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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箱管理制度是企业物流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产品在包装、装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该制度涵盖了从物料准备、装箱操作、质量检验到出库的全过程,旨在优化作业流程,降低破损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装箱标准:明确各类产品的包装规格、材料要求,确保装箱的标准化。
2. 操作规程:规定装箱的具体步骤、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如轻拿轻放、合理堆码等。
3. 质量控制:设定装箱质量检查标准,包括包装完整度、产品保护措施等。
4. 标签管理:规定标签的填写、粘贴规范,以便于追溯和区分。
5. 储存条件:明确装箱后货物的储存环境和时间限制。
6. 运输要求:制定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防止在途损坏。
7. 应急处理:设立破损或异常情况的处理流程,如退货、换货等。
重要性
装箱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护产品:有效防止产品在物流环节中的损坏,减少损耗,保障产品质量。
2.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装箱流程可以提高操作速度,降低人力成本。
3. 客户满意度:良好的包装能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品牌信誉。
4. 法规遵从:符合相关包装和运输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5. 数据追踪:通过标签管理,便于库存管理和物流追踪。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装箱操作规程,包括每一步的操作细节和标准,供员工参考执行。
2.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装箱技能和制度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正确方法。
3. 强化质量监控: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岗位,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不合格产品及时返工。
4. 实施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对装箱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5. 定期评估:每季度评估装箱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装箱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与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物流过程的高效、安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装箱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进出口集装箱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进出货的集装箱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出入货柜箱的安全以及最终产品质量满足产品标准。
2 、范围
适用所有进出本公司集装箱。
3、职责
3.1装箱员负责对出货集装箱外围、内部、装货过程直至装柜结束的查验、确认。
3.2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收货集装箱外围、内部查验并上报生产部和市场管理部。
4、管理要求
4.1入厂装柜的登记和检查
装箱员负责对到厂的货柜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货柜是否经过改装,藏暗格(检查改装的七个检查点:柜顶、货柜天花板、货柜门、柜地板、柜下部、左边柜墙、右边柜墙、后部柜墙),货柜是否能关好,有无漏水,货柜是否干净,是否适合装本公司产品,货柜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柜内是否有异物;生产部在装柜时负责对以上事项进行复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由主管通知相关人员协调安排更换货柜,以免影响正常出柜。
4.2仓管员按照公司程序负责核对出货文件,确保所装货物产品合格并与装箱单数量相符、品名无误。
4.3仓管员安排装箱,并对正在装柜的货柜进行监督,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装柜起止时间,货柜型号,拖车车号,货柜上封条是否和出货文件上相同,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4装箱员负责核对集装箱封箱锁号。并在装箱完成后确认集装箱无误后方可封箱,上锁。
4.5整个装箱过程均需拍照并作相应记录留档。
4.6货柜司机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详细检查拖柜司机的有效证件,登记拖柜司机的姓名、电话号码、公司名称,登记司机所托货柜的型号、拖车车号、出厂时间。
附件:
《集装箱装柜检查表》
第2篇 集装箱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货柜装柜的安全管理,明确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的货柜检查和货柜装卸、跟踪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仓库负责货柜检查、装柜,做好装柜记录,封条及安全拖柜。
5.工作程序
5.1集装箱安全检查
仓库负责对到厂的货柜进行安全检查,货柜是否能关好,有无漏水,货柜是否干净,货柜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柜内是否有异物等。
5.1.1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由主管通知相关人员协调安排更换货柜,以免影响正常出柜。
5.1.2仓库必须做好货柜安全检查记录,进行保管、分类、存档。
5.2装卸柜区域管理
5.2.1工厂必须指定装卸区域,确保货柜处于有效监控管理之中。
5.2.2出货区,装卸货区要安排保安定时进行巡逻检查,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区。
5.2.3非装卸工人不得进入货柜,特殊需要必须有主管经理审批。
5.2.4晚上保安要加强在厂货柜的巡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货柜。
5.2.5装柜期间,货柜司机不得在装柜区等待,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休息室休息,等封条上好后才可进入拖柜。
5.3货柜装卸管理
5.3.1正在装柜的货柜必须安排人员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装柜起止时间,货柜型号,拖车车号,货柜上封条是否和出货文件上相同,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厂部。
5.3.2成品仓管员负责对装好成品的货柜上好封条,做好监督、核对、登记。
5.3.3成品仓仓管员负责核对出货文件。
5.3.4负责人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可及时通知执法部门:报警电话:110;
5.4货柜出厂及沿路跟踪管理
5.4.1货柜司机进厂进行拖柜,保安必须详细检查拖柜司机的有效证件,登记拖柜司机的姓名、电话号码、公司名称,登记司机所托货柜的型号、拖车车号、出厂时间。
5.4.2货柜拖柜离开工厂,由工厂负责人根据司机电话、司机路线及路途安全进行询问,保证货柜安全到达码头。
5.5货柜调度
厂部要加强与公司船务的沟通,如有货柜更换,提前或推迟出柜,要通知相关部门,每周要制定出货计划。
5.6厂部负责每月检查货柜安全检查管理执行情况。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货柜出入跟踪、安检及装柜记录表
第3篇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 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 车辆营运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
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30至50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5万元。
3、新车入户的投保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入户。
二、险案处理程序
1、报案:险案发生后,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司、交警、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出险车辆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运行线路装载情况、出险地点、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等,安全部门接到报案后,作好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派员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2、索赔:险案结出后,必须将准确、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送保险公司索赔,材料如下:
(1)车辆险案索赔表(一式两份)。
(2)车辆出险通知书。
(3)机动车辆保险单(复印件)附表。
(4)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经济损失赔偿调解书。
(6)车辆损失照片(较完整反映损失情况及车辆牌照号)。
(7)死亡通知书及验尸报告。
(8)伤残评定书。
(9)住院证明及医疗诊断证明。
(10)医药发票及死伤者家属领条,死伤者被抚养人、护理人员的职业和户籍证明。
(11)车辆维修工料单。
(12)车辆维修发票(修理厂)。
(13)青苗物品赔偿费用领条或收据(属单位者用收据)。
(14)车辆定损单及施救收据。
三、基础管理
1、公司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保险业务的基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投保、退保、索赔、安全返还奖、未结案等台帐和报表,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2、必须认真做好续保工作,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续保手续,严禁脱保。
四、保险注意事项
1、车辆经营者必须自觉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未按书面约定时间按时交纳保险费,致使保险责任终止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年检审,超过期限未参加年检审或是检验不合格者,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超过时间不报案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4、自然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事故,未投保自然损失险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5、其它拒赔情况
1)、车辆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所造成损失。
3)、没有驾驶证的人驾车造成的损失。
4)、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所造成的事故损失。
6)、持学习、实习驾驶证驾车,无正式驾驶员并座监督指导, 或在高速公路上驾车造成的事故损失。
7)、发生事故后,不保护现场,肇事逃避的。
第4篇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 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 车辆营运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
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30至50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5万元。
3、新车入户的投保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入户。
二、险案处理程序
1、报案:险案发生后,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司、交警、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出险车辆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运行线路装载情况、出险地点、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等,安全部门接到报案后,作好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派员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2、索赔:险案结出后,必须将准确、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送保险公司索赔,材料如下:
(1)车辆险案索赔表(一式两份)。
(2)车辆出险通知书。
(3)机动车辆保险单(复印件)附表。
(4)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经济损失赔偿调解书。
(6)车辆损失照片(较完整反映损失情况及车辆牌照号)。
(7)死亡通知书及验尸报告。
(8)伤残评定书。
(9)住院证明及医疗诊断证明。
(10)医药发票及死伤者家属领条,死伤者被抚养人、护理人员的职业和户籍证明。
(11)车辆维修工料单。
(12)车辆维修发票(修理厂)。
(13)青苗物品赔偿费用领条或收据(属单位者用收据)。
(14)车辆定损单及施救收据。
三、基础管理
1、公司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保险业务的基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投保、退保、索赔、安全返还奖、未结案等台帐和报表,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2、必须认真做好续保工作,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续保手续,严禁脱保。
四、保险注意事项
1、车辆经营者必须自觉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未按书面约定时间按时交纳保险费,致使保险责任终止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年检审,超过期限未参加年检审或是检验不合格者,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超过时间不报案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4、自然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事故,未投保自然损失险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5、其它拒赔情况
1)、车辆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所造成损失。
第5篇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在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过程中做到安全、可靠、准点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在办理集装箱、大件货物托运手续时,除按一般规定外,托运人必须提交货物说明书,以及装卸、加固等具体要求,在特殊情况下,还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准运证。
二、公司应根据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严格进行审核,必须掌握货物的具体特征,然后选择适合的运输车辆,在完全具备安全运输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再办理承运手续。
三、公司物流经办人应根据承运集装箱、大件货物的外形尺寸和车货质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状况和有关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专门的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
四、制定货物装卸、加固等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合理装载、加固牢靠、安全装卸。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
五、运输大件货物,属于超限运输的,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核定的路线行车。在市区运送大件货物时,要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部门审查并发给准运证,方可运送。
六、按指定的线路和时间运行,并在货物最长、最宽、最高部位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以警示来往车辆。特殊的货物,要有专门车辆引路,及时排除障碍。
七、运输费用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因运输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八、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集装箱场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场站的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特对规范安全制度及存在安全问题解决提出以下几点:
场站作业区内禁止与装运无关人员进入,进入场地人员必须经场站负责人同意,并佩带好安全帽与反光背心。
存在问题分析:目前随着转关业务的开展,进出场站驾驶员增多,安全工作无法落实到位。现阶段场地使用率增大,无法提供车队停车位置,导致车辆停放置作业通道,监管场地内。
建议分析:规范转关业务,约束转关驾驶员禁止在作业区内走动。规范车队停车,白天作业时不得在场地里停车。
工班组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件,遵章守法,进入场站后听从地面司索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操作,对高空搬运中的货柜或悬挂货物应保持高度警觉,切勿在悬吊物下行走、停留及驶过,确保自身的安全。
存在问题分析:新考得操作证件人员,操作速度慢,操作技能未成熟,存在操作风险。现阶段42吨、10吨等设备也存在安全隐患(42吨大灯不亮,行动轴松动发出声响。10吨刹车存气缸漏气、前侧链条老化脱落现象。)
建议分析:对新取得操作证人员加强实地操作培训。在排除设备安全隐患后,加强个人独立操作培训。
工班组操作人员一律凭作业单作业,起吊前看清周围情况,听从指挥拉响警示灯器,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存在问题分析:目前场地的空箱堆放高,夜间作业时导致背向广场灯一面光线不足,视线差。
建议分析:安装可移动灯,为特殊地点,特殊作业提供。如:
(外出作业时,夜间内装箱等)
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督促作业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定期和日常保养,严禁带病操作。对易损工具(如钢丝绳、离合器等)定期检修,及时更换。
存在问题分析:现阶段由于人员安排等问题,无法定期保养与维护。
建议分析: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各项业务计划。每周每月可制定专门维护设备日,对设备进行全部检查与维护。
加强道口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并每周组织学习工作。及时改进各项操作漏洞。杜绝各项操作带来风险。
存在问题分析:道口管理人员更换频繁。
第7篇 出口装箱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进出货的集装箱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出入货柜箱的安全以及最终产品质量满足产品标准。
2 、范围
适用所有进出本公司集装箱。
3、职责
3.1装箱员负责对出货集装箱外围、内部、装货过程直至装柜结束的查验、确认。
3.2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收货集装箱外围、内部查验并上报生产部和市场管理部。
4、管理要求
4.1入厂装柜的登记和检查
装箱员负责对到厂的货柜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货柜是否经过改装,藏暗格(检查改装的七个检查点:柜顶、货柜天花板、货柜门、柜地板、柜下部、左边柜墙、右边柜墙、后部柜墙),货柜是否能关好,有无漏水,货柜是否干净,是否适合装本公司产品,货柜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柜内是否有异物;生产部在装柜时负责对以上事项进行复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由主管通知相关人员协调安排更换货柜,以免影响正常出柜。
4.2仓管员按照公司程序负责核对出货文件,确保所装货物产品合格并与装箱单数量相符、品名无误。
4.3仓管员安排装箱,并对正在装柜的货柜进行监督,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装柜起止时间,货柜型号,拖车车号,货柜上封条是否和出货文件上相同,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4装箱员负责核对集装箱封箱锁号。并在装箱完成后确认集装箱无误后方可封箱,上锁。
4.5整个装箱过程均需拍照并作相应记录留档。
4.6货柜司机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详细检查拖柜司机的有效证件,登记拖柜司机的姓名、电话号码、公司名称,登记司机所托货柜的型号、拖车车号、出厂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