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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考核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机制:设立明确的绩效标准和奖励制度,以表彰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
2. 惩罚规定:制定公正的违规处理和惩罚措施,以维护公司秩序和纪律。
3. 考核流程:确立公平、透明的员工考核程序,包括定期评估、反馈和改进环节。
4. 制度执行:确保奖惩考核制度的严格执行,防止滥用或忽视。
包括哪些方面
1. 绩效指标:设定客观、可量化的业绩目标,如销售额、项目完成情况等。
2. 工作态度:考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团队协作和职业道德等因素。
3. 能力提升:鼓励员工自我提升,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专业技能。
4. 行为规范:明确职业行为准则,包括对公司资产的保护、保密责任等。
5.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表现和改进方向。
重要性
奖惩考核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员工动力:通过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
2. 维护秩序:通过惩罚机制约束不当行为,保障公司运营秩序。
3. 优化资源配置:识别优秀人才,合理分配资源,提升整体效率。
4. 促进公平:确保员工在相同条件下公平竞争,增强团队凝聚力。
方案
1. 设立绩效奖金:依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设定不同级别的奖金,以金钱奖励优秀工作。
2. 提供晋升机会:表现优异的员工应优先考虑晋升,给予更多的职责和挑战。
3. 定期评估: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及时调整个人工作计划和目标。
4. 建立申诉机制:若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专门委员会审查。
5. 培训与发展:为需要提升的员工提供培训资源,鼓励他们提升自身能力。
6. 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雇的处罚。
7. 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让每位员工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表现。
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管理层需定期审查和调整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通过这一制度,我们期望营造一个公平、积极、高效的工作环境,推动公司的持续进步。
奖惩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2篇 z管理处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管理处员工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开展劳动竞赛,促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种类: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与管理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比打分,日常的记录、检查由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记录。
二、考核频度:
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度总评一次。
三、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9分以上为达标,可领取当月全额效益工资;8-8.9分为基本达标,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90%,7-7.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80%,6-6.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50%,6分以下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2、年度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下者,可领取全额年终奖,扣分在10-18分之间的可领取90%的年终奖,扣分在18-26分之间可领取70%的年终奖,扣分在26-36分之间可领取50%的年终奖,36分以上者取消年终奖;
3、连续二个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
五、适用范围,管理处全体员工。
第3篇 设备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1、岗位操作工按所在岗位的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次数进行检查。
2、维修工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有关对各类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的规定,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各有关单位分管设备管理的干部及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日对全矿井上、井下在用设备根据有关标准进行抽查。
4、各采掘监区设有分管设备的生产辅助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对本单位分管设备的检查评比活动。
5、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全面大检查。
6、上述各类检查评比中发现的问题,须于当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同时下达扣罚通知单。
7、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月抽查设备的综合情况与每月一次的全矿机电设备全面检查情况综合后,作为对各分管设备单位当月奖惩的依据,于每月进行全矿全面考核奖惩时依照当前具体的“机电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兑现。
8、机电科协助矿领导每年进行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总结,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奖惩评比表彰活动,对先进单位及个人隆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鞭策后进赶先进。
第4篇 驾校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考核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学校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管理、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结合我校培训源头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评比的依据是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下属的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阶段性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源头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源头安全实行部门管理,各受考核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 各受考核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与安全管理目标,职责明晰,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第七条 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单位
第八条 考核各培训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 年终源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全管理委员组织人员进行,并提出初步意见,提经理办公审定后按《职工奖惩规定》实施奖励。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十条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经费落实。未落实机构扣2分,未落实安全经费2分。
2、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
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
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并进行初验和申请验收。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1分。
4、强化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记录。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5、做好“环境整治”、“培训秩序”、“人口密集型场所安全”、“安全生产月”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2、凡发生行业安全事故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
扣2分。
3、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到市
处述职,接受训导。未做到扣5分。
4、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5、层层分解培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不分解扣10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1、凡突破市驾办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2、凡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重伤9人以下),每次扣10分,发生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奖资格。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二条 同样问题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单位。
第十四条 安全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可参照《职工奖惩办法》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具体奖励办法:
1、被上级机关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元。
2、被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科室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
3、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元。
4、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5、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6、造成死亡、火灾事故,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身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第5篇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以突出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事故苗头当事故来处理,严格按《安全生产现场监察规定》,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2、厂区内(包括办公室)严禁吸烟,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50-300元。在检查中发现烟头或火柴,如当班人员不能说明来历每个烟头(火柴)罚款40元。
3、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穿高跟鞋和带钉鞋上岗,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岗上喝酒,如有违犯发现后每人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5、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岗窜、乱岗等,如有违者扣罚当月奖金的20%。
6、严禁携带香烟火种上岗,违者予以没收,并罚款40元。
7、班组“三标”建设不达标的班组,扣罚当月奖金的30%。
8、对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9、对及时发现并排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避免造成损失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在发生事故时,能沉着通敢地抢险救灾,减轻损失或避免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6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
三、职责与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3.2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3.3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
四、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制考核
4.1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1.1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4.1.2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1.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
4.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1.5 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1.6 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
4.1.7 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1.8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1.9 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10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4.1.11 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4.1.12 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1.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4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4.2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4.3 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4.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
4.4.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4.3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
4.4.4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
4.4.5 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6 本部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
4.4.7 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5 职工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考核内容为:
4.5.1严重违章
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
4.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4.5.1.2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4.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
4.5.1.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
4.5.1.5未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动火、设备内、临时用电、登高等)而进行施工作业;
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
4.5.2 较严重违章
4.5.2.1生产区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区内使用手机;
4.5.2.3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
4.5.2.5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4.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4.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
4.5.3 一般违章
4.5.3.1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
4.5.3.3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4.5.3.4压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规定监测、校验,失灵;
4.5.3.5电机连轴装置缺防护罩;
4.5.3.6焊接设备管道时,用设备当二次线;
4.5.3.7劳动保护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保管不好,残缺不全,卫生差,滤毒罐失效,不及时更换;
4.5.3.8地沟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
4.5.3.9安全防护栏破损不牢;
4.5.3.10设备法兰、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
4.5.3.12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指挥;
4.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
4.5.3.14乱接乱拉电线;
4.5.3.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4.5.3.16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4.5.3.17其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安全遗患。
五、考核方法与奖惩
5.1 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5.2 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考核,自评考核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
5.3 公司对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时成立考核小组,由安全、生产、职工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5.4 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
5.5 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6 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7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5.8 公司对考核情况优秀、良好者分别进行奖励,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附则
6.1 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6.2 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
6.3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八、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车队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车队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车队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打造车队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车队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副总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车队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部门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车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运输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车队;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车队安全部将审查意见提交车队安委会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车队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车队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
2、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车队和人民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车队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500元。
3、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车队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车队奖励500-2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500-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1000-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
罚单交回车队存档。违者由安全负责人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所有扣分和罚款均有驾驶员承担。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车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一次未参
加车队处以50元违约金;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一次未按期车队处予50元违约金;
4、驾驶员未配合车队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一次未配合车队处予50元违约金;
5、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德兴铜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点制度:
1.对事故单位和事故相关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事故发生单位处5000元以上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10000元以下的考核,对责任人给予3000元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2.2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2.3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2.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2.5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3.发生轻伤事故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事故,对相关管理人员依照下列规定考核:
4.1发生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2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4.3发生设备事故,按运输部《设备事故管理细则》考核。
4.4发生铁路运输行车事故,按《铁路运输行车事故处理办法》考核。
4.5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5.发生一般伤亡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6.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调查处理的事故;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8.交通事故的处理:
8.1根据公通字[1991]113号《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类,具体标准如下。
8.1.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8.1.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8.1.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8.1.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8.2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按以下办法考核:
8.2.1负事故全部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8%考核。
8.2.2负事故主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6%考核。
8.2.3负事故同等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4%考核。
8.2.4负事故次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2%考核。
8.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500元,考核金额超过2000元时,按2000元考核。
8.4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1000元,考核金额超过10000元时,按10000元考核。
8.5发生重大(含)以上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2000元,考核金额超过20000元时,按20000元考核。
8.6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程度极大的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予以考核外并给予行政处分。
8.7事故直接损失是指由事故原因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
8.8交通事故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各单位对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员应分别视情况给予停驾待岗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不含二万元)以内的可视情节给予一个月以内的停驾待岗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不含十万元)以内的可视情节给予一个月至三个月的停驾待岗处理;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可视情节给予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停驾待岗处理。
8.9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交通事故,按运输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考核。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车队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车队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从发布日期起执行。
第8篇 设备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1、岗位操作工按所在岗位的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次数进行检查。
2、维修工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有关对各类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的规定,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各有关单位分管设备管理的干部及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日对全矿井上、井下在用设备根据有关标准进行抽查。
4、各采掘监区设有分管设备的生产辅助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对本单位分管设备的检查评比活动。
5、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全面大检查。
6、上述各类检查评比中发现的问题,须于当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同时下达扣罚通知单。
7、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月抽查设备的综合情况与每月一次的全矿机电设备全面检查情况综合后,作为对各分管设备单位当月奖惩的依据,于每月进行全矿全面考核奖惩时依照当前具体的“机电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兑现。
8、机电科协助矿领导每年进行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总结,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奖惩评比表彰活动,对先进单位及个人隆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鞭策后进赶先进。
第9篇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结合本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对生产现场人员做出如下奖惩规定:
1、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高空作业戴安全帽但未系好带者罚10元。
2、高空作业者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者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元。
3、生产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每人次罚款50元。
5、生产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擅自动用电器设备者,每人次罚款30元。
6、高空作业随意掉落工具或材料者,每人次罚款30元,对有意掷物者罚款50-100元,对管理不负责的班组长罚款50元,对举报人员给予50的奖励。
7、在生产现场发现不明烟头的对当班班组按每个烟头罚款10元,对任意在生产现场吸烟、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并负责引起火灾的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严禁酒后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导致事故发生的,除对事故负责外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
9、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30元。
10、在生产现场引起打架斗殴的,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100-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1000元及其以上,对结伙打群架,每次罚2000元,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1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2、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3、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操作工操作行车时违反十不吊每次罚款50-500元。
15、生产现场的物品必须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分类堆放,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元。
16、保持现场清洁文明,当生产或非生产时产生垃圾必须及时清扫,,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元。
17、在焊、割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措施,现场备好接火斗、灭火器材,违反者罚款50-200元。造成火灾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并罚款1000-3000元。
18、对破坏现场成品和机械、私自开动其它单位机械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湾丽酒店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丽湾酒店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部门经理必须每三天检查一次。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奖惩细则
1、奖励: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经检查多次达标并受到领导表扬,每次奖励20元。
2、惩罚:(1)无视职业道德,不按规定搞清洁卫生,每次发现扣2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2)卫生工作不按程序,违反卫生规定或损坏卫生设备,每次发现记过并罚款20元,三个月以上过失重犯扣当月200奖金,记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3)清扫卫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定换顾客用品用具,不执行卫生清洗及消毒程序规定消毒制度,每次发现警告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内重犯记过并罚款50元。
(4)卫生管理员检查不合格,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一次扣50元。
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每次检查项目如下:
一、环境卫生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明亮,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镜面、台面、地毯、桌、椅等是否清洁。
2.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3.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4.弃物处理是否及时。
二、客房卫生检查
1.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毛发、污迹。
2.饮具、面盆(脸盆)、浴盆(脚盆)、恭桶、拖鞋是否有污迹。
3.毛毯、枕芯是否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
4.清洁客房时,清洁用抹布、刷子等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
5.公共用品是否有完整的更换记录。
三、消毒间检查
1.面积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是否专间专用。
2.浸泡水池是否配置充足,标识清晰。
3.消毒药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5.配制的消毒溶液,其浓度是否能达到消毒要求。
6.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7.清洗消毒操作过程是否正确。
8.保洁柜是否清洁,饮具是否洁净、摆放是否整齐。
9.消毒后的盆、拖鞋是否存放在固定地点,拖鞋、盆是否洁净。
10.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四、储藏间检查
1.是否专间专用,无杂物。
2.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充分,是否离墙离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是否分开码放。
4.公共用品用具领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五、公共卫生间检查
1.是否有异味、积水。
2.便糟(坐便器)内是否有积污,是否为坐便器提供一次性座垫或一客一消毒。
3.是否每日消毒。
六、1.机械通风装置能否正常运转,
2.机械通风装置的过滤网、进、回风口是否有积尘,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3.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工作车检查
1.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清洁工具、垃圾袋、棉织品回收袋的区域是否分开,标识明显。
2.清洁洗面台盆、浴缸、坐便器的清洁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显。
八、个人卫生检查
1.从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是否清洁。
2.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九、健康状况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旅店业卫生疾症而未调离。
十、用品采购检查
卫生用品合格证明,批量采购时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
十一、用品贮存检查
1.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2.储物间存放用品用具是否离地隔墙。
3.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消毒后用品用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十二、违禁产品检查
1.是否用包装标识不全和自制化妆品。
2.是否使用过期产品。
第11篇 生产技术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坚持严要求,严管理,促进生产技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成立生产技术管理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长
2、考核范围: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等六大专业。
3、考核内容:采、掘、设计管理、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管理、中腰线管理、技术创新及小改小革等。
二、奖励
1、优化设计奖励:矿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评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项目,按每项5000元进行奖励。
2、规程、措施评审奖励:实行季度评比,季度兑现,获专业前两名的分别奖励编审人员1000元和800元。
3、技术创新、自主课题研究奖励:实行半年考核,半年兑现,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4、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对应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的,矿报销版面费。
三、处罚
1、技术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一般、较大技术失误,由分管副总组织追查;重大技术失误,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根据追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2、处罚具体内容见附表《正智煤化有限公司采、掘、设计管理考核标准及处罚细则》。
第12篇 建筑集团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1 .考核内容
( l )德,主要是指政治品德。在政治上与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进取心和事业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谦虚谨慎,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团结同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在工作上任劳任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分工,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正确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敢于创新,勇于开拓,有敬业奉献精神。
( 3 )绩,主要是指工作实绩和工作的数量、质量。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有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并有较大工作成果,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考核程序
( 1 )根据分工、责任、岗位分级分年度进行考核;
( 2 )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向董事会述职,由董事会评议;
( 3 )部门正副经理(办公室正副主任,直属公司正副经理)向总经理办公会议述职,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评议;
( 4 )项目经理按工程项目由公司部门联合下属公司职能人员在核算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3 .奖励
(1)公司依照经济效益每季度向员工考核一次,年度综合考评,计算奖金或罚金。奖金发放按照贡献大小、职位高低,拉开档次(其档次每年度由总经理会议讨论确定)。
( 2 )直属公司正副职经理、项目经理按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依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中奖励条款执行。
( 3 )员工为企业介绍施工任务,成功的按总造价的百分比给予奖励,奖励幅度:总造价在500 万元以上l000万元以下的按0.4%。进行奖励;总造价在l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按0.35%。进行奖励;2000万元以上按0.3%。进行奖励。
( 4 )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规定条件另定)分为先进员工、模范员工,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 .惩罚
( 1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领导有权报请总经理室提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劝退或降级使用,第三次除名等处罚;
1 )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或不认真工作的;
2 )工作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
3 )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为其他单位服务的;
4 )工作时间内做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私事的;
5 )有其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总经理有权决定辞退或停发工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l )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完成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交办的工作者;2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财务信息者;
3 )泄露公司机密经营情报者;
4 )在工作中违背企业利益牟取个人私利和受贿者;
5 )工作不负责任,渎职给企业造成1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第13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了规范日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和强化安全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日常安全生产考核的管理内容、方法和有关奖惩标准。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管理。
2、职责
企策部负责对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处理的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⑴、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表扬、奖励。
a)在安全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
b)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实践成效显著的。
e)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及安全管理、创新、建议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可给予50-2000元的奖励。
⑵、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a)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b)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的。
c)随意拆毁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的。
d)对事故隐患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e)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生产现场)。
f)合同(协议)中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责任手续的。
g)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
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i)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的。
j)有意制造环境污染事故的(如乱排超标污水、制造尘毒、噪声等)。
k)凡属上述条款之一,给予部门100-5000元经济处罚,给予个人50-1000元经济处罚。
⑶、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由安技处提交公司“安委会”加重处罚。
a)领导违章指挥的,发现一次免其当月奖金并参加培训二周。
b)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对违章指挥的领导给予免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c)月度内部门出现操作者违章三人次的,公司通报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并免当月奖金,超过5人次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挂职一个月。
d)出现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罚款500元。
e)部门出现一起重伤责任事故:主管领导挂职三个月,安全员免奖1个月。
f)部门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责任事故的,对其主管领导给予挂职6个月或免职处分。
g)操作者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下岗培训三个月。
h)操作者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违章者待岗半年。
i)操作者发生一起重伤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待岗1-2年。
⑷、对违章单位和个人,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⑸、部门和个人应从确定罚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罚10%。
⑹、罚款统一由企策部管理,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4、相关程序、文件
外单位进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外单位进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鉴于目前外单位来厂施工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对有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应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服从我公司主管部门、施工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挥。与所在车间搞好配合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不能无故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
a2每个施工单位,必须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要做出明显的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a3施工现场的停、送电必须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电工进行。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电源线上接线和拉闸停电。断电检修必须挂相应的警示标志,严禁带电冒险作业。
a4施工动火时必须到企策部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持动火证动火。动火证一次一开,过期作废。
a5现场施工的电工、电焊工、司机、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a6现场需接临时线的,必须到制造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按照规定挂牌安装、定期拆除。临时电源必须有总开关,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保护用熔断器必须与设备负荷匹配。
a7对以上1-6条规定,发现违章一次罚款200-1000元。对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罚。
a8进入车间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不允许光背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a9进入公司内部严禁吸烟。违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a10以上规定由安技处监督执行,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企策部有权令其停工整顿,严重者驱逐出厂。
第1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第15篇 公路质监站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
(二)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
(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五)做好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
(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
(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分。
四、奖惩办法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分管领导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帮的,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科室,总公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科室。
安全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人员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