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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更新及报废等一系列环节。这项制度旨在确保机电设备的高效运行,降低故障率,延长设备寿命,并保障生产安全。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设备的选型、采购流程、验收标准等。
2. 设备安装与调试:设定安装规程,明确调试标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运行维护:制定定期保养计划,规定故障报修流程,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4. 安全管理:设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 设备更新与报废:确定设备更新的依据和报废的标准,优化设备资产配置。
6. 培训与考核:对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提升员工操作水平。
重要性
机电管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管理能减少设备故障,提高生产效率。
2. 降低成本:合理维护和更新设备,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3. 保障安全:通过安全管理,防止设备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4. 规避风险:明确的采购和报废流程,避免设备投资失误和资源浪费。
5. 提升竞争力: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有助于产品质量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3. 实施定期的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预防故障发生。
4. 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建立设备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决定是否需要更新或报废。
6.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化跟踪设备状态,提升管理效率。
机电管理管理制度的实施需全员参与,管理层应持续关注其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实现机电设备的最大价值,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机电管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搞好安全工作,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合其他领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全处**党员安全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为不断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定时协助召集好每月一次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例会。
4、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抓好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
6、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落实,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通风员,个个都负安全责”的长效机制。
第2篇 机电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做好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各矿(公司)做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井下供电、井下通讯及大型设备管理工作。
3、参与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规范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4、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参与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督促各矿(公司)落实有关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或参加集团公司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7、组织或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与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制定机电管理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9、了解掌握生产动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组织好安全生产急需设备。
10、组织制定机电技术管理规定,做好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11、参与或组织员工机电培训工作,组织机电工种的技术比武工作。
12、按照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各子公司设备管理进行规划、指导、检查、服务和考核。
第3篇 洗煤厂机电管理制度
机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电人员,必须遵守机电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间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和早退,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外出、不准用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新工人进入机电工段,要进行技术培训,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可录用。
四、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维护,严禁违章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
六、对使用的设备切实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煤、不漏电。
七、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八、厂房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
九、要熟悉设备部件性能和结构,保证当班生产,有强化处理设备故障的超前意识,确保有效的生产时间。
十、要爱护所有使用工具如摇表、万能表、钳形表等一切物品。
十一、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降低生产材料消耗。
十二、要尊敬领导和师傅,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加强责任心,钻研业务。
十三、在处理事故时,头脑一定清晰,处理事故要果断,严禁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机电班工长岗位责任制
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行政管理工作,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其岗位的具体责任是:
一、带班人员严格执行厂内各项制度,具体做好全厂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对全厂所有的机电进行维修,实行分工到人的管理,确保全厂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督促全组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坚决预防和杜绝一切机电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班组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
四、抓好各包干区域的设备维修工作、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各随机检修台帐记录。
五、参加矿的逢五逢十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排除。
六、负责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现场指导工作。
七、发生事故时,积极参与抢修、协助调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监护当事人。
八、积极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设备维修制度
一、设备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大中修两级管理,日常维修由机电主管全全负责,合理安排检修日程。
二、日常维修方法:维修工人接到维修通知或通过查看值班记录本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三、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由本单位负责安排,每年12月份前编制明年的大中修计划,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实行。
四、计划编制完毕后,将计划下发到检修工段,由检修工段编制检修内容和安全措施。
五、维修工人进行大中修,应填写设备大中修检修内容和技术参数。
六、检修好的设备,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供、备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计划检修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础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配件加工订货制度、配件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图纸修改审批制度以及管理工作程序。
二、定额管理。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行部位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机电动力部根据实际需要和同行先进消耗水平,编制矿洗煤厂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每年修改补充一次。
三、计划管理机加工订货。生产车间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定出年、季、月配件需要计划(非定额配件同时需提供图纸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汇总,经平衡库存后,分别通过订货、外协、修旧等不同渠道申请解决。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合同管理规定执行,要保证生产需要,同时防止积压。对已积压过剩的配件 ,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剂处理。配件必须专用,储备定额资金,不得超过电修厂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四、配件图纸管理。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最基本的基础资料。应加强配件图纸的管理,机电动力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配件图纸的审核、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物有所图、物图相符,要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图纸。配件底图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设备管理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机电主管审批后修改底图。设备停用或零件以做很大变动时,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
五、修旧利废。保证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
六、备件管理。配件由仓库统一管理,车间不设库房,配件按一类标准管理,配件收发做到收、卡、物、三对口。每月初统计上月的配件储备情况。自制或外购配件均办理检验入库手续,入库备件符合质量要求,并有合格证。主要配件要加强管理。所有配件入库后采取防锈、反腐措施,对存放年久、无合格证的配件、鉴定后方可发出。
七、搞好清库,查库。对已淘汰的配件、质量低劣及生锈、腐蚀严重的配件应认真处理。需要处理或报废的配件需经技术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八、结合推广设备综合管理开展备件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尽量采用范围广的标准,减少配件储备品种,提高配件资金利用率。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厂机电设备的管理,杜绝各种设备损坏和流失,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设备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厂所有设备,要分工管理,搞好设备保养。
二、要负责全厂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以及超前防范。
三、严格按设备标准认真负责检修好每一台机械设备,保证安全生产。
四、要每天对设备的地级螺丝进行紧固,清理外观卫生,每年进行反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设备运转好、卫生清洁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问、勤看、勤检查〉。三懂四会〈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六、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严禁三违,爱护工具,节约材料。
七、对设备每半年进行大修一次,每三个月进行小修一次,对转动部位要进行不定时间注油。
八、必须保证各种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配电室操作规程
一、保证配电室各种仪表显示正常。
二、室内电气设备需检修时,必须先申请厂部领导,经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
三、进入配电室工作人员,必修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上岗资格资质。
四、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有操作票,指定操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需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然后放电接地,封住地线。操作完毕后必须严格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送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要对盘内进行严格检查,定期清扫盘内灰尘,紧固盘内各部件螺丝和弹簧垫,打磨各接触头,调整接触部位。
六、每天要做到清扫室内卫生,保证室内卫生清洁。
七、对电源线和所有负荷温度严格检查,并填写各种记录。
八、以上规定,望机电工要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配电室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
二、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三违”。
三、负责配电室内低压供电线路,定期检修,日常维护。检查并负责正常操作及倒停电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工作。
四、熟悉各种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变频器、过热保护器的性能、工作原理和供电线路。
五、在检修配电室内开关时,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六、无人在配电室值班时,必须加锁,严防他人进入,防止发生事故。
七、配电盘上必须悬挂“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八、严禁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九、配电室各操作手柄和工作必须接触的部分,应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或按钮。
十、文明生产、清扫卫生,保持岗位清洁,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配电室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在配电室内抽烟、打闹等工作无关的事。
三、不准在配电室动用电焊和气割,如需要使用,必须有安全措施和施工措施。
四、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厂内主管厂长带队和签字方可入内,并填写参观内容。
五、分管配电室的电修工,要对盘内开关和各种负荷线进行检查,清扫盘内灰尘,紧固各种螺丝,测量负荷线温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每天要对配电室卫生清扫,保证配电室卫生干净整洁。
七、小班维修电工每天要对配电室各种仪表、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及负荷线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本。
八、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要熟悉全厂供电设备系统图,掌握供电性能及原理。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正规操作,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断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三、非专职电工及非值班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电器设备按钮。
四、操作人员身体任何部分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必须设置安全隔栏和护架等。
五、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有可靠的接地。
六、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
七、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有专人及检查无误后和专职操作人员再次确认后通知看管人员送电。
八、希望电修工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定的操作规程。
修理工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洗煤厂整体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机电事故率,特制订一下巡回检查制度:
一、要求分机包台人员,每天要对自己主管的设备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设备的螺栓、螺母要完好、齐全紧固,无松动、变形或折断现象。
三、各种仪表,如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和压力表、流量计、密度计、液位计、料位计等计质,要做到齐全、灵敏、可靠、准确。型号规格符合要求并定期校验。
四、对减速器的检查,箱体、上下箱体结合严密,轴头端密封良好、不漏油。
五、轴和轴承、齿轮和轴配合牢固、不松旷、油脂清洁、油量适当。
六、运转中油池温升不得超过35度,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5度,涡轮涡杆、减速器温升不得超过60度。
七、运转平稳、正常不得有冲击、异常震动及不均匀音响。
八、联轴器检查,检查各联轴器在运行中不得有异常声音,螺栓、垫圈开销齐全。
九、对齿轮传动不得有异常声音,要保持良好的润滑,齿厚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无断裂现象。
十、轴承润滑良好,要求油脂适合,运转中应无异常。(1)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5度;(2)乌金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度;(3)铜瓦轴承最高不得超过75度。
十一、对传动装置的检查,型号相符,根数配齐,长度基本一致,不准打滑。
十二、传动链传动,松紧适宜、润滑良好、不摔油,链条与链轮齿合良好,运行平稳,无卡住和撞击现象。
十三、要求所有设备必须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不漏煤、不漏风。
十四、所有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可以投入生产使用,并按工作设备的完好标准认真执行。
第4篇 一通三防机电管理规定
1、矿井主扇及备用主扇每月由机电科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确保主扇运行正常;备用主扇能随时投入运行。抽风机房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
2、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完好,能满足随时反风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3、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用主扇进行调换时,应预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
4、井下局扇全部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局扇的安装由安装使用单位提出安装使用申请报告,经用电小组和通风副总批准后才能接火送电;局扇安装位置由通风区确定;日常使用、维护、移动位置由使用单位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风电闭锁,不得随意停风。
5、机电要按规定组织对井下各种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不产生引爆火源。电缆连接无“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
6、机电部门要搞好矿灯的日常检修,消灭矿灯失爆现象,严禁任何人在井下私自打开矿灯检修。
7、瓦斯监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失爆设备禁止下井,监测人员严禁违章操作。
8、机电部门对矿井电气设备进行检漏试验时,每天要定时定点试验,试验停电时间不超过3分钟,并通知有通风设备的单位及时复电开动局扇,防止迎头停风造成瓦斯积聚。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办主任(副主任)
一、是管理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分管矿长和机电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持召开分管队组安全会议,及时安排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机电安全问题。
三、组织机电办职工学习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四、组织检查矿各队组日常安全生产状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组织召开班组长会议,定期开展机电管理办的职工安全活动。
六、参与矿机电事故追查分析会,查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七、加强机电管理办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6篇 机电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制订和实施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和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制度。保证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2协助有关人员办理特种设备的运输、吊装、准用证,负责施工现场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
3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可追溯性记录。
4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落实临时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验收,
5负责接地电阻测验记录。
6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
7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纠正、制止违章操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机电设备在安全方面的隐患。
8按照机电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供应安全措施项目需要的设备。
9做好计量仪器及其他相关要求标定仪器的标定,建立安全检测计量仪器台帐。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7篇 机电管理违章处罚制度
1、违章带电作业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它责任。
2、检修、搬迁或处理机电设备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所有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且有人员看守,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违者罚款50-100元。
3、动力电缆不按规定吊挂掉地的每处罚款20-50元。
4、司机开机时(指压风机、抽风机、绞车、水泵等),不准睡觉和躺着开机,违者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还要追究其它责任。井下各区队使用的空压机、水泵,必须派专人看护,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区队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5、地面配电站、抽风机、井下泵房、值班电钳工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串岗、空班,违者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理。
6、值班电钳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拖延处理工作的,对电钳工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严禁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上休息,违者罚款100-500元。
8、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或明接头不处理的罚款200元/
处,电缆下地、开关被埋或被水淋的,限3天内处理好,否则每
逾期一天罚款相关单位10-30元。
9、井下严禁打开防爆开关盖使用开关或采用其它非正常手段使
用开关,违者每次罚款50元。甩开漏电继电器不用的罚款50-200元。
10、井上下搬运设备必须轻搬轻放,对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对责任人员按价赔偿。
11、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若发现失爆,对责任区队或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12、更换出来的坏、旧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送至厂房维修地点,超时按每天50元/台收取占用金。
13、井下设备使用的保险丝一律采用新型熔断器,并按使用设备的功率选择合适的新型熔断片,严禁使用其它导线取代新型熔断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台,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造成其它损失的,另行处理。
14、井下使用的绞车必须按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操作不当或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影响生产的,另行处理。
15、各值班绞车司机,负责检查当班钢丝绳完好情况,安检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到调度填表记录。检查有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值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更换。如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由当班责任人负责。安检员不填报表的,每次罚款20元。
16、井下使用低压开关(qc83-80)严禁采用顶死交流接触器或按钮开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17、机电维修工作人员要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入井使用,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领用后无法使用的,对修理责任人罚款30元/台。
18、在井下乱拆开矿灯者,发现一次罚款20-500元,损坏、丢失矿灯按价赔偿。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员
1、项目部机电管理负责人是本工程项目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中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组织设施部门,对项目环境/安全管理负机电管理直接责任 。
2、贯彻落实各项环境/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主持项目部机电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项目环境/安全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有关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部分的具体落实。
3、参加施工组织设施及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与技术交底,执行各项技术措施,验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如有不适用情况,应及时提出予以完善。
4、落实各项施工任务安排,组织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的安装、维护及拆除及各项系统调试测试,保证各项设施及装置的有效使用,监督操作人员的规范操作。
5、维护电工与机修工应认真执行本职内的系统安装、维护及拆除工作,认真执行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消除系统环境/危害因素。
6、贯彻执行“管现场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任务安排中,及时监督各项环境/安全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使用,确保安全。
7、参加各级管理部门及项目部各类检查验收工作,落实施工中的环境/安全不符合情况的整改。
8、认真整理本职内的相关环境/安全体系记录,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9、掌握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中施工用电与机械设备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10、参加事故应急、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处理中有关仓库管理的整改要求。
11、监督人与责任人:
施工负责人:
机电管理负责人:
维护电工:
机修工:
第9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1、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线路事故及防治措施
1)地面固定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设置在稳定的地方;
2)输配线至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5)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6)井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8)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9)井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10)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规定。
11)电缆的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5°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2)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缆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通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2)地面变电所事故及防治措施
1)可能发生的事故分析
地面变电所可能发生变电所火灾、变电所设备事故、小物件及动物引起短路事故。
2)地面变电所事故防治措施
地面变电所位置选择在工业场所附近,并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无塌陷区、稳定的场所;
(2)设在爆炸材料库爆炸危险区以外;
(3)与高噪声源的距离,应满足主控制室背景噪声不大于60db(a)的要求。
(4)变电所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其高度不低于1.8m,并在周围悬挂安全警示牌。
(5)变电所防雷、过电压保护及各种避雷设施齐备。
(6)变电所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应有专门的防灭火装置。
(7)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及电容器等必须制定防火措施,电缆钩、管道沟、窗房应设置铁丝网,以防小动物入内造成线路短路。
(8)变电所内悬挂一次、二次架空线和电缆的配电系统图以及有关操作、维护等规和程、规则。
(9)变电所内变电装置与墙、顶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距离。
(10)矿井地面供电线路每年必须进行巡查。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11)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变电所为双电源,避免了两回线路受到外部的影响同时发生故障的概率。在变电所的进线处,如因地理环境等条件的控制使线路之间距离不易分开,也要尽量拉开两线路间距离。并适当的增大杆塔安全系数,避免因煤层的开采或气候变化等各种原因出现事故。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
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3)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4)建立矿灯管理制度,每盏矿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漏液、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不良、灯头松动、密封不严、玻璃破裂等情况的矿灯严禁发出。严禁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5)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号设备。
6)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都应可靠接地。
总之,电缆、矿灯、信号照明、电话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在防静电、防带电作业等方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电火花引燃瓦斯与煤尘而引起爆炸。
8)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9)地面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1)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12)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13)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1)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做到: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3)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2)矿用电缆的选择
(1)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采用阻燃的矿用铠装电缆(my);电钻采用矿用电钻电缆(mz)。
3)所有电气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4)井下监测分站、地面矿灯房及井下配电点等电气设备集中处,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有灭火器材,喷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求配备,采用防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1)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煤电钻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660v供电系统必须有过电流、接地和漏电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装置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应立即停电处理。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都不得不得超过1欧姆。
4)必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防爆设备检查员,并建立严格的防爆设备入井制度。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在采区下部水沟中埋设1块,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 、厚度不得小于5mm。
2)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实行改革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 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 的铜线。
2、发生机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 当发生地面变电所全矿或大部分断电时,变电所值班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矿长按事故处理组织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同时,由法人向公司汇报事故的情况。
(2) 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通知机电主管、机电队,安全科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到现场查看事故的情况,拿出处理的措施,然后,进行详细分工,做事故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 电气着火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将火扑灭。凡油类着火,不准用水灭火,不准使用泡沫灭火器。
(4)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使人体脱离电源,再利用人工的方法进行救护。
(5) 发生全矿性停电事故时,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10篇 _矿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
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 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
一、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
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报废及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工作。
5、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
二、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质量达标工作。机电矿长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2、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审核。
3、负责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技术工作出现的问题,总结布置技术创新工作,研究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
4、组织编制矿井年度及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职工队伍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进行技术创新,小改小革,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机电科长主要职责是:
1、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制订和落实机电运输系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机电工作计划。
2、认真抓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购置租赁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全面掌握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组织检查,认真抓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机电科应设专业管理组
1、井下电气管理组
①电管组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工作。
②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等工作。
③井下地区增减负荷、系统改变,必须有电管组批准的“用电申请书”。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
④负责入井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验收,发放防爆合格证,对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检查。
2、电缆管理组
①电缆管理组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②电缆实行建档管理,做到电缆有编号、型号、长度、使用地点,做到帐、卡、物一致。
③按照电缆使用发放、回收等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现场使用管理工作。
3、设备管理组
①负责矿机电设备补充、购置等计划的编制与分配。
②设备实行档案管理,大型设备做到一机一档,做到物、帐、卡、板一致。
③负责矿井所有机电设备的调配、验收、报废与租赁管理。
④掌握设备的状态和使用地点,负责统计设备完好率。
⑤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修理管理,提交设备修理计划,及时上报各项报表。
⑥对修好和库存的机电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4、小型电器管理组
①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
②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一致。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5、防爆检查组,其主要职责是:
①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保障井下电器安全运行。
②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悉,坚持原则,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③防爆检查员享受矿检查科安全监察员同等待遇。防爆组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④防爆组对井下检查,发现失爆问题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
⑤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⑥防爆组对井下机电设备的检查:一般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一次,高瓦斯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二次。
⑦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⑧负责对下井机电设备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的核查,确保入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性能。
五、矿井生产区队设机电副区长和机电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机电管理工作。
第11篇 机电管理制度范本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要由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检验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开关标志牌、整定牌要真是规范。
2、井下低压馈电开关应装设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两台及以上馈电开关的供电系统,应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3直接控制低压电动机开关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项断电、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电动机绕组有温度传感元件的,控制开关应有温度保护。小容量控制开关必须装设电动机综合保护器,具有软启动功能的控制开关也必须具备上述保护功能。
4、向掘进面供电的开关必须由风电、瓦斯电闭锁保护功能。
5、每个低压配电点或2台以上(含)电气设备之间距离超过5m的地点要打设局部接地极。由变电所直接供电的掘进作业面至少要装设1个局部接地极。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要打设局部接地极。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初装时摇测一次,以后每季度测一次并留记录。
6、照明、信号综保和带漏电保护的开关设备要有合格的主辅接地极,主辅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辅助接地线要采用不小于16m2的电缆线。
7、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
8、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连接局部接地极的主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
9、禁止使用无法与接地系统连接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
10、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实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实验,总检漏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实验。新安装的检漏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实验。运行中的漏检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实验(127v用2kω、10w电阻;380v用3.5kω、10w电阻;660v用11kω、10w电阻)。
11、开关保护装置必须经过检测调试,严格按照整定值整定,合格后使用,严禁随意调整整定值,每半年应调校、校核一次。严禁使用淘汰设备。
12、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应做到“十不准”
1)不准甩掉开关保护装置。
2)不准甩掉检漏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丝、铝丝、铅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体。
6)不准对未经检查瓦斯浓度或瓦斯浓度超限的地点送风、验电、放电。
7)不准对有故障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8)不准对保护装置不可靠的电气设备送电。
9)安全标志不符合的电气设备禁止入井。
10)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准操作电气设备。
1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线路。
14、机电设备检修时,要将一级电源开关及本级电源开关拉闸断电,严格遵守“停电、闭锁、挂牌、验电、放电”的工作程序。
15、检修好需要送电时,送电人员须确认无人在电气线路上工作时方可送电,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定时送电。
16、在检修开关时,必要情况下设专人看管开关。
17、机电维护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入井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和停电牌,无证人员严禁擅动电气设备。
18电缆吊挂不得超过1.5m,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电缆与风水管路在巷道同一侧的,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两者之间距离大于5cm,每一百米挂一组电缆标牌。
19、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装设好保护接地,组织必须测定小于2ω。
20、井下各种开关必须按实际负荷整定电流,不许随意增大整定值。
21、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周围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检修。
第12篇 机电管理部业务保安责任制范本
一、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的安全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检查全矿的供电安全,督促各单位正确使用好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继电保护设施,并负责联系试验和校核。
三、督促各单位搞好三大保护,使其达到齐全、可靠、安全运行。
四、督促各单位搞好季节性的防排水、防雷电、防冻等机电工作,并使其达到安全可靠运行。
五、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机电运输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要害部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督促各单位认真实施并做好各种记录。
六、搞好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消灭失爆,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十不准”要求。
七、督促各单位加强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九、参与机电、运输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十、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的安全办公会,定期组织机电、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十一、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十二、协助教培站抓好机电、运输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
十三、负责机电设备检查验收工作,抓好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关、入井关及安装验收关。
第13篇 选煤厂机电管理处罚规定
机电事故指因机电设备或设施的不正常运作而导致生产和经营蒙受损失的现象。为搞好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使每个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增强自己的责任心,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3.1对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计量器具的处罚
13.1.1照明灯具100分,灯泡2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2按钮、盘装20分,双眼50分,防爆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3指示灯盖2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4转换开关50分,限位开关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5拉绳开关100分,跑偏开关100分,拉绳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6电话机200分,手柄话筒10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7接地线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8电缆线每米按其价格30%考核分,水线、电话线、照明线每米5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9各类议表100分,皮带称100-50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10配件、小型设备按其价格20%考核分。责任单位承担。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机电车间维护范围内由机电车间补齐,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对电机损坏的处罚:
13.2.1电机烧包:22kw以下扣100分;22kw-55kw扣300分;55kw-110kw扣500分;110kw以上扣800分;210kw以上按公司规定执行。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2因人为原因造成电机底座损坏、断轴:55kw以下扣100分;55kw-210kw扣200分。扣款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落实到责任单位。
13.3 电动滚筒损坏的处罚:
13.3.1电机烧包扣300分,其余部件损坏按其损坏价格20%考核分。责任由管辖单位承担。
13.3.2滚筒缺油造成损坏扣责任单位200-1000分,并承担材料费。
13.3.3电机轴承损坏,责任单位100分。
13.4机电检修质量事故处罚
13.4.1各类机电设备检修后就不能正常使用或检修后一周内出现同类故障,按影响生产时间处罚责任单位50-100分/小时。
13.4.2在检修过程中因野蛮拆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配件损坏,按其价格的10%-50%考核分。
13.4.3因润滑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处罚责任单位50-100分/小时;造成设备配件损坏的按其价值的10%-50%扣考核分。
13.5电器事故的处罚
13.5.1因外力撞击、绝缘击穿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的事故,罚责任单位300-1000分。
13.5.2因误操作、积尘、水迹等原因造成电器分件短路事故,罚责任单位200-1000分。
13.5.3电器事故构成重大机电事故或人生伤害的按事故分析结果处罚。
13.6其他机电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50-100分/小时或造成经济损失的50%处罚责任单位。
第14篇 机电管理处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与决议,主持制订贯彻执行的措施和方法,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安全生产作为党支部和党员“争先创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及评议考核标准。
4、抓好全处**党员安全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合理配置,严格选拔确定**党员安全监督员,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情况,及时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会议,表扬先进,推进工作。
5、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 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有关人事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各种文件、档案、材料的传递、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坚决杜绝失密和丢失现象。
7、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负安全责”的长效机制。
第15篇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 电气设备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上一级电源,闭锁并挂牌,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在完成检修和搬迁后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4) 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5) 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6) 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7) 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8) 检修电气设备需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电钳工亲自操作并锁死,挂牌作业,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9) 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先验电、后放电”的原则,且工作环境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10) 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11)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12) 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