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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有效,以及输血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这一制度涵盖了从血液采集、检验、储存到输血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同时关注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和记录管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血液采集与检测:规定采血流程,确保献血者的健康状况,对血液进行必要的传染病筛查和血液学检查。
2. 血液储存:设定适宜的温度和时间限制,定期检查存储设备,防止血液变质。
3. 输血前评估:包括患者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兼容性。
4. 输血过程监控:规定输血操作规程,实时观察患者反应,及时处理不良事件。
5. 设备管理:对采血、检测和输血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保证其性能稳定。
6. 人员培训: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7.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的输血记录,定期分析质量数据,报告并解决质量问题。
重要性
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防止因输血引发的并发症,如免疫反应、感染等。此外,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良好的质量管理也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成本。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确保所有员工都能遵循。
2. 建立质量监督机制:设立专职的质量管理员,负责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估。
3. 强化人员培训:定期举办培训课程,提升员工对输血知识的理解和实践能力。
4. 实施持续改进:根据质量数据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效果。
5. 加强硬件投入:定期更新设备,确保其技术先进、性能可靠。
6. 建立沟通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报告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从而保障医疗安全,提升患者满意度,为医疗机构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第2篇 医院医疗(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7)污物处理制度;(8)血液报废制度;(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13)消毒制度;(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3)血液品种;(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7)储存条件;(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宁波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样标本应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备查。
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血时,必须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除盐水法外应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胶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种,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检查,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临床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
十一、每日检查冰箱温度,同时观察血液质量,严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发现质量可疑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避免血液过期。
十二、加强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生物监测:(1)血迹、体液及时消毒;(2)物表、地面、空气每日消毒;(3)贮血冰箱内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4)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浓度监测,消毒容器定期消毒;(5)消毒工作完整记录。
十三、患者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及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及时与供血机构联系,做好协调处理事项。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记录;每天下班前,检查室内用电情况,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强输血科(血库)仪器管理,熟悉各种仪器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天检查科内各种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记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及校正各种仪器,做好维护和计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试验;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作为科室常规化、制度化的质量保证体制。
十七、主动深入临床科室,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对临床用血进行动态观察,加强输血质量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第3篇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