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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企业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查看人数:60

地产企业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地产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的规则和程序,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运营,提高效率,保障公司目标的实现。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组织架构:定义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以及部门间的协作模式。

2.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3. 财务管理:设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的流程和标准。

4. 项目管理:规定从土地获取到项目交付的全过程管理策略。

5. 合同与风险管理:制定合同审批、执行和风险防范的政策。

6. 客户服务:建立客户关系管理、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保证的机制。

7. 内部审计和合规性:确保企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体系框架

地产企业的管理制度体系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1. 基本制度:这是最顶层的政策,包括公司章程、企业使命和价值观等,为整个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2. 中级制度:包括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如人力资源部的招聘政策、财务部的会计准则等,这些制度具体指导各部门工作。

3. 作业规程:这是最底层的操作指南,如项目管理流程、客户服务手册等,详细规定员工日常工作的步骤和标准。

每个层次的制度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企业运作有序,减少决策失误和管理漏洞。

重要性

地产企业的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1. 提高效率:清晰的职责划分和标准化流程可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升工作效率。

2. 风险防控:通过制定风险管理策略,企业能及时识别和应对市场、法律等风险,降低损失。

3. 保障质量: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有助于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

4. 促进合规:严格的内控机制确保企业在遵守法规时,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

5. 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制度传达企业价值观,强化员工归属感,促进团队合作,推动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地产企业的管理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随着市场环境、企业战略和员工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以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地产企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产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公司的日常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有章可循,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日常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是指各项制度的公开性,建立透明化的管理。公平是指在制度前人人平等,建立平等竞争的机制。公正是指对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建立良性的信息交流反馈机制。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安排。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睡觉、吃零食、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禁止员工利用职权贪私舞弊、接受招待、收受贿赂、招摇撞骗或进行其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违反者,公司将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罚或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自己的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员工在办公时间、办公区域着装应整洁得体,庄重大方,符合职业身份。禁止在办公场所穿着奇装异服坦胸露背的不符合公司形象着装。

第七条员工应整齐摆放办公用品。下班后,应清理办公用品,保持整洁。重要的办公用品、资料等应妥善整理和保管。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设备和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及其它办公资源。个人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下班后及时带走。个人物品损坏、丢失的,公司不负责任。

第九条收集重大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信息,及时整理分析,将整理分析材料及时记报,供领导决策使用。

第十条负责对总经理的指令上传下达,负责例行办公会、专题会议的组织,督促和检查《会已经要》的执行和情况回馈。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员工的事假、病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扣罚相应的工资,月全勤无迟到、早退纪律的员工当月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2篇 房地产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力的信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一条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它的管理范畴:印章、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条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第三条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办公室)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办公室留档。

第四条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章,盖章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签字。

第五条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第六条财务章由财务部(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核该章的使用办法。

第八条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后统一废止或缴销。印章遗失时应由保管人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交由办公室处理,如实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九条更换印章时,应由保管人对印章更换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十条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的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和允许使用的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二条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

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一般不准私自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需由公司总经理(或法人)批准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印章保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都一律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准盖空白介绍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须造册登记备查。

第十六条因公需要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义做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举动。

第十七条凡发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围如下:

(1)呈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

(2)对公司各部门的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制度条例办法等。

(3)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结算等。

(4)对其它单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一切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自觉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机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内容。

第3篇 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2.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公司办公室是档案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档案员(兼)做日常具体工作。

2.2 文书结案后,财务资料,技术资料,房屋销售资料、合同资料、法律资料的原件分别由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合同部归档并保存;工程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工程完工后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其余资料原稿由公司办公室归档并保存。

2.3 各部室、各单位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4 公司档案员(兼)主要工作职责

2.4 .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4 .2 对公司各部室、各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4 .3 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4 .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4 .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 归档范围

3.1 政府及上级部门法规性文件资料。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行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2 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包括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公司iso9000体系文件;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公司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公司大事记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3 公司内部资质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4 公司项目开发资料。包括国有土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由开发部负责归档移交办公室保存)

3.5 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等。(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6 公司项目合同审计资料。包括各种合同、勤达公司的各种合同等。(由合同审计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7 公司项目预决算资料。(由预决算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8 公司项目施工资料。包括公司备案资料、桩基竣工资料、标志牌申请表、竣工备案通知书。(由工程部负责归档,并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保存)

3.9 公司房屋销售资料。包括公司上报的、在日常房屋销售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由销售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0公司财务凭证。(由财务料整理并保存)

3.1 1 公司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奖惩、考核、培训、任命、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2公司法律文书资料。(由合同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3公司荣誉证书资料。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4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5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4. 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 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部室、各单位定期进行整理、立卷、移交公司办公室进行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时间

5.1.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十日内整理并保存,需移交办公室立卷归档的要在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5.1.2 对于在外地施工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2.1 各部室设立兼职归档员,兼职归档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后,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2.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2.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2.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2.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2.6 立卷应以各部室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2.7 立卷应以部室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2.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2.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2.1 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2.1 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2.1 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6.2 各部室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非密级档案资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级的档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3 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 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 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 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第4篇 房地产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用印制度,确保公司公文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保管。各部门办理各种公文、函件的用印事宜,统一到办公室办理。公司对外开具介绍信由公司办室负责办理。

二、财务用印章由财务部专人妥善保管。

三、各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印章的设施必

须安全可靠。

四、财务印章、总经理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五、印章的使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印章。

六、以公司名义形成的上报、下发及各项公文、合同,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可以加盖公章;业务往来函件、经营合同等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一般事物性文件、

便函、报表、介绍信等按审批手续进行,确认完成后加盖公章。

七、使用部门印章,由该部门经理批准。

八、严格用印监督,监印人要认真核查文件的用印审批单,盖章前需分项登记,盖章后留存用印审批单。

九、印章需外带使用时,须填写《公司印章外代申请表》,经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副总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原则要求当日归还。特殊情况,用印部门要与办公室签订印章保管、使用的委托授权书。

十、严禁开空白介绍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没有内容的公用信笺、空白纸张上用印。特殊情况,使用人必须书面申请,部门及部门主管副总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登记记录,并按时收回、销毁剩余空白公文。

第5篇 房地产企业接待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提高接待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接待范围

公司的接待范围主要包括:外事接待、业务接待等。外事接待:由公司业务部门会同办公室共同接待;业务接待: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办公室配合。

2、接待原则

(1)、诚恳热情。对来访者应平等相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对来信来访中的正确意见、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

(2)、讲究礼仪。在仪表方面,要面容清洁、衣着得体、和蔼可亲;在举止方面,要稳重端庄、态度自然、从容大方;在言语方面,要声音适度、语气温和、礼貌文雅。

(3)、细致周到。在接待工作中要开动脑筋,综合考虑,把工作做得面面俱到、细致入微、有条不紊、善始善终。

(4)、按章办事。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对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不可随意表态,重要问题随时请示汇报。不准向客人索要礼品,对方主动赠送,若无法谢绝,要及时汇报。

(5)、俭省节约。接待工作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务实,不摆阔气、讲排场。确有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礼品、纪念品的准备工作。

(6)、因工作需宴请的,要事先请示,经部门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获准后方可进行。凡在公司指定签单酒店宴请的,需由部门经理和授权人签字,公司办公室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指定酒店进行签单。

(7)、保守秘密。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工作。

(8)、安全保卫。外事接待工作,特别是重要外宾,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6篇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来愈显著。在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结算、销售)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要进行严格的和科学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项和规划设计阶段,所以,房地产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仅仅要关注财务成本,而且要关注质量、工期等隐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一)立项环节的成本控制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第7篇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怎么写

1.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3 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1.4 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标的额极小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1.5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1 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相对方的下列情况:

1) 审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2) 有无法人资格;

3) 审查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4) 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5) 履约能力审查和信用审查。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2 订立合同

2.3 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2.4 必须出具由其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2.5 一般合同,

2.6 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

2.7 与合同

2.8 相对方充分协商。

对于标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应组织专业、技术、财务和法律顾问组成谈判小组,做好谈判工作。

2.4 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除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有专门要求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

2.5 合同内容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充分考虑对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2.6 在少数情况下,确需使用标准格式合同,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条款是否完备。

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2.7 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款(定金、保证或抵押等)。

2.8 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条款。

前述违约责任条款既可以单独约定,也可以同时约定。

2.9 建筑勘察、建筑设计、广告、美术、雕塑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含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2.1 0合同可以约定下列解除合同的条件:

1) 一方违约,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2) 其他条件。

2.1 1合同应当约定下列解决争议的方式:

1) 双方协商;

2) 提请仲裁;

3) 诉讼。

合同应尽可能约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

2.1 2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合同专用章

或公司公章。

合同应当有经办人签字(盖章),合同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由部门加签。

合同附件应当同时签字(盖章)确认。

2.1 3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名进行

确认。

2.1 4合同应当约定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不少于四份。

2.1 5两页(含两页)以上的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2.1 6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

2.1 7合同应当按约定全面、及时履行。

合同相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按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2.1 8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情况,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和法律顾问报告外,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合同的审查

3.1 公司合同严格实行审查制度。

合同必须经部门审查、财务审查、法律顾问审查,方可报送总经理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合同或者简单的合同,可以直接报总经理审批。>

3.2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对其他部门拟送审的合同进行专业预审。

3.3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财务约定进行审查。

3.4 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进行审查。

3.5 建筑设计类、广告营销类合同,应当经过销售部门预审。

3.6 合同经办人应当填写《合同送审表》,经本部门、预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审查人签字后,送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合同经办人员草拟合同后,也可先送法律顾问进行初审,经修改后再按前规定程序送审。

3.7 法律顾问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非特殊情况,审查时限应不少于4小时。

3.8 法律顾问应当::全面审查合同。

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

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

3.9 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结束后,应当在《合同审定表》上填写合同受理、审查时间,审查地点,审查合同名称,审查意见或处理结果等内容。

3.1 0对通过审查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盖章,注明审查日期。

3.1 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违反本规定送审的合同,应当拒绝审批,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纠正。

4.合同的管理

4.1 公司实行合同管理员、职能部门、行政部三级合同管理负责制。

4.2 各职能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整理、保管、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3 职能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4.4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合同进行统

一、综合管理。行政内勤具体负责合同签章工作。

4.5 合同文本应当由主办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分别保存一份备查。

4.6 合同管理将逐步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质量、合同履约率、贷款回收率、纠纷发生率等。

4.7 因不了解对方资信、履约能力而轻率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或者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照本公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8 因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订立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8篇 房地产企业办公秩序及礼仪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办公秩序及礼仪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人员的整体素养,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树立公司形象与企业品牌,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行为规范:

(1)、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讲究效率。工作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串岗。因事外出要请假,并说明事由和去向,离开公司时必须将个人使用电脑及其他用电设备关闭,切断电源。

(4)、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与人谈话、打电话声音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不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5)、谈吐文明,举止大方,不得在办公区域跑跳打闹。接电话声音清晰温和,先问候对方并报出自己的部门后再进行会话。会客讲究礼貌,在来客面前不许有不雅之举。

(6)、爱护办公设施、用品,损坏应予以赔偿。

(7)、加强成本意识,厉行节约。打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要简明扼要,除正式公文外,其他办公用纸尽量两面使用,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

(8)、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要向公司归还期使用的办公设备及其所记载的与公司工作有关的资料。

2、着装礼仪:

(1)、公司人员上班时必须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着装:男士夏天穿衬衣、西裤,打领带,春、秋、冬季穿西装、西裤,打领带;女士穿职业装。严禁穿休闲服、运动装和旅游鞋上班。

(2)、要保持服装干净整洁,有污垢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皮鞋要保持清洁、光亮。

(4)、经常修面、洗澡、洗发、理发、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留怪发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女士保持清雅淡妆,不涂有色指甲油。工作时不得配戴怪异的饰物及有色眼镜。

3、办公环境:

(1)、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不随地乱扔、乱堆物品。若将茶水、咖啡、墨水等洒落到工作台或地面上,应立即清理。

(2)、保持办公台面的整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办公用品及文件资料等放置整齐有序;家具及附近墙壁上不得随意张贴印刷品;不常用的物品不要放在桌面上,桌下及周围不堆放物品。

(3)、有禁烟标志的场所禁止吸烟。

(4)、保持更衣柜的干净整洁。柜内不得存放食品或易腐、有异味的物品。

本规定的解释、监督、检查、处罚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9篇 房地产企业计划管理制度

1.计划管理的目的

计划管理是确立公司和部门目标并有效实施以达到目标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它有助于统一组织和指导各单位、各岗位人员的管理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并取得预期的管理效果,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

2.计划管理的内容

各部门根据公司的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并报行政部备案,行政部按下表汇总各部门的计划后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同意后将汇总后的计划发给每一位员工,由监督人、公司领导、行政部和所有员工监督执行。

计划分类 计划名称 执行责任部门 协作部门 监督人 内容概要 制 定 时 间 分解 计划

公司计划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董事会 总经理 各部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指标和管理发展指标 年底、年初/部门专项计划

3.计划制定的要素

3.1基本要素:

3.1.1目标(目的):目标表明在计划期内需要完成的一组数字或者要达到的管理效果(目的)的定性描述。

3.1.2组织:在计划中列示该计划的编制执行部门、协作部门和监督人,计划书一经批准后,执行部门要保证已批准计划送达::所有协作部门。

3.1.3计划方案的内容:包括计划书的实施方案细则、计划实施进度表及奖惩。

3.1.4可能发生的资源支出:对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人、财、物、信息的支出做出安排和列示。

3.1.5计划执行的检查及报告:计划应列示计划执行时由计划执行责任部门进行的阶段性自我检查的时间表,3.1.6 并规定向计划执行监督人报告执行情况的时间表。

3.1.7 计划的调整:计划书应列示根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方案、目标3.1.8 调整的程序和时间。

3.2 制定步骤

公司各部门在计划编制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计划执行的监督部门(监督人)及其职责

4.1每份计划书应列示执行的监督人。监督人的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计划执行的情况。

4.2监督人可针对某项具体计划通过授权的方式指定总负责人,总负责人职责如下:

4.2.1牵头按照计划制定要素制定计划实施方案;

4.2.2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布置任务并评审计划方案;

4.2.3督导计划执行进度,及时发现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

4.2.4随时向监督人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并传达监督人相关指示;

4.2.5负责计划完成后的执行情况总结,并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

4.3计划执行部门应遵照计划进度的时间要求向总负责人报告。

5.计划的评价

在计划执行结束以后20天以内,计划执行部门须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定书面总结报告,对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点和改进意见提出设想,报告书应送到计划监督人处备案。

6.考核

本制度执行情况将据实进行书面记录,并纳入绩效考核。

第10篇 知名地产企业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知名地产集团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__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 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 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11篇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范本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范本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非工业系统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

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

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在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四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品、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二十八条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其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条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也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

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件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由企业根据附件一中规定的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

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叡�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

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亡�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本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计算公式,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在企业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十条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销售收入。

第四十一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 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 对外投资

第四十三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五条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

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八条 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油田维护费,矿山维简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

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

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工厂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厂区、矿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一亿元

(含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

第五十条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第五十一条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

销以及其他经费。

第五十二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三条 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四条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五十五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 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五十六条 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销售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外购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七条 企业一般于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第五十八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出口产品退税以及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产品销售税金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第六十条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六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六十二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 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 提取公益金。

(五)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六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 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三) 支付普通股股利。

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六十五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六十六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第九章 外币业务

第六十七条 企业的外向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六十八条 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六十九条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第七十条 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账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账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第七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收益,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第七十二条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有关资产账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账户按照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七十三条 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企业按照买入外汇调剂价单独记账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账面调剂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账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辨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

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账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章 企业清算

第七十四条 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第七十六条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账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七十七条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损失。

第七十八条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

(一)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 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 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七十九条 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论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八十条 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 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 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 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八十一条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二条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八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管会等提供年度有关财务报表。

第八十四条 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企业按月、按季、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第八十五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六条 企业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评价及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八十八条 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

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部分

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运输设备 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

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工业炉窑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

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附件二工业企业财务评价��p>

1.资产负债率 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债率=------×100%

全部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 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〡�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 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4.应收账款周转率 反映企业应攡�的流动程度。计算公式为:

赊销收入净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100%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

平均应收贡�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5.存货周转率 衡量企业销售能力和存货是否过量。计算公式为:

销货成本

���货周转率=----×100%

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6.资本金利润率 衡量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计算公

式为:

利润总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7.销售利税率 衡量企业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

销售利税率=----×100%

销售净额

8.成本费用利润率 反映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的关系。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财务经理: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发票。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4.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 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 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 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 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 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 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 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9.1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 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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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f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2.档案的管理机构

2.1公司办公室是档案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档案员(兼)做日常具体工作。

2.2 文书结案后,财务资料,技术资料,房屋销售资料、合同资料、法律资料的原件分别由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合同部归档并保存;工程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工程完工后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其余资料原稿由公司办公室归档并保存。

2.3 各部室、各单位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4公司档案员(兼)主要工作职责

2.4.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4.2 对公司各部室、各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4.3 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4.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4.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 归档范围

3.1 政府及上级部门法规性文件资料。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行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2 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包括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公司iso9000体系文件;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公司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公司大事记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3公司内部资质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4公司项目开发资料。包括国有土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由开发部负责归档移交办公室保存)

3.5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等。(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6公司项目合同审计资料。包括各种合同、勤达公司的各种合同等。(由合同审计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7公司项目预决算资料。(由预决算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8公司项目施工资料。包括公司备案资料、桩基竣工资料、标志牌申请表、竣工备案通知书。(由工程部负责归档,并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保存)

3.9公司房屋销售资料。包括公司上报的、在日常房屋销售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由销售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0公司财务凭证。(由财务料整理并保存)

3.11 公司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奖惩、考核、培训、任命、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2公司法律文书资料。(由合同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3公司荣誉证书资料。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4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5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4.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部室、各单位定期进行整理、立卷、移交公司办公室进行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时间

5.1.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十日内整理并保存,需移交办公室立卷归档的要在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5.1.2 对于在外地施工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2.1 各部室设立兼职归档员,兼职归档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后,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2.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2.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2.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2.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2.6 立卷应以各部室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2.7 立卷应以部室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2.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2.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2.1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2.1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2.1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6.2 各部室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非密级档案资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级的档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3 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

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第13篇 房地产企业值班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值班管理制度

1、公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重点做好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

2、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值班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系和公务接待,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

3、节假日要结合工程面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值班安排。办公室要以书面通知,加强值班联系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根据工作需要,在星期天必要时办公室也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提前予以公布。

5、在项目建设项目工地,项目部要安排夜间值班。负责生产协调和生产区域安全,报告联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开值班点,不得干预值班以外的其它工作。

7、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办公室进行联系和监督。

第14篇 房地产企业打印、复印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打印、复印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利用和管理,励行节约,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费,严格杜绝以公济私,多复印、私自收藏公司文件资料的不良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各部门文件打印由各部门文员打印,如文件较多,本部门文员忙不过来,报办公室统一协调。

2、各部门复印文件由各部门文员到人事行政部复印,行政秘书监督执行,复印后填写复印数量、纸张规格,行政秘书每月末统计报表。

3、不准复印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资料,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复印,违者每张罚款10元。

4、各部门文员每月末将本部门打印情况制表报人事行政部,行政秘书汇总上报。

5、行政秘书联系专业机构对复印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复印机的正常使用。

6、各部门员工用打印纸,内部文件一律正反面两次使用,减少浪费。

7、此规定由人事行政部经理监督执行。

第15篇 房地产企业管理制度总纲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总纲

公司以和谐、创业、公平、向上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在房地产市场中充分发挥公司在资金、人才、经验、技能、社会网络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维护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各项纪律、决定,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状大奉献个人的聪明与才智。

第二条公司的一切财产属公司法人所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损坏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破坏公司的发展。

第三条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向上的开展工作热情。

第四条公司欢迎广大员工就公司的事物及发展基础合理化的建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展集体协作和集体创造的精神。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经济收入,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升而提高员工的各方待遇。

第七条公司实行考勤、考核等制度,立求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工作迟缓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八条公司提倡艰苦创业,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的恶劣作风。

第九条公司提倡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提高员工的素质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十条公司通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各个体系,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才能多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理念及绩效考核的分配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倡导树立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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