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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销售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
2. 客户信息保护政策
3. 产品知识与风险告知
4. 销售流程合规性
5. 应急处理机制
6. 监督与评估机制
培训内容
1. 法律法规知识:确保销售人员了解相关行业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
2. 产品知识:详细讲解产品特性和潜在风险,使销售人员能准确传达给客户。
3. 销售技巧与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沟通技巧,强调诚信销售,禁止误导或欺诈行为。
4. 信息安全:教育员工如何妥善处理和保护客户信息,防止泄露。
5. 应急处理:模拟可能的纠纷场景,训练销售人员应对策略。
应急预案
1. 客户投诉处理: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快速响应,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2. 产品问题应对:制定产品召回程序,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3. 信息安全事件:设定数据泄露应急计划,包括通知客户、内部调查和修复措施。
4. 法律纠纷:与法律顾问团队紧密合作,为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做好准备。
重要性
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至关重要:
1. 保障客户权益:通过合规销售,避免因误导或欺诈导致的客户损失,维护企业声誉。
2. 降低风险:预防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提升员工素质:系统的培训和严格的监督,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增强企业形象:良好的销售安全管理,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素养,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销售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它不仅保护了消费者,也保护了企业自身,是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只有将这些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确保销售活动的安全和有效性。
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试卷范文
第1篇 石油销售安全及数质量问责管理细则
石油销售公司安全及数质量问责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安全和数质量管理,保护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__石油品牌信誉,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数质量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从事生产经营、作业活动的干部员工。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问责原则
凡在生产经营、作业活动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数质量事故,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处罚权限
公司主管领导、综合办公室有权对公司各类安全违章行为和数质量违规行为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并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五条对于违章违规的员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
第六条处罚种类
(一)警告并通报;
(二)罚款并通报:一般违章200-500元,较大违章500-1000元以上,并在全公司通报;
(三)待岗学习:时间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四)停职或调离原岗;
(五)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违章行为和处罚
第七条违反国家、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以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对当事人进行纠正、批评教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一)警告并通报
1.没有按要求成立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的;
2.制度预案未制定完善或制度预案不全的;
3.安全目标责任未落实分解或分解到岗到人的;
4.未建立各类台账票证或未执行作业程序票证的;
5.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
6.人员培训不到位的;
7.隐患整改不及时的;
8.运营管理不到位的;
9.检维修和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
10.未按国家、上级单位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
(二)罚款并通报
1.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没有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即安排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名罚款200元;
3.对进入要害部位作业、参观、学习的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的,每发现一名罚款200元;
4.对日常安全检查及上级公司安全检查出的问题、隐患为及时登记、落实整改和防范监控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或者没有演练记录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安全警示标志、视频监控设施、报警系统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要求配备或者损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的其他罚款并通报的事项。
(三)待岗学习
1.在作业现场打盹睡觉的,或干与本岗位无关工作的;
2.酒后上岗,进入生产作业岗位的;
3.没有按照要求穿戴安保服装上岗操作的;
4.施工作业未按照要求办理登高、动火、动土、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手续和防护措施的,违反施工和作业规程的;
5.违反站点安全操作基本规范的;
(四)停职或调离原岗
1.未取得特种岗位作业操作证而进行特种岗位作业的;
2.在站内抽烟或发现抽烟者未加及时制止的;
3.发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和负责人进行停职、调离处理;
(五)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对相关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同时对公司主管业务负责人进行问责和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违反承包商(施工、配送)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公司所规定的情形的,对承包商、建设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罚款并通报、停职、调离或免职的处罚。
第九条违反资金安全管理规定,出现产品经销公司所规定的情形的,对当事人进行纠正、批评教育,进行警告并通报、罚款并通报、待岗学习、停职或调离原岗、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十条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公司所规定的情形的,对驾驶员和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警告并通报、罚款并通报、待岗学习、停职或调离原岗、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十一条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出现事故处理不力、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体事件的,追究负责人责任,并进行罚款1000元。
第十二条违反公司有关数质量管理规定,出现公司所规定的情形的,对相关人员和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罚款并通报、停职或调离原岗、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十三条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除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调离、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监督执行人员依据本制度对相关部门、站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
第四章 处罚执行
第十五条违章违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分明的,公司执行人员根据本制度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综合办公室下发处罚通报。
第十六条被处罚部门或个人在通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公司。
第十七条同一违章行为重复出现或累计多次受处罚的部门,负责人需要写出书面报告上交公司综合办公室说明情况,情节严重的对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修订和完善。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工业气体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工业气体均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待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2.经营管理和业务人员,要熟悉各种工业气体的基本性质,掌握其危害特性,认真做好防范。
3.配备经过消防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店面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经管人员的安全综合水平。
4.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配置好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会使用,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5.气瓶入库时,要对气瓶外表面进行专门检查,不得有变形、焊点、裂纹等现象,如发现有异常的必须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做退货处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明火和高热电装置,更不准做生活设施用,要保持通风良好,并具备好的防雷措施。
7.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危化品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能独立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第3篇 易制毒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确定公司生产产品硫酸为易制毒化学品,本制度只针对本公司自用富余硫酸的销售管理。
二、硫酸销售安全工作由销售公司专人负责,总公司营销总经理负责监督管理。
三、客户必须与公司签订硫酸购销合同,且客户具有使用或经营硫酸的资格。资质必须合法、齐全、有效。
四、禁止向资质不全的公司或个人硫酸。
五、客户购买公司硫酸,必须在地县或市级公安局禁毒大队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并办理运输备案证明。
六、凡来公司拉运硫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必须具备运输硫酸的资格、公司资质和运输证件合法、齐全、有效。
七、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购买备案证明或运输备案证明上的数量和期限进行销售,其不得超过购买备案证明或运输备案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量和期限(两份备案证明数量不同以小的为准)。
八、销售人员必须在销售当日将硫酸购买客户、销售数量、日期、主要流向、购买证编号、运输备案证编号等,登记记录在易制毒品化学品销售台账上,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两年,以便查阅。
九、公司必须每年年初向市禁毒大队汇报上年度的硫酸销售情况,并定期进行硫酸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备案。
十、硫酸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的,法案当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第4篇 油漆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油漆及其溶剂、稀释剂均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待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2.经营管理和业务人员,要熟悉各种油漆、溶剂的基本性质,掌握其危害特性,认真做好防范。
3.配备经过消防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店面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经管人员的安全综合水平。
4.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配置好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会使用,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5.油漆及其溶剂、稀释剂进店时,对包装要进行专门检查,不得有变形、损坏和渗漏现象,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经营店面应设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明火和高热电装置,更不准做生活设施用,要保持通风良好,并具备好的防雷措施。
7.店面储存的油漆类物品,其单元储存量,不得超过或等于该产品的规定限量。通讯报警装置应保持完好,遇有事及时向上级报告。
8.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危化品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能独立进行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