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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管理制度检查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0

子公司管理制度检查

子公司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子公司在集团的整体战略框架下,能够高效、合规地运营。它旨在规范子公司的日常运作,防止决策失误,降低风险,同时促进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升集团的整体效益。

包括哪些方面

子公司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组织架构:明确子公司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规定管理层级和汇报关系。

2. 决策流程: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审批权限和决策层级。

3. 财务管理:设定预算编制、资金使用、会计核算和审计监控的规则。

4. 法规遵守:确保子公司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预防法律风险。

5. 业务运营: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市场开发、生产制造、质量管理等。

6. 人力资源:规范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等人力资源管理。

7. 沟通协调:建立与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重要性

子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 稳定运营:制度为子公司提供清晰的行为准则,减少因决策混乱导致的运营波动。 - 风险防控:通过制度化管理,可以提前预见和规避潜在风险,保护企业资产。 - 效率提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冲突。 - 文化传承:制度有助于传播和维护集团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团队凝聚力。 - 战略执行:制度保障了集团战略在子公司层面的有效落地。

方案

建立和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步骤:

1. 需求分析:深入理解子公司的业务特性和市场需求,识别制度建设的重点。

2. 制度设计:依据集团战略,制定符合子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

3. 内部沟通:与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充分沟通,确保制度的可接受性和可行性。

4. 试行与修订:试行新制度,收集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

5. 培训与执行: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到位。

6. 监督与评估: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必要时进行调整优化。

通过上述步骤,子公司管理制度能够成为推动子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同时助力集团实现整体战略目标。

子公司管理制度检查范文

第1篇 置业公司子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管理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子公司开发类业务工程款的对外资金付款结算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及日常运作需要,对外付款内容、手续及程序符合内部控制规范,对外结算业务在财务授权体系监控下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子公司开发类业务工程款的付款活动。

2.2本办法适用于子公司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其他部门对涉及到的有关规定亦应遵照执行。

3、相关程序及文件

3.1支票管理程序

3.2汇票管理程序

4、工作程序

4.1子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程序(计划内)

步骤

工作内容

涉及岗位

岗位岗

步骤说明

1

工程量确定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每月,子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监理单位的完工量核实确定工程报量,向合约部提交《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由合约部负责人审签。

2

付款申请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具体项目责任人按确定的工程报量或合同履行进度,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提交《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为计划内支出,附《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

3

付款申请预算审核

子公司预算管理岗

财务部预算管理员根据月度用款计划审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申请,按预算控制要求审签付款申请;

如付款申请不属于《月度资金计划》列支范围,或金额超过计划,并未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的,返回工程管理部执行计划外工程付款程序,见4.2。

4

付款申请合同审核

子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核对相应合同,签字确认。

5

付款申请复审

子公司分管副总

子公司财务总监

子公司总经理

付款申请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签后;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2万元,交总经理审签。

6

付款申请的母公司审批

母公司财务总监

单笔金额超过50万的,交母公司财务总监审签。

7

付款执行

子公司出纳

经各级审签完毕,《付款审批单》及附件返回财务部,出纳据此办理付款。

8

付款情况登记

子公司财务部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已付款情况,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和合约部分别更新登记于《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4.2子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程序(计划外)

步骤

工作内容

涉及岗位

岗位岗

步骤说明

1

工程量确定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每月,子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监理单位的完工量核实确定工程报量,向合约部提交《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由合约部负责人审签。

2

付款申请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具体项目责任人按确定的工程报量或合同履行进度,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提交《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为计划外支出,附《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以及《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

3

付款申请预算审核

子公司预算管理岗

财务部预算管理员根据月度用款计划审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申请;

如未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或该说明与实际超计划情况不符的,返回工程管理部重新执行步骤2;

如已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且该说明与实际超计划情况一致,预算管理员根据预算控制情况审签。

4

付款申请合同审核

子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核对相应合同,签字确认后,交总经理办公会。

5

付款申请复审

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子公司分管副总

子公司财务总监

子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分别经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签后,交总经理审签。

6

超计划付款申请的母公司审批

母公司预算管理岗

母公司财务总监

超计划的付款须经母公司预算管理员和财务总监审签。

7

付款执行

子公司出纳

经各级审签完毕,《付款审批单》及附件返回财务部,出纳据此办理付款。

8

付款情况登记

子公司财务部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已付款情况,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和合约部分别更新登记于《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5、单据与记录

《付款审批单》

6、流程图

6.1子公司计划内工程付款流程

6.2子公司计划外工程付款流程

第2篇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成都__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及相对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对该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第三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总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制定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及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后实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为中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管理及指导,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由总公司派驻管理,对其实行双重考核,即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考核其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其工作表现,二者相结合得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其具体考核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岗制,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岗意见。

第七条每月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向总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述职,述职内容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规定。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定期召开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以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库存现金管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日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坐支和以白条抵库。现金支取必须依照合法票据并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划转。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且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二)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消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本办法执行前已经开立的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管理

(一)公司实行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总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具体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下达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子公司预算内资金的使用由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预算外开支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使用,须经过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子公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须结合当月财务预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子公司财务部汇总平衡上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财务特点及管理要求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其报总公司备案。

(二)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筹资管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筹资项目是年度资本项目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并编制下年度筹资预算及筹资方案(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总体平衡后,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按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统一由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必须事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七章对外担保行为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担保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经总公司审查并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贷款担保是企业的潜在负债,预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八条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建立对外担保登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并跟踪其发展变化。各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本单位担保项目明细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内容见总公司相关文件),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子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协调预算的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工作,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财务部为本单位预算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子公司预算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子公司预算内容

子公司预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体系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及财务预算(利润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二)子公司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总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标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回报率、坏账损失率和投资收益率等预算指标,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总公司批复的各项预算指标,对预算草案修订后,于××月××日前上报总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预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总公司编报月份预算草案;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每月××日召开预算审核会议,确定各子公司预算月份指标,并在每月××日下达。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子公司财务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具体考核办法总公司另行下发。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产清册和债权债务清单。总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小额物资及办公用品在核定预算内自行购买,但必须双人经办。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管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报总公司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审批的具备资产核销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章中介机构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提供咨询及法律服务等,统一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固定资产处置、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报总公司审核确认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市场竞争性的自由交易条件,其交易可能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故各子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专项报告总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依法审定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下属子公司须定期向总公司进行财务汇报,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编表说明。会计报表应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编表说明应对表列项目显示的重要和重大变动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结构比例的主要项目做出明确注释。对于资产抵押、担保、诉讼、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作表外事项随同会计报表一同报送。

(二)子公司会计报表应包括如下几种: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利润表(年、季、月)

×、现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销售利润明细表(年、季,商业企业填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工业及服务型企业填报)

×、企业资金运用月报表(年、季、月)

×、贷款偿还情况表(年、季、月)

(三)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月度终了××日内上报,季度终了后××日内上报,半年报、年报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四)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分析报总公司。季度财务分析应随同财务报表同时上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第十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见总公司相关考评制度文件。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制定、解释、修改权归总公司财务融资部。

第3篇 电子公司限度样品管理办法

电子有限公司限度样品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使本公司限度样品能有效管理及正常使用,特订定本办法。

2.范围:

2.1凡制程上品质查证所需之成品实物等均属之。

3.权责:

3.1限度样品管制程序一览表:各单位主管。

3.2限度样品之提供与管理:品管课、使用单位。

3.3限度样品之确认:品管课、单位主管。

3.4限度样品之保管:使用单位。

3.5限度样品之定期检验:品管课。

3.5.1检验周期:一年一次。

3.6限度样品之清洁:使用单位。

3.6.1清洁周期:半年一次。

4.定义:

4.1限度样品:制程上因产品外观品质,无法以书面订定规格或容许与既定之标准有某些程度公差之样品实物称之为限度样品。

5.作业内容:

5.1限度样品之签认及制作:

5.1.1限度样品的制作于新产品开发试作完毕移交现场量产前,由品管课提供样品,与技术部门必要时会同客户之品质担当人员,针对品质上各项不明确点会同签认。若因客户要求,需在限度样品制作、签认完成前先行量产,得经客户同意后,先行量产后再制作、签认限度样品。

5.1.2设计变更时,同5.1.1办理。

5.1.3当客户的品质标准有异议,需重新签认样品时,同5.1.1办理。

5.1.4所有样品均需在标示卡上填妥品名、日期、材质、模号、工别及限度类别。

5.1.5限度样品为局部者可分割后集中于固定看板上并填写「限度样品标示卡」附于看板上。

5.2限度样品之使用:

5.2.1对于制程上各工程之半成品、成品、原、物料在品质检验上有争议,而无法以既定的标准完成检验,得由品管课提出限度样品,会同工程实施确认,以达到产能符合品质要求。

5.2.2客户对品质有疑问时,同5.2.1办理。

5.3限度样品之管理:

5.3.1限度样品签认后,由各单位统筹管理,限度样品之成品,须每六个月定期清洁一次。

5.3.2对于须鉴定产品色泽或材质之限度样品,应妥善保存,避免损毁或褪色造成标准不同。

5.3.3各单位将承认后的限度样本登录于「限度样品一览表」。

5.3.4如需取用样品,均需登记记录于样品借用单上,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5.4限度样品之保存:

5.4.1限度样品之保存期限至产品结束日起,即可由各单位自行报废。

5.4.2若于产品生产中有设计变更,须重新签认限度样品;旧有之限度样品,若无特殊情况,则由各单位自行报废之。

6.附件:

6.1限度样品标示卡

6.2限度样品一览表

6.3样品借用表

标识卡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电子(__)有限公司

__路2号

tel:0__

核 准审 核制 订

第4篇 电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品库房、燃油储罐、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除,放在指定地点。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忌水、忌沐、忌晒得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封闭,完整无损。

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8、凡庸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禁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事先停止工作,在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5篇 电子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意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3.2.2、危险点应有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张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1、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人员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一级危险点,二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三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备,设备等应完好齐全。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或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问题,做好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又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的范围

2.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2、金属焊接作业

2.3、起重作业

2.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5、化学危险品

2.6、压铸作业

2.7、压力容器作业

2.8、冲压机械作业

2.9、锅炉作业

2.10、建筑登高架设、修理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2、年满十八周岁

3.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3.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复审与培训

4.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4.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部门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部门统一办理。

5、复审内容

5.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5.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5.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5.4、健康体检

6、日常管理

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6.2、各部门、车间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6.3、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6.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6.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第6篇 电子公司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保障科研生产的顺利完成,保证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单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的内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必须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对易燃易爆的工作现场和工序,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对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他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他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2.4、各生产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检查,排除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防火单位。

2.5、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取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国家财产的抢救工作。

2.6、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的向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

2.7、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准备,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2.8、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7篇 电子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抓好以防火安全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使全体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火、施救的能力。

二、坚持每月安全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根据《消防条列》的规定和要求,针对单位不同岗位的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做到位置固定,设置显目,取用方便。

四、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各岗位工种坚持每日检查,安全科每月组织对部门岗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应落实临时措施,并按级书面上报。

五、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部门、班组、员工“三级”管理,责任带人,管理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责任人应每月对消防灭火器材进行一次质量检查,以防失效。

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头及时查原因、查责任、严肃处理。

第8篇 电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使用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生产安全科审核、登记,凭证则到劳保室领取。

3、新工人进厂,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换工种,凭调令单到生产科,换卡后,发放劳动用品。

4、各部门因特殊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生产科,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调离工厂的职工,劳保用品使用期相应延长。

6、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按从事的主工种批准发放劳保用品。

7、外包内作业,合同承包作业的劳保用品,原则上都自行解决。特殊情况自己无法解决的,经主管厂长批准可适当发给或折价代购。

8、职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必须爱护、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转让或出售。

9、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或行政处分。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电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在厂长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经常性的组织全厂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协助教育部门、设备部门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督促车间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布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厂长处理。

6、参与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议与试车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7、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8、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9、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第10篇 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1】

1. 目的

为规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各管理者在费用控制方面的职责、加强费用报销、个人借款的管理;杜绝不合理之经营管理成本的支出,加强对各项费用的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及分公司全体职员。

3. 职责

3.1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裁负责批准由公司董事会审核之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的开支并对最终结果负责;

3.2 监事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项费用开支拥有最终审批权;

3.3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费用支出的最终结果负责,并对公司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的支出有审批权;

3.4 分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依据本制度和财务管理规范要求,审核、监督、检查、处理分公司所有人员的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行为,并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以及分公司经营管理之现状修改或解释本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分公司各项费用支出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负全责;

3.5分公司出纳对各项费用支出与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数量与金额的一致性负全责;

3.6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项福利、补贴费用的合理性负全责;

3.7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各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和真实性负责;分公司经理签署的各项费用将直接进入到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支出中。

3.8分公司全体职员必须执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流程和审批程序,要求自己在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严格各项费用的开支,不利用其他手段、措施或提供虚假报销凭证借故超越费用开支;

3.9公司根据分公司项目发展需要设置专门财务管理人员;

3.10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接受分公司总经理的行政领导,负责分公司与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对接,接受公司财务管理部的专业指导和领导,对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公司领导负责;

3.11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分公司日常的费用的报销、单据的整理、填报每月应向公司财务管理部的相关报表、税务处理等相关财务事宜;

3.13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

3.14分公司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遵照本制度执行,如遇本制度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抵触的需要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来执行。如确实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修改的也必须先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后根据制度的修改程序来重新修订。

4.账户、印章(鉴)和资金的管理

4.1账户

4.1.1 所有开立的账户必须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收入账户必须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及相关的网上支付业务,密钥分人管理。

4.2 印章(鉴)

4.2.1 分公司刻制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私章需要有专人保管。

4.2.2 分公司公章和负责人私章由分公司总经理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保管。

4.2.3 分公司财务人员负责对发票、支票和财务票据的整理、保管以及缴销。

4.3 现金的管理

4.3.1 各分公司可以存放一定数目的现金以备日常之用,金额控制在2000元以下。

4.3.2现金超过备用现金额度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收入账户。

4.3.3 分公司现金保管人员相关资料必须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4.3.4 要对备用现金进行定期的盘查清点,每周至少一次,并填写《分公司现金盘点表》,以月报的形式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

4.3.5 分公司财务人员还须登记《分公司现金日记帐》和《分公司支出账户银行日记帐》,并每月2日前将电子版本报送公司财务管理部。

4.4 支票的管理程序

4.4.1 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4.4.1.1 出纳员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4.4.1.2 出纳员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的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 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4.4.2.1 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

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4.4.2.2 出纳员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4.4.2.3 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相关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银行印鉴章;

4.4.2.4 出纳员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在支付当天下班前交

财务会计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4.4.2.5 支票用完后,出纳员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交财务会计核对相关帐目资料;

4.4.2.6 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员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

妥善保存;

4.4.2.7 出纳员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

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4.5 费用

4.5.1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各分公司的财务预算情况和工作需要拨付给各分公司支出账户相关费用。

4.5.2分公司每月2日前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当月的《分公司资金计划表》。

4.5.3 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人员必须要审查所报销费用发票真实合法,发票须是在当月开出的,报销金额和发票金额须一致,需注明事由、日期、参与人员等。车费、办公费用须单独填写《分公司交通费明细表》、《分公司办公费明细表》。

4.5.6费用的涵盖范围

分公司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4.5.6.1 办公费:指分公司行政管理人员日常使用的办公用品开支;办公用品需集中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登记发放,控制使用。

4.5.6.2 交通费:因正常上下班发生交通费用支出的一般不予报销,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据实报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报销出租车费。

4.5.6.3 通讯费:指因工作需要配备通讯工具发生的费用;分公司各部门办公电话。

4.5.6.4交际应酬费:为便于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业务交往及公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

4.5.6.5 差旅费:指因公出差到分公司所在地以外地区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开支。

4.5.6.6 各分公司租房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

4.5.6.7 分公司申请,经过公司财务管理部报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费用开支。

4.5.7 费用开支标准

所有的日常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内的可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之后直接用分公司备用金支付, 1000元以上的费用须经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向公司财务管理部上报,由公司总裁审批后才能支付。

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经常性耗品的采购采取月结的方式, 相应的合同应报送公司备案,并且每月需要针对需要付的款项编制《分公司应付款明细表》来反映本月应付、实付以及未付的款项。

4.5.8 申请流程

费用开支标准在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经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之后财务人员可以直接支付;费用开支标准在分公司权限范围外的,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无误后向公司财务管理部申请支付。

4.6其他

4.6.1各报表报送时间:周报每周五下午3点以前,月报每月2号以前。日记帐只需要报送电子版本。

4.6.2各个报表在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报送前必须先由分公司总经理确认签字。

4.6.3报送方式必须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各一份,电子版本在规定的报送时间前发到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邮箱并抄送到公司分管领导邮箱中,纸质版本采用给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4.6.4每月分公司应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的报表有:

见分公司表格明细。

5.审批权限

5.1费用的审批权限。

5.1.1日常经营性费用(如:办公费、办公室租赁费、水电费、通讯费、邮递费、材料费、维修费等):分公司总经理的批准权限为1000元(含);1000元以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审批;

5.1.2非日常经营性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出租车费、会务费、培训费、书报费、职员活动费、社区文化活动费、医药费等);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权限为1000元(含)、1000元以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审批;

5.1.3工程及劳务合同费用: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的工程及劳务合同,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金额在2000元以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经公司执行总裁同意批准后执行。所有涉及该项业务的相关合同,均需提交公司存档备查。

5.2物资采购的审批权限

5.2.1因业务需要购置办公用物资,例如: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单价在500元(含)以下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 500元(含)以上须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

5.2.2购置房屋建筑物类、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需附专题报告,经公司执行总裁同意并报执行董事批准。

5.2.3报废、转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单价2000元(含)以下由分公司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20000元(含)以下由公司执行总裁审批;单价20000元以上,经公司执行总裁同意后,报公司执行董事批准。

5.3报销程序

5.3.1每周的周二、周四为报销日;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报销。

5.3.2所有开支费用在产生之前,必须事先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程序经过批准后,方能按照报销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3.3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的业务开支,须在一周之内取得合法发票,并由经办人按照《付款申请单》的内容认真填写《付款申请单》,将报销所需要的有关附件或证明材料一并报部门主管初审。

5.3.4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付款申请单》,审核的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然后报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5.3.5分公司福利补助类费用经分公司经理审批后,还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审核;

5.3.6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接到各部门的《付款申请单》后,严格按照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按审批权限报送分公司及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5.3.7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在无特殊情况下,须保证《付款申请单》送达财务管理部最近的报销日内,即可领取所报销款项或对不能及时给予报销的事由做出回应。

5.3.8任何人员在报销费用开支时,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拆若干单据报销。若遇特殊情况,须向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审批该项业务费用开支的最高领导报告,说明事情原委。

5.3.9分公司对外支付费用在1000元(含)以下,可以用现金支付;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应该采用支票支付的形式支付,特殊情况1000元以上需支付现金需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5.3.11所有发生业务费用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正式票据。任何收款收据、白条、非正式票据一律不得报销。特殊情况下必须事前请示,而且在报销时,要注明原因、用途后报请分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执行总裁批准。

5.4交际应酬费报销

5.4.1符合开支范围的交际应酬费用,单项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报销时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分管该项业务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据实报销;单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经分管该项业务的公司领导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公司执行总裁批准后据实报销。

5.4.2 分公司总经理本人的交际应酬费用,须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执行总裁审批后方能报销。

5.4.3各项交际应酬费用在报销之前,须在发票的背面填写简单说明或用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5.5差旅费报销

5.5.1出差可享受差旅费报销制度,出差是指到分公司外的同一城市完成分公司委派的工作任务时间超过1天且不超过20天的工作状态;

5.5.2职员报销差旅费需填写《差旅费清单》并附有效发票交分公司经理审批,再交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财务部门根据以下标准审核后方能报销。如超出公司所规定的差旅费用报销范围,需说明情况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批方能报销。

5.5.3往返交通费用: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分公司管理层可选择乘坐除飞机头等舱、公务舱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管理层以下人员可选择乘坐火车或同等价格的其他交通工具,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需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能乘坐。

5.5.4住宿费用;在下列规定的标准房的上限标准内实报实销。

5.5.5两人以上同行出差,可与职级最高者住同一酒店。对于由出差地统一安排住宿或为了工作便利就近住宿的,按实报销。超出规定金额的,应提供所住宿酒店之星级证明。

5.5.6已交纳会务费用并由会议组织单位提供食宿的会议或培训,出差者不再报销住宿费用及不再计发出差补助。

5.5.7出差地之市内交通费包括机场、车站、码头至住宿地的往返交通费用、当地乘车按职位规定费用内实报实销。

5.5.8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用按交际应酬费报销程序办理。

5.6市内交通费报销

5.6.1 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均在此限。

5.6.2 分公司所有职员外出办事时,在分公司不派车辆的情况下均给予报销公交车费用。公交车费用需在车票背面注明时间,事由,起始地点并交由部门主管、财务管理部确认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5.6.3 分公司所有外勤人员根据其工作的需要而发生的公交车费用,公司统一购置公交卡,外出使用公交卡均填写公交卡领用明细单。

5.6.4 出租车费用报销

5.6.4.1 分公司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用,所有因特殊情况发生的出租车费用报销均在此限。

5.6.4.2 分公司各部门每月的出租车费用在部门主管、财务管理部确认合理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限额为300元/月以内报销,超出300元/月报公司公司财务审批后方可报销。

5.6.4.3 所有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车票背面注明事由。

5.7机动车辆费用报销

5.7.1职员私车费用的报销按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之标准执行

5.7.2分公司车辆费用的报销

5.7.2.1分公司司机每月可将允许报销的油料费、停车费、洗车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日常费用,填写《付款申请单》,交由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公司执行总裁审批后实报实销。

5.7.2.2 因司机违犯交通法规或因工作失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车辆修理费用、人工费、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在扣除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由司机本人承担;因司机个人工作失职造成的违章停车、违章超速、违章驾驶、未及时

年审等罚款费用,也全部由司机个人承担;分公司不承担因司机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任何罚款、赔偿等支出。

5.7.2.3当司机单次驾驶车辆超过200公里即为长途行车,视同出差,住宿费、餐饮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实报实销。

5.8借款管理规定

5.8.1因采购物资、出差、外派、交际应酬等其它工作需要须借款时,实行额度控制,具体数额根据该项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差的时间、交际应酬的具体情况,由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在审核该项借款时具体确定。

5.8.2所有借款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审批单》,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报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借款金额的审批权限按费用报销的审批权限执行。

5.8.3采购物资、出差、交际应酬等临时借款需在借款后三十个工作日内还清借款。为了更好的管理个人借款,财务管理部要将所有职员的借款单统一入财务账,当借款人在借款入账后归还结清借款的,财务管理部应开出收据,注明还款事项,借据不再退还个人。

5.8.4当借款所需要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借款者要以报销形式归还借款时,应按规定填写《付款申请单》,并在申请单的借款金额处填写借款金额,报销与借款的差额多退少补。严禁将一张借款单对应多张《付款申请单》进行报销。

5.8.5对超过应归还借款期限五个工作日仍未归还结清的借款者,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有权在借款者工资中扣还。

5.8.6分公司所有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严格遵守。

5.10支票使用规定

5.10.1因分公司工作业务需要,事先领借支票的,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填写《领用支票申请单》,经过批准后,方能到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领取支票。

5.10.2如需领用金额在5000元以上支票的,经办人须提前一天通知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作好准备,否则所造成对工作之影响,经办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特殊情况下,分公司财务管理部也应本着为顾客服务之心态,认真积极采取措施,以满足用款单位或用款个人之需要。

5.10.3支票领借后的报销手续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但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付款方式中注明已付款项的支票号码。

6说明

6.1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一项既非常实际又非常灵活的制度,我们注意到任何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都未必尽善尽美。我们惟有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我们惟有依赖分公司全体职员的真诚和信誉,依赖分公司全体职员对不合理费用支出的一贯抵制,公司才能获得长期的发展。

6.2分公司财务管理部有权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提出通报批评,给予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对相关情节严重的部门或个人的处理意见,财务管理部有责任、有权利及时将违反分公司费用报销的行为上报分公司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6.3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6. 操作表格

分公司办公费用明细表

分公司发票使用明细表

分公司交通费用明细表

分公司业务招待费明细表

分公司应收应付明细表

分公司资金执行表

分公司资金计划表 分公司现金盘点表 分公司现金日记账 分公司应付款明细表 分公司应收款明细表

分公司支出账户银行日记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1%以上(不含51%)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六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财务预测、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 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 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

第八条 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收费合理。

第十条 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第十一条 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

完整、规范、正确。

第三章 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二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三条 各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参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公司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须参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财务报表中给予如实反映。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办法,各子公司均应参照公司确定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计入当期损益。

3、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者委托或经公司同意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7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3)半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完成并提供;

(4)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2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的标准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福利费、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将财务预算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强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强调成本、费用指标及相关措施要落实到实处。要强化对成本、费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各子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进一步强化各项支出的授权审批制度。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好费用审核报销关。子公司不得报销公司本部各单位及任何个人(含担任子公司兼职董事、监事)的、不应由子公司承担的各种费用。违者除退回已报销费用外,还将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检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的要求编制年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 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本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出发并结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内部牵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 各子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出借资金,不得任意对外投资,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子公司处置超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固定资产,应事先向公司财务处或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允许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要贯彻“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效益性”原则;在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强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要特别注重于技术和经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

第二十二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项目报告制度,便于母公司进行管理。即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公司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未经过上述程序审批的项目不得任意对外投资。对经过上述程序确定的投资项目的有关文件须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涉及需为项目公司提供筹资担保时,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担保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章 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十四条 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 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司可以随时查阅和审计子公司的会计账目,查阅时子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第二十六条 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根据自身的发展与经营特点,制定经营方针和政策。经营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如下原则处理:

1、各子公司与公司及所属单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对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内容要按“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按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交易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关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2、各子公司应严格执行经济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采购款项(含采购预付款),必须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关联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办理款项的结算,不得拖欠货款;也不得签订无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通过预收货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资金。确因市场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合同双方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

3、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时,各子公司应履行报告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公司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决定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八章 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子公司应依照公司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信息,通报给对公司。同时内幕知情人员对公司及子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1篇 子公司管理细则模板

子公司管理细则【1】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细则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

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子公司管理细则【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配置财务资源,构建高效的资金运作平台,规范公司在实行收支两条线下的资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资金收支是指子公司所有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资金集中原则。子公司收到的所有资金全部进入收款账户(一般户),除逐级归集上划至集团公司外,收款账户只收不支,由集团公司统筹管理;子公司所有的资金支出均由支出账户(基本户)支付,子公司依据年度预算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按月向集团公司申请核拨。

第五条 预算管理原则。资金收支两条线以年度预算为指引,各项支出按管理界面和部门职责,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分级分工审核。

第六条 分级管理原则。资金收支两条线按公司行政管理级次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 管理界面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负责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的制定、管理和考核,负责统筹管理子公司各类流入资金,及时审批并拨付各项支出资金,负责全公司资金的筹措,保证子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

第八条 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保证各类资金安全、及时的回收,及时、准确编制资金用款计划,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规定,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章 部门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是收支两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各子公司银行账户和现金流量状况,负责审核各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用款计划,负责归集、拨付与筹集资金。

第十条 集团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审议子公司成本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运营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平台建设及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审议子公司物资采购及日常办公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工资及社保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董事会审定额度拨付下属子公司各项支出资金。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业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项目管理,组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后提交给各子公司财务部门。

第五章 账户性质及管理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采取建立收入支出账户的两级管理体系,银行账户按管理级次分级管理,各子公司对所属账户的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负责。

第十七条 收入账户是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等的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 支出帐户的支付范围包括:营业成本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集团财务部批准的其他支出。支出账户是子公司的基本账户。

第十九条 各子公司设立的收款户只限本地_银行经营网点,并开通网银功能,银行印鉴中的法人私章由集团财务部保管,网银授权钥匙由集团财务部保管。收款户不得收取现金,收入款只能通过转帐汇款。

第二十条 收入账户不允许对外支付,仅限于按级向上归集资金,按月向子公司基本户拨款。

第二十一条 各子公司开户、销户、账户用途的变更须报集团批准,由于银行系统升级、工商登记变更等客观原因导致的账户信息的变更应及时报集团备案。

第六章 收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子公司收到的货币资金必须全额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个人存款户(存折)作为过渡帐户,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以挪用公款论处。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应不断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回收,防范坏账损失风险。各子公司应定期查收各项应收款项,对逾期未收款项应及时向债务人发出催账通知,对久拖未还款项应及时采取合法的债权保全措施,对已作坏账核销、但债务人仍存在的应收款项应专设备查簿详细记录,并及时催收。

第七章 资金申请

第二十四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月度资金用款计划例会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子公司应以年度预算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每月底25日前上报下月资金计划表)和形式(电子档与纸质签字档扫描件)向集团财务部上报月度资金计划表。

第二十六条 各子公司应制定资金申请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 各子公司向集团申请计划外资金必须及时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频繁申请计划外资金的单位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各子公司编制资金用款计划务求准确,对于连续三个月出现月末支出账户资金存量大于预付金额度及自留结余资金合计数的,集团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章 资金审核

第二十九条 每月底26日-28日,集团财务部组织各部门召开月度资金计划会,集中审议各级子公司上报的下月月度资金计划表。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审核结果,结合各子公司的资金存量和实际支付情况,确定各子公司的拨款额度。29-30日将审议结果报董事会最终审定。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综合业务部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成本项目支出。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运营部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平台建设及维护支出、投资项目支出。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行政部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物资采购及日常办公费用。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人事部以年度预算及工资表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工资及社保费用。

第九章 资金拨付

第三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按照董事会审定的当月资金额度,于每月1-5日向子公司基本支出户拨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出差期间,其资金审批权限根据公司领导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付款内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子公司采用预算管理、现金流量控制、限额经费核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付款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所有资金必须严格按照付款审批权限进行支付。重要的资金支付业务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三十八条 各子公司的资金支付须附有合法有效的支持文件。(包括各类有效经济合同、合法的发票或凭证、领导在权限范围内同意付款的批示等)。支出项目之间不得挪用、占用,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按所挪用、占用的资金额度扣减次月用款额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采用网络汇款方式必须保证付款人员、审核人员的网络ic卡、读卡器和密码的安全,网络汇款严格按事先设定的电子审批权限流转,不得简化和篡改。

第十一章 资金监控

第四十条 各子公司收入账户与支出账户均纳入集团的监控范围。通过银企直连资金监控系统实现资金信息的实时反映、现金流量的实时监控,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四十一条 集团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资金收、付的各环节进行实地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直接纳入子公司财务经理的考核。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于_年_月_日起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国际文化城子公司管理程序

某国际文化城(子公司)管理程序

__国际文化城因规模庞大、人员众多、行业密集、业务纷繁,建立成套科学、严密、合理、高效的企业管理、运行体系和机制,是规划研究的重要课题。管理出效益。不创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再好的项目即便是建立起来了,也会在市场竞争中跨下去。

经工商部门批准,zz集团已注册了__国际文化城全资子公司,对该公司将实行目标计划管理和集团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聘任负责制,总经理任期一界三年,可续聘连任。

目标计划由集团公司制定,分近期(如1年)和远期(如3年)二种。制定计划必须实事求是、即是要有压力,又要留有余地,具有前瞻性、可行性、调控性,有利于激发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经理是实施目标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

建立总经理工作委员会,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其成员有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各部行政主管等组成,各直属分公司经理在委员会举行会议期间应招列席会议。委员会是作战参谋部、专家咨询部、工作参事部的综合体,是决策参谋机构,而不是决策机构,但重大决策及来自内部和外部的人、财、物及信息流的处理,必须经过该委员会讨论并记录在案。三总师及各行政主管对各项重大决策内容,事先应有充分调查和了解,对各种事物的处理应提供各自主管的背景资料,形成若干个比较处理办法。在听取各种意见和建议后,最终决策由总经理做出,并由总经理承担责任。

总经理办公室与各行政主管、各分公司经理直至各级经营、财务、人事、工程、采购、及驻外机构等职能部门进行计算机联网,实行全面数字化管理。财务部门每天的综合报表及资金运行的分析报告,必须每日早上8点之前交总经理审阅。

总经理工作委员会定期对下属分公司或主要工作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和巡视,召开现场办公会。总经理有权改变分公司或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协商或通报),有权按规定对部门、个人给予奖励、处罚直至免去其负责人的职务或开除等。总经理对突发性、紧急性事务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处理,事后按程序向委员会通报和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汇报。

总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有人事任免权、财务审批权、对外业务拓展权等。但重要人事、财务及对外联合、联营、参股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董事会做出详细报告,并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董事会及董事长有权改变总经理的决定。

建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命,监事会下设审计室、稽查室和投诉室等工作机构。主席列席总经理工作委员会会议,有发言权、建议权。监事会属集团公司派出机构,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但不得干预总经理及各行政部门、各分公司等的正常工作,每月应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监查报告和及时向总经理通报经营管理的审计情况。监事会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工作守则。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比该公司同类职务人员高20%,由集团公司支付。

以上管理程序赋予了总经理很大的权限,以便于充分发挥其才能和执行其职责。同时为避免个人决策失误,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工作委员会,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使工作一线作业情况即各级、各行、各业的工作运行和经营状况,能及时反馈到总经理办公室,有利于总经理全面掌握内、外部各种动态信息,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监事会不仅起到监督、考察的作用,也能从审计角度,从广大员工或客户、协作单位等投诉中,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向行政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有用的信息,有利于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使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第13篇 置业集团对分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某置业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a(__)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全国化扩张战略及国际化资本运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集团公司股东协议、章程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a集团公司董事会代表集团公司向集团各分子公司授权,分子公司的总经理代表本分子公司接受授权,各分子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集团各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第四条 集团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分子公司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分子公司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分子公司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分子公司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分子公司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分子公司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 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分子公司签发《a(__)置业有限公司对___公司授权管理规定》(“___”为被授权分子公司名称,下同),被授权人为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2)特别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分子公司签发《a(__)置业有限公司对___公司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八条 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分子公司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九条 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人事任免;

(2) 人员考评、奖惩;

(3) 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 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 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条 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预算编制及调整;

(2) 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 利润及收益的使用及分配;

(4) 投融资业务;

(5) 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6) 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一条 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 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 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条 集团基本授权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40天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送集团公司基本授权草案,集团公司董事会应在15日内审议定稿。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5日内制作出《a(__)置业有限公司对___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应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定岗定编相一致。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制订出明确的各分子公司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该分子公司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分子公司的授权。

第十七条 当被授权分子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时,集团公司可变更对该分子公司的基本授权:

(1) 分子公司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 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 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 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 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其他情况下为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据此制作出《a集团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第四章 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十九条 当集团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集团公司董事长可以向各分子公司签发特别授权:

(1)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应由分子公司办理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特殊经营性业务的;

(2)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质量事故、消费者群体性纠纷等重大公共性危机事件,需要对分子公司授予临时性或紧急性授权的;

(3) 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

第二十条 特别授权的制订程序为:需要特别授权的分子公司总经理就特别授权事项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制作出《a集团公司特别授权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由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董事长的决定制作《a集团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分子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 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分子公司总经理应立即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并将授权书复印本交还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第五章 授权的

终止

第二十三条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集团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授权被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向集团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汇报被授权期间的工作和授权使用状况。

第六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分子公司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分子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汇报该分子公司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分子公司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分子公司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集团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集团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七条 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分支机构实施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之前所有规章制度中关于授权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a(__)置业有限公司

第14篇 电子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zz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总监

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

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

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

三、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四、销售部岗位职能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一: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发展。

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

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

销售总监岗位职能二: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

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

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

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

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

5

、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1:30

中餐:11:30---12:30

下午:12:30---17:0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七、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25号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公司工作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第15篇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在很多的大型企业中,下属会有一些子公司,在对于子公司的管理中,总公司会加以监督及强化。对于子公司的财务一般如何管理呢以下是详细的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二条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三条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条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九条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子公司管理制度检查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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