下,超过半月加50分。《小分》以上每一小项没有完成扣3分采煤机司机11分1,必须检查好采煤机的运转情况。2,及时跟换截齿。3,及时检查油位的高低。4,及时观察顶底的变化情况,控制好采高。5,禁止强行割顶底板。6,禁止留顶煤。7,前后滚筒司机必须站在支架里操作。8,必须戴好护目镜。9,必须观察好前后5米的电缆线。10,司机必须精神集中防止割到架子损坏安全轴。11,必须控制好速度。少损坏设备。12,必须随时查看油和水是否正常。13,下班时清理好机身上的煤,交清班,填好记录。以上每一小项扣3分,如果在每小项都做到的情况下完成当月任务,每个司机加30分《小分》端头支护工的责任和得分10分端头支护工负责工作面的两头及超前支护,维修,单柱及顶梁等废旧物料的回收,保证巷道不冒落,发生冒落及时处理,出口及端头要按作业规定要求支护,保证长宽,高符合规定尺寸,并要整洁无杂物,巷道要做到“先打后回,由外向里支,由里向外撤”要站在安全点作业,必须有班队长在场观察。作业时要先“敲帮问顶”,不得影响生产与其他工种搞好配合,确保两巷及出口畅通,做好机头,机尾的工作,保证顺利推移。1,必须观察好顶底板变化情况和高度。2,根据顶底的高度选择单柱。3,不能有超长柱和死柱或卸液柱。4,拴好防到绳。绳头要用胶布缠好,拴在顶板的钢网上。5,打柱必须要迎山合顶得到初程力。6,挂交接顶梁,顶板不平时垫好木垫板,与上一个交接好。7,如果有卸液柱要及时跟换。8,必须按规定的柱排距打好。9,密集排里面的锚杆必须卸掉。10,打超前时必须挂好线。11,搞好超前之内的文明生产,物料码放,挂好物料牌。以上每小项扣3分,如果按规定完成当月任务加20分。溜子司机工种分9分.220型溜子司机:出现断刮棒不换.大块不砸或(链子长.断链子.链子叫劲.电机有异常声音.电机超温)强开.机头飘.喷雾不开.40t机尾不档副网或不打压盘撑.机头电源线路零乱时每一样扣1分;[1][2]下一页矿,段考核由本人承担。1,运行前必须对机头,机尾,机身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刮板链必须松紧合适,避免掉连,卡链,跳链断链。2,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运输机上是否有人,电缆是否挂好,3,检查好机尾撑是否按要求打设好,停电检修,停电搬迁。4,开启前要先发信号,以防伤人。5,工作面溜子要保持平直,弯曲处要符合规定。6,司机要坚守岗位,及时检查,清理和注油。7,必须检查好溜子各部件是否完好。8,如果发现有弯刮棒,必须更换。9,必须检查好链条是否松驰。10,检查信号是否灵敏。11,有大煤块或石块及时处理,禁止往下开。12,检查开关按钮是否好用。13,开机时必须站着开,不需睡觉,保持精神集中。14,必须及时清理回煤坑。15,填写好记录。以上每小项没有做到扣3分清煤看线工9分1,采煤机运行时必须看好大线。2,随时清理好电缆槽。3,必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4,清理好支架前的浮煤和支架窝的杂物。5,注意采煤机甩出的煤块伤人。每小项扣3分测压工8分1,必须把工作面支架压力和超前柱观察好。2,如果发现压力不够和有漏液柱及时补液或换柱。3,填写好压力检测表。4,查看好顶板离层义。5,有情况及时汇报。6,还要填写好瓦斯牌板。7,每天要把工作面的支架号小牌和反光带擦干净。6,和下一班测压工说清情况,交好班。以上每项扣3分泵站司机8分1,随时观察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2,随时观察水箱的水够不够。3,按规定配好乳化液。4,随时观察好机器是否缺油。按规定做好自己的工作,以上每项扣3分排队和上下人车制度1,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排好队。2,不许在大巷狂奔乱跑。3,上下人车要排队,不能拥挤。4,必须在班长后面排好队。以上每项扣5分手指口述1,每个工种必须会背会演。2,把手指口述用到工作中。3,每个人要积极学习手指口述。以上每项扣5分接车工9分接车.接车工是接煤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车皮接送,十字档车器,车别子,绞车的使用保养,给煤机的使用保养,大巷文明生产,架线闸,煤仓,机电设备使用及保养负全面责任,对质量标准化负联带责任。1,接车时必须放好警戒,打清信号。2,必须及时要车,保证工作面能正常出煤。3,两人必须配合好。4,必须记清楚车数,和开好票。5,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情况。6,当班接够8勾车打9分,够10勾打10分。7,装车要掌握好多少,以免让扣除车数。8,如果有矸石时要捡出来,注意安全。7安全网员责任制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2,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3,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5,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6,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班长的责任和权力班长,副班长在盯岗队长,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的工作,在班长有事请假没有上班时履行班长的权力。1,班长是本点班;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生产任务,物资管理及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抓好本点班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一支团结,稳定能吃苦,能生产的职工队伍。3,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生产任务清楚,带头执行《煤矿作业规程》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杜绝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盲目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打击“三违”现象。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煤矿配备的工具和材料,搞好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6,发现安全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毫不犹豫的将职工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求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7,坚持入井在在前,升井在后,严格火工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炮前炮后三检工作,做好站岗截人,确保安全。8,团结协作,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和好的方法,正确处理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困难,千方百计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确保生产所需人数和当班出勤率,不打折扣地完成段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权力1,对本班职工工作成绩,优劣情况有表扬和批评教育的权力,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出色的职工有奖励权,对工作消极完成任务差的职工有减扣当日产值的权利2,对违章,违纪,盲目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的职工,有处罚的权利。3,当发现安全隐患时,有当机立断命令职工停止作业,立即撤出的权力。4,作业人数不足,需要补充人员时,有向领导汇报申请的权力。

第4篇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49页

目录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3)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4)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9)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5)

安全奖惩制度 (28)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35)

安全举报制度 (36)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3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9)

安全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41)

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 (45)

安全生产标准化班评估、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46)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 (46)

大宝顶煤矿测尘管理制度 (48)

大宝顶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安全会议,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种类

1.安全生产晨会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7点30分在调度室会议室由调度主任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以及各安全生产线部室负责人参加。主要通报前一天安全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生产协调会

每周三下午3点在矿晨会会议室由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例会

每周五下午3点在安监部大会议室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总结、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隐患和解决办法,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矿长安全办公会

每月由矿长亲自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系统分析、总结当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 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例会

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例会,安监部、生技部、通防部、机运部、通防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系统

分析、总结、研究本月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全面安排部署下月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

6.机运例会

每月由机电副矿长主持召开一次机运管理例会,安监部、机运部、机电队、运输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系统分析、总结、研究本月机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全面安排部署下月机运管理工作。

7.安全工作大会

每年年初,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全年安全工作大会,全矿副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系统的分析、总结上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会议。

2.每次开会前,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发言力求精练、准确,避免讲空话、套话,尽量缩短开会时间。

3.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职工进行传达、贯彻。

4.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o、随意走动,会前应关闭手机,违反者罚款50元。

5.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向召集会议的主持人请假,凡参会迟到者,一次罚款100元/人,不请假缺席者,一次罚款200元/人。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建设正常进行,全面实现各项安全工作目标,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的确定

以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为依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二、工作责任

1.矿长是安全目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对矿属各单位(部门)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目标,确定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工作思路,安全工作任务。组织制定确保目标实现的具

体措施、安全目标奖惩和安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办法。与各单位(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矿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年度安全质量达标、“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顶板、机电、运输,职工安全培训、民爆物品、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专项目标和具体的保障措施。与各单位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落实矿业务部门责任,下达专业系统保安责任目标,与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专业系统保安责任书。

三、保障措施

1.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行为规范入手,以建立先进的企业安全文化为切入点,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员安全岗、群监网、青安岗、家属协管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的组织保障制度。

2.按照矿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确立安全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研究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难题,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安全目标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严格按照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规定开展职工培训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4.严格按照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5.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安全制度及措施,健全安全激励机制。

四、考核

严格按照《安全奖惩办法》、《安全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安全目标责任书》等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安全目标考核、奖惩。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安全费用,是指我矿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

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我矿从原煤生产成本中每月按30元/吨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专门用于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顶板管理、机运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科研、救护装备及其维护等。

3.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瓦斯治理的费用不得低于所提取费用的50%);

(3)矿井瓦斯治理;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备;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系统;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

(10)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矿严格遵照公司制定的年度指导计划提取安全费用。

5.按照使用范围要求,每年矿根据安全生产投入的需求(包括用于安全投入的设备和相关费用支出)向公司主管部门(生技部、财务资产部)和主管领导报使用计划,待批准后纳入年度安全费用指导计划。

6.矿生技部在年度指导计划基础上结合下月实际安全生产投入,每月编制下月安全费用执行计划,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7.矿长是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费用的足额提取和按规定使用负责。矿生技部、财务资产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和规范报表管理工作。

8.矿纪监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9.矿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安全费用统计台帐,逐月统计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掌握安全费用的使用进度,并将使用情况统计表于次月4日前上报公司财务资产部。

10.矿生技部未按要求编制下月安全费用执行计划,并上报公司,将对生技部负责人罚款400元;矿财务资产部未按时向公司上报安全费用使用统计表,将对财务资产部负责人罚款400元。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实现动态达标,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二、执行标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三、工作目标

1.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2.矿井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行业一级。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现工作目标,矿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政主要领导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分管副总师,安监部、通防部、生技部、机运部、调度室、综管部、人资部、武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各队队长、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业达标管理组,安监部常务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达标管理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及考核工作,要制订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细化检查考核办法及落实达标管理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健全完善相关资料和台账,确保本专业逐月、季度和年度达标。

五、责任划分

(一)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矿长和党委书记对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副矿长、副书记对分管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各专业达标管理组组长、副组长(分管副总师)及对应专业部门负责人具体对本专业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和考核。各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一责任者,负责按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施工,各工种(岗位)员工对本工种(岗位)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负责。

(二)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牵头部门;各采掘队是采、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机电队是矿

井机电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运输队是矿井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通防队是矿井通风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

六、检查验收

1.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逐月检查,并采取日常动态检查和月末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动态检查由各专业负责,月末检查由安监部组织,各专业组一起检查验收。

2.各专业组检查验收时,必须带齐检查工具上尺上线,严细排查问题和隐患,认真督导现场落实整改,并及时汇总本专业检查情况报安监部。安监部整理和汇总保存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资料,并健全管理台账。

3.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煤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附加分考核标准》执行。

4.执行重点安全工作考核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1)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扣2分。轻伤超标一人,扣1分。

(2)采掘工作面未实施小班安全质量评估(或安全风险评价),每发现1次扣1分;采掘(安装)工作面当班现场管理人员(瓦检员、班组长、跟班队长)未执行安全确认报告制度,每发现1人次扣0.5分。

(3)现场排查出的隐患未实行“闭合”管理,扣2分。

(4)检查时每发现1人次“三违”人员或1处a级及以上隐患,对应专业扣1分。

5.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对不按标准或弄虚作假的检查人员,一次给予3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加重处罚;对无故不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一次给予200元处罚。

6.矿井文明生产检查考核执行《大宝顶煤矿关于矿井文明生产管理的规定》。

7.及时考核通报。各专业达标管理组检查后及时向各队通报检查情况,且在月末检查结束后3天内将本专业考核的详细资料报安监部,安监部综合考核后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情况。

七、评分定级

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动态检查、月末检查验收得分比例为60%、40%。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主体专业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计分并占80%,附加分考核占20%(其中:“双基”建设占10%,文明生产

占5%,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占5%);其余专业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计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规划,保证实现规划目标。

(二)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要与安全、产量挂钩考核。

(三)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领导,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减轻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

为搞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成立安教、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工程师,工会、生技部、人力资源部、武保部、安监部等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并负责领导全矿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会,研究、部署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二)工会

负责与技术培训有关的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的组织、评定、审核工作。

(三)生技部

负责对煤矿三大规程的贯彻学习工作,规范从业人员上标准岗、

干标准活;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四)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从业人员安全个体防护、职业卫生与健康等的教育与培训;组织对劳动法、合同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负责全矿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各类培训工作,建立详细的培训档案;负责制定矿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交矿年度、季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参加矿安全例会,负责总结上月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重点;负责开发、应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和手段,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同时,负责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针、政策的宣传及相关报道工作。

(六)武保部

负责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重点负责对井下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七)安监部

负责监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持证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新工人上岗情况和现场培训及师带徒合同签订情况。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范围

(一)接受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国家三级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一般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除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生产的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方法;

(四)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

(五)消防安全知识及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六)工伤保险及防止职业危害的基本知识;

(七)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预防和应急措施;

(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九)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方式及时间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方式应根据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对象灵活选择。主要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业余培训等方式。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并对资格证、操作证进行复审。

(三)在岗的从业人员,除进行日常的“安全戴帽”、“周一安全大课”等安全教育方式外,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四)井下作业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五)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矿、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七)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南》(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以及《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攀煤安〔2016〕2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政领导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机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部,安全副矿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严格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的15个方面: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矿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它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组织生产;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有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二)《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处罚规定的通知》(攀煤安[2016]16号)文件规定的重大级、a级、b级和c级安全隐患。

(三)其它安全生产方面隐患。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一)矿井是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是所管辖的系统和业务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各基层单位是本单位责任区域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矿长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分管矿领导为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矿长。

(四)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分管矿领导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复查验收和销号,并上报分管矿领导。

(五)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对现场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或分管矿领导。

(六)跟班队长是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并及时将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所在单位。

(七)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本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跟班队长或所在单位汇报。

(八)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由班组长或跟班队长立即组织整改消除。

(九)生技部负责组织对隐患整改施工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贯彻实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并监督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

(十)安监部负责安全隐患治理的全过程,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整理汇总、记录、上报、建档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形式

(一)班排查:各班组必须认真执行开工隐患排查制度。到达工作面后,跟班队长、瓦检员、班组长、群监员必须一起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工作业,对当班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向本单位汇报,同时填写好相关的记录。

(二)采掘队每三天对本单位管辖作业范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机运通队每七天对本单位管辖作业范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矿每周组织各单位部门人员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双休日安全隐患排查。

(四)矿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的全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分管矿领导每月组织一次分管范围系统安全隐患排查。

四、实行矿、队(部门)、班组三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当班班组长负责当班生产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治理情况向所在队报告。

(二)单位行政正职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向矿安监部门报告。

(三)矿长负责组织本矿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制度,排查情况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五、安全隐患整改

(一)坚持“五落实”(即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预案)原则及时安排处理,无故不按要求完成整改人员,将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二)一般性隐患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跟班队长或瓦检员、班组长现场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由跟班队长、班组长负责落实整改,瓦检员负责督促整改和验收。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必须由隐患所在队主要领导组织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由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现场监督隐患整改、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产,由矿长或分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及隐患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隐患整改方案和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处理时,隐患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现场跟班,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矿业务保安部门、包保责任人、安监部门人员必须重点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后由矿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隐患排查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检查验收。

(三)对重大隐患或《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处罚规定的通知》(攀煤安〔2016〕16号)文件规定的a级隐患,要进行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期限等。

(四)每月5日前由矿安监部书面向公司安监局报告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1.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排查人员、排查时间及存在什么样的重大隐患,产生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

2.按规定填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统计报表》,填报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统计报表》要由隐患排

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班组作业前没进行隐患排查的,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0元。

(二)没有按矿规定组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警告处理,处罚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三)安全隐患排查出来不认真安排进行治理又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给予分管领导或包保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没有特殊原因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治理的,给予安全隐患治理负责人或包保责任人500元~1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进一步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五)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档案的,给予安监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矿井生产安全和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监督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每月末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二)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采、掘、通、机、运、地测防治水等的专业检查。

(三)根据生产实际随时需要组织动态专项检查。

(四)每周末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例检。

(五)施工前和生产过程中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六)矿组织安全监察小分队,每天每班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三、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意识;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以及应急救援等。

(一)查思想、查意识。检查本矿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尤其是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从思想意识入手,检查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是否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查现场、查隐患。从作业现场、生产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系统是否稳定可靠,重大隐患整改是否及时,顶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对有可能随时造成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立即停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复工。

(三)查管理、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安全管理状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安全监督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严禁走过场,对所检查的区域负责。凡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调度室和分管领导。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报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矿总工程师领导矿所有安全

技术措施会审,并负责核准实施,各队技术副队长负责本队技术管理。

二、矿技术职能部门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并对施工单位相应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一)采掘部署及设计

1.采掘部署遵循“科学先进、合理集中、安全高效”原则。坚持“以风定产”并与各生产系统相匹配。合理确定采掘工作面。

2.矿每半年审查一次大区接续,每季度审查一次小区接续,并及时调整不合理采掘部署。

3.工作面接续由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采区接续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负责;矿井水平接替由公司和矿井共同负责,矿井是责任主体,矿长是第一责任者,分管副职具体负责。

4.坚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原则,不断提高采掘装备水平,全面提高掘进单进和采煤工作面单产。

5.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一般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条件适合时,也可布置在煤层巷道中,巷道布置应避开压力集中区。

6.巷道断面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要求。

7.巷道支护以锚喷(网、梁、索)为主,其它支护方式为辅。

8.矿井水平延深及采区设计遵循“技术先进、合理集中、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留有余地”的原则,满足当前技术水平和今后技术发展的需要。既符合当前利益又兼顾长远利益。

9.采区及工作面设计应力求系统简单、完善,充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10.矿井水平延深及采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已批准生效的采区设计。

11.采区设计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采区施工。各单位工程施工必须有施工设计。

(二)采煤方法和巷道支护

1.我矿为倾斜及缓倾斜煤层应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

2.缓倾斜煤层及条件适合的倾斜煤层应积极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并积极研究其他机械化开采方法。

3.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工作面开采技术条件,合理确定采煤方法及回采技术参数。

4.回采巷道布置要与采煤方法紧密结合,顺槽不应破顶板。条件适合的应推广沿空留巷、沿空掘巷及巷旁支护等无煤柱开采技术。

5.积极研究、推广新的采煤方法和支护技术,努力减少回采巷道架棚支护和开拓准备巷道砌碹支护比例。

(三)采掘作业规程

1.作业规程是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具有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用印刷体按标准格式编写,做到项目、内容齐全,图文并茂。

3.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必须实行“集中会审”制度,严禁流水作业。参加会审的人员应如实在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集中会审应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机运、通风、生产技术、地测、煤质等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参加会审的工程技术人员代表本部门行使批准权和否决权。

4.采掘作业规程及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编制人员具体贯彻,队级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作业的所有职工、跟班安监人员以及各类辅助人员必须参加贯彻学习。凡参加贯彻学习的人员必须签名,严禁代签名。

5.采掘作业规程及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采掘活动、不得从事与采掘活动或与专项措施有关的其它作业。所有井下作业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6.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第一责任者,跟班队长、瓦检员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现场监督人员,有权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有权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如作业人员对违章现象不予及时纠正,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停止其现场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矿业务分管部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的现场执行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作业规程的现场执行和落实情况,有权纠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任何作法,有权停止现场作业。安监部对矿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生技部必须每月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并形成复查书面通知单送矿总工程师、有关队并存档备查。通知单必须明确规程需要修改、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和监督检查负责人。

(四)地测及资源管理

1.加强矿井地质、测量基础管理工作,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搞好储量管理,坚持精采细收,防止采肥丢瘦,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完成公司下达的采区回采率指标。

2.储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批,未经批准,不擅自变动。

3.申请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

必须实事求是。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化整为零分次处理。

4.储量变动的审批权限:矿总工程师批准一次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权限为1000吨以下(含1000吨),否则,矿总工程师无权批准储量报损。凡储量的注销、报损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经核准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5.煤炭资源的对外划拔由公司统一管理,矿无权对外划拔资源。

6.监督好矿井范围内各类小煤矿的采掘活动。

二、安全技术审批

(一)审批职责

1.采掘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及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可由矿总工程师指定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承担相应责任。

3.凡《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由矿长或其他矿级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必须参加会审。

4.实行备案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备案措施的认定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签字备查。

(二)审批权限

下列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审批或审查上报,不在此列的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1.矿井改扩建方案及矿井系统改造设计;矿井水平延深方案及其修改设计;采区开拓方案设计及其修改设计;

2.采掘部署重大调整方案;

3.生产矿井补勘设计及补勘地质报告;水平地质说明书和采区地质说明书;储量处置方案;

4.地面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方案;“三下”开采设计;

5.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6.矿井延深水平及准备采区主要生产系统贯通设计;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方案及规程;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的报废;

10.矿井或采区回风巷兼作运输或运煤巷道;

11.矿井水平延深或新采区准备其回风进入生产采区;

12.反风演习计划和总结;

1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和报告;

14.矿井首次实施瓦斯抽放的方案及措施;

15.矿井专用排放瓦斯巷道的布置方案;

16.煤(岩)与瓦斯(co2)突出矿井或区域的确定:

17.矿井首次实施的防突措施;

18.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建立和改造设计;

19.《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及机电运输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由公司审批的其它技术文件。

(三)上报规定

下列技术文件应上报公司备案:

1.主通风机单机运转措施;

2.取消高瓦斯面(区域)报告;

3.二氧化碳和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3%,排放风流经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时的排放措施;

4.《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及机电运输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报公司备案的其他技术文件。

三、制度要求

1.坚持采掘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采掘作业规程评比活动;矿井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采掘作业规程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活动。

2.坚持“一通三防”例会制度。矿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3.坚持总工程师例会制度。矿每月召开一次总工程师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4.坚持业务竞赛制度。矿每年组织一次生产技术管理业务竞赛、通风业务竞赛、地测防治水和机电运输业务竞赛。

5.坚持技术决策民主集中制度。重大技术方案应由总工程师主持专题讨论,民主决策。

6.坚持技术工作时限制度。由公司批准的技术文件应提前2个月上报。

7.坚持现场办公制度。矿技术业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8.坚持技术业务联系委托制度。重大技术方案的委托技术服务应办理书面委托书,矿井改扩建和矿井水平延深由公司相应有关部门办理委托,其余由矿自行办理。

四、保障措施

1.由于不合理采掘部署,造成通风系统不可靠或不健全、工作面风量严重不足、生产系统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重大隐患的,立即停产整改,否则对矿长和总工程师各处罚1000元。

2.作业规程编制质量差,不能指导安全生产或无作业规程作业的,对责任人处罚100~500元。

3.上报公司审批的技术文件必须做到格式正确,内容全面。重大

技术方案上报前,应经矿有关部门预审、以确保上报技术文件的质量。凡因上报的技术文件质量不合格而被退回重作的,每次对矿总工程师和具体负责的副总工程师各处罚200元。因所报技术文件被退回重作而影响工作的,由矿总工程师承担相应责任。

4.应由公司批准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就实施的,对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工程师各处罚200元。

5.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置储量,造成既成事实的,对总工程师、生技部分管技术业务负责人各处罚200元。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和设备器材正常运行,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用设备器材的订购与验收

(一)矿用设备器材的订购,统一在公司物资供应部门或川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进行。矿供销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及材料订购计划。

(二)严禁订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等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

(三)矿用设备器材订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

(四)矿用器材及设备在使用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互相交接时,应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与管理

(一)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二)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

(三)大型矿用设备及关键采掘设备(采煤综采、掘进综掘机、强力胶带输送机、大功率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四)矿用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的收集,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

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五)矿用设备安装完毕,必须填报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内注明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可否进行试运转。安装完毕后,应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正式使用。

(六)凡我矿未使用过的新型矿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并掌握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七)矿物资供应部门要加强对矿用器材及设备的账务管理,矿机运部和机电队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对矿用器材及设备的技术管理。各队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器材管理员。

三、矿用设备器材维护

(一)所有矿用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二)矿用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做到谁使用、谁维护。

(三)矿安监部、机运部、机电队必须加强对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四)使用中的矿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做好各种记录,确保防爆设备不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防护设施齐全,动作可靠,随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

(五)所有矿用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六)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七)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在上报公司批准后,由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八)调度室、供销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矿用设备器材维修用备品、配件的供应,并认真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制度,严禁使用质量低劣的配件进行维修。

(九)矿用设备器材的日常检修、一般检修所需费用,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设备大修理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列支。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为防治各类矿井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生产,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主要灾害包括:

瓦斯、粉尘、火灾、水害、顶板、职业危害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特成立本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机关各部门及各队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检查、督促、落实解决所需的人、财、物。

(二)每年三季度或四季度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次年矿井生产部署和灾害预测预报情况,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风、机电、运输、调度、物资供应等部门,编制次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所必须的资金、设备、设施、材料等计划,并报公司审批。

(三)矿长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人力、资金、材料的落实。

(四)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相关的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组织实施。

(五)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生产技术、供销等部门和各队根据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搞好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措施计划,防止事故发生。

四、工作部署

(一)“一通三防”方面

1.认真做好矿井生产部署调整、采煤方法改革等工作,尽量减少采掘工作面个数,避免生产过于集中或分散,杜绝不合理通风。

2.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确保井下各作业点风量满足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4.加强安全供电管理,努力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

5.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瓦斯超限或积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按规定安全排放瓦斯。

6.认真组织实施瓦斯抽放工作,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7.加强矿井瓦斯赋存及涌出规律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瓦斯综合治理。

8.管理使用好矿井瓦斯监控及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按规定设齐各种传感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

9.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加强煤尘管理,防止煤尘严重飞扬或煤尘堆积。

10.严格井下爆破作业管理,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高瓦斯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11.抓好矿井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一通三防”基础。

(二)顶板管理方面

1.切实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按期召开顶板管理专题会,按规定及时汇报顶板事故,加大顶板管理事故的追查力度。

2.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改善顶板管理条件。

3.加大巷道支护改革力度。尤其是在压力大、顶板破碎及近距离煤层的巷道支护方式选择上,要积极推广应用锚网喷、锚索等支护。

4.加强对难采煤层和重点头面的顶板管理。对复合顶板、软底煤层、破碎顶板、坚硬顶板、近距离煤层、大倾角、大采高等难采煤层的工作面,要编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加强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等重点时期的顶板管理。初放期间每班必须有初放小组成员跟班、盯面,监督初放措施的执行;采面收尾期间,矿有关部门必须深入现场,加强检查指导,以确保采面安全收尾。掘进工作面的拉门、巷道贯通、过地质构造带,必须有队领导现场跟班;加强井巷的维修,对失修的巷道必须按期及时维修,保证巷道完好。

6.建设标准化采掘工作面。巷道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巷道断面和支护设计,要作为作业规程的附件,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各采掘头面必须按新标准进行建设。

7.坚持开展矿山压力监测。矿生技部要高度重视矿山压力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采掘副总工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每天的矿压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防治水管理方面

1.建立由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定由矿总工程师主抓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制度,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组织检查各项防治水和防洪工程的进展情况。做到人力、物力、资金、工期四落实。

2.矿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攀煤公司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查明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充水因素,并分析研究,了解掌握地下水运移规律,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提出年、季、月的水情水害预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提前5―6天发出水害通知单。水害预报做到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雨季期间,加强对水情水害进行周分析,在年、季、月底进行总结,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3.矿生技部地测组要负责矿井防治水和矿区防洪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分管此项工作。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对防洪排水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矿同时建立防洪与防治水领导机构,组织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与机具。

4.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并对观测资料加以整理,建立台帐,分析矿井涌水量规律,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并制作相关因素曲线图。

5.矿井的采掘作业规程、措施中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加强回采工作面和运煤系统的防治水管理工作,超前抓好工作面投产前排水系统的建立完善及探水工作。正在进行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设置安全出口,标定避灾路线,并且让员工熟悉避灾路线,一旦发生危急情况时,能够使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安全撤离。

6.矿井防治水工程做到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工作总结。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及技术措施,设计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7.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现生产和报废的小煤矿情况,并绘制矿区(井)小煤窑分布图(在图上标出小煤窑和老窑名称、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限采协议边界、批准机关)。定期调查小煤矿的采掘情况,发现有超层越界,威胁本矿或相邻单位矿井安全生产和地面建筑物安全的小煤矿必须立即制止,令其停止非法采掘活动,并向当地政府和公司报告。必须对旧巷积水区、相邻报废积水小煤矿、断层、陷落柱、富水带范围、补给途径、井下水仓、排水系统现状等调查清楚,用专门资料,编制出矿井充水性平面图。

8.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明确矿井水害,对有可能造成突水威

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提供水情水害预报,并提出防范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部门审查后,组织实施。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严格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先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当采掘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如发现有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室汇报,同时撤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当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用钻探进行探放水时,关于钻孔的布设、安装,钻孔结构设计,钻孔超前距和止水套管长度等都应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查清本矿区范围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及时了解雨季开始时间、年降雨量及降雨方式等,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井口附近和塌陷(坑)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灌(浸)入井下时,必须依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排水措施。在雨季,特别是雨季开始和后期,每次大暴雨时和雨后,要派专人检查要害区段,发现险情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防洪办公室汇报。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特别是遇到威胁矿井安全、交通、行人、地面建(构)筑物和住宅区等状况时,必须提前采取预防及防滑措施。

10.井下排水设施,特别是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应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11.矿区因煤层露头发育,过去和现在都有大量乡镇小煤矿开采,随着上山水平逐渐采毕,在有积水的小煤矿采空区和老空区附近,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防水煤柱。相邻矿井间的技术边界要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留设隔离煤柱,由设计部门负责。变动井界时,亦按有关规定重新留设。防水煤柱应由设计部门编制专门设计,报总工程师组织安监、生产、通风、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批。各类防水和井界煤柱经上级审查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界线和开采。

12.矿必须在自检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防洪和防治水计划,同时列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并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防治水规划要逐级上报。规划中已批准的重要防洪和防治水及矿界煤柱设计均由公司组织编制工程设计。年度防洪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总结,重点工程竣工报告等,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按时上报。

(四)机运方面

1.强化供电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维护运行规定,根据实际负荷的要求,重点对线路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及时进行整定计算、调整和维护检修工作,减少无计划停电次数;坚持使用好煤矿井

下电网安全监控及故障诊断系统和煤电钻及信号照明装置。

2.狠抓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加强防突区域和高瓦斯碛头的电气防爆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好原始记录。

3.继续加强“两小”运输设备的管理,重点是“两小”设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小绞车的安装和维护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强化大巷运输秩序整顿,加大查岗力度,狠反“三违”,四超件运输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起运前指派专人到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起运。

5.斜坡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必须管好用好“一坡三档”安全设施,进一步使阻挡装置实用化、规范化,斜坡提升的上下车场及每个甩车场坚持挂牌管理,绞车运行时必须有警示红灯;加强对提升绞车的维护检查,确保绞车保护齐全,灵活可靠;加强提升钢丝绳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断绳跑车事故。

6.确保主排水设备正常运转。加强主排水泵的维护检修工作,保证备用水泵台台完好,杜绝淹井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矿每年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防洪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组织人员研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演习报告送公司审查备案。

(二)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根据整改难易程度,限时间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按时组织复查验收。

(三)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查岗制度,搞好查岗活动,减少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和协助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

(五)矿每季度对照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每季度矿长组织对主要灾害预防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管理情况认真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做好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的补充、完善和实施工作。

(七)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签字考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和国家

财产安全,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

(一)为保证对突发事件和风险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开展,特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监部、生技部、物管部、财资部、武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采掘机运通主要负责人职责:协调、指挥整个事故抢险救灾,确保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事故救援指挥部设办公室于调度室。

(二)为保障事故救援工作开展有序、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事故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特成立五个专业领导小组。

1.事故救援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通防部等部门负责人和采掘机运通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救援方案的审定,调动公司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协助事故矿井矿长指挥井下救援工作。

2.事故现场救援抢险专家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生技部、安监部负责人

职责:协助指挥部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参与救援措施的审查。

3.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委书记

成员:物管部、财资部、武保部等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物资器材供应、资金的保障、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等。

4.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纪委书记

成员:工会、财资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遇险遇难人员的救治工作、社会稳定工作和相关资料的提供、保险的落实、医疗机构的协调、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置等。

5、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监部、调度室、生技部、工会、纪监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职责:协助和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矿根据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矿井瓦斯、煤尘、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火灾等事故预防措施,发生灾害的处理、救援措施,相关领导和部门职责等,并定期组织相关职工学习,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

(二)发生事故后,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必须迅速了解事故发生时间、性质、地点、伤亡者姓名、受伤部位、伤亡情况或事故简要情况,按照灾害预防、处理救援预案,立即通知救消大队等救援单位,然后依序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工具、物资、药品,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及安全监察部汇报,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补报。

(三)在矿长未到调度室前,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组建临时指挥部,按照灾害预防处理预案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当领导和部门到调度室后,立即成立以矿长任现场总指挥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事故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四)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照灾害预防处理预案要求,迅速进入工作岗位,履行自己的抢险救灾职责,同时要加强配合协作,严禁拖延、推诿、扯皮,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快速、准确开展,把灾害程度和损失降到最低。必要时可以调动全矿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三、主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原则和要求

(一)发生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后,灾区人员应视其情况,在值班队长、班长、或者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抢救受伤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简要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性质、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部位、伤情等,同时服从调度室指挥,组织参加抢险、救险工作,并随时与调度保持联系,便于抢险救灾工作。

(二)发生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火灾等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迅速戴好自救器,按灾害预防处理预案撤离灾区。对初期火灾较小能直接灭火的,要迅速利用现场一切能利用的工具进行灭火,不能直接灭火时,要迅速撤离灾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事故地点和灾情。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值班电工切断灾区电源,并通知波及范

围内所有人员全部撤至到新鲜风流巷道待命。

(三)现场抢救伤员执行“三先三后”原则:即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动,对骨折伤员先固定后搬运,以减轻伤情和伤害程度;对窒息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先搬运至新鲜风流,再进行人工呼吸。

(四)加强井口检身工作,当发生事故后。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持矿长签发的许可证入井,其余人员不得入井,调度室室必须迅速统计井下人员数及分布情况,受灾区域人员数及分布情况,为抢险、救灾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安全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矿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确保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大宝顶煤矿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考核目标

(一)矿井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零星事故;

(二)杜绝道路交通、消防、爆炸物品、危化品、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和矸石山责任事故;

(三)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行业一级。

二、安全奖项设置

矿设立如下奖项:目标考核奖(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奖)、安全责任奖(安全包保奖、安全风险抵押奖、员工安全绩效奖)、年度安全抽奖、年度安全工作表彰奖等奖项。

(一)目标考核奖

1、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奖,全矿当月实现安全生产,矿对副总工程师、机关部室、采掘队、辅助单位、地面单位、瓦安员、安监员进行月考核兑现奖励,考核办法、奖励标准见(附表1、附表2)。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

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按照《大宝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决定》执行。

3、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奖

全年实现安全目标,按公司规定执行奖励。

(二)安全责任奖

1、安全包保奖

执行矿级领导、副总、机关部室有关人员组成安全包保现场组和地面组(详见附表3)。安全包保现场组成员每周深入所包保单位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每月参加班前会、班子会各1次;地面组每人每月参加班前会不得少于2次。包保组成员参加班前会查干部履职、上级文件精神贯彻、工伤“三违”事故追责分析等情况。每月月末由安监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一次内业检查,重点查基础资料、干部安全包保履职情况,并进行严格考核。全矿当月实现安全生产,包保单位工伤不超标、无严重“三违”行为,给予安全包保现场组每人月奖励300元,地面组每人月奖励150元,发生上述情况取消奖励,并对等处罚;安全包保组成员当月未参加包保单位的班前会取消奖励,并罚款200元;累计两个月未参加包保组活动的,取消包保资格及一切安全奖励。公司检查文明生产方面的罚款,由矿级领导个人承担,同等处罚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并对安全包保组成员各罚款50元/次。矿级领导不奖,罚款以现金交矿财务,包保人员从工资中奖罚。

2、安全风险抵押奖

执行安全风险抵押奖罚制度,全矿实现安全生产,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发生安全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取消奖励,并对责任单位得奖人员按月奖励标准的3倍进行处罚,对系统分管业务部门得奖人员按当月奖励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对事故单位安全包保人员按月奖励标准对等处罚(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员处罚100元),对机关其它部室及地面单位得奖人员按月奖励标准的50%进行处罚;处罚如有重复,按高限执行。得奖人员范围、标准详见(附表4)。

3、员工安全绩效奖

各采掘队、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在轻伤指标考核期内未发生工伤事故、无a级及以上隐患、无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无群体性违章,矿给予采煤队(除采煤二队)职工人均300元奖励,掘进队职工人均400元奖励,井下生产辅助单位职工人均600元奖励;奖励按本单位轻伤指标分解考核期的最后一个月兑现。

(三)年度安全抽奖

1、安全抽奖的范围:各采掘队、井下生产辅助单位的入井人员。

2、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0名,奖励标准1000元;二等奖20名,奖励标准800元;三等奖60名,奖励标准500元;纪念奖100名,奖励标准100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抽奖资格:⑴年度内发生工伤的;

⑵年度内有“三违”行为的;⑶年度内出勤不足法定工作日250天

的;⑷年度内发生非伤亡事故的班组成员;⑸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干部职工。

4、人力资源部负责参加抽奖人员的统计工作,安监部、纪监审负责抽奖人员资格的审核工作。

5、安全抽奖活动由安监部牵头,党委工作部、工会、纪监审、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党政办、武保部等部门配合。

6、严禁徇私舞弊,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四)年度安全工作表彰奖

矿在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时,对各类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五)其它奖励

1、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制止和举报严重违章、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伤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00―2000元奖励。

2、对发现特别严重“三违”并及时举报的员工,经核查属实,一次给予300―1000元奖励。

三、处罚

(一)工伤事故的处罚

1、凡发生工伤事故,一律按《大宝顶煤矿2016年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2、考核期内,工伤超标的单位,每超1人次,对党政正职各罚款1000元,副职各罚800元,依次累加。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对党政正职各罚款2000元,副职各罚1600元,并对该单位集体罚款2万元。

3、双休日、节假日发生工伤的单位,对党政正职各罚1000元,副职各罚800元。

4、管理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5、凡发生工伤事故,对该工作面当班的瓦安员罚款200元。

(二)非伤亡事故的处罚

1、一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2万元。

2、二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5000元。

3、三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2000元。

4、非伤亡事故的认定按《攀煤(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认定办法》执行。

(三)“三违”行为处罚

1、一般“三违”:给予违章人员50元处罚,并批评教育;一月内发生二次及以上的“三违”人员,给予违章人员200元处罚,对所在单位的党政正职各罚款1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

2、较严重“三违”,给予违章人员200元处罚;对单位的党政正职各罚款1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

3、严重“三违”:给予违章人员罚款5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给予违章人员罚款10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罚款20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重伤以上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罚款5000元,并给予留矿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特别严重“三违”:给予直接责任者留矿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罚款2000元。

5、对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扒、蹬、跳”人员;“假检、漏检”的瓦检员;违章放炮人员;脱岗或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并造成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瓦员、当班班组长;年度内累计3 次违章人员;不听他人劝阻违章蛮干且造成事故的人员;造成他人重伤以上的违章人员。

6、进“三违”学习室的人员,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三违”学习期间无工资待遇。

7、每月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一次不定期的“三违”人员集中学习班,学习人员为当月进“三违”学习室的人员;如有不参加者,不予安排上岗,否则对该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200元。

8、“三违”人员集中学习班,由安监部、矿工会、家属协管以及责任单位副队长以上干部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写出书面检查并到本系统相关单位班前会进行现身说法。安监部做好“三违”人员记录、本人认识态度、考核情况、帮教等,纪监审负责学习过程的监督。

9、对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经帮教、本人书面保证、单位及家属担保不再违章、配合教育他人的“三违”人员,给予减半处罚和从轻处理,如担保期内再次发生违章应按照第一次的罚款及第二次的罚款加倍累计处罚。

(四)安全隐患处罚

1、安全隐患处罚标准(以公司隐患认定办法为准)

(1)动态安全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a级隐患1000元/条;b级隐患150元/条;c级隐患30元/条。

(2)静态安全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重大级隐患3000元/条,a级隐患2000元/条;b级隐患300元/条;c级隐患60元/条。

(3)安全隐患处罚范围为责任单位集体,对重复出现的隐患和在期限内对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a级及以上隐患的罚款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

(4)重大级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追查;a级隐患由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b级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

(五)停产整改的处罚

1、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采煤工作面,罚该队5000元,罚款由班组长、跟班队长及管理人员承担,加罚队长、书记各500元,并处罚矿分管副总工程师200元,责任部门500元。

2、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掘进工作面,罚该队3000 元,罚款由班组长、跟班队长及管理人员承担,加罚队长、书记各300元,并处罚矿分管副总工程师100元,责任部门300元。

3、同一工作面季度内连续2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加倍处罚。

(六)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罚

一、二级瓦斯超限报警全年控制指标12次,每月指标为1次,月瓦斯超限报警次数每超1次,处罚通防队(及责任队)正职各300元、副职各200元,并处罚通防部人员各100元;发生1起三级报警处罚通防队及责任队正职各500元、副职各300元,并处罚通防部人员各200元。月一、二级瓦斯超限报警2次及以上的或发生瓦斯三级报警的,通防队队长和通防部部长进行安全述职。

(七)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方面

1、未按规定或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履行职责的,每发现1次,处罚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2、未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安全会议精神的,处罚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3、建立安全约谈制度,轻伤超标、严重“三违”、发生一级二级非伤亡事故、月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不合格、影响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单位(部门),矿对班子成员执行安全约谈,第一次约谈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500元,第二次约谈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1000元。

3、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对影响季度达标的系统分管业务部门(或单位)给予集体罚款5000元,并按规定进行安全责任追究。

(八)其他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对责任人处罚0.3―1万元。

(1)未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的;

(2)隐患未按措施进行整改,致使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的;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

(4)从业人员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

(5)不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遇地质构造、瓦斯、矿井水及其他条件变化未及时修订《作业规程》或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事故的;

(6)未按规定要求,履行业务保安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

(7)违反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规定造成事故的;

(8)在抢险救灾中,不听指挥、工作失职、扩大灾害损失的;

(9)擅自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人;

(10)利用职权徇私、包庇、纵容违章人员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人。

2、对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人员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处罚500-500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3、矿及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追查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当班跟班队干及当班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否则,处罚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四、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一)实行分级责任追究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一级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瓦斯三级报警及典型事故由矿先组织追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配合公司追查处理。其余事故由矿分管部门牵头组织追查,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追查后由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按《攀煤(集团)公司2016年度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攀煤安〔2016〕2号)执行。

2、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副职行政记过直至行政降职处分,并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员工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般管理人员降为操作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发生重伤及以上和严重“三违”的,根据分管范围和业务保安职责,由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系统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包

保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一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按《攀煤(集团)公司2016年度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攀煤安〔2016〕2号)执行。

(五)二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副职行政警告直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警告;并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瞒报事故的责任追究

事故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

(七)凡发生重伤、双休日(节假日)发生工伤、考核期工伤超标、月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品、严重三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群体性违章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由该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述职。

五、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严重“三违”人员及所在班组成员、工伤人员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年度工伤超标、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队和分管责任部门,其责任队、分管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取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

六、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矿成立管理目标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矿分管领导、安监部、人力资源部、生技部、内管办、纪监审等有关人员组成。

七、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各类安全罚款。

八、罚款的扣缴

各单位的安全罚款,由矿安监部开具罚款单,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从该单位当月核定工资总额中扣除。

九、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

矿财务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账户,专款专用。

(二)安全奖励基金的用途

1、用于各种奖励。

2、上缴各类安全罚款。

3、经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用于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奖励。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规范出入井人员行为管理,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出入井人员信息真实可靠,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入井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新工人、新毕业的大中专生(包括技校生)、参观检查人员等所有入井人员。

二、入井人员必须对工作服、胶靴、安全帽、毛巾、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穿戴整齐,随身携带好自救器和矿灯。

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入井前四小时饮酒,身体欠佳、精神不振者严禁下井。

四、矿级领导、副总工、部室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各队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入井,必须随身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五、入井人员在井口20m范围内严禁吸烟。

六、井口必须建立入井检查站

(一)井口检查站工作人员必须由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并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矿有关规定、制度的人员担任。

(二)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佩带值班标志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章出入井人员要及时挡获。

(三)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检查仪器,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和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原则、语言文明、检查仔细,不得擅离岗位。

(五)入井人员如违反规定,检查人员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如侵犯检查人员,应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井口检身制度

(一)矿武装保卫部负责+1300m井口、+1400m井口检身,矿运输一队负责灰家索+1220m井口检身。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

(三)检身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对未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人员必须禁止入井;对携带烟草、点火物品、非防爆电子产品(如手机)者必须予以暂扣后,方可入井;对穿化纤衣服、饮酒者禁止入井。

(四)检身人员每班要如实登记,出入井人员数量,并报告调度

室。

(五)安监部要加强对检身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八、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基层单位及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是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必须掌握当班出入井人员状况。

(二)严格班前会人员清点制度,基层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否则严禁入井,各单位必须如实统计当班入井人员数量、姓名,掌握井下具体作业地点,并将每班入井数量报告调度室,调度室要建立专门台帐,统计各单位入井人员数量。

(三)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领取带有人员跟踪定位识别卡的矿灯方可入井,升井后必须及时将矿灯交还灯房,机电队灯房必须如实登记每班领取矿灯人员数量,交还矿灯人员数量并报调度室。

(四)机关工作人员、瓦检员、群监员等按规定必须在安监部信息站登记,如实填写填写入井信息表,安监部必须如实将每班出入井人员数量报调度室。

(五)矿武保部检身人员必须如实统计每班出入井人员数量并报调度室。

(六)调度室对汇报上来的信息要认真进行统计、筛分,掌握每班真实出入井人员数量,并登记注册。

(七)各单位、各部室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掌握动态,掌握实情,保证管理规范有序。

安全举报制度

为有效发现和制止“三违”及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各种行为,充分调动我矿干部职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关注安全,全过程全方位举报排查安全隐患的浓厚氛围,保证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凡在矿内从事煤炭生产、管理的干部职工,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各届人士。

二、举报对象

矿各级领导、安全管理(检查)人员、职工。

三、举报内容

(一)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或因此造成事故的;

(三)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单位;

(四)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组织生产的,生产现场有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五)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隐瞒不报的;

(六)发生生产事故,单位隐瞒不报或对事故谎报弄虚作假的行为;

(七)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八)破坏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设施的;

(九)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脱岗的;

(十)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问题的;

(十一)安监部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检查人员失职、渎职、违纪问题的;

(十二)管理人员的罚款以各种理由分摊到工人头上的;

(十三)有下列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1.带烟火入井的;

2.井下扒、蹬、跳的;

3.斜坡提升上山滑铁道的;

4.停风或微风不及时撤离,继续作业的;

5.井下“违章”放炮的。

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

1.举报、投诉地点分别在矿纪委和安监部。

2.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矿纪委、安监部举报。

3.举报电话:矿调度5998800

安监部5998729

五、奖励

1.凡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安监部、纪委对举报者保密,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凡发现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经济考核,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5篇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49页)

目录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3)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4)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9)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5)

安全奖惩制度 (28)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35)

安全举报制度 (36)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3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9)

安全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41)

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 (45)

安全生产标准化班评估、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46)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 (46)

大宝顶煤矿测尘管理制度 (48)

大宝顶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安全会议,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种类

1.安全生产晨会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7点30分在调度室会议室由调度主任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以及各安全生产线部室负责人参加。主要通报前一天安全生产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生产协调会

每周三下午3点在矿晨会会议室由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例会

每周五下午3点在安监部大会议室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总结、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隐患和解决办法,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矿长安全办公会

每月由矿长亲自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采掘队、井下地面辅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系统分析、总结当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 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例会

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例会,安监部、生技部、通防部、机运部、通防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系统

分析、总结、研究本月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全面安排部署下月采掘、地测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

6.机运例会

每月由机电副矿长主持召开一次机运管理例会,安监部、机运部、机电队、运输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系统分析、总结、研究本月机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全面安排部署下月机运管理工作。

7.安全工作大会

每年年初,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全年安全工作大会,全矿副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系统的分析、总结上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会议。

2.每次开会前,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发言力求精练、准确,避免讲空话、套话,尽量缩短开会时间。

3.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职工进行传达、贯彻。

4.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o、随意走动,会前应关闭手机,违反者罚款50元。

5.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向召集会议的主持人请假,凡参会迟到者,一次罚款100元/人,不请假缺席者,一次罚款200元/人。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建设正常进行,全面实现各项安全工作目标,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的确定

以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为依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二、工作责任

1.矿长是安全目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对矿属各单位(部门)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目标,确定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工作思路,安全工作任务。组织制定确保目标实现的具

体措施、安全目标奖惩和安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办法。与各单位(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矿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年度安全质量达标、“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顶板、机电、运输,职工安全培训、民爆物品、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专项目标和具体的保障措施。与各单位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落实矿业务部门责任,下达专业系统保安责任目标,与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专业系统保安责任书。

三、保障措施

1.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行为规范入手,以建立先进的企业安全文化为切入点,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员安全岗、群监网、青安岗、家属协管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的组织保障制度。

2.按照矿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确立安全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研究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难题,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安全目标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严格按照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规定开展职工培训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4.严格按照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5.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安全制度及措施,健全安全激励机制。

四、考核

严格按照《安全奖惩办法》、《安全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安全目标责任书》等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安全目标考核、奖惩。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安全费用,是指我矿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

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我矿从原煤生产成本中每月按30元/吨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专门用于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顶板管理、机运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科研、救护装备及其维护等。

3.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瓦斯治理的费用不得低于所提取费用的50%);

(3)矿井瓦斯治理;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备;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系统;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

(10)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矿严格遵照公司制定的年度指导计划提取安全费用。

5.按照使用范围要求,每年矿根据安全生产投入的需求(包括用于安全投入的设备和相关费用支出)向公司主管部门(生技部、财务资产部)和主管领导报使用计划,待批准后纳入年度安全费用指导计划。

6.矿生技部在年度指导计划基础上结合下月实际安全生产投入,每月编制下月安全费用执行计划,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7.矿长是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费用的足额提取和按规定使用负责。矿生技部、财务资产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和规范报表管理工作。

8.矿纪监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9.矿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安全费用统计台帐,逐月统计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掌握安全费用的使用进度,并将使用情况统计表于次月4日前上报公司财务资产部。

10.矿生技部未按要求编制下月安全费用执行计划,并上报公司,将对生技部负责人罚款400元;矿财务资产部未按时向公司上报安全费用使用统计表,将对财务资产部负责人罚款400元。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实现动态达标,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二、执行标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三、工作目标

1.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2.矿井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行业一级。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现工作目标,矿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政主要领导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分管副总师,安监部、通防部、生技部、机运部、调度室、综管部、人资部、武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各队队长、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业达标管理组,安监部常务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达标管理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及考核工作,要制订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细化检查考核办法及落实达标管理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健全完善相关资料和台账,确保本专业逐月、季度和年度达标。

五、责任划分

(一)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矿长和党委书记对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副矿长、副书记对分管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各专业达标管理组组长、副组长(分管副总师)及对应专业部门负责人具体对本专业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和考核。各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一责任者,负责按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施工,各工种(岗位)员工对本工种(岗位)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负责。

(二)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牵头部门;各采掘队是采、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机电队是矿

井机电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运输队是矿井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通防队是矿井通风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单位。

六、检查验收

1.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逐月检查,并采取日常动态检查和月末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动态检查由各专业负责,月末检查由安监部组织,各专业组一起检查验收。

2.各专业组检查验收时,必须带齐检查工具上尺上线,严细排查问题和隐患,认真督导现场落实整改,并及时汇总本专业检查情况报安监部。安监部整理和汇总保存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资料,并健全管理台账。

3.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煤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附加分考核标准》执行。

4.执行重点安全工作考核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1)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扣2分。轻伤超标一人,扣1分。

(2)采掘工作面未实施小班安全质量评估(或安全风险评价),每发现1次扣1分;采掘(安装)工作面当班现场管理人员(瓦检员、班组长、跟班队长)未执行安全确认报告制度,每发现1人次扣0.5分。

(3)现场排查出的隐患未实行“闭合”管理,扣2分。

(4)检查时每发现1人次“三违”人员或1处a级及以上隐患,对应专业扣1分。

5.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对不按标准或弄虚作假的检查人员,一次给予3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加重处罚;对无故不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一次给予200元处罚。

6.矿井文明生产检查考核执行《大宝顶煤矿关于矿井文明生产管理的规定》。

7.及时考核通报。各专业达标管理组检查后及时向各队通报检查情况,且在月末检查结束后3天内将本专业考核的详细资料报安监部,安监部综合考核后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及考核情况。

七、评分定级

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动态检查、月末检查验收得分比例为60%、40%。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主体专业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计分并占80%,附加分考核占20%(其中:“双基”建设占10%,文明生产

占5%,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占5%);其余专业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计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规划,保证实现规划目标。

(二)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要与安全、产量挂钩考核。

(三)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领导,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减轻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

为搞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成立安教、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工程师,工会、生技部、人力资源部、武保部、安监部等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并负责领导全矿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会,研究、部署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二)工会

负责与技术培训有关的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的组织、评定、审核工作。

(三)生技部

负责对煤矿三大规程的贯彻学习工作,规范从业人员上标准岗、

干标准活;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四)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从业人员安全个体防护、职业卫生与健康等的教育与培训;组织对劳动法、合同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负责全矿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各类培训工作,建立详细的培训档案;负责制定矿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交矿年度、季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参加矿安全例会,负责总结上月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重点;负责开发、应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和手段,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同时,负责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针、政策的宣传及相关报道工作。

(六)武保部

负责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重点负责对井下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七)安监部

负责监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持证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新工人上岗情况和现场培训及师带徒合同签订情况。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范围

(一)接受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国家三级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一般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除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生产的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方法;

(四)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

(五)消防安全知识及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六)工伤保险及防止职业危害的基本知识;

(七)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预防和应急措施;

(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九)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方式及时间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方式应根据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对象灵活选择。主要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业余培训等方式。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并对资格证、操作证进行复审。

(三)在岗的从业人员,除进行日常的“安全戴帽”、“周一安全大课”等安全教育方式外,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四)井下作业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五)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矿、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七)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南》(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以及《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攀煤安〔2016〕2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政领导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机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部,安全副矿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严格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的15个方面: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矿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它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组织生产;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有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二)《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处罚规定的通知》(攀煤安[2016]16号)文件规定的重大级、a级、b级和c级安全隐患。

(三)其它安全生产方面隐患。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一)矿井是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是所管辖的系统和业务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各基层单位是本单位责任区域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矿长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分管矿领导为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矿长。

(四)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分管矿领导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复查验收和销号,并上报分管矿领导。

(五)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对现场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或分管矿领导。

(六)跟班队长是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并及时将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所在单位。

(七)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本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跟班队长或所在单位汇报。

(八)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班组长或跟班队长汇报,由班组长或跟班队长立即组织整改消除。

(九)生技部负责组织对隐患整改施工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贯彻实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并监督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

(十)安监部负责安全隐患治理的全过程,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整理汇总、记录、上报、建档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形式

(一)班排查:各班组必须认真执行开工隐患排查制度。到达工作面后,跟班队长、瓦检员、班组长、群监员必须一起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工作业,对当班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向本单位汇报,同时填写好相关的记录。

(二)采掘队每三天对本单位管辖作业范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机运通队每七天对本单位管辖作业范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矿每周组织各单位部门人员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双休日安全隐患排查。

(四)矿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的全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分管矿领导每月组织一次分管范围系统安全隐患排查。

四、实行矿、队(部门)、班组三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当班班组长负责当班生产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治理情况向所在队报告。

(二)单位行政正职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向矿安监部门报告。

(三)矿长负责组织本矿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制度,排查情况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五、安全隐患整改

(一)坚持“五落实”(即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预案)原则及时安排处理,无故不按要求完成整改人员,将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二)一般性隐患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跟班队长或瓦检员、班组长现场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由跟班队长、班组长负责落实整改,瓦检员负责督促整改和验收。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必须由隐患所在队主要领导组织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由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现场监督隐患整改、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产,由矿长或分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及隐患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隐患整改方案和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处理时,隐患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现场跟班,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矿业务保安部门、包保责任人、安监部门人员必须重点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后由矿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隐患排查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检查验收。

(三)对重大隐患或《攀煤(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处罚规定的通知》(攀煤安〔2016〕16号)文件规定的a级隐患,要进行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期限等。

(四)每月5日前由矿安监部书面向公司安监局报告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1.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排查人员、排查时间及存在什么样的重大隐患,产生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

2.按规定填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统计报表》,填报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统计报表》要由隐患排

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班组作业前没进行隐患排查的,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0元。

(二)没有按矿规定组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警告处理,处罚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三)安全隐患排查出来不认真安排进行治理又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给予分管领导或包保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没有特殊原因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治理的,给予安全隐患治理负责人或包保责任人500元~1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进一步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五)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档案的,给予安监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矿井生产安全和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监督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每月末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二)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采、掘、通、机、运、地测防治水等的专业检查。

(三)根据生产实际随时需要组织动态专项检查。

(四)每周末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例检。

(五)施工前和生产过程中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六)矿组织安全监察小分队,每天每班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三、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意识;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以及应急救援等。

(一)查思想、查意识。检查本矿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尤其是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从思想意识入手,检查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是否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查现场、查隐患。从作业现场、生产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系统是否稳定可靠,重大隐患整改是否及时,顶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对有可能随时造成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立即停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复工。

(三)查管理、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安全管理状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安全监督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严禁走过场,对所检查的区域负责。凡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调度室和分管领导。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报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矿总工程师领导矿所有安全

技术措施会审,并负责核准实施,各队技术副队长负责本队技术管理。

二、矿技术职能部门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并对施工单位相应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一)采掘部署及设计

1.采掘部署遵循“科学先进、合理集中、安全高效”原则。坚持“以风定产”并与各生产系统相匹配。合理确定采掘工作面。

2.矿每半年审查一次大区接续,每季度审查一次小区接续,并及时调整不合理采掘部署。

3.工作面接续由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采区接续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负责;矿井水平接替由公司和矿井共同负责,矿井是责任主体,矿长是第一责任者,分管副职具体负责。

4.坚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原则,不断提高采掘装备水平,全面提高掘进单进和采煤工作面单产。

5.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一般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条件适合时,也可布置在煤层巷道中,巷道布置应避开压力集中区。

6.巷道断面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要求。

7.巷道支护以锚喷(网、梁、索)为主,其它支护方式为辅。

8.矿井水平延深及采区设计遵循“技术先进、合理集中、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留有余地”的原则,满足当前技术水平和今后技术发展的需要。既符合当前利益又兼顾长远利益。

9.采区及工作面设计应力求系统简单、完善,充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10.矿井水平延深及采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已批准生效的采区设计。

11.采区设计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采区施工。各单位工程施工必须有施工设计。

(二)采煤方法和巷道支护

1.我矿为倾斜及缓倾斜煤层应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

2.缓倾斜煤层及条件适合的倾斜煤层应积极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并积极研究其他机械化开采方法。

3.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工作面开采技术条件,合理确定采煤方法及回采技术参数。

4.回采巷道布置要与采煤方法紧密结合,顺槽不应破顶板。条件适合的应推广沿空留巷、沿空掘巷及巷旁支护等无煤柱开采技术。

5.积极研究、推广新的采煤方法和支护技术,努力减少回采巷道架棚支护和开拓准备巷道砌碹支护比例。

(三)采掘作业规程

1.作业规程是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具有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用印刷体按标准格式编写,做到项目、内容齐全,图文并茂。

3.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必须实行“集中会审”制度,严禁流水作业。参加会审的人员应如实在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集中会审应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机运、通风、生产技术、地测、煤质等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参加会审的工程技术人员代表本部门行使批准权和否决权。

4.采掘作业规程及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编制人员具体贯彻,队级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作业的所有职工、跟班安监人员以及各类辅助人员必须参加贯彻学习。凡参加贯彻学习的人员必须签名,严禁代签名。

5.采掘作业规程及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采掘活动、不得从事与采掘活动或与专项措施有关的其它作业。所有井下作业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6.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第一责任者,跟班队长、瓦检员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现场监督人员,有权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有权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如作业人员对违章现象不予及时纠正,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停止其现场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矿业务分管部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的现场执行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作业规程的现场执行和落实情况,有权纠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任何作法,有权停止现场作业。安监部对矿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生技部必须每月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并形成复查书面通知单送矿总工程师、有关队并存档备查。通知单必须明确规程需要修改、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和监督检查负责人。

(四)地测及资源管理

1.加强矿井地质、测量基础管理工作,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搞好储量管理,坚持精采细收,防止采肥丢瘦,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完成公司下达的采区回采率指标。

2.储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批,未经批准,不擅自变动。

3.申请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

必须实事求是。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化整为零分次处理。

4.储量变动的审批权限:矿总工程师批准一次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权限为1000吨以下(含1000吨),否则,矿总工程师无权批准储量报损。凡储量的注销、报损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经核准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5.煤炭资源的对外划拔由公司统一管理,矿无权对外划拔资源。

6.监督好矿井范围内各类小煤矿的采掘活动。

二、安全技术审批

(一)审批职责

1.采掘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及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可由矿总工程师指定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承担相应责任。

3.凡《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由矿长或其他矿级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必须参加会审。

4.实行备案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备案措施的认定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签字备查。

(二)审批权限

下列技术文件必须报公司审批或审查上报,不在此列的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1.矿井改扩建方案及矿井系统改造设计;矿井水平延深方案及其修改设计;采区开拓方案设计及其修改设计;

2.采掘部署重大调整方案;

3.生产矿井补勘设计及补勘地质报告;水平地质说明书和采区地质说明书;储量处置方案;

4.地面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方案;“三下”开采设计;

5.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6.矿井延深水平及准备采区主要生产系统贯通设计;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方案及规程;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的报废;

10.矿井或采区回风巷兼作运输或运煤巷道;

11.矿井水平延深或新采区准备其回风进入生产采区;

12.反风演习计划和总结;

1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和报告;

14.矿井首次实施瓦斯抽放的方案及措施;

15.矿井专用排放瓦斯巷道的布置方案;

16.煤(岩)与瓦斯(co2)突出矿井或区域的确定:

17.矿井首次实施的防突措施;

18.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建立和改造设计;

19.《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及机电运输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由公司审批的其它技术文件。

(三)上报规定

下列技术文件应上报公司备案:

1.主通风机单机运转措施;

2.取消高瓦斯面(区域)报告;

3.二氧化碳和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3%,排放风流经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时的排放措施;

4.《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及机电运输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报公司备案的其他技术文件。

三、制度要求

1.坚持采掘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采掘作业规程评比活动;矿井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采掘作业规程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活动。

2.坚持“一通三防”例会制度。矿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3.坚持总工程师例会制度。矿每月召开一次总工程师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4.坚持业务竞赛制度。矿每年组织一次生产技术管理业务竞赛、通风业务竞赛、地测防治水和机电运输业务竞赛。

5.坚持技术决策民主集中制度。重大技术方案应由总工程师主持专题讨论,民主决策。

6.坚持技术工作时限制度。由公司批准的技术文件应提前2个月上报。

7.坚持现场办公制度。矿技术业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8.坚持技术业务联系委托制度。重大技术方案的委托技术服务应办理书面委托书,矿井改扩建和矿井水平延深由公司相应有关部门办理委托,其余由矿自行办理。

四、保障措施

1.由于不合理采掘部署,造成通风系统不可靠或不健全、工作面风量严重不足、生产系统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重大隐患的,立即停产整改,否则对矿长和总工程师各处罚1000元。

2.作业规程编制质量差,不能指导安全生产或无作业规程作业的,对责任人处罚100~500元。

3.上报公司审批的技术文件必须做到格式正确,内容全面。重大

技术方案上报前,应经矿有关部门预审、以确保上报技术文件的质量。凡因上报的技术文件质量不合格而被退回重作的,每次对矿总工程师和具体负责的副总工程师各处罚200元。因所报技术文件被退回重作而影响工作的,由矿总工程师承担相应责任。

4.应由公司批准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就实施的,对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工程师各处罚200元。

5.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置储量,造成既成事实的,对总工程师、生技部分管技术业务负责人各处罚200元。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和设备器材正常运行,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用设备器材的订购与验收

(一)矿用设备器材的订购,统一在公司物资供应部门或川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进行。矿供销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及材料订购计划。

(二)严禁订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等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

(三)矿用设备器材订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

(四)矿用器材及设备在使用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互相交接时,应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与管理

(一)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二)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

(三)大型矿用设备及关键采掘设备(采煤综采、掘进综掘机、强力胶带输送机、大功率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四)矿用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的收集,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

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五)矿用设备安装完毕,必须填报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内注明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可否进行试运转。安装完毕后,应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正式使用。

(六)凡我矿未使用过的新型矿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并掌握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七)矿物资供应部门要加强对矿用器材及设备的账务管理,矿机运部和机电队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对矿用器材及设备的技术管理。各队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器材管理员。

三、矿用设备器材维护

(一)所有矿用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二)矿用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做到谁使用、谁维护。

(三)矿安监部、机运部、机电队必须加强对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四)使用中的矿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做好各种记录,确保防爆设备不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防护设施齐全,动作可靠,随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

(五)所有矿用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六)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七)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在上报公司批准后,由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八)调度室、供销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矿用设备器材维修用备品、配件的供应,并认真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制度,严禁使用质量低劣的配件进行维修。

(九)矿用设备器材的日常检修、一般检修所需费用,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设备大修理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列支。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为防治各类矿井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生产,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主要灾害包括:

瓦斯、粉尘、火灾、水害、顶板、职业危害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特成立本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机关各部门及各队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检查、督促、落实解决所需的人、财、物。

(二)每年三季度或四季度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次年矿井生产部署和灾害预测预报情况,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风、机电、运输、调度、物资供应等部门,编制次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所必须的资金、设备、设施、材料等计划,并报公司审批。

(三)矿长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人力、资金、材料的落实。

(四)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相关的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组织实施。

(五)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生产技术、供销等部门和各队根据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搞好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措施计划,防止事故发生。

四、工作部署

(一)“一通三防”方面

1.认真做好矿井生产部署调整、采煤方法改革等工作,尽量减少采掘工作面个数,避免生产过于集中或分散,杜绝不合理通风。

2.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确保井下各作业点风量满足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4.加强安全供电管理,努力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

5.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瓦斯超限或积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按规定安全排放瓦斯。

6.认真组织实施瓦斯抽放工作,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7.加强矿井瓦斯赋存及涌出规律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瓦斯综合治理。

8.管理使用好矿井瓦斯监控及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按规定设齐各种传感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

9.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加强煤尘管理,防止煤尘严重飞扬或煤尘堆积。

10.严格井下爆破作业管理,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高瓦斯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11.抓好矿井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一通三防”基础。

(二)顶板管理方面

1.切实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按期召开顶板管理专题会,按规定及时汇报顶板事故,加大顶板管理事故的追查力度。

2.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改善顶板管理条件。

3.加大巷道支护改革力度。尤其是在压力大、顶板破碎及近距离煤层的巷道支护方式选择上,要积极推广应用锚网喷、锚索等支护。

4.加强对难采煤层和重点头面的顶板管理。对复合顶板、软底煤层、破碎顶板、坚硬顶板、近距离煤层、大倾角、大采高等难采煤层的工作面,要编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加强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等重点时期的顶板管理。初放期间每班必须有初放小组成员跟班、盯面,监督初放措施的执行;采面收尾期间,矿有关部门必须深入现场,加强检查指导,以确保采面安全收尾。掘进工作面的拉门、巷道贯通、过地质构造带,必须有队领导现场跟班;加强井巷的维修,对失修的巷道必须按期及时维修,保证巷道完好。

6.建设标准化采掘工作面。巷道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巷道断面和支护设计,要作为作业规程的附件,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各采掘头面必须按新标准进行建设。

7.坚持开展矿山压力监测。矿生技部要高度重视矿山压力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采掘副总工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每天的矿压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防治水管理方面

1.建立由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定由矿总工程师主抓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制度,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组织检查各项防治水和防洪工程的进展情况。做到人力、物力、资金、工期四落实。

2.矿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攀煤公司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查明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充水因素,并分析研究,了解掌握地下水运移规律,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提出年、季、月的水情水害预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提前5―6天发出水害通知单。水害预报做到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雨季期间,加强对水情水害进行周分析,在年、季、月底进行总结,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3.矿生技部地测组要负责矿井防治水和矿区防洪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分管此项工作。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对防洪排水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矿同时建立防洪与防治水领导机构,组织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与机具。

4.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并对观测资料加以整理,建立台帐,分析矿井涌水量规律,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并制作相关因素曲线图。

5.矿井的采掘作业规程、措施中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加强回采工作面和运煤系统的防治水管理工作,超前抓好工作面投产前排水系统的建立完善及探水工作。正在进行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设置安全出口,标定避灾路线,并且让员工熟悉避灾路线,一旦发生危急情况时,能够使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安全撤离。

6.矿井防治水工程做到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工作总结。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及技术措施,设计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7.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现生产和报废的小煤矿情况,并绘制矿区(井)小煤窑分布图(在图上标出小煤窑和老窑名称、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限采协议边界、批准机关)。定期调查小煤矿的采掘情况,发现有超层越界,威胁本矿或相邻单位矿井安全生产和地面建筑物安全的小煤矿必须立即制止,令其停止非法采掘活动,并向当地政府和公司报告。必须对旧巷积水区、相邻报废积水小煤矿、断层、陷落柱、富水带范围、补给途径、井下水仓、排水系统现状等调查清楚,用专门资料,编制出矿井充水性平面图。

8.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明确矿井水害,对有可能造成突水威

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提供水情水害预报,并提出防范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部门审查后,组织实施。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严格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先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当采掘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如发现有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室汇报,同时撤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当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用钻探进行探放水时,关于钻孔的布设、安装,钻孔结构设计,钻孔超前距和止水套管长度等都应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查清本矿区范围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及时了解雨季开始时间、年降雨量及降雨方式等,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井口附近和塌陷(坑)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灌(浸)入井下时,必须依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排水措施。在雨季,特别是雨季开始和后期,每次大暴雨时和雨后,要派专人检查要害区段,发现险情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防洪办公室汇报。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特别是遇到威胁矿井安全、交通、行人、地面建(构)筑物和住宅区等状况时,必须提前采取预防及防滑措施。

10.井下排水设施,特别是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应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11.矿区因煤层露头发育,过去和现在都有大量乡镇小煤矿开采,随着上山水平逐渐采毕,在有积水的小煤矿采空区和老空区附近,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防水煤柱。相邻矿井间的技术边界要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留设隔离煤柱,由设计部门负责。变动井界时,亦按有关规定重新留设。防水煤柱应由设计部门编制专门设计,报总工程师组织安监、生产、通风、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批。各类防水和井界煤柱经上级审查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界线和开采。

12.矿必须在自检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防洪和防治水计划,同时列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并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防治水规划要逐级上报。规划中已批准的重要防洪和防治水及矿界煤柱设计均由公司组织编制工程设计。年度防洪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总结,重点工程竣工报告等,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按时上报。

(四)机运方面

1.强化供电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维护运行规定,根据实际负荷的要求,重点对线路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及时进行整定计算、调整和维护检修工作,减少无计划停电次数;坚持使用好煤矿井

下电网安全监控及故障诊断系统和煤电钻及信号照明装置。

2.狠抓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加强防突区域和高瓦斯碛头的电气防爆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好原始记录。

3.继续加强“两小”运输设备的管理,重点是“两小”设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小绞车的安装和维护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强化大巷运输秩序整顿,加大查岗力度,狠反“三违”,四超件运输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起运前指派专人到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起运。

5.斜坡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必须管好用好“一坡三档”安全设施,进一步使阻挡装置实用化、规范化,斜坡提升的上下车场及每个甩车场坚持挂牌管理,绞车运行时必须有警示红灯;加强对提升绞车的维护检查,确保绞车保护齐全,灵活可靠;加强提升钢丝绳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断绳跑车事故。

6.确保主排水设备正常运转。加强主排水泵的维护检修工作,保证备用水泵台台完好,杜绝淹井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矿每年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防洪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组织人员研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演习报告送公司审查备案。

(二)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根据整改难易程度,限时间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按时组织复查验收。

(三)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查岗制度,搞好查岗活动,减少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和协助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

(五)矿每季度对照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每季度矿长组织对主要灾害预防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管理情况认真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做好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的补充、完善和实施工作。

(七)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签字考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和国家

财产安全,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

(一)为保证对突发事件和风险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开展,特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监部、生技部、物管部、财资部、武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采掘机运通主要负责人职责:协调、指挥整个事故抢险救灾,确保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事故救援指挥部设办公室于调度室。

(二)为保障事故救援工作开展有序、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事故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特成立五个专业领导小组。

1.事故救援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通防部等部门负责人和采掘机运通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救援方案的审定,调动公司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协助事故矿井矿长指挥井下救援工作。

2.事故现场救援抢险专家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生技部、安监部负责人

职责:协助指挥部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参与救援措施的审查。

3.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矿党委书记

成员:物管部、财资部、武保部等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物资器材供应、资金的保障、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等。

4.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纪委书记

成员:工会、财资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遇险遇难人员的救治工作、社会稳定工作和相关资料的提供、保险的落实、医疗机构的协调、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置等。

5、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监部、调度室、生技部、工会、纪监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职责:协助和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矿根据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矿井瓦斯、煤尘、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火灾等事故预防措施,发生灾害的处理、救援措施,相关领导和部门职责等,并定期组织相关职工学习,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

(二)发生事故后,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必须迅速了解事故发生时间、性质、地点、伤亡者姓名、受伤部位、伤亡情况或事故简要情况,按照灾害预防、处理救援预案,立即通知救消大队等救援单位,然后依序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工具、物资、药品,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及安全监察部汇报,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补报。

(三)在矿长未到调度室前,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组建临时指挥部,按照灾害预防处理预案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当领导和部门到调度室后,立即成立以矿长任现场总指挥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事故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四)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照灾害预防处理预案要求,迅速进入工作岗位,履行自己的抢险救灾职责,同时要加强配合协作,严禁拖延、推诿、扯皮,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快速、准确开展,把灾害程度和损失降到最低。必要时可以调动全矿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三、主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原则和要求

(一)发生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后,灾区人员应视其情况,在值班队长、班长、或者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抢救受伤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简要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性质、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部位、伤情等,同时服从调度室指挥,组织参加抢险、救险工作,并随时与调度保持联系,便于抢险救灾工作。

(二)发生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火灾等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迅速戴好自救器,按灾害预防处理预案撤离灾区。对初期火灾较小能直接灭火的,要迅速利用现场一切能利用的工具进行灭火,不能直接灭火时,要迅速撤离灾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事故地点和灾情。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值班电工切断灾区电源,并通知波及范

围内所有人员全部撤至到新鲜风流巷道待命。

(三)现场抢救伤员执行“三先三后”原则:即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动,对骨折伤员先固定后搬运,以减轻伤情和伤害程度;对窒息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先搬运至新鲜风流,再进行人工呼吸。

(四)加强井口检身工作,当发生事故后。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持矿长签发的许可证入井,其余人员不得入井,调度室室必须迅速统计井下人员数及分布情况,受灾区域人员数及分布情况,为抢险、救灾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安全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矿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确保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大宝顶煤矿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考核目标

(一)矿井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零星事故;

(二)杜绝道路交通、消防、爆炸物品、危化品、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和矸石山责任事故;

(三)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行业一级。

二、安全奖项设置

矿设立如下奖项:目标考核奖(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奖)、安全责任奖(安全包保奖、安全风险抵押奖、员工安全绩效奖)、年度安全抽奖、年度安全工作表彰奖等奖项。

(一)目标考核奖

1、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奖,全矿当月实现安全生产,矿对副总工程师、机关部室、采掘队、辅助单位、地面单位、瓦安员、安监员进行月考核兑现奖励,考核办法、奖励标准见(附表1、附表2)。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

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按照《大宝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决定》执行。

3、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奖

全年实现安全目标,按公司规定执行奖励。

(二)安全责任奖

1、安全包保奖

执行矿级领导、副总、机关部室有关人员组成安全包保现场组和地面组(详见附表3)。安全包保现场组成员每周深入所包保单位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每月参加班前会、班子会各1次;地面组每人每月参加班前会不得少于2次。包保组成员参加班前会查干部履职、上级文件精神贯彻、工伤“三违”事故追责分析等情况。每月月末由安监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一次内业检查,重点查基础资料、干部安全包保履职情况,并进行严格考核。全矿当月实现安全生产,包保单位工伤不超标、无严重“三违”行为,给予安全包保现场组每人月奖励300元,地面组每人月奖励150元,发生上述情况取消奖励,并对等处罚;安全包保组成员当月未参加包保单位的班前会取消奖励,并罚款200元;累计两个月未参加包保组活动的,取消包保资格及一切安全奖励。公司检查文明生产方面的罚款,由矿级领导个人承担,同等处罚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并对安全包保组成员各罚款50元/次。矿级领导不奖,罚款以现金交矿财务,包保人员从工资中奖罚。

2、安全风险抵押奖

执行安全风险抵押奖罚制度,全矿实现安全生产,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发生安全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取消奖励,并对责任单位得奖人员按月奖励标准的3倍进行处罚,对系统分管业务部门得奖人员按当月奖励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对事故单位安全包保人员按月奖励标准对等处罚(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员处罚100元),对机关其它部室及地面单位得奖人员按月奖励标准的50%进行处罚;处罚如有重复,按高限执行。得奖人员范围、标准详见(附表4)。

3、员工安全绩效奖

各采掘队、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在轻伤指标考核期内未发生工伤事故、无a级及以上隐患、无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无群体性违章,矿给予采煤队(除采煤二队)职工人均300元奖励,掘进队职工人均400元奖励,井下生产辅助单位职工人均600元奖励;奖励按本单位轻伤指标分解考核期的最后一个月兑现。

(三)年度安全抽奖

1、安全抽奖的范围:各采掘队、井下生产辅助单位的入井人员。

2、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0名,奖励标准1000元;二等奖20名,奖励标准800元;三等奖60名,奖励标准500元;纪念奖100名,奖励标准100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抽奖资格:⑴年度内发生工伤的;

⑵年度内有“三违”行为的;⑶年度内出勤不足法定工作日250天

的;⑷年度内发生非伤亡事故的班组成员;⑸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干部职工。

4、人力资源部负责参加抽奖人员的统计工作,安监部、纪监审负责抽奖人员资格的审核工作。

5、安全抽奖活动由安监部牵头,党委工作部、工会、纪监审、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党政办、武保部等部门配合。

6、严禁徇私舞弊,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四)年度安全工作表彰奖

矿在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时,对各类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五)其它奖励

1、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制止和举报严重违章、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伤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00―2000元奖励。

2、对发现特别严重“三违”并及时举报的员工,经核查属实,一次给予300―1000元奖励。

三、处罚

(一)工伤事故的处罚

1、凡发生工伤事故,一律按《大宝顶煤矿2016年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2、考核期内,工伤超标的单位,每超1人次,对党政正职各罚款1000元,副职各罚800元,依次累加。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对党政正职各罚款2000元,副职各罚1600元,并对该单位集体罚款2万元。

3、双休日、节假日发生工伤的单位,对党政正职各罚1000元,副职各罚800元。

4、管理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5、凡发生工伤事故,对该工作面当班的瓦安员罚款200元。

(二)非伤亡事故的处罚

1、一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2万元。

2、二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5000元。

3、三级非伤亡事故,发生1起处罚责任队跟班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2000元。

4、非伤亡事故的认定按《攀煤(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认定办法》执行。

(三)“三违”行为处罚

1、一般“三违”:给予违章人员50元处罚,并批评教育;一月内发生二次及以上的“三违”人员,给予违章人员200元处罚,对所在单位的党政正职各罚款1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

2、较严重“三违”,给予违章人员200元处罚;对单位的党政正职各罚款1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

3、严重“三违”:给予违章人员罚款5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给予违章人员罚款10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罚款2000元,并于次日起进“三违”学习室学习;造成重伤以上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罚款5000元,并给予留矿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特别严重“三违”:给予直接责任者留矿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罚款2000元。

5、对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扒、蹬、跳”人员;“假检、漏检”的瓦检员;违章放炮人员;脱岗或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并造成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瓦员、当班班组长;年度内累计3 次违章人员;不听他人劝阻违章蛮干且造成事故的人员;造成他人重伤以上的违章人员。

6、进“三违”学习室的人员,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三违”学习期间无工资待遇。

7、每月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一次不定期的“三违”人员集中学习班,学习人员为当月进“三违”学习室的人员;如有不参加者,不予安排上岗,否则对该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200元。

8、“三违”人员集中学习班,由安监部、矿工会、家属协管以及责任单位副队长以上干部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写出书面检查并到本系统相关单位班前会进行现身说法。安监部做好“三违”人员记录、本人认识态度、考核情况、帮教等,纪监审负责学习过程的监督。

9、对未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经帮教、本人书面保证、单位及家属担保不再违章、配合教育他人的“三违”人员,给予减半处罚和从轻处理,如担保期内再次发生违章应按照第一次的罚款及第二次的罚款加倍累计处罚。

(四)安全隐患处罚

1、安全隐患处罚标准(以公司隐患认定办法为准)

(1)动态安全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a级隐患1000元/条;b级隐患150元/条;c级隐患30元/条。

(2)静态安全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重大级隐患3000元/条,a级隐患2000元/条;b级隐患300元/条;c级隐患60元/条。

(3)安全隐患处罚范围为责任单位集体,对重复出现的隐患和在期限内对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a级及以上隐患的罚款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承担30%。

(4)重大级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追查;a级隐患由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b级隐患由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

(五)停产整改的处罚

1、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采煤工作面,罚该队5000元,罚款由班组长、跟班队长及管理人员承担,加罚队长、书记各500元,并处罚矿分管副总工程师200元,责任部门500元。

2、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掘进工作面,罚该队3000 元,罚款由班组长、跟班队长及管理人员承担,加罚队长、书记各300元,并处罚矿分管副总工程师100元,责任部门300元。

3、同一工作面季度内连续2次被上级停产整改的加倍处罚。

(六)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罚

一、二级瓦斯超限报警全年控制指标12次,每月指标为1次,月瓦斯超限报警次数每超1次,处罚通防队(及责任队)正职各300元、副职各200元,并处罚通防部人员各100元;发生1起三级报警处罚通防队及责任队正职各500元、副职各300元,并处罚通防部人员各200元。月一、二级瓦斯超限报警2次及以上的或发生瓦斯三级报警的,通防队队长和通防部部长进行安全述职。

(七)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方面

1、未按规定或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履行职责的,每发现1次,处罚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2、未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安全会议精神的,处罚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3、建立安全约谈制度,轻伤超标、严重“三违”、发生一级二级非伤亡事故、月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不合格、影响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单位(部门),矿对班子成员执行安全约谈,第一次约谈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500元,第二次约谈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1000元。

3、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对影响季度达标的系统分管业务部门(或单位)给予集体罚款5000元,并按规定进行安全责任追究。

(八)其他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对责任人处罚0.3―1万元。

(1)未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的;

(2)隐患未按措施进行整改,致使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的;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

(4)从业人员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

(5)不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遇地质构造、瓦斯、矿井水及其他条件变化未及时修订《作业规程》或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事故的;

(6)未按规定要求,履行业务保安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

(7)违反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规定造成事故的;

(8)在抢险救灾中,不听指挥、工作失职、扩大灾害损失的;

(9)擅自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人;

(10)利用职权徇私、包庇、纵容违章人员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人。

2、对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人员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处罚500-500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3、矿及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追查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当班跟班队干及当班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否则,处罚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各500元。

四、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一)实行分级责任追究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一级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瓦斯三级报警及典型事故由矿先组织追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配合公司追查处理。其余事故由矿分管部门牵头组织追查,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追查后由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按《攀煤(集团)公司2016年度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攀煤安〔2016〕2号)执行。

2、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副职行政记过直至行政降职处分,并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员工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般管理人员降为操作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发生重伤及以上和严重“三违”的,根据分管范围和业务保安职责,由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系统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包

保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一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按《攀煤(集团)公司2016年度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攀煤安〔2016〕2号)执行。

(五)二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副职行政警告直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警告;并根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瞒报事故的责任追究

事故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

(七)凡发生重伤、双休日(节假日)发生工伤、考核期工伤超标、月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品、严重三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群体性违章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由该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述职。

五、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严重“三违”人员及所在班组成员、工伤人员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年度工伤超标、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队和分管责任部门,其责任队、分管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取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

六、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矿成立管理目标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矿分管领导、安监部、人力资源部、生技部、内管办、纪监审等有关人员组成。

七、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各类安全罚款。

八、罚款的扣缴

各单位的安全罚款,由矿安监部开具罚款单,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从该单位当月核定工资总额中扣除。

九、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

矿财务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账户,专款专用。

(二)安全奖励基金的用途

1、用于各种奖励。

2、上缴各类安全罚款。

3、经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用于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奖励。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规范出入井人员行为管理,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出入井人员信息真实可靠,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入井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新工人、新毕业的大中专生(包括技校生)、参观检查人员等所有入井人员。

二、入井人员必须对工作服、胶靴、安全帽、毛巾、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穿戴整齐,随身携带好自救器和矿灯。

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入井前四小时饮酒,身体欠佳、精神不振者严禁下井。

四、矿级领导、副总工、部室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各队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入井,必须随身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五、入井人员在井口20m范围内严禁吸烟。

六、井口必须建立入井检查站

(一)井口检查站工作人员必须由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并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矿有关规定、制度的人员担任。

(二)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佩带值班标志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章出入井人员要及时挡获。

(三)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检查仪器,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和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原则、语言文明、检查仔细,不得擅离岗位。

(五)入井人员如违反规定,检查人员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如侵犯检查人员,应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井口检身制度

(一)矿武装保卫部负责+1300m井口、+1400m井口检身,矿运输一队负责灰家索+1220m井口检身。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

(三)检身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对未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人员必须禁止入井;对携带烟草、点火物品、非防爆电子产品(如手机)者必须予以暂扣后,方可入井;对穿化纤衣服、饮酒者禁止入井。

(四)检身人员每班要如实登记,出入井人员数量,并报告调度

室。

(五)安监部要加强对检身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八、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基层单位及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是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必须掌握当班出入井人员状况。

(二)严格班前会人员清点制度,基层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否则严禁入井,各单位必须如实统计当班入井人员数量、姓名,掌握井下具体作业地点,并将每班入井数量报告调度室,调度室要建立专门台帐,统计各单位入井人员数量。

(三)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领取带有人员跟踪定位识别卡的矿灯方可入井,升井后必须及时将矿灯交还灯房,机电队灯房必须如实登记每班领取矿灯人员数量,交还矿灯人员数量并报调度室。

(四)机关工作人员、瓦检员、群监员等按规定必须在安监部信息站登记,如实填写填写入井信息表,安监部必须如实将每班出入井人员数量报调度室。

(五)矿武保部检身人员必须如实统计每班出入井人员数量并报调度室。

(六)调度室对汇报上来的信息要认真进行统计、筛分,掌握每班真实出入井人员数量,并登记注册。

(七)各单位、各部室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掌握动态,掌握实情,保证管理规范有序。

安全举报制度

为有效发现和制止“三违”及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各种行为,充分调动我矿干部职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关注安全,全过程全方位举报排查安全隐患的浓厚氛围,保证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凡在矿内从事煤炭生产、管理的干部职工,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各届人士。

二、举报对象

矿各级领导、安全管理(检查)人员、职工。

三、举报内容

(一)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或因此造成事故的;

(三)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单位;

(四)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组织生产的,生产现场有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五)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隐瞒不报的;

(六)发生生产事故,单位隐瞒不报或对事故谎报弄虚作假的行为;

(七)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八)破坏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设施的;

(九)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脱岗的;

(十)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问题的;

(十一)安监部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检查人员失职、渎职、违纪问题的;

(十二)管理人员的罚款以各种理由分摊到工人头上的;

(十三)有下列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1.带烟火入井的;

2.井下扒、蹬、跳的;

3.斜坡提升上山滑铁道的;

4.停风或微风不及时撤离,继续作业的;

5.井下“违章”放炮的。

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

1.举报、投诉地点分别在矿纪委和安监部。

2.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矿纪委、安监部举报。

3.举报电话:矿调度5998800

安监部5998729

五、奖励

1.凡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安监部、纪委对举报者保密,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凡发现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经济考核,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6篇 煤矿采掘工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煤矿持续稳定安全高效发展,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敲邦问顶”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现象,如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 严禁带烟火下井,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追究责任。

三, 严禁酒后下井,违者一次罚款20。若累计3次者开除。

四, 严禁从主提上下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若发现二次者罚款500元并开除。

五, 坚持8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

六, 在井下严禁吵闹和打架,发生一次各罚款1000元/毎人,

七, 班组人数必须按规定组合,有事有病要请假。如全班矿工,扣除该班上一个班的全部工资。

八, 必须遵守本矿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安排。

九, 工作面必须按指定的尺寸开挖,若超挖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罚款。

十, 要爱护集体财产,严禁损坏和偷盗行为。如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 必须保质保量,搞好煤质管理,只要在一车内拣出五斤以上的矸,或煤块搭空车装不满的,发现一车扣十车。

十二, 采掘班长发给班长津贴毎人毎天 元,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如本班发生10元的医药费事故,取消全班工资和班长津贴。

十三, 正常生产,提前2小时下班的,不开当日结算单。

十四, 按规定时间,管理人员点名不到者,罚款5元/毎人,当班人员弄虚作假的罚款10元/毎人。

十五, 请假要有请假条,1天由当班管理人员核实签字,2~3天由值班矿长签字,3天以上由主管矿长审批。

十六, 出勤5天以内的不付给工资,20天以内的只付80%的工资,毎月必须保证出勤26天以上(如有请假条不算无故旷工)。

十七, 若井下打探水眼管理人员安排不执行者和安排支护的不支护者扣出当天全部工资。

十八, 井下职工发现睡觉,当班管理人员不向矿领导汇报,罚管理人员20元,罚职工50元。

十九, 招职工,精减职工,由各队长报值班矿长审批,主管矿长备案。

二十, 矿长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工程师室、调度室挂免进牌的地方,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进入,如进入发现丢失东西自负,只能在会议室集中。

二十一, 职工宿舍门囗、各办公室门囗,严禁随意大小便或乱丢垃圾,违者罚款50元每次。

二十二, 若为罚款内心不,故意找老总或管理人员生事者一律开除。

二十三, 对罚款不服或拒不交者,治安室有权重罚或开除。

二十四, 治安人员有权对地方环璄卫生、用电和各工种人员进行管理,不服者,有权进行罚款。

二十五, 地面人员违章或井下人员违章走绞车道上下者,治安人员有权罚款。

第7篇 煤矿井下透水事故的处理规章制度

煤矿井下透水事故的处理规章制度

一)透水预兆

(1)巷道壁和煤壁“挂汗”。

这是因压力水渗过微细裂隙后,凝聚于岩石和煤层表面造成的。

(2)煤层变冷。

煤层含水增大时,热导率增大,所以,用手摸煤壁时有发凉的感觉。

(3)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板鼓起并有渗水。

(4)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

这表明

离水源已较近,如出水混浊,说明水源很近;

如出水清则说明水源稍远。

(5)煤层有水挤出,并发出“咝咝”声,有时尚能听到空洞泄水声。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积水区常激发出气体一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

(7)煤壁或巷道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臭鸡蛋味,这是老空水的特点。

(8)煤发潮发暗。

干燥、光亮的煤由于水的渗入,就变得潮湿、暗淡,如果挖去表层,里面还是这样,说明附近有积水。

(二)处理井下水灾的一般原则

(1)必须了解水灾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

如发生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

(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同时,发动群众堵塞地面补给水源,排除有影响的地表水体积水,必要时可采用灌浆堵水。

(4)加强排水与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一切火源。

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聚积和涌出。

(5)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和二次水灾。

(6)搬运和抢救遇难者,要按医疗防护措施进行。

(三)被淹矿井的恢复

矿井被淹没后,排除积水是极为重要的。

排水工作很复杂,首先要对水源进行调查研究,然后选择适当能力的排水设备,组织力量进行排水和恢复工作。

排水的方法有:

(1)直接排干法。

就是增加排水能力,直接把井巷中的积水全部排干,此法只能在水量不大或水源有限的情况下采用。

(2)先堵后排法。

当井下涌水量特别大,增大水泵能力不可能将水排干时,则必须先堵住涌水通道,然后再进行排水。

在整个恢复工作期间,必须十分注意通风工作,排出有害气体。

排水期间的安全措施有:

(1)经常检查瓦斯。

当井筒空气中瓦斯含量达1%时,停止向井下输电排水斯含量降到1%以下。

(2)及时检查其他有害气体。

(3)严禁在井筒内或井口附近用明火灯或出现其他火源。

要加强通风,使瓦

(4)在井筒内安装排水管或进行其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佩带安全带和自救器。

(5)在恢复井巷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冒顶与坠井事故。

(四)井下被困人员的救护

井下被困人员首先要做到情绪稳定,坚定信心,同时要注意保存自己的体力,要想尽一切办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如用石块或其他工具有规律地敲击巷道、煤岩壁等,给抢救人员寻找自己创造条件。

(1)在井下发现被困人员时,禁止用头灯光束直接照射被困人员的眼睛,以避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失明。

可用红布、纸张、衣服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也可以用布把被困人员眼睛蒙住,使瞳孔逐渐收缩,待恢复正常后才能见强光。

(2)发现被困人员时,不可立即抬运出井,应注意保持体温,抬到安全地点并在救护队的保护下,派医生对被困人员的身体进行检查,并给予必要的治疗(如包扎、输液、注射等)。

(3)在被困人员长期未进食的情况下,不能吃硬食物和过量饮食,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不良后果。

(4)救护队到达被困人员躲避地点时,在检查后确认躲避处无火源和其他危害时,可打开氧气瓶并放氧,使空气中氧含量增加。

对于无氧气呼吸器的人员,禁止到躲避地点去。

(5)在搬运被困人员时,要轻拍轻放,保持平衡,避免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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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

一流的企业靠管理,超一流的企业靠文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它是以提升人的潜意识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新手段。

一、安全文化培育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文化是以人的自身健康、安全幸福及和谐稳定为目的,把生产安全的目的、意图及各种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等单调枯燥的条规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让职工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熟悉和掌握,从灵魂的深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功能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长期持久地影响着职工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个过程,才使得一些管理者忽视了其作用。时下一些煤矿的党政一把手任期一般是3-5年,任期内,一些人急于求成,往往会采取一些能立竿见影的强制手段,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进行围、追、堵、截来实现安全目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手段在短时期内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出现了明从暗反、消极对抗、应付差事,甚至有意破坏设备的不良心态和行为,长此以往,轻者影响生产工作,造成经济损失,重者造成职工轻伤事故频发,甚至酿成重大事故。要使安全文化达到一定的氛围、一定的思想精神境界,使之变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就要有一定的投入、连续不断的培训及与之相配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等其它活动,还要增设机构、配置设施、增加定员等等,有可能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这与某些领导狭隘的成本观念是相悖的。退一步讲,即使有远见的领导想下决心抓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也有可能当安全文化孕育在花蕾之中时,而局长、矿长已调离或升迁,谁还会愿意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所以,许多煤矿基层的领导,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都想走捷径,急于干些短平快、能够点缀面子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以来,煤矿安全文化要么被淡化,要么只喊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失去了其真正的含义。

二、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真正从认识上重视起来,把它纳入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下大决心去抓,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从体制上得以保障。各基层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安全文化建设的共同愿景和整体规划,列入矿长、局长安全办公会的主要议事日程,按年、季、月组织实施。要把各系统的进展情况进行逐月检查考核,纳入干部月政绩考评并和工资挂钩,实行末尾淘汰制。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把矿长抓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能仅凭百万吨死亡率去考核矿井的安全状况。

二是从形式上突出教育,层层渗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活动,活动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家属,重点是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为只有执行层的这些人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扎实了,才能把各项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可以从学习内容、形式、效果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一”。(1)系统学习一本安全规程,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16号令,这是指导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逐章节、逐字句地学习,并很好地应用在工作实践中。(2)读一本煤矿专业技术书籍,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巩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3)写一篇安全管理体会文章。管理干部每月紧密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安全管理方面的体会文章,巩固学习成果。(4)讲一次安全文化教育课。在读书学习的基础上,管理层的领导,从矿长到班组长,每月给职工讲一次安全教育课,可分层次进行,扩大教育面,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效果。(5)组织一次安全文化研讨会,每年进行一次,在全矿进行安全文化优秀论文评选,研讨交流,表彰奖励,这也是对安全文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检验。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可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家属普遍开展答题竞赛,对优秀试卷进行表彰奖励。第二步,可在矿区和家属区举办现场安全知识答题擂台赛。在全员普遍答题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选拔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矿性的现场答题擂台赛,形成强大的安全文化宣教声势。

四是创新教育载体,寓教于乐。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安全文艺节目,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安全方面的一些事情,通过职工自己的形体语言,以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五是创建安全文化环境。(1)可利用广播、电视、矿区新闻以及举办矿区安全文化专题节目等,烘托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信息有声有影,覆盖矿区。(2)构建场景。可在井口、区队学习室、家属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用语,亲情嘱托等宣传牌板,扩大宣传面。(3)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制作安全警句牌板,对管理干部可制作成桌签,放置在办公桌上,一般工人可悬挂在家中、集体宿舍中,使之牢记座右铭,时刻绷紧安全弦。(4)定期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电教片,熟悉了解煤矿作业环境,以利于做好安全协管工作。(5)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分清层次,明确职责,抓好安全文化创建的落实工作

煤矿企业抓安全文化建设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区队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文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进行。

矿井整体安全文化是最上层的,是决策层的。其主要任务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从这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全矿井安全文化的共同愿景,为安全文化建设确定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实施奖惩,强制性地要求员工实践新的文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

区队安全文化是中间层,也是执行层。要结合区队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结合本区队的特点,制定出本团队安全文化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这是区队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其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从区队管理入手,在生产、安全、经营以及区队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用于指导其下层班组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其文化建设不如上层那么全面系统,但其产生的功效都远远大于上面两个层次。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式交流的工作习惯,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

分层次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层次中都涉及到观念的转变,对应的人员分别是上层的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中间层的区队管理人员和第三层的班组长。每一层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掌握其建设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意宣传的形式。文化的自然演变是相对缓慢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也有其逐渐形成与规范化的发展过程。为此,应组织人员对各层次提炼出来的安全观念、价值观等内容进行系统策划,规范内容和形式,宣传要以人为本,立足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使安全宣传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四、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要保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领导层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下转第9页)(上接第11页)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首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

其次,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部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煤矿健康发展的“天”字号问题谈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9篇 煤矿安全文化及规章制度

一流的企业靠管理,超一流的企业靠文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它是以提升人的潜意识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新手段。

一、安全文化培育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文化是以人的自身健康、安全幸福及和谐稳定为目的,把生产安全的目的、意图及各种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等单调枯燥的条规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让职工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熟悉和掌握,从灵魂的深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功能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长期持久地影响着职工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个过程,才使得一些管理者忽视了其作用。时下一些煤矿的党政一把手任期一般是3-5年,任期内,一些人急于求成,往往会采取一些能立竿见影的强制手段,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进行围、追、堵、截来实现安全目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手段在短时期内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出现了明从暗反、消极对抗、应付差事,甚至有意破坏设备的不良心态和行为,长此以往,轻者影响生产工作,造成经济损失,重者造成职工轻伤事故频发,甚至酿成重大事故。要使安全文化达到一定的氛围、一定的思想精神境界,使之变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就要有一定的投入、连续不断的培训及与之相配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等其它活动,还要增设机构、配置设施、增加定员等等,有可能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这与某些领导狭隘的成本观念是相悖的。退一步讲,即使有远见的领导想下决心抓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也有可能当安全文化孕育在花蕾之中时,而局长、矿长已调离或升迁,谁还会愿意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所以,许多煤矿基层的领导,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都想走捷径,急于干些短平快、能够点缀面子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以来,煤矿安全文化要么被淡化,要么只喊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失去了其真正的含义。

二、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真正从认识上重视起来,把它纳入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下大决心去抓,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从体制上得以保障。各基层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安全文化建设的共同愿景和整体规划,列入矿长、局长安全办公会的主要议事日程,按年、季、月组织实施。要把各系统的进展情况进行逐月检查考核,纳入干部月政绩考评并和工资挂钩,实行末尾淘汰制。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把矿长抓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能仅凭百万吨死亡率去考核矿井的安全状况。

二是从形式上突出教育,层层渗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活动,活动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家属,重点是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为只有执行层的这些人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扎实了,才能把各项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可以从学习内容、形式、效果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一”。(1)系统学习一本安全规程,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16号令,这是指导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逐章节、逐字句地学习,并很好地应用在工作实践中。(2)读一本煤矿专业技术书籍,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巩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3)写一篇安全管理体会文章。管理干部每月紧密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安全管理方面的体会文章,巩固学习成果。(4)讲一次安全文化教育课。在读书学习的基础上,管理层的领导,从矿长到班组长,每月给职工讲一次安全教育课,可分层次进行,扩大教育面,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效果。(5)组织一次安全文化研讨会,每年进行一次,在全矿进行安全文化优秀论文评选,研讨交流,表彰奖励,这也是对安全文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检验。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可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家属普遍开展答题竞赛,对优秀试卷进行表彰奖励。第二步,可在矿区和家属区举办现场安全知识答题擂台赛。在全员普遍答题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选拔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矿性的现场答题擂台赛,形成强大的安全文化宣教声势。

四是创新教育载体,寓教于乐。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安全文艺节目,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安全方面的一些事情,通过职工自己的形体语言,以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五是创建安全文化环境。(1)可利用广播、电视、矿区新闻以及举办矿区安全文化专题节目等,烘托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信息有声有影,覆盖矿区。(2)构建场景。可在井口、区队学习室、家属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用语,亲情嘱托等宣传牌板,扩大宣传面。(3)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制作安全警句牌板,对管理干部可制作成桌签,放置在办公桌上,一般工人可悬挂在家中、集体宿舍中,使之牢记座右铭,时刻绷紧安全弦。(4)定期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电教片,熟悉了解煤矿作业环境,以利于做好安全协管工作。(5)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分清层次,明确职责,抓好安全文化创建的落实工作

煤矿企业抓安全文化建设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区队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文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进行。

矿井整体安全文化是最上层的,是决策层的。其主要任务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从这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全矿井安全文化的共同愿景,为安全文化建设确定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实施奖惩,强制性地要求员工实践新的文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

区队安全文化是中间层,也是执行层。要结合区队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结合本区队的特点,制定出本团队安全文化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这是区队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其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从区队管理入手,在生产、安全、经营以及区队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用于指导其下层班组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其文化建设不如上层那么全面系统,但其产生的功效都远远大于上面两个层次。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式交流的工作习惯,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

分层次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层次中都涉及到观念的转变,对应的人员分别是上层的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中间层的区队管理人员和第三层的班组长。每一层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掌握其建设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意宣传的形式。文化的自然演变是相对缓慢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也有其逐渐形成与规范化的发展过程。为此,应组织人员对各层次提炼出来的安全观念、价值观等内容进行系统策划,规范内容和形式,宣传要以人为本,立足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使安全宣传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四、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要保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领导层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下转第9页)(上接第11页)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首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

其次,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部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煤矿健康发展的“天”字号问题谈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10篇 煤矿班组管理规章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建设平安和谐班组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所有成员总章守纪,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四会制度。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二.岗位工种标准得分和责任支架,11分 1,需要两人拉架,在完成当班的工作任务时得分11分。2,拉架工必须把架子拉直,出现咬架,或死架不及时处理者扣5分。3,拉架工必须检查好液压管路的损坏情况。4,及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5,及时拔节或缩节。6,及时收打护帮版。7,及时推移溜子,保持溜子正常运转。8,推溜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造成损坏设备。9,交好班,说清应该注意事项。10,在人员少时一人操作的情况下,超过半月加50分。 《小分》以上每一小项没有完成扣3分采煤机司机11分 1,必须检查好采煤机的运转情况。2,及时跟换截齿。3,及时检查油位的高低。4,及时观察顶底的变化情况,控制好采高。5,禁止强行割顶底板。6,禁止留顶煤。7,前后滚筒司机必须站在支架里操作。8,必须戴好护目镜。9,必须观察好前后5米的电缆线。10,司机必须精神集中防止割到架子损坏安全轴。11,必须控制好速度。少损坏设备。12,必须随时查看油和水是否正常。13,下班时清理好机身上的煤,交清班,填好记录。以上每一小项扣3分,如果在每小项都做到的情况下完成当月任务,每个司机加30分《小分》端头支护工的责任和得分10分端头支护工负责工作面的两头及超前支护,维修,单柱及顶梁等废旧物料的回收,保证巷道不冒落,发生冒落及时处理,出口及端头要按作业规定要求支护,保证长宽,高符合规定尺寸,并要整洁无杂物,巷道要做到“先打后回,由外向里支,由里向外撤”要站在安全点作业,必须有班队长在场观察。 作业时要先“敲帮问顶”,不得影响生产与其他工种搞好配合,确保两巷及出口畅通,做好机头,机尾的工作,保证顺利推移。 1,必须观察好顶底板变化情况和高度。2,根据顶底的高度选择单柱。3,不能有超长柱和死柱或卸液柱。4,拴好防到绳。绳头要用胶布缠好,拴在顶板的钢网上。5,打柱必须要迎山合顶得到初程力。6,挂交接顶梁,顶板不平时垫好木垫板,与上一个交接好。7,如果有卸液柱要及时跟换。8,必须按规定的柱排距打好。9,密集排里面的锚杆必须卸掉。10,打超前时必须挂好线。11,搞好超前之内的文明生产,物料码放,挂好物料牌。以上每小项扣3分,如果按规定完成当月任务加20分。溜子司机工种分9分.220型溜子司机:出现断刮棒不换.大块不砸或(链子长.断链子.链子叫劲.电机有异常声音.电机超温)强开.机头飘.喷雾不开.40t机尾不档副网或不打压盘撑.机头电源线路零乱时每一样扣1分;[1][2]下一页矿,段考核由本人承担。 1,运行前必须对机头,机尾,机身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刮板链必须松紧合适,避免掉连,卡链,跳链断链。2,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运输机上是否有人,电缆是否挂好,3,检查好机尾撑是否按要求打设好,停电检修,停电搬迁。4,开启前要先发信号,以防伤人。5,工作面溜子要保持平直,弯曲处要符合规定。6,司机要坚守岗位,及时检查,清理和注油。7,必须检查好溜子各部件是否完好。8,如果发现有弯刮棒,必须更换。9,必须检查好链条是否松驰。10,检查信号是否灵敏。11,有大煤块或石块及时处理,禁止往下开。12,检查开关按钮是否好用。13,开机时必须站着开,不需睡觉,保持精神集中。14,必须及时清理回煤坑。15,填写好记录。 以上每小项没有做到扣3分清煤看线工9分 1,采煤机运行时必须看好大线。2,随时清理好电缆槽。3,必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4,清理好支架前的浮煤和支架窝的杂物。5,注意采煤机甩出的煤块伤人。每小项扣3分测压工8分1,必须把工作面支架压力和超前柱观察好。2,如果发现压力不够和有漏液柱及时补液或换柱。3,填写好压力检测表。4,查看好顶板离层义。5,有情况及时汇报。6,还要填写好瓦斯牌板。7,每天要把工作面的支架号小牌和反光带擦干净。6,和下一班测压工说清情况,交好班。 以上每项扣3分泵站司机8分 1,随时观察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2,随时观察水箱的水够不够。3,按规定配好乳化液。4,随时观察好机器是否缺油。按规定做好自己的工作,以上每项扣3分排队和上下人车制度1,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排好队。2,不许在大巷狂奔乱跑。3,上下人车要排队,不能拥挤。4,必须在班长后面排好队。以上每项扣5分手指口述1,每个工种必须会背会演。2,把手指口述用到工作中。3,每个人要积极学习手指口述。以上每项扣5分接车工9分接车.接车工是接煤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车皮接送,十字档车器,车别子,绞车的使用保养,给煤机的使用保养,大巷文明生产,架线闸,煤仓,机电设备使用及保养负全面责任,对质量标准化负联带责任。 1,接车时必须放好警戒,打清信号。2,必须及时要车,保证工作面能正常出煤。3,两人必须配合好。4,必须记清楚车数,和开好票。5,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情况。6,当班接够8勾车打9分,够10勾打10分。7,装车要掌握好多少,以免让扣除车数。8,如果有矸石时要捡出来,注意安全。7安全网员责任制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2,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3,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5,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6,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班长的责任和权力班长,副班长在盯岗队长,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的工作,在班长有事请假没有上班时履行班长的权力。 1,班长是本点班;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生产任务,物资管理及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抓好本点班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一支团结,稳定能吃苦,能生产的职工队伍。3,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生产任务清楚,带头执行《煤矿作业规程》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杜绝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盲目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打击“三违”现象。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煤矿配备的工具和材料,搞好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6,发现安全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毫不犹豫的将职工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求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7,坚持入井在在前,升井在后,严格火工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炮前炮后三检工作,做好站岗截人,确保安全。8,团结协作,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和好的方法,正确处理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困难,千方百计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确保生产所需人数和当班出勤率,不打折扣地完成段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权力1,对本班职工工作成绩,优劣情况有表扬和批评教育的权力,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出色的职工有奖励权,对工作消极完成任务差的职工有减扣当日产值的权利2,对违章,违纪,盲目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的职工,有处罚的权利。3,当发现安全隐患时,有当机立断命令职工停止作业,立即撤出的权力。4,作业人数不足,需要补充人员时,有向领导汇报申请的权力。

第11篇 煤矿风筒工安全操作流程规章制度

煤矿风筒工的安全隐患的主要时作业的地点支护的不完好,运输巷道中设备运转时作业及风筒上积尘超限与登高作业保护措施不全等。下面泰迪风筒的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风筒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风筒工。

第2条风筒工应担负以下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维护、拆除、回收等工作。

2.配合通风管理人员做好井下风筒检查考核工作。

二、

主要危险源

1.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2.登高作业保护措施不全。

3.运输巷道中设备运转时作业。

4.风筒上积尘超限。

三、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3.熟悉所分管区域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四、正常操作

第11条井下风筒的安装、维护和拆除:

1.风筒吊挂“平、直、紧、稳”,安装位置能避免车刮,炮崩。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点不少于两处,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钩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2.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要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无反接头。

3.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硬质过渡节。局部通风机和硬质过渡节的接头处要加垫圈,上紧螺丝;硬质过渡节与胶质风筒套接合处用铁丝箍紧。

4.风筒的直径要保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5.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及时修补。

6.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7.斜巷和立井掘进时,导风筒接头、风筒都要绑扎牢固。

8.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9.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并装车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

10.拆除风筒时,由里往外依次拆除。

第12条地面修补风筒:

1.风筒上井后,首先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2.修补风筒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mm以上。为防止补丁补后翘边,补丁边应裁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丁粘合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保证不漏风。最后涂上滑石粉。

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如果需要加长风筒时,风筒之间压边粘合的宽度为200mm。

4.修补好的风筒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晾晒1次。

5.制作弯头及过渡节时,根据风筒的形状和直径制作,要注意平直。过渡节长度不小于2m。

6.晾晒、冲洗、清扫风筒时要戴口罩。风筒必须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补。

7.修补后的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志,以便取用。

8.装卸风筒时应注意安全,防止铁丝划手、扎脚和碰伤眼睛。

第13条安装、拆除风筒时的注意事项:

1.应注意运行车辆。

2.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转时,必须先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暂停输送机,以保证作业安全。

3.登高作业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电车刮、撞。

第14条地面修补风筒时的注意事项:

1.稀释剂、胶水必须存放在单独房间内,严禁烟火。

2.风筒修理室内禁止使用火炉取暖。

3.风筒修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五、操作准备

第10条入井前带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熟悉分管区域的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速度及贯通日期等情况。

六、安全规定

第5条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风筒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7条在巷道中有提放车作业时,必须待提放车作业结束且与绞车司机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在胶轮车运输巷道中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8条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风筒拐弯处要设拐弯风筒,不准拐死弯。

第9条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七、收尾工作

第15条井下安装、维护风筒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确认质量,整理好工具,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第16条地面修补风筒工作结束后,要将修补、晾干后的风筒折叠好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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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煤矿班组安全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制度

1、班前会是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每班必须按时召开班前会。

2、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队领导要分头参加各班组班前会,全体班组成员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的必须处罚,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上班。

3、队领导和班组长要注意观察每名员工的安全思想状态,对有情绪波动、精神疲倦、喝酒等不安全情节的不准上班。

4、班组长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

5、班组长负责做好班前会记录,并适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做到“谁主持、谁负责、谁记录、谁落实”。

6、班后班组长要把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区队安全责任人。

7、上班人员应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二、交接班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2、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3、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4、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处罚。

5、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公司领导或值班人员处理。

6、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我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促进我段安全生产管理创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及个体防护有效。

3、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符合标准、性能可靠。

4、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符合要求。

5、爆破、顶板管理符合《规程》要求。

6、每月由区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矿方各业务部门科室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7、本制度的条文与上级安全法规、技术政策相抵触或本制度不明确的,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上级安全法规或技术政策执行。

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地面环境要求

1、学习班环境应清洁、卫生。

2、职工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乱扔废料、杂物、废品按规定地点存放。

3、植树种花,绿化井区,美化环境。

二、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2、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三防措施到位。

3、生产现场要有符合规定,保证工人高效工作。

4、生产现场无非生产物品。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熟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人应当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合理布置作业现场,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1、物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2、物品料类存放,摆放整齐并标示清楚。

4、物品用料摆放整齐,保证后路畅通。

5、工人要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确保生产现场的正常秩序。

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严格劳动纪律。

1、工作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考勤制度。

3、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允许打闹、说笑、串岗、班前不准喝酒。

4、保持现场、岗位周围环境,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五、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班组长要将《隐患排查表》随身携带。

2、到达工作地点后,对所管辖区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

3、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人员进行处理,并在下班前一个小时内进行复查。

4、第二天班前会对前一天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隐患排查质量。

六、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班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七、学习培训制度

为不断提高岗位班组员工的安全业务素质,建立学习型班组,培养员工实际操作能力,提高理论水平,特制定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对班组成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学习培训,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班组员工的理论和技术水平,争做学习型班组。

2、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成员的培训与学习,并负责制定班组成员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活动时间、考核办法,监督和跟踪学习活动的成效。

3、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精神与不断创新精神,开展思想道德、诚信意识方面的教育。

4、培训员工对工艺流程的熟知,生产原理和设备原理的了解。让其明白“一清二熟三会四懂”。一清:工艺流程清;二熟:生产原理熟、工艺条件熟;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四懂:懂操作、懂结构、懂用途、懂性能。

5、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前要对岗位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与学习。

6、对新进员工、转岗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再培训教育。

7、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培训班、技能交流等方式进行,要充分利用每天班前会时间进行学习,原则上不影响正常的工作。

8、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解决操作过程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安全承诺制度

为保障本班组织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班一致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段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各级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磨选工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保证本班人员持证上岗。

5、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及技能培训;召开本班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并进行培训。

6、 本班成员经培训后,熟悉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响应的安全技能,懂得相应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同时班内安全员做好监督。

7、 积极参与本段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做到岗位间人员互相监督。

8、 发现生产事故时,及时上报,积极参与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事后及时总结,做到事故每个都能处理

九、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是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2、换(复)岗人员教育。对因工作需要更变换或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职工的教育,主要内容是: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技术知识、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以往该岗位发生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的教育。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内容是“五新”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及可能带来的危害;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4、日常教育不拘形式、时间和场所,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现象应及时进行教育。

5、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所有人员都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对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职工有权抵制并要求其改正,并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十、民主管理制度

(一)班组民主管理小组

(1)班组民主管理小组是职工直接参加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班级民主管理小组负责班组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2)班组民主管理小组设小组长和民管员,小组长由工会小组长兼任,民主管理员一般包括政治宣传员、经济核算员、安全检察员、生活管理员、工具设备管理员。

(3)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党小组长、团小组长、职工代表和班民主管理员,是班组管理的核心。

(4)班组民主管理员实行直接选举。凡本班组享有政治权利的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班组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班组民主管理工作接受本单位党支部和本单位分会的具体指导。

(二)班组民主管理小组基本任务

1、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时事,民主管理有关法规,经常开展民主管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班组两个文明建设。

2、定期讨论和审查班组长的工作。

3、审查本班组月度工作计划、工资的分配和对职工的奖惩意见。

4、发动和组织职工围绕安全和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开展读书自学等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5、不定期举办各种专题讨论会。

6、宣传贯彻煤矿精神,带领职工落实上级职代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

8、审查或修改班组各项管理制度。

9、协商处理侵犯职工民主权益的事件。

10、民主评议监督班组长的工作、思想作风。

11、讨论决定本班组的集体福利事业。

12、讨论分析生产和人身安全情况,发动职工制定防范措施。

13、组织开展其它民主管理活动。

(三)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1、班组民主管理员,由班组全体职工参加的民主管理会议选举产生。每两年选举一次,连选连任。若有缺员,及时补选。

2、班组民主管理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工会小组长主持。民主管理、进行选举做出的决议,必须班组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民主管理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决定,未经民主管理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3、民主管理会的决定和班组长的意见有分歧时,班组长应认真考虑班级与管理会意见,暂不能统一意见时,应先按班组长意见执行,然后由班组长和民主管理小组长分别向本队和矿民主管理会报告,通过协商统一意见。

4、班组民主管理会议对本单位(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决定。

5、监督班组长行使权。

(四)民主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1、民主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1)按时主持召开民主管理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以及有关专题性讨论会。

(2)负责民主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和保管好民主管理台帐。

(3)每月向队分会汇报一次班组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全年一次小结。若重大事情要及时请示汇报。

(4)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设想,安排和情况,应主动与班组长、党小组长、团小组长协商。

(5)准确掌握职工对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交流民主管理工作的新经验。

(6)引导和发挥民主管理其他成员的作用,积极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劳动竞赛等工作。

(7)协助班组长组织职工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攻关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8)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正确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政治宣传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负责管理班组的政治思想、安全生产、综治路风等工作。

(2)热爱政治工作,有责任感和工作热情,主动负责解决班组职工政治思想问题。

(3)谦虚谨慎、顾全大局,班中做好表率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组织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指示、规章、命令和业务技术,开展对照规章检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班组思想管理工作。

(5)有进取心,争先创优意识强,勤奋好学,工作扎实以及在班中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又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充分发挥班组一班人的作用。

(6)团结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时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班组职工生活,有针对性的开展家访谈心活动。

(7)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班组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3、经济核算员职责

(1)全面负责班组职工的工时定额和班组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本班组的月职工岗位达标、季度班组升级达标。

(3)参加班组组织的“事故”或“事故因素”分析会,按照班组安全管理条款,搞好本班组职工的安全考核工作。

(4)做好典型故障的收集和班组台帐检查工作,了解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工班长汇报。

(5)搞好本班组“职工小家”的事务公开上墙工作,定期向班组职工公开其内容。

(6)积极完成班组安排的临时任务。

4、工具设备管理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条款、条例。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工具、材料的发放、保管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树立一切为现场服务的好思想,保证班组生产的需要。

(3)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工具、材料的使用及消耗情况,遇有损坏、消耗等情况及时向车间或本班工班长汇报。

(4)班组的工具、材料配件按定置配备,做到堆放整洁,检修标记醒目不过期。

(5)爱护班组的工具、材料和不丢失,杜绝一切损公利私的行为,彻底帮助本班组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6)保证班组工具、材料及时更换或检修,以便适应现场的需求。

(7)努力完成班组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5、技术质量安全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本班组的安全教育,技术质量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班组职工技术质量档案,全面负责班组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班组年度和阶段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对班组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命令,制度等督促工作。

(3)协助正、副工班长开展好本班组的各项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向上反映,并参加组织各类事故分析会。

(4)按照计划组织班组职工落实岗位安全培训工作。做好班前讲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质量的过程。

(5)认真做好现场调查、巡视工作、了解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工班长汇报。

(6)对班组每月的工程质量、作业过程、不安全因素、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及时纠正、指导、批评,不断提出整改措施和作业安全的建议。

(7)做好班组职工的年度上岗、改职培训,青工上岗等技术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班组的整体业务素质,加强标准化作业程序。

(8)积极完成班组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6、生活管理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班组的各项规定,全面负责班组的日常生活及管理工作。

(2)抓好本班组的置场文明工作,杜绝一切“脏、乱、差”的行为。

(3)认真搞好班组职工的洗澡、吃饭问题,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做到吃好吃饱而节约好思想。

(4)做好班组的生活宣传制度,抓好班组的各种节日会餐工作,一心把班组的生活提高到新的水准。

(5)在班组的饮食方面,保证卫生、干净、质量不过期、不变味等。

(6)在非常时期,抓好班组的“防疫、防病、防传染”工作,杜绝班组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各种疾病。

(7)努力完成班组安排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十一、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安全绩效的考核分为二个层次,包括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班组成员,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后,由考核单位提出奖惩意见报段审批。

2、考核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工作标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3、安全绩效实行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绩效奖惩

按考核结果,制定出奖惩意见报区批准后进行奖惩处理,从而达到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的安全行为的目的。

5、对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职工有权抵制并要求其改正,并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第13篇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业卫生责任制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

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

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⑥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技术、通防科:

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5、企管科:

①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③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供应科:

①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

②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7、财审部门:

①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

②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

8、区队:

①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

②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9、医院:

①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②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④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

⑤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

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二、目标分解:

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

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

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

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

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第七节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到安监站,月底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反馈到安监站,并记录在隐患排查表内。

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必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

四、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到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

六、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

第八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二、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站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站,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站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三、应急救援

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

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

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

4.1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

⑴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救护队、矿医院、矿长、总工、党委书记、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公司调度室、安监站、人力资源科、矿灯房、通防科(工区)、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运输工区、保卫科、供应科、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

⑷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发生火灾时:

①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

②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

④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

⑤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

ⅱ矿井主要大巷及采区皮带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①若主要进风巷道,则可以优先考虑全矿井性反风的方法,其次再考虑风流短路法。

②若火灾发生于进风巷,火源之后有与回风巷通道时,则应用短路法,直接将烟雾排到回风道,同时采取调压法控风。

③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下行通风巷道,如果发火点有通回风巷通道,则可以采用上风侧短路法;否则应控制火风压,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

④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上行通风巷道,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与控制火风压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流。

⑤若火灾发生于回风、且为平巷或上行通风巷道,则一方面防止其下风侧与进风相连的旁侧分支风流逆转而使烟流流入进风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风压。

⑥若火灾发生于回风巷,应尽可能将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障碍物都清除,以保证畅通的排烟路线。

ⅲ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①除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外,同时切断电源,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②对充满沼气巷道要引入回风道排出,受灾范围内及排放瓦斯路线区段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

③处理事故时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和电气设备。

④处于回风侧人员,应佩带好自救器,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ⅳ矿井发生透水、溃砂(浆)事故时:

①要撤出灾区和下方受威胁的作业人员。

②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ⅴ发生冒顶事故时:

①积极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②处理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掘巷救人。

4.2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

职责

ⅰ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救护指挥部。

ⅱ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⑴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公司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矿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出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⑵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

⑶矿副总工程师: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⑷矿山救护队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

⑸矿党委书记:在救灾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组织党委部门,做好员工稳定思想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⑹矿安监站站长:根据批准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⑺通防科(区长)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⑻矿调度室主任:负责迅速召集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⑼生产、技术(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和指定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⑽有关采掘区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

⑾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

⑿人力资源科和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⒀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指挥部命令迅速发运救灾地点。供应科必须备足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物资,井下非常仓库器材按标准配备。

⒁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⒂运搬工区区长: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井下车辆,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⒃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和组织药品供应。

⒄保卫科负责突发事故时的秩序维护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四、培训、演习及记录管理

1、已审批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向员工传达贯彻,并熟悉避灾路线。

2、特殊岗位人员(救护队员、危险品管理员等)应在学习后组织相应的训练。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员工重新学习。

4、在条件可行时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后要进行适应性和可行性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紧急事件发生后的记录管理,调度室负责紧急事故发生后的指挥记录管理。

第14篇 矿煤矿班组管理规章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22,,,,27号和[ 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

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建设平安和谐班组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

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所有成员总章守纪,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

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四会制度。

1,班前会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

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

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

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

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

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

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

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

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

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

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

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4,民主生活会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

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

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

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

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

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

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

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

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

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二岗位工种标准得分和责任支架,11分1,需要两人拉架,在完成当班的工作任务时得分11分。

2,拉架工必须把架子拉直,出现咬架,或死架不及时处理者扣5分。

3,拉架工必须检查好液压管路的损坏情况。

4,及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

5,及时拔节或缩节。

6,及时收打护帮版。

7,及时推移溜子,保持溜子正常运转。

8,推溜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造成损坏设备。

9,交好班,说清应该注意事项。

10,在人员少时一人操作的情况下,超过半月加50分。

《小分》以上每一小项没有完成扣3分采煤机司机11分1,必须检查好采煤机的运转情况。

2,及时跟换截齿。

3,及时检查油位的高低。

4,及时观察顶底的变化情况,控制好采高。

5,禁止强行割顶底板。

6,禁止留顶煤。

7,前后滚筒司机必须站在支架里操作。

8,必须戴好护目镜。

9,必须观察好前后5米的电缆线。

10,司机必须精神集中防止割到架子损坏安全轴。

11,必须控制好速度。

少损坏设备。

12,必须随时查看油和水是否正常。

13,下班时清理好机身上的煤,交清班,填好记录。

以上每一小项扣3分,如果在每小项都做到的情况下完成当月任务,每个司机加30分《小分》端头支护工的责任和得分10分端头支护工负责工作面的两头及超前支护,维修,单柱及顶梁等废旧物料的回收,保证巷道不冒落,发生冒落及时处理,出口及端头要按作业规定要求支护,保证长宽,高符合规定尺寸,并要整洁无杂物,巷道要做到“先打后回,由外向里支,由里向外撤”要站在安全点作业,必须有班队长在场观察。

作业时要先“敲帮问顶”,不得影响生产与其他工种搞好配合,确保两巷及出口畅通,做好机头,机尾的工作,保证顺利推移。

1,必须观察好顶底板变化情况和高度。

2,根据顶底的高度选择单柱。

3,不能有超长柱和死柱或卸液柱。

4,拴好防到绳。

绳头要用胶布缠好,拴在顶板的钢网上。

5,打柱必须要迎山合顶得到初程力。

6,挂交接顶梁,顶板不平时垫好木垫板,与上一个交接好。

7,如果有卸液柱要及时跟换。

8,必须按规定的柱排距打好。

9,密集排里面的锚杆必须卸掉。

10,打超前时必须挂好线。

11,搞好超前之内的文明生产,物料码放,挂好物料牌。

以上每小项扣3分,如果按规定完成当月任务加20分。

溜子司机工种分9分.220型溜子司机:出现断刮棒不换.大块不砸或(链子长.断链子.链子叫劲.电机有异常声音.电机超温)强开.机头飘.喷雾不开.40t机尾不档副网或不打压盘撑.机头电源线路零乱时每一样扣1分;

[1][2]下一页矿,段考核由本人承担。

1,运行前必须对机头,机尾,机身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刮板链必须松紧合适,避免掉连,卡链,跳链断链。

2,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运输机上是否有人,电缆是否挂好,3,检查好机尾撑是否按要求打设好,停电检修,停电搬迁。

4,开启前要先发信号,以防伤人。

5,工作面溜子要保持平直,弯曲处要符合规定。

6,司机要坚守岗位,及时检查,清理和注油。

7,必须检查好溜子各部件是否完好。

8,如果发现有弯刮棒,必须更换。

9,必须检查好链条是否松驰。

10,检查信号是否灵敏。

11,有大煤块或石块及时处理,禁止往下开。

12,检查开关按钮是否好用。

13,开机时必须站着开,不需睡觉,保持精神集中。

14,必须及时清理回煤坑。

15,填写好记录。

以上每小项没有做到扣3分清煤看线工9分1,采煤机运行时必须看好大线。

2,随时清理好电缆槽。

3,必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

4,清理好支架前的浮煤和支架窝的杂物。

5,注意采煤机甩出的煤块伤人。

每小项扣3分测压工8分1,必须把工作面支架压力和超前柱观察好。

2,如果发现压力不够和有漏液柱及时补液或换柱。

3,填写好压力检测表。

4,查看好顶板离层义。

5,有情况及时汇报。

6,还要填写好瓦斯牌板。

7,每天要把工作面的支架号小牌和反光带擦干净。

6,和下一班测压工说清情况,交好班。

以上每项扣3分泵站司机8分1,随时观察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

2,随时观察水箱的水够不够。

3,按规定配好乳化液。

4,随时观察好机器是否缺油。

按规定做好自己的工作,以上每项扣3分排队和上下人车制度1,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排好队。

2,不许在大巷狂奔乱跑。

3,上下人车要排队,不能拥挤。

4,必须在班长后面排好队。

以上每项扣5分手指口述1,每个工种必须会背会演。

2,把手指口述用到工作中。

3,每个人要积极学习手指口述。

以上每项扣5分接车工9分接车.接车工是接煤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车皮接送,十字档车器,车别子,绞车的使用保养,给煤机的使用保养,大巷文明生产,架线闸,煤仓,机电设备使用及保养负全面责任,对质量标准化负联带责任。

1,接车时必须放好警戒,打清信号。

2,必须及时要车,保证工作面能正常出煤。

3,两人必须配合好。

4,必须记清楚车数,和开好票。

5,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情况。

6,当班接够8勾车打9分,够10勾打10分。

7,装车要掌握好多少,以免让扣除车数。

8,如果有矸石时要捡出来,注意安全。

7安全网员责任制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

2,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

3,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

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5,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班长的责任和权力班长,副班长在盯岗队长,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的工作,在班长有事请假没有上班时履行班长的权力。

1,班长是本点班;

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生产任务,物资管理及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抓好本点班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一支团结,稳定能吃苦,能生产的职工队伍。

3,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生产任务清楚,带头执行《煤矿作业规程》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杜绝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盲目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打击“三违”现象。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煤矿配备的工具和材料,搞好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

6,发现安全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毫不犹豫的将职工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求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7,坚持入井在在前,升井在后,严格火工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炮前炮后三检工作,做好站岗截人,确保安全。

8,团结协作,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和好的方法,正确处理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困难,千方百计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确保生产所需人数和当班出勤率,不打折扣地完成段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权力1,对本班职工工作成绩,优劣情况有表扬和批评教育的权力,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出色的职工有奖励权,对工作消极完成任务差的职工有减扣当日产值的权利2,对违章,违纪,盲目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的职工,有处罚的权利。

3,当发现安全隐患时,有当机立断命令职工停止作业,立即撤出的权力。

4,作业人数不足,需要补充人员时,有向领导汇报申请的权力。

第15篇 煤矿井口验身员岗位规章制度

1、掌握生产队组的入井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井口,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2、正确掌握各类员工的性格及特征。

3、认真检查入井员工的违章行曾,做到不拘私情。

4、对入井前喝酒和携带烟火员工的违章行为,立即停止入井,并有权提出罚款。

5、对于严重违章的员工,不服从管理,检查员有权给予警告处分。

6、严禁携带火药、雷管乘坐人车入井,坚持制止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制止员工携带超长(1.5米以上)物品乘坐人车入井。

煤矿规章制度15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22,,,,27号和[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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