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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1

使用和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资源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各项业务高效、有序进行。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源分类与分配

2. 使用权限设定

3. 资源申请与审批

4. 资源监控与审计

5. 资源回收与更新

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力资源:员工的岗位职责、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等

2. 物理资源:办公设备、生产工具、场地设施等

3. 财务资源: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运作等

4. 信息资源: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知识资产管理等

5. 时间资源:项目进度、会议安排、时间效率提升等

重要性

有效的资源管理和使用对于公司的运营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

1. 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 竞争力:良好的资源管理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3. 合规性:确保资源使用的合规性,避免法律风险和潜在纠纷

4. 创新力:合理调配资源,支持创新项目和研发活动,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方案

1. 资源分类与分配:制定详细的资源清单,明确各类资源的归属和用途,根据各部门和岗位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2. 使用权限设定:依据职务和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的使用权限,防止资源滥用和浪费。

3. 资源申请与审批:实行资源申请制度,所有新增或变更需求需经过审批流程,确保资源使用透明化。

4. 资源监控与审计:定期进行资源审计,检查资源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5. 资源回收与更新:建立资源回收机制,对过时或闲置资源进行有效处理,同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更新资源。

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资源使用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明确责任人,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本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和配合,管理层将定期评估其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公司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通过规范化的资源管理,我们期待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使用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一、健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部应编制岗位任务指导书。

二、设备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方可持证独立操作。

三、设备使用和维护必须实行包机制,要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四、 设备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四懂”即:懂性能、懂用途、懂结构、懂原理。“三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五、 设备操作人员具体应做好下列工作:

(1)、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运行中搞好调整,停车后妥善处理。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保证不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设备。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消除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岗位巡回检查记录》和《设备维护记录》等。

(2)、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搞好设备润滑,坚持做到“五定”、“三过滤”,并做好记录。

(3)、及时做好设备的切换工作。对备用设备每天定时盘车180度,做到随时可以开动投用。做好防冻、清洁和反腐工作,对本岗封存、闲置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4)、保持本岗位及分担区的设备、管道、仪表盘的油漆保温完整,地面清洁。加强对静密封点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降低装置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操作人员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或通知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第2篇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合理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保证防护设施的可靠使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公司生产副经理分管防护用品工作。

2.公司安全科为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管理的主管科室。

3.基层单位由专(兼)职安全员承担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

4.防护用品的采购权属公司办公室。

三、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验收

1.新购防护用品必须选择定点生产厂商,并在购买前对定点生产厂的防护用品进行试验验收。

2.试验验收工作由安全科牵头,会同公司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

3.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采购及验收的过程,应对其“三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是否在市安全站登记备案进行审查。

4.试验验收标准为:

安全帽执行gb2811-89标准

安全带执行gb6095-85标准

安全网执行gb5725-97和gb16909-1997标准

各电器,机电设备参照厂方说明标准执行。

5.试验验收合格的产品公司办公室才能采购,发放到各项目部,各专业施工队使用。

6.已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再转移使用前,也必须由使用单位报安全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转入下一个工程使用。

7.防护设施必须在现场安装后由安全可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科发放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8.防护设施在验收时如有问题,由安全科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科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1.公司定期(每季度)对各工地使用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基层单位每月定期对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3.防护设备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做相应的使用保养工作,确保使用的可靠性。

4.安全员知道、监督防护用品的使用。如有不当之处应予纠正,并做好记录。

五、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更换

1.操作工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使用与操作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工程使用,应予以更换。

2.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操作工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掌握工程防护重点,及时更换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六、报废处理

1.当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使用到一定时间后予以报废。

2.经检查试验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予以报废。

3.报废程序为各使用单位或安全科提出报废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废物品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回收以防误用。

七、奖罚制度

如因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失效或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公司安全处罚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惩罚。

第3篇 学校物业保安警械警具使用和管理制度

学校物业保安警械、警具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1.警械、警具是物业公司的财产,使用人必须爱护和保管好。

2.警械、警具的使用有一定的约束力,必须依法使用,不得随意乱用。对讲机为工作之工具,不得利用对讲机聊天或讲一些无关工作的话,违者重罚。

3.警械、警具仅供安管员执勤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不准个人携带外出。

4.对讲机、警棒由安管员上班执勤时使用。警棒的佩带必须严肃,不得随意弯曲、甩摆、炫耀警棒,所有人员均需将对讲机挂在右侧,与客人讲话时,尽量将音量放低。

5.对讲机在工作时间内,要保持工作状态,不得无故关闭,严禁调整对讲机使用频率。

6.安管员交接班时,要作好警械、警具的检验工作,并在当值记录上双方签字;如发现丢失或损坏,根据当值记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7.如在执勤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造成警械、警具的损坏或丢失、要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主任处理。

第4篇 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第5篇 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

二、搞好轿厢、厅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障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三、严禁电梯超载运行,不允许轿厢开启安全窗,安全门运送超长物件。对重量判断不明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物品谢绝运送。禁止电梯当载货电梯使用。载运重量较大物品因注意在轿厢内均匀分布。

四、不允许用急停开关、检修开关做正常运行中的消号;不得在电梯运行中使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严禁在厅门、轿门开启的情况下检修运行。

五、当发生电梯运行故障如“关门不走车”“运行冲顶或蹲底”“安全钳误动作”“有异常噪音或较大震动冲击”时,请立即按动警铃按钮及时通知电梯的管理及维修人员处理。

六、电梯的厅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由该电梯的司机或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专人管理。认真做好钥匙的交接登记。

七、电梯的司机和维修人员、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掌握电梯的性能,熟知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无电梯操作证人员进入电梯井道内进行有关工作。

八、有关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责任制。维修、保养部门的所有安全管理由维保部经理全面负责,由维保部经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每天上岗工作之前由各组负责人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及注意安全事项的交代工作,并做好每天的安全教育工作记录,每天安全教育工作后由维保工作人员本人签字。

第6篇 安全防护装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为防止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可靠,操作者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选用。

1、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购、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帽的规定,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安全帽必须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确保人的头部不受伤害。

(2)安全帽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员工在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按尺寸选用并佩带合适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3)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以生产车间为单位,每两年更换一次。

2、安全带

安全带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是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安全带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带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型式、材料、技术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有永久性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并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重量、制造厂名称、检验员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项。

(3)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缓冲器、速差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严禁将绳打结使用和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

(5)安全带使用两年应按批量抽验一次,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抽验的安全带必须更换安全绳。

(6)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出现异常现象时应提前报废。

3、呼吸防护器

呼吸防护器分为防护口罩和防护面具两类,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必须佩戴呼吸防护器。呼吸防护器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护器特别是防护面具的购置,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防护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须按要求定时更换。

(3)喷漆工在喷涂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电焊、气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轮打磨焊道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二、消防装置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固定和可移动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设备。

(1)公司各类消防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购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装在生产作业现场的固定消防装置要定期检查,做到不堵不漏,处于完好状态。对固定消防装置要加强保养维护,经常检查,定期做反腐处理。对消防设施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3)小型可移动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便挪动;

(4)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类灭火器要严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时更换。

第7篇 叉车使用和司机管理制度

一、叉车使用规则

(一)、厂内叉车司机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严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俩,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他人闲谈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二)、叉车行驶安全规定

1、厂内叉车分道行驶的规定

(1)、各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使;

(2)、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右侧行使;

(3)、在同一车道内行使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使。

2、行驶速度

(1)、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5公里;

(2)、叉车行使下列地点、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规定 ;

①、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

②、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倒车或拖带其他车辆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了望,谨慎行使;

③、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谨慎通过;

3、厂内叉车的行使间距

(1)、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之间应根据行使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

(2)、要注意辆车之间的适当安全侧向距离。

4、下列情况应禁止行使

(1)、过于狭窄的道路;

(2)、易燃易爆危险仓库;

(3)、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

5、叉车停车规定

(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2)、驾驶员离开后,拉手刹车,切断电路;

(3)、不得在禁止停车处停车。

6、机动车倒车规定

(1)、先查明周围情况,确定安全后再倒车;

(三)、叉卸货作业规定

1、叉车叉取货物

(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2、叉车卸下货物

(1)、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2)、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二、叉车的保养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并做好检查记录;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 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5. 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添加电解液;

三、司机管理制度

1、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叉车,建立健全车辆的安全管理;

2、组织对叉车司机进行安全理论知识和技术实际考核;

3、对叉车司机进行登记注册及档案管理;

4、核发叉车驾驶操作证;

5、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6、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编制:王 宽 时间:2012.2.15

审核:王新颖 时间:2012.2.15

批准:戴永海 时间:2012.2.15

第8篇 吊机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吊车操作人员经专门训练,并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进行起重作业前,吊车消防安全巡检必须检查各种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吊车各工作不见带病运行。

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吊车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二、操作人员守则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

(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

(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

(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

(7)在吊运时,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

(8)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9)工作时如发现吊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就应将机械臂移到一侧靠边放置并做好警示。

三、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该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2)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5)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①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超负荷不吊;③工件紧固不牢不吊;④吊物上有人不吊;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⑦斜拉工件不吊;⑧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⑨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⑩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6)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7)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8)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0)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四、常规检查制度

(1)机械运转前每日必须由该机械负责人进行试机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上报检修,待检修完毕后再运转。

(2)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规定3/8钢丝绳起动能力700公斤;1/2钢丝绳起动能力1000公斤;5/8钢丝绳起动能力1800公斤。

4.使用前要检查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5.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6、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

(2)吊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五、维修保养制度

(1)、起重机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振动部件,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拧紧。

(2)、各机械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磨擦面上不应污垢。减速箱、变速箱、齿轮等各部的润滑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4)、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内部。经常检查滤油器有无堵塞,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油泵、油缸和控制阀是否漏油,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5)、经常检查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包扎或更换。

(6)、各控制箱、配电箱应保持清洁,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及开关触点必须灵活可靠,保证安全。

(7)、塔机维修保养时间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一次;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一次;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一次。

第9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程中出现纰漏,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

一.医院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使用、登记制度管理。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上级核对的供给量购入。购入后交药品保管员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设有计算机帐物一套,人工帐一套。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医院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按照卫生部的规定使用规定的处方。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医院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的处方量使用。

七.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

八.医院药剂科每半年总结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情况。

九.医院按照规定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使用、登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出现违规管理的问题。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应及时在医院药事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第10篇 火工材料的运输、使用和储存管理制度

1.使用火工品的架子队及作业班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用火工品储存室。该储存室必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规定,并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的《火工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由取得上岗证保管员、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

2.火工品储存室的设置:储存室要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火、防潮、防鼠、防盗等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不能设置在高压电线下。炸药和雷管应分库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室外应设置灭火器、砂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储存室内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不准安装普通照明灯,所有照明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线、报警装置插头不能安装在储存室内,电线要有硬管防护。储存室门一律朝外,不能朝内。

3.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不准混放,爆炸物品堆码应垫高200-300m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雷管不能存放在铁质容器内,应存放在木质装置内。

4.进入储存室任何人不准携带手机、打火机等违禁物品。不得穿化纤衣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室,严禁在储存区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储存室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在储存室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5.看守人员住房必须离库房30m以外。看守房位置和高度以能了望储存室和周围情况为准。

6.火工品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火工品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原则。收存、发放按制度在爆炸物品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签字。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若帐实不符,及时查找原因。发现火工品丢失或被盗,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7.火工品短途运输,可免办《爆炸物品运输证》,但必须事先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在排气管口装设防火罩,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在两辆车内运送,两车间距大于50m,并派专人护送。雷管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的三分之二,其他爆炸品的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重量。在运输过程中,高度重视雷电天气的防范。

8.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对炮工作业即打孔、装药、起爆、警戒进行全过程监控。当日当次领取的火工品未使用完的,必须及时返还储存室进行存放,并办理相关退库手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火工品带回工棚、宿舍或在工地上随意存放,严禁私藏、私用或赠送他人。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11篇 消防控制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系统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管理,当班班长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

二、消防控制系统要保证全时开启和运行,未经保安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关闭系统;

三、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报警后,要及时通知班长到达报警点,迅速处置报警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对高价值仓库等重点部位要全时布防,因工作需要出入时,要经班长以上人员同意方可撤防,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布防;

五、当遇有报警器报警时,要及时通知就近值勤人员和班长,值勤人员要在10秒钟之内到达报警地点,迅速处置现场事态,遇有紧急事态时要及时汇报上级;

六、各领班每周对红外探测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维护、保养,每天都要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设备的良好性能;

七、当遇到停电、设备发生故障或遭到人为破坏时,当班领班必须立即调配人员把控各出入口,迅速汇报,确保仓库安全;

八、红外探测设备的密码由保安部经理负责更改,经经理授权方可对红外探测设备进行布、撤防;

九、红外探测设备安装单位要每季度至少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当接到故障维修通知时,最迟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保证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

十、红外探测设施由当值被授权的保安人员负责布防和撤防,每次布防和撤防时都要认真登记时间及记录异常情况;

第12篇 氧气呼吸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氧气呼吸器的使用方法:

1、呼吸器佩戴好后,首先打开氧气瓶开关,然后观察压力表所指标的压力值,压力值为19.6mpa。

2、按手动补给阀,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体排出。

3、戴面具前,先将面具内密封胶塞取下,以便使用时气流畅通。

4、面具戴好后,先进行几次深呼吸,观察呼吸器内部机件是否良好,在确定各部门正常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二、氧气呼吸器使用后的处理

使用后的呼吸器必须及时交回车间,由车间负责到定点充气单位重新充气,始终保持氧气充足和各部件完好,能随取随用,具体应达到下列要求:

1、使用过的清净罐要更换药剂。

2、氧气瓶使用后要及时重新允气。

3、对气囊面具、呼吸软管要进行清洗,消毒。

4、对外壳的泥污、灰尘要清洗干净,并检查有无损坏痕迹,清洗时,严防水分浸入,防止内部生锈腐蚀。

5、重新充气后的呼吸器,必须保证各零部件完好,对损坏的橡胶垫及各接头部件应及时更换。

三、一般保管注意事项

1、设专人对呼吸器每周检查一次,压力表示值应始终保持在10-19.6mpa,低于10 mpa时,应及时充填氧气。

2、氧气呼吸器应避免强烈日光的直接照射,应远离强热源烘烤,以免氧气钢瓶受热后发生爆炸事故,防止零部件受热后老化硬化。

3、呼吸器要保持清洁,应放置在不易接触灰尘的地方,以免有害生理健康。

4、保管室内温度应在+5℃-+30℃之间,相对湿度在40-80%,呼吸器离取暖设备不小于1.5m。

四、氧气瓶使用规程

1、氧气瓶严禁与油脂类物接触。

2、夏季不要放在日光爆晒的地方,与明火距离一般应不小于10m。

3、氧气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该留有不小于0.05 mpa的剩余压力。

4、氧气瓶每年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强制定检一次。对使用过期或不能修复利用的要废弃,并及时更新。

第13篇 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维修管理、备件工具管理及技术资料档案。为使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查,防止突发事件,使电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第14篇 锅炉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 不断提高水 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 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 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 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 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 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 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 和管路系统。 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 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保养和检修。

4、 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 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 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5、 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 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6、 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 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7、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 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8、 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 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 或挪作他用。

10、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 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第15篇 _镇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和土地征用款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土地使用和土地征用款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二、村民住房确有困难,需要建住宅的,由用地者到国土资源所领取并填写《村民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提出申请,交村委会核查,经镇政府审核后,将已审核的《村民建设用地申请表》送国土资源所,并提交土地登记的有关材料,填写《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经县政府批准后,再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村民建住宅时,必须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村委会有关人员现场放线后才能动工兴建,不得违章建筑。

四、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村委会有权阻止和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非法所建的房屋,情况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农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村委会要严格把好建住宅用地关,严格管理,依法办事,对利用职权徇私作弊、接受别人的贿赂索贿的,要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七、土地被国家征用后所得补偿款,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款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款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体使用比例按上级有关规定并经村民大会通过实施。

八、征地款要专款专户存入银行或金融机构,动用征地款须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上级有关要求提出方案交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再交村民大会讨论才能实施。

九、征用款的使用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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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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