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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管理制度1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6

镇机关管理制度

镇机关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规范镇级行政机构运作、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体系。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处理、公共关系、绩效评估等多个方面,旨在为镇机关提供一个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涉及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

2.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审计,保证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与透明度。

3. 行政事务处理:规定日常办公流程、文件审批、会议组织等,提高行政效率。

4. 公共关系:涉及对外沟通、社区服务、公众参与,促进政府与民众的互动。

5. 绩效评估: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

重要性

镇机关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是确保政府职能有效执行的基础,通过明确职责、规范行为,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公信力。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激发员工潜力,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镇域各项事业的发展。此外,它还是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关键,通过公开透明的运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方便员工参照执行。

2. 定期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制度,同时通过考核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

3.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适时修订和完善,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 强化监督与审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的公正执行。

5. 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管理的数字化,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镇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全员参与、持续优化,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推动镇机关工作步入规范化、高效化的轨道。

镇机关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井冈山市龙市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之目的,使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以制度制度管人的目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2、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3、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自学为主,每周一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由镇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轮流讲学,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4、例会、学习与布置工作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签名,无故缺会,每次扣罚20元,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当月兑现。

同时,每人必须带好笔记本,不准喧哗或做其它事,与会人员一般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

5、经常摘抄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科级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5篇、

1.5万字,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篇、1万字。

学习任务未完成,每少一篇扣津贴50元,每少一千字扣津贴20元。

二、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镇机关实行考勤机考勤,时间为上午8:20以前,下午5:00至6:00,未按时考勤一次,扣罚10元。

如遇下乡或因公出差而不能及时考勤者,须电话向分管党政办班子成员告知。

无故旷工者,每天扣津贴50元。

2、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如没有下乡或因公外出办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因公出差、开会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党政办。

3、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病假、事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般干部凡请假半天以内者,须向主要领导口头请假;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需由镇长审批(正股级岗位干部还须向书记报告)。

班子成员请假,需经党委书记审批。

凡请假1天(含1天)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领导审批后请假条需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无故旷工论处。

无特殊情况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每请事假一天扣津贴20元;请病假一天扣津贴10元;超过4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除津贴分别为事假40元,病假20元。

4、婚假、产假、丧事假按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5、节假日、双休日实行轮流值班制。

值班顺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调班或换班。

如确需调换班,须先告知办公室,并与调换人协商好,否则按缺勤处理。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镇内日常事务并填写好值班日志,如遇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主要领导对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实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每人扣50元。

三、公文管理制度

1、凡来文、来信、来函件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收发、登记、呈阅、归档。

2、办公室文秘人员要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按拟办意见及时办理完呈阅、传阅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凡分送的公文,办公室文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文制作完的当天分送完毕。

凡需归档的分文,文秘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机要文件严禁外借。

4、以龙市镇名义发文,其文稿均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撰写初稿,办公室进行审核,再呈报主要领导签发。

5、每年年终对各类文件要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存档。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履行财务制度和财务手续。

从严掌握各项经费的开支,保证镇内人员工资和机关日常开支及时发放。

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检查。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镇财务开支均应报告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大额开支视情况由镇长、书记或班子会议决定。

凭据要求手续齐全,即经手、验收或证明、批准等要有不同的知情同志签名。

3、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凡因公出差,一律凭正式发票实事求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在出差返回后的一周内报帐。

4、因公借款应履行报批手续,经分管财务的镇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及时报帐。

5、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开支500元以下,由镇长审批;开支500元至5000元,由镇长和书记商量审批;开支5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经班子会研究决定。

报销票据经镇长审签后要交书记看过,出纳方可付款。

财务人员每月应及时结算和做帐,并做到每月10日前向党委书记、镇长书面报告上月经费收支情况。

6、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日常开支、旅差费等按正式文件规定执行。

需开支的日常用品,必须请示分管财务的镇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出纳采购或添置。

五、财产管理制度

1、公共财产实行造册登记,定办公室或定人使用,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清点财物办理移接交手续。

2、办公用品购置,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3、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公共财产外借,本单位人员需借用公共物品,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履行借还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如遇工作调离,须办理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镇政府住房原则上不能外租。

非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实行收费,标准为每间房200元/月。

本单位人员在镇居住的,每月每间收取管理费10元,水电费自理(电费由供电公司按电表收取,水费按每人每月5元标准收取)。

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镇政府的车辆主要是用于镇领导因工作、外出需要时使用。

原则上不准外借和私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借用,需填写借用表格,应经过镇主要领导批准,所需油费和司机出差费均由借用人负担。

如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由借用人负责一切费用。

2、加强对汽油费的管理。

对汽车加油实行“定车定卡制度”,即每辆车均配备一张专用加油卡,汽车加油一律使用加油卡。

一经发现用加油卡给镇以外车辆加油,则每次扣除相关人员工资或津贴2022元。

加油卡统一由办公室主任保管。

3、车辆的管理和派车的手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其他副职用车必须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驾驶员才可行车。

4、驾驶员必须负责镇机关车辆的日常维护。

如需修理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5、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平时若没有出车任务,应按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

七、接待制度

1、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和外地投资客商来镇政府指导、检查、了解工作,应热情、周到、妥善安排。

2、来人来客的接待用餐一律由接待办公室按档次标准统一安排(一般来客的用餐标准:食堂控制在20元/人以内;餐馆控制在30元/人以内)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安排在镇食堂就餐。

需安排在镇外餐馆用餐,必须得到镇主要领导的同意。

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擅自带客到餐馆用餐,费用自理。

4、村干部及计生专干来镇联系汇报工作,原则上在食堂用餐。

5、与上级领导及客人交谈应谦虚谨慎,使用文明语言,回答客人的问题应实事求是、掌握分寸,不能随意表态和妄加评论。

6、接待用品及特殊物品的采购,应经主要领导同意,由接待办公室统一采购。

八、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堂物品的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

食堂必须满足镇机关干部的正常用餐,并采取成本核算的办法收取餐费,食堂还必须按镇政府的要求安排好来人来客的用餐。

2、本单位工作人员用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餐用膳(报餐时间为:早餐7:30以前、中餐11:30以前、晚餐17:00以前),特殊情况除外。

3、上级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在食堂用膳,由接待办公室按接待标准通知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安排菜单炒菜。

4、炊事员对厨房和餐厅要勤打扫,餐具 要勤消毒。

5、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用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尽量为用膳人员提供卫生、价廉、味美的饭菜。

6、食堂须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的开水供应。

7、食堂餐费报销须经炊事员证明、接待办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九、卫生制度

1、镇政府院内、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由门卫负责打扫,必须每天保持干净整洁。

2、书记、镇长办公室卫生由打字员负责打扫。

3、每周一上午,全体干部职工利用1-2个小时时间,对各自的办公室及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

十、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2、门卫人员要按要求接传好单位及个人的报刊、杂志和信件,并分类整理交至党政办公室分发。

3、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对政府大院的管理,并负责对非本单位车辆非公务活动在镇内停车进行收费。

收费标准为:小汽车10元/晚,摩托车5元/晚(大汽车不允许在镇内停放)。

停车收费资金对门卫实行奖励。

4、门卫人员必须负责政府院内、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办公楼走廊及会议室打扫,确保每天干净整洁。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打字室制度

1、打字员系机要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打字内容向外人泄漏。

2、打字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专用、专管,其他人员如要使用打字室的计算机,须经办公室主任许可。

3、打字员只负责本单位材料的打印。

外单位及私人材料一律不得在镇打印。

特殊情况要打印,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

4、打字室所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所需耗材要及时保障,需要购置用品时,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5、打字室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勤俭节约,不浪费纸张、油墨。

6、凡是计算机打印的材料都要存盘。

7、要爱惜设备,熟悉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

8、保证打字室的设备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9、注意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10、打字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串岗,平时应按镇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

节假日如遇重要材料要打印,须随叫随到。

主题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022年 通知

中国 井冈山市龙市镇委员会 2022年3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第2篇 某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树立机关形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各位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班制度

镇机关实行双休日休息制度,每天9:30上班,4:30下班,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9:30以前,下午4:20—4:30。农闲季节周一至周五的赶场天全体机关干部分别按所属关系分别在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签到,签到表册必须在早9:35和下午4:35报综合办;周一至周五的其他天每个站、所、办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各、站、所、办本星期的值班人员名单必须在上一星期报综合办备案),并在综合办进行签到值班;如遇双休日的赶场天,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如属领导安排进城和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告之综合办)。中心工作期间,上班时间严格按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

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从事娱乐活动,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旷工一次从本月工资中扣除3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三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办公室累计后通知财政所执行。年旷工达6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进行职称进级。

二、值班制度

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为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为综合办公室,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准时到班,认真履职,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班,须请人顶替。不履行职责的处以3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每位值班人员处以50元罚款,带班领导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政府及各部、委、办、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每天的交接班人员由带班领导确定)。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三、请销假制度

职工若因病、因事不能来上班必须书面请假,请假1天以上先请分管领导提上意见,最后由纪委书记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含三天)先请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提上意见,由镇长审批,假条交综合办公室保管,休完假后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事假每年不能超过20天,法定假按相关法规执行。

四、会议制度

会议的召开要注重实效性,尽量减少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会议的召开由会议主持人负责召集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每周一早上的职工大会9:30准时召开,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前实行点名制,缺席一次罚款5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一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综合办公室通知财政所执行。

五、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由专人管理,文件收发及时,尽量当天传送;文件传阅后及时归还办公室存档(若个人、科、所、站需要置留的置留复印件,原件及时返还),若出现文件遗失,根据责任给予处分;各科、所、站上传下发的重要文件,应送传一份给档案管理人员存档。当年的文件整理应在次年1月以前完成。

六、卫生管理制度

镇机关大院内的卫生每星期打扫一次,痰盂盒、水沟以及垃圾堆一个月清扫一次,厕所每星期打扫一次(均由承包人打扫)。

各科、所、站室内外卫生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如检查发现各科、所、站卫生不整洁,每次罚款50元,由各科、所、站长负责收取。

每位职工宿舍内外卫生由本人打扫,随时保持清洁,如检查后不清洁每次罚款本人20元。

七、督促检查

镇党委成立以书记赵荣为组长,镇长、纪委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的督查级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综合办出具手续,交财政所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镇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备案。

__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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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镇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1、 镇机关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服务性质和目的,尽最大的努力提高镇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饭菜准时、清洁、优质、可口,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吃得好,吃得饱,为镇来客提供优质服务。

2、 必须做到账目清楚,按章办事,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同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的领导,接受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3、 食堂必须实行凭来客通知单用餐。严格按承包合同书的利润确定价格。同时要公布当天便饭的饭菜价格,挂牌经营。

4、 食堂必须保证镇政府工作人员开水及早、晚热水的供应。

5、 食堂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蓄水池坚持一周一清洗。

6、 镇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食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向办公室反映。对食堂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处罚如下:1) 账目不清,一天未小结,一月未大结,违者罚款10元;2) 不执行用来客通知单用餐制度,每人次罚款10元;3) 开、热水供应不及时,每次罚款10元。4) 利润超标准,罚款以超出的比例依次为5元、10元、15元、20元;5) 镇政府来客用餐出现漏洞,一例罚款20元,同时要以最快速度解决用餐。6) 出现一例饭菜质量、卫生问题,罚款50元。

第4篇 h镇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1、镇机关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服务性质和目的,尽最大的努力提高镇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饭菜准时、清洁、优质、可口,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吃得好,吃得饱,为镇来客提供优质服务。

2、必须做到账目清楚,按章办事,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同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的领导,接受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3、食堂必须实行凭来客通知单用餐。严格按承包合同书的利润确定价格。同时要公布当天便饭的饭菜价格,挂牌经营。

4、食堂必须保证镇政府工作人员开水及早、晚热水的供应。

5、食堂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蓄水池坚持一周一清洗。

6、镇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食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向办公室反映。对食堂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处罚如下:

1)账目不清,一天未小结,一月未大结,违者罚款10元;

2)不执行用来客通知单用餐制度,每人次罚款10元;

3)开、热水供应不及时,每次罚款10元。

4)利润超标准,罚款以超出的比例依次为5元、10元、15元、20元;

5)镇政府来客用餐出现漏洞,一例罚款20元,同时要以最快速度解决用餐。

6)出现一例饭菜质量、卫生问题,罚款50元。

第5篇 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干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干部素质,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雷厉风行、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机关干部工作实际,建立以下制度,请认真遵守执行。

一、人事管理和工作制度

(一)机关各站所工作人员要按照副职对正职负责、站所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工作人员对站所负责人负责的管理程序。

(二)实行主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制度,包村干部要指导所联系的村抓好党建、经济、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并将联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各机关干部实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工作不得马虎,既要完成县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又要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

二、上班签到、请销假和休假制度

(一)上下班都要按时签到,上午上班8:30分前签到,签到后办公室人员把签到表交到书记办公室,迟到者到书记办说明情况,每月在公示栏公示。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凡是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书记审批,报办公室存档;请假7天以上须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病假凭医院证明请假。

(三)机关干部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严格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办理。迟到、早退、旷工的由党政办做好记载,每季度报党政办核查。

三、值班制度

机关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办安排的值班班次,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交接时间为次日上午9点。值班期间一律不得擅自脱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人员必须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安排人员替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机关内所有卫生和突发性事件,如实做好值班记录,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若因值班不在岗或在岗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内务管理制度

(一)收发文制度

1、所有公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

2、所有收文进行登记后,送主要领导阅批,按批阅要求及时办理,督促落实;

3、文件阅办完毕后,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归档;

4、所有发文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后打印发放存档备查。

(二)印章管理制度

党委章由党委秘书管理、政府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不得随意存放;公章使用一律实行登记;特殊情况带印章外出,必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三)会议管理制度

办公室要做好会议人员通知,会场安排;党政秘书做好人员召集、会议签到、材料发放、会议记录等。

(四)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办公室电话严格管理,不准公话私用,电话、传真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专人负责接听。

2、各站所电脑由本站所负责日常维护和使用,上班时间严禁非工作原因上网、打游戏。雷雨季节做好防雷,下班离人时必须拔掉电脑电源,凡发现因个人失误造成电脑受损的维修等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3、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

(五)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各站所有认真履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档案的义务。每年要将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要求必须是原件,并于次年4月底以前整理好交于办公室归档;

(六)卫生责任制度

机关干部要自觉遵守卫生责任制度。政府大院、厕所卫生由带班领导负责带领值班人员清扫。

(七)公车管理制度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超载、超速以及酒后驾车。

2、驾驶员不得随意出车,否则,按里程收取燃油费用。

3、车辆维修年检由办公室向书记报告情况,征得同意后定点维修。

(八)督查督办制度

每周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各包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党政办根据镇党委授权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每月对督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

以上制度的执行在纳入机关干部年终目标考核的同时,对违反制度的典型情况,将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亮相.

第6篇 _乡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政府机关管理,强化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属本乡政府机关的干部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乡政府机关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先由乡长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批”的管理制度,分管领导的发票由政府乡长审批,政府乡长的发票由乡党委书记审批,乡党委书记的发票由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发票须经政府乡长审批同意。在乡外生活接待开支发票需经书记或乡长审批同意。

第五条 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工资实行按月发放,提前离岗的在编干部职工、代管干部、退休人员、差额拨款人员按上级拨付的工资标准发放全年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及奖金。

第六条 发票报销必须手续齐全,各类发票原则上在当月月底办完相关手续。每月27-30日为报账时间,报账时填写好报账单,乡长先在报账单上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在票据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计生单列经费除外)。

第七条 出差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开具出差通知单,一般干部职工两天内出差须报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出差须经乡长签字同意,副职出差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出差时间两天算一天,两天以上减一天计算。开会人员凭上级通知由办公室填好开会通知单并告知其分管领导。学习人员必须凭上级学习通知,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培训及学习考察。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必须凭上级文件报销。函授学习、自考每年报两次往返车旅费,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除有文件规定,且有归口经费外)。家住县城学习期间不报生活费和住宿费。

第八条 到县开会出差车船费按快艇价实报实销,到县以外城市开会出差,车船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凭票实报实销(除带公车外)。

第十条 开会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每天5元市内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出差生活补助、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实行按天包干制,县城没有住房的干部住宿费50元包干,其他费用20元包干(15元的生活费,5元的市内交通费),其他城市费用的包干标准:其他县城80元一天,地级城市100元一天,省会城市120元一天。

第十一条 下村车船费以工作需要为标准,不准在外签单,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除需包车船的由办公室开出包车船通知单,经手人需在通知单上签字,每月月底各车主与办公室结算一次。

第十二条 阶段性工作补助以党委、政府会议研究意见为准。

第十三条 各项办公通迅费用实行包干管理,电话费:乡办公室2400元一年,财政所800元一年,党委政府成员35元一月。手机费:正科200元一月,副科150元一月,一般干部80元一月,上网费:每个adsl用户1200元一年。

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工作经费每年12000元包干,含公安办案工作的车船费和接待费 。

第十五条 水上安全工作经费2000元一年包干(含节假日值班补助);五强溪农贸市场安排人员,其工资全额上交乡财政,享受政府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计生全年工作经费实行单列包干,其单列开支发票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乡长审核后由计生办报帐员到财政所报帐,经费包干总额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搬家,由政府安排车船送至报到单位,并赠送一份80元纪念品。

第十八条 乡干部职工医疗费用统一按县医疗办有关规定,到县医疗办办理手续报销,乡政府不报销任何发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制度

第十九条 凡政府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物品、服务的采购和定制、公共产品及设施建设、拍卖、承包、租赁等尽属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条 大额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须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由办公室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内务领导同意后由政府指定的采购人员统一采购。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在外采购物品或定制设备维修、人工劳动等各种服务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由指定的采购人员统一采购,未经同意私自在外购买和赊购物品的一律不予报销;凡平时在政府集镇各商店采购小额物品的,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经手,财政所办公室负责按月与各商店进行一次结算。

第二十二条 因办公需要的水电费用结算时,乡办公室、财政所等使用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参与抄表并签字,方可报销。

第四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来人来客实行对口接待,一律安排政府食堂就餐,并归口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每次的结算单上签明就餐和住宿人数以及金额,方可后报帐,办公室按月与食堂进行一次结算。

第二十四条 单项工作需召开村干部会议的必需经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

第二十五条 接待标准:5人以下菜每桌80元,6人以上菜每桌100元,会议餐每桌120元。

第二十六条 政府食堂及招待所实行公开竞争承包,接待餐必须确保质量,凭单点菜,按盘计价,招待所必须干净整洁。干部日常就餐每餐4元,必须确保四菜一汤,且有一个荤菜。凡在财政拿福利待遇的干部职工统一到财政所购买餐票,每餐财政补贴2元小伙食费

第二十七条 除主要领导安排经办公室开出就餐住宿通知单外,任何人不得在食堂外签单和安排就餐住宿。

第二十八条 来人来客原则上不打包包烟,特殊情况需由主要领导安排,方可开支。香烟统一由财政所采购,办公室打烟时负责填好发放登记表。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九条 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或党政办人员,实行考勤签到制,每天下午5点钟前到办公室签到,干部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每月发放周末加班补助200元,无正当理由每月考勤达不到出勤天数的扣全月的周末加班补助,当月不参加联村计生例会的扣20元。

第三十条 干部职工请假需写出请假条,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书记乡长签字同意方可准假。副职一律由书记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每月请假时间不能超过6天。全年不得超过70天(包括路途往返和法定节假日),超过一天扣补助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第三十一条 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30元,当天未值班的不发补助。因上级查岗离岗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全体值班人员不安排补助,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第三十二条 联合办公日值班制度,为方便群众办事,乡里实行每月逢二逢七联合办公制度,凡每月逢二逢七日党政综合办、计生、民政、财政、综治、移民、林业等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便于群众集中来乡办事,值班不到位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0元。

第六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各办公室(包括乡办公室、计生办、财政所)必须有人值班,确保办公室24小时电话畅通,做到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第三十三条 文印室计算机房管理实行上机登记制度,凡需在机房查收、打印文件资料的,在上机前填好上机登记表,写明上机内容和打印份数。文印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电脑上从事娱乐活动。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要对上级文件、通知进行分类、登记,及时送领导签阅,并通知具体人员办理。要做好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不得积压、遗失和泄秘。

第三十五条 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的印章由乡办公室管理,各部门单位印章由单位负责人管理。凡日常工作盖章由办公室按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属向上报告、请示、证明等重要内容需盖章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原则上不允许盖空白章。

第三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做好《就餐通知单》、《出差开会通知单》、《政府采购通知单》、《上级登记表》、《考勤签到表》等表格的编号、统计等规范性工作。每月末要填好考勤公开栏。

第七章 会议学习制度

第三十七条、领导成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委托乡长主持,主要研究全乡年度或阶段性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奖惩、重大事项的决定等。

第三十八条、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和乡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学习领导讲话和传达上级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关系全年工作或阶段性工作重要部署,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定等。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干部、全体党员参加,方法上可与职工大会一道进行,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安排部署党员活动,表彰先进事迹,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纪律处分等。支部委员会适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

第四十条、民主生活会:坚持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确立主题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民主生活会必须事前10天通知本人作好书面总结,并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参加。

第四十一条、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例会会: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天定时召开,由乡党政领导主持,听取干部职工个人一月来的工作汇报,综合分析前段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第四十二条、会议纪律:无论召开何种会议,相关人员都必须按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认真做好记录。

第八章 公物及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住房管理:乡干部职工的住房和办公室由政府统一安排和调整,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占、乱搬,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非经政府安排的房屋装修、整修,其费用由自己负责。凡调走人员或非经政府安排占用住房的人员,应按时清退所占住房,否则由政府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政府公共财物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登记造册,丢失和损坏的由使用人讲清原因,视其情况予以赔偿,任何人不得隐瞒、占用,一经查出,从重处罚。

第四十五条 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卫生公约,住房和办公室门前实行“三包”,要求做到门前卫生一天一扫,垃圾必须倒到垃圾桶或垃圾池。机关院内严禁放养家禽家畜,严禁在内外墙壁上乱涂乱划,严禁在花坛内种菜和花草树木上晾晒东西。

第四十六条 实行卫生责任区划分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时间为每月工作例会散会后),责任区划分:宿舍楼一栋:胡三毛、熊勇华、谭再中;宿舍楼二栋:邓和平、舒泽、符绍阳:宿舍楼三栋:李小明、瞿玉倩、全芳;政府办公楼.草坪及球场:舒祖全、杨宁、宋国、鲁彩容、全明华、舒小林、肖典兴、陈回湘、孙春兰;计生办:向金兰、刘昌华;财政所:向瑜、文玲英、熊文彬。

第九章 公车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做到“四不准”(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将由他人驾驶,不准带故障出差,不准私自出车);凡外单位或干部职工个人用车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自行负责用车费用;加强公车油料管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坚持油卡购油制度,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用现金购油,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的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八条 司机借用人员的工资到原单位领取,其打卡的福利津贴按现干部职工标准的50%由财政补发,其它加班、节假日等补贴与干部职工同等对待。

第四十九条 坚持修车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修车必须先申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操作,更换耗件要将旧物件将回车库,厂家修理车辆必须由两人在场监督,所换零部件和工时费必须有清单,司机查兑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五十条 驾驶员应强化保养和安全意识,减少途中故障,确保安全用车。因特殊情况出现行车故障的,由驾驶员酌情安排修理,但事后必须及时汇报。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一条 全年累计旷工15天或连续旷工七天的,年底考核不合格,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终奖金。

第五十二条 违法乱纪、打牌赌博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终奖金。

第五十三条 全年设目标考核管理奖1200元,其工作因计生、综治等目标考核管理被一票否决的不享受全年目标考核管理奖,工作受上级通报批评的扣1000元;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每次扣年终奖金200元。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奖200元。各项工作年终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县级奖200元,市级奖400元,省级奖600元(省、市、县直单位的减半奖励),评为先进单位县级1000元,市级1500元,省级2000元。(省、市、县直单位的减半奖励)。同一工作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最高奖励为准。

第五十五条 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县级 500字以内奖50元,500字以上的奖100元,市级500字以内奖200元,500字以上的奖300元,省级以上500字以内奖300元,500字以上的奖500元。

__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第7篇 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政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现金结算缴款制度

所有票据由财政所统一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由计生办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片线站所明确一名票据管理报帐员负责票据领销手续,各片线站所每次所执票据原则上不超过2本,按时结账销票,以旧换新。所有收入只能使用正式收费收据,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所有收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金结算缴款,做到票款同步,严禁坐支挪用、公款私存现象发生。票据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好票据,对丢失损毁票据的按票据管理规定处理。

二、严格开支事前报告审批手续,实行限期报帐、财务会审制度

严格实行开支事前报告制度。300元(含300元)以内的开支报财政分管领导同意,300元以上的开支报书记镇长同意(书记在镇报告书记,书记不在镇报告镇长)后方可开支,较大开支须经班子集体或会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所有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和时间方可进入会审程序。财务会审组由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政协主任、财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和财政所长组成。原则上每月月底进行财务会审。会审前,所有开支发票先交财政所长初审,审核发票符合会审要素后,由财政分管领导签字参加会审。所有开支发票必须按时参加会审,超过会审期限的开支发票,下次一般不予接洽受理。同时从严控制借款,1000元以下由财政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办公事确需预借的,办事后必须按时结算,个人借款,财政所应按时扣回。

三、招待制度

1.来镇招待必须由党政办先开具派餐单,注明招待单位、人数,并按标准(15元/人、20元/人)分类控制,陪餐领导签字后再在食堂就餐。来镇招待一律不发烟,一般不喝瓶装酒。特殊情况确须在外就餐、非定点宾馆住宿、喝瓶装酒、赠送土特产的,必须由在镇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谁招待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2.确需来镇住宿的,经在镇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开具住宿通知单,注明住宿人数、天数,接待领导签字审核,到定点宾馆住宿。否则财政不予报帐。

3. 从严控制温泉洗浴招待,坚决杜绝随意招待。确需招待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党政办开具《金石桥镇接待报批单》,注明经手人、开票人,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温泉洗浴。否则,谁招待谁签单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4.涉外招待必须执行事前报告制度,严格按审批权限从严控制。

四、开会、出差、培训、学习考察制度

1、开会按上级正式通知,报告领导后(一般干部报告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书记),由党政办开具会议通知单,方可参加。

2、因工作需要县内出差,先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再由在镇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

3、因工作需去县外出差或按上级正式通知,需较长时间的培训、学习考察,凭文件通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书记签字同意,方可参加。技术人员考证晋职可凭资格证报销一次差旅费和报考费用,其他培训费用须有正式文件明确规定由单位报销方可报销。

4、凡乘机关小车的不再报销车费,隆回有住房的一般不报销住宿费。统一安排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乘坐公共汽车的,县内开会出差报销往返交通费60元。其它如公杂费、住宿费、途中补助等按下述标准填写差旅单进行报帐:(1)县内出差开会不报销公杂费,住宿费80元/晚?人,伙食补助15元/天?人;(2)市内公杂费20元/天,住宿费120元/晚?人,伙食补助20元/天?人;(3)省城公杂费30元/天,住宿费160元/晚?人,伙食补助费40元/天?人,省内其它地区30元/天?人;(4)开会、学习、培训只计算来回天数,住宿凭住宿发票报帐。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核报伙食费和公杂费。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凡乘坐客运汽车的,往返途中的伙食补助费按双倍报销。(5)凡有上级红头文件通知可外出学习考察,本人主动放弃,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可按考察经费的40%奖励给个人。

五、租车、机关小车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各片线开展工作,处理突发性或紧急性事务,年初根据各片线情况安排适当的交通费用。各片线内的事务皆由片线自行租车解决,财政一般不再报销租车费用,若涉及到片线间或全镇统一行动等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必须首先到党政办开具租车单,经镇长审批后方可租车。否则,谁租车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2.各片线驻村等业务工作一般不得使用机关小车,三人以上开会、出差可使用机关小车,使用机关小车一般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小车油料费由用车人在油票上签具证明经会审后据实报销。小车维修应履行申报手续,先由司机填写维修申报表,经书记或镇长签字后方可维修,定期检修与大修必须在指定地点由办公室和财政所共同结帐。司机劳保福利费按200元/年发放。单位驾驶员出车补助按到县城、市内、省会的实际出车天数和标准每天增加5元进行补助,镇内出车不予补助。全年安全驾驶,无责任安全事故,年终奖励600元。

六、电话、水电费管理制度

1.严禁使用办公室电话办私事。四台公用电话机明确到人,限额包干使用:传真机全年360元、党政办电话220元/月(办公室主任负责),计育办电话260元/月(办公室负责),民政办电话按40元/月(民政办主任负责),财政所电话120元/月(贺慧娟负责)。城建工业线按30元/月,4个责任片按50元/月进行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全奖。干部会和村干会议由各片线负责通知。

2.每个干部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水费由财政统一结帐支付。凡财政统管人员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20元电费包干使用,平时所用电费由个人负责,严禁工作人员在公用电路上接线搭火,一经查实,罚款1000元/次,由事务财政线不定期进行查处。

七、办公用品购置、打印室管理制度

1.申购统一由党政办购买,其他人员不得签单。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先由办公室负责造具计划详单,报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会同财政所统一采购,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购置办公用品,个人购置的办公用品财政一律不予报销。购置的办公用品,办公室要认真造册登记发放。平时所购置的小商品(包括招待水果)应有小商品采购清单,并注明具体用途方可报帐。

2.打印室严禁对外使用,打字员和办公室人员要爱护所有设备,如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所有打印、复印皆由打印室负责,特殊情况不能打印的,必须经分管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打印。否则,谁经手谁负责。打印室所打印的资料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未经领导同意,电脑资料不得随意刷印外流,否则视情节扣发打字员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随意打印,查看资料,甚至玩电脑。

八、公费医疗经费、民政经费、部门预算费用的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离退、“四权”下放人员)都享受公费医疗保险,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根据医保规定办理住院手续,财政一般不借款。在岗人员住院超过一个月的不发下乡补助,超过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工伤人员按工伤规定执行。

2.民政双定、优抚和低保款按县规定发放。困难救济平时一般不予安排,平时请求解决困难的报告由民政办统一收管,半年统一研究安排,确因特殊困难需要救济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签字,民政办负责付款。

3.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好内部考核管理方案,对本站所工作人员视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决定绩效工资10%的考核发放。

九、自发文之日起镇机关及所有镇属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第8篇 某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廉政制度

第六章机关学习制度

第七章请示汇报制度

第八章办公设备、财产物资管理规定

第九章就餐招

待管理规定

第十章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一章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第十二章卫生制度

第十三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四章值班制度

第十五章机关工作纪律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政治规范

第一条以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模范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自觉维护党工委、办事处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单位所有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严格执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四条认真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解决群众的困难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做到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第六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第二章办公制度

第七条广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对外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语言粗鲁、态度不好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九条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始善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公务认真负责、立说立行,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对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经党工委研究,予以调整职务和岗位。

第十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工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定

第十三条严格机关点名制度。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集中到东三楼会议室进行点名。除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凡点名后到达办事处者视为迟到。

第十四条早上开会或有其他工作安排,原则上报党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迟到对待。

第十五条职工上班后不得外出买早餐或在办公室用餐。

第十六条街道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职工在岗情况,凡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未安排工作而无故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到达单位后要认真打扫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所有卫生责任区要在上午8:15前打扫完毕。凡在规定时间前未打扫完毕或清洁不彻底者,月底在街道机关进行通报。

第十八条职工工作日衣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岗。违反此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九条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倚、躺、卧等现象,严禁在办公时间锁门。

第二十条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禁止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工作单位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严禁机关干部职工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违反此规定者在全街道通报批评,并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下班后,要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

第二十三条执行公务要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举止大方、待人热情诚恳。执行公务、讨论工作、打电话时严禁态度不好,严禁在走廊、大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要责成当事人书面检查。

第二十四条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乱倒茶根、剩饭等,禁止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十五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情服务,乐于奉献。

第二十六条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谦虚谨慎,言行一致。

第二十七条为人正直,不存偏见,胸怀宽广,行为磊落。

第二十八条团结同志,互帮互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第二十九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他人批评,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第三十条敢于负责,不当老好人,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对谣言不听、不信、不传。

第三十一条自尊自爱,生活检点,不参与和支持任何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第五章廉政制度

第三十二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各种办公用品及设施。

第三十三条执行公务时,不准接受基层或其他单位的超标准招待和宴请。

第三十四条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来自基层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

第三十五条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基层报销个人费用,严厉禁止到基层吃、拿、卡、要。

第三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从事营利性活动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借工作之机收取回扣、好处费等各种形式的贿赂。

第三十七条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第三十八条严禁在各种公务活动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占集体财产。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一经查实,经党工委研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机关学习制度

第四十条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参加学习范围限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配档表,拟定学习内容和主讲人。规定每双月第一周为集中学习时间,由党工委书记负责组织。如果班子成员因公不能参加,须向党工委书记请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要认真做好笔记,同时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理论文章。

第四十一条机关全体职工学习。每周的一、三、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日,全体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不允许迟到、早退。因公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党政办公室予以备案。

第四十二条学习要严格实行考勤。实行学习点名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无缺勤记录的,予以表扬;凡无故缺勤、早退或迟到的,按本规定第七十八条执行。

第四十三条机关学习由机关党总支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各小组和个人的学习情况,包括计划上墙、点名册、记录本、心得体会等。年终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实行统一考核。

第七章请示汇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结合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严格的分工负责制度。分管领导之间,各部门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调配合。如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或组织纪律涣散等情况,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此项将视情况与年终考核及年终奖挂钩,具体由党工委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党工委、办事处各分管领导要定期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度情况;对于紧急工作,要随时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和汇报。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工委决议,在思想上与党工委保持一致,保证党工委决策的贯彻和落实。

第四十六条分管领导要抓好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定期听取思想、工作汇报,协调各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共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第四十七条部门负责人要抓好部门人员的管理,调动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向分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如遇事关全局的紧急工作,无法与分管领导联系时,也可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第四十八条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关心部门人员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违反街道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自觉依据街道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不得纵容包庇。否则,将予以从重从严处理。

第四十九条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凡因请示或汇报工作不及时而造成工作贻误的,经调查核实确定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八章办公设备及财产物资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自觉爱护和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自觉保护公用设施。

第五十一条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党工委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按照登记品种、数额严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发生的,照价赔偿,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各管理区及各部门的一切财产物资均归街道办事处所有,由行管办、财政所负责登记,并建立财产物资帐目、档案,档案一式两份,财政所、行管办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街道财产、物资的调拨、购置和报销,必须报分管领导签字,并经党工委研究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处置、调拨、挪用任何街道财产物资。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财产、物资的购置、报销由财政所、行管办及时入帐登记和备档(报销后应及时在帐目中注明)。财产、物资的存放由街道指定专门仓库存放。出库时应办理出库登记。

第五十六条街道各部门、各管理区的一切固定资产(房地产、车辆、耐久物品)产权均归办事处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如变更产权、处理和改变其用途,应报办事处审批。

第五十七条各部门(农、林、水等几站所)的房地产及其它固定资产,由街道财政投资建设的,未经党工委、办事处审批,不得变卖、开发和作一切权属变更;产权界线不清的应由街道有关部门作好产权界定工作(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权属界定前不得作任何处理。

第九章就餐招待管理规定

第五十八条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招待。机关党群部门及无经济收入的部门上级来人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他部门任何形式的招待均由部门自行解决。

第五十九条凡上级单位或外地来人到我街道进行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有关领导通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开具餐券到指定饭店就餐,无餐券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十条招待中要尽量压缩和控制饭菜、酒水标准,原则上人均不超过40元(含烟、酒、饭菜等),并限制陪餐人数。对有经济收入的部门,招待费用也应执行此标准。就餐中,对来宾提出的各种要求,按规定安排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领导或向客人解释清楚。

第六十一条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关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巧立名目、假公济私,随意就餐,一经发现,提出严肃批评,费用自理。

第六十二条对口接待,压缩陪餐人员。上级来人实行对口接待制度,一般情况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坐陪,重要客人要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坐陪。

第六十三条街道招待用餐地点一般定在城区内中低档饭店,特殊情况需到其它地点用餐的要请示主要领导。

第六十四条对来宾以礼相待,文明待客,热情诚恳。提倡禁酒,严禁酗酒,敬酒热情而不过分。

第十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六十五条车辆的调度调剂使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办事处所有车辆均由党政办公室调度使用,除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相对固定外,其他领导不设专车。

(二)为方便工作可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使用车辆实行相对侧重,但车辆调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三)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自外借车辆,确属特殊情况的,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四)除街道安排的大型公务活动外,街道范围内的其他各种公务活动一律不予安排车辆。

第六十六条驾驶员应当服从以下管理:

(一)驾驶员作为机关工勤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机关工作规范,切实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要立足本职,摆正位置,做好“两员”:即上车驾驶员、下车勤务员。

(二)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到党政办公室进行签到。不出车时,一律在值班室待命,不准串岗;出车时做到出车有去向、收车有回音。对擅自离岗、多次误时误事者,提出严肃批评。

(三)坚决服从党政办公室的车辆调度,对拒不服从调度的,予以收缴车辆钥匙,实行停工反省,并扣发停工期间的工资;对态度不好、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对部门车辆拒不服从安排的,街道一律予以没收。

(三)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谨慎驾驶,做到礼让先行,不开英雄车、斗气车。

(四)严禁驾驶员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五)严格安全行车奖惩,对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年度安全奖;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辞退。

第六十七条车辆维修与油料管理执行下述规定:

(一)车辆保养维修实行定点包干制度。车辆保养维修时,由党政办公室开具维修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指定厂家维修。对违反审批程序或不在指定厂家维修的,一律不予签字报销。车辆维修保养费实行总量控制,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使用。

(二)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发放。

(三)车辆燃油费,街道车辆的日常用油由财政所及时购买油票,党政办统一安排用油。实行燃油定额包干制,每车每月用油不得超过200公升,超支不补。外出参观学习及中心工作等特殊情况用油,按有关程序由财政所直接安排。

第六十八条街道专职驾驶员如能认真按照车辆管理规定,服从组织安排,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年底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意见,发放一次性安全奖。

第十一章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第六十九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每人每月电话费补贴200元,享受正处级待遇(含正处级)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元,话费随工资发放。

第七十条各部门电话费继续实行包干制度,财政所按照电信部门规定的交费时间提前拨付党政办公室,每月拨付标准为3100元(含部门电话包干费、微机联网费、党政网)。

第七十一条特殊部门电话费用实行包干制,由街道财政统一列支,其中城关派出所每年2000元、武装部每年1000元。

第十二章卫生制度

第七十二条严格各部门室内卫生管理,各部门办公室内要求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文件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第七十三条机关办公楼卫生责任区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各卫生责任区每日上午上班前清扫一次,日间根据清洁程度不定期清扫。

(二)厕所地面清洁;水池内无烟头、茶根等杂物,无异味、积水等;楼道地面清洁无杂物、尘土、痰迹;楼梯扶手无尘土;窗户、玻璃、宣传栏等清洁干净;大院清洁,无垃圾、杂物、积水、废弃物堆积等。

第七十四条卫生责任区域由党政办公室进行划分,并由党政办公室安排值日(机关卫生值日表另行公布)。

第七十五条党政办公室对机关卫生责任区实行不定期检查。各值日单位要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误,对卫生打扫不好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三章请销假制度

第七十六条病假、事假、产假、开会、外出参观、函授学习等不能出勤的必须请假。请假人应提前一天持有关证明并写出书面申请,报街道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存档;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要及时销假,不按时销假的,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七十七条请假审批权限为:一般机关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签字,两天以上由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请假事由、时间、天数以审批人签字为准。

第七十八条各种假期期间规定:

(一)病假。干部职工连续休病假2个月以内,原则上不扣发假期工资和考勤奖;超过2个月的,经党工委研究,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二)事假。每月累计事假5天以上的,扣除考勤奖50元;如连续事假满30天或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的,扣除全年考勤奖。

(三)旷工。对无故旷工者(点名未到,且当日未报告的),每旷工1天扣发本人1天的基本工资,累计旷工10天以上扣发本人1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扣发全年考勤奖并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不能准时参加点名的,半小时之内报告定为迟到;下午除工作原因外,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离开单位的定为早退;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4次,扣除2日的考勤补助费;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每5次按旷工1天计算。

第七十九条各类假期时限,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婚假一般为半个月,产假一般为6个月,其他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全年假期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半年考勤奖,超过2个月的,扣发全年考勤奖。超过假期时限不办理销假的定为旷工。

第八十条凡经党工委研究,定于正常上班的双休日、节假日,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八十一条考勤奖惩: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公示,年终一汇总。按党工委研究意见,根据考勤情况对参加机关点名的干部职工发放考勤奖。

第十四章值班制度

第八十二条实行街道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的值班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坚持到岗到位;因公无法坚持带班时,要提前做好安排。

第八十三条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随时调度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带班领导的工作安排,有事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凡未履行请假程序而值班期间不在岗者,按照旷工进行处理。

第八十四条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来电、来人及会务等日常事务,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第八十五条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召集人要提前通知本班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与党政办人员交接班,做好衔接。

第八十六条夜间值班应安排党政办专人住宿,确保24小时昼夜电话畅通。夜间值班人员还应在次日上班前,做好各领导人办公室、党政办、二楼走廊、厕所及一楼至二楼楼梯的卫生,并为各街道领导更换热水。

第八十七条对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值班、恪尽职守者给予适当值班补助,标准为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20元,双休日、夜间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元。

第十五章机关工作纪律

第八十八条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并在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不执行党工委、办事处决议或擅自改变党工委、办事处决定的;

(二)工作日随意酗酒,累计三次以上或因酗酒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四)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五)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顶撞、诋毁部门负责人2次,或顶撞、诋毁分管领导1次,情节恶劣的;

(六)连续有2个部门对其工作不满意,拒绝为其安排工作,向党工委申请将其调离的;

(七)未经批准,连续两次不参加机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和会议的;

(八)在机关内部吵架或在各种场合参与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因吃、拿、卡、要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

第八十九条被停职检查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停职检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机关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善始善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必须定期向所在部门和党工委汇报工作,写出书面思想、工作汇报,每半月向所在部门汇报1次,每月向党工委汇报1次;

(三)停职检查期间,取消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享受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380元;

(四)停职检查期间表现较好,能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得到领导和同志们认可的,可由所在部门向党工委提出申请,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后,解除其处分;

(五)停职检查期间,工作不积极,认识不到位,停职检查时间超过半年仍未解决处分的,经党工委研究,可责令其下岗回家,直至除名。

第十六章附则

第九十条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应模范遵守工作制度。如有违反且全年累计达到6次以上者,取消其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第九十一条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党工委汇报。

第九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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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__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__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组织人事管理,保证本镇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公开、透明,防止用人的不正之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由镇委组织委员按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党委的领导。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实绩。

(三)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下列情况必须由镇委集体讨论决定:

1、干部职工的提拔、任免、奖惩;

2、干部职工内部分工调整;

3、镇委、镇政府及镇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4、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四)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具体操作按《德庆县镇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中层以下职位综合考评定岗的实施办法》执行。

(五)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配,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坚决服从。不得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不得撒野耍横拒绝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委讨论人事任免、人事调动、奖惩等事项,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私自传播。党委讨论人事事项具体细节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扩散。否则,追究泄密者责任。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等,逐步形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选拔征用干部职工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二、会议制度

为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原则,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精神,对全镇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对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抓好党的建设,指导本镇各种组织的活动。

2、主要内容

(1)讨论决定涉及全镇发展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审议全镇重大的经济项目、重点工程,对本镇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

(2)审议镇纪委、镇人大提出的重大问题。

(3)审议镇政府提出的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计划、规划,重要的政策、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事项。

(4)审议镇各个工作部门提出的重大问题。

(5)讨论干部职工任免、奖惩等事项。

(6)审议镇委工作报告及向上级党委报告的有关问题。

(7)审议和批准其他需要镇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3、制度和程序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议题由镇委书记或副书记提前确定。

(3)党委会由党政办负责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讨论干部人事问题的纪要或文件由组织委员送分管副书记审核,报书记签发。其他有关讨论上送或下发的纪要和文件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书记签发。

(二)镇长办公会议

1、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委会精神,研究和决定镇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处理突发事件;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各副镇长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2制度和程序

(1)镇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必要时镇长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由镇长或副镇长主持。

(2)会议议题由镇长确定。各副镇长提出的议题,经镇长同意后列入议程安排;各办提交的议题,经分管副镇长审核呈报镇长审定后列入议程安排。

(3)参加会议人员为副镇长。也可根据会议需要由镇长确定其他人员。

4、党政办公室负责镇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会议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镇长办公会议形成的文件或纪要统一由党政办审核,报镇长签发。

(三)书记碰头会议

书记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工

作,为镇党委会议的召开作准备。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或有关委员。

(四)民主生活会

镇班子成员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顾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目的。会议由镇委书记主持,并要做到会前广泛征询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会中要根据干部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针对会上反映的问题抓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五)镇班子会议

镇班子成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对全镇重大工作、部署各阶段中心工作进行研究。参加人员为镇委委员、镇人大正副主席、镇政府正副镇长、镇纪委书记。会议由镇委书记或镇长主持。

(六)镇班子扩大会议

镇委扩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围绕镇的中心工作总结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由镇委书记或镇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班子成员、副科以上干部、各办主任、各有关站所负责人等。

(七)干部职工大会

干部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部署有关工作任务。会议由书记或镇长主持,也可书记、镇长授权相关副职主持,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含临工)。

三、工作制度

为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上班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各时期工作特点,统一到党政办签到考勤或各部门分别签到考勤(由镇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开会或因事请假,要报告考勤记录人,否则,误作缺勤登记后果自负。

(二)坚持值日

各部门每天均要安排至少1人值日。值日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清洁本部门内务、接待群众办事、来信来访。部门办公室要保持整洁,文件、书刊、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丢烟头、乱掉垃圾、乱倒茶水。窗口部门(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国土所等)还要保证有熟悉业务人员圩日值日,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三)坚守岗位

机关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的,要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暂离岗位半天以上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工作负责

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要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对群众办事、来信来访要热情服务,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办理;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热心引导;自己不能办理或答复的,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五)严守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准利用工作时间从事打麻将、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自觉遵守镇委、镇府制订的人、财、物管理制度。无论何时何地,凡接到本部门或党政办的电话(传呼),均及时听(复)电话。

(六)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执行,每月(或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书记、镇长、党群副书记。必要时可进行内部通报。

四、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一)实行上班签到考勤制度

一般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须在每天早上8点15分前到党政办签到考勤。经主管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可以补签;无故迟到的,不得补签,但作出勤登记。特殊工作时期或部门工作需要,不便统一签到考勤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签到考勤。

(二)坚持请假制度

1、镇委镇府一般干部职工因事请假的,须按如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请假在1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请

假超过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由党群副书记审批。

2、镇委镇府部门负责人因事请假的,须按如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请假在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请假超出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由党群副书记审批。

3、镇班子成员(含副科以上干部)因事请假的,一律由书记审批;书记不在家的,由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可电话向书记、镇长请假。

4、凡请假均要填写请假单,一份部门存查,一份交回党政办备案;因急事请假的,未能事前填写请假单的,假后要补填。

(三)严格处罚规定

1、每月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5次以上的,扣当月津贴50% ;全年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30次以上的,扣当年年终奖金50%;全年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到60次以上的,扣当年全年奖金。

2、凡无故缺勤的,作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当月津贴50% ;全年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扣当年年终奖金50%;超过10天的,扣当年全年奖金;连续旷工15天的,按有关人事纪律予以辞退。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无故不到位的,或到位但不听指挥的,按缺勤处理。

3、每月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名后于次月3日前送党政办统一核实登记。如发现有缺勤和迟到、早退达到处罚次数的,由党政办于次月5日前报主要领导审核后送镇财会办理。

五、大院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大院内整洁美观,舒适宜人,安全有序,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绿化、美化、净化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做好大院保洁工作。

大院公共卫生由党政办负责,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负责,大院宿舍卫生由各住户负责。每天均要打扫卫生,保持整洁。各部门办公室还要注意文件、书刊、资料及办公用品的摆放,保证室内整洁、干净、美观。不得在大院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乱放杂物。不得从窗口或阳台向外丢垃圾、杂物。大院内不准放养禽畜,宿舍区不准烧木柴。大院内边角闲地不准垦地种菜。

(二)自觉爱护花草树木。

大院内的一花、一草、一木,大家均要爱护,任何人不得无故折摘,残踏花草、树木。机动车辆要按指定道路行使、指定地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在绿化草地和走廊过道等地方。遇到有破坏绿化行为,要敢于制止和及时报告党政办。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要支持、配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上班时间,实行大门通行,方便群众办事;非上班时间,实行小门通行和来访登记,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镇府大院。大院门口锁匙严禁外借他人。镇府大院宿舍仅限大院干职(房主)及其近亲家属居住,不得外借、外租他人居住。

(四)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办公大楼内,不得高声谈笑、大声喧哗、随意打闹,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休息时间(晚上11点正到次日6点30分、中午12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大院内不得喧哗 打闹,电视、音响及娱乐活动要控制音量,不得妨碍别人休息。

(五)严格饭堂管理制度。

大院干部、职工在饭堂就餐的,要在上午10点30分前,下午4点30分前挂好饭牌。超过时间挂牌的,饭堂有权拒绝为其开饭。饭堂的餐具、炉具、煤气、水壶、台凳、柴、米、酒、油、菜等一律不得私自取用。如需借用的,需征得饭堂和党政办同意,作好登记才能借用,用后要及时归还。饭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饭堂物资管理,遗失追究饭堂工作人员责任。

本制度由党政办监督实施,希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并教育好自己家属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_~_元/次的处理。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增收节支,增加镇府经济收支管理透明度,搞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财务监督与审批制度

; 1、镇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和财政结算中心。财务监督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财政结算中心主任等组成。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镇府及各部门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调任、离任干部进行审计。各部门每月收支平表由主管领导签名后,于次月10日前报监督小组成员各一份。财政结算中心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结算中心负责按规定规范管理镇财政资金运作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2、镇府日常经济开支_万元以下的,由镇长审批;超过标准的,由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书记、镇长联签审批。每张支出凭证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才能入账报销。

3、镇府各经济口线部门实行统收统支,部门不设会计,只设报帐员,部门账务由镇财务负责。各经济口线部门要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在提成返还的业务经费中,部门内部的业务开支_元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_元以上的,由镇长审批,支出凭证要有3人以上签名。

(二)接待开支制度

1、按照对口接待:

有经济收入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接待,其费用自理。其他业务接待和书记、镇长交办的由党政办负责接待的,由镇政府负责接待费用。

2、镇内公务接待原则上在镇府饭堂就餐。如确需到饭店、酒家就餐的,须事前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主任陪餐并签字。

3、接待标准:

(1)__镇府饭堂就餐的每人每餐定额标准为:处级干部_元、科局级_元、股级_元、村委会支书主任_元、其他一般干部_元。(早餐标准为正_的1/3,下同)

(2)在镇府饭堂以外__待的餐费标准为,接待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餐_元,科局级每人每餐_元,一般干部为每人每餐_元。

4、公务接待一般不送礼品。如确需要送土特产的,必须请示书记或镇长同意,并由党政办负责办理。部门接待的,要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由部门自行办理。否则,由承办人负责有关经济责任。

七、公物管理制度

1、集体固定资产管理。会计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纳入财务核算,凡固定资产的购进、转移或调出,都要及时登记。

2、年终全面盘点一次,做到帐簿和实物相符。 如有物资损失、损坏,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完善保管使用的审批手续。

4、确立维护公物意识,不准个人无偿占用、贪占公物, 如若发现,当众“曝光”还要收回公物。

5、企业的固定资产,要执行有偿使用,以保证资产增值。 比如租赁、承包都要签订合同,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八、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节省开支,使车辆管理使用纳入正规化轨道,制定本制度。

1、镇政府所属车辆原则上统一由镇党政办管理、调配。

2、镇副职领导、各部门在镇内的公务用车的,原则上应以摩托车为主。因特殊情况确需党政办派车的,提前向镇主要领导申请,获得同意后由党政办派车并填写油单,指派司机。超出镇范围公务用车,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会议用车除外),由党政办统一派车。

3、意外事故处理规定(如车辆的损坏、维修,人员受伤治疗费等)。

(1)凡经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安排的,均由镇政府负责处理。

(2)凡未经主要领导批准或党政办没有安排而擅自用车的,一切责任(含经济损失)由用车人和司机共同负责。

4、车辆的维修和购置零件规定。车辆需维修时由司机把维修部位报党政办,党政办呈报镇委书记、镇长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维修厂。修好后,司机签名作证明,由镇政府财务到维修点交费;需购置车辆零配件等物品的,由司机报党政办,党政办呈报镇委书记、镇长审批后,才能购置,否则自负。

5、镇政府车辆一般情况下实行定点凭油单加油,其费用和维修费用定期公布。

6、车辆在中途若需补维修或加油

车人员签名方有效,否则自负。

7、司机应自觉

加强车辆保养工作,做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

第10篇 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

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 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 机关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党政办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三) 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

(四) 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 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整洁干净工作服。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六) 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七) 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八) 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8:00―8:40,午餐应在12:00―13:3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接待餐2小时、工作餐1小时用餐;

(九) 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绍子面)

2.5 元/人,午餐(分餐制,三菜一汤)5元/人,晚餐50元/桌。机关的接待餐(4人以上)标准由党政办主任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接待餐原则上按照80-120元/桌标准安排;

(十) 机关干部每人每月从党政办领取22张午餐券,未用完午餐券当月作废,不兑现;早、晚餐采用签字形式。村干部当日用餐到党政办领取午餐券。(十一)食堂工作人员每月凭签字和午餐券到财政所结帐一次,做到日结月清;(十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凡未到用餐时间一律不准用餐,每发现一例,对食堂工作人员每人罚款10元,擅自用餐人员不听劝阻的每人罚款20元(特殊情况除外);(十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请假。

第11篇 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

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党政办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

(四)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整洁干净工作服。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七)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八)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8:00―8:40,午餐应在12:00―13:3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接待餐2小时、工作餐1小时用餐;

(九)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绍子面)2.5元/人,午餐(分餐制,三菜一汤)5元/人,晚餐50元/桌。机关的接待餐(4人以上)标准由党政办主任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接待餐原则上按照80-120元/桌标准安排;

(十)机关干部每人每月从党政办领取22张午餐券,未用完午餐券当月作废,不兑现;早、晚餐采用签字形式。村干部当日用餐到党政办领取午餐券。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每月凭签字和午餐券到财政所结帐一次,做到日结月清;

(十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凡未到用餐时间一律不准用餐,每发现一例,对食堂工作人员每人罚款10元,擅自用餐人员不听劝阻的每人罚款20元(特殊情况除外);

(十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请假。

第12篇 乡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政府机关管理,强化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为报账时间,报账时填写好报账单,乡长先在报账单上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在票据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计生单列经费除外)。

第七条 出差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开具出差通知单,一般干部职工两天内出差须报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出差须经乡长签字同意,副职出差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出差时间两天算一天,两天以上减一天计算。开会人员凭上级通知由办公室填好开会通知单并告知其分管领导。学习人员必须凭上级学习通知,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培训及学习考察。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必须凭上级文件报销。函授学习、自考每年报两次往返车旅费,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除有文件规定,且有归口经费外)。家住县城学习期间不报生活费和住宿费。

第八条 到县开会出差车船费按快艇价实报实销,到县以外城市开会出差,车船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凭票实报实销(除带公车外)。

第十条 开会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每天5元市内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出差生活补助、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实行按天包干制,县城没有住房的干部住宿费50元包干,其他费用20元包干(15元的生活费,5元的市内交通费),其他城市费用的包干标准:其他县城80元一天,地级城市100元一天,省会城市120元一天。

第十一条 下村车船费以工作需要为标准,不准在外签单,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除需包车船的由办公室开出包车船通知单,经手人需在通知单上签字,每月月底各车主与办公室结算一次。

第十值班补助);五强溪农贸市场安排人员,其工资全额上交乡财政,享受政府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计生全年工作经费实行单列包干,其单列开支发票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乡长审核后由计生办报帐员到财政所报帐,经费包干总额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搬家,由政府安排车船送至报到单位,并赠送一份80元纪念品。

第十八条 乡干部职工医疗费用统一按县医疗办有关规定,到县医疗办办理手续报销,乡政府不报销任何发票。第三章 政府采购制度

第十九条 凡政府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物品、服务的采购和定制、公共产品及设施建设、拍卖、承包、租赁等尽属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党政综合办、计生、民政、财政、综治、移民、林业等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便于群众集中来乡办事,值班不到位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0元。第六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十等补贴与干部职工同等对待。

第四十九条 坚持修车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修车必须先申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操作,更换耗件要将旧物件将回车库,厂家修理车辆必须由两人在场监督,所换零部件和工时费必须有清单,司机查兑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五十条 驾驶员应强化保养和安全意识,减少途中故障,确保安全用车。因特殊情况出现行车故障的,由驾驶员酌情安排修理,但事后必须及时汇报。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一条 全年累计旷工15天或连续旷工七天的,年底考核不合格,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终奖金。

第五十二条 违法乱纪、打牌赌博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不享受全年的福得待遇及年终奖金。

第五十三条 全年设目标考核管理奖1200元,其工作因计生、综治等目标考核管理被一票否决的不享受全年目标考核管理奖,工作受上级通报批评的扣1000元;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每次扣年终奖金200元。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奖200元。各项工作年终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县级奖200元,市级奖400元,省级奖600元(省、市、县直单位的减半奖励),评为先进单位县级1000元,市级1500元,省级 元。(省、市、县直单位的减半奖励)。同一工作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最高奖励为准。

第五十五条 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县级 500字以内奖50元,500字以上的奖100元,市级500字以内奖200元,500字以上的奖300元,省级以上500字以内奖300元,500字以上的奖500元。__乡人民政府二00

第13篇 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2)

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二)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餐厅服务质量,同时较好的控制用餐支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建立zz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职工就餐实行补助制度,不足部分由政府直接补助到机关食堂。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机关干部亲属需在机关食堂就餐的,需统一在机关事务长处购买饭票。用餐时间除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2:00

晚餐时间:17:30

二、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半天到党政办领取并填写《会议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交至机关餐厅安排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党政办主任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三、招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安排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党政办领取招待卡,经分管领导确定用餐标准签字同意后,由党政办下发至机关餐厅安排就餐;分管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党政办主任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持用餐通知单到餐厅就餐。事务长每月底凭招待卡和用餐通知单在党政办和会计核算中心结账。

四、临时用餐制度

若因工作需要在一定时间段内临时加餐或用餐时,相应部门应提前1天到党政办领取和填写《承留镇政府临时性用餐审批表》,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副书记根据管理制度规定,确定用餐标准,交党政办下发至机关餐厅安排就餐。

五、餐厅管理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

机关餐厅由党政办进行管理。餐厅工作人员设事务长、采购员、炊事员。餐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严禁贪污、占用、挪用餐厅食品或物品。

(1)事务长职责

向镇党政办负责,并管理炊事员;

保证厨房、餐厅及相关环境的清洁、卫生;

保证机关餐厅餐饮供应和物品、食品安全;

兼任餐厅会计,负责验收食品和账目结算;

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

(2)采购员职责

严把采购标准,不采购过期、霉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货比三家,在保证食品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价格;

向党政办负责,并完成各项临时工作。

(3)炊事员职责

负责工作餐、会议餐、招待餐、临时餐的食品制作和服务工作;

负责厨房操作间、物品存放间的清洁卫生和熟食分类存放工作;

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对食品质量进行最后把关,严防过期、霉变等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的物品入菜入饭,杜_物中毒;

不断提高餐饮制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并遵循为机关干部服务的原则,尽量让就餐人员感到满意;

炊事员应对用餐量进行提前估算,尽量杜_物浪费;

服从事务长的管理,完成各项临时工作。

2、餐厅物品、食品采购审批制度

餐厅所需用的各种物品、食品实行采购审批制度。

食品采购:日常需用的各种食品,由餐厅事务长每周两次到镇政府办领取并填写《承留镇政府餐厅食品采购审批表》,报党政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会议用餐、招待用餐、临时用餐需用的食品,由事务长根据《承留镇政府会议用餐审批表》中的用餐标准拟定需用食品,报党政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采购员采购的食品,应经事务长进行验收,事务长必须核对采购食品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并要在《承留镇政府餐厅食品采购审批表》上的“验收”处签名,表明验收合格。事务长对食品的分类存放负责。

物品采购:餐厅需用的各种物品,按《机关管理制度》规定,由餐厅事务长提出申请,报党政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党政办指派人员进行采购。事务长对物品存放和使用负责。

3、餐厅会计核算制度

机关餐厅实行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制度,实行会计采购分离制:餐厅会计由餐厅事务长兼任,负责餐票收取、食品验收和账目结算;餐厅采购员负责食品采购。

餐厅账目核算实行日清月结,餐厅会计必须于每月的6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收支报表。党政办指定专人对餐厅每月的收支单据进行审核,镇纪检、审计站等机构对餐厅账目实行年终审计制度。

4、作息制度

因工作性质不同,餐厅工作人员实行特殊作息制度。

机关正常工作日内:每天06:30-08:30、10:00-13:00、16:00-19:00的时间段内必须保证全员在岗,此时间段外,必须保证有人值守;因会议用餐、招待用餐、临时用餐等用餐时间发生变化时,餐厅作息时间同时进行相应变化。餐厅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时,按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请销假制度进行请销假。

5、奖惩制度

餐厅人员应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各种用餐需要。党委、政府安排招待用餐和会议用餐,对餐厅工作人员实行奖励制度,补助款项每季度凭党政办开出的就餐单一次性结算。

镇党政办对餐厅工作进行督查。若发现餐厅环境不整洁、饭菜有异味、食品不卫生、物品保管不善和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机关管理制度或存在贪污奢侈浪费等情况时,情节较轻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情节较重的,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情况扣发奖励金或工资;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一、政府来客:包括站办所来客原则上一律在食堂就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许到街里饭店,如有特殊情况(食堂来客人多安排不下或就餐时间来不及等)需到饭店的,必须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后勤主管领导负责安排,饭后立即健全手续。

二、陪客办法:来客就餐,实行对口陪客,凡上级来客均由主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客,如有必要可请主要领导陪客,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有关同志陪客。

三、干部就餐:镇政府机关干部就餐在食堂,镇食堂无论是来客就餐还是镇干部个人用餐,一律按成本核算。政府食堂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以方便、服务为宗旨的。坚持谁吃饭谁花钱,从主要领导做起,包括站办所人员在内。

四、订餐方法:凡是想在食堂就餐的单位和个人,就餐前一小时必须和后勤管理人员挂号,有政府来客,后勤人员填好通知单,再由后勤主管领导签字后食堂安排受理;站办所来客,由站办所负责人填好通知单,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后勤主管领导签字转交后勤管理人员在食堂安排受理。

> 五、结算方法:食堂与政府及站办所结账,以就餐通知单和实际发生额为准。政府来客用餐结算,由镇政府负责日清月结;镇干部个人用餐结算,由个人负责,平时由食堂记账,每月由管理员自行结算,政府不予干涉。站办所来客就餐,由管理员直接同站办所自己结算。

六、用餐标准:一般来客用餐,执行六菜一汤的标准,另外可根据来客多少以及特殊情况,适当增减菜量和标准,个人用餐执行一菜一饭标准。

七、物品购置:食堂现有物品要登记造册,会计备案留查,以后如再购物品,必须列出清单交主要领导,经过请示和批准后方可购买。另外后勤食堂的物品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接待客人要主动热情,细致周到,要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保证就餐时间。

九、值班值宿:食堂必须加强值班值宿制度,坚守岗位,不准私自离岗,否则造成后果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第14篇 z镇机关餐厅管理工作制度

1、镇机关餐厅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服务性质和目的,尽最大的努力提高镇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饭菜准时、清洁、优质、可口,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吃得好,吃得饱,为镇来客提供优质服务。

2、必须做到账目清楚,按章办事,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同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的领导,接受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3、餐厅必须实行凭来客通知单用餐。严格按承包合同书的利润确定价格。同时要公布当天便饭的饭菜价格,挂牌经营。

4、餐厅必须保证镇政府工作人员开水及早、晚热水的供应。

5、餐厅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搞好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蓄水池坚持一周一清洗。

6、镇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餐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向办公室反映。对餐厅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处罚如下:

1)账目不清,一天未小结,一月未大结,违者罚款10元;

2)不执行用来客通知单用餐制度,每人次罚款10元;

3)开、热水供应不及时,每次罚款10元。

4)利润超标准,罚款以超出的比例依次为5元、10元、15元、20元;

5)镇政府来客用餐出现漏洞,一例罚款20元,同时要以最快速度解决用餐。

6)出现一例饭菜质量、卫生问题,罚款50元。

镇机关管理制度14篇

镇机关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规范镇级行政机构运作、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体系。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处理、公共关系、绩效评估等多个方面,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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