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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管理制度是组织有效运作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委员的行为,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它涵盖了委员的角色定义、职责分配、会议管理、决策流程、考核评估以及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委员角色与职责:明确每个委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和责任,确保每个人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期望目标。
2. 会议规程:规定会议的召开频率、议程设定、参与人员、决策规则,以及会议记录的保存和公开方式。
3. 决策流程:描述从议题提出到最终决策的步骤,包括讨论、投票、共识形成等环节。
4. 信息透明度:规定信息的共享和披露政策,促进委员间的沟通和协作。
5. 考核评估:设立定期的委员绩效评估机制,以衡量其工作效果和贡献。
6. 奖惩制度:设定激励措施和惩罚标准,以激发委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重要性
委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决策质量: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职责,确保决策基于充分的信息和讨论,减少错误和偏见。
2. 提升组织效率:规范化的管理能减少混乱和冲突,提高委员的工作效率。
3. 促进公平公正:通过透明的考核和奖惩,保证每位委员都有平等的机会和责任。
4. 增强组织凝聚力:明确的期望和公平的待遇可以增强委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方案
1. 角色定义:根据组织需要,为每个委员制定详细的工作描述,包括主要任务、预期成果和关键绩效指标。
2. 制定会议规范:设定固定的会议日程,确保每次会议都有明确的议题,并在会前向所有委员提供相关资料。
3. 决策透明化:使用电子投票系统,记录并公开投票结果,增加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4. 定期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委员绩效评估,结合自我评价和同事反馈,全面了解委员的工作表现。
5. 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优秀委员奖,对在特定领域表现出色的委员给予奖励;对于未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应进行辅导和改进计划,严重者则考虑调整其角色。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委员管理制度将能更好地服务于组织的目标,推动委员们积极参与,共同为组织的成功贡献力量。
委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八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医疗和护理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操作程序。
3、委员会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工作。
4、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采取现场自查与他查、总结与分析、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5、医院感染感染管理委员会对各科室报告的院内感染,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6、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根据需要可临时变更。
7、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的决议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执行,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2篇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 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四条 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第五条 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时使用公章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诸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经业委会会议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六条 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 严禁将公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人随身携带公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业委会会议批准方可带出。
第八条 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届业委会公章保管人:(业委会委员)
zz业主委员会
第3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4篇 af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年度会议:公司安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年终总结会议,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计划。
二、季度会议: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本季度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和考评。
三、不定期会议:遇有重大活动、紧急事件安委会可随时召开专项会议。
四、月例会:安委会下属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会议,小结各管理处安全工作情况。
五、要求:
1.安委会或安全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安委会主任、安全小组组长请假,并委派他人参加。
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年会及季度会议要有会议纪要。
3.安全小组月例会召开时应通知安委会并请相关人员参加。
六、安委会会议由安全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举办。管理处安全小组会议由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集进行。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
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
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
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2、每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设备科应在会前向各位参会者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5、必要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设备科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且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有表决权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临时会议仅限于论证院领导认为必要的或临床急需项目。
6、会议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设备科具体负责人汇报设备、医用材料采购、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然后由参会委员提问、讨论,使用科室负责人离席回避,最后由参会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无记名表决,已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为通过。会议记录中必须记录不同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五)工作纪律
1、论证委员所在科室的项目时、论证项目的供货方与委员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需回避。
2、本会委员不得接受相关商家的任何馈赠,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会议信息。
3、本会委员不得将讨论、表决的任何信息向未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透漏。
4、对违反纪律的委员,经本管理委员会表决后取消委员资格,造成明显影响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6篇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管会”)由院、科行政领导组成。
二、质管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管会负责制定全面、系统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持续改进方案,并指导、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二级责任制,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设兼职质控员,负责科室日常的医疗质量质控工作。
五、院质管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医务办公室内,并由其负责日常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六、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记录于《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
七、质管会指导医办定期(每季度)组织院质管小组(非手术科室组、手术科室组、医技组、门诊组)对各科室医疗文书和医疗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医办人员应不定期到各科室随时抽查。医办负责将收集、整理的医疗质量检查情况汇总,定期向院质管会汇报,质管会对医疗检查汇总的情况或资料进行最终的审核、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作出相应的奖罚决定。每次委员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医办应将所有质检情况汇编成《医疗质量简报》,发给各科室。
八、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落实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处罚失误、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九、由院长、主管院长组织领导下,院质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年终对全年的医疗质量进行总结分析,以便指导下一年度的工作。遇有重大、紧急医疗质控事由时,院长、主管院长可随时动议召集院质管会会议磋商对策,并形成具体操作程序和处理措施。
十、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召集的具体组织活动,对内、对外联络,信息交流,做好会议记录、起草文件、保存资料、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等工作。
十一、所有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院长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委员会将对其进行批评、警告或调整更换。
十二、开展质量和安全教育,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第7篇 某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制度
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考核程序,加强公司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构成。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
(一)若被提名委员人数等于应选人数,则每位被提名委员获得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票即当选;
(二)若被提名委员人数超出应选人数,则按照应选人数,获得较多赞成票数的被提名委员当选,若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应就票数相等的被提名委员单独进行投票,获得较多赞成票数者当选。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职期间,如果委员丧失董事资格,则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根据本制度第三至四条 的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1、根据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在公司内及公开人才市场上广泛收集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需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根据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外部薪酬水平,提议上述人员的薪酬计划或分配方案;
7、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和主要评价体系等;
8、组织评价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绩效表现;
9、接受公司高管人员关于考核与薪酬的投诉;
10、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1、制定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它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计划,并负责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系统地制定继任计划,保证在任何突发情况下总经理有候选人选。
12、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委员会提出的董事会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公司行政人事部为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核人员的资料,并负责保管管理层名单,负责筹备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十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管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在本公司、控股企业以及公开人才市场等广泛收寻董事、高管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招集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条 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高管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分别向股东和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管人员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六)根据股东和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做好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考评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管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定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对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由董事长报公司股东批准,同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活动一般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常规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委员提议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招集,委员会主任无法招集,可以委托其他委员负责招集;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可以列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董事会秘书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九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怎么写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操作规程等,对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每月对全院各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护理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问题与缺陷的改进措施有追踪和成效评价,体现有持续改进过程。
(3)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
每季度进行考评,有记录、有反馈。
(4)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有成因分析和讨论,查找事发原因和教训,针对需要控制的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措施。
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负责全院护士三基考核及业务技能的培训,定期举办业务讲座,定期检查护理人员掌握常见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6)组织开展疑难病例、高难度护理技术等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病例讨论。
(7)加强护理安全,严把重点护理环节(围手术期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输血及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检查前后等)的管理,定期检查各护理单元分级护理执行情况、危重病人登记上报、质量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护理并发症控制情况、抢救药品、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科室对意外事件处置情况以及护理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定期检查“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落实情况以及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等。
(9)定期检查手术室护士对大手术病人的手术前后访视、术后病人规范交接以及正确书写手术护理记录单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定期检查供应室下收下送、灭菌物品环节质量要求、操作流程、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灭菌合格率。
(11)定期检查其它特殊科室相关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工作。
(12)定期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第9篇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院党政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纪检监察负责人,大内科主任、大外科主任、门诊部主任等相关临床或医技专业人员组成。
二、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名(由业务院长担任),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设备科负责。
三、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导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技术问题提供评价咨询;根据医院各科室工作需要和医院财务预算,讨论医院全年医院医疗设备采供计划,认真论证和审批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采供申请,讨论、审定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损;定期听取审议特大型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效益分析报告。
四、主任委员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五、设备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会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工作会议,设备管理委员会决议问题遇到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裁决。
六、设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第10篇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要摆在镇集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上,要镇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会议每年之少召开四次,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总结上一季度工作,布置本年度工作,讨论分析季度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定工作措施。
三、安委会成员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如一次没参加会议要追究其责任。
四、例会必须做好记录,内容详实,
五、会议定下的工作,一定要专人负责落实到底。
六、此项工作要作为年底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故报告制度
一、每季度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形势动态。
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并相关部门报告。
三、治安灾害、交通、火灾、武器、危暴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要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从而耽误指挥,战略上的良好时机。
四、因报告不及时而造成影响集体工作和行动,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检查制度
一、镇安委会要对各嘎查、单位、企业、个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是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不定期抽查作为平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如有重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经常组织经贸、城建、消防、交警、药检、工商、派出所等安委会成员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工作。
三、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四、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和半年评比结果,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奖优、罚劣,奖罚分明。
昂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11篇 某高速公路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高速公路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高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学习型单位,打造学习型班子,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文件、重大时政、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科技、法律、金融等知识。
4、与促进高速公路发展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指导性的专题内容等。
三、学习组织及形式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局党委委员。
2、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因事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主持。
3、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次半天,每年可视情况安排两次时间相对集中的专题学习,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自学由个人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提倡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时间认真学习思考;在自学的基础上,联系实际,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4、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5、局党委办公室负责拟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重点、讨论议题等,并报中心组组长批准。
6、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负责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
四、学习要求
1、围绕中心工作,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有关理论着作和文章,并进行深入思考,潜心研究。
2、要注意克服以讨论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或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要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3、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要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五、检查考核
1、调阅学习笔记。每半年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审阅。
2、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3、严格考勤。全体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每次学习自觉签到登记,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
第12篇 州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制定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和年度、季度及月工作计划。
二、完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三、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护理质量管理,不断完善的监督机制。科室质检小组每月检查一次,护理部每月检查、每季全面检查,并有记录。
四、每月举行一次科护士长会议,研究解决相关护理质量问题。
五、每月开展护理质量检查活动一次,每月月底进行一次例会,分析反馈当月护理工作运行情况,提出改善措施,做好记录。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工作会议,对护理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七、每年举行一次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提高护理人员基本技能。
八、每年举行一次护士礼仪、护理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
九、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督查。
第13篇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负责对院内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组织。
1、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的管理规范。
2) 起草、制定、审核和评价医院内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通报、讨论和分析院内外发生的,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问题,探讨改进医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建议、方法和措施。
4) 通报院内出现的重大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追踪,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的结果。
5) 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 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2、 人员组成
由医院领导及有关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采购和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成成员:院长(史学森)、分管院长(杨贵林)、医务科科长(张建礼)、护理部主任(白梅梅)、医院感染科科长(宋宏鹏)、医疗器械科科长(赵福)。
3、 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医疗设备科负责,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小结。
第14篇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主任委员负责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遇特殊情况可由4名以上委员提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会议应在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实行。
5、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剂科主任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药剂科主任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各种资料,整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按《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医院档案室移交会议档案。
8、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第15篇 某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办好伙食,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建立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条款如下:
一、管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1、管委会是伙食工作的协调机构,是联系学生及师生员工的桥梁;
2、定期召开管委会的各级会议,对伙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把伙食工作办好;
3、对伙食工作的新办法、新方案、新要求、新举措,通过管委会进行通报及贯彻。
二、管委会的组成:
管委会由主管后勤的校长为主任,主管伙食的集团副总经理、学生处处长、饮食中心经理、餐厅经理、学生会生活部长为副主任,校区协调员为常务副主任、生活部长为秘书长、各系生活部长为常委,各班生活委员为委员。
三、会议的召集:
管委会、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或三名副主任提议召集,管委会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管委会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四、管委会对伙食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了切实加强管委会对伙食的管理,由管委会成员在伙食系统内兼任一定职务,校区主任助理由校学生会生活部长担任。助理每周四次以上参加管理,对伙食的卫生、成本核算、花样品种、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工作进行参与、指导、提出意见。助理可以随同采购员共同采购,经常到市场了解行情,定期公布市场价格。
五、管委会常委以上名单每学年公布一次以便取得联系及方便工作。
六、此制度与上级精神相违背的,按上级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