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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9

供用电管理制度

供用电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供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2. 用电安全规定

3. 电力消耗监控与节能措施

4. 应急处理和故障报告机制

5. 法规遵从与合规性管理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施管理:涵盖供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故障维修,以及新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流程。

2. 安全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气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程序等。

3. 能耗监控:建立能耗统计系统,对各部门、各生产线的电力消耗进行跟踪分析,以发现并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4. 节能措施: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制定节能目标,鼓励员工参与节能活动。

5. 应急机制:制定电力故障应急预案,包括备用电源启用、故障快速响应和恢复供电的流程。

6. 合规性管理:确保供用电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法规,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查。

重要性

供用电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成本控制以及员工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预防电力事故,减少停机时间,降低维修成本,同时也有助于节能减排,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品牌形象。此外,遵守法规和标准也是避免法律风险,保证企业持续运营的关键。

方案

1. 建立专业团队:设立专门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供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行。

2. 制定详细规程:制定详尽的供用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手册,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遵守规定。

3. 引入智能管理系统:利用现代技术,如智能电表和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测电力消耗,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实施节能项目:定期评估和更新节能措施,如更换高效设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5. 定期演练:组织电力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故障发生时能迅速恢复正常供电。

6. 加强法规学习:定期组织法规培训,确保管理层和员工了解最新的电力法规要求,避免违规行为。

通过这些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健全、高效的供用电管理制度,为生产活动提供稳定、安全的电力保障,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学业企业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供用电的管理,达到安全经济运行,保证正常供应和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供用电力系统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体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制定各级职责,加强供用电管理。

2.建立健全各种供用电规章制度。电气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调整试验规程、岗位操作法、电气安全规程的电力生产、电力调度、电力供用、动土许可等管理制度。

3.完善基础技术资料。设置供电系统模拟图板、供配电系统图、二次接线图、供配电设备及线路的施工和检修的交工资料(包括地下电缆和接地网、接地体的隐蔽工程图纸、记录、设计变更、调整试验记录等)电力系统有关参数和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资料,设备的避雷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等。

4.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1)完善电力计量仪表。企业电力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98%;分厂(车间)用电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电岗位配表率在达100%,其他在达80%以上;工段主要用电工序或设备三级计量仪表配表率达100%,其它可达60%。

(2)要做到供电有计划、用电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电有措施、考核有奖惩,并落实到经济责任制中去。

(3)搞好用电负荷削峰填谷的调荷工作,提高用电负荷率;采取无功补偿措施,提高用电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提倡余热发电、提高热能利用率。

(4)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逐步更新规定淘汰的机电产品。

(5)组织机泵效率和电能平衡的测试,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电能的利用效率。

(6)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须增加电力负荷的,使用单位均应按章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搞好安全用电

(1)企业电气专业职工和有关人员都应贯彻执行电力部门颁布和企业制订的《电气安全规程》、《全国供用电规则》、劳动部与化学工业部等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经过考试合格发给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工作。

(2)企业停送电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系规定》。

(3)停送电倒闸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由供电值班人员操作。

(4)电气工作人员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驱动的机械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办理停电联系单。厂区动土工作必须办理动土许可证。

(5)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允许超负荷、超温升或在极其恶劣环境下运行。

(6)临时用电必须办理申请,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条件,经供电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线送电。用后立即拆除。

(7)企业应组织定期或按季节进行电气完全大检查,开展反事故的预防活动,做好预防事故的措施,保证可靠运行,安全供电。

第2篇 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是供用电的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学院的供电设备设施、线路、计量器具等的调配、管理、维护和使用。

二、为保障供电线路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各用电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正常用电以外的大用电量设备或电器(电炉、电热器、电开水器等),以防损伤电线路和设备、引发火灾。

三、用电部门的用电负荷变更、增容,须提出申请,由后勤处进行技术审核论证、报后勤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及施工用电,须报后勤处批准并装表计量。

五、凡是在供电线路上用电者,其供用电均由学院后勤处统一管理、计量、考核,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如发现线路或计量器故障,及时向后勤处报修处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材料费。

六、电工值班人员,在做好正常维护整修工作的同时,应认真坚持巡检制度,按照规章和安全要求,严格检查供电范围内的设备、线路及用电情况,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用电。

七、在学院供电范围内,凡是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程度进行处罚:

1、人为损坏供电线路或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未经批准私拉乱接线路的,责任人必须恢复原状,补交电费,并处以5o-1oo元的罚款。

3、私自使用禁用电器的,除了没收违章电器外,给予50-1oo元罚款,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3篇 基建工程安全供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供、用电管理,规范各级供、用电行为,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任何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的安全供、用电管理。

第三条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志规范》和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办法》编制。

第二章 施工供、用电管理内容

第四条 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办理了正式用电手续的施工单位,才允许正式用电,并将用电批准手续交监理单位。

第五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机构,要求将该机构负责人、电气负责人、一、二类工作票签发人及电工班组成人员,以文字形式报公司工程部、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理单位。无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或未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的单位,不予供电。

第六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监察部及监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有权停止供电。

第八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第九条 任何用电单位不得向外转供电,违者停止供电。

第十条 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及有证电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专业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指导,接受公司和监理单位查证上岗监督。无证者不准从事电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三)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四)取得经施工单位培训、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发放的特殊工种岗位证。

(五)各施工单位用电设施的安装必须办理用电申请表,并经工程部、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在对地电压250v以下的低压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拆除或接入的线路必须不带任何负荷。

(二)相间及相对地应有足够的距离,并能满足工作人员及操作工具同时触及不到不同相导体的要求。

(三)要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四)要有专人监护。

(五)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 施工用变压器应装设在不得低于0.5m的高台上,周围应装设不低于1.4m的栅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变压器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五条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

第十六条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得低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

第十七条 一切用电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中性点接地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接地保护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有保护罩。

第十九条 严禁用三芯软线再外敷一根导线的方式代替四芯制。

第二十条 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二十一条 接引至移动式手提电动机械的零线必须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

第二十二条 地线及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挂勾。

第二十三条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器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接零,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接零保护。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由电气专业部门统一架设安装,正常维护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如发现违章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凡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接零线用。

第二十六条 进行高压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设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要办理终结手续,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后,方可恢复送电。

第二十七条 严禁约时送电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高低压设备停送电,要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绳、绝缘靴、验电笔、验电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第二十九条 对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第三十条 凡在供电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及在各自管理的电压等级在380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无论设备是否带电,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证手续,作好安全措施,经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需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报安全监察部和监理单位。

第三十一条 严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严禁超时停送电,杜绝习惯性违章。

第三十二条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三十三条 各用电单位需在配电变压器台架或低压侧工作时,应断开变压器高压侧开关后,在本单位办理工作票及许可手续,必须悬挂有关警示牌并加强监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 电气设备停止运行(包括事故停电和拉闸)后,在未拉开有关刀闸或断开开关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电气设备,更不得擅自进行工作,以防突然来电。

第三十五条 事故紧急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第三章第二节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工作票有效时间为许可开工时间至计划工作终止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由工作负责人于计划工作终止时间以前一小时,办理好延长手续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方可进行延期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已终结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工作票的合格率作为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 工作票中所列三种人应由各单位明文确定,并报安全监察部门及监理单位,非明文确定的人员不得在工作票上签字,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工作班人不得少于3人。

第三十九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按公司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各种标示牌。

第四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及上级有关制度,制订强制性的安全施工用电奖惩制度。各用电单位在进驻施工现场十五日内,将制订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送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监理单位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用电单位应保持电气设备的完好,及时消除设备的缺陷。公司安全监察部门随时组织检查、抽查,不合格者立即整改。

第4篇 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确保____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中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__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中国____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3.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国家行业标准;

3.1.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动部;

3.1.5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3.1.6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2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纠偏与控制;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____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____有限公司所属中部门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____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安全检查执行标准

6.1 10kv施工用电配电设施应由____风电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其它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6.2 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都要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并且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

6.3 各施工单位用电负荷确定后,如需接引线或变动较大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机构____风电项目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6.4 各施工单位的配电站(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止步、高压危险”。

6.5 进行高压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设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要办理终结手续,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后,方可恢复送电。

6.6 严禁约时停送电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6.7 高低压设备停送电,要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绳、绝缘靴、验电笔、验电棒、令克棒。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

6.8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切开,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

6.9 对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6.10 经____风电项目公司批准的单独巡视高低压设备的人员,在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6.11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6.1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方可工作。

6.13 潮湿的施工现场、金属容器内及管道内的工作必须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线,行灯应有保护罩。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5篇 施工作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供用电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3.1 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3.2 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

3.3 接地: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4 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3.5重复接地: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3.6接地线: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卡、扣等)。

4 职责

4.1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供用电管理负责。

4.2 监理对各单位安全用电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所有供用电系统都必须满足电力施工规范及安全用电管理的要求,布局有规范、完善的图纸,现场所有供电点应进行统一命名、编号,并在有变更时及时的标注或更新图纸。

5.2 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用电源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3 工程施工用电设计、变更、实施前,必须履行:施工申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新投入供用电设施使用前,施工部门须提供检验报告,由监理及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备用发电机组的启用、较大负荷的增设应及时报告监理,必须经监理审核同意,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供用电管理制度,对现场及营地所有的供用电操作都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须经过岗位技能培训并持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上岗。

5.5 现场配电设备必须按规范设置,变压器安装的位置,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并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等警示、警告牌和标有设备参数、编号的标示牌;裸露的带电导体在有些作业可能触及时,必须设置安全遮拦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5.6 所有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敷设,架空、电缆敷设均应考虑环境安全和合理、美观,施工规划要有前瞻性,相对长久布局,安全可靠、整齐划一,杜绝随意而定,严禁私拉乱接,对导线不准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导线。

5.7 低压配电屏的负荷开关必须安装容量匹配的保险丝,且保护罩和防雨设施完好,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的配电设施必须按户外防雨配置,采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一个负荷开关不允许控制多个移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且接地(或零)电阻小于10欧姆。

5.8 各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本单位负责的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和检修,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确保供电可靠性;对须进行防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其接地电阻要小于4欧姆,每年雷雨季前进行效验。

5.9 在检修作业中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修理电气设备;不准用同一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10 在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1、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或钢筋网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11 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5.11.1 凡是有人作业的水域,原则上要求使用离心泵。

5.11.2 潜水泵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目观检测,严禁绝缘损坏的潜水泵(包括电源线)投入使用。

5.11.3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进入相关水域必须穿绝缘雨靴。

5.11.4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严禁人员在相关水域徒手或使用不绝缘的工具作业。

5.11.5 潜水泵运行时,严禁进行搬运潜水泵工作。

5.11.6 发现潜水泵运行异常时,必须先停电,后检查、处理。

5.12 电焊机安全使用要求:

5.12.1 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电焊手套,使用防护面罩。

5.12.2 电焊机二次线禁止裸露。

5.12.3 禁止雨天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室外作业。

6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6篇 化学工业企业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供用电的管理,达到安全经济运行,保证正常供应和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供用电力系统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体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制定各级职责,加强供用电管理。

2.建立健全各种供用电规章制度。电气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调整试验规程、岗位操作法、电气安全规程的电力生产、电力调度、电力供用、动土许可等管理制度。

3.完善基础技术资料。设置供电系统模拟图板、供配电系统图、二次接线图、供配电设备及线路的施工和检修的交工资料(包括地下电缆和接地网、接地体的隐蔽工程图纸、记录、设计变更、调整试验记录等)电力系统有关参数和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资料,设备的避雷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等。

4.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1)完善电力计量仪表。企业电力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98%;分厂(车间)用电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电岗位配表率在达100%,其他在达80%以上;工段主要用电工序或设备三级计量仪表配表率达100%,其它可达60%。

(2)要做到供电有计划、用电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电有措施、考核有奖惩,并落实到经济责任制中去。

(3)搞好用电负荷削峰填谷的调荷工作,提高用电负荷率;采取无功补偿措施,提高用电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提倡余热发电、提高热能利用率。

(4)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逐步更新规定淘汰的机电产品。

(5)组织机泵效率和电能平衡的测试,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电能的利用效率。

(6)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须增加电力负荷的,使用单位均应按章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搞好安全用电

(1)企业电气专业职工和有关人员都应贯彻执行电力部门颁布和企业制订的《电气安全规程》、《全国供用电规则》、劳动部与化学工业部等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经过考试合格发给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工作。

(2)企业停送电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系规定》。

(3)停送电倒闸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由供电值班人员操作。

(4)电气工作人员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驱动的机械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办理停电联系单。厂区动土工作必须办理动土许可证。

(5)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允许超负荷、超温升或在极其恶劣环境下运行。

(6)临时用电必须办理申请,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条件,经供电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线送电。用后立即拆除。

(7)企业应组织定期或按季节进行电气完全大检查,开展反事故的预防活动,做好预防事故的措施,保证可靠运行,安全供电。

第7篇 施工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供用电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3.1 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3.2 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

3.3 接地: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4 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3.5 重复接地: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3.6 接地线: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卡、扣等)。

4 职责

4.1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供用电管理负责。

4.2 监理对各单位安全用电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所有供用电系统都必须满足电力施工规范及安全用电管理的要求,布局有规范、完善的图纸,现场所有供电点应进行统一命名、编号,并在有变更时及时的标注或更新图纸。

5.2 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用电源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3 工程施工用电设计、变更、实施前,必须履行:施工申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新投入供用电设施使用前,施工部门须提供检验报告,由监理及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备用发电机组的启用、较大负荷的增设应及时报告监理,必须经监理审核同意,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供用电管理制度,对现场及营地所有的供用电操作都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须经过岗位技能培训并持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上岗。

5.5 现场配电设备必须按规范设置,变压器安装的位置,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并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等警示、警告牌和标有设备参数、编号的标示牌;裸露的带电导体在有些作业可能触及时,必须设置安全遮拦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5.6 所有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敷设,架空、电缆敷设均应考虑环境安全和合理、美观,施工规划要有前瞻性,相对长久布局,安全可靠、整齐划一,杜绝随意而定,严禁私拉乱接,对导线不准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导线。

5.7 低压配电屏的负荷开关必须安装容量匹配的保险丝,且保护罩和防雨设施完好,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的配电设施必须按户外防雨配置,采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一个负荷开关不允许控制多个移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且接地(或零)电阻小于10欧姆。

5.8 各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本单位负责的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和检修,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确保供电可靠性;对须进行防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其接地电阻要小于4欧姆,每年雷雨季前进行效验。

5.9 在检修作业中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修理电气设备;不准用同一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10 在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1、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或钢筋网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11 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5.11.1 凡是有人作业的水域,原则上要求使用离心泵。

5.11.2 潜水泵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目观检测,严禁绝缘损坏的潜水泵(包括电源线)投入使用。

5.11.3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进入相关水域必须穿绝缘雨靴。

5.11.4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严禁人员在相关水域徒手或使用不绝缘的工具作业。

5.11.5 潜水泵运行时,严禁进行搬运潜水泵工作。

5.11.6 发现潜水泵运行异常时,必须先停电,后检查、处理。

5.12 电焊机安全使用要求:

5.12.1 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电焊手套,使用防护面罩。

5.12.2 电焊机二次线禁止裸露。

5.12.3 禁止雨天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室外作业。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8篇 供用电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用电管理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

1、矿办公场所的照明线路,由机电维运区负责任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

2、矿办公场所除照明线路以外的其它用电设备,由使用单位从本单位进户线开始负责维护、检修及故障排除。多单位使用一台用电设备的必须明确维护单位,责任到人。否则,不准使用。

二 、办公场所用电实行定量考核,做到节约用电

1、全矿所用办公场所,严禁使用高耗能用电设备,由机电科及安全用电稽查大队按表进行考核。

2、凡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热水器或电炉子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多单位共用一台热水器,必须明确其中一个单位负责,责任到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机电科、安全科、公安科负责人签字后,到机电科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签定安全用电责任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章用电论处。

3、对在办公场所经营的个体户或对外承包单位,经机电矿长审批后,由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装表后,安装及材料费用由用户自己承担,并执行商业网点电价。

4、办公场所需要临时性增加用电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后,方可用电。否则,一经查出。对该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全矿所有办公场所实行定量考核,每月由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抄表,一季度考核一次,全年总考核。若用电量超过规定电量,超出部分的电量按全矿平均电价从该单位工资中等额扣回。

三、严格实行用电审批制度,确保正常的供电秩序

1、商业网电用电

⑴、凡在我矿范围内经营的营业网点,必须提出书面用电申请,并注明负荷情况经机电矿长批准,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备案。在指定地点按要求安装电表计量后,并依照商网电价收费,严禁私拉乱接。

2、工程建设用电

凡属我矿基建科牵头的工程项目,由承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注明工程使用设备,装机容量,预计工期,机电矿长批示,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用电情况,在指定地点装表计量并逐月预交一个月的电费后,方可施工。未经审批而私自用电施工的,一经查出,视损失情况给予施工单位和接线单位相应的处罚。

3、临时性用电

临时性用电(指矿属各单位临时性工程用电),使用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机电矿长批准,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用电情况,在指定地点装表接线。否则一经查处。按使用设备装机容量每天工作10小时计算,处以50倍罚款,由此而发生的后果,由用电单位自负。

4、负荷增减

⑴、凡是我矿用电单位(包括民用电商业网点),若需增减负荷和线路延伸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机电矿长批准,机电科主管领导同意,制定供用电技术方案后,方可进行。

⑵、凡是未经批准的,一经发现,要对责任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四、责任单位及管辖范围

1、机电维运区

⑴、负责矿区及风井变和电气设备,供用电线路等的维护、检修、故障排除,不含家属区用电。

⑵、负责矿区及风井新增变台的安装、移交和不用变台的拆除、回收等工作,不含家属区用电。

⑶、负责矿区及风井变台的拉线以及跌落保险管座(不含管以上线,隔离刀闸及其它设施的维护、检修、故障排除和避雷器的安装),不含家属区用电。

⑷、负责矿井分管范围内梯接(从梯接点开始)在6kv主线路上的带本矿负荷的线路、电杆、拉线、隔离刀闸及变压器以上设施的维护、检修、故障排除。

⑺、承担分管变及设备和线路的事故责任。

2、其它分管变台的单位(机修公司、选煤厂、运输区、污水净化站及各采区科室下属车间、场地、作业场所、变配电室等)。

⑴负责高低压线路、配电装置、保护装置、防护设施、接地系统、变压器等设施的维护、更换、故障排除。

⑵承担分管变及分管设备、线路的事故责任。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所有共电设施及线路的管理和维护均严格按照《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单位必须把分管的变台、电气设备供用电线路、保护装置、防护设施等落实到人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机电科及不含家属区用电。

3、各单位的供用电线路、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各种保护、接地系统、防护设施等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

4、供用电单位的变台、设备、线路必须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操作与技术规程,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5、各单位的变台及配电设施,必须有防护栅栏,各种安全标示、警示牌,设在户外的电气设备和配电设备必须有防雨和防护措施,保护装置,线路不得有破口、明接头配电箱上锁。架空线架设高度必须符合《电业安全规程》规定。刀闸不得为明闸,变台要符合“变台安装、维护基本要求”。

6、各单位领导,必须每月亲自组织对所管变台、电气设备、各种保护及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处理,并做记录备忘。

7、变台的检修要列入机电检修计划,做到定期检修。

供用电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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