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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 监理人员的资格与选拔
3. 工作流程与标准
4. 监理报告与沟通机制
5. 培训与继续教育
6. 行为准则与奖惩制度
7. 监理人员的绩效评估
包括哪些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监理人员在项目中的具体任务,如质量控制、进度监督、成本管理等。
2. 资格与选拔:设定监理人员的入职条件,包括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及资质证书等要求。
3. 工作流程:规定从项目启动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理人员应遵循的操作规程。
4.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和外部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
5.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保持监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6. 行为准则:设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确保监理人员遵守行业规则和企业价值观。
7. 绩效评估:通过量化指标和定性评价,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公正、公平的评估。
重要性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明确职责和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2. 保证工程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项目符合设计和法规要求。
3. 保障企业利益:通过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激发监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
4. 保护企业声誉:良好的职业行为准则能维护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人力资源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结合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制定全面的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2. 宣传与培训:制度发布后,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确保每位监理人员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4. 反馈与调整:定期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有序、高效、专业的监理团队,为企业的项目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第2篇 施工管理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第3篇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