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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管理制度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学生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学生组织行为和管理流程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校园活动的有效运行,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同时维护校园秩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学生组织的层次、职责和相互关系,如学生会、社团、班级委员会等。

2. 人员选拔:规定学生干部的选拔流程,包括申请、面试、培训和考核等环节。

3. 工作计划与执行:设定工作计划制定的标准,规定活动策划、执行和评估的程序。

4. 沟通协调:建立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解决。

5. 资源管理:规定财务、物资等资源的申请、使用和报销规则。

6. 培训与发展:设立学生干部的培训计划,提升其专业技能和领导能力。

7. 纪律与奖惩:设定行为规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设立奖励机制激励优秀表现。

8. 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收集反馈,持续改进工作制度。

重要性

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规章制度能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培养能力:通过规范化的流程,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维护秩序:防止无序竞争,维护和谐的校园环境。

4. 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和贡献,增强校园社区的凝聚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学生组织手册,涵盖上述所有方面,作为学生工作的指导文件。

2. 定期举办学生干部培训会议,讲解制度内容,解答疑问。

3. 设立学生工作监督小组,由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4. 鼓励学生提出改进建议,定期修订制度,使之更加适应学生需求。

5. 对于重大活动,实行项目制管理,明确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6. 开展年度评估,表彰优秀学生组织和个人,激励大家遵守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活动。

这套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有序、公平、发展的环境,促进个人成长和集体进步,同时也为学校培养出更多有责任感和领导力的未来人才。

学生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眉县城关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

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委员及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常设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学生会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四个部。

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委员及干事5到8名。

2、学生会隶属校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各种会议精神,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2、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3、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4、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5、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执行主席团会议决定。

4、协助主席团成员安排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三、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

主持主席团工作并召集全体主席团成员会议。

2、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3、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主席团会议研究。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五、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干部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学生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注重平时的考察、培养、合理配备学生会的干部。

2、协助学生会主席安排、协助各部门工作的正确方向及各部之间的关系,负责学生会干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各部工作计划的落实。

3、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循情况,对违纪人员即使做出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4、起草学生会文件的收集、汇总及各种具体资料。

5、负责学生会组织的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

六、学生会组织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组织学生会各类活动安排。

3、组织学生会各部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4、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5、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

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6、协助主席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7、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七、学生会宣传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快速传递团委、学生会信息,向同学们宣传相关情况。

3、定期召开各班团支部宣传委员例会,对各班团支部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

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

4、督促各年级各班班级文化建设工作、黑板报等,广泛征集宣传稿件,为其它各部门开展的活动作好前期宣传。

5、配合团支部进行班级文化建设、黑板报检查、评比工作。

6、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7、组织各班积极向《晨钟文学社》投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8、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协助校团委或学校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

八、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九、学生会文艺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学生会组织、策划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和发展各种艺术社团,合理有序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十、晨钟文学社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社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2、对文学社的工作作出年度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计划实施情况。

3、定期组织文学社社员的活动,监督、指导社员的学习。

4、主持对文学社机构成员和社员的考核和评定。

5、积极组织优秀稿件向外投稿,不断提高文学社的知名度。

十一、晨钟广播站站长职责:

1、在校团委学生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广播宣传工作。

2、结合校园文化特色,采编健康向上的节目内容及国内外的时事报道。

3、充当沟通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的桥梁,做好学校动态的新闻报道。

4、发挥广播站优势,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全校 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5、对学校的重大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丰富广大师生课余生活,提高校园文化 品位。

十二、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的重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中提供志愿服务;2、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领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3、培训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成才机会;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及委员任免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审批。

(对于申请离职的干事及委员,必须提前向各部递交申请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以批准)3、副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处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副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组织部递交申请由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批准,)

4、正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长或组织部长在各部门召开全体会议并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正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批准)

5、主席团成员干部,任免增补需主席团全体会议研究后,提请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任用。

(主席团成员干部申请离职,必须提前向主席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同意后,向学生会全体会议予以通报)

6、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关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

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委员及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分管学生会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秘书处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秘书处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秘书处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应,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团成员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及干事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团成员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 、秘书处在新一届学生会上任前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团委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

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统一评定,于每学期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个人”“优秀团员”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秘书长处。

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共青团眉县城关中学委员会

第2篇 学生会工作量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 量化考核办法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 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_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 .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 .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 .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 .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 .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 .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 .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 .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_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第3篇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河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政治核心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党员和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

党的教育方针的战斗堡垒。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我系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

据《中国 章程》和《中国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

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第四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

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 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学生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切

实履行义务。

第六条 积极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实践和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切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八条 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开展“三会”制度。

党支部一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半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第十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

监督。

第十一条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

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党员学习制度。

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

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第十三条 党员联系人制度。

每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二联系二负责”,即每位预备党员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位正式党员联系1-2名预备党员,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提高工作;每位学生党员联系1-2名“三难”学生,负责做好“三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 党员下班制度。

下班党员每月至少有两次与所下班级学生谈话,主动参加所下班级的班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深入班级内部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并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推优制度。

党支部在各团支部推优的同时,召开党支部推优会议,推荐须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六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每半年或一年按通知的时间带党费证将党费交党支部,支部要认真登记,并由收缴人填写党费证。

党支部应及时将党费上交党总支。

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七条 值班制度。

学生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党支部根据院重点工作安排的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提前下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做好换岗事宜。

第四章 党员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党员管理与考核在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

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

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十九条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分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党风党纪”五个部分,分别从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等各个角度规范学生党员行为。

第二十条 党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次。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党员,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凡是考

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需向支部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

预备党员中凡属以

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退步。

(3)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

误的。

(4)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5)在预备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

(6)其他需要延长预备期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取消年度内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预备期延长半年

至一年, 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党员犯严重错误,且不思悔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如是正式党员可进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如是预备党员

则按照《中国 章程》的相应规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党员在学术、文体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的,在党员考核中可酌情加分。

第二十五条 党员考核结果一学期公布一次,一学年综合考核

一次,考核结果存入党员档案中。

2022年9月5日

第4篇 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对学生管理的有关要求,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管理工作各种会议的内容、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

第三条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学生工作月会

(一)学生工作月会内容

1.各系汇报本系学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经验交流。

2.学工部(处)、团委小结上月工作情况,按工作要点布置本月主要工作。

3.分析研究近期学生重点、热点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

4.讨论学生表彰、违纪处理、撤销违纪学生的处分等事宜。

5.保卫处对学生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6.学生宿舍管理情况通报,提出要求。

(二)主持人 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二)参加人

学工部(处)、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全体辅导员,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

(三)时间

每月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五条 学工部(处)会议

(一)学生工作周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的会议、指示精神。

2.各系通报本系学生工作情况。

3.布置本周主要工作任务。

(二) 主持

学工部(处)

(三) 参加人

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学工部(处)有关人员。

(四) 时间

每周星期二下午,必要时临时召开会议。

第六条 学生班会

(一)内容

1.总结本周本班各方面情况: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与违纪处分、强调学生行为规范、班费开支情况等。

2.传达布置校、系两级学生教育、学生工作内容。

3.辅导员进行思想教育或学生开展自主教育活动。

4.讨论班级内事务。

(二)主持人

辅导员或学生班干部。

(三)时间

每周一次。

第七条 全校学生大会

(一)内容

1.对全校学生工作进行总结。

2 .布置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3.表彰校级学生先进,通报受上级表彰的学生先进情况。

4.通报重大学生事件及公布处理决定。

5.全校性重大学生活动的组织动员。

6.宣布重大的学生违纪处理决定。开展全校性的法制教育。

(二)主持人

学工部(处)

(三)时间

每学期一至二次,必要临时召开会议。

第八条 学生干部会议

(一)内容

1.向学生干部传达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思想。

2.听取学生干部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生干部工作进行总结、指导,进行学生干部培训。

4.重大学生活动布置,学生工作经验交流。

(二)主持人

学工部(处)或团委

(三)时间

每季一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5篇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能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二、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楼道、楼梯、水房、厕所卫生打扫三次

2、每天每次放学提前十分钟打开个宿舍房门,严禁钥匙给学生。

3、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锁门,并检查宿舍卫生进行登记,把每天检查结果上交政治处。

4、晚睡(午休)督促学生尽快入睡,并对不听劝告者进行登记,上交政治处,对严重违纪现象(打架、赌博、破坏公物、留宿他人等)应及时报告政治处。

5、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6、校领导、政治处人员、值周员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指正,若两次仍不改变的学校可以随时解聘。

7、每学期签订一次协议。

管理人员主管领导

校 长 年月日

第6篇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生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保持公寓楼整洁、创建文明、整洁寝室是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参加爱国、爱校卫生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每幢公寓楼配有清洁工,负责公寓楼内、寝室门外的公共部位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无积灰、无蛛网,无积水、无堵塞、无污垢、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张贴乱涂痕迹,门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门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无蛛网。

四、各寝室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寓楼,每天定时把袋装垃圾放在公寓楼外固定的垃圾收集点。

五、寝室成员负责门外两边中线范围墙壁洁净,无污迹、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菜,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屑,不在墙上、门上乱张贴涂写,不在公寓楼内焚烧杂物,不向窗外抛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六、寝室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检查,对本楼各寝室进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面、床底、蚊帐、门窗是否干净;床铺、桌面是否整洁;书架、箱架是否整齐;寝室布置是否规范。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书面通知其寝室,限期改正,对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报所在分院(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7篇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二、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8篇 大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大学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学生在整个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主体性的作用,通过倡导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意识,对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完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机构,如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做好管理职能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不断探索学生自我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不断深化,真正做到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做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通过网络、简报、座谈会等形式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掌握同学们的安全状况,经常检查公寓内各种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公寓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四)配合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宿舍事务的管理。积极倡导宿舍内的安全、文明、团结氛围,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宿舍文明状况的检查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努力为同学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第9篇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

河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政治核心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党员和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

党的教育方针的战斗堡垒。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我系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

据《中国 章程》和《中国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

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第四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

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 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学生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切

实履行义务。

第六条 积极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实践和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切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八条 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开展“三会”制度。

党支部一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半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第十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

监督。

第十一条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

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党员学习制度。

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

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第十三条 党员联系人制度。

每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二联系二负责”,即每位预备党员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位正式党员联系1-2名预备党员,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提高工作;每位学生党员联系1-2名“三难”学生,负责做好“三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 党员下班制度。

下班党员每月至少有两次与所下班级学生谈话,主动参加所下班级的班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深入班级内部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并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推优制度。

党支部在各团支部推优的同时,召开党支部推优会议,推荐须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六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每半年或一年按通知的时间带党费证将党费交党支部,支部要认真登记,并由收缴人填写党费证。

党支部应及时将党费上交党总支。

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七条 值班制度。

学生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党支部根据院重点工作安排的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提前下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做好换岗事宜。

第四章 党员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党员管理与考核在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

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

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十九条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分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党风党纪”五个部分,分别从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等各个角度规范学生党员行为。

第二十条 党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次。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党员,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凡是考

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需向支部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

预备党员中凡属以

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退步。

(3)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

误的。

(4)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5)在预备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

(6)其他需要延长预备期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取消年度内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预备期延长半年

至一年, 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党员犯严重错误,且不思悔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如是正式党员可进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如是预备党员

则按照《中国 章程》的相应规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党员在学术、文体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的,在党员考核中可酌情加分。

第二十五条 党员考核结果一学期公布一次,一学年综合考核

一次,考核结果存入党员档案中。

2022年9月5日

第10篇 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 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_、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第11篇 学生会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 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_、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第12篇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学生会的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会议一般分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学生会委员会议、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部长例会、各部门办公会和其他各类临时性会议。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如遇到特殊情况,应由学生会主席与学生会秘书长协商后临时召开。

第三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依据《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章程》于每年初由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学生会副主席主持,学委会委员参加。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于每周五中午12:40召开,主要由各院系主席汇报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对各院系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同时也针对校学生会近期重要问题作出意向性的决策。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院学生会主席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学生会部长于每周一下午5:40召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六条各部门办公会由各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成员召开,该部门成员必须到会,各部门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自行设定。

第七条各类临时性会议,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布置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各类会议的会议通知必须提前3天由秘书处人员发布,时间、地点要求等要清楚明了。若遇到特殊情况,由秘书处派专员负责联络、发布。

第九条各类会议必须本着高效、务实、简短的原则召开。由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要求认真、详细、客观。会议记录经整理后,由秘书处统一存入学生会档案。与会者要认真做笔记,以便会后落实工作。第十条学生会各类会议与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对与会人员考勤。对迟到两次或缺席一次者,秘书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迟到达三次或缺席达两次者,秘书处有权建议委员会将其除名。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填写“会议签到表”。须衣冠整齐,带齐相关资料进入会场。

第十三条与会人员在会议召开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应关闭手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财务制度

第十七条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确定账实差异;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维护财务纪律: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共财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经费申请与报销:购买物品前需向办公室申请并列出详细清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物品必须有正规发票,发票交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做到每笔开支有账可查。

第二十条借用公共财物时必须做好详细记载,写明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物品及归还情况。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委员及各院系部门负责人按值班表在校生会办公室值班。

第二十二条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19:00~20:30,值班地点:院学生会办公室(北综教学楼311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各部门及各院、系上交的文件;写明值班情况。

第二十四条值班结束后进行清洁工作,离开时确保门窗关好。

第二十五条请假者必须提前递交书面假条,得到校学生会办公室批准后有效;代值班者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有效。

第13篇 学生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生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化管理全校的学生宣传工作,使学生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营造良好的校园宣传氛围,使校园的宣传阵地发挥其应有的职能,特制定 《学生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请各学生组织认真遵照执行。

宣传工作申请程序

01

各校级组织(包括: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针灸协会、学生学术科技联合会、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校红十字会、舞台策划管理处、学生就业促进委员会、广播台、学生会务管理中心、图书馆协管会、校报记者站、国旗班、淅水咖啡厅、研究生协会等)将填好的申请表格交到活动中心三楼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

02

各社团将填好的申请表格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学生社团联合会整理一份各社团申请事宜的综合表格交由其指导老师签名盖章后,再连同申请表格一并统一交到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

03

各学院填好的申请表格由学院团委盖章和分团委书记签字后可直接交到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各班级的申请表获得学院团委盖章和分团委书记签字后则通过学院上交到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

02

因审批受理时间的需要,故各申请组织须提前五天做好申请工作;并请各组织申请者于递表的两到三个工作日后前来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领取申请审批表。

注意事项:受理时间为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的值班时间,其它时间不进行受理,各组织应提前做好申请工作。

团委学生委员会办公室值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中午12:00-13:00

下午17: 30-18: 30

课室申请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

申请表格(见附表《借用教室申请表》)一式四份,若不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则一式三份即可。申请表须指导老师签名及盖章,签名盖章处在申请使用原因一栏

2

课室申请使用时间只能在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并要提前申请;按教务处规定,如需使用课室,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团委学生委员会具体受理时间为每周一

3

课室申请用途一栏填写须具体详细,除换届大会、动员大会、总结大会外,课室申请都须附上策划书,指导老师需在策划书上签名及盖章

4

课室申请最长时间为两周,申请只限学生活动,不可带有商业性质

宣传类申请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喷画、彩印横幅须附两份电子打印版

海报须附一份电子打印版

并在申请表上注明宣传品规格

喷画

1、喷画的标准规格为:宽≤2m,长≤4m;

2、喷画悬挂地点为:教学区排球场外、生活区九栋篮球场;

3、教学区喷画的申请最后要拿到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悬挂

横幅

1、彩色横幅的申请需要上交打印版,普通横幅则不需要;

2、彩色横幅的标准规格为:宽≤1m,长≤6m;普通横幅的标准规格为:宽≤0.8m,长≤6m;

3、横幅悬挂地点为:教学区田径场外、生活区六栋篮球场;

4、教学区横幅的申请,最后要拿到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悬挂;

(宽大于1m小于2m,长小于4m以喷画形式进行申请)

海报

1、申请海报粘贴,当天即可领取准贴证,准贴证固定于海报的右下角,

2、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处场地的准贴证,(1-11栋)列为一处场地;

3、海报粘贴的地点为宿舍楼道一楼公告栏,粘贴只允许用透明胶粘贴海报四个角;

4、海报内容均不能出现任何商业信息

5、海报如没通过申请无准贴证私自粘贴,保卫处将进行拆除,同时将追究相应责任;因准贴证固定不紧而遭保卫处拆除者,责任自负;

凡上述中有需要上交策划书的申请,策划书一律需要指导老师的签名及盖章

详见下文

1、 【申请表格】由团委学生委员会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广东药科大学宣传类申请表》),各组织须通过获得申请表的电子版后根据需要自行打印或者复印,申请表格数量为一份。横幅喷画海报的续申请须附上指导老师签字及简明策划书;

2、 【数量】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副横幅,一副喷画或一张海报。教学区、生活区只能各悬挂一张内容相同的喷画、横幅;最多不超过两条。

3、 【申请时间】悬挂的期限必须与横幅等宣传物申请表上批示的时间相符。横幅、喷画、宣传海报等准许悬挂以两个星期为限,在规定期限最后一天需自行清除。 若需续申请,则要在已申请的宣传时间到期前到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递交申请表以及简明策划书,续申请悬挂时间仍以两个星期为限;

4、 【编号】横幅、喷画悬挂前都须用大油性笔在横幅右下角写上申请通过时由团委学生委员会所提供的唯一编号,以便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进行检查;此外学校保卫处将定期对横幅悬挂情况进行检查,并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横幅;

5、 宣传海报粘贴期间如出现残缺或脱落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情况严重者须重新粘贴一张;横幅、喷画悬挂期间,悬挂组织有义务在横幅、喷画被风吹落或破损等情况下自行进行维护。若经提醒后仍无改进,将进行警告,警告后不执行的组织将给予相应处罚。

6、横幅等宣传物悬挂期满,悬挂组织须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或到悬挂截止期后经提醒仍不拆除者,视情况给予通知、警告并进行违规现象登记。拆除横幅等宣传物时须把固定横幅的红线或绳索一并拆除。若一级组织,学院、班级及社团违反此规定,团委学生委员会将追究其责任;

7、 各学生组织不能私自拆除其它组织的宣传物或直接覆盖其它组织的宣传物,如有举报,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将做出相关处罚;

8、 若没有经过申请的正常程序而私自悬挂横幅等宣传物,保卫处及团委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有权将其拆下;

注:横幅、喷画以及宣传海报的申请数量应根据校园宣传环境作适当调整,团委学生委员会有权提前拆下不符合规范或影响校园环境的宣传物。

注:横幅、喷画以及宣传海报的申请数量应根据校园宣传环境作适当调整,团委学生委员会有权提前拆下不符合规范或影响校园环境的宣传物。

活动场地及用电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二饭摊位

---九栋篮球场

---体育馆旁空地

---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

---校内用电申请

详见下文

(需附上简明活动策划书,策划书及申请表上需指导老师签字盖章)

1、活动场地申请表格由团委学生委员会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广东药科大学场地类申请表》及《广东药科大学用电申请表》),活动中需申请用电的,须填写用电申请,并写明用电范围,各组织须在校团委学生委员会网站上自行下载申请表的电子版,根据需要打印或者复印;

2、活动须经该组织指导老师同意并在活动申请用表上的上级组织意见栏签名并盖本组织公章(社联旗下及其他社团统一盖社联的公章,学院盖分团委公章);

3、场地可申请的范围为非营业性学生摆摊,包括第一二饭门口及饭堂前校道(包括:咨询点、派报名表、派传单)、九栋篮球场、体育馆旁空地、半月台、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团委学生委员会审批后,送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4、商业性活动一律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受理,团委学生委员会不予以审批。

5、场地申请不得涉及食品卫生安全、传销机构、金融机构、培训机构、手游以及避孕相关产品的商业性内容。

6、已通过审批的申请表,申请人应留底,以备检查;

7、场地申请受理后,场地交由申请通过者使用,并准时归还。场地使用结束时使用者必须拆除一切相关活动宣传物,恢复场地整洁,不可损坏公物设施,否则视情节处理(视时间情况,一般规定活动当天就须马上清除)。若有组织、社团等违反此规定,团委学生委员会将直接追究其责任,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社团等的宣传管理申请。

8、用电申请须经团委学生委员会审批后,送学校后勤管理处及水电科审批并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9、单独用电申请以及场地申请都须附上策划书(需指导老师签字、盖章);

第一二饭门口及饭堂前校道

1、一二饭门口的摊位申请,递交的申请表需要附上策划书(申请表和策划书都需要该组织指导老师签字和盖章)。商业性摆摊申请须交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受理。活动不得超过5小时。

2、活动时间:第一二饭堂门口及饭堂前校道摆摊使用时间为:9:00――18:00(8:30前、12:00――15:00禁止进行播音试音);

3、若摆摊派表,须在申请场地时把所派表格打印版附上,数量为一份。若活动过程需要使用电源,须另填写用电申请(需指导老师签名、盖章)

4、受场地限制,二饭门口摊位各组织或社团的的同一个活动最多只能申请两个摊位,且不连续使用超过2天;(申请时需注意:一张表只能申请一个地方,并注明申请几个摊位)

5、摊位申请最少提前5天,申请前请至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公告栏查看申请当天是否有还有摊位。

九栋篮球场

1、九栋篮球场共有五个篮球场,如图所示。各个组织申请时应在申请表上标明使用哪几个场、使用日期以及时间段;

2、商业性活动须交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受理。

3、使用时间:九栋篮球场星期一至星期五活动申请使用时间为16:30-22:00,星期六、日活动时间为8:30――12:00和15:00――23:00( 8:30前、12:00――15:00和23:00以后,禁止进行播音试音);

4、为保证学校学生的课余活动顺利进行,各组织或社团的的同一个活动最大限度只能申请三个篮球场,且不连续使用超过3天;

5、九栋篮球场预约最少提前一周,最多提前两周;

体育馆旁空地

1、体育馆旁空地的申请,递交的申请表需要附上策划书(申请表和策划书都需要该组织指导老师签字和盖章)。商业性摆摊申请须交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受理。活动不得超过5小时。申请使用时间为周四下午(1:30-5:00)、周五下午、周六周日

2、若活动过程需要使用电源,须另填写用电申请(需指导老师签名、盖章)

3、申请表在团委学生委员会处签章后,再由申请者拿到体育馆处审批,后再交于物业管理处。

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

1、 多媒体厅使用时间:周一到周五17:30-21:00,周六17:00-21:00(注:除周三,周五,周日)

2、申请使用场地时须提交《学生活动中心多媒体厅使用申请表》(一式一份)、《广东药科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使用诚信记录表》、流程表。(大型活动、宣讲会、商业性活动等需要另外提交活动详细策划书)附注:活动当天结束时我们将记录活动方在活动中所造成的诚信问题,例如拖延活动时间,损坏多媒体厅物资等,并由活动方负责人签字,以后将以此为据考虑下次活动是否同意申请审批

3、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

1) 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值班时间,须将活动申请表交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厅舞台策划管理处;经审核后,舞台策划管理处再将申请表和策划书交由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审批。

2) 申请工作需提前5―10天;

3) 多媒体厅用于校一级的活动申请,学院的申请需要经该学院党委副书记的签字及盖章,校团委意见处需有团委学生委员会领导签字及盖章

4) 商业性活动及带有商业性质的学生活动申请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另须附上活动策划书以及合同(合同复印件即可,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需要明确标明赞助金额以及赞助物品明细),并且不得现场进行交易;

5) 所有活动均需提前向舞策递交申请表申请、同意后排期再交由团委老师或书记审批,若通过其他途径造成的活动场地、时间等冲突的,舞策概不负责并且不提供场地。

4、多媒体厅使用细则:

1) 多媒体厅内不可粘贴任何宣传品、标识,门外张贴宣传品时不可使用双面胶、海绵胶等难以清理的材质;

2) 活动中须爱护场地和物资;

3) 活动结束后须清理会场(包括清洁地面和整理桌椅);

4) 为规范管理多媒体厅,申请使用时申请方须在申请表活动内容一栏中标注好活动所需附带的物资,包括长台、胶凳、有无借舞台设备、赞助宣传用品如海报、宣传板之类。

5、舞台策划管理处办公室的值班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3:00;

注:场地申请数量应根据校园宣传环境作适当调整,团委学生委员会有权限制过多使用的场地,避免影响学生的正常作息时间。

盖章申请须知

1、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只受理由校团委主办且奖状落款处有共青团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的申请;

2、各校一级学生组织的奖状盖章申请(见附表《广东药科大学奖状盖章申请表》)需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直接交到活动中心三楼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各社团统一交给学生社团联合会后,由社联统一交到团委学生委员办公室;

3、各学生组织及社团必须保证奖项的真实性,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签名;

4、奖状须内容完整、格式正确、规范整洁并与申请表一并上交;

5、奖状内容须正式打印,不能手写

请假条申请

1、 各社团、组织于上课时间请假,申请请假条者,需在活动前向校团委学生委员会递交请假条申请表(详见附表《广东药科大学请假条申请表》);

2、 请假条需如实写明申请活动组织、活动名称、活动地点、请假时间、请假人数、请假人员名单及所在学院;

请假条申请表需指导老师签名、盖章,一个活动的请假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活动需经指导老师签名、盖章后,送至校团委书记审批

团委学生委员会户外宣传栏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1、团委学生委员会户外宣传栏(十二块)分配至校一级学生组织自主使用,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学生会、社联、青志、勤管、红会、科联、针协、艺术团、就委、学生处承担宣传及管理责任;

2、共青团广东药科学生委员会宣传栏分配方案: 图表所示

①青志 ②勤管 ③学生会 ④就委 ⑤校团委学生委员会 ⑥、⑦学生处 ⑧红会

⑨社联 ⑩艺术团 11科联12针协

注:

1、管理宣传栏的各组织有义务维护好所管辖宣传栏外貌的整洁美观,做好清除广告,充分做好团学、团建宣传工作;

2、校团委学生委员会每周安排人员定期检查,并将宣传栏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公示于团委学生委员会公众号:gdpu团委。

3、若发现有组织未能做好宣传栏维护清理工作,致使宣传栏出现污损,脏乱等情况,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将对其予以警告,若尚不更改则予以书面警告并要求上交检讨书。若一个学年内书面警告次数超过三次则取消该组织对所管辖宣传栏的使用权。(评分,成绩与评定优秀学生组织直接挂钩,及奖金激励。版面延续期限不能超于一个月,明文规定不能转让使用权,检查必须拍照备案,每月评分信息挂网,明文规定商业性宣传内容不能超过50%,超于50%的广告必须取缔。要求宣传栏不准留白。要求喷画的完整性。)

宣传管理奖惩制度

1、相关情况及管理要求如下所示

1) 编号。喷画、横幅统一于右下角标注团委学生委员会给出的指定编号。团委学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横幅、喷画进行检查,对首次违规现象作出口头警告并于两天内复查。若复查时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则记过一次;

2) 宣传物资维护。喷画、横幅等宣传物资如有严重掉落的现象,严重影响校园宣传环境,团委学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通知后两天内(包含通知当天)相关组织仍不自行拆除或维护,团委学生委员会有权拆除并视其违规,记过一次;

3) 宣传期限。喷画、横幅等宣传时间均为两周,在无续申请的情况下,宣传到期第二天相关组织则需自行拆除,如到第三天仍不自行拆除,则视为违规,记过一次(例如10号到期,则11号一天为拆除时间,12号则不能出现此横幅);

4) 续申请。喷画、横幅等宣传品的续申请需提前至少3天递交续申请表格,不可在过期之后再续申请,续申请后需统一更改新的编号,否则视为违规,记过一次(续申请需在上次申请期限后一天补续申请流程。如未拿到续申请表,但仍然悬挂,则视为违规,该组织记过一次);

5) 悬挂位置。教学区排球场铁网只允许悬挂喷画,足球场外铁网只允许悬挂横幅;生活区六栋篮球场只允许悬挂横幅,九栋篮球场只允许悬挂喷画。未按规定悬挂者直接视为违规,记过一次

2、处罚制度

所有相关事件记过次数达三次则会受到处罚并上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检讨书,附上社团盖章和相关申请人(部长及以上)的签名,该检讨书将会在团委学生委员会宣传栏公示。记过次数达5次者,直接交由团委学生委员会老师处理,并对相关社团下一次的活动宣传申请作出限制(如横幅,喷画悬挂申请,场地使用时间段等)。同时总结违规现象,每学年超过三次的组织会直接影响到各类评选,如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优秀共青团干部人数、五四红旗团委评选、优秀社团评选、综合测评的加分等。

学生工作管理制度13篇

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学生组织行为和管理流程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校园活动的有效运行,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同时维护校园秩序。包括哪些方面1.组织架构:明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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