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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管理制度是规范医院科室运作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职责分配、考核评价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科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科室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考勤、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2. 职责划分: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期望成果。
3. 工作流程:设定科室日常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包括患者接待、诊疗、报告出具等关键环节。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5. 沟通协调:规定科室内部及跨科室间的沟通机制,促进信息流通和协作。
6. 资源管理:涉及设备使用、耗材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则。
7. 科研活动:鼓励和支持科研创新,设定科研项目的申报、执行和成果评价流程。
8. 考核评价: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重要性
院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础,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职责划分,可以减少错误,提高工作效率。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公正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制度化的管理有助于保障医院的长期稳定发展,对外展示专业、规范的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方案
1. 制定过程:由科室负责人主导,结合上级医院政策和科室实际需求,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保持制度的活力和适应性。
4. 培训与宣导: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提高遵规意识。
5. 文化建设:将制度融入科室文化,形成尊重规则、追求卓越的工作氛围。
院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高效、有序、和谐的医疗工作环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院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总务科
2013年7月1日
第2篇 附二医院院科两级质量管理负责制度
附属医院院科两级质量管理负责制度
1、我院实行院科两级质量管理负责制。由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实施质量管理。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组织对医疗质量的检查,负责汇总质量考评结果并及时进行点评、通报和督促整改。
4、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是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科室质量管理及有关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5、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两次负责对本科室质量进行自查,及时在科室晨会上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同时及时传达全院质量点评和通报的情况。
第3篇 某人民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各科室内部的管理行为,确保全院职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室实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营造和谐共事的管理氛围。参照《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深圳市卫生系统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各科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适用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科室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列入议题范围的事项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科室集体的意志。
第四条 凡是上级组织有明文规定或是上级组织指派的工作以及院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科室必须服从执行。若有异议,在执行的同时可以逐级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实行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全院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 成立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医院行政班子成员、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组长:z
成员:z
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审定科室民主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按科室民主管理要求的内容、程序等指导、落实各项工作;
(三)负责落实群众对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合理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 成立“医院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医院党组织领导成员、党办、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对科室民主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受理群众对科室民主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三)负责研究决定对执行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奖惩。
第八条 科室人数在7人以上的成立“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应有代表性,人数为单数,至少要由3人以上组成。
第三章议题范围
第九条 科室下列事项应提交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
(一)研究科室中长期发展规划,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制订下一年度科室的工作计划;
(二)科室内部拟增减岗位计划及人员配备计划,科内人员的工作分工等;
(三)科室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科室成本核算的研究和表决;
(四)科室内部使用设备、高值耗材等的购置计划和新项目、新技术开展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五)研究决定对科室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推优评先、业绩考核等;
(六)科室行政、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
(七)对患者的有效投诉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八)其他需要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 凡研究决定科室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由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组长主持,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第十一条 属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议题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未能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院分管领导汇报,按医院分管领导意见办理,事后应及时向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汇报。
第十二条 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定科室内部重大问题的,议题应在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由组长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定期或根据情况召开。上会材料有提出议题的小组成员准备,凡提供材料不齐的,与会人员在表决时可以材料不齐为理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原始记录。
(三)提前通知。会议以书面、电话或口头通知等形式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组长主持,由提出议题的小组成员介绍上会材料,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各成员的意见。因故未到会小组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无记名形式,会议记录须记录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
(六)作出决策。科室负责人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的表决结果作为依据做出最后决定;当议题在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上意见分歧无法通过,科室负责人也无法做出最后决定时,应将议题提交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上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后上报医院分管领导,由院领导集体做出决定。
第五章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会议通知提前送达时限、须到会人数比例、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决策通过比例及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资料保存。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等有关文件。会议资料按各科室文件保管制度保存。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医院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应对本院内部科室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医院必须制订内部考核评分标准,并定期进行内部考核,做到考核评分有理有据。对科室民主管理工作中工作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由区卫生局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小组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十七条区卫生局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小组将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方法进行统一考核。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八条在科室民主管理目标考核中,对考
核成绩优秀的科室或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应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等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一)重大问题不按本制度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且未自行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拒不执行科室民主管理小组决议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其他违规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八章附则
第4篇 某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总务科
2022年7月1日
第5篇 医院科室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质量管理的制度
我科是胃肠胰疝科,病种多、病例杂,医疗、护理工作繁重,质量不过关,容易造成对患者损害、服务质量下降,及社会效益下降。质量管理可以提升服务的技术,内涵,增加病人对医疗环境的安全感,质量管理可以督促青年工作做好、做细。特制定以下制度:
科室三级质控网:三级质控(护士长/科室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小组)→二级质控(护理组长)→一级质控(责护士)
3、科室三级质控组织职责:
三级质控(护士长/科室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小组):通过监察核心制度、工作标准的落实以及行政查房、信息报告、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rca/专项调查、护士培训教育、质量分析等,实现质量控制。
①不断完善科室质量控制小组的岗位职责。
②不断完善专科护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质量标准。
③认真组织对各项质量标准的学习、并落实。
④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定期进行各项护理质量检查。
⑤质量控制小组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总,并上报护理部。
⑥每月定期召开评估会,反馈信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
析,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追综记录,持续改进。
二级质控(护理组长):通过监控本组护士执行核心制度、工作标准的落实以及组织查房对护士进行指导,实现对责任护士的质量监察。
1)协助护士长和护理组长做好病区管理工作。
2)督促本组护理人员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工作,对护理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3)全面负责科室危重病人的治疗、护理工作,确保护理质量。
4)及时记录、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
5)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参与护理科研。
8)承担二线值班。
一级质控(责任护士):护士遵循技术规范和工作指引,正确执行医嘱护嘱及核心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实现护士自身质量控制,成为质量管理的主体。
1)严格按照医院及科室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引进行工作。
2)严格遵守科室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及流程,按护理质量标准完成护理工作。
3)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协助高级责任护士指导实习护士或进修护士完成临床教学任务;参与并指导助理护士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
4)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
5)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6)参与急重危病人抢救配合,熟练地保养、使用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
7)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参与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8)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病人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约束等)。
9)按时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
第6篇 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
满庄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卫生局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院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兑现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第7篇 人民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教学工作专人负责职责落实。
(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进修、学习计划。组织培训,定期考核,规范管理。
(三)制订教学规划、计划内容完整,有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及监督办法,及时作出评价总结。
(四)建立完善评教、评学等制度,适时检查评估教学情况作出反馈,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制订落实整改措施。
(五)建立适应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人员固定,履行职守 。
(六)建立全面系统的继续教育、进修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严格学术活动管理。
(七)积极开展教学活动,组织如开教学工作会议、座谈会等。
(八)配备必须的教学设施,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科研管理办法
医学科学研究是促进医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培养医学人才、促进医院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措施。医院科研的进展、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多寡及水平的高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是衡量一个现代医院医疗水平、学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为了有效地利用人、财、物、信息等要素,使其相互配合,发挥最高效率,达到最佳科研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的组织管理
在院长领导下,由业务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科教信息科为医院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医院科研规划、计划,建立健全科研制度,创造科研条件,安排调配科研力量,组织科研协作,抓好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科研课题的设计,鉴定评议科研成果或科研论文,论证各种科学活动方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科研选题和审批程序
1.选题原则
(1)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2)注重创新性和竞争性;
(3)符合科学性;
(4)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2.选题调研
选题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搜集准确的情报信息,避免低水平的重复。要密切与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系,对国家和地方的资助形势要及时了解,要认真学习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明确当年资助形势和科研服务方向。要加强申报前的文献资料查阅和调研工作,对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技术现状、动态趋势及存在问题要及时了解并认真加以分析,根据自己的优势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要了解各种渠道科技计划的性质特点、资助方式、资助强度及资助对象,能选择合适对口、切实可行的课题进行申报。
3.撰写申请书
撰写好一份高质量的申请书,是决定申请课题竞争性强弱的关键,是对申请者科研素质的考验,是衡量和决定资助与否的重要依据。撰写申请书的依据是:
(1)选题范围大小要适当,主攻方向要明确;
(2)立论论据要充分;
(3)预期目标和研究内容要明确统一;
(4)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要先进可行。
4.课题的申报程序
要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程序,使申请工作由单一注重申报数量向提高申报质量方向转变,瞄准先进目标,把握学科前沿,强化创新意识,注重多学科联合攻关。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的课题首先由科室进行初审,全科进行讨论,并有同行专家的修改意见,符合条件的,以科室为单位向医院科教科申报,每个课题都要有科室推荐意见及科主任签字。
(2)医院科教科承担对申请课题的形式审查。审查课题是否符合资助范围、申报书填写是否规范、有否错填漏填的栏目、申请资格是否符合、申报手续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楚。力求申请者做到标题醒目、摘要精炼、目标明确、内容切题、经费预算合理、考核指标可测算,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反馈给申请者。
(3)医院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负责对申报课题的设计进行全面审核和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思想是否新颖、立议根据是否充分、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是否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先进合理、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是否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工作基础、时间、信息、资金、实验动物、实验设备等条件有否保证,同时提出修改意见,在申请书中签署可行性意见。
(4)医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按公正、公平、综合平衡的原则,择优遴选出有重要科学意义、有明显优势特色、可望取得科技成果的课题,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在技术、人力、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科研课题的实施管理
1.落实计划,明确科研责任制
研究课题一经上级部门批准,就应迅速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的完成负有全责,要认真做好课题组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严格掌握课题进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负责对课题进行小结、总结和汇报以及组内人员的指导与考核,建立一套组内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保证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医院科教科是课题完成的保证单位,应负责监督、检查课题履行情况及课题的验收工作,并协调解决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定期检查,掌握进度
实行医院及课题组二级定期检查制度,每年检查不应少于2次。检查分课题组自查和科教科考核检查二种。课题组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科教科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考核检查。重点检查资助课题的计划实施、条件落实及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有无学术上、技术上的关键性突破,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科教科根据检查结果,经过综合分析后找出薄弱环节,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对课题计划的执行进行有效的调控。对有明显进度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者及时给予鼓励。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进展不良者,应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对无故不完成计划与合同的,医院要冻结其经费节余部分,并将医院补助经费予以全额追回,取消二年课题申报资格,必要时追查工作责任、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凡欲撤消课题、调整课题、更换课题负责人时,均应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课题资助单位批准。
3.按期结题,及时总结与验收
课题按规定时间结束后半年内,科教科应督促课题负责人认真撰写出课题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概况、研究内容及研究简要经过,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意义、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和建议、完成论文论着目录、经费使用决算等,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超过原定计划合同一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的,将不受理其验收申请。课题结题后科研资
料交科教科负责进行整理和归档。
4.科研经费管理
(1)科研经费的筹措:
采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筹措办法。主要经费来源有:国家预算拨款(包括科技重点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部委局科研拨款)、地方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经费、国际合作经费以及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资助的科研经费。
(2)经费使用原则与监督:
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财经纪律以及医院的财会制度,做到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必须遵循先计划后开支、严格审核、勤俭办事原则,科教科和财务科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财务政策规定的行为应予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医院从项目经费总额中提取10%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①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的来源:
a.从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经费总额中提取的10%;
b.项目结题后经费结余部分(二年内无新立项课题);
c.被中止、撤题项目中的结余经费和向原项目责任人追回的不合理开支的经费。
②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
a.科研项目的立项检索、申报及评审;
b.自筹科研项目的资助;
c.医院学术委员会的有关活动;
d.科研项目管理责任人的奖励。
③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a.仪器设备费:包括仪器的购置、运杂包装费、安装费和维修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
b.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运输包装费;
c.科研业务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和种植、养殖费,计算、测试、分析费;
d.实验室改装费:根据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改善实验室条件所进行的简单装修费;
e.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者承担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
f.管理费:指直接用于管理工作的全部实际消耗支出。该经费从项目经费中提取;
g.其他费用。
下列支出不属于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a.非本课题需要的其他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折旧费;
b.非科研的公用水电燃料费;
c.研究室和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离退休科研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及其他津贴。;
d.上缴税金,指科研单位从科研经费中上缴国家财政的各项税金;
e.不宜由科研经费开支的项目。
④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均属医院财产,应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和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验收手续,由医院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⑤课题结题后遗留经费的处理:
上述经费开支处理后遗留的科研经费,作为下一轮科研课题的资助,如二年内无立项新课题,将其经费转入医院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中。
⑥科研经费配套、组织实施规定及科技成果的奖励按《关于我院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及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1.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主要针对目前国内外亟待解决的医学临床和疾病预防方面的问题以及具有重要科学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研究。
(2)学术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结合医院发展的趋势,且有一定的研究水平。
(3)起点高,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能力,近期内可望取得成果。
(4)课题设计合理,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5)技术或项目的开展,具备人员、时间、设备等条件的保证。
(6)已有明确结论的科研不再立项,防止低水平的重复。
2.申报:
第8篇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一)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礼貌、耐心解答,简便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0、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填写门诊日志,详尽记录门诊病历,规范开具处方及多种检查申请单,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门诊部定期组织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将评价结果上报医务科。
11、加强候诊工作,诊疗区禁止吸烟和吃零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秩序良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宣传工作。
12、门诊大厅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生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二)
1、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
3、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要为糖尿并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并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9、各类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必要时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由营养科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 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11、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12、人员资质:
营养师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营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3、有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
14、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营养咨询门诊和开展临床营养的科学研究工作。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三)
一、医院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政策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完成医疗任务。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四、组织全科室人员进行医德规范学习及医德医风教育,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提高服务质量。
五、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医疗质量。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确定本科医师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八、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九、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9篇 市人民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科教科管理制度
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进修教育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医学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毕业后教育(是对大中专毕业、取得师士级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1、制度化培训。医学院校毕业学生和当年晋升医师的临床住院医师,必须参加五年为一周期(大专7年)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它专业的师级卫技人员(包括护理专业)的临床住院医师,每年必须参加72小时的专业班培训或学分制医学教育。
2、补缺教育。对没有受完高等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年今在30周岁以内(含30周岁)者应参加医学函大或电大学习,年龄在30周以上者应参加医学大专《专业证书》教育。对没有受过中等到医学教育的卫技人员,应参加成人中专,医学自学考试或电教中专学习。
二、继续医学教育:即中级及以上卫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教育。
卫技人员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卫技职务之日起,须参加五年为一周期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必须获得ⅰ、ⅱ类学分25分。
三、岗位培训
对麻醉、放射、病理、特检、核医学、康复医学等专业卫技人员在转岗和上岗前必须参加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和业务单位举办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培训班学习,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对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补课。
四、进修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要求,在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每年按排1―2名卫技人员进行进修培训。
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进修教育具体细则
根据《浙江省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中高级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要求,学分的计算以五年为一周期,五年应获得ⅰ类学分25―50分,ⅱ类学分75―100分,每年必须获得ⅰ、ⅱ类学分25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分,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两类学分不能互补。、
(一)ⅰ类学分
1、中级临床医师五年中必须参加一次主治医师知识更新班。
2、高级临床医师五年中必须参加一次高级医师知识更新班系列讲座。
3、除上述二次学习已获得当年ⅰ类学分外,其它四年ⅰ类学分可按自己要求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通过自学和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获得方法按浙江省继续教育委员会(1997)2号文件中《学分授予试行办法》的规定授予学分。
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五年,专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七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培训为二年,七年制毕业生培训为三年,其它临床住院医师按其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年份起培训五年。
包括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两部分;
(一)临床实践的方式,学分要求及考核办法:
1、临床实践分两阶段,第一阶段相关科室轮转2年,第二阶段为专业培训阶段3年
2、实践的学分要求:
3年应达到120学分,平均每月2学分,每年24学分,如脱离临床工作(如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每月累计在15天以上者按月扣减2学分(法定假期例外,如探亲假,寒暑假,年休假,产假,婚假)。5年累计不足120学分者则适当延期完成。
3、临床实践考核:
(二)理论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临床技能,临床决策能力等。
(1)考核方法:轮转的每一阶段科室轮转结束后由科主任主持考核,专业培训阶段由科主任组织主治医师,护士长,高年资住院医师进行综合考核。
(2)理论学习,统一由台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
教学工作制度
1、每年制订教学相关计划,包括安排实习计划、学生课余活动计划、全院性理论讲课计划。
2、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每年两次以上)。
3、对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包括教学查房、小讲课、病历讨论、各级教学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4、每月抽查一次学生出勤情况。
5、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实习生情况,对每届学生的实习情况都应作书面总结。
6、每年整理或更新一次教学人员、学生的教学档案。
实习生请假制度
1、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制度和医院职工一样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2、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包括星期日)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3、除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4、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经医院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
5、实习期间一律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先到医教科申请请假单,并转实习科室同意,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一天由科室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实习医院领导批准;五天以上者经医院同意后,再报学院系批准,教务处临教科备案,假满后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6、凡不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六节学时课算,累计学时按学籍管理处理。
人才培养制度(试行)
1、人才培养立足以院内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
2、加强学历教育,以自学为主,建立在职研究生培训基地,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3、三年内的医护人员按《浙江省医学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浙江省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行规范化培训。
4、市拔尖人才、“211人才”第二层次、(后备)学科带头人选送国内外研修,“211人才”第三层次的培训采取国内学习研修,学术经费敞开使用。
5、开展院内各种学术活动,调动学习积极性。
6、优秀带教老师可参加各类培训师教
学讲座,提高自身带教水平。
7、增加人才培训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区市省级科研立项项目按比例给与资助经费。
8、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地选一些优秀青年医师、优秀护士送出去进修培养,在技术上能够快速提高。
9、加大引进硕博士的力度,凡来院者,使用三个月合格,符合人才条件,博士生给予二十万或住房一套(所有权归医院,使用权归博士)。
人才梯队建设制度(试行)
1、造就一批中青年的学科带头人,营造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学术氛围,形成配置合理,学术背景互补,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充满生机、勤奋进取、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团队。
2、梯队成员的年龄配备要力求使之呈现承接有序的最佳状态,比较合理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大致呈三角形或梯形结构。这种结构可以使学科梯队保持正常的新陈代谢和使学科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引进高学历人才,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培养优秀年轻学者、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同时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基础人才。
4、梯队成员的职称层次按照高、中、初,结构趋向合理,使医院拥有实力雄厚、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的人才。
5、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和选拔、淘汰机制。
6、对青年中重点后备人才,可放宽技术职称要求,或低职高聘,采取压担子委以重任,全方位锻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