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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工作面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矿山开采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作业流程管理、安全规程、设备维护、环境保护、员工培训及考核、应急处理机制等。
包括哪些方面
1. 作业流程管理:明确从准备、开采到完成的每一步操作步骤,保证工作面的有序进行。
2. 安全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规定,涵盖个人防护、风险识别、事故预防等方面,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3. 设备维护:设定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减少故障发生。
4. 环境保护: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开采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员工培训及考核: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通过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6. 应急处理机制:设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预判和应对。
重要性
回采工作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2. 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规范流程避免了无效劳动和资源浪费。
3. 保护了生态环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 有助于企业合规运营,减少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编写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操作步骤。
2. 实施定期安全检查:由专门的安全团队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强化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跟踪记录设备运行状态,预防性维护,减少意外停机。
4. 环保投入:增加环保设施,实施废物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5.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强化安全意识。
6. 完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环保的回采工作面管理体系,推动矿山企业的健康发展。
回采工作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2、所有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供货渠道,合格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四排,最小控顶距三排,采用见四放一的正规循环作业方式,初次放顶前的控顶范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4、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
5、新下井和修好后的单体,必须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单体及时升井检修,所有入井的单体使用8个月后,都要升井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单体初撑力必须≥90kn,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二次加压,泵站压力必须≥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系统完好,不漏液。
7、支柱全部编号管理,不缺梁少柱,工作面单体必须全支撑,严禁使用不合格支柱,支柱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
8、根据工作面顶板不同,矿、工区组织必要的矿压观测、地质预报,认真掌握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在来压前,加强工作面的支护。
9、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放收尾顶及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做到有工区干部、安监员现场跟班指挥。
10、切实搞好工程质量,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 =5nr( a=
11、不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伪顶开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顶板和煤邦必须插严、背实。
12、炮后及时挂梁,悬壁梁到位,端面距≤300㎜,煤壁平直垂直顶底板,伞檐最大不超过250㎜,严禁敞棚作业。
1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两道超前支护,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打单排柱,其初撑力≥50kn。
14、工作面放顶前要做好修理,打好切断线,压力大时要用双排密集切顶,退路必须畅通。
15、放顶要放齐、放透,严禁提前摘柱,无空载和失效支柱,挡矸有效,放顶时出现压力增大时,应停止作业,进行修理,待压力稳定后,再进行作业。
16、工作面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并用小链与梁联接,支柱钻底≤100㎜。
17、工作面必须备用一定数量的单体和不少于1m3的扁木,以备急用。18、矿组织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动态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验收,局每季组织一次安全质量验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对等奖罚。
第2篇 回采工作面瓦斯管理制度
1、原则上2010年底回采工作面全部实行“u”型通风。凡新布置回采工作面,通过瓦斯抽采不能实现“u”型通风,需继续采用“u+l” 型“二进一回”通风系统的回采工作面,专用回风巷必须实行全风压通风系统,消灭独头巷道,取消局部通风机,使其专用回风巷末端达到通风稳定。
2、已开始回采的回采工作面,通过瓦斯抽采采用“u”型通风方式不能确保工作面各地点瓦斯不超限时,可继续沿用原“u+l” 型“二进一回”的通风方式。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的设置
⑴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其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符合有关规定。
⑵回风巷与副巷间横贯的断面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横贯的间距不得大于50米,并且在切巷与停采线的对应位置各设一个横贯。
⑶工作面回风巷的回风流必须直接导入采区回风巷或矿井总回风巷。
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的管理
⑴回风巷的瓦斯控制:回风横贯以外的回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回风横贯以里通往采空区的巷道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回风巷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严禁生产。
⑵回风巷由回风横贯到排瓦斯横贯的区域,要求实现特殊安全管理,隔离人员和导电体,设置栅栏、警标。
⑶在回风巷内进行巷道维修和洒水灭尘工作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一名通风管理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密闭施工时,必须开启局部通风机,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必须在现场指挥,否则不得作业。在回风巷进行巷道维修、密闭施工、防尘等工作,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且有瓦检员全过程监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回风巷内严禁单人作业,进入作业时要执行工作票制度,要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⑷回风巷低洼处可能积水时,必须就近设置横贯,要在横贯内开挖引水沟靠自流将水引入工作面顺槽,不得在回风巷内进行排水作业。
⑸回风巷内不允许铺设轨道、钢管、电缆等导电物体。因工作需要必须铺设轨道和钢管时,必须在进入回风巷前设置绝缘隔离段,严防杂散电流导入,回风巷以里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以防静电积累。
⑹回风巷全长范围内必须满足不小于0.5m/s以上风速,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盲巷。回风巷内不能引入全风压风流渗新的区段必须接入风筒供风。
⑺给回风巷供风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回风巷复用且排瓦斯横贯后部的回风巷不进行密闭时,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一旦停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排放瓦斯;回风巷不复用时,必须对排瓦斯横贯后部的巷道进行密闭。
⑻同时使用的横贯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工作面前方的回风横贯和工作面后方排瓦斯横贯),工作面前方的回风横贯必须设调节风窗;工作面后方的排瓦斯横贯必须全断面打开;与轨道顺槽连通的其它横贯,在其两端分别构筑临时闭墙,挂牌管理;复用的回风巷通往已采采空区的横贯必须构筑永久闭墙。
⑼回风巷的断面必须安全畅通,满足通风行人需要。否则必须进行维修,维修后的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断面的4/5。
⑽回风巷巷口向里10-15米处必须设置固定瓦斯检查点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瓦检员和管理干部进入回风巷检查,当被检测地点瓦斯浓度超过2.5%时,便携式仪器严禁进行开(或关)操作,光学仪器则必须到瓦斯浓度小于2%的环境中读数。
⑾下列地点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口的另一侧、回风巷内回风横贯里、外各10-15米处、回风巷口以里10-15米处、回风巷口下风侧10-15米处的采区回风巷内。回风巷长度超过1000米时,巷道中部要增设瓦斯传感器。下列地点必须同时安设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上隅角、回风巷内回风横贯以里10-15米处。各地点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值、断电范围和复电值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风流进入回风巷前要进行有效净化除尘,回风巷内不得有煤尘堆积。上、下隅角喷雾在割煤过程中要保持常开。
⒀回风巷除风排、抽采瓦斯外,不得进行生产作业,严禁设置电气设备。
⒁回风巷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各矿必须制定严格的回风巷使用管理办法,对人员进出回风巷以及在回风巷内进行瓦斯检查、传感器安设调校、巷道维修、密闭施工、冲洗巷道、风筒吊挂、瓦斯超限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上隅角与假巷管理
①采用“u+l” 型“二进一回” 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的下隅角、采用“u”型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的上、下隅角的悬顶面积不得大于10m2。
②采用“u+l” 型“二进一回”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通向排瓦斯横贯的采空区侧必须留设假巷。假巷采取打点柱、木垛、或密集柱等方法加强支护,严禁采用金属支架支护。假巷及排瓦斯横贯内的原锚索、锚杆和托板不得拆卸。
③留设假巷的上隅角处要安设净化水幕,机组割煤时必须开启。未留设假巷的上隅角处必须经常洒水灭尘,保持湿润。
④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与周期来压期间的瓦斯管理
每个回采工作面必须制定适合本工作面情况的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确保工作面风流稳定可靠。
②适当增加工作面配风量,最大限度地稀释和冲淡初次放顶与周期来压期间从采空区挤压出的瓦斯,防止瓦斯超限或积聚。
③加强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巷的瓦斯监测监控,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④采用放炮法强制放顶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重点从炮眼方向、装药封泥、一炮三检、放炮断电、洒水灭尘等方面严格规定,并在现场认真执行。
⑤加强防尘管理,经常保持工作面、巷道潮湿。
⑥按规定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到位。
第3篇 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例
1、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2、所有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供货渠道,合格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四排,最小控顶距三排,采用见四放一的正规循环作业方式,初次放顶前的控顶范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4、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
5、新下井和修好后的单体,必须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单体及时升井检修,所有入井的单体使用8个月后,都要升井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单体初撑力必须≥90kn,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二次加压,泵站压力必须≥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系统完好,不漏液。
7、支柱全部编号管理,不缺梁少柱,工作面单体必须全支撑,严禁使用不合格支柱,支柱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
8、根据工作面顶板不同,矿、工区组织必要的矿压观测、地质预报,认真掌握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在来压前,加强工作面的支护。
9、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放收尾顶及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做到有工区干部、安监员现场跟班指挥。
10、切实搞好工程质量,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 =5nr( a=
11、不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伪顶开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顶板和煤邦必须插严、背实。
12、炮后及时挂梁,悬壁梁到位,端面距≤300㎜,煤壁平直垂直顶底板,伞檐最大不超过250㎜,严禁敞棚作业。
1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两道超前支护,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打单排柱,其初撑力≥50kn。
14、工作面放顶前要做好修理,打好切断线,压力大时要用双排密集切顶,退路必须畅通。
15、放顶要放齐、放透,严禁提前摘柱,无空载和失效支柱,挡矸有效,放顶时出现压力增大时,应停止作业,进行修理,待压力稳定后,再进行作业。
16、工作面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并用小链与梁联接,支柱钻底≤100㎜。
17、工作面必须备用一定数量的单体和不少于1m3的扁木,以备急用。18、矿组织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动态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验收,局每季组织一次安全质量验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对等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