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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既有铁路线路的运营与维护工作,确保线路的安全、高效运行。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线路维护标准与程序
2. 设备检修与更新管理
3. 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
4. 运行调度与应急管理
5. 人员培训与职责分配
6. 绩效考核与质量控制
7. 技术创新与持续改进
包括哪些方面
1. 线路维护标准与程序:定义日常巡检、定期维修、紧急抢修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类作业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
2. 设备检修与更新管理:规定设备的检查周期、检修标准,以及老旧设备的替换策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提升事故应对能力。
4. 运行调度与应急管理:设定调度规则,优化列车运行计划,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快速响应。
5. 人员培训与职责分配:规定员工的技能要求,进行定期培训,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工作职责。
6. 绩效考核与质量控制:设立绩效指标,对维护工作进行量化评价,确保服务质量。
7. 技术创新与持续改进:鼓励技术创新,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持续优化既有线的运营模式。
重要性
既有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到铁路运输的安全、效率和可持续性。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
1. 保障运输安全:通过规范作业流程,减少人为错误,降低事故风险。
2. 提升运行效率:科学的调度和维护策略能减少停运时间,提高线路利用率。
3. 保证服务质量:通过绩效考核和质量控制,确保服务品质,满足旅客需求。
4. 促进技术进步:鼓励创新,推动既有线技术升级,增强竞争力。
方案
实施既有线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制定详尽的制度文件,明确各项规定,确保全员知晓并执行。
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强化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老化设备,确保设备性能。
4. 建立风险数据库,持续跟踪风险动态,定期评估并更新防控措施。
5. 设立专门的调度中心,优化运行计划,提高调度效率。
6. 实施绩效考核,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7. 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技术创新项目,推动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有望构建一个高效、安全、适应性强的既有线管理体系,为铁路运输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既有线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铁路既有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兼顾运输,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所管建设项目在既有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定义
既有线施工是指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主要项目如下:
4.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4.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五、原则
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六、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影响新建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时间安排,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等级的划分
根据《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规定,既有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 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 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 涉及、跨越既有客运专线的施工。
二、ⅱ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 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 干线封锁正线 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三、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三章 施工组织领导
一、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
为加强既有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为组员的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兴旺
副组长:苗永平、张振华、董荣军 、栾永平 刘鹏利 张军 许雪庭 张光建 杨红军 杨军
组 员:王鹄 黄树斌 李学军 侯志敏 王永平 罗晓华 薛卫国 韩芳
二、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2.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相应等级的既有线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上报。
2.2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及施工现场协调组,并服从其工作部署。
2.3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施工方案会、协调会、施工现场预备会、碰头会及施工完工会。根据施工方案及会议精神,落实施工准备及安全防范措施。
2.4领导小组组长须亲临施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
2.5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施工现场协调组制度
3.1各分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分部总工、安全总监、副经理为组员的施工现场协调组。各级领导小组需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要求。
3.2施工现场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四章 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一、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行施工作业时,须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规定,实行施工登销记。
第五章 施工过渡工程
施工过渡是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既有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现场要加强过渡工程管理,保证施工和运输安全。施工过渡工程须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工程验收交接
一、新建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
二、新建线施工的验收交接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一、确保施工安全是首要责任。项目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安全质量、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项目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
四、项目所属各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五、施工现场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驻站联络员必须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在施工前,要向设备管理和运输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
七、封锁施工开通后,要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八、其他有关事项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2008〕282号)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 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一、项目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范的安全生产规定。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施工料具摆放不规范、机械及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二、参加新建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能担任既有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新建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汛条例 >细则》,落实防洪措施。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需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四、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 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章 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是永恒主题,在进行施工生产的前提下保证铁路运营的畅通,是施工作业的职责所在,因此在施工生产的过程中采取“重点防护、要点卡死”的原则,确保既有线施工的安全。项目所属铁路建设工程涉及既有线施工的项目主要是联调联试阶段,因此安全防护要长抓不懈。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临近既有线的安全防护
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联调联试过程中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根据施工范围的大小,工区在事故易发点安排防护人员进行防护,施工生产中通过各防护人员的协调配合,确保既有线施工的安全处在可控状态。防护人员进行防护,具体内容为:
1.联调联试阶段要设好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准确掌握行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下道避车。
3.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安全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了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联调联试过程中各种车连的驶入,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4.在曲线地段设置防护时,若瞭望距离不足800m或1200m,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二、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车辆的规定
l.在进行联调联试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任何作业或停留过程,均不得侵入新建线内。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现场交底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防护员指挥调度,禁止紧靠新建线的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5.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新建线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新建线一侧作圆周形转动。向新建线外侧摆动作业时,也应注意防止机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6.在新建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
7.为防止机械侵限,在与新建线接近等高地段,靠近新建线一侧据轨外侧2米外设置明显的界桩和防护员,每隔7米设置一根,为防止机械转头或交汇侵限,应设置调车平台或选择地形开阔地点作为会车和转头地点,并由专人指挥和防护。
8.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联调联试安全时,立即用步话机向700米外防护员发出紧急通知,同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尽快组织排除。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前,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9.施工运输车辆在新建线旁施工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在良好状态。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
(2)靠新建线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7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行驶,防止侵限。
(3)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关好车门,严禁超载或偏载。紧靠新建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平整,防止偏载或在坑凹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新建线倾斜而侵入限界。
(4)运输车辆停车应停靠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如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制动措施。
(5)凡带升降翻斗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新建线旁运行时,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起边落以及在行驶时操作车箱举升装置。
(7)运输车辆在新建线附近会车或调头时,必须有专人防护,确保不侵限。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地段,必须坚持一人一车防护,带进送出。
(8)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限界。搬运及装卸材料货物时,应做专门部署,统一指挥。卸车后,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整理。
10.施工领导和全体职工应熟悉管内设备情况,联调联试的各项工作,熟悉各种信号及信号显示方式,注意过往车辆。
11.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信号旗、信号灯等信号指挥物品,或拿这些物品在既有线附近嘻闹,以免影响正常行车及安全。
三、既有设施的保护措施
1.因施工影响新建线通信、信号设备时,事先通知有关电务段派员配合。施工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按规定办理登记要点手续。
2.新工点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交桩资料,划定施工红线后,邀请拆迁单位、工务、电务、水电段、铁通公司等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内可能影响通信、信号、水电、通讯等既有设备正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采用管线探测仪或人力开挖探沟,查明径路,设立明显标志,待与设备管理单位、拆迁单位共同商定确保上述设备正常使用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迁改方案,在保证措施和方案完全落实和向现场施工人员做了详细交底后,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方可施工。
3.在施工前,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监护配合协议,在施工时,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有关安全规则规定对新建线设备进行防护,并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状必须立即停工加固处理,确认对营业线设备无影响后,方能继续施工。一旦发生损坏,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同时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
4.施工地段需要迁移电缆(光缆)时,提前向有关电务、水电段及相关部门提出。对暂不能迁移而又必须施工时,应主动与维修单位共同制订有效的防护方案,并派专职安全员进行有效防护后,方可施工。
5.架空电线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线杆附近弃土、堆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米。
6.架空电线路两侧各10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
7.施工需要挖坑、挖沟、运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造成线路附近树木倾斜等。
8.不得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抛掷杂物,搭挂各种临时线。如在新建线架空电线上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线,应经有关电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单位批准。
9.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机械设备在地下管线左右各2米范围内动土及运行,人工作业时应做到逐层轻插浅挖,并请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进行安全监护,协助处理管线。
10.机械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指挥并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状必须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在既有线开挖深度达到0.4m时,应小心挖掘,以防挖伤在用地下设施,同时应制订可行防护措施,不影响电缆正常使用,不造成设备隐患。
12.翻斗车从符合《技规》限界要求的电力线下通过时,为防止翻斗车触碰刮电线路,应在电力线路两侧不少于5米处设置限界架,车辆必须从限界架下通过,并限速5km/h,如紧靠线杆通过,需增设电杆保护桩。限界架和保护桩必须在使用完后立即拆除。
四、邻近新建线砍伐树木
1.因施工需要在新建线旁砍伐树木时,各分部必须制定确保营业线安全行车的措施,保证行车安全,一旦发生影响行车的事故和事故苗头,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
2.组织砍伐树木时必须备齐防护信号用品,按规定设好防护,施工负责人应亲自在现场指挥砍伐。防护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
3.砍伐树木前应用足够力量的绳索及支撑原木将树往线路外侧拉顶,防止树木倒向新建线。
4.砍伐时如树木倒在新建线或侵入限界,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排除,检查线路技术状态确实正常后方可撤除防护。
5.如需砍伐的树木较大或地形困难,砍伐时有可能倒在线路上影响行车时,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提前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请点,办理封锁施工手续。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做好防护后方可组织砍伐。
6.砍伐高大及偏冠树木而不必封锁线路时,应先适当截掉枝丫,再伐主干,必要时用绳索牵引控制树倒方向。上树砍剪枝丫的作业人员应站立在坚实的树干上,并系好安全带。
7.当砍伐遇有通信、电力线路时,应待线路拆除或采取导向措施并保证不损坏通信、电力线路后可组织砍伐。
第十章奖惩
一、项目所属各单位的安质部月每月 8日前将管内上月有关联调联试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情况,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再由项目部汇总后上报铁道部安监司,并抄报广铁集团公司。
二、发生事故,要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处理。
其他奖罚严格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既有线施工预防监控管理措施模版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邻近)既有线施工
潜在事故危险
损坏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
目标
防止损坏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和技术措施,履行报批手续,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后,组织实施;
2、与铁路运输和管理部门要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当施工需封锁线路或影响行车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运输提报施工计划,并按规定办理要点、销点手续。
3、在施工前,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设可靠防护后可施工,并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段和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4、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均要设置防护标志;
5、铁路线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须牢固,严禁侵入铁路 建筑限界;
6、合理组织作业,严格既有线施工管理程序,桥涵顶进施工要严防坍塌,要随挖随顶,不得超前挖土;
7、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8、严格落实《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22〕280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广铁〔2022〕310号文件规定。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第3篇 既有线施工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准则:施工前,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施工行车安全。施工中,严格执行、遵守铁道部、呼铁局印发的关于既有线行车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检查,保证安全施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设专人驻站,使施工现场时刻与车站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于列车逼近时施工人员及时待避,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3、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先验收后启用。
4、对于紧靠既有线施工,必须设广播和拉绳防护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5、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工点对线路采取加固措施,并按规定对站房站台层股道上方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急物资。
6、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路或车站股道时,必须止步嘹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7、严格执行避车制,来车时防护员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作业人员下道后,防护员要检查线上是否还有施工工具或工具是否侵限。
8、施工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施工中各种施工用料和机具严禁侵入限界。
9、加强施工地点设备检查整修,随时掌握变化情况,遇有异常,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车站设现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遇有来车通知现场负责人,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所有人员下道避车,工具、料具及时撤出限界以外。
11、上道作业不许穿带钉鞋和塑料底鞋,横过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12、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
13、各个岗位必须严格坚守,不得擅离职守。
14、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在汛期确需进行影响路堤、路堑稳定的施工,需经项目部的批准,方可施工。
施工等级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机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4.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第4篇 火车站房工程既有线车站施工安全管理
火车站站房工程既有线车站施工安全管理
2.1施工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切为旅客着想,尤其是春运、暑运期间,旅客较多,加强安全防护,给旅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是我单位在__站站房施工的根本宗旨。
2.2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制、安全逐级负责制和三检制,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加强对各专业、各工种结合部的规范管理,落实安全措施,防止结合部失控。
2.3施工区域实行全封闭管理,施工区域四周用彩钢板进行围护,与周围完全隔离。加强门卫值班制度,非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入内,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止旅客误入施工场地而导致意外伤害。同时施工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横过车站股道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2.4在现有的进站通道基础上搭设防护棚,上铺两层脚手板。使进站通道与施工区域完全隔离,保证旅客的进站安全。从出站地道口到施工区域外(现有车站广场),用钢管搭设出站防护棚,上铺两层脚手板,两侧用彩钢板围护,与施工区域完全隔离,通道内配备足够的照明,保证旅客的出站安全。建筑物四周悬挂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防止坠物伤人。
2.5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宣传工作,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做好旅客和行包行走路线的标识,让人一目了然。通道与施工区域交叉需开口处、施工区域与铁路交叉处设专人值班。
2.6根据施工顺序的变化通道需要改道时,先把新的通道做好后,再拆除旧的通道。
2.7加强和__分局、车站安技科、建设指挥部的联系,针对旅客高峰期提前做好人员的组织安排,及时疏导,避免大量人员停留在施工区域附近。
第5篇 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既有线施工时的行车和人员、设备安全,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燃。必须对跨既有线施工作业加以规范管理,规范施工,达到预定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制度。
(一)施工组织措施:
为确保行车、人身、设备和施工安全,既有线施工的必须成立兰渝七分部既有线施工指挥组,成员如下:
组 长:_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既有线施工指挥组的主要职责及相关人员职责:
1、 既有线施工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相关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主要安全职责、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2)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3)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4)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查相应的操作规程;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严格建立并执行岗位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检记录。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施工现场配合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规和技规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安规、技规的行为。
4、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建立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
5、施工前,技术人员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8、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9、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安全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公安局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10、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进入铁路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停施工时,做好现场防护。
(三)既有线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属于国家重要干线兰渝铁路,行车密度大,在沿线地段施工带来的安全压力也相当大。因此,为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和劳动人身安全,需要各施工架子队人员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加强劳务人员既有线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对职工和劳务工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教育,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铁道部的“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成都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细则》、兰渝公司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2、制定可靠的施工安全防护监控措施,针对不同的作业地点和作业环境采取不同的安全监控防护方法,采用设专人在车站调度室进行车辆的早期预报和通行确报,现场设专人按规定进行防护。
3、建立良好的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做好施工场地的布置,使作业场地通畅平整,所有物品的安放做到整齐有序、安放可靠,使用的工具必须集中管理,防止误入行车线路。狭窄区域的要点施工应标志出明显的施工安全线,制止人员、器械接近行车危险地带。邻近行车线路的桥涵施工应设立安全隔离设施,防止施工工具、器材、材料、车辆等侵入限界。
4、在既有线的一切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的防护规定,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和防护人员,并配备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与车站或远方防护人员保持联系。需要点封锁或慢行施工时,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审批制度,必须接到调度命令后方可动工,施工时严格按调度命令的内容设好防护,组织施工,并由分管领导担任施工负责人,在现场组织施工,确保在批准时间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线路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车辆时,须提前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要求行车调度人员延长时间或通知列车限速运行,同时按规定设置施工作业防护标志或安设慢行信号防护。
5、地下工程施工必须严密注视地下管线的安全,施工前应先与有关单位联系,请求配合,查明地下管线走向和位置,做到“三不施工”,即不摸清地下设施位置不施工,影响地下设施正常运转不施工,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施工。使用电缆探测器和挖探沟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探明电缆管线的确切位置,做出明确的标志。严禁在电缆、光缆、管道3m范围内使用大型机械作业。禁止在既有电杆、电线等设施上搭挂临时线。
6、施工便道通过铁路电缆时,必须设有可靠的防护手段。行车线路上装卸路料、轨道设施的预铺必须注意保护好信号设备,不得损坏和私自移动。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对周围建筑物设好防护并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土石方的开挖和弃土不得危及行车线路基的安全和使用。
7、工地材料运输通路跨越既有线时,应尽量应用现有的道路条件避免平面交叉,如不可避免的与既有线平交时,必须设置临时道口,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得到批准后方可设置,并且道口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具有可靠的列车预报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由经培训合格的专门道口工防守。
8、靠近线路堆放的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限界,道碴片石等的堆放,堆码应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m),在有调车作业的站内施工时,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砂石料具。
9、在线路装卸车时必须设装卸车负责人,配备好安全防护人员和作业标志,由专人统一进行指挥,每次卸车后,严格做到:未清好道或材料机具堆放不稳定时不开车;车门未关好或装卸人员没坐稳不开车;车内余料偏载未整理好不开车;装卸车负责人未向车长发出卸车完毕的通知不开车;司机未得到车长的信号不开车。
10、靠近既有线路的基础开挖边坡必须是安全稳定的坡率,钢板桩挡土板防护类支护必须可靠坚固,并作好防雨防水侵蚀路基边坡不稳的准备。邻近行车线路的降低地下水位的降水施工要防止降水作业引起的地面沉降对行车的影响。
11、既有旧圬工的拆除,应采用静态破碎,不得使用炸药类的爆破器材。
12、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实行奖罚制度。
13、与沿线各有关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取得支持、帮助和指导,施工中密切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14、既有线施工“八不准”:
(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没有签订施工会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没有召开现场施工交底会不准施工;
(4)、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施工负责人和包保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和上线检测;
(8)、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四)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的“卡死”制度
1、未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没有与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开工。
2、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蔽设施,没有查明及采取保护措施前不准动工。
3、在既有线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爆破员、施工员、轨道车司机等,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没有到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不准开工。
5、因工程需要,设置临时道口,未按规定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
6、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好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限界桩,不准进场作业。
(五)防止机车车辆伤害的卡死制度(五不准、五必须)
五不准:
1、必须遵章守纪,注意安全;
2、过铁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3、上道作业必须先防护,巡道执行回头了望制;
4、临线来车,必须本线下道;
5、必须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
五必须:
1、不准在铁路上走路;
2、不准在铁路上坐卧休息;
3、不准从车底下钻越;
4、不准从“天窗”穿越;
5、不准以车代步。
(六)防止挖断电缆卡控制度
1、在既有线上施工,施工前必须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请有关单位现场交底,搞清楚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明确电缆径路和电缆存在的区域。
2、必须进行地下电缆探测,并要挖探沟确认电缆位置,落实防护措施。
3、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4、施工中必须请电缆产权、维修单位到现场协助;认真做好抢修准备,遇到问题立即修复,减少对行车的影响,施工负责人必须盯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开挖或埋设电缆。已挖出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5、使用机械在线路附近施工或行驶的,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明了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未采取防范措施,严禁施工、行驶。电缆径路左右一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挖土。
6、使用劳务工施工的工程必须指定职工专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防护,要责任到人。
(七)具体实施要点
1、要点登记
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必须提前72小时告知遂宁或涪陵铁路工务段调度,并在工务段做好登记备案,我方联络员接到调度命令后,通知施工负责人,确认施工起止时刻,按照批准的既有线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方可开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检查施工完成,我方联络员必须通知遂宁、涪陵工务段调度,做好登记备案。如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应提前通知工务段调度,要求调度员延长时间。
2、上岗设防联络方法
联络员在工务段调度登记后,通过申请施工,施工要点命令下达后,用对讲机或手机通知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确认后用对讲机或红色信号旗发令执行。
3、下岗撤防联络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用对讲机或黄色信号旗发令执行。并用通知联络员办理开通手续。
备用方案:现场备用汽车一部,一旦要点施工完成,联络不通,由现场派员乘车去遂宁、涪陵工务段联系确定执行时间。汽车司机在要点前一天同联络员熟悉由现场到工务段的道路交通情况。
4、防护工具及用品
响镦、号角、移动停车牌、作业牌、信号旗、防护员帽、防护员上衣、臂章、通讯设备,具体数量按施工需要确定。
5、防护位置
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设置作业标,并派防护员值班防护,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向外每隔20米设置一个响墩,在作业区两端20米处设置停车牌。
6、要点防护及消点撤除后按下页附图执行
a:要点防护方法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1条第3点执行(如要点防护位置图所示)
b:消点撤除:消点后,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5条执行(如施工防护位置图所示)
a:施工地点
b:施工防护位置
(八)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消灭一切职工伤亡事故;消灭一切交通、设备、火灾和铁路行车事故。
2、施工前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各个工种,做到令行禁止,忙而不乱,有条紊,严格要求,确保安全。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分部与每一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部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班组、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分部到职工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设置专职人员,实行干部现场包保,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4、坚持岗前培训,在既有线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技术交底,按照安全施工的规定,首先必须做到:
(1)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机械。
(2)严禁各种机械在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使用。
(3)严禁在无措施情况下,进行交叉作业。
第6篇 既有线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一)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 施工前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凡涉及设备管理单位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积极争取设备管理单位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双方必须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3. 涉及营业线施工时,应同设备管理单位经常监视并保持既有的使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争取积极配合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使用.
4. 施工作业结束后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时,施工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消点手续.
二) 营业线光电缆安全保护措施
1.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结构物、光电缆的径路走向作详细的了解,做好标志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距电光缆线路三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施工,人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与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现场一起监护。
3. 大型机械设备通过光电缆区时,应在设备管理单位指导下实行有效防护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通行。
三) 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 在与营业线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无论任何作业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2.44m);严格落实一机一人制度
2. 为防止机械侵限在新线与既有线相交处(拢口)或新线与既有线并行间距不足20m处要靠新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进行封闭施工。(可挂上小彩旗划定范围)
3. 机动车车辆在营业线附近运行时禁止边走边卸边落,防止车辆向营业线一侧滑落后造成侵限。
4. 施工车辆在靠近营业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的路基上行驶时速度不大于10km/h,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碰撞限界桩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5. 施工机械车辆在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确认具备倒车条件后方可倒车.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铁路限界.
6. 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受施工场地限制,确需在坡道停放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车辆溜入铁路或侵限。
7. 在靠近既有线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防护(车站内设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当列车经过时,必须做到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任何机具材料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8. 建立现场异体监控制度,施工现场设人员签到薄,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现监控,双方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四) 封闭网安全措施
1. 施工单位要对封闭网开口进行封堵,需要留用的网口要进行窄化处理,一时不能窄化的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以防耕牛进入网口上道造成行车安全.
2. 施工单位在站内施工需要暂时拆除封闭网时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及所在车站的车务段签订拆除复用封闭网的协议,明确范围,标明里程及复用时间。
中铁二十二局信陈铁路铺架项目安质部
2006.9.5
第7篇 吊车等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吊车等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的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安全,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铁路的安全。
2、为确保临近既有线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杜绝吊车、钻机等高大设备倾覆对营业线行车安全造成威胁,首先必须保证吊车等大型机械作业平台承载力满足施工要求。平台填筑、碾压完成后,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60mpa/m,作业平台位置设置远离既有线一侧。
3、临近既有线侧设置安全防护红线,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4、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须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对安全保护用具,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6、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二、防止发生事故类型
1、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中侵入铁路限界,影响铁路运行安全;
2、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在走行和施工过程中倾覆,造成铁路设施的损害、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3、吊车起吊物品时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各类物资堆放位置不当,侵入铁路防护网内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4、施工过程中,认真保护、防护空中、地下各类电缆、光缆、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吊车等大型设备起吊、重压损坏电力设施而引起的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
三、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吊车、长干钻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防护。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平台必须设置在远离既有线一侧,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长干钻机等机械设备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大于60度。
4、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5、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6、确保作业平台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7、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9、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脱落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0、间断施工作业,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在远离营业线的安全区域内平稳停留,操作人员应停机并做好防滑设置,相关工具、材料定置摆放,施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并留有看守人员后,方准暂时离开现场。
1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在全部施工作业结束,应做到场地平整、工完料净。
五、防倾覆和防侵限预防措施
1、、吊车等大型机械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大型机械停放时须停放在平坡道上;作业平台处地基要压实防止不均匀下沉,吊车、混凝土泵车停放时须将起重臂、泵管收回原位。
3、吊车、混凝土泵车操作期间各监控人员必须到位。根据现场墩台高度确定吊车起吊高度:本线墩身最高的为11.5m,可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15米内;桩基钢筋笼控制在20米以内,首先在远离铁路侧吊起,待吊装平稳后在慢慢移至桩基位置(现场吊车型号最大为qy25型,起吊高度为32,3m,)。现场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吊车起吊高度,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吊车提升高度。
4、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执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试机,操作人员全面检查各部系统,确认使用状态,并加强维护保养,坚决杜绝带病作业。
7、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机械指挥人员、安全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现场踏查,熟悉作业环境、条件,确定安全停留区域,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方案。
8、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负荷不吊:
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容器过满不吊。
9、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10、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设备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并且发出的令号清晰明确。
11、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细则作业。
12、(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
13、大型机械做好一人一机防护,现场防护员随时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六、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十不准”、“六禁止”
十不准:
1、没有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作业。
2、“三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操作证)不齐不准进场施工。
3、防护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4、没有挖探沟探明地下管线、光缆等设备不准动土施工。
5、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不到位不准进行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移位作业。
6、吊物不准长时间悬空和侵入铁路防护网内。
7、大型机械没有执行“一机一人”跟班防护制度,不准施工作业。
8、并行地段作业现场与既有铁路没有进行物理隔离,不准施工。
9、机械进场后没有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机械许可证,不准进行机械作业。
10、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作业。
六禁止:
1、吊车大臂禁止朝铁路方向旋转。
2、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一切起吊作业。
3、列车通过时禁止一切机械作业。
4、没有办理大型机械许可证的机械禁止进行铁路防护区内作业。
5、靠近架空线路或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禁吊车作业。
6、操作时严禁闲聊和打瞌睡。
七、安全注意事项
1、防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一旦发生意外,必须采取“先停车、后防护”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2、防护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接到指令后立即采取措施。
4、对讲机不得任意更换频道或占用频道。
5、作业人员应着用黄色马甲,防护“三员”必须穿着橙黄色防护服装并配备对讲机、手机、口笛、信号旗等防护备品,安全员、机械指挥人员、现场施工作业负责人应佩戴相应岗位臂章;所有人员应戴相应岗职的安全帽。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着用红色服装、帽子等。
6、设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及时联系,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7、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用品:信号旗(灯)、(有雾天气或夜间施工)火炬、响墩,口哨或喇叭、短路铜线。
8、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各岗位人员到位并与驻站联络员(需要时)确认后,下达开始施工作业命令。施工作业开始后,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与施工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准离开,施工负责人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停止施工作业。
八、应急措施
突发问题应急处理情况启动程序
当吊车等大型机械发生倾覆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时,立即由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通讯组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部门及设备管理部门--拦停列车并设置停车防护,由警戒组封锁事故现场、留存证据--项目部指挥抢险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由抢救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及转移--设备保障组调动应急设备物资--用氧气、乙炔等工具对事故机械进行拆卸--采用吊车及载重汽车将事故机械移出事故现场--清理事故现场--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由设备管理单位检查满足列车通行条件后,命令防护员通知驻站联络员恢复线路通行--事故处理、总结。
第8篇 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铁路的安全。
2、施工场地采用标准围栏进行封闭,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悬灌跨越既有线部分设全包安全防护网,严防各种物件的坠落。
3、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4、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须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对安全保护用具,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6、在线路附近行走,不得走铁路中心或轨枕头,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来车时及时躲避到安全地点,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到建筑接近限界。
7、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二、防止发生事故类型
1、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时穿越铁路,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2、施工人员穿越铁路运输材料、工具,造成线路红光带,影响运输安全;
3、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中侵入铁路限界,影响铁路运行安全;
4、大型机械设备(旋挖钻机、打桩机、吊车、挖机等)在走行和施工过程中倾覆,造成铁路设施的损害、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5、各类物资堆放位置不当,侵入限界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
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防止基坑开挖造成路基边坡的坍塌和路基稳定,造成既有线路基下沉、线路变形,危及列车运行安
7、各类机械设备施工中,损害路基边坡,危及列车运行安全;
8、施工过程中,认真保护、防护空中、地下各类电缆、光缆、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因损坏而引起的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
9、疏通因施工造成的河流和排水系统,防止因积水或洪水对既有线路基的损害,造成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
三、造成铁路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因素
1、挖机、推土机、管桩机、钻机损坏地下(地上)设备、设施;
2、汽车、挖机和各种材料、机具等机械侵入铁路限界;
3、吊装物体侵入铁路限界;
4、弃土堵塞(或挖断)既有铁路排水系统,造成路基积水,影响路基稳定;
5、钻机、管桩机、高压旋喷桩机等大型机械倒塌侵入铁路限界;
6、汽车翻车、挖掘机、旋挖钻机或长杆螺旋钻机等各类大型机械倾倒侵入铁路限界。
7、作业人员在铁路上违章施工或在铁道上行走、背向行走、打手机等,危及人身安全;
8、铁件等金属物件搭在两股轨道上,造成轨道短路,发生红光
四、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挖掘机、吊车、砼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盯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大型机械作业水平投影距离接触网立柱外缘必须大于2m。
3、吊车、砼泵车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机械设备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大于60度。
4、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5、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6、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7、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9、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脱落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五、大型设备防倾覆和防侵限预防措施
1、挖掘机、吊车、混凝土泵车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挖掘机停放时须停放在平坡道上;地基要压实防止不均匀下沉,吊车、混凝土泵车停放时须将起重臂、泵管收回原位。
3、挖掘机、吊车、混凝土泵车操作期间各监控人员必须到位。
4、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大型设备施工作业的检查监督,安质部负责。
6、执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7、起重设备的检查维护,坚决杜绝带病作业。
8、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负荷不吊:
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容器过满不吊。
9、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10、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设备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并且发出的令号清晰明确。
11、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细则作业。
12、(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
13、大型机械做好一人一机防护,现场防护员随时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六、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十不准”、“六禁止”
十不准:
1、没有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作业。
2、“三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操作证)不齐不准进场施工。
3、防护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4、没有挖探沟探明地下管线、光缆等设备不准动土施工。
5、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不到位不准进行钻机移位作业。
6、监理不到位不准进行钻机移位作业。
7、挖掘机没有执行“一机一人”跟班防护制度,不准施工作业。
8、并行地段作业现场与既有铁路没有进行物理隔离,不准施工。
9、机械进场后没有《动土作业开工令》(见附件),不准进行机械动土作业。
10、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作业。
六禁止:
1、挖掘机大臂禁止朝铁路方向(钢轨上)旋转。
2、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一切起吊作业。
3、列车通过时禁止一切机械作业。
4、没有办理过轨手续时,所有施工机械,禁止擅自跨越铁路股道和铁路道口。
5、禁止用挖掘机挖探沟。
6、站内挖掘机作业,禁止做大于90度的旋转活动。
七、注意事项
1、防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一旦发生意外,必须采取“先停车、后防护”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2、防护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接到指令后立即采取措施。
4、对讲机不得任意更换频道或占用频道。
5、与两端车站保持通讯联系。
6、必要时,要设驻站联络员。
7、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用品:信号旗(灯)、(有雾天气或夜间施工)火炬、响墩,口哨或喇叭、短路铜线。
第9篇 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十必须”制度
1、“工前讲话”必须全体人员在场,做到人人明确作业分工、施工项目、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防护、监护人员必须明确防护、监护对象、施工范围,做好施工登记簿的登、消记,堵截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止意外事故。
3、施工前要认真检查安全用具和工具,状态良好方准使用,大型施工作业必须有第一责任人到场指挥。
4、监护、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禁止做与监护施工作业无关的其它事宜。
5、各作业队的安全员、防护员、领工员、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队领导的责任,发生事故,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6、在营业线施工或穿越营业线时,必须按规定设立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
7、劳务人员上道必须有安全员带领。
8、防护人员必须备齐防护用品,必须熟知防护知识。
9、机械设备在营业线施工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并设有制动和防滑措施。
二、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十不准”制度
1、没有安全上岗合格证的施工负责人,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施工。
2、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并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3、没有准备好必须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
4、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业人员对制度熟悉不够不准施工。
5、爆破作业现场主管领导不在位不准施工。
6、爆破作业线路封锁时间少于30分钟或紧后列车为客车时不准施工。
7、爆破作业没有有关站段人员现场指导和旁站监督不准施工。
8、对通信电缆等隐蔽设施位置不明、施工现场领导不在位、没有制定保护措施的不准施工。
9、没有签订各级安全施工责任状不准施工。
10、没有保证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三、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配齐防护用具,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
2、坚决杜绝施工机械、料具及人员侵入铁路行车限界。
3、凡接触既有线设施的施工区段,必须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禁超量超范围施工。
4、基坑开挖作业前,要详细调查弄清隐蔽设施的位置及走向,杜绝挖断电缆及因施工损坏其它既有线设施。
5、靠既有线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与车站办理确认的封锁要点时限设好防护,严禁因爆破损坏线路及行车设备。
6、安全员、联络员、防护员、爆破员、工班长、机械司机等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加强劳务安全管理,劳务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关键岗位不准独立操作,不准担任“四员一长”,必须有正式工带岗。
8、在汛期,严防因施工原因造成营业线路基塌陷、涵洞堵塞、排水不畅而影响行车安全。
9、严禁违章使用封联线或手摇把。
10、严禁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
11、严禁人员在铁路行车线上纵向行走和展示红色物品。
12、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岗作业。
13、严防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等情况发生。
14、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电气化立杆、放线以及进行连锁试验等。
15、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连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
四、既有线施工事故苗头管理制度
凡在既有线施工作业中,发生下列情况,经纠正未构成事故,应列为事故苗头,并按其性质及后果分为严重苗头和一般苗头。
1、严重苗头
(1)爆破施工
a、未与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安全协议;
b、未与邻近车站办理请、消点手续;
c、未按规定采取防护、保护及警戒措施;
d、爆破后未及时处理瞎炮、清理危石,检查既有行车设备;
e、违反《爆破安全规则》超装药量施爆,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行车等后果;
f、未按规定保管、运输和使用火工器材。
(2)机械作业
a、施工机械超越限界作业;
b、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
c、施工机械停放在线路两侧侵入行车限界;
d、紧靠既有线平行等高地段有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停止作业;
e、站内转道、调车作业信号不明、径路不清、未采取复述制擅自动车,未造成后果的。
(3)开挖既有路基基坑及防洪工作
a、未按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b、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c、防洪看守点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通讯防护品不齐、失效;
(4)电缆过轨顶管、明挖电缆沟过轨施工
a、未与有关部门签定安全协议;
b、没有批准的施工方案;
c、未按规定设置作业标、牌;
d、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5)区间卸料
a、没有领工员(作队长)及以上职(级)别的胜任人员指挥卸车;
b、区间卸料摘挂机车;
c、复线小间距地段吊臂侵入临线限界;
d、卸车完毕后未按规定检查材料堆放是否稳妥或侵限擅自撤离现场。
(6)站内作业
a、没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调度命令;
b、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
c、施工准备工作不全,违反《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要求;
d、施工完毕后,未认真确认线路状况即开通线路,放行列车;
e、使用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设置防护。
(7)其它
其它威胁既有线行车安全,经领导和业务部门确认列为严重事故苗头处理的。
2、一般苗头
(1)爆破员、防护员、联络员没有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合格证;
(2)机械作业未按规定埋设限界桩;
(3)施工作业损坏通信、信号、水电及其它管线路设备;
(4)在堑坡、堑顶上作业没有设防护墩台、隔墙;
(5)基坑开挖未及时回填夯实,造成积水影响路基稳定;
(6)跨线埋设电缆未与工务部门联系,没有配合人员监护。
(7)其它威胁既有线行车安全,经领导和业务部门确认列为一般苗头处理的。
3、在既有线电力、电气化施工中,避免严重事故苗头出现,一旦发现举一反三,采取拉网式检查,确认没有其它严重苗头后,对发现的苗头务必停工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尽量减少一般苗头出现,一旦发现,必须立刻采取整改措施,杜绝苗头蔓延,造成安全隐患。
五、既有线施工机具作业安全制度
施工机具在既有线旁作业,如管理、要求不严,操作使用不当,稍有疏忽,造成行车事故,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为切实把好既有线施工机具作业安全关,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安全规定:
施工机械(立杆吊车、立杆作业车组、架线作业车组、安装作业车组载重汽车等)在既有线旁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2)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一机一人防护,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施工地段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4)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新建路基与既有路基等)作业时,任何机具(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设接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2.44m,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办法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5)邻近既有线一侧使用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限界桩高度为0.8-1.0m,间距为10-20m。并应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为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严禁因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6)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作圆周转动。向既有线外侧摆动作业,也应注意防止机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7)在既有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
(8)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办法设置信号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或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2、运输车辆作业安全规定:
(1)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
(2)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
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效的车辆带病上既有线从事施工运输作业。
(3)在紧靠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路基上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运行,密切注意应与既有线保持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都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而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4)通过有人看守的临时道口时,应听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一停(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在道口拦木开放,确认没有列车驶来的情况下,应平稳操作,匀速通过,杜绝车辆在通过道口时突然熄火的现象发生。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施工队应指派专人担任安全防护和指挥工作。
(5)施工运输车辆应安装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距离和稳妥的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铁路限界。
(6)施工运输车辆停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如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需要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车辆溜入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造成行车事故发生。
(7)凡带升降翻斗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既有线旁运行时,必须将翻斗放平,待车箱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走边落及在行车中操纵车箱举升装置。
(8)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在紧靠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严禁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及与既有线路基平行等高的施工地段,运输车辆仍从事行驶和转头作业。
3、 施工机具及材料设备过轨作业安全规定:
(1)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施工材料及机具时,必须集中固定地点。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施工防护。跨轨作业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不良时,必须增设两端专职防护员。在车站内跨轨作业,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办理好承认登记手续,按规定设置防护,方可准许跨轨施工。
(2)较笨重的施工材料、需要过轨时,必须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方可过轨。如通信发生故障致使联络中断,应立即排除线路上的障碍,并停止跨轨作业。
(3)较笨重的施工机具(械)需多人抬运过轨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好承认登记手续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过轨作业。作业中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并派足够人力抬运过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