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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企业运营的正常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旷工的定义、旷工的记录方式、旷工的处理办法、处罚措施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
包括哪些方面
1. 旷工定义:明确何为旷工,例如未提前请假或未经批准而缺勤的行为。
2. 旷工记录:规定旷工如何被记录,如每日考勤、签到制度等。
3. 通知程序:当员工无故缺勤时,企业应采取的及时通知和确认程序。
4. 旷工处理:包括旷工一天、连续多天的处理方式,以及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
5. 处罚措施:根据旷工的严重程度设定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6. 申诉机制:为员工提供对旷工认定有异议时的申诉渠道和流程。
7. 特殊情况处理:如疾病、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缺勤处理办法。
重要性
旷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因为它:
1. 维护秩序:确保工作环境的正常运行,防止因人员缺失影响生产或服务质量。
2. 保障公平:通过一致的处理标准,防止员工间因旷工处理不公引发的矛盾。
3. 激励出勤:通过处罚机制,鼓励员工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出勤率。
4. 保护企业利益:减少因旷工带来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 促进沟通:建立有效的旷工通知和申诉机制,促进管理层与员工间的沟通。
方案
1. 建立完善考勤系统: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自动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减少人为误差。
2. 定期通报:定期公布旷工情况,提醒员工重视出勤纪律。
3. 培训教育: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强调旷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4. 人性化管理:对于特殊情况,如疾病等,应提供合理的缓冲期或病假政策。
5. 执行力度:对旷工行为严格执行,但也要公正公平,避免过度惩罚。
6. 绩效挂钩:将出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与奖金、晋升等挂钩,激励员工遵守规定。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既严格又公正的旷工管理制度,以促进企业高效有序地运行。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这些措施,以达到最佳效果。
旷工管理制度是什么范文
第1篇 财富公司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8:30以后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每次扣20元,第一次记警告;超过 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发当天基本工资。
2.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
3.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4.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5.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6.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7.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8.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来计算迟到、早退、旷工。
9.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10.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第2篇 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时利用和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劳动、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中铁装备中铁政字[2007]0002、000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厂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焦化厂甲方科级及以下员工。
二、 作息时间:
员工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月考勤日为:上月26日~本月25(在此期间的日历星期天,即为员工当月可休班的天数),各科室/车间可安排轮休、或调休,当月休完,过期视为放弃。具体休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通知。
三、 加班、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小时假、迟到、早退、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复工的界定:
加班:指上级领导指定的、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班次;
休班:按本月的日历星期天所休的天数,分固定(由科室/车间或班组安排、月前公示)、临时调休、因加班后换休3种;
出差:指经焦化厂级以上领导批准,计考勤的外出活动;
事假:指个人申请,超出休班天数的休息;
病假:指个人申请(因身体状态确实无法到厂,才能由别人代理),超休班天数的休息;
婚、产、丧假:法定假期;
小时假:个人申请,提前下班、或推迟上班,但直接领导需综合平衡、遵章执行;
迟到:迟于规定时间15分钟(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早退:非公务原因离岗(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旷工:无故不上班(未请小时假,);
辞退:因个人原因,由部门提出,最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辞退;
辞职: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的离岗,按新劳动法,需提前1个月办理手续;
自动离职:未办理手续、连续旷工达5日(全年累计30日)的;
复工:分2种,因伤病假的复工,需体检、办理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因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复工,不般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降一级使用;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均需提前办理手续。
四、 请假及换休班销假程序:
1、休班: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组员由班长/组长签字、车间确认,班组长由科室/车间确认,科级助理以上人员(不含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厂长助理或厂长签字,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厂长签字。
2、出差:由焦化厂级审批。
3、两天以内的事假、病假:
主持工作的科室/车间领导,由焦化厂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非主持工作的科级助理以上领导,由焦化厂级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工程师、班组长,由科室/车间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一般员工由班组初审,科室/车间审批(如班组长休息、或科室无主管班组长,可由科级以上领导直接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4、三天(含三天及以上)的事假、病假,及婚假、产假、丧假:
除以上要求外,按[2007]0006号文件,需报公司高层同意。
5、婚、产、丧假:按公司规定。
6、小时假:个人及组长向班长汇报,班组长向科室/车间领导汇报,科室/车间领导经厂级领导批准,但批准的领导需综合平衡,遵章执行。班长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1小时以内;科级对下级的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厂级除对科室/车间领导按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对工人的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但频次可不受限制,但掌握全面。超过2小时小于4小时,办半天事假,超过4小时,办1天事假
7、销假:提前上班的,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
五、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管理程序:
1、每次旷工,班组、科室/车间必须向厂办公室书面报告,连续旷工至第6日(或年累计旷工达31日),在该日需书面向厂办公室书面汇报提示天数,记作自动离职,厂办公室同时对该员工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根据新劳动法,为保障个人权益,辞职需填写申请表,经审批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开始的1个月内,仍需按规定出勤。
3、对长期表现不佳、出现重大设备或人身伤亡的当事人,或其它依照事实依据的重大行为,科室/车间、焦化厂有权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辞退,但手续必须齐全。
4、对旷工达到自动离职期限、或主动辞职已生效的,因本人申请复工,原则上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至少降一级任用,且考察期为3~6个月,以后可申请与同级人员竞争上岗,优选照顾留岗人员、复工人员作为次选对象,如试用期满不能达到用工要求,予以辞退。
六、考勤管理:
1、按规定,由班组、科室/车间进行考勤,每月按期将考勤交厂办公室。
2、厂部、科室/车间对出勤定期/不定期检查,如有虚报、漏报、手续不全等情形,考勤员50元/次、科室/车间负责人100元/次,人次月超过3人次以上,从第3人次起,加倍考核。
焦化厂办公室是甲方考勤的主管部门,本条款由厂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