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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核心环节,旨在通过系统的流程和标准,确保交付给客户的每一份产品或服务都达到预设的品质标准。
包括哪些方面
1. 明确验收标准:制定详细的质量验收标准,包括技术参数、外观要求、性能指标等。
2. 验收流程定义:规定从接收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每个步骤的检验程序。
3.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验收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
4. 验收工具和方法:确定所需的检测设备、工具及操作方法。
5.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的验收记录,及时报告验收结果。
6. 异常处理:设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包括返工、退货、报废等。
7.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验收技能的培训。
8. 持续改进:设立反馈机制,根据验收结果调整和优化标准。
重要性
1. 保障客户满意度: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能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2. 避免经济损失: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防止因不良品导致的返工、退货成本。
3. 提升企业形象:严格的验收制度表明企业对质量的重视,有利于塑造良好形象。
4. 符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避免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验收规范: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可操作的验收规范。
2. 建立验收团队:选拔有经验、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验收团队,确保执行力度。
3. 引入质量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验收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
4. 定期审核与评估:定期对验收制度进行审核,评估其执行效果,确保持续改进。
5. 强化内部沟通: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验收过程中信息的畅通无阻。
6. 质量文化建设:通过培训和活动,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企业文化氛围。
本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始终处于卓越水平,通过不断的完善和优化,我们将不断提升客户体验,赢得市场信任。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范例
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 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14、项目部施工部负责对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监控,并负责阶段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
第2篇 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第3篇 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总则:为了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负责人首先对检修项目进行确认,了解设备检修前状况以及检修要求,并积极组织做好协调工作。
2、施工人员应根据检修质量要求,以认真负责人态度进行施工。
3、检修完工后,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应在检修项目表上共同签字认可,以便落实责任。
4、验收负责人应由设备使用单位确定。
5、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查清原因对项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4篇 药业企业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控制公司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验收人员应由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且具有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性能,了解验收标准的人员担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验收应由中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二、药品验收一般应在到货后24小时内,在待验区完成,特殊管理的品种随到随验,量大的品种可在货位处(挂待验牌)验收,生物制品应在生物制品室(冰箱)(挂待验牌)验收。验收员凭来货凭证,按《药品管理法》、《药品验收标准》和相关质量标准、合同条款等,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三、首营品种应根据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审批表》和该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验收。
四、进口药品应检查包装、标签是否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指进口中药材)、《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指进口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都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五、验收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如医疗用毒性中药、二类精神药品应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应检查供应商的经营批准文件。
七、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验收入库通知单》,有验收结论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
八、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问题通知》,通知业务、财会、保管进行处理。
九、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员凭质量管理部签发的《药品退货通知单》和保管员填写的申验单验收。验收合格的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生成《销售退货单》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并签字,通知保管移入不合格品库。
十、建立《药品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日期、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到货日期、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等内容。保存三年以上。
第5篇 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6篇 通风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队组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创建一流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队组,确保通风设施施工全部达精品矿井质量标准,特制定本质量标准化验收制度。
1、通风设施和管路铺设连接施工结束前,分管队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地查找质量问题,并要求做到班组长查出隐患,班组长负责现场整改,整改率必须达100%,最后挂牌管理并进行质量验收。不进行隐患整改或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处罚施工班班组长50分,分管队干100分。
2、通风设施和管路连接质量验收执行分管责任验收制度,通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维修或重新拆建;由班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指导,必须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具体要求施工,对于不能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出现质量问题的,问题出在谁那由谁承担负责,处罚50-300分的罚款。
3、在通风设施和管路铺设连接施工质量考核上,始终坚持质量就是工作量的原则,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既工程质量上某一环节出现重大问题否决全部工作量。
4、具体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及相关考核细则执行《通风队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中的各项细则考核。
第7篇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验收员负责本队所施工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评定工作。
2、坚持每班下井,对当班完成的工程进尺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实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
3、验收评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技术要求及时处理(可用扣进尺或暂不记进尺的办法,待处理完后,达到质量要求,方可记进尺,处理时间不能拖过第二个班子),对处理问题不及时的班组可对班组或个人处以20-100元的罚款。
5、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及时公布进尺质量情况,完善保存好验收资料。
6、与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一道,坚持填好班评估表,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7、对各班在安全、质量、文明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按质量要求做出处理。
8、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班前会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处理。
9、对各班在生产中未按煤质要求处理的班组,发现后,处罚当班50元。
二、实施细则:
一、超前支护10分:
1、检查内容及方法:
安全口往外20m,前10m内双抬棚,打3柱,往外10m打单抬棚,打2柱,用工钢梁单体柱,必须打成直线;巷高1.8m,管线电缆必须挂整齐,不准有淤泥积水不准有空邦漏顶。
2、处罚办法:
超前支护少1米扣1分;每少一柱扣1分;抬棚扭斜每个扣1分;管线电缆落地每米扣1分;淤泥积水每米扣1分;空邦漏顶每处扣3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每分罚2元)。
二、安全出口及行人通道10分
1、检查方法:
安全出口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巷高1.8m;棚距0.5米;柱要栽直;行人通道必须畅通总高1.6m,宽度不小于0.7m;不准有断拆柱。
2、处罚办法:
柱不按要求栽,每根扣1分;巷高少0.1米,每米扣1分;棚距误差0.05m,超过要求误差,每棚扣1分;行人通道低0.1m,扣2分;窄0.1m扣2分;没有扣5分(每分罚2元)。
三、采面支架40分
1、检查方法:
采面支架要成直线,误差±100mm;设备部分要完整无缺;管压系统无漏液现象,支柱不失效;缸体推拉无偏离正方向;相邻支架侧互板不超过2/3,无咬架现象;后尾梁距溜子槽沿高度不少于500mm;溜子要平直稳固;采区溜子头与顺槽溜子不准超前错后,以链轮牙与顺槽溜子槽里沿齐为准,误差不准超过0.05m。
2、处罚办法:
移架无中线扣5分;中线每20m为一组,每组检查3架,有一架不合格扣2分;设备缺部件,每件扣1分,漏液每处扣1分;支柱失效偏离正方向扣1分;咬架一处扣2分;侧护板超一架扣1分;尾梁至槽沿少于0.5m每处扣1分;溜子不平直,每节槽扣1分;采区溜子头超前错后扣5分(每分罚2元)。
四、巷道卫生20分
1、检查方法:
巷道内必须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现象;机械设备无浮尘覆盖现象;电缆管线悬挂整齐,没淤泥积水、黑水横流现象。
2、处罚办法:
巷内脏乱差一处扣2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机械设备浮尘覆盖扣2分;电缆管线不整齐一处扣1分;淤泥积水、黑水横流,每米扣1分(每分罚2元)。
五、防尘洒水10分
1、检查方法:
回风巷内要有三道水雾喷洒装置,并保持完好,割煤机及转载点要有洒水装置,洒水装置完好;无煤堆积和粉尘飞扬。
2、处罚办法:
回风巷内少一道水雾喷洒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割煤机及转载点少一处洒水装置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每分罚2元)。
六、通风10分
1、检查方法:
通风设施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要维护好,无瓦斯积存超限。
2、处罚办法:
不符合规定扣10分(每分罚2元)
第8篇 通风设施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