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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考勤管理制度是对全局员工出勤情况的规范化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考勤记录:明确每日上下班时间,规定签到、签退方式及频率。
2. 请假制度:详细规定不同类型假期(如病假、事假、年假)的申请流程、审批权限及天数限制。
3. 迟到与早退:设定迟到和早退的定义,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4. 缺勤处理:对无故缺勤、旷工的处理办法,包括警告、扣罚等。
5. 调休与加班:规范调休申请流程,明确加班的计算标准和补偿政策。
6. 考勤异常处理:针对特殊情况(如交通延误、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
7. 考勤监督与审核:设立考勤管理责任人,定期进行考勤数据的核查和公示。
重要性
考勤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运营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
1. 维护工作纪律:通过明确的考勤规则,强化员工的时间观念,保证工作秩序。
2. 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员工按时到岗,减少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作中断。
3. 公平公正:为员工提供一致的待遇标准,减少因考勤问题引发的内部矛盾。
4. 法规合规:符合劳动法规要求,保护员工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
5. 人力资源管理:为工资核算、绩效评估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方案
1. 建立电子考勤系统: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自动化的考勤记录,减少人为误差。
2. 定期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考勤制度的培训,确保理解和遵守。
3. 强化监督:管理层应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4. 公开透明:将考勤结果定期公开,增加制度的公信力。
5.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对考勤制度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持续优化制度。
本考勤管理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激发员工积极性,营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围,同时也为局内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各层级管理人员需严格履行职责,全体职工需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局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_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间较短者,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
(三)本局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各科(室)长(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满30年者年休假20天,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满15年者年休假10天,满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休假原则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本人应享受休假时间,病假相加超过30天的或自学(函授)考试复习请假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当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苍政办[2004]27号文件执行。
(六)考勤登记,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以“考勤表”记录为准,每次上下班签到时差为15分钟,超过15分钟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二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按旷工半天论处(依次类推)。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月累计无故旷工2天以上取消当月考勤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请其他同志代请假,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每月违反二次者,办公室向其提警告;违反三次以上者,违反者写书面检查,并与年终奖金挂钩,扣发的奖金分别奖励给优秀和遵守纪律者。
(九)各科室应及时将请假条送局长室审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统计,实行按月登记,全年汇总,并报局长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纪律及考勤管理制度-贵港市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在政治上思想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贯彻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因违反组织原则,给单位或职工造成损害,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职工因事或因病不能上班,必须请准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上班、开会、学习要准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
五、下乡、公差办事.,事前事后要向领导汇报。
六、探亲、婚、丧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但需提前报办公室(丧假除外),并报局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准假或超假者按旷工论处。
七、考勤登记以科室为考记单位,办公室作总考记;各科室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
第3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勤制度
一、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做到出满勤,干满点,确保工作时效。
二、 严格请假制度。
(一) 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假、病假、休假均需提前书面申请,请假单签批后交人事监察股留存。
(二) 请假的审批权限
1、 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监管所所长和股室人员请假由其分管领导审批;各乡镇所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所长审批,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
2、 将职工考勤纳入年度考核,事假一天扣减考勤分0.1分;病假(需医院出具证明)每天按0.05分计算,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或手术的病假不扣分。
3、 职工本人结婚,原则上给予三天婚假,夫妻双方均为晚婚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适当延长;职工本人休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根据情况可给与三天丧假。职工在婚假、产假和丧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职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享受以上假期时由本人申请,报局长审批,交人事监察股备案。
三、 严格年休假制度。各股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国家法定假日、双休日及假期(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带薪休假假期;
四、 严格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批假领导销假。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五、 严格监督检查制度,人事监察股和办公室实行飞行检查,并按下述标准落实奖惩。迟到或早退1次,扣0.1分;旷工一天,按《问责办法》执行。上班时间外出,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中途无故外出离岗(未经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批准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按《问责办法》执行。没签到者,视为迟到。由单位安排或个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参加的各类学习、考试、培训活动,视为正常出勤。
六、 积极参加局机关安排的所有会议、学习、义务劳动等大型集体活动。每半天时间的大型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扣0.1分。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批准,按正常出勤对待。因私事请假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扣0.1分。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的,视为旷工,按《问责办法》执行。
七、 出勤情况基础分为10分。局机关由人事监察股负责记录,各监管所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考勤,每月1号上报上月考勤记录情况至人事监察股,由该股汇总统计。负责考勤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舞弊作假。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与汇总后的考勤实行一月一通报,年底取各月平均分为当年考勤得分,按比例(10%)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分数。
第4篇 h工商局考勤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全县工商系统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
1、机关工作人员按县政府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签退。
2、外出执行公务人员,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应提前或事后(最迟为事后第二天)由带队领导(或股室负责人)将派出人员名单、事由及返回单位时间通知监察室登记备查,否则视为旷工。
3、遇特殊情况(主要为天灾人祸),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告知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通知县局监察室记录备查(事后须补请假条),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每次记旷工半天。无事串岗行为视为擅离工作岗位,查岗时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的(因公执行公务除外),每次记旷工半天。
二、基层分局
1、分局实行日考勤管理,每天按县政府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
2、分局人员实行轮休制,轮休时间连续不得超过2天。
3、分局逢圩日,全体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轮休(天灾人祸除外)。
4、分局人员轮休每次控制数:分局4名,其它分局2名。
5、分局轮休人员,应事先填写《轮休登记表》,由分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轮休。未填写轮休登记和批准的,一经督查发现,视为无故旷工。
三、请假
1、全局系统人员因事请假,一律凭请假条为准,不得以口头形式告假、请假,特殊情况可事后补上请假条。无请假条视为旷工。
2、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因事请假,先由由分管领导(挂点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分管领导或局长不在家,由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准(下同)。
3、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内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批准,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4、分局长因工作需要离开辖区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报告。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离开县境内一律报请局长批准。
5、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分局应于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月考勤统计表报监察室。
7、县局将组织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或旷工达1天者,进行股室内部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或旷工达二天以上的,全局系统内书面通报批评,违反《公务员法》及其国家相关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第5篇 药监局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第6篇 检验检疫局考勤管理制度
检验检疫局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 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条 集团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其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办公室负责考勤机管理。
第四条 部门须指定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本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考勤信息,定期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 考勤时间规定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8:11―8:30为迟到;下午16:30前离岗为早退;
第六条 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早退十一分钟至二十分钟,均列为旷工半日;迟到超过一小时,早退超过二十一分钟,均列为旷工一日。
第七条 当月第一次迟到可不计,第二次迟到列为事假半日,第三次迟到列为事假一日,以后每多一次迟到均列为旷工半日;因迟到、早退形成的事假、旷工超过半日,均扣除相应的薪资。
第八条 考勤记录符号如表 1.1所示。
表 1.1 考勤记录符号表
名称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公休
符号√○△× + ―_
第7篇 广播电视局考勤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局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考勤登记,实行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登记,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原因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登记、统计、汇总,通报考勤情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间为活动开始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间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实行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间签到。
二、请销假及考勤报备制度
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登记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及时办理考勤登记的,应第一时间向考勤登记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安排的应事前报备,临时性安排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5.请假时长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监督制度
1.成立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全局考勤登记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并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情况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
四、考勤奖罚制度
1.考勤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人员,除批评教育外,应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处罚细则: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岗位津贴15元;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扣发双倍工作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无故缺席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各类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元,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所扣罚款项年底作为全勤奖,奖励全勤人员。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要予与严肃批评。
2.成立考勤制度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本规定自7月1日施行。
广播电视局
第8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考勤制度
一、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做到出满勤,干满点,确保工作时效。
二、严格请假制度。(一)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假、病假、休假均需提前书面申请,请假单签批后交人事监察股留存。(二)请假的审批权限1、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监管所所长和股室人员请假由其分管领导审批;各乡镇所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所长审批,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2、将职工考勤纳入年度考核,事假一天扣减考勤分0.1分;病假(需医院出具证明)每天按0.05分计算,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或手术的病假不扣分。
3、职工本人结婚,原则上给予三天婚假,夫妻双方均为晚婚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适当延长;职工本人休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根据情况可给与三天丧假。职工在婚假、产假和丧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职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享受以上假期时由本人申请,报局长审批,交人事监察股备案。
三、严格年休假制度。各股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国家法定假日、双休日及假期(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带薪休假假期;
四、严格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批假领导销假。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五、严格监督检查制度,人事监察股和办公室实行飞行检查,并按下述标准落实奖惩。迟到或早退1次,扣0.1分;旷工一天,按《问责办法》执行。上班时间外出,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中途无故外出离岗(未经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批准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按《问责办法》执行。没签到者,视为迟到。由单位安排或个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参加的各类学习、考试、培训活动,视为正常出勤。
六、积极参加局机关安排的所有会议、学习、义务劳动等大型集体活动。每半天时间的大型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扣0.1分。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批准,按正常出勤对待。因私事请假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扣0.1分。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的,视为旷工,按《问责办法》执行。
七、出勤情况基础分为10分。局机关由人事监察股负责记录,各监管所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考勤,每月1号上报上月考勤记录情况至人事监察股,由该股汇总统计。负责考勤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舞弊作假。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与汇总后的考勤实行一月一通报,年底取各月平均分为当年考勤得分,按比例(10%)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