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包括哪些
间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一系列旨在保障企业运营过程中信息安全的措施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网络安全策略:定义网络访问权限,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
2. 数据保护政策:设定数据分类、存储、备份和销毁的标准流程,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3. 设备管理规定:规范员工对办公设备的使用,包括电脑、移动设备和外接存储设备。
4. 应用程序安全管理:控制应用程序的安装和更新,防止恶意软件入侵。
5. 安全意识培训: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6. 审计和监控:实施定期的安全审计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培训内容
1. 基础知识:讲解信息安全的基础概念,如密码安全、网络钓鱼等常见威胁。
2. 公司政策:让员工了解并理解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明确自己的职责。
3. 实战演练:通过模拟攻击场景,训练员工如何识别和应对安全威胁。
4. 最佳实践:分享信息安全的最佳实践,如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新软件等。
5. 法规遵从:教育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数据保护法等。
应急预案
1. 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应急响应团队,一旦发生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响应流程。
2. 事件报告:明确报告路径和时间要求,鼓励员工上报可疑活动。
3. 数据恢复计划:制定详细的数据恢复方案,确保关键业务的连续性。
4. 法律援助:预设法律咨询和支持渠道,应对可能的法律纠纷。
5. 后期改进:事件处理后进行复盘,完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重要性
间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不仅保护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信息资产,也是企业合规运营的必要条件。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可以:
1. 提升企业信誉:客户和合作伙伴会更加信任一个重视信息安全的企业。
2. 降低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信息安全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
3. 保护员工:防止员工个人信息被滥用,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4. 促进业务发展:安全稳定的运营环境是企业持续创新和扩展业务的基础。
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间安全管理制度,是每个企业不可忽视的责任和挑战。只有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运营,才能在数字化时代中稳健前行。
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机加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生产安全管理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制 度
一.安全教育的规定
1.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操作。
3.建立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员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a.厂级安全教育(行政部):①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流程;②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④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⑤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b.车间安全教育(部门主管):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②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③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⑤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⑥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c.班组安全教育(主管、班长):①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②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⑦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车间. 班组)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会议, 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并将“会议记录”送交行政部。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 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 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各车间.班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评比), 并将书面记录送交行政部。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方法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 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各职能部门是企业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责任。
(1) 负责组织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 负责处理本部门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 检查本部门内人员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项制度的建设。
(5)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三.车间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厂长、主管的安全职责(厂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管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敖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 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5) 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护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6) 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等发放标准。加强主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证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三不放过是指对发生有重大的设备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目的是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8) 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四.班组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进岗安全教育。
(4) 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5) 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6) 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五.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能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5)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要妥善保管.正v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9) 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第2篇 机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3篇 挤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2、超重机械的操作应严格将重量控制在机械的额定有效范围之内,并经常定期检查有关传动装置及钢丝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及部门主管及时处理。
3、起吊料框时下面严禁站人。
4、定时检修、维护生产设备,比如手控,脚踏开关是否漏电,不能让生产设备的负载疲劳极限超出安全线,各固定螺丝是否松动,并及时处理。
5、不准用手或身体任何部位去接触一切带电的绝缘导线,未经证实无电的电器设备都要做带电处理。
6、所有电器设备都不可用湿布去抹、更不能用水冲洗,清洁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
7、任何人不得在电线、电气设备上悬挂或安放物品,以免漏电造成触事故。
8、不准乱使用锯切设备,需锯切铝材、角铁之类时不要站在锯片的正面,应站在锯片的侧面,不能用力过大,使锯片破碎或碰击硬物以免锯片飞出伤人,不准用手触摸锯片(未证实已切断电源之前),经常检查锯片安装是否牢固,以防意外。
9、各类机台开机前都要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切实做到班前检查,班后保养。
10、灭火器具应经常定期地更换药品,由保安队长具体负责检查,定期更换保证紧急使用时灭火品有效性,同时厂区安置水管水阀搞好用水设备,加强防火安全。
11、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电线、插座,不得私自在车间和宿舍内使用电气设备。
12、操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在运转中的设备。
13、不准乱使用砂轮机,需要刃磨、打磨时不要站在砂轮的正面,应站在砂轮的侧面操作。
14、使用和操作旋转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以免把手套卷入造成安全事故。
15、在挤压操作中,当闷车或挤压时,不准俯身窥视挤压机出口,以防模裂飞出伤人。
16、设备开动后,严禁进入挤压筒、挤压轴的活动部位,严禁人员跨越设备或在冷床上行走。
17、油灌区尽量隔离,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居住。
18、近火、电操作,务必先做好防卫措施。
19、装车或搬运铝材时注意安全,轻拿、轻放、互相配合,防止铝材碰击电线等电器或碰伤他人或自己。
20、烧煤时煤渣及时用水熄灭并清走,注意防火。
21、机台下面附近禁止留有液压油等到易燃物品,液压物等物务必当天用锯屑或碎布清擦干净并及时清走。
22、取模时小心注意电热丝,防止模具接触电热丝触电。
23、工厂生产区、仓库、电房、油灌区禁止吸烟。
24、外出租房居住人员必须到厂部备案,住在厂内员工严禁在外过夜,必须要23:00以前回厂,23:00以后门卫锁住大门,严禁出入,特殊情况经厂部同意方可放行。
25、任何人出厂大门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26、所有车间上班员工必须穿胶底鞋,严禁穿布鞋上班,严禁带水操作带电设备(如手套、衣服、鞋潮湿等)。
27、车间发现设备出现漏电及设备故障及时通知机修,以书面形式下达机修签名签收,通知单注明具体时间,如因机修未及时处理,造成一切事故由机修承担,车间未及时通知造成一切事故由车间承担。
28、所有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不能喝酒。如发现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喝酒的每次罚款20元,严重的开除出厂。
29、挤压机装、卸模时注意安全、防止模具掉下伤人。
30、机修、电工对设备故障处理维修后,应仔细检查试运行,确保正常后才能离开,如因维修后未他细检查试运行,如经车间使用发现未处理完善追究维修人员责任,造成事故由维修人员人事部承担。
31、以上各条希望全体生产员工认真遵照执行,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 严格按章处理。
第4篇 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分类】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第五条【检测】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第六条【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第七条【通风】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八条【防护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第十条【应急救援装备】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三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二)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三)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五)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三条【危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四条【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二)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三)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承包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临时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事故报告】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附则】本规范自2009年2月1日起试行。
第5篇 设备检修车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机组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切实搞好机组启动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希各参建单位(或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机组从分部试运开始到168小时整体启动试运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二.一般安全要求
1.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启动调试试运、各项性能试验、完成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之间都应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各阶段不遗留设备安全隐患,遗留问题要有记录,以防责任不清。
2.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证。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
3.分系统试运后设备的消缺、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要求的设备、阀门的停送电,必须经过就地检查核实符合停送电要求,并无交叉作业后,方可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口头联系停送电。
4.调试试运阶段按“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5.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
6.电气设备首次受电、转动设备首次启停、重要辅机启停,操作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
7.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或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8.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压力容器、固定安装的特种工器具(如:天车、电梯、电动葫芦等),应经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
9.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消防设施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部消防设施应投入使用。
10.对于调试期间的重要操作以及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系统缺陷等要做好事故预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
三.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整洁无杂物、无妨碍调试的临时施工措施。
2.现场照明充足并符合要求。
3.现场无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
4.现场安全设施规范,符合要求,无遗留的沟、坑、孔、洞,活动型盖板有防止错位措施并加以固定。
5. 现场安全标识规范齐全并符合要求。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规范可靠,并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6.所有电缆孔洞、盘台孔洞必须严密封堵,并符合防火要求。
7.现场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并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充足并满足现场需要,机组整套启动时专职消防人员应在现场待命。
8.现场执行“通行证”制度,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与调试试运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调试试运现场,调试试运人员应佩带“通行证”。
9.现场应设保卫人员维护现场工作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以防止造成误动,误碰或误入带电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
10.现场应配置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调试试运安全监督工作。
11.现场的通讯设施工作可靠,满足现场要求。
12.现场调试试运所需的仪器、仪表等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备品备件等准备齐全,满足现场要求
13.根据调试现场需要,应按安规规定设置临时围栏。
14.现场紧急避险、紧急撤离的双向通道、楼梯间,不应有障碍物堵塞,门不能加锁,满足紧急避险和撤离的需要。
四.调试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厂用带电后,6kv、380v、直流配电室不准随便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并进行登记。
2.厂用受电及母线室(配电室)带电后,由运行人员负责高低压母线室(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人员需进入工作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3.进入母线室(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兆光发电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吸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将违章者驱逐出母线室(配电室),并通知其单位。
4.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5.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根据调试进度和工作安排,带电后的配电室钥匙由运行人员保管,未带电的配电室钥匙由施工单位保管,随着带电的进行,逐步交由运行人员保管。
五.电气设备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1.从厂用系统带电开始,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设备停、送电操作工作按照工作分工由运行人员承担,由调试单位和建设单位监护指导。
2.电气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执行唱票复诵制度。严禁漏项、跳项、添项、倒项操作。
3.调试期间需要设备停、送电时,属于运行单位管理的设备,应严格按照兆光发电公司设备停、送电联系制度执行。申请单位必须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试运指挥部的专责人批准,运行人员审核、登记、执行。属于施工单位管理的的设备(现场的临时施工电源),也必须有严格的联系制度。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影响工作由填写联络单的人员负责。
4.一张停、送电联络单,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联络单,不能重复及合并使用。
5.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兆光公司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6.停送电联络单必须写清楚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7.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交给运行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单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工作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
8.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详细记录操作时间和内容。
8.1事故处理
8.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8.3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六.调试试运期间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调试试运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2.现场应加强保卫值班工作,做好重要设备、重要部位24小时不间断值勤守护。(如各主要通道、受电的配电室门口等地点)
3.现场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4.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全部正常投运,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满足现场需要。
5.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区域,如:充油设备,充氢设备、油区、制氢站、发电机及充氢设备周围、电缆夹层、配电室、控制室、电子设备室、蓄电池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等部位动火时,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
6.从锅炉第一次点火到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专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值勤,消防队应处于戒备状态,消防车应到现场待命。
7.做好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设备安装部位的防火方案和火灾扑救方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扑灭火情,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设备。
8.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办理完机组正式移交手续后,现场的消防管理即可移交电厂管理,移交时在电厂消防器材未到现场前,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撤离,确保现场消防器材不断档,消防管理不留空白。
七.工作票制度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在调试现场进行检修维护和消缺工作时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进入禁止明火区进行检修工作,如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同时办理动火工作票。
1.整套启动阶段的工作票履行程序
1.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调试指挥部发文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送交工作许可人,工作前应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2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查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后,送交试运当值值长(机长)复审;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1.3根据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机长)意见,由值长或机长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所有措施执行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派人监护执行。
1.4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应报告值长或机长,经同意后,办理工作许可开工手续。
1.5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6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1.7不允许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同意后,重新办理工作许可和开工手续。
1.8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不得指派工作人员从事工作票范围以外的工作。
1.9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10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1.11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电气停送电联络单,并交给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禁止口头联系。
1.12在工作票未终结前试转或试验后仍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需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13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14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1.15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1.16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1.17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2.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的要求
2.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1.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1.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2.1.3工作票签发人由调试单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
2.2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单位出任,值长、机长、副机长、主巡检或经批准的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担任。
2.3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中,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并能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
2.4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4.1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2.4.2掌握设备的性能及质量标准。
2.4.3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2.4.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学徒工、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2.4.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提出名单,名单报试运指挥部审批;批准后由试运指挥部书面下发并公布。
3.工作票编号规定
3.1工作票统一编号,采用9位数编号:
即:04 01 01 001分别对应年、单位、专业、票号,
04-2004年;01-为施工、调试单位(01-电建一公司、02-电建二公司、03-电建三公司、04-电建四公司、05-山西电科院、06-东北电建);01-专业以顺序编号:01-汽机、02-电气、03-锅炉、04-热控、05-化学、06-输煤、07-除灰、08-综合;001-工作票以顺序编号。
3.2电气操作票编码按兆光公司编码执行。
八.分布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动火级别和范围:根据动火(明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自由动火区;
1.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一般是指燃料油灌区、油泵房、卸油站、制氢站及系统、发电机周围(包括发电机下部的水平垂直距离10米以内)、控制室、汽机和主变油系统、易爆设备和危险品仓库、电气开关室、电子室、蓄电池室、电缆层等消防部门认定的区域。
1.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作业区。一般是指一般设备库、锅炉燃油系统的检修(来油门、回油门已关)、正在运行的油系统、氢冷系统周围10米以外的设备的检修、制粉系统、输煤系统、与燃油系统连接的消防管道、容器(指没有储存过可燃物的容器)内部的动火工作。
1.3自由动火区:是指一、二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区域,可不办理动火工作票,但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向本部门专职安全员口头申请,并由部门专职安全员进行登记。
2.动火工作票的办理程序
2.1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及时申请办理。首先由动火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安监人员审核批准,再由试运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二级动火工作票首先由本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由安监人员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
一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护,并由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等事宜;二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动火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监护,并在动火工作开始后,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
2.2一级动火工作票当天有效,二级动火工作票2日内有效。动火工作票超过有效期,因工作未结束需继续动火的,需重新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3动火工作票为三联单,一份保存在运行工作许可人处;一份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凭单执行,工作结束办理终结手续后,转送到动火工作票规定的消防监督部门存档。
2.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是经试运指挥部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保管。
2.5各级审签人员应对动火工作票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现场应布置的安全措施详细检查,必要时提出补充。
2.6一级动火工作前,必须首先在动火工作区域内进行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含量或粉尘浓度进行测量;现场浓度测量合格后,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下令允许开始动火,且动火监护人应实施全过程的监护。二级动火时,浓度测量不合格,严禁进行动火工作;测量合格后,须专职动火监护人员在现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7动火执行人接到经审批许可开始动火的工作票后,须在动火执行人处签字后方可开始动火。动火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服从动火监护人员指挥。
2.8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者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2.9动火工作结束,经检查确无遗留火种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并加盖“已执行”章。
2.10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义务、有权力制止动火作业,并及时报告试运指挥部及有关消防主管部门。
第7篇 公司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措施
为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确保全体员工家属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公司特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强化措施》,要求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加强管理,遵照执行。
1、做好节日干部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基层单位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值班干部要对当天的施工运行及工序重点情况掌握清楚。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2、春节放假期间,连续生产单位做好岗位交接工作,不准由于人少缺岗施工,各单位要根据节日生产实际情况留足人员,提前制定节日期间的运行计划保证施工安全运行。
3、加强节日期间易燃易爆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做好宿舍、库房、办公场所的防火工作做到人走关灯断电,后勤管理人员落实好用电用气情况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必须关掉总闸阀,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带火种进入作业区域。
4、强化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新转岗工人、新入厂工人、关键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5、加强野外作业队冬防保温措施的落实,能适应各种恶劣气候下的正常生产,防止出现冻伤人和设备的现象。
6、加强设备设施防冻工作。修井机操作手要做到能根据气候情况及时调整“停车跑温,熄火放水或改换防冻液”要求。
7、锅炉房要执行锅炉检修验审制度,实行班交接、日检查、起炉点火巡查制度,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8、在“油田”区域行驶的车辆及特种设备,必须带“油田”施工证,安装防火帽,配备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按有关标准配齐并保持完好。
9、在工业施工现场需动火的,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报告审批程序,严禁私自动火,违章动火,越权审批。
10、作业队伍冬季施工,起下油管要密切注意油管变化情况,设置好防碰仪,有遇阻或负荷过大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现场干部或技术人员联系,严防冻堵卡死,杜绝蛮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1、节日期间加强防井喷工作,施工队伍必须做到洗压井和灌液确保无溢流作业,每一班必须开关一次防喷器和井口及管线上的闸门以防冻死确保闸板开关灵活。
12、根据冬季安全特点施工人员注意防滑伤害,必须远离压井和高压运行的井口、管线以及运行设备,防止爆炸伤害。
13、基层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特点的冬季安全“八防”和节日安全措施,并传达到每名职工。
14、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通过加大检查频次、范围和处罚力度,确保实现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北京华油惠通油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
2022年01月02日
第8篇 北城小学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的规定
城北小学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的规定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班主任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定期家访,对于班内特殊学生(贫困生、学困生、不良学生)多加关注。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情况了如指掌,要建立本班学生档案,在班主任手册中要有明确的学生情况一览表(含姓名、性别、住址、家庭情况、联系方式等),同时教导处要对各班学生情况进行备份。
2、学生请假必须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学生请假半天须经班主任同意并联系家长讲明情况(疾病等特殊情况可应急处理,但应通知家长);请假半天以上须由学生家长到学校签字、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批。假期结束须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销假。
3、各班级要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班级学生考勤员,负责当日学生考勤。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又未到的学生,考勤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若当日班主任不在校,可直接汇报教务处或当日值周领导、教师。
4、任课教师是当节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注意上课期间的安全隐患,自觉维护好班级秩序,严格遵守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不体罚不变相体罚学生。严格落实上课点名制,认真记录好《班级日志》及时签名,对于当节未到学生要询问考勤员是否请假,对未请假而不上课的学生,及时通知其班主任或当日值周领导,相关人员要及时处理。
5、上课期间学校大小门要落锁。门卫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对于外出学生必须检查其请假条,并留存假条,做好材料存档。
6、宿舍管员要加强学生住宿的管理,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学生住宿情况,学生午休和
第9篇 某学校服装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服装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服装间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2、服装间要有防盗、放火设施。管理员要经常检查门窗、报警装置、灭火器,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3、要认真执行服装出入服装间登记制度。
4、管理员要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等设施是否完好。
5、不准在服装间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经常清理杂物。
6、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禁止在服装间内动用明火。
7、不准在服装间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服装间。
8、对消防用水地点,必须十分清楚,要经常保持道路畅通,掌握使用、保养灭火器。
第10篇 机修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机修工具器械时,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中穿好个人防护用品。
3、在作业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机械工具、电动工具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能正常使用。
4、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第11篇 某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车间人员上岗前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些、护目镜、手套等)到位后方可上岗维修作业。各班组组长负责每天班前检查各自小组防护措施。
2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公司胸卡,并保持仪容整洁,工装赶紧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区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每周一大扫除时对自己包干区灭火器进行清洁。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工作安排。
11、生产工作必须凭派工单进行。禁止随意扩大、缩小派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严禁在车间用手机玩游戏、看小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属工作问题,经相关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主管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第12篇 加强调试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为确保机组在调试、试运行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投产机组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有关规定如下:一. 分公司经理应组织建立调试和试运转期间的组织体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在作业场所或值班室进行公布,并把信息通报给分公司所属部门、专业公司及相关单位,以保障调试和试运转期间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 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工作开展前,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各专业的相关管理、作业人员进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热力和机械部分)、省电力公司《江苏省火电建设工程建筑安装交叉作业安装进入时建筑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相关内容以及业主、监理等单位的有关要求的学习培训,对核电、燃机工程在调试和试运转期间的特殊安全要求,应参考同类型机组的经验应自行或通过业主等收集相关标准、法规进行学习。学习可采用集中的形式,给予必要的辅导,并进行考核,保证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掌握有关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学习培训后还应进行专业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所在部门领导或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提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经分公司工程、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承担相应的工作。经批准后的人员名单应送工程、安监部门备案,业主、监理需要时应送业主、监理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 根据合同规定,非电力基建资质的分包单位需要派员参加调试或试运转的,必须由熟悉设备情况、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由所属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调试、试运转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所属专业公司负责人,确定工作负责人及成员名单,在所属专业公司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方可参加调试和试运转工作,但分包单位人员不得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
四.机组调试、试运行或电气设备受电应充分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所要求具备的条件。分公司分管生产的经理应为电气开关室、控制室的安装、调试和及早交业主代保管创造条件。在进行上述作业前,应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质检、安全保卫部门及相应专业公司对作业项目所涉及到的区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由工程管理部门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经整改后复查并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相应的作业活动。
五. 电气各开关室、控制室等电气、热控设备安装时,门窗应安装完毕,正式门窗不具备安装条件或未到货的应安装可靠的临时门窗,并加锁,由设备所属专业公司指派专人保管钥匙,并进行管理。室内电气设备及系统在设备调试阶段带电或临时受电,必须符合受电时所应具备的条件。主厂房内就地的电气盘、柜在受电时应设置围栏,防止误触误动。通往电气、热控设备间的孔洞、沟道应加设盖板或封堵,室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受电场所均应张挂安全标志。
六. 非电气专业的人员进入电气各开关室、控制室等以及受电设备和临近带电体作业时,由负责施工的专业公司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提出书面工作申请,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到电气专业公司办理工作票,执行“二票三制”,由电气专业公司派员在现场向所有施工人员明确交代不可靠近的部位和注意事项,所有施工人员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施工人员除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开展工作外并由电气专业公司派员在现场监护,施工人员应服从监护人员的管理,并不得扩大工作范围。电气专业人员进入电气各开关室、控制室等受电设备和临近带电体作业时,同样必须办理工作票,并派员监护。
七. 移交业主代保管、正式移交或进入老厂区域进行受电设备和靠近带电体工作时,经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到电厂运行值班室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签发按业主有关规定执行,并执行工作票双签制,由电厂和负责施工的专业公司分别派工作负责人在现场监护。作业班成员应服从电厂的管理。涉及到动火作业的必须遵守电厂有关动火管理规定。
八.与老厂或与投产机组有接口的公用系统或管道等,应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专业公司和专业人员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告标志,并采取加锁、隔离及保护措施,防止施工人员误动、误用、误接、误损坏。在与这些系统或管道沟通连接时,应由所属专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后到电厂办理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九. 机组进入整套启动时,运行区域和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隔离设施,防止人员进入对方的区域,影响运行和施工安全,其隔离位置、方法以及进入对方区域的管理办法,由分公司分管试运的领导与业主商定。
十. 进入汽机、电气设备安装和设备调试、试运转、油循环等阶段的场所必须禁烟,所涉及到的场所有多层的,应在各层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并由安全保卫部门作为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一. 锅炉水压试验、冲管和设备受电、调试、试运转等阶段,在其危险区域内除参与调试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内作业,区域内未完工作,在危险因素消除后方可进行,特殊情况必须由所属专业公司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二. 锅炉点火、机组试运转阶段的消防器材,油、氢管路和设备等可能发生火灾部位的巡视和监护应由分公司负责启动的领导与业主商定,根据分工,明确相应部门和专业公司的管理责任。
十三. 对机组设备中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如果在安装过程中使用,必须先经分公司组织自检合格后经政府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安全准用证后方可使用。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由所属专业公司指定具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实行定人定机操作,并指派检查维护保养人员,不得任意指派操作人员或随意交他人操作使用。电动起重机械的电源箱必须上锁。其他专业公司使用时应与负责管理的专业公司(或由分公司协调)联系,由负责管理的专业公司派员操作,不准擅自动用。
十四. 与调试、试运转相关的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由负责使用的专业公司、部门的调试、试运转负责人负责安排,提前配置到位并进行确认,满足作业要求。
十五. 专业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在调试、试运转中在安排消缺、操作等作业活动时,应安排二名及以上人员进行,并交代安全互保事
6项。在与电厂或调试单位配合进行调试作业时,为防止口令不清,造成误操作,特别是在使用对讲机时,口令应按书面操作程序实行复诵,口令无误后,方可操作。
十六. 临近电厂升压站的施工作业场所,无论是地面还是高处都应及时清理材料设备的轻质包装物,如塑料薄膜,铝箔包装物等。对轻质材料如彩钢板,塑料制品等应加重物捆绑,防止被风吹落到升压站架空线和设备上,引起设备和电网事故。
十七. 十七. “工完料尽场地清”,调试前各分公司应检查试运相关场所,确认无可能影响调试的基建、生产遗弃物,做到设备清洁,走道畅通。十八. 调试的各级第一责任人,如因故离开调试现场,不能履行指挥的第一责任,则必须明确制授权他人全权代理。
第13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_。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第14篇 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我车间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特制定__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一、实施标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三点共识”,牢牢把握“三个重中之重”要求,认真落实“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思路和“五讲”、“五严”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突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超前防范,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使我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更具超前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提升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受控、在控。
二、实施内容
从作业风险入手,结合车间各班组、岗位实际,从行为、设备、环境、管理四个因素,发动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手册,优化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及技能培训,让每一名职工熟知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办法,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达到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在抓好作业风险的同时,积极推进设备风险辨识防控。全面控制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目标。
三、实施办法
1.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车间安全风险管理以车间主任为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管理工作。同时车间设以主管生产的技术员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及方法,探索适用的风险辩识方法和评价手段。
(2)制定培训计划对车间管内干部职工进行风险管理知识普及教育。
(3)制定安全风险管理目标及推进计划。
(4)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风险辩识、风险评价活动。
(5)建立健全风险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6)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严格落实。
(7)制定风险评价考核办法,有效推进车间安全风险管理。
(8)阶段性对安全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改进提高。
2.班组安全风险管理
各班组要以工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职工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动态安全风险辨识,岗位标准培训等学技练功活动,强化风险意识及应对能力,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3.风险数据库动态维护。
遇以下五种情况时需重新开展风险辩识:
①发生风险失控造成事故、故障时;
②新增风险因素;
③发现标准、措施、制度或预案不适应时;
④设备设施发生变更时;
⑤涉及班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作业环境变更的,由工区重新辩识。
4.检查监督。各班组要坚持安全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安全风险控制检查监督数据库明确的要求对规对标,车间要坚持严抓、严管、严考核,强力推进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标准化,将安全风险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及作业环节,做到明责、落责、尽责,牢牢盯住现场、卡住关键,实现“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保证“标准全面落实、风险源点受控”。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布置、班后总结及月度安全分析会,准确评价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及改进情况。
5.安全风险问题分析。班组发生风险问题,工班长必须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分析,防止同类风险问题重复发生。风险问题分析,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①原因、责任分析不清不放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班组管理原因未分析清楚、相关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
②教训不明不放过。
③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没有及时修订风险点,动态维护风险控制措施不放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纳入“安全问题库”管理,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④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责任追究导向必须体现监管、传递压力,把安全和利益紧密结合,对责任者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规对标落实考核,对管理人员按照逐级负责制规定逐级追究,严肃处理。
6.风险失控追责。发生风险失控导致事故、故障按《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追责考核;发生i、ii、iii、ⅳ级风险问题分别按《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广通工电段安全风险控制监督检查办法》中安全风险问题通知书考核办法追责考核。
四、实施原则
1.各工区要在既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关键项点控制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班组的作业实际,运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现行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效融合,加以规范,使之更加理性和科学。
2.安全风险管理要从作业人员的素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影响等方面,全面排查,把安全风险的管控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3.要抓住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围绕现场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实施系统管理、过程控制。要按照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实践持续改进完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融入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5.各工区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职责,日常加强沟通,主动作为,确保全员参与,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五、实施流程
1.确定风险点。从“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方面,使用风险辨识鱼刺图或树图,找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频率高发事件的危险因素,排查确定具体的风险点。根据确定的风险点,人员方面主要从人员搭配、标准掌握、责任意识、作业强度四个方面进行确定;设备方面主要从安装工艺、维护保养、日常检测、专项整治四个方面进行确定;环境方面主要从气候影响、异物侵入、设备基础、治安防范四个方面确定;管理方面主要从规章标准、目标方针、控制措施、问题管理四个方面确定。
2.动态管理。遇有下列情况时,须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研判:
(1)发生严重故障和连续发生同类故障。
(2)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发生变更。
(3)新设备投用、新线开通、运行图调整、天窗变化。
(4)作业环境、作业方式变更。
(5) “三新”人员上岗
第15篇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一、目的:
为了实现系统化管理、提高车间管理能力,解决往年管理漏洞,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的岗位竞争机制,提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完善现场管理制度,提高现有管理方式和水平,更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使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班长安全职责:
二、安全、环保管理细则
1、车间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器材不齐全、损坏、失效、维护不当或弃之不用的,已使用、过期、失效,扣罚维护责任人100元/处。
2、车间各岗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卫生清理工作,纳入交接班,若车间在检查卫生不合格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3、随意取用、外借各类安全设施、器材、工器具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扣罚当班班组100元。
4、未按规定对消防、气防、应急、通讯等安全设施、器材、机件进行维护、保养的,造成设施损坏、过期、失效、故障、配件缺损、铅封损坏和需进行维修而未及时上报、更换的,扣罚巡检人员50元/处。
5、未按规范正确使用气防、应急、通讯等安全设施、器材、机件等造成设施损坏、过期、失效、故障、配件缺损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6、消防、气防、应急设施未按规范摆放的,气防柜、消防箱内、外放置杂物,安全护栏未及时回复的扣罚岗位当班班组50元/处。
7、消防器具、气防器具没有台帐、检查纪录,或记录不全、未按规定上报的,消防器材、气防器具使用后没有使用报告的或形成记录,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8、常用急救药品缺失、急救药品不符合要求或过期的,使用药品后未形成记录的,扣罚当班班组100元/处。
9、在设备、管线、线路上、暖气上放易燃杂物,设备、仪表柜后乱堆杂物的,扣罚当班班组200元/处。
10、车间环保设施未按规定正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未及时上报考核维护保养班组50元/次。
11、班前班上按规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违规扣罚当班班组100元/次。
12、在班上随意倾倒石灰粉末、除尘粉末的扣罚当班班组200元/次。
13、活泥球作业时未按规的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扣罚当班班组30元/次。
14、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防护帽、和防火面罩,女工长发需盘起,放入安全帽内,违反劳保用品佩戴规定的对当事人考核200元,班长、安全员付连代责任考核100元。
15、严禁佩戴手套擦洗运转设备,未按规定执行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16、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执行扣罚当班班组200元/次;
17、熟练掌握本工序及事业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能力达到公司和事业部要求,对应急预案不熟悉或不熟练扣罚当班班组100元/人.次;
18、检修期间或临时检修时安全措施未落实、检修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即开始检修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造成事故或人员伤害的另行处理。
19、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车间检查到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20、盲板未按规定加装、未及记录且记录与现场不相符扣罚当班班组50元/块。
21、按时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的每次扣100元;
22、参加安全学习及培训班组及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学习记录,未按要求做记录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人.次。公司、事业部及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会议、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罚200元/人.次;迟到、早退者扣罚100元/人次。
23、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未及时校验或设施不全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未按规定更新计量器具台帐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24、存在事故隐患,而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的或对事故隐患进行隐瞒不报的;接《整改通知书》、各类检查整改通报后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整改的,未落实、执行安全防范措施,以致重复发生安全事故的,扣罚当班100-500元,隐患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或调离原岗位。
25、当班期间岗位出现脱岗、睡岗等现象视情节扣罚100――500元。
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生产区域(包括:各出炉口、冷破厂房、配料站内部通道)严禁外来人员通过,发现有外来人员通过生产区域,当班人员未进行劝阻的考核班长、班组安全员各100元。
2、出炉口及出炉平台不得堆放杂物和生产工具,生产工具必须及时整齐的摆放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发现乱摆乱放的考核班组长100元。
3、对生产设备损坏,1小时内上报车间设备员、车间主任的,考核班长、班组安全员、巡检工各100员。
4、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班长、班组安全员,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车间安全员、车间主任,隐瞒不报造成后果全部由班长、班组成员承担,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一个月,受教育期间发放待岗工资。
5、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在生产现场对发生违章违规的个人不进行纠正的,一经发现,车间将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进行考核100员。
6、现场安全设施未按规定班组进行擦拭检查的,考核班组安全员每人50元/次。
7、重要区域(配电、净化、上料)岗位,不得有闲散人员滞留聊天,如发现有闲聊情况,考核当班所有人员各200元,班长100元。
8、吊运电石、电石锅操作卡具时,严禁人员用手进行操作,发现违规操作的考核违规人员200元,考核班组长100元,出现伤害事故的人员付50%责任,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班组其它成员付连代责任。
9、出炉人员在进行吹氧出炉时,班组安全员检查减压设施是否完好,严禁直接用橡胶皮管直接接在氧气瓶上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有减压弯管或减压阀进行操作,发现没有安全装置进行操作的,考核班组安全员、操作人200元。
10、生产区域安全遮拦、防护栏、及安全警示标识,班组安全员在交接班时认真检查,在当班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发现有损坏的考核班组安全员200元。
11、电石拉运过程中严禁人员通过、跨越钢丝绳,班组安全员不进行制止的考核班组安全员100元。考核违章作业人员及指挥拉锅人员200-500元。
12、配电平台严禁人员坐、爬、和摆放水杯等其它物品。发现后考核当班所有人员100元。
13、严禁在高温、高压设备旁滞留,或休息。如发现对班长、班组安全员考核100-500元。
14、生产区域严禁吸烟,发现现场有烟味、烟头班组人员无人承认,考核现场所有人员100元,当场发现有吸烟人员考核1000元,考核班长、安全员200元。对态度蛮横的由车间进行教育一个月,教育期间发待岗工资。
三、设备管理考核项:
1、各岗位认真执行公司及车间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到设备责任到人,设备牌缺失或损坏,设备责任牌、设备巡回检查牌应保持清洁完好,扣罚当班岗位人员20元/台;提出整改后未及时整改翻倍考核。
2、严格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制度,按润滑规定给设备加换油,做好加换油记录,若违反规定扣罚当班班组30元/次。由于润滑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报废,另行处理。
3、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按有关规定定期盘车或倒用,并做好相应记录,定期对停用或闲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隔离、反腐处理,挂牌标识,若无记录、出现问题考核责任班组50元/台。
4、设备出现问题检修“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若有违反,考核当班班组50元/次,影响生产或造成设备事故的,另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每台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操作,考核当班50元/次;若由于误操作性质严重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6、备用设备必须做到备用作用,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严禁启用备用设备。无故启动备用设备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7、三级过滤区及油品区保持整洁、卫生,加油器具使用后必须清理干净。若违反规定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8、及时做好车间无泄漏台帐,未按规定记录的考核当班20元/次;泄漏台帐未做到班班交接、无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准确,考核当班50元/次;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9、及时对岗位泄漏点进行处理、能处理的无故不处理考核当班20元/处。不能处理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挂牌,明确处理时间及处理措施,未按规定挂牌的考核当班20元/处,保障车间泄漏率在指标范围内。
10、各班组对本班组的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设备润滑,未按规定进行润滑的考核责任班组50元/台。造成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11、各班组对本班组的设备根据车间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清理,未按要求清理的扣罚责任班组50元/台。
12、每班对备用设备盘车一次,每月一日对启用备用设备并做好记录,未做到考核30元/次。
13、对设备加换油后及时做好润滑台帐,未按规定执行视为设备未作润滑处理,考核责任班组30元/台。
三、岗位考核细则
(一)班长岗位责任及考核细则
1、熟知本工序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操作规程及各岗位的开停车步骤、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负责本工序各岗位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公司、事业部、车间的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生产安全运行状况及各岗位的跑、冒、滴、漏和环境卫生、设备卫生。
3、负责组织本工序班组成员千方百计地完成生产任务,负责生产中的协调工作,生产中遇到水、电、仪、工艺、设备人员等因素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本班内发生的生产、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和车间主任取得联系,否则考核班长50―1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4、将各岗位发生的事情作详细记录和交待,并检查各岗位的记录是否及时、完善、真实、若岗位记录出现有不做记录或假记录,一经发现班长负一定责任。认真交接班,主持班前班后会。
5、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完成车间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及节能降耗和废水的综合利用工作。
6、负责定期召开班组成员会工作,传达公司、事业部、车间各项生产会议精神、决议、制度,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相应记录,如未做好而受公司或事业部考核则由班长负责。
7、班长根据班组考核细则对其班组成员进行考核。
8、班长对电石库及电石破碎岗位进行监督管理,有权依据《电石库人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每月底将考核情况交至车间。
9、各班组之间必须团结协作,在车间内发生吵架斗殴事件、车间将对双方严厉处罚,必要时可内部待岗,如发生本班内人员发生吵架斗殴事件除要严厉处罚当事双方外对班长也要进行处罚。
10、交接班必须严格认真,不得因交接班发生吵架斗殴,接班人员对交班人员提出的不符合项,交班人员必须认真整改,但接班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如因两班交接班发生吵架斗殴事件除要严厉处罚两班组,对双方班长扣罚50元/人。
11、车间将对班组各岗位不定时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考核班长20元/处。
12、带领本班人员做好本班所属设备及窗户卫生,设备卫生未做好扣50元/台,窗户未擦或不干净扣30元/个,拖一天增扣10元/天。
13、每两点对乙炔气柜进行巡检一次并做好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巡检记录。若未按要求进行巡检的考核当班20元/点。
14、冬季生产检查各岗位防冻点,未检查到防冻点被冻考核当班50元/处。造成事另行处理。
15、冬季下雪天气,及时组织班组成员清扫巡检通道积雪,未按要求执行考核50元/次。
四、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1、车间每月进行一次培训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安全、设备、工艺操作、生产原理、车间危化品的性质及防护、危辨、应急预案等。
2、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前3名者每人奖励100元,成绩不足80分只设第一名,奖励50元。
3、班长成绩70分为及格,班组成员60分为及格,一次考试不及格者考核50元,连连两次不及格者考核100元,连续三次不及格者发放相应岗资的80%工资。
4、连续三次不及格人员,经过本人努力可随时向车间提出申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恢复工资。
5、每月班组平均分成绩第一的奖励500元,如果班组平均成绩为第一但本班内有不及格者仍不于奖励。班组成绩连续两次为第一的除奖励班组500元外另奖励班长100元。
6、培训的方式采用多样性、实效性,以班组为单位,以班后会或其他形式开展,班组成员按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好个人培训台帐,若未按规定做好个人培训台帐考核班组30元/人。
五、考勤制度
1、旷工一天考核300元,超过三天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上交人力资源部。迟到及早退按制度考核30元/次。
2、请假必须提前8小时向车间申请并相应领导签字确认,如常白班人员不足但确有急事可向车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换班,但换完班后不容许连班,如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事假扣100元/天。五天以上(含五天) 只发基本生活费。
3、请病假必须有医务室开具的病假条,如在其他医院(必须是公司认可的正规医院)就诊开具的病假条必须到医务室签字后车间方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突发病和急诊除外。病假扣60元/天。五天以上(含五天)只发基本生活费800元。
4、丧假三天以内车间不予考核,超过三天要办理相关手续,按公司相应制度执行。
5、其他假期按公司、事业部相关制度执行。
6、车间组织的会议、学习无故不参加扣50元/次,请假扣30元,迟到扣20元。连续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直接扣100元。
7、车间组织的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按旷工处理,请假按事假处理。
8、车间安排加班每天奖励100――-300元/班。
6、脱岗(指未向班长请示擅自离开本岗位达半小时以上者) 扣罚200元。
9、当月出勤累计不足15天,扣发当月所有奖金,当月出勤累计超过15天,按日均奖金进行发放。
10、婚假、事假、探亲假、疗养假等以假条的日期为准,自行提前离岗或推后上班均视为旷工。
11、车间按照公司事业部的规定有2天批假权利,超过2天按照相关手续办理事宜报车间。
六、综合管理
1、接班后持有三证(安全作业证、特岗作业证、工作证) 上岗,未带或未按要求悬挂的扣罚当班50元/次。
10、记录不认真、脏、乱、差考核当班30元/次、字体、涂改不规范、漏记等扣10元/处。
11、接班提出问题,交班者不整改就下班,视情节扣罚交班50-5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12、公司或事业部发现睡岗者,扣责任人500元,班长50元,当班人员20元/人。
13、定期对本班卫生区进行清理、未按规定时间打扫区域卫生,扣责任班组50元。
14、交接班记录不全、不清、出现错误,但未造成后果者,考核交接人员各20元/人。
15、交接班时,交接岗位双方没有共同在现场检查交接者,双方各扣20元。
16、不按工作要求穿着工装、着装不整齐、干净扣罚当班50元。
17、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 扣50元/项。
1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造成轻微损失的扣罚50-500元。
19、不到现场检查就记录者或做假记录者,扣罚30元/次。
20、上班时间看书、书报、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扣50元。
21、对车间安排的工作不按时完成,无正当理由或找理由拖延完成,或应付完成考核当班5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22、车间未安排而主动完成某项工作奖励50――200元。
23、对车间的生产、安全、设备等管理提出较好建议奖励50――200元。
24、对于积极维护事业部、车间利益、荣誉的员工依情况奖励50――200元。
25、生产现场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未按要求执行考核当班50元。
26、班组工具柜保持整齐、工器具齐全,未按要求做好考核班组50元每次,工具柜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奖励50元。
27、定期清理班组窗户卫生包括窗框,未按要求擦洗干净考核50元/个。
28、常白班负责车间生产材料的领取和发放并做好相应的出入库记录,未按规定执行考核常白班50元/次。
29、常白班负责车间公共界区的卫生清理,未安要求清理公共卫生,考核常白班50元/处。
30、各班组要有节能降耗意识,若出现长流水,常明灯现象考核当班50元/项。
31、岗位人员巡检时必须佩带相应的工器具(巡检四宝),未按要求执行考核30元/次。
32、检修期间检修任务完成快且质量高奖励50――200元/班。若完成时间长、质量差考核班组50――200元。
33、常白班负责完成车间一些临时性的辅助工作,未按要求执行考核50元/项。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