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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0

叉车管理制度汇编

本《叉车管理制度汇编》旨在规范叉车操作及维护流程,确保企业物流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内容涵盖叉车的选购、使用、保养、维修、驾驶员培训及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叉车采购标准:规定叉车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选购流程。

2. 叉车操作规程:明确叉车操作员的职责、操作步骤和安全规定。

3. 叉车保养与维修:设定定期保养计划,规定故障报修程序。

4. 驾驶员培训制度:设立驾驶员资格认证,规定培训内容和周期。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检查制度,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

6. 应急处理方案:规划叉车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重要性

叉车作为物流作业的关键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和员工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能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安全事故,提高作业效率,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经济效益。

方案

1. 叉车采购应依据实际需求和技术评估,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作业环境要求。

2. 操作员需接受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后持证上岗,定期复训以保持技能水平。

3. 实施每日检查和定期保养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4.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遇紧急情况,须立即停车并启动应急预案。

5. 建立安全巡查机制,定期评估叉车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消除隐患。

6. 对叉车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汲取教训,改进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系统、全面的叉车管理制度,以实现叉车使用的规范化、安全化,为企业物流作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叉车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第1篇 铲车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驾驶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门操作证。

2、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安全例会学习。

3、铲、叉车辆操作机构必须灵活有效,各安全装置保持良好,严禁铲车的斗、叉上站立坐人,严禁在高压电线的最近距离下操作,在作业中,有人发出危险信号,驾驶员立即停止作业。

4、禁止货叉在距地面较高的位置上载重行驶,防止货物从货叉上滑脱,发生翻车伤人事故。

5、装卸时,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慢行慢停,稳起稳落,不准在运行中进行升降作业。

6、车辆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了望周围情况,注意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驶作业,路面、场地有倾斜现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业。

7、铲、叉车每次载重不得超过核定标准重量,对有碍行驶、作业和易于发生挤碰、伤人的情况要停止作业,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作业。

8、车辆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凡发生各类事故,均应按驾驶员事故处理规定和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因进行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不得姑息迁就,擅自处理。

9、铲车在每天使用运转以前都必须先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检查的项目有:刹车、喇叭、电瓶电源、水箱和轮胎的情况。若检查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方可启动使用。

10、铲车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或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驾驶铲车铲运物料时应注意:不得超负荷装载或超时间连续使用(一般不能超过两小时)。做前倾动作时,不许同时向上举物料托盘。

12、驾驶员在铲物料时应检验托盘上的物料堆放的位置和重心是否良好的平�,避免物料在运送的过程中发生倾斜。检验铲车叉子是否在托盘的居中位置,以防物料倾覆。

13、驾驶铲车在狭窄的通道转弯时,要注意物料托盘是否会碰撞。同时要注意铲车的后部是否会伤人触物。

14、铲车载货体积较大,驾驶员的视线被阻挡时。驾驶员应采取倒退行驶。

15、铲车在行驶过程中,除驾驶员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16、铲车使用完毕要放在指定区域内。并且拉好手刹车。叉子前倾放到最低位置带好钥匙。

17、铲车操作作业结束以后,应及时进行充电,并打开所有的电瓶瓶盖,防止充电时电瓶炸裂。

18、驾驶员要定期不定期的打开电瓶瓶盖,检查电瓶内是否缺水。若缺水要及时添加蒸馏水,以延长电瓶的使用寿命,尤其是夏季高温期间和干燥季节或者是铲车频繁使用期。充电后驾驶员要特别注意加强检查,防止因缺水而损坏电瓶。

19、铲车的各机械连接部位,驾驶员都应在平时经常进行检查加固以防松动脱落。转动部位和升降部位应经常润滑,以保证其润滑状态。

20、铲车电瓶桩头应用牛油封闭,防止氧化松动。驾驶员平时应经常检查加以紧固。

21、铲车驾驶员要坚持定期不定期、有计划地、强制性地检查保养维护铲车。将铲车的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里,维持车况的技术性能良好。努力地延长铲车的地延长铲车的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提高铲车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铲车的正常使用。

滨州钰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第2篇 叉车充电室管理办法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10)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11)每一次电池加完电池液后,必须用湿布将电池表面擦干净,防止产生静电。

(12)充电在程中电池会产生气体,包括氧气、氢气及酸性气体,须将充电房的换气扇开启,保证充电房的空气流通;

(13)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开关关闭(按stop键),方可拔下插头。

(14)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15)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16)万一电池倾翻、破损导致电解液泄露,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1)电解液溅到皮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清水冲洗,并马上就医检查治疗。 (3)电解液溅到地上时,应先用石灰中和,后用水清洗。

(17)每次进出充电房时,必须将充电房的门关闭,随时保持充电房门处于关闭的状态,避免灰尘进入充电房,每天必须打扫充电房的卫生,保持充电房的洁净。

(18)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头螺栓的紧固情况,避免螺栓松动,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19)电瓶电池带有高电流和能量,切勿让工具接近电瓶电池的两极,以免引起火花或短路。

(20)叉车充电室内所有的工具、用具必须摆放整齐。

第3篇 叉车驾驶员 安全管理要求

1 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持证上岗;

2 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6个月至1年者,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经公司安保部重新复试;1年以上的,应重新考核;

3 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4 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5 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6 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第4篇 叉车管理规定范本

1.总则

1.1 叉车是我们公司最常用的运输工具之一,为保障公司内叉车在使用、保养及检修过程中的规范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1.2 使用范围

公司内使用的型号为cpcd50a、cpcd60a、cpcd70c、cpcd80c、cpcd90、cpcd100的内燃式平衡重式叉车。

2.叉车的构造及主要零部件

2.1叉车主要由动力装置、轮式底盘和工作装置三个部分组成;

2.2 主要零部件

2.2.1 安全设备:护顶架,喇叭,警告牌,后视镜、倒车蜂鸣器,顶灯、转向灯、倒车灯、尾灯、停车灯、示宽灯,门架。

2.2.2 操作装置:制动器,操纵杆,制动杆,踏板,升降架。

2.2.3 动力装置:发动机,蓄电池箱,车轮,燃油箱,工作油箱

2.2.4 平衡装置:平衡重

3.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1 驾驶人员必须达到18周岁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 发给合格证件后, 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不准上路运载货物

3.2 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3 车辆发动前, 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严禁带病出车。

3.4 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 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 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3.5 工作完毕后, 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 叉车的叉脚应放落地面。

4. 叉车载荷及车速的要求

4.1 载荷重量及尺寸要求

4.1.1由于路面状况及叉车的磨损情况,货物重量不准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的90%,当叉架升高时,载重量按照载荷曲线逐级降低;

4.1.2 宽,载荷中心是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一般情况下,叉车的载荷中心为600mm,当货物重心在载荷中心范围内时,叉车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正常的装卸作业。当超过重心超出载荷中心范围时,即有可能破坏叉车的稳定性,叉车就不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装卸作业。即当接近额定载重量时,货物宽度不准超过1200mm(指的是额定重量时);

4.1.3 高度,如起重机起载货物的额定高度为3000mm,但由于叉车的磨损及路面状况的影响,货物的高度不准超过2700mm。叉工件时, 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规定的最高高度的2/3 , 运行时叉件离地高度应在300mm-500mm之间;

4.1.4 长,货物的长度不应超过叉宽的两倍,当货物过长时,可能会由于货物重心的偏移而影响叉车的纵向稳定性;

4.1.5 速度限制,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 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转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 叉车日常保养

叉车的保养分为四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日常保养通常每天要进行一次,每工作50小时后进行一级保养,每工作200个小时后进行二级保养,每工作600个小时后进行三级保养。

5.1叉车的日常保养

5.1.1检查发动机曲轴箱和空气滤清器内的机油量,燃油箱内的燃油量以及散热器内的冷却水量,不足时按要求添加。

5.1.2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面的高度,视需要而添加,并保持盖子气孔畅通,极柱与导线接头接合紧密牢固。

5.1.3检查液压制动器和手制动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视需要加注制动液和排除系统内的空气。

5.1.4检查视轮胎气压并清除嵌入胎纹的杂物。

5.1.5检查车辆液压系统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头等处有无渗漏现象。

5.1.6检查灭火水箱的水位。

5.1.7检查仪表、灯光、喇叭等的工作情况。

5.1.8上述各项检查完毕后,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检查传动系、制动系以及液压升降等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5.2叉车一级保养

5.2.1检查发动机的油量、机油粘度及机油中的脏污程度。

5.2.2清洁蓄电池,视需要添加蒸馏水。

5.2.3检查风扇皮带外表及其松紧度。

5.2.4检查变速箱、驱动桥及工作油泵、水泵驱动装置有无异常噪声。

5.2.5按要求在离合器、制动器纵连杆各部位加注机油或润滑脂。

5.2.6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活塞杆的磨损情况,若有轻微擦伤痕迹可用油石或细砂布磨平。

5.2.6检查并紧固轮胎的螺栓、螺母。

5.3叉车二级保养

5.3.1清洗发动机油底壳、曲轴箱及油滤清器内部,更换新机油。

5.3.2清洗燃油箱并检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5.3.3检查分电器断电触点并调整期间隙。

5.3.4检查、紧固发电机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3.5检查蓄电池的放电量,并视需要进行充电。

5.3.6更换散热器内的冷却水。

5.3.7检查、调整离合器和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车轮制动器的制动间隙。

5.3.8排放工作油箱底部的沉淀杂物和积水,清洗滤网并视情况添加新油。

5.3.9检查两起重链的松紧程度是否一致。

5.3.10检查货叉车卡铁及货叉踵部有无变形、开裂等现象。

5.4叉车三级保养

5.4.1调整气门间隙。

5.4.2测量气缸压力并检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5.4.3检查离合器的工作性能,视需要加以调整。

5.4.4检查方向盘的自由行程及转向系拉杆的连接情况,并检查转向节销和转向扇形臂架销轴的磨损情况。

5.4.5检查离合器及制动踏板轴的轴承磨损情况。

5.4.6全面清洗叉车,并检查和紧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6.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6.1 检查车辆

6.1.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6.1.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6.1.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6.1.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6.1.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1.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6.2 起步

6.2.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6.2.2 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6.2.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6.2.4 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6.3 行驶

6.3.1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500mm,门架须后倾。

6.3.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6.3.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3.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6.3.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3.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3.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6.3.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3.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6.3.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6.3.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6.3.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6.4 装卸

6.4.1 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6.4.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6.4.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6.4.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6.4.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4.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6.4.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6.4.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4.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6.4.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6.4.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6.4.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6.4.13禁止超载作业。

7. 检查资料留底

7.1行车前检查

7.1.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1.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严禁缺证、少证、无证驾车。

7.2行驶

7.2.1 厂内叉车司机在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2.2 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气压或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

7.2.3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500毫米,门架须后倾。

7.2.4 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车除驾驶室内其它部位严禁站人。

7.2.5 厂内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

7.2.6 厂内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如有必要须用绳子、索链封牢固。必须严格按本车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叉运货物,严禁超载。

7.2.7 厂内叉车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7.2.8 厂内叉车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

(11)厂内叉车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12)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

(13)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4)在厂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时,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

(15)厂内插车在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前倾,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6)厂内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在近处禁止有人。

(17)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8)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的物品和不准在火车车厢边缘直接叉装物品。

(19)叉车中途停止发动机怠速运转时,应使门架后倾。当发动机熄火停车时,应将起重滑架落下,使货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20厂在厂内,车间内和施工现场停放车辆时,司机不准离车,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把钥匙拔下,电闸拉下。

收车后保养

(2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以及支顶担重滑架等防护措施。

(22)清洁叉车及起重滑架;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

蓄电池叉车除应遵守上述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蓄电池车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5篇 叉车行车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隐患,为定修提供依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点检管理。

3 职责和权限

3.1. 设备的点检管理由生产部设备组归口管理;

3.2. 生产部设备组负责编制设备操作、专业点检表;

3.3. 设备的专业点检由专职点检员负责;

3.4. 设备作业前的操作点检由操作人员负责。

4 工作程序

4.1. 设备操作点检由设备操作人员在接班后15分钟内按“设备操作点检表”、“设备点检标准”逐项进行点检和记录;

4.2. 设备专业点检按“设备日常点检表”、“设备点检标准”内容逐项进行点检和记录;

4.3. 专业点检日常管理内容:

a)设备的专业点检项目的实施及零部件在线劣化状况监测;

b)设备的操作点检项目的监督、指导;

c)设备点检有关台帐的管理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修改;

d)设备的运行状态调整,修正;

e)提出并实施设备故障预防措施;

f)提出并实施设备的完善化技改项目;

g)设备的备件、设备用资材申购,安全库存管理;

h)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4.4. 一般情况下,当班点检员每天应有60%的时间用于现场了解设备、生产、操作情况,按点检计划实施点检和进行维护调整并处理现场问题,40%的时间用于台帐和相关管理并收集、整理设备异常状态信息。

4.5.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点检员按《设备故障、事故处理流程》立即进行处理,点检员应能立即着手迅速独立解决,并能够在生产部内部及外部进行协调以加快解决进程。

行车叉车/作业准备/机组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大分类 行车叉车 项目编号

中分类 作业准备 责任部门 生产部

小分类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4.6. 实施点检项目如需停机,需与生产方协调,适当调整作业时间,最大程度满足生产需要,尽量减少非生产性停机。

4.7. 当点检时发现设备零部件有劣化以及产品性能下降趋势的,点检员应立即加以紧急修理,防止劣化加剧。

4.8. 点检员每天应按质量记录要求填写相关点检记录。

4.9. 点检实施中,如发现在点检表中未能涵盖的项目发生问题,应在检修记录、点检日志、交接班记录中进行相应记录。

第6篇 叉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主要针对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消除事故和隐患,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人、财、物以及资源的不必要损失,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效地进行而采取的预防、检查和处理等系列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实行“从严管理、以防为主、防管结合,明确分工和责任落实”等原则,有效落实安全责任,达到安全的目的。

第四条:本安全管理管制度所辖范围包括本公司所有的经营、人身、财产等安全的管理。具体包括:

1、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即通过对公司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有效管理,进而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安全、正常、有序和有效地开展。

2、资产安全的管理:即通过采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公司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安全,以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3、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即通过对员工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约束,确保员工在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原则,公司实行由经理人和安全工作小组二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人,达到对公司安全工作有效管理的目的。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级由公司经理人,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行组织、监督、协调等工作。第二级由安全小组在公司领导下实施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第一级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公司授权经理人):

1)、公司经理人应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对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2)、公司经理人应组织有关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学习,审查各项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第二级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安全小组-维修组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经理下达的各种安全管理任务,保证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安全、正常的开展。

2)、对公司的各种设备及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和维护、防湿防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第三章 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第七条:为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针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环节具体工作的要求,建立消防、操作安全等各种专项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和实施。

第八条:现针对公司维修厂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细则,简称“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细则”(其它部门略)。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车辆漆面光泽、座位以及地面,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进行安全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理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在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的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10、装卸发电机和起电机时,应切断电源后进行。

11、车辆内的线路接头必须拉牢,并用胶布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12、需要起动发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下有无其他人工作,预先打好招呼,放空挡、拉手刹后启动。

13、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也应用木板塞紧。

14、配制电解液时,应穿戴橡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将硫酸轻轻加入蒸馏水内,严禁将水等,注入硫酸内。

15、充电时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度摄氏度。

16、蓄电池应用防电叉测量,不得使用手钳及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17、使用电焊机、风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18、在电焊时,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其它保护用品。

19、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20、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气管是否漏气。氧气、乙炔瓶必须固定牢固,并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氧气、乙炔瓶附近应备有沙土和灭火器,以备急用。

21、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搬运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22、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23、使用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有无裂缝及飞边,锤把有无松动,使用手锤时对面不要站人。

24、使用砂轮机、钻时等工具时,必须检查有无损坏及漏电现象。

25、在拆轮胎时,轮胎拆下后,必须放置稳固、牢靠,以防滚动、倒下伤人。轮胎充气时,应将撬棒置于轮辋孔中,防止锁环飞出伤人。

26、凡电动设备,在下班时应将闸刀拉开切断电源。

27、凡厂区内的危险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工作人员工作时也应特别小心,危险区域要设置明显标志。

28、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沙土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29、工作时应当严肃认真、注意力集中,在工作场所不得互相玩笑打闹,不得穿拖鞋上班。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经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审定通过下发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____叉车有限公司所有。

第7篇 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司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参加制定或修订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6、解决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 司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严格按规定保管好钥匙,人离车辆钥匙不得留在车上;

4、不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无牌车辆、不酒后开车;

5、随身携带作业人员证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应逐台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2、档案由专门人员管理,借阅后应及时归还。

3、档案至少应包括:随机文件资料(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和维护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定期安全检验报告、班前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二、使用登记、变更与报废

1、每台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租赁的厂内机动车辆,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5、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三、维修保养

1、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1、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当对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工作的新职工和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

5、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6、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7、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8、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检查与考核

1、每班出车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燃油储油量;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编制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年度检查计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查查维修人员对在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自行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分公司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于考核,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励和警示作用。

六、事故报告

1、一旦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七、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油位、水位、轮胎、踏板等。

2、禁止超载、偏载 、超高、超速,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3、禁止人员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禁止人员站在货物上或从货架下穿越。

4、禁止用货叉尖挤推或提升货物,禁止用叉车推拉货物,防止造成货物损坏或坠落;当刹车或转向系统出故障时,不可用另一台叉车来拖拉,否则,易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故。

5、禁止突然操纵手柄,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坠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6、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门架前倾时,禁止货架上升和装卸货物;叉货状态下,门架不可前倾。

7、禁止跳上、跳下叉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8、禁止货叉、托盘上带人,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员乘坐叉车,不允许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9、禁止野蛮驾驶,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坠落叉车倾翻;不要辗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不要驶入软地面;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

10、驾驶叉车时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当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不得驾驶叉车。

11、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12、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不得操作叉车。

13、多人协作工作时,要和同事互相配合好,当确定料包已挂好且挂包人已安全后,方能启动车辆。

14、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15、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行驶时(有载或无载),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16、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号,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7、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1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19、驾驶过程中,要注意行进路线及周围环境状况,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安全间隙。

20、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

八、事故现场处置

(一)危害性分析

1、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车辆前部有重物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3、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地面层除外),有可能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4、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事故。

5、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引火源。

(二)预防措施

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测。

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驶,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机动叉车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厂内机动产量安全管理。

(三)现场应急

1、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并及时上报领导。

2、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相关救护、保卫等人员到事故现场 ,展开自救工作。

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应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如果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面,应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若伤情严重,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报警。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8篇 机动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使用机动叉车,减少叉车故障发生,降低维修成本,现特对机动叉车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 所有叉车司机上岗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合格的叉车驾驶证(或者经过本厂培训合格者),无证上岗者严禁开叉车,违规者每次作100元处罚。

2 叉车启动前先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位、水箱水位以及轮胎气压够不够检查确定合格后方可起动,否则因此造成叉车损坏而大修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 叉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有异响或者严重冒烟的立即停车检查,第一时间上报主管及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必须在排除异常后方可开车,以免小毛病不除而发生更大的故障发生。

4 定期对机动叉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机动叉车维护保养的责任制度,要求司机每天在下班前对叉车表面的灰尘、油污清洁干净,重要活动部位如转向轮、升降链条等加黄油润滑,使之在活动时保持顺畅润滑;定期每两个月更换机油,空气格、机油格、柴油格、打黄油等外修维护保养跟进与监督,减少叉车因维护保养不足造成大修情况发生。

5 安全行驶,速度适中,注意前后左右来人,杜绝叉车撞人、撞物导事故发生。

特此规定!

编制/日期:复核/日期: 审批/日期:

第9篇 物流部机动叉车使用规章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内部机动叉车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公司内部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即日开始执行。

二、 适用范围

货物的转移搬运、原材料的装卸、在制品的安装调试、半成品、成品的堆放。

三、 使用要求

在手动叉车无正常法搬运、转移货物的情况下,可以向物流部相关人员申请;然后填写《叉车使用申请单》,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方可安排叉车作业。

可以使用叉车的情况下,分为以下几点(特殊情况除外):

3.1当物料体积、重量、高度等原因,人工手动叉车无法正常搬运、转移物品的情况下;

3.2装货、卸货的时候,物品较为笨重人工无法装卸的时候;

3.3在安装调试的时候,需要调动大型物件的情况下;

3.4生产车间需要挪动大型机械的时候

3.5在维修车间机械设备的时候。

四、注意事项

4.1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

4.2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警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

4.3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负荷,货叉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放在货叉上,

不许用单个货叉尖挑货物;

4.4平稳地进行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

速;

4.5装物行驶应把货物放低,门架后倾;

4.6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

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4.7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空隙;

4.8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4.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

4.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4.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4.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门架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工

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并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

4.13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

第10篇 叉车工岗位工作管理规定

一、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好工装,戴工作证,否则发现一次未穿戴整齐罚款__元。

二、执行挂牌制。发现不挂牌者,视为脱岗,每次罚款__元;发现假挂者,按公司旷工制度加倍处罚,1年发现_次假挂现象,对当事者作下岗处置。

三、叉车受生产部直接领导。

四、叉车需要外援,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司机在外作业,不得吃、喝、卡、要、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五、机车发动后要有2~3分钟的予热时间,以确保机车作业中的安全良好性。违者罚款__元。

六、叉车用柴油要提前澄清24小时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__元。

七、叉车保养实行专车专人负责制。定时续加或更换各种油、液,定时给轴承等机械传动部位打黄油,确保车况良好,车身清洁。

八、机车不准有运转部位的外来缭绕物,违者罚款__元

九、生产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叉车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保养不力,视情况一次给予__元以上罚款,由此造成机车受损,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同时根据性质,给于严肃处理。

十、认真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一律不准会私客、干私活、睡觉、串岗、脱岗、玩手机、看杂志小说等,一经发现或别人举报查实后罚款__元。

十一、按时上下班,提前15分钟交接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__元;旷工一次,罚款__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次。

十二、有事必须请假并写请假条,由生产部部长批准方可,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每次罚款__元。请假应提前一个班,以备安排工作,特殊情况的可口头请假再补请假条,但须经生产部部长的批准,代写、代捎的请假条一律无效。叉车司机原则上月休假不得超过两天。

十三、根据叉车工作的特殊性,要随叫随到,服从安排,保证完成作业任务。

十四、销售发货,必须装完车再下班,如发货时间不紧,并经运输车辆司机同意,可下班就餐,但必须在商定时间内继续装车,原则上就餐时间不准超过45分钟。

十五、作业过程中要小心谨慎,确保作业物品完好无损。

十六、叉车作业和工作考核由各受作业部门领导组成。对叉车司机违规作业或人为延误工作的,可以书面形式投诉;生产部接到第一次投诉给责任司机提出批评,第二次给予扣除两天工资的处罚,接到第三次投诉劝其下岗。

十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十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人力资源部

____年__月__日

第11篇 叉车、叉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我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营运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2 叉车驾驶员负责把公司的叉车送修理处维修,并在现场监督维护过程,有特殊情况的要向上级主管汇报,否则

四、程序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罚款200元/次,因此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因由叉车司机承担最少80%以上的责任。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货运站场的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或装卸货物时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严禁超载行驶,不得在危险品区域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或车辆、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60%以上责任,故意违反规定的将依情加大处罚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六)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师傅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每个月最少打两次黄油。每月最少要给升降链条加黄油一次。

4 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五.奖励制度,对于每个叉车司机在一个月内无差错、安全事故,叉车保养良好的每月另给奖金壹佰元。连续一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及对叉车保养良好者奖励2000元/年。

六.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一)叉车检查记录,实行每一个班次有记录在案,如公司检查时发现未备案的每次处罚50元

(二)制作维修单,对于每一次的维护做好详细的记录,每漏记一次罚10元。

公示:叉车司机名单(非以下名单的任何工作人员严禁开启叉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但凡导致意外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佛山市顺德区望望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锦亿分公司

第12篇 叉车安全装卸作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叉车安全装卸作业管理,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主管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3.2主管负责仓库叉车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维修部(暂时外请)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凡叉车使用中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上报,凡谎报或隐瞒者给予加倍处罚。

4.3.14叉车行驶时,凡货物高度挡住视线时需倒行。

4.3.15.叉车上严禁站人,,如17.5米、14.5米车辆尾部无法装货,在此特殊情况下,及时向课长报告,经过课长同意后可以站人,人站在叉车上需垫一块托盘。如其它特殊情况叉车上需站人,必须汇报并经过同意。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一次最多叉两托高度不能超过2.5米,),以免导致事故的发生。

4.4.2叉起货物时,先观察货物是否堆放牢固,货叉进入托盘时要平稳,要循序见进,速度不易过快,货叉的角度与货叉叉进托盘的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其它隐患,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卸货时应平稳轻放,操作不易过快。货叉不允许从托盘、铁架等溶器的斜角叉货,以免失衡造成倒货。

4.4.3叉车上需站人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事先需经过课长同意,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叉车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并观察货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或加上保护膜,绑紧后方可提升。凡叉车司机在打操作过程中发现有隐患问题可以拒绝作业,及时汇报直属上司,待隐患解决后方可作业。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并要求前后对齐,每一托靠紧,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4.9 叉车上需站人作业时,高度超过2米需系好安全带。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以上条例希叉车操作人员遵守,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给予 评或经济处罚。

第13篇 化工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__公司厂区内叉车作业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权限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4387—8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lsd3-ah-03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叉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

3.2.安保科协助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对叉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仲裁等工作。

3.3.公司各部负责公司叉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叉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车辆管理

4.1.1.叉车负责公司生产用物品的装卸、输送、摆放。

4.1.2.集团内部调用叉车必须经各部副总批准。

4.1.3.叉车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

4.1.4.叉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4.1.5.非防爆叉车一般情况下禁止驶入防爆区域,特殊情况需驶入,必须经安全环保经理批准。

4.1.6.除eps发货、辅料运输外,其他使用叉车的单位需填写叉车使用任务单,并详细说明用途和使用时间。

4.1.7.叉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挥。

4.1.8.叉车管理部门有权拒绝75kg以下可由三轮车辆运输的物品的装卸运输。

4.2.叉车驾驶员管理

4.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叉车证。

4.2.2.叉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4.2.2.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4.2.2.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其它行为。

4.2.2.3.不准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

4.2.2.4.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影响安全行车情况下驾驶车辆。

4.2.2.5.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坐人。

附:

叉车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预计耗时

用车事由:

申请人签字

申请部门主管签字

备注:1、此单由需要使用叉车的部门填制,交叉车管理的部门(各部门自行打印后填制)。

第14篇 叉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 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 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 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 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 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 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 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 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 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 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 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 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 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 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 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第15篇 公司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 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 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 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6 合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 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 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 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 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 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 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叉车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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