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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安全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1

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日常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安全生产政策、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和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它包括:

1. 设定清晰的安全目标和标准,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2. 建立全面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4. 设计并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

5. 持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

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 安全法规知识:教育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运营。

2. 安全操作技能:教授员工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 风险识别与控制:培训员工识别潜在风险,学习如何预防和控制风险。

4. 应急预案演练:模拟各类突发事件,让员工熟悉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效率。

5. 安全文化培养:强调安全价值观,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紧急疏散计划:明确疏散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地撤离。

2. 火灾应急预案:配备消防设备,训练员工灭火和自救技能。

3. 化学品泄漏应急措施:制定泄漏处理流程,准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4. 电力故障及设备故障预案:建立快速修复机制,减少停机时间。

5. 天气灾害应对:针对可能的自然灾害,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重要性

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通过预防和控制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维护企业财产:有效管理可以减少设备损坏,降低维修成本,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3. 提升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记录能增强客户信任,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4. 遵守法规要求:确保企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避免因违规导致的罚款和诉讼风险。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定期评估和调整安全制度,企业能够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它不仅关乎每个员工的安危,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持续完善。

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胶轮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安全管理制度

1、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情况启动车辆。

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

5、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6、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7、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8、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10、所有在井底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10km/h。

(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行。

3、胶轮车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严禁载人数量超过规定人员数量。

4、上坡或者下坡应采用低挡缓慢行驶。

5、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6、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7、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8、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通知其它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9、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段,并停靠在距人行侧帮部20cm以外,确保行人通行畅通的地方。

10、停车时,应将车的驻车制动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换挡手柄处于空挡和柴油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

(三)车辆会车

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四)收尾工作

1、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2篇 (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机械使用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禁止无证人员装拆、调整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部件。

二、 本单位将对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三、 本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对在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停车设备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四、 设备在操作前,应当以“操作使用说明书”及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始可操作。

五、 机械式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一手应放在操作盒旁红色紧急停止按钮位置,一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以防危险发生。

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内禁止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进入,禁止司机长时间在机械式停车设备区域内停留,禁止儿童进入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在设备附近边缘嬉戏、玩撒。

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车辆、物品进入设备。

九、 禁止不符容车要求(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停放。

十、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载车板除搬运车辆外,不得作为其他货物的储存或搬运器。

十一、 载车板上禁止载人。

十二、 禁止拆除设备安全护栏,安全警告装置等设施。

十三、 机械式停车设备必须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设备中各类接地装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种电气开关或安全回路。

十五、 禁止在设备故障时,用接触器点动等方式强行存取车辆。

十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员操作有事故隐患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十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根据单位及国家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十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晚上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控制箱内电源,同时除检修外,尽量不要空运行设备,以节省能源。

十九、 设备维修时,应切断设备电源并按下急停开关,挂“设备维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维修作业至少二个以上才可作业。

二十、 设备长时间停用(停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而再次启用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检测,确认设备性能及设备安全满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每2年进行定期复检。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十二、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将依据造成影响的大小处以50-500的处罚;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oo九年六月

第3篇 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结合我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及各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安全及企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各项制度要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部门及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个员工均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命令,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各专业要加强安全检查和事故分析管理,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并在保障自身安全前提下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本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部门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参加公司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谎报,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写明原因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向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6、按本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制度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所有员工应经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取得国家级及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事故预想,按公司规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反事故能力和应急能力。

8、各专业要加强设备完好检查与管理,减少现场跑冒滴漏和危化品泄露,加强动态检查,发现超标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9、各专业在布置各项检修及运行工作是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事故预想,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大型检修和技改等工作还需进行安全和技术学习,考试合格才可进行作业。

10、各专业要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每个人员必须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防护用品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操作。在日常巡回检查、检修作业、运行操作时,必须佩戴本岗位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查校验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

11、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行为管理工作,按公司统一部署定期开展安全会、安全活动日,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培养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习惯,及时掌握员工思想行为波动,做好不放心人的安全排查及帮教工作,对于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进行工作岗位变更。

12、各专业要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严禁违反规定无票操作或者工作。

13、本部门要按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严格考核。

第4篇 信息机房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阳城电厂信息机房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信息机房管理,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阳城电厂的信息机房运行维护和环境安全管理。

1. 本办法中所指的信息机房包括信息机房、通信机房、网络机房、ups配电室(柜)等。

2. 信息机房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信息机房设计与运行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3. 每年至少一次对接地电阻进行遥测,并做好记录。信息机房内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金属管道、金属吊顶、全钢抗静电地板、金属隔断框架、机柜均牢固连接接地。

4. ups电池组电池按其寿命3-5年更新,检查若发现电池漏液、外壳变形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5. 定期检查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

6. 不得在信息机房通道、机柜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处和窗口附近堆放物品和杂物。

7. 保证信息机房内设备安放牢固、整齐,保持机房内的环境清洁卫生。

8. 信息机房施工必须保护机房环境,在施工完成后必须完全恢复机房环境。

9. 信息机房线缆及设备应与机房施工布置图和设备定置图保持一致。

10. 信息机房的所有线缆和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每次线路变更应立即更改线路图,每次设备位置变更应立即更改设备定置图。

11. 信息机房线缆、开关及设备标识应统一规范、标识明晰,便于管理、操作。

12. 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信息机房内安装、拆卸、移动各类设备,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信息机房设备。

13. 信息机房管理执行准入制度。经信息化主管部门界定的人员为准入人员,可以进行信息机房工作;其他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必须填写申请单,经过信息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由准入人员陪同进入信息机房工作或参观。

14. 所有进入信息机房的人员都要有出入记录并备案。

15. 信息机房安装机房视频监控系统、电子门禁系统,还应具备温湿度监测报警、烟感监测报警、电源监测报警功能。

16. 信息机房内监控摄像头的布置能保证其录像能够辨别进入人员和操作设备行为,信息机房外楼道应安装监控摄像头。

17. 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门禁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

18. 系统各企业应制定定期工作任务表,按时完成定期检查工作,建立完整的信息机房巡检记录。

19. 信息机房的每日检查任务表,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信息机房内的温度、湿度、照度、卫生及设备状态、消防器材、电源。

20. 信息机房专项检查任务必须包含且不限于:

1) 每年夏季前对信息机房的防雷、防雨、接地、空调等设备运行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2) 定期对ups电源进行带负荷放电试验;

3) 消防器材在有效期限内,压力在有效范围内。

21. 信息机房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时,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在机房巡检记录中详细记录。

22. 运维人员定期向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日志、故障记录与分析报告。

23. 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信息机房操作规程、现场处置预案、操作维护手册。

24. 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越权操作。

25. 对信息机房内设备的重要操作必须通过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

26. 信息机房现场出现的异常应严格按照现场处置预案处理,并上报和记录。

27. 进入机房的人员应遵守以下几点:

1) 严禁携带火种等易燃易爆、强磁、食物及其它与信息机房工作无关物品进入机房。

2) 保持信息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信息机房内聚会、聊天、吸烟、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 进入信息机房工作人员在接触设备前,尤其在秋冬干燥季节,应先触摸其它金属框架等以释放身体所带静电,防止设备被静电击坏。

28. 本办法由阳城电厂仪电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29.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5篇 漏洞扫描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直属各单位信息系统的所有漏洞扫描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运行。其他联网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通信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漏洞扫描软件(包括漏洞库)的管理、更新和公布;

负责对网络系统所有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的首次、周期性和紧急的漏洞扫描;

负责查找修补漏洞的补丁程序,及时打补丁堵塞漏洞;

密切注意最新漏洞的发生、发展情况,关注和追踪业界公布的漏洞疫情;

遵守漏洞扫描设备各项管理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五条 只有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才具有修改漏洞扫描设备配置、分析和扫描的权限。

第六条 为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设置口令。不能使用缺省口令,确保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口令不同。

第七条 漏洞扫描设备口令长度应采用8位以上,由非纯数字或字母组成,并定期更换,不能使用容易猜解的口令。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八条 漏洞扫描设备的部署环境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其网络拓扑和扫描范围的更改要报送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批准,以保证漏洞扫描设备发挥最大效应。

第九条 漏洞扫描设备工作时会对网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应避免在网络运行高峰期进行扫描,如有特殊情况应通知有关的系统管理员

第十条 漏洞扫描设备的规则设置、更改的授权、审批依据《漏洞扫描设备配置变更审批表》(参见附表1)进行。漏洞扫描设备的规则设置、更改,应该得到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对扫描结果的分析和安全漏洞修补。漏洞扫描后,发现系统漏洞公告,必须及时找到修补漏洞的补丁程序,并通过专用工具,及时下载打补丁,堵塞漏洞。

第十二条 漏洞扫描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首次实施)。系统管理员对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实施首次漏洞扫描。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上线前,必须进行漏洞扫描,并填写《漏洞扫描补丁记录单》(附表2)。

第十三条 漏洞扫描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周期实施)。系统管理员对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实施周期性漏洞扫描,并填写《漏洞扫描记录单》(附表3)。

第十四条 漏洞扫描设备配置操作规程要求如下:

记录网络环境,定义漏洞扫描的网络接口;

定义漏洞扫描的ip地址范围;

定义漏洞扫描的安全级别和扫描选项;

安装,升级最新的漏洞库;

定义管理员清单和管理权限;

测试漏洞扫描设备的性能和做好网管数据库。

第十五条 漏洞扫描发现的安全事件处理和报告的要求。一旦获悉业界公布的漏洞疫情,并确认它们存在严重的危害性,即使公司当前尚未出现受到侵扰的迹象,也必须采取预防措施,紧急更新库,通告公司,对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实施紧急漏洞扫描,及时调整防火墙策略,并填写《漏洞扫描记录单》(附表3)。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海南电网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的修改版本颁布后,本规定自行终止

第6篇 人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卷扬司机:

1、进班先查看上班交班记录。

2、操作前必须先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对讲机信号是否接收正常,发现异常,坚决不能下放人车。

3、操作人车下放或提升时,必须有两名卷扬司机,一名主卷扬,一名在旁观察。

4、操作人车要认真听信号运行,做到信号不准确不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开车的原则。

5、人车在运行时,提升和下放的速度不能过快。卷扬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眼勤、耳勤、手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

6、当人车运行过程中打停点时,卷扬刹车不能刹得过急,应平稳停车。

7、对讲机用完后必须到卷扬机房充电,保证下一班能正常使用。

8、人车运行完后,必须再次检查卷扬设备、各种仪表、人车制动、钢丝绳、对讲机等,并做好交班记录。

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

1、人车司机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得随意安排。

2、人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运行时间操作。

3、人车限载15人,严禁超载。

4、进班前先查看上班记录。

5、井口信号工先检查阻车器是否回位,安全护栏是否放下。

6、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负责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人车制动是否灵活正常,对讲机信号是否联系正常。

7、确认一切安全后,将人车推入井口阻车器前。

8、待钢丝绳检查完后,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把钢丝绳头与人车连接好,确认检查工作做完后,举手示意给井口信号工。

9、井口信号工打下放信号给卷扬司机,升起安全护栏,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搬开阻车器,推动人车下放。

10、当人车过完阻车器,打停车信号给卷扬司机,把人车挂在斜井口,人车司机把手动制动销拉上。

11、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乘车人员须听从人车司机统一指挥上、下人车,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12、人车司机必须检查乘车人员是否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检查督促挂好安全链条。

13、发车前人车司机必须对乘坐人应注意的事项进行简单的说明。

上、下人车必须由人车司机统一指挥,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①喊话“请各位先下后上”。

②喊话并检查“严禁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

③喊话并检查“严禁在车内打闹、嬉戏,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露出车外”。

④喊话并检查“请挂好安全链条”。

⑤检查确认一切安全后,开车前喊话“马上开车,请各位坐好”。

⑥途中如遇特殊情况(掉道等),乘车人员抓紧扶手,不能慌张,更不能跳车。

⑦前排和后排乘坐人员,严禁乱动人车上的制动装置。

14、下人车时人车司机坐在最前排(最下排),提人车时人车司机坐在最后排(最上排),要密切关注前方的情况,看轨道上是否有大块,是否有其他异常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打停点。

15、在各中段停车时,只能停在各中段的吊桥尖的位置,好让乘车人上、下人车。

16、当人员全部送完后,把人车提上来,过完阻车器,放下安全护栏,把人车的制动定位销放下,把钢丝绳头取下,把人车推入停放处,对人车进行清扫和擦拭,并给需加油的地方加油。

17、全部工作完成后,人车司机负责填写好人车的检查和运行记录。

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颁布日起实施,如果出现违章行为,将按照200—1000元一次进行处罚。希望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7篇 施工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保养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 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第8篇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3)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08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05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篇 安全运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安全方针、目标的实现,并使安全活动得到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运行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各单位生产操作规程的审核,并负责组织实施。

3.2设备动力部负责生产设备及各类机械、电动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电器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管理,并负责审核其检修规程,负责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3.3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等方面的制定,并按国家标准进行设计,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4安全部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的监督管理,设置安全控制点,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检查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消防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3.5劳动督察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负责员工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

3.6办公室负责交通车辆的维护管理。

3.7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8供应部负责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9各单位负责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检修。

4.工作程序

4.1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对与重大危害因素相关的运行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装置及作业点,由安全部将其确定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建立档案和登记台帐。

4.2安全部和各单位要严格对生产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建立管理档案,做好记录。

各单位、班组、岗位要严格依据本单位《生产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管理,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应记录。

4.3电器、仪表运行控制

4.3.1电器运行按《电器安全作业规程》和《电器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执行,严格执行电器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的各种安全作业票,并做好相关记录;仪表的运行由各使用部门单位维护保养,检测由安全部联系相关部门定期鉴定。

4.4安全检修运行控制

4.4.1生产设备在检修时,应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等制度,并办理各种安全票证。

4.4.2参加生产设备检修人员,要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安全作业证,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按《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执行。

4.4.3生产设备需要检修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程》、《高处作业安全规程》、《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并办理各种安全票证。

4.4.4在工作中使用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等应严格执行其安全作业规程《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程》、《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4.4.5在生产设备检修需要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并办理吊装作业证。

4.5施工过程中需动土、断路时,严格执行《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断路作业安全规程》,并办理各种安全票证。

4.6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7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4.8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由设备及装置所在单位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

4.9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10职业卫生的管理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11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按《承包商管理制度》执行。

4.12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4.13对相关方的管理按《承包商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4.14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执行。

5.相关文件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指导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程》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10篇 泵站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操作人员带电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华北电网工作网作业许可证或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特种作业许可证)执行发证机关制定的相关安全条例,确保人身安全,泵站运行要严格准守操作规范,不许违章作业。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两人值班,值班期间严禁饮酒。要保证随时都能开泵排水,并定时检查水位。交班时要交接清各种工具及各项设备仪表运转情况,并要双方签字留存。

第三条 机电设备在运行中,严禁站外人员进入泵房。

第四条 泵站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人数坚持每天早、午、晚、夜对本站一切设备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每日按相关要求填写各项记录。

第五条 汛期下雨排水期间,泵站人员必须全部到岗。

第六条 对于各项目安全防范实物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实效,定期检查防火、防盗器具和设施的可靠性。

第七条 站长负责主持本站全面工作的安排布置以及站内工作人员考勤,负责完成本站阶段性工作和全年性工作总结,负责落实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11篇 电梯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第12篇 yh矿人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卷扬司机:

1、进班先查看上班交班记录。

2、操作前必须先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对讲机信号是否接收正常,发现异常,坚决不能下放人车。

3、操作人车下放或提升时,必须有两名卷扬司机,一名主卷扬,一名在旁观察。

4、操作人车要认真听信号运行,做到信号不准确不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开车的原则。

5、人车在运行时,提升和下放的速度不能过快。卷扬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眼勤、耳勤、手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

6、当人车运行过程中打停点时,卷扬刹车不能刹得过急,应平稳停车。

7、对讲机用完后必须到卷扬机房充电,保证下一班能正常使用。

8、人车运行完后,必须再次检查卷扬设备、各种仪表、人车制动、钢丝绳、对讲机等,并做好交班记录。

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

1、人车司机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得随意安排。

2、人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运行时间操作。

3、人车限载15人,严禁超载。

4、进班前先查看上班记录。

5、井口信号工先检查阻车器是否回位,安全护栏是否放下。

6、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负责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人车制动是否灵活正常,对讲机信号是否联系正常。

7、确认一切安全后,将人车推入井口阻车器前。

8、待钢丝绳检查完后,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把钢丝绳头与人车连接好,确认检查工作做完后,举手示意给井口信号工。

9、井口信号工打下放信号给卷扬司机,升起安全护栏,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搬开阻车器,推动人车下放。

10、当人车过完阻车器,打停车信号给卷扬司机,把人车挂在斜井口,人车司机把手动制动销拉上。

11、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乘车人员须听从人车司机统一指挥上、下人车,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12、人车司机必须检查乘车人员是否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检查督促挂好安全链条。

13、发车前人车司机必须对乘坐人应注意的事项进行简单的说明。

上、下人车必须由人车司机统一指挥,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①喊话“请各位先下后上”。

②喊话并检查“严禁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

③喊话并检查“严禁在车内打闹、嬉戏,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露出车外”。

④喊话并检查“请挂好安全链条”。

⑤检查确认一切安全后,开车前喊话“马上开车,请各位坐好”。

⑥途中如遇特殊情况(掉道等),乘车人员抓紧扶手,不能慌张,更不能跳车。

⑦前排和后排乘坐人员,严禁乱动人车上的制动装置。

14、下人车时人车司机坐在最前排(最下排),提人车时人车司机坐在最后排(最上排),要密切关注前方的情况,看轨道上是否有大块,是否有其他异常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打停点。

15、在各中段停车时,只能停在各中段的吊桥尖的位置,好让乘车人上、下人车。

16、当人员全部送完后,把人车提上来,过完阻车器,放下安全护栏,把人车的制动定位销放下,把钢丝绳头取下,把人车推入停放处,对人车进行清扫和擦拭,并给需加油的地方加油。

17、全部工作完成后,人车司机负责填写好人车的检查和运行记录。

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颁布日起实施,如果出现违章行为,将按照200—1000元一次进行处罚。希望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13篇 入侵检测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所有入侵检测及相关设备管理和运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入侵检测系统的管理、更新和事件库备份、升级;

负责对入侵检测系统发现的恶意攻击行为进行跟踪处理;

根据网络实际情况正确配置入侵检测策略,充分利用入侵检测系统的处理能力;

密切注意最新网络攻击行为的发生、发展情况,关注和追踪业界公布的攻击事件;

遵守入侵检测设备各项管理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五条 只有入侵检测系统管理员才具有修改入侵检测设备策略配置、分析的权限。

第六条 为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设置口令。不能使用缺省口令,确保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口令不同。

第七条 入侵检测设备口令长度应采用8位以上,由非纯数字或字母组成,并定期更换,不能使用容易猜解的口令。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八条 入侵检测设备部署位置的环境要求如下:

入侵检测系统的部署位置应能正确检测到被保护网络的数据流量,并能抓取含有足够信息的ip包,如:mac地址、ip地址等;

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具体的网络情况为入侵检测系统选择、配置适当的检测策略,充分利用系统的能力;

入侵检测系统应尽量与防火墙联动,充分发挥系统的潜力。

第九条 入侵检测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如下:

每月定期安装、更新厂家发布的入侵检测设备补丁程序(包括事件库),及时修补入侵检测操作系统的漏洞。

一周内至少审计一次日志报表。

一个月内至少重新启动一次入侵检测设备。

第十条 入侵检测设备安全规则设置、更改的授权、审批依据《入侵检测设备配置变更审批表》(参见附表2)进行。入侵检测设备安全规则的设置、更改,应该得到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入侵检测设备配置操作规程要求如下:

根据需要记录当前网络环境,定义入侵检测接口;

安装引擎(包括事件库)和终端网管软件;

定义入侵检测系统要保护的网络对象(网络或主机);

定义检测策略,阻断级别和事件报警;

备份配置,安装到网络当中;

定义管理员清单和管理权限;

模拟攻击,测试入侵检测系统性能,做好网管资料。

第十二条 系统管理员注意软件以及事件库的变更情况,确保使用当前有效的软件以及事件库,定期做好入侵检测系统的配置的备份工作,以保证系统出现故障后能正常恢复原有性能。

第十三条 入侵检测设备运行状况的监视和记录要求如下: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入侵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查看系统日志,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填写《入侵检测记录单》(附表1);

对入侵检测设备的cpu和内存利用率、报警次数等进行均时监测、跟踪工作,每周形成报表。

第十四条 入侵检测设备安全事件处理和报告。当入侵检测设备出现告警或工作不正常,已经引起网络拥塞或网络瘫痪等重大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程序,对网络进行紧急处理,堵塞攻击入口,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并追查攻击来源,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 对涉及特殊网络对象进行检测和紧急事件发生的处理。要有针对性的把有关领导的主机、信息发布类型的主机(如web,mail系统)、重要数据类型的主机(如财务,oa系统)作为受重点保护的对象,综合防火墙日志和漏洞扫描日志分析其安全性,一旦出现恶性事件可事先切断物理链路,并及时上报,封锁现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海南电网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的修改版本颁布后,本规定自行终止

第14篇 施工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 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第15篇 起重机械使用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禁止无证人员装拆、调整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部件。

二、 本单位将对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三、 本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对在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记录停车设备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四、 设备在操作前,应当以“操作使用说明书”及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始可操作。

五、 机械式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一手应放在操作盒旁红色紧急停止按钮位置,一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以防危险发生。

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内禁止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进入,禁止司机长时间在机械式停车设备区域内停留,禁止儿童进入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在设备附近边缘嬉戏、玩撒。

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车辆、物品进入设备。

九、 禁止不符容车要求(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停放。

十、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载车板除搬运车辆外,不得作为其他货物的储存或搬运器。

十一、 载车板上禁止载人。

十二、 禁止拆除设备安全护栏,安全警告装置等设施。

十三、 机械式停车设备必须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设备中各类接地装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种电气开关或安全回路。

十五、 禁止在设备故障时,用接触器点动等方式强行存取车辆。

十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禁止任何人员操作有事故隐患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十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根据单位及国家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十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晚上或长时间不用时,应 控制箱内电源,同时除检修外,尽量不要空运行设备,以节省能源。

十九、 设备维修时,应切断设备电源并按下急停开关,挂“设备维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

维修作业至少二个以上才可作业。

十、 设备长时间停用(停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而再次启用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检测,确认设备性能及设备安全满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十一、 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每2年进行定期复检。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十二、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将依据造成影响的大小处以50-500的处罚;

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oo九年六月

运行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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