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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管理制度是一种旨在规范企业日常运营中零散、非常规任务的管理框架,它涵盖了任务分配、执行、监控和评估等多个环节,确保这些任务得到有效处理,避免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包括哪些方面
1. 任务识别与分类:明确零星任务的定义和范围,将其归类为不同类型,如临时性项目、紧急问题解决等。
2. 责任分配:设定责任人,确保每个任务都有明确的执行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流程制定:建立任务发起、审批、执行和关闭的标准化流程,保证任务处理的顺畅。
4. 沟通机制:设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任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5. 时间管理:设定合理的时间节点和期限,保证任务按时完成。
6. 资源调配:根据任务需求,灵活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7. 监督与控制:设立监控机制,对任务进度进行跟踪,确保质量与效果。
8. 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持续优化制度。
重要性
零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决策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明确的责任分配和监控机制,有助于保证任务的质量和效果。
3. 减少冲突:清晰的沟通渠道和责任划分,避免因任务执行产生的误解和冲突。
4. 优化资源:有效调配资源,避免资源浪费,提高企业运营效益。
5. 促进学习与成长:评估与改进的过程,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方案
1. 制度建设:制定详细的零星管理制度文件,包括任务管理手册和操作指南。
2. 培训推广:组织员工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掌握制度内容。
3. 信息化支持:利用项目管理软件,自动化任务分配、跟踪和报告,提升管理效能。
4. 定期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制度审查,收集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
5.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改进零星任务的管理。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个高效、有序的零星管理制度,从而提升整体运营水平,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零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矿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随着红泉煤矿生产任务的逐渐增加,各采区的逐渐开拓,工作面收尾工程、机电安装等工作逐渐增加,为加强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考核管理力度,规范零星工程的验收程序,保证我矿零星工程规范、有序进行,做到有章可循,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我矿具体情况,现就砂墩子矿井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作如下制度。
一、总则
1、采煤工作面、排水系统、机电安装等与其他配套工程应遵循“配套工程与掘进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的原则,尽量减少单项、零星工程的发生。
2、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制度,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
3、单项、零星工程应在年初或月初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工程科根据实际情况,排出单项、零星工程的计划,交矿领导研究、确定后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如遇临时性接续工程、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计划,交矿领导研究后确定施工时间及施工单位。
4、业务部门要严格依据工程科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轻重缓急、全面细致”地确定零星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对单项、零星工程实施管理要遵循“用人最少、效率最高、质量最好、安全最优”的原则。
二、单项、零星工程范围
1、零星工程一般指矿井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在从事主体生产任务的同时,需要施工的临时性工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巷修、安装、拆除、回收、防灭火、水仓清挖、清理等工程。
2、矿各类计划、会议、文件、现场确定、安排或非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凡构成独立核算、需要单独确定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编制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均需要按单项工程实施管理和考核,在执行相关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同时执行本制度。
三、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操作基本流程
矿年初或月度计划→专业部门提出申请→工程科审批并提出预案→交主管领导审批→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业务部门、施工单位、工程科和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现场调研,由业务部门确定施工方案→业务部门制定详尽的施工网络图,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进行施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竣工联合验收→工程月度或完成月份结算。
四、单项、零星工程操作基本要求
1、制订计划
各专业应在年初或月初提出计划。
2、提出申请
所有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如遇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3、审批立项
所有单项、零星工程由工程科在年初或月初汇总后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在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进行立项。应急工程,在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后,可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立项。
4、确定施工方案
在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后,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科部和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最终的施工方案,同时确定工作量、质量要求、技术措施等并编制详尽的施工网络图,施工网络图必须明确工作量、使用人数、开竣工时间、技术质量要求、责任人员、执行措施的名称及其他重要环节的备注信息等。
5、施工技术措施审批
零星工程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业务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必要时报矿领导批准后实施,由工程科组织各专业部门进行跟踪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及现场条件变化,并补充完善措施。施工单位根据批准后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编制材料、劳务预算报工程科,如果需要可由相关业务部门协助落实。
6、施工质量及进度监督
在施工过程中,申请单位不得任意扩大施工范围,如确实需要扩大或增加,须重新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施工质量及进度监督并于每周一将工程监督检查情况上交至工程科。
7、竣工联合验收
零星工程采取“一工程一验收”的方式,零星工程随竣工随验收,跨月度的零星工程月底分段验收,并做好相应的验收标段标记。零星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工程科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单,工程科接到竣工申请后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部门进行验收。零星工程验收时,由工程科组织各专业部门、施工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中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相互配合、互相监督把好验收关,并在联合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文明生产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工程科组织各专业科室、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五、单项、零星工程特殊规定
1、跨专业的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一般性零星工程应在每月生产计划碰头会上由业务科室提出申请,经工程科审核、矿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临时性工程、重点工程应提前一周向工程科进行申请,经工程科审核、矿领导审批后确定施工单位执行。
2、单项、零星工程由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填制《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单》和《单项、零星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单》,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单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单项、零星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单在工程竣工后填制。“两单”一式三联,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其余一份交工程科存档,作为考核结算的凭证,无凭证不结算。
3、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科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组织施工,随时向工程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4、单项、零星工程因客观因素或其他因素确需调整时,由申报单位重新申报,调整预算,按调整后的方案实施和验收结算。单项、零星工程调整方案必须即时调整,事后调整不予认可。
5、材料、劳务费用预算应参照标准成本和现场实际确定,工程科考核人员有对单项、零星工程的再审核权,对发现的不合理预算有权进行调整。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肢解,如工程规模较大,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单项、零星工程工期较长或跨月施工时,应施工单位的要求可分段验收结算。工程竣工后或每月末生产任务验收时主管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现场验收确认,施工单位应在每月3日前将单项、零星工程验收签证单签字确认后上报工程科存档。
6、主管业务科室在零星工程开工后必须随时跟踪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并解决施工单位存在的困难。每周一12:30前将本部门分管的单项工程、零星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工程科,不定期地在调度会上对本部门分管的单项工程、零星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施工质量、影响因素、变化环节和响应措施等。
7、单项、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工程科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施工单位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现场调研,现场调研结束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细致的施工措施,待措施审批完毕并学习贯彻后开始施工。
8、单项、零星工程开工前主管业务部门应编制详尽地施工网络图。施工网络图必须明确工作量、使用人数、开竣工时间、技术质量要求、责任人员、执行措施的名称及其他重要环节的备注信息等。施工网络图各内容敲定后应由施工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工程科、调度室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执行。主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工网络图的要求监督、跟进、落实、考核施工单位。
9、施工人数超过6人的单项、零星工程,在安全上属施工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安监科管理;施工人数低于6人的单项、零星工程,在安全上属安监科管理。
六、单项、零星工程奖惩办法
1、未执行申请制度或申请时限不符合要求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开工、影响正常生产作业计划的,考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
2、不填制“两单”、填制“两单”不规范或“两单”不交工程科存档导致零星工程施工、结算等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考核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3、施工单位未向相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施工单位不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不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500元/次;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跟进落实零星工程质量及进度的考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100元/次。
4、因客观因素或其他因素需调整而未及时重新申请导致影响正常生产活动,考核施工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各200元/次,影响工程正常推进的后果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后未组织现场验收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各200元/次;施工单位未按期上报单项、零星工程验收签证单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6、主管业务部门在工程发生意外、变化时未及时制定措施或积极进行协调和服务并在调度会上做汇报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100元/次;未在每周一12:30前将本部门分管的单项工程、零星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工程科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200元/次。
7、工程现场调研时无故不参加、调研时不认真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安全开工的,考核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次;主管业务部门未制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200元/次;施工单位编制细致的施工措施并学习贯彻影响工程开工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500元/次。
8、未编制零星工程施工网络图、网络图未经签字确认或网络图工序安排不合理、工期要求不严谨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200元/次;主管业务部门对施工单位违反网络图施工而未进行监督考核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100元/次;施工单位未按照网络图施工、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量的,按影响生产进行考核。
9、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按照砂墩子矿井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零星施工管理制度
1、在运输场所,3人及以上从事小型检修、安装、撤除等工作,实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的规定。
2、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由队部值班领导签发,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施工安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否则不准施工。
3、施工安全负责人负责向全体施工人员传达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如果安全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签发人联系,经签发人同意修改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任务书以外的其它工作。
4、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一份留存队部,一份交安全科,一份交调度室,一份交与施工负责人现场执行工作完毕交回队部备查。
5、大型设备的安装、撤除、改造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不得以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代替,否则,视为严重三违。
第3篇 k矿零星施工管理制度
1、在运输场所,3人及以上从事小型检修、安装、撤除等工作,实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的规定。
2、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由队部值班领导签发,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施工安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否则不准施工。
3、施工安全负责人负责向全体施工人员传达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如果安全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签发人联系,经签发人同意修改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任务书以外的其它工作。
4、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一份留存队部,一份交安全科,一份交调度室,一份交与施工负责人现场执行工作完毕交回队部备查。
5、大型设备的安装、撤除、改造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不得以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代替,否则,视为严重三违。
第4篇 施工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修缮、安装等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零星工程是指金额小、时间紧、建设内容简单、不属于基本建设的范围的零星的或临时的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零星工程的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1.3 适用于本办法的零星工程是指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监理、维修、装饰等项目。
1.4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各项临时、零星的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零星工程相关人员及职责
2.1使用部门,公司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工程申请,并明确工程要求。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认真负责零星工程的申请的审批。
2.3 项目部负责零星工程的筹划、实施;邀请施工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主导工程报价、询价、确定工程价格或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组织收方,核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并按照核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
2.4供应部负责工程相关材料价格的核定及采购。
2.5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参与工程方案的会商、工程合同的评审及工程签证单的确定,参与工程量的确定、核定工程价格,签署付款申请等。
第三章 零星工程实施管理流程
3.1 零星工程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领导或相关使用部门提出,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3.2零星工程经批准后,交项目部实施。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从公司现有施工单位或公司项目数据库中选择挑选施工单位,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
3.3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1)施工单位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项目部组织供应部对工程材料的价格的确认或采购。
3.4项目部根据确定的工程方案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并做好施工的现场管理。
3.5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收方,确定工程量,并核定工程价格。
3.6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确定后,项目部填写付款申请,按照约定付款。
第四章 工程管理
4.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各个部门均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项目申请,到项目部领取《零星工程申请单》(见附件),在填写申请单时要明确列出对工程的要求,要求包括功能要求、外观要求、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及方位、深度、面积等各个方面。
4.2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要求,并指定使用部门对工程进行评估,提出需求,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
4.3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负责人签批。一般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应在1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复。
如遇到公司负责人外出等特殊情况,由使用部门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经负责人同意后,使用部门可先向项目部提出申请,事后补签《零星工程申请》。工程申请经批准后,交工程项目部组织实施。
4.4 项目部签收《零星工程申请单》,并根据工程情况,挑选施工单位。挑选施工单位有以下方式:
(1)公司现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2)公司项目数据库中挑选施工单位;
(3)如以上两种方式中没有合适的施工单位,可通过网络、其他人介绍或其他方式寻找合适的施工单位。
4.5 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工程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三方以会议等形式协商工程方案。由项目部记录会议情况,填写《零星工程方案会商记录》(见附件),根据情况附件工程详细方案及图纸。
如果会商过程中是以草稿形成确定工程方案及图纸,会后由项目部将草稿制作成正式、规范的书面电子稿。
工程方案需有标题、参与人、方案具体内容、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图纸需有标题、图样、说明、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
4.6 工程方案确定后,由施工单位报价,并出具详细的工程报价清单,项目部和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工程方案估算工程量,并按照工程相关定额,估算工程造价。
4.6.1工程的承包方式有(1)对于施工单位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与供应部函接,核实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价格;(2)对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方案提供材料清单,由供应部采购。
4.6.2工程价格的确定:(1)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根据供应部的核查情况和对工程项目的估算情况,并征询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与施工方协商确定一个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依据;(2)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及中介服务机构参照以往相似、相同的工程,或参照国家相关定额,与施工方确定工程价格。
在确定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过程中涉及内外部沟通协调时,项目部填写《工作联系函》等单据,作为沟通协调的书面文件。
4.7 合同的签署或工程约定:
(1)施工单位是从公司现有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挑选出来的,项目部应与施工单位以《工程签证单》(见附件)的形式作出工程约定,作为工程实施及支付的依据;
(2)如果施工单位是从外部邀请的,且工程量较大的情况,应与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签署合同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使用单位、供应部、中介服务机构等对施工合同进行评审,并签署《合同评审表》(见附件);经评审通过后由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并签署合同。
(3)对于包工不包料、且工程量小的情况,项目部应与施工单位签署《工程签证单》(见附件),作为工程实施及的依据。
4.8施工管理
4.8.1施工合同或工程签证单签署后,由项目部以《零星工程施工通知》(见附件)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4.8.2零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现场人员应切实做好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做好工程的监控,并不定期不定时的进行工程巡查,并填写《零星工程现场巡检记录》(见附件);
(3)对于包工不包料的零星工程,项目部现场人员应做好《零星工程工时的记录》(见附件),记录参与工程的施工人数及时间,并控制好工程的进度。
4.9 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项目部进行工程验收,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使用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等对工程进行验收。
(1)对于未达到公司要求的,由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公司的要求;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中介服务机构、施工单位三方对工程进行收方,确定工程量,项目部根据收方情况,填写《工程量收方记录》(见附件),并由三方签署意见。
4.10 工程价格结算
工程量确定后,由公司项目部和中介服务机构根据项目情况结算工程价格,并与施工单位协商,最终确定一个工程价格。
(1)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照供应部询价结果计算;对于询不到价格的,可参照以往合同中相同或类似材料的价格计算,如无合同可参考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购买材料的发票,按照发票价格计算材料价格。
(2)工时计算,根据确定的工程量,按照定额或参照以工程中的工时价格核算;
(3)其他相关价格的核定按照国家规的有关定额下浮5%确定单价,结合工程量确定。
工程价格经核定,三方确定后,填写《零星工程价格核定单》(见附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4.11 工程款支付
工程价格经三方核定后,由项目部进行请款,填写《付款申请单》。
(1)零星工程由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承包的,按照在建项目的进度款一并支付,并附《零星工程价格核定单》及《工程量收方记录》。
(2)零星工程由外部施工单位承包的,在施工单位根据核定价格开具发票后,由项目部填写《付款申请单》(附《零星工程价格核定单》及《工程量收方记录》)和《费用报销单》(附发票)。
(3)零星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按照核定价格的95%进行请款,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应在《付款申请单》备注栏目备注清楚。
《付款申请单》和《费用报销单》应由项目部、中介机构、项目领导小组签字,并经财务审核后,由财务支付95%的工程款,剩余5%的工程款由财务开具收条;1年后,若工程无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凭收条领取剩余款项。
4.12 零星工程档案管理
零星工程从立项到最后支付,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部都应留底保存,按照工程归类,工程完工后,将相关文件按照先后顺序整理,列出目录,装订成册保管。
第五章 责任追究
5.1 项目部应做好零星工程从申请立项到款项支付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扣发年终奖金。
5.2使用部门要认真对待提出的零星工程,全面评估所提出的项目,对于不负责造成工程多次反复的,给予警告。
5.3施工单位不按双方照约定施工的,造成公司损失的,按照情况扣除部分工程款。
第六章 附 则
6.1 本办法有项目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