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1. 变电所职责分工
2. 设备管理与维护
3. 安全规程与操作流程
4.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5. 培训与考核机制
6. 监控与报告制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变电所人员的角色定位及责任
2. 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及故障处理
3. 电气安全规定与作业指导
4. 紧急情况下的响应策略和应急预案
5. 工作技能培训与绩效评估
6. 实时监控系统和定期报告的制定
重要性
井下变电所作为矿井电力供应的关键节点,其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矿井的生产安全和效率。有效管理能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降低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矿井的持续运营。
方案
1. 变电所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如电工负责设备检修,值班员负责监控电力运行状态,确保责任到人,提高工作效率。
2. 设备管理与维护: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执行设备检查制度,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安全规程与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包括电气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停机步骤。所有工作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4.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设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加强隐患排查,对可能的风险点采取预防措施。
5. 培训与考核机制:定期举办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建立考核制度,将安全操作和设备维护纳入员工绩效评价。
6. 监控与报告制度:利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变电所运行参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每月编制设备运行报告,分析运行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以确保矿井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为矿井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一)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
1、正常检修停电时,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申请后,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填写送电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修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公司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二)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
1、因特殊原因或事故处理,需要造成无计划停送电时:
(1)当变电所(变电站)变配电工接到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停电指令时,要问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电原因,记好通知停电时间,校对好停电线路和开关,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电,挂好停电,及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已停电完毕作好相应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配电工在得到恢复送电指令时,应按停电程序,逐项查询清楚,作好记录,才能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完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高爆总配或分路高爆故障掉闸时:
(1)高爆总配故障掉闸,变电工应及时观察故障显示,立即切断分路高爆供电线路,试送高爆总配,逐一检查各台分路高爆故障显示当分路高爆显示漏电和短路时,该台高爆禁止合闸送电。若故障高爆显示过载可以恢复送电,但在短时间内造成重复跳闸2次,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建议马上安排处理。
(2)分路高爆故障掉闸变电工应根据故障显示确定故障性质,若是短时间内过流跳闸,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当出现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和工区值班领导,进行故障排除处理,得到故障已经排除的通知后,变电工应先检查事故显示是否消除,如没消除,应立即汇报,如已消除,可按规定进恢复送电操作,送电完毕,做好各项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3、低压总配及分路开关掉闸时:
(1)低压总配开关掉闸后,应先把总配所带的分路开关全部打到零位,总配开关复电后,再公试送各分路开关,当送到分开关造成总配掉闸时,将此开关打到零位锁死并锁好,重复先前的工作程序送其它开关其余开关全部恢复送电后,查实故障开关供电线路名称及地点,立即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做好一切记录。
(2)低压分路配电开关关掉闸时,在无法确认故障性质的情况下,只准试送1次,如不能恢复正常送电应立即将此开关停下,不得再次强行送,并把开关打到零位锁好,挂上停电牌,汇报公司和值班领导,作好记录。
(3)井下移变低压电开关,变电站400a以上馈电开关跳闸时,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故障指示,判别故障性质,若因外部出现短路漏电故障,应及时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以便急时安排使用单位,排查处理故障,禁止强行送电,因设备短时间出现过负荷跳闸时,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待故障除后,才能恢复送电。
(三)井下局扇
1、井下局部扇风机专用供电设备及线路,除正常的检漏继电器试验外,其它情况禁止随意停送电。
2、因局扇专用线路及设备故障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电申请,在停电前请示调度和值班领导,只有待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的人员撤出,供电电源切断后,才能进行局扇停电工作。
3、井下局扇因故障原因,造成开关跳闸不能及时恢复送电时,变电工应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和调度,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切断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设备电源开关,故障开关短时间内不能送电时,应闭锁开关,挂禁止合闸牌。
4、井下局扇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确认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才能恢复送电,变电工在恢复送电时,必须得到调度的通知批准。
5、井下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引起供风巷瓦斯超限需进行瓦斯排放时,变配电工的停送电工作,应按排放措施规定范围和排放领导小组指令进行停送电工作。
6、井下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有供电线路,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局扇供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方可进行正常供电。
(四)供电系统及上级变电所停电
1、当上级供电系统故障影响本供电区域范围停电时,变电配工应立即拉开本所(站)往我外供电的所有高、低配电开关,向调度和值班领导汇报停电情况、作好停电时间记录。
2、仔细检查往外供电开关是否拉漏闸,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随时保持联系。
3、上级变电所恢复送电后,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指示,本所(站)内的开关是否存在故障显示,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安排查清原因进行处理,故障开关不能恢复送电。
4、变电所(站)恢复磅电正常后,向外供电线路送电必须听从调度通知指令送电,送电前应注意核实开关线路,不准擅自随意送电,送电完毕,做好各种记录。
5、当系统停电影响主扇停风需要撤离变电所时,所内各开关应在撤离前挂好停电牌,高爆开关送电手把必须随身携带到待命地点。
第2篇 地面配电室、井下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区域内供电系统,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电氧焊时必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操作。
第三条 巡回监视电器设备运行状况,出现有火花、发热、冒烟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主管部门;硐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可能引起火灾的一切物品。
第四条 井下使用的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等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份严禁在井下存放;严禁将乘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第五条 出现火险时,应立即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和主管部门;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六条 加强消防知识、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消防意识和自身素质;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第3篇 地面配电室井下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区域内供电系统,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电氧焊时必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操作。
第三条巡回监视电器设备运行状况,出现有火花、发热、冒烟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主管部门;硐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可能引起火灾的一切物品。
第四条井下使用的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等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份严禁在井下存放;严禁将乘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第五条出现火险时,应立即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和主管部门;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六条加强消防知识、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消防意识和自身素质;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