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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管理框架。它涵盖了病人接待、诊疗过程、隐私保护、医疗纠纷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建立一个有序、安全、尊重患者的医疗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病人接待与登记:规范患者入院、就诊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诊疗服务管理:规定医生的职责、诊疗标准,保证医疗质量。
3. 患者隐私保护:设立严格的病历保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4. 医疗安全: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5. 医疗费用管理:透明化收费,防止乱收费现象。
6. 患者投诉与纠纷处理:设立公平公正的投诉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重要性
病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医疗机构合法运营的基础,也是保障患者权益的核心。良好的病人管理制度能提升患者满意度,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医院声誉,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医疗团队的工作效率和专业素养。
方案
1. 建立标准化接待流程:从预约挂号到就诊结束,每个步骤都应有明确的指导,确保患者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强化医护人员培训:定期进行医疗伦理、法规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3. 完善隐私保护措施:采用电子病历系统,限制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患者信息。
4. 设立医疗安全小组:负责监督医疗操作,定期检查设备,预防医疗事故。
5. 透明化费用公示:公开各类医疗服务价格,让患者明白消费。
6. 独立的投诉处理部门:设立专门的部门处理患者投诉,确保公正处理,及时反馈结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病人管理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患者,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在实践中,我们应不断评估和完善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求,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医疗服务。
病人管理制度目范文
第1篇 差旅费用审核档案管理与劳保病人费用结算工作职责
1.根据财经制度规定,负责差旅费审核计算,掌握出差及进修人员归院情况,督促及时报账。
2.及时或按期办理托收工作,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进行结算,及时催收劳保病人欠费和旅行住院合同。
3.负责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4.管理会计档案。
5.对各个岗位的记账凭证提出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整理装订,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办理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6.负责医院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南五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
要求
一.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出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在床头卡上做好饮食标记,同时告知病人有关事项。
二.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予协助。
三.应有专门的配餐员,配餐员严格按医嘱发送饮食。
四.了解病人的饮食习惯,观察病人的进食量、食欲、饮食是否符合治疗要求等情况,对有特殊需要者,在不违反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及时与营养室取得联系。
五.护士应向病人说明治疗及检查饮食的目的,保证饮食的落实,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给予解释。
六.病人家属所送的饮食,须经医护人员认可后方可食用。
第3篇 医院病人管理制度
某医院病人管理制度
1.病人入院、出院制度
(1)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师签发的住院证(通知单),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如病情重应由急诊科护士(及医生)护送病人至病区。
2)危重病人在护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病情,注意保暖,保持各种管道固定通畅,防止输液或用氧中断,注意外伤者体位,以保证安全。
3)病房护士接到入院处通知,即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手术或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4)病房护士应与护送人员办好病人交接,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制度和病房有关制度,协助病人熟悉环境。护士须主动了解病人病情、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对危重病人除了解病情外要检查病人的皮肤、留置管道及全身状况,及时测量生命体征。
5)通知经(主)治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执行医嘱。
(2)出院制度
1)医师下达病人预出院的医嘱后,护士应通知病人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2)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
3)护士取得病人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其整理物品,清点被服和其他用物,请经(主)治医师将出院服药说明、假单、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交给病人或家属。
4)做好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工作,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意见。
5)清理病人床单位,传染病人用物需进行终末消毒,注销各种卡片,整理病历。
2.健康教育制度
(1)健康教育组织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2)健康教育内容
1)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①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膳食制度等。
②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③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介绍指导,术前宣教、术后指导,出院病人健康指导等。
④相关疾病的重点及病人自我护理知识指导。如饮食、功能锻炼等。
2)门诊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出院带药等)、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3)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确定主题。门诊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病人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4)座谈会: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病人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6)视听教材:利用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在候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活动区域进行宣教。
(4)健康教育流程
1)评估健康教育对象的学习需要及接受能力。
2)制订相适应的目标。
3)拟定适宜的健康教育内容。
4)根据教育对象选择健康教育的形式。
5)实施健康教育计划。
6)对健康教育结果进行评价。
7)有针对性派发宣传资料。
3.病人告知制度
1)患者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患者能够明白的语言向患者(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患者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4)告知要在患者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患者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患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患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患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患者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患者或家属,在相关的“护理知情同意单”上经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
8)患者入院后应对患者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患者家属(患者清醒时告知患者)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患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患者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患者,做好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患者,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12)患者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护士要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13)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专科特色的告知制度。
4.住院病人安全转运制度
(1)出、入院病人的护送
1)住院登记处应派专人陪送新人院病人到科室,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使用安全的方法,如轮椅、车床等送至病房,必要时由医护人员护送。
2)急诊科病情危重的病人经抢救后需住院时,应提前通知住院登记处和病区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并由急诊科医护人员直接护送至病房,人院手续由家属或医护人员补办。
3)病人康复出院时,医护人员应送病人至电梯口,病情需要时应送至医院大门口。
(2)手术病人运送
1)凡手术病人由医护人员负责接送。不能行走及给予麻醉前用药的手术病人,应用平车接送,重危病人须有经(主)治医师陪送。
2)接送病人出入时应注意保护病人,防止碰伤,移动病人到手术台或
平车,须锁住刹车或有人扶住车身防止滑动,搬动病人时应轻巧稳妥。
3)病人(特别是小儿)卧在手术台上等待手术或手术完毕等待送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旁照顾,防止坠床摔伤。
4)手术完毕,病人由经(主)管麻醉医师及手术医师护送回病房,护送途中注意保暖及输液通畅情况。
5)手术室经常检查平车、担架有无损坏,防止接送时摔伤病人。
(3)检查、治疗及转科病人运送
1)住院病人在院内做各种检查或治疗时,护士应正确评估病人的病情及活动自理能力,选择安全的运送方式。一般情况下通知工人护送,病情不稳定或重危病人须由医生或护士陪送;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危重或行走困难者,应用平车或轮椅运送。
2)转科病人,由转出科室责任护士和工人携带全部病案陪送病人前往转入科室。
3)护送病人接受外院的检查和治疗时,一律用医院派车运送,必要时由医务人员陪同,并备好急救药品及氧气。
5.护理安全隐患预案检查制度
(1)护理部成立护理安全隐患预案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由各护理单元选派一名具有管理能力且工作责任心强的护士组成,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护士长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2)收集不安全隐患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提出改进措施。
3)填写“科室不安全隐患报表”,每月按时上报护理部。
(2)科室进行安全隐患护理查房
1)护士长必须经常检查科内安全护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易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人员、项目要进行重点培训、教育和改进。
2)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护理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效果评价。
3)发现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护理部。
(3)护理部组织护理安全隐患预案检查
护理部每季组织护士长和护理安全隐患预案管理委员会进行护理安全查房一次,查房内容包括:
1)由护理安全科室介绍护理安全管理经验。
2)护理部反馈不安全隐患、事件信息,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4篇 镇人民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服从治疗和护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作息时间,在查房、治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不得随意外出或在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或护士长批准,并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三、病人应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清洁、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或喧哗。
四、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换药室,不得随意翻阅病历。
五、病人要爱护病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进行诊治,不得向外求医、购药。
七、住院病人带必须生活用品住院,贵重钱物自行保管,谨防遗失,遗失后果自负。
八、病人可随时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帮助院方、科室改进工作。
九、病人如有违反院规或纪律者,院方、科室应给予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5篇 附一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一)入院流程:入院病人必须持有本院医生开具住院证明,确定床位后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按指定床号入住,不得擅自转床,换床。
(二)出院流程:医师告知出院时间,当日由主班护士办理好一切事宜,通知病员家属去住院处结账。发给病人出院带药,归还门诊病历及相关问题咨询,病人出院。
(三)告知书:为了确保住院病人安全,更好配合治疗,由责任护士逐一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并请病人配合在各类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入院时医务人员必须详细给患者及家属讲解住院须知,患者及家属知情并在《住院病人须知》上签字。
(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配合治疗时间安排,住院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否则医院将按病人主动出院办理,且一切后果由病人自负。
(六)保持病室清洁,整齐,安静,舒适,严禁在病区吸烟,高声喧哗,聚众聊天,打牌,向窗外倒污水,乱扔纸屑,果皮等不文明行为。
(七)携带物品尽量从简,不可使用电饭锅,电热杯及电炉等电器,否则由此引起的断电现象而延误病人抢救用电导致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
(八)治疗上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私自请医生会诊,不私自用药,对诊断、治疗有异议请与主管医师及时沟通。
(九)不得擅自进入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若有疑问请与主管医师或主管护士联系,咨询。
(十)请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尤其是做到室内开空调请关好门窗,开窗通风时请关闭空调。
(十一)病区为半开放式场所,来往探视人员较多,请保管好随身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钱和手机,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失窃。
(十二)住院饮食,由医生根据病情食用本院食堂提供的伙食。
(十三)注意文明用语,病友间相互关爱,帮助,互相尊重。
(十四)探视人员必须在21:00以前离开病区,未经允许不留陪客,医师查房时陪护离开病房,并保持安静。
(十五)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宣传专科知识并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六)遇有突发事件,服从医院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病、伤员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第6篇 附五医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房安全管理:病房通道要通畅、清洁,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人通行安全。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病人的安全宣教制度。
二、定期组织检查科室安全管理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并作好记录。
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五、抢救药品、器械管理规范,性能完好不失灵,操作熟练:
1、备用药品班班交接。药质检查符合要求并有记录。药品贮存及使用符合规范。
2、急救设备、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有故障标识并有维修记录。
3、急救车内器械、药品、用品齐全,性能良好,交接有记录,简易呼吸机、气管插管用物准备齐全,做好应急准备。
4、护士能准确、熟练操作本科急救仪器。
六、护送制度落实,按病情专人护送,护送工具安全。危重病人、大手术病人有转运交接记录。
七、剧、毒、麻醉药品管理做到五专:专人、专册、专方、专屉、专锁。
八、积极防止护理意外损伤:附床、跌倒、压疮、管路滑脱等有评估、防范措施。使用约束工具者有宣教观察记录。病区内无裸露锐利物品如钉子等。要求发现护理意外事件如实报护理部。
九、无心理损伤,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有问必答,解释及时,环境舒适,尊重病人,保护病人隐私。
十、护理缺陷管理制度落实,有护理缺陷及时处理并上报,有持续质量改进记录。
十一、对科室水、电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设备科维修。
十二、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护理人员熟知灭火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十三、回应电铃一分钟到位。
第7篇 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写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填写饮食单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做好床头卡饮食标志,禁食病人的饮食板上或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要给予协助。
3、开饭时工作人员应洗手、戴口罩、穿开饭衣,保持衣帽整洁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4、冬季的饮食注意保暖,护士和配膳员一同将饭菜及时送到病人床旁,保证病人吃到热饭菜。
5、观察病人进食情况,注意饮食习惯,对食欲不振的病人适当鼓励进食,以增加营养,并随时征求病人意见,及时和营养室取得联系。传染病人餐具用后经初步单独消毒清洗后再次消毒。
6、向病人说明治疗饮食的目的,对禁忌或限制的食品要劝阻食用。病人家属送来的食物,经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第8篇 医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3)
医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三)
1、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病人病情,及早发现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2、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师并采取补救措施。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3、加强对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躁动不安者应使用床档或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放在单人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5、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通知家属、值班医生、护士长并做好记录,加强心理护理、严格床头交接及巡视制度,实施24小时监护。
6、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7、严格遵守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应急事件的处理。
9、保持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伤。
10、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第9篇 住院病人外出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1、患者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2、外出须经医生批准,填写住院患者外出请假条,写明姓名、外出事由、离院时间、回院时间等,要有医生签字、患者或家属签字。
3、外出之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4、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5、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
6、外出应按时返院,返院后将外出请假登记单存放在病历中存档,妥善保管。
第10篇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及时查明传染病病因,提高传染病诊疗水平,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防止疫情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病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的解剖查验工作。
第三条 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工作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有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机构)内进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指定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医疗机构或者具有病理教研室或者法医教研室的普通高等学校作为查验机构。
从事甲类传染病和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其他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的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第四条 查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独立的解剖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人流、物流、空气流合理,采光良好,其中解剖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二) 具有尸检台、切片机、脱水机、吸引器、显微镜、照相设备、计量设备、消毒隔离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病理组织取材工作台、储存和运送标本的必要设备、尸体保存设施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
(三) 至少有二名具有副高级以上病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其中有一名具有正高级病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作为主检人员;
(四) 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 具有尸体解剖查验和职业暴露的应急预案。
从事甲类传染病和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其他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机构的解剖室应当同时具备对外排空气进行过滤消毒的条件。
第五条 医疗机构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对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并告知死者家属,做好记录。
第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具有传染病特征的病人尸体应当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需要查找传染病病因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并告知死者家属,做好记录。
第七条 解剖查验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运送至查验机构。
第八条 除解剖查验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向查验机构提供临床资料复印件,并与查验机构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查验机构应当指定一名主检人员。查验人员在尸体解剖查验前,应当认真查阅有关临床资料。
第十一条 解剖查验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并符合传染病预防控制的规定。
对解剖查验中的标本采集、保藏、携带和运输应当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解剖查验过程中采集的标本,应当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第十二条 在解剖查验过程中,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从事尸体解剖查验工作的病理专业技术人员在解剖查验全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技术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感染、环境污染造成疫病播散。查验机构要做好有关技术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
第十四条 查验机构应当尽快出具初步查验报告,并及时反馈相应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根据初步查验报告、病理报告和病原学检验报告,综合临床表现,尽快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
第十五条 尸体解剖查验工作结束后,病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尸体进行缝合、清理。查验机构应当在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其提出的卫生要求对尸体、解剖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解剖查验后的尸体经卫生处理后,按照规定火化或者深埋。
第十六条 停放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的场所、专用运输工具以及使用过的单体冰柜均应当按照规定严格消毒。
第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病因不明并具有传染病特征的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
(二)查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解剖查验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有效的消毒、防护、隔离等措施的;
(三)查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查验报告的;
(四)查验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查验职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第十八条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为查找传染病病因,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保障工作实施经费,对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 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范本)
1、患者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2、外出须经医生批准,填写住院患者外出请假条,写明姓名、外出事由、离院时间、回院时间等,要有医生签字、患者或家属签字。
3、外出之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4、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5、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
6、外出应按时返院,返院后将外出请假登记单存放在病历中存档,妥善保管。
附:住院患者规范请假文书
住院患者规范请假文书
(第次)
患者__,因________(说明具体请假原因)需请假外出,保证__年_ 月_ 日_ 时准时回归病房。并同意:
1、外出期间病情加重或发生其它意外伤害事件(故)责任自负;
2、外出期间不做影响疾病恢复和有损身体健康的其他行为,如饮酒、吸毒等;
3、外出期间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4、超时未归,或发生 2、3 条的行为,科室有权开除出院;
5、外出期间影响疾病诊疗,责任自负;
6、请假必须征得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的同意;
7、凡病情危重者一律不得请假。
同意上述约定,请签字:__ 有效联系电话:
请假时间 __ 年_月_日
准假医师签字:
第12篇 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慢性病、死亡病人监测管理制度
慢性病和死亡病人的监测是公共卫生管理的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院对主要慢性病、死亡病人的监测和报告,根据《浙江省卫生监测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和《浙江省2005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科室公共卫生管理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死亡病人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糖尿病、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①急性心肌梗死②心性猝死③其他类型的冠心病)、脑卒中发作(①蛛网膜下腔出血②脑出血③脑血栓形成④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肿瘤(新发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死亡病例(包括住院和门急诊的死亡病例)。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四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在24小时内向防保科报告,防保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凡在本院死亡的病例,包括门急诊、住院死亡的病例,经管医生要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中二联交给家属,一联交给防保科,防保科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合格后作好登记,及时网络直报,次月5日前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市疾控中心。
五.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六.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院感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奖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扣奖。
第13篇 医院病人伙食费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伙食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病人在我院住院期间住的好、吃的好,决定对住院病人的伙食实行统一管理:
1、早餐由医院按1.5元标准提供;
2、中餐、晚餐实行基本伙食费3.5元壹餐。
伙食费由病区护士每天录入电脑进行登记,病人出院时由注册室出具发票,并交给财务科登记入帐,财务科需将伙食费按明细核算,每月末与食堂、在院病人伙食费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伙食费划给食堂。
第14篇 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联、记账联、检查单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签,经经治医师或药师、相关科室主任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直接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当日交财务科稽核会计通过微机审核(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拒绝退款。
三、收费员在划价收费时,打印病人姓名、项目、金额,必须与处方、检查单相符,不得私自更改姓名,打印出收据后,对未收到该款的收据作废,须将其检查或治疗清单或门诊处方签留作附件证明,由收费员负责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四、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五、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日对退费发票、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保管好记账联,科室要在记账联上盖“该项已检查或已治疗或已发药”的戳记,科室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汇总交财务科,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七、本制度自20__年4月6日执行,原《病人退费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第15篇 第1医院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必须经过收费系统管理员授权才可办理,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1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百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2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4.3金额大于百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签字同意;
4.4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