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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从供应商到仓库的整个物资接收流程,旨在确保商品的质量、数量准确无误,并有效管理库存,降低运营风险。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收货前的准备
2. 商品检验标准与程序
3. 信息记录与报告
4. 异常处理机制
5. 员工职责与培训
6. 审核与改进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收货前的准备:涉及与供应商的沟通、收货计划的制定、仓库空间的规划以及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的检查。
2. 商品检验标准与程序:明确质量检验的具体标准,包括外观、功能、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
3. 信息记录与报告:规范收货单据的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建立及时的信息反馈系统,以便管理层了解收货情况。
4. 异常处理机制:设立快速响应机制,对收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延迟、短缺、破损等进行有效应对。
5. 员工职责与培训:明确收货人员的职责,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 审核与改进机制:定期评估收货流程的执行效果,识别改进点,推动流程优化。
重要性
收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基石。有效的收货管理能:
1. 保障商品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满意度下降或退货风险。
2. 减少库存误差,防止过度库存或缺货,优化资金使用。
3. 提高效率,缩短收货时间,加快商品周转速度。
4. 通过数据分析,帮助企业发现供应商问题,提升供应链协作水平。
5. 保证信息透明,有利于企业做出精准的决策,降低运营成本。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清晰阐述每个步骤和责任人,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2. 实施定期的内部审计,检查收货流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引入自动化和信息化工具,比如条形码扫描、rfid技术,提升收货效率和准确性。
4.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共享收货数据,共同提升供应链绩效。
5. 设立激励机制,表彰严格执行收货制度的员工,提高团队执行力。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能够建立起高效、可靠的收货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库存的有效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收货管理制度及要求范文
第1篇 公司非工程采购收货管理制度
公司非工程采购及收货管理制度
一、所有部门的非工程采购需经过行政部,申请人需在实际采购前向行政部提交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的非工程采购申请单。申请人可提出对供货商的建议,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二、经行政部采购的项目包括(不仅限于)下列采购项目:
1、公用事业及电话服务。
2、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房屋、仓库、车辆的租用。
3、机票、酒店代理。
4、货物运输、邮政、邮电服务。
5、广告、印刷服务。
6、办公保险。
7、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这里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各种电脑、服务器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调制解调器、磁带机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布线系统、布线设备等,以及在上述设备上运行的系统软件,各种应用软件,各种为建设信息系统而需进行外包的服务项目。此类用品的采购需先申报管理信息部提出采购建议,由行政部按建议具体实施采购。
三、当行政部所获报价高于采购申请单上申请人所要求价格的5%,或大于人民币100元,需在申请人部门主管重新加签后,方可向供货商签发采购订单。
四、所有采购订单需由行政部发出,采购订单应由行政部授权签发。
五、采购订单应依据采购申请,发给经审核的供应商。无采购申请,行政部不能发出订单,采购订单发出前,不得支付任何采购预付款。
六、所有收货必须由独立于采购人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必须在订单完成之后,否则收货人员有权拒绝收货。
七、库管人员负责核实发票上的数量、金额是否和订单一致,据此填写收货报告。收货人员立即通知申请人取走货物,申请人须在收货单上签字。签字的收货报告、采购申请单、发票交给财务财务会计部作为付款凭证。
八、行政部每十天对未完成订单进行跟踪。对滞期30天的订单将在跟踪后,决定订单有效性。
第2篇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公司,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质量验收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专管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药品实施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和质量控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记录核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4验收员入库验收时,应逐箱验收到最小包装,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包装应有封签,验收人员应做详细登记,并作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5公司应当按规定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按照规定核注核销,并按时上报中国麻醉药品协会。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及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设施设备应当能够符合以下要求:
6.1待验区域符合待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
6.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为专用的并符合安全控制要求;
6.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6.4按规定配备电子监管码扫码与数据上传设备。
7 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验收,对照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录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并确认后,系统生成验收记录。
8验收人员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扫描数据采集工作。
9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最少不低于5年。
10 验收员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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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非工程采购收货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非工程采购及收货管理制度
一、所有部门的非工程采购需经过行政部,申请人需在实际采购前向行政部提交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的非工程采购申请单。申请人可提出对供货商的建议,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二、经行政部采购的项目包括(不仅限于)下列采购项目:
1、公用事业及电话服务。
2、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房屋、仓库、车辆的租用。
3、机票、酒店代理。
4、货物运输、邮政、邮电服务。
5、广告、印刷服务。
6、办公保险。
7、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这里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各种电脑、服务器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调制解调器、磁带机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布线系统、布线设备等,以及在上述设备上运行的系统软件,各种应用软件,各种为建设信息系统而需进行外包的服务项目。此类用品的采购需先申报管理信息部提出采购建议,由行政部按建议具体实施采购。
三、当行政部所获报价高于采购申请单上申请人所要求价格的5%,或大于人民币100元,需在申请人部门主管重新加签后,方可向供货商签发采购订单。
四、所有采购订单需由行政部发出,采购订单应由行政部授权签发。
五、采购订单应依据采购申请,发给经审核的供应商。无采购申请,行政部不能发出订单,采购订单发出前,不得支付任何采购预付款。
六、所有收货必须由独立于采购人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必须在订单完成之后,否则收货人员有权拒绝收货。
七、库管人员负责核实发票上的数量、金额是否和订单一致,据此填写收货报告。收货人员立即通知申请人取走货物,申请人须在收货单上签字。签字的收货报告、采购申请单、发票交给财务财务会计部作为付款凭证。
八、行政部每十天对未完成订单进行跟踪。对滞期30天的订单将在跟踪后,决定订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