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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管理制度规定(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5

稽查管理制度规定

本稽查管理制度规定旨在明确企业内部稽查工作的职责、流程及标准,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合规性和效率,预防和控制潜在风险。

包括哪些方面

1. 稽查组织架构:定义稽查部门的设置、职能及人员配置。

2. 稽查工作流程:阐述从计划制定、实施到报告编制的全过程。

3. 稽查标准与方法:设定稽查评估指标,明确执行方式。

4. 稽查权限:规定稽查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5. 处理违规行为:设定违规处理程序和处罚措施。

6. 稽查结果运用:说明如何将稽查结果用于改进管理和防止风险。

重要性

1. 维护企业秩序:稽查工作有助于发现和纠正内部管理的疏漏,确保企业运营有序。

2. 防范风险: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重大损失的发生。

3. 提升效率:通过检查和评估,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4. 增强透明度:公开公正的稽查制度可以提升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

方案

1. 稽查组织架构: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由高层直接领导,确保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部门应包括审计计划、执行和报告等多个职能小组。

2. 工作流程: - 计划阶段:每年制定详尽的审计计划,涵盖所有关键业务领域。 - 实施阶段:依据计划进行现场审计,收集证据,记录问题。 - 报告阶段:形成审计报告,详细列出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3. 稽查标准与方法:建立量化的评估体系,包括财务审计、运营审计和合规性审计等方面,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4. 稽查权限:赋予稽查人员查阅文件、询问员工、访问现场等权限,确保获取真实信息。

5. 处理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严重者可上报至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部门。

6. 结果运用:审计结果应作为管理层决策的参考,推动问题的整改,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将定期评估稽查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稽查管理制度规定范文

第1篇 某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2篇 五星酒店管理人员稽查管理考核办法

五星大酒店管理人员稽查管理考核办法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酒店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高效的管理队伍,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淘汰机制,特制定此管理考核办法。

2引用文件

《质检管理规程》

3稽查管理考核的内容和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3.1要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理念要有集体认同感。稽查部按照部门职责对酒店所有管理人员实施稽查考核管理。

3.2管理人员对待上级领导及酒店总经理的指令、命令及酒店的各项决定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下传达、布置、执行、落实并取得实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从而保证酒店各项工作能按部就班地进行。

3.3 管理人员对酒店发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及时地向下传达、贯彻、宣传、学习及落实执行,确保所属单位的干部员工能及时、准确地了解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实施要求,并能自觉地遵守。

3.4 酒店各部门的工作一般情况都应事先制订书面计划,事后进行必要地总结并留存书面材料。各项工作都应该按计划、按规定、按规范、按标准按部就班地进行,并力争取得实效。

3.5 各级领导干部和酒店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酒店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争取做到严细、认真、负责、高效;要严格管理、努力工作、灵活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3.6 各部门的团结互助、及时沟通、密切协作是保证酒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因此,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应发扬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密切配合,不允许产生相互扯皮、相互推委、相互指责、相互攻击等不利于团结的情况。酒店提倡见荣耀就让、见困难就上、出了问题首先查找本部门、本人的原因的精神。

3.7 酒店管理人员应该是遵守纪律的模范、以身作则的标兵,酒店强调管理人员应切实遵守三关键的原则:即关键时间、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准时到位。

3.8 管理人员应该自觉接受酒店员工的监督,虚心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真心地关心员工的生活,努力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做好酒店各项人性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4稽查考核结果处置:

4.1对于管理人员的稽查考核结果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置。处置包括:确定过失、曝光批评、扣减分数、直接扣款、停职检查、降职降薪等;

4.2稽查发现的过失分类: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四类;

4.3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轻微过失处罚

4.3.1对于某些一般性的工作或在非重要场所下,尚未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3.2属于下属的原因或属于本人领导方法欠佳等客观原因没能做到或做好工作造成的失误,但尚未对工作造成损失时;

4.3.3发现问题后本人能正确认识,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再次违犯时。

4.4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一般过失处罚

4.4.1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或在比较重要处所出现过失,但是尚未给酒店工作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4.2由于本人责任心不强,三关键不到位或者由于本人监督管理不力而发生了过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4.3发现问题后本人尚能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重复违犯时。

4.5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严重过失处罚

4.5.1对于酒店的重要工作或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5.2主要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不负责任而发生过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5.3发现问题后本人先是推委扯皮强调客观,后经过批评教育能逐步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加以改进,并且后来没有多次重复违犯时。

4.6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重大过失处罚

4.6.1对于酒店的特别重要工作或特别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重大的损失时;

4.6.2纯粹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过失时,或严重影响了部门或酒店的工作时;

4.6.3发现问题后本人无理强辩,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拒不接受,或多次重复违犯同一过失时。

4.7其它处置方法:

4.7.1管理人员发生过失后,一般情况下将参照酒店奖惩制度进行扣分;

4.7.2稽查考核情况与管理人员的过失情况要不要曝光或公布,将视酒店安排进行; 4.7.3对于一般过失以上的稽查结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直接扣款;

4.7.4其他处置办法根据酒店的规定处理。

5稽查考核人员的权限和稽查考核办法:

5.1稽查考核人员有权对任何部门的文件、资料、材料进行查看(酒店保密文档除外),当稽查人员需要检查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5.2稽查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地到酒店任何部位或对所有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和工作进行检查稽查考核,稽查人员为了工作可以使用包括影、音、相等任何记录方式进行稽查,酒店其他人员不得干涉;

5.3稽查部可以采取任何考核办法对酒店任何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进行时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5.4稽查人员稽查考核的结果直接报总办主任或总经理审阅,对于稽查结果的处置,任何人不得阻挠或干涉;

6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

6.1稽查人员必须大公无私,严格执法,对于稽查人员执法不严或知法犯法或徇私舞弊的现象酒店员工有权向总经理举报,一旦查实,严惩不怠。

6.2稽查人员的言行和工作与普通员工一样,受酒店质量检查人员的检查。

7稽查人员的工作评价

7.1稽查人员归属总办主任直接领导,其工作直接受命于酒店总办主任和总经理。

7.2稽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由总办主

任决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3篇 供水企业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 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4篇 ht酒店员工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稽查考核管理办法thestaffe_aminestheinspectionpolicingmethod第一章总则firstchaptergeneralrule第一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为了确保酒店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对员工实施酒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全面考核,创造内部管理良性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原则1、可操作性原则本办法各项实施细则力求具体、明确、可行。考核主要通过量化的奖、扣分形式进行。2、考核管理模式本稽查考核系统横向分三个口(1)本部门(2)归口职能管理部门(3)质检部;纵向分三层级(1)部门主管级(2)部门总监(经理)级(3)店级,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权,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层级管理。3、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本考核办法将奖、罚分与当月工资直接挂钩,按奖、罚分数对当月工资执行同百分比数的增、减。4、与员工晋级、晋升,管理人员管理职责考核挂钩的原则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考核累计结果将与行政奖励、处罚相对应,与评优、晋级、晋升、降薪、降级、降职、辞退挂钩。5、严格管理,一视同仁的原则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在酒店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中,从“严”字上下功夫,执法处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在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三条制定考核办法的依据1、员工奖励条例(第五章);2、员工违规处罚条例(第六章);3、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4、各部门岗位操作规程;5、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书》;6、酒店其他管理规章制度。第四条考核管理“三不放过”的实施原则1、对发现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不放过;2、违纪人对错误没有认识不放过;3、问题没有最后处理结果不放过。第二章稽查考核方式chaptertwocheckthewayofe_amining第二条横向考核方式1、本部门考核由部门内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对员工及部门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实施奖、罚。部门经理(总监)有权对属下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质检部登记、统计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部门主管、领班有权对属下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由部门经理(总监)签名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扣罚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存员工个人档案;第二联由质检部存查、登记和统计;第三联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收存。2、归口职能部门考核由职能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如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楼及员工餐厅有关管理规定对违规员工实施即时处罚;如保安部有权对违反酒店消防管理制度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即时处罚;由职能归口部门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3、质检部考核由质检员根据酒店相关奖、罚依据,对酒店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应执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行为规范、语言规范、仪容仪表规范、工作质量等)等情况进行稽查,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奖、罚。质检员可直接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第三条纵向考核1、部门主管级此级考核指部门领班、主管级对属下员工的考核。对象是员工本人。2、部门经理(总监)级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做出相应扣罚。3、店级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权。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管理责任追究至副总经理。凡店级检查,违纪违规行为均可加重1-5倍从严处罚。发生下列情形,由质检部审查核实后,对部门管理责任人实施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1)部门故意漏考;(2)故意隐瞒员工违纪违规事实或拒报的(不公开或不执行扣罚的)。

第5篇 客运企业安全运营稽查考评管理办法

客运公司安全运营稽查考评管理办法

为确实加强公司安全运营线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员工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安全运营线各岗位的稽查、监督、考评全部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对安全运营线各岗位进行稽查、监督、考评按“分级稽查、逐月考评、全员监督、公平公正”的方针和“不管不评、不诉不理”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与公司《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及其它规章制度结合实施,配套使用。

二、工作稽查

第四条:工作稽查指上级对下级的工作检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个负有管理责任的员工都必须承担稽查责任,切实做好管理链中自己下一级的工作稽查。

第五条:稽查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文明服务、安全生产情况;

4、对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5、处理问题公平公正情况;

6、公司布署的其它稽查事项。

第六条:工作稽查按管理权限划分稽查责任: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安全运营部经理,有权稽查上述人员管理下的全体员工;

2、安全运营部按各自的分工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助理;有权稽查本部和各分部的全体员工;

3、分部经理主要负责稽查本部助理、文员,有权稽查本部的全体员工;

4、分部助理按照分工主要负责稽查站长、安全员、机务员、分队长、后勤人员,有权稽查本部的调度、驾驶员等员工;安全员、机务员协助分部助理稽查站长、分队长及其他调度、驾驶员等员工;

5、站长主要负责稽查本站范围内的调度、驾驶员(含临时进入本站)等员工;

6、分队长主要负责稽查本分队的驾驶员,并有权监督本分部其他分队的驾驶员和调度等员工。

第七条:管理人员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计入对该管理人员或部门的考评;由上级管理者做出的对该管理人员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处罚决定,除对过失员工处罚外,过失员工的上一级管理人员还要按过失员工处罚金额的10%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条:工作稽查按照“一事一查”的原则办理,稽查中发现问题一经发现,稽查者可直接对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当即处理。

第九条:稽查处理结果按照经济处罚每10元扣1分的比例,计入月度考评成绩。

第十条:监控稽查是公司运用技术手段对分部及个人的稽查,监控稽查结果与现场稽查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必须有书面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并收集归档,处理意见要送达被处理人签收,分部的处理按问题性质分别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

第十二条:按照下列权限对稽查问题进行处理:

1、对个人的经济处罚由有稽查处理权限的部门研究决定;

2、对个人停岗停薪一个月以上的处罚及解聘的处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对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在收到处理意见三天内,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议,公司按照问题性质,责成安全运营部或工会在五天内调查核实,并回复复议结果,但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的执行。超过三天仍未要求复议的,以后就同一件事不得再行复议。

第十四条:经过调查核实,相关部门稽查处理情况有事实失实或处理不公、适用条款不当的,可以责成重新处理。

第十五条:对不配合稽查的员工,按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稽查和处理必须公开公正、不殉私情,如果有不当运用稽查权限,有针对性地对同一人打击报复,并出现三次以上失实稽查和不公处理的,对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互监督

第十七条:相互监督是指各分部没有管理隶属关系员工之间的相互检查和督促,相互监督是工作稽查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第十八条:监督不受管理权的限制,主要是被管理者对管理者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员工之间横向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和稽查的内容相同。

第十九条:员工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某一种方式处理:

1、当面劝导、督促其改正;

2、电话举报给有处理权的负责人;

3、书面举报给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负责人;

第二十条:监督举报必须说明事件时间、地点、责任人和造成后果,举报人须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原则上不接受匿名举报。

第二十一条:有关单位或负责人接到监督举报后三天内必须组织调查核实,如举报情况属实,立即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对监督举报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权限,与工作稽查处理相同。

第二十三条:社会义务监督员是受公司委托,负有特别权利的监督人员,对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行为不配合的员工,参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中不配合稽查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监督举报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对打击报复监督人参照不配合稽查的条款从严处理。

第二十五条:如出现同一举报人对同一被监督人的多次失实的监督,视作恶意举报,视其情节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四、岗位考评

第二十六条:岗位考评是对员工在所在岗位履行职责工作绩效情况的综合考核、评定,分为月度岗位考评和年度岗位考评。

第二十七条:岗位考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进行: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负责考评安全运营部经理、各分部经理;

2、分部经理负责考评分部助理、文员;

3、各分部助理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考评站长、机务员、安全员、分队长、后勤人员;

4、站长、分队长负责考评调度、助理调度、驾驶员。

第二十八条:对员工的月度个人考评实行定期考评,每月21日至30日为考评日。考评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应当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一部分为本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规范,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见附表)。

第二十九条:对员工奖励加分和稽查、监督处理扣分当月计入月度考评之后,最后综合得分为员工月度考评分值。

第三十条:员工岗位年度考评就是将员工逐月考评情况综合累计的结果,年度考评基准分为1200分。

第三十一条:员工年度考评的结果整理归档,作为员

工年度奖金、评先评优和年度续聘、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据。

五、上报和汇总

第三十二条:各分部第一负责人是分部个人稽查、监督、考评情况整理汇总上报的责任人,分部文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三条:分部对个人的稽查结果应当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对个人月度考评结果,经分部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8日前报安全运营部汇总;安全运营部在每月30日前报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分部个人的年度考评结果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分部文员上报到安全运营部,安全运营部汇总后上报给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六、组织领导

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安全运营线稽查考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总办主任、安全运营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维修中心经理、各分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设在安全运营部。

第三十七条:各分部要相应成立稽查考评小组,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稽查、监督、考评工作。

七、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从20__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中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6篇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收费站稽查管理制度

第十章 稽查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 站内成立稽查小组,负责站内各项稽查工作。

第九十六条 稽查每班次至少1次,上岗稽查必须2人(其中必须有一名当班票管员),并认真填写稽查记录,不得空缺遗漏,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分。稽查形式要不预告、不定点、不定时、不定方式、不形成规律,大班长和稽查小组人员,每月每班组在后夜工作期间必须2次稽查。值班站长应严格按省局,分局要求到岗稽查,对后夜稽查应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做好稽查记录。

第九十七条 稽查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站内管理制度,如发生应付了事情况,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分,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10分,并待岗处理,涉及贪污等重大问题的,上报分局和省局,建议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八条 稽查人员上岗稽查时,要认真核对出入口卡数、钱数、票据;尤其以入口卡的发放处理为重点,出口的通行费和票据。如敷衍了事及徇私舞弊,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学习稽查工作业务知识。一次扣当事人考核分2分,三次以上调离稽查岗位,同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九十九条 稽查情况每天要上报值班站长,漏报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1分。

第一百条 稽查小组稽查后,值班站长上岗发现同一时间段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稽查人员相应责任并扣考核分2分。

第7篇 某交运管理处稽查支队工作职责

交运管理处稽查支队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并积极向道路运输经营者宣传,促使其规范经营行为。

2、负责全州的道路运政稽查工作,并帮助指导县(市)运政稽查大队做好运政稽查工作。

3、按照上级安排,积极主动开展路检、路查、户查,及时纠正、查处道路运输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

4、负责指导县(市)运政稽查大队规范稽查文书及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全州道路运输业年度审验,运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运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6、负责做好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

7、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8篇 z酒店管理人员稽查管理考核办法

昌润大酒店管理人员稽查管理考核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酒店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高效的管理队伍,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淘汰机制,特制定此管理考核办法。

2引用文件

《质检管理规程》

3稽查管理考核的内容和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3.1要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理念要有集体认同感。稽查部按照部门职责对酒店所有管理人员实施稽查考核管理。

3.2管理人员对待上级领导及酒店总经理的指令、命令及酒店的各项决定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下传达、布置、执行、落实并取得实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从而保证酒店各项工作能按部就班地进行。

3.3 管理人员对酒店发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及时地向下传达、贯彻、宣传、学习及落实执行,确保所属单位的干部员工能及时、准确地了解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实施要求,并能自觉地遵守。

3.4 酒店各部门的工作一般情况都应事先制订书面计划,事后进行必要地总结并留存书面材料。各项工作都应该按计划、按规定、按规范、按标准按部就班地进行,并力争取得实效。

3.5 各级领导干部和酒店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酒店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争取做到严细、认真、负责、高效;要严格管理、努力工作、灵活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3.6 各部门的团结互助、及时沟通、密切协作是保证酒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因此,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应发扬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密切配合,不允许产生相互扯皮、相互推委、相互指责、相互攻击等不利于团结的情况。酒店提倡见荣耀就让、见困难就上、出了问题首先查找本部门、本人的原因的精神。

3.7 酒店管理人员应该是遵守纪律的模范、以身作则的标兵,酒店强调管理人员应切实遵守三关键的原则:即关键时间、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准时到位。

3.8 管理人员应该自觉接受酒店员工的监督,虚心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真心地关心员工的生活,努力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做好酒店各项人性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4稽查考核结果处置:

4.1对于管理人员的稽查考核结果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置。处置包括:确定过失、曝光批评、扣减分数、直接扣款、停职检查、降职降薪等;

4.2稽查发现的过失分类: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四类;

4.3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轻微过失处罚

4.3.1对于某些一般性的工作或在非重要场所下,尚未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3.2属于下属的原因或属于本人领导方法欠佳等客观原因没能做到或做好工作造成的失误,但尚未对工作造成损失时;

4.3.3发现问题后本人能正确认识,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再次违犯时。

4.4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一般过失处罚

4.4.1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或在比较重要处所出现过失,但是尚未给酒店工作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4.2由于本人责任心不强,三关键不到位或者由于本人监督管理不力而发生了过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4.3发现问题后本人尚能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重复违犯时。

4.5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严重过失处罚

4.5.1对于酒店的重要工作或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5.2主要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不负责任而发生过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5.3发现问题后本人先是推委扯皮强调客观,后经过批评教育能逐步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加以改进,并且后来没有多次重复违犯时。

4.6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重大过失处罚

4.6.1对于酒店的特别重要工作或特别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重大的损失时;

4.6.2纯粹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过失时,或严重影响了部门或酒店的工作时;

4.6.3发现问题后本人无理强辩,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拒不接受,或多次重复违犯同一过失时。

4.7其它处置方法:

4.7.1管理人员发生过失后,一般情况下将参照酒店奖惩制度进行扣分;

4.7.2稽查考核情况与管理人员的过失情况要不要曝光或公布,将视酒店安排进行;4.7.3对于一般过失以上的稽查结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直接扣款;

4.7.4其他处置办法根据酒店的规定处理。

5稽查考核人员的权限和稽查考核办法:

5.1稽查考核人员有权对任何部门的文件、资料、材料进行查看(酒店保密文档除外),当稽查人员需要检查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5.2稽查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地到酒店任何部位或对所有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和工作进行检查稽查考核,稽查人员为了工作可以使用包括影、音、相等任何记录方式进行稽查,酒店其他人员不得干涉;

5.3稽查部可以采取任何考核办法对酒店任何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进行时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5.4稽查人员稽查考核的结果直接报总办主任或总经理审阅,对于稽查结果的处置,任何人不得阻挠或干涉;

6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

6.1稽查人员必须大公无私,严格执法,对于稽查人员执法不严或知法犯法或徇私舞弊的现象酒店员工有权向总经理举报,一旦查实,严惩不怠。

6.2稽查人员的言行和工作与普通员工一样,受酒店质量检查人员的检查。

7稽查人员的工作评价

7.1稽查人员归属总办主任直接领导,其工作直接受命于酒店总办主任和总经理。

7.2稽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由总办主任决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8此规定自2005年8月18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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