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招标年度工作总结2023 1450字
xx年,全县进场交易项目xx个(含产权交易项目xx个),中标金额xx亿元,交易数量与交易金额分别是xx年的123%、156%。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xx个、中标金额xx亿元,分别是xx年的134%、225%;产权交易项目xx个,实现国有资产增值xx万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xx亿元,是xx年的1.44倍。招投标监管和服务工作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招投标市场继续保持规范、平稳、有序运行。
纵观xx年以来的工作,全县招投标工作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可喜局面,即:一是进场项目增多,场外交易项目减少。过去进场的项目都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项目,而xx年,通过我们的宣传发动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工作实践,省属单位、有关条管部门及民营企业的一些项目都主动进场交易,场外交易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一标定终身”的项目增多,标后变更的项目减少。标后招标人、投标人联合变更工作量的情况一直是招投标管理中的棘手问题,xx年,由于标前各项工作过细,考虑周全,标后监管措施得力,把关过硬,已实施的项目基本没有了过去经常变更的现象,既杜绝了一些可能引起腐败现象的发生,又维护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对招投标工作正面评价增多,负面评价减少。通过我们回访以及多方征集意见和县有关部门的考评,全县绝大部分单位对招投标工作的满意度在提高,正面的评价在增多,主动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人增多,误解及负面评价明显减少。回顾xx年以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
我们始终把招投标的法制宣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采取组织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教育引导。请县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依法定标。二是拓展宣传形式。xx年编印了《招标投标服务指南》和《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汇编》,对招投标的运作程序、相关知识和法律规定等作了系统、详细地介绍,进一步方便领导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学习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知道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怎么做、做什么,从而自觉地遵守招投标法,配合和支持招投标监管工作。从xx年起,坚持每月编报一期《招投标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动态、介绍招投标知识、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剖析,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县招投标工作情况,增强他们关心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xx年还对“招标投标信息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网站法律法规的宣传版面和内容,并及时更新,充分发挥网络宣传的广泛性和及时性,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抓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赴省市参加专业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和实际操作技能。xx年,先后分两批送出6名同志到省市培训,组织5名同志到周边县市交流学习,组织7名专家评委参加业务培训。四是抓社会宣传。xx年8月30日是《招标投标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及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还在《xx报》作了专版宣传,全面总结回顾了《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作了计划安排,同时设立“招投标之窗”专栏,分期连续刊载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招投标知识。6月18日,在xx电台《政风热线》栏目向社会各界介绍招投标工作,宣传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工作覆盖面。
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不断完善招投标运作体系
第2篇 2023年度项目招标工作总结精选 1750字
今年以来,我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上级招投标条例、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不断探索新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各类申报项目,圆满地完成了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1月25日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106个(其中:工程类84个,物资采购类6个,资产出售、出租类16个),中标成交额913.54万元,节资增效256.64万元(其中:建筑类222.89万元,物资采购类0.82万元,资产出售、出租类32.93万元)。
回顾全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务实高效上有了新突破
在服务基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过程中,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和农村四级水泥公路建设,贯穿全年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全镇面广、量大,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实际,对此在项目安排上,我们坚持早建议、早计划,高起点,巧安排的工作思路。
一是及时与水务站、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取得联系,落实工程测量队伍、设计施工方案,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及时拟订招标文件,完善切合本镇实际的招标方案;三是及时与有施工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多方争取施工队伍和有限的专业人员,确保了全镇两大工程在省和盐城规定的时间内,得以圆满完成。全年共完成河道整治41条,33.7公里 ,31.25万方土;第二期农村公路 条,7.589公里。
在安排招标项目上,坚持重点优先,急事急办。今年9月,我们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成功组织实施了农村广播线路整治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放弃国庆假日休息,组织领发各种材料,为推进广播线路整治工作,为广大村民、居民收入听到高质量的广播节目尽了一份力。
二是在低于招标单位预算价的85%范围内确定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标底价,以最接近评标标底价者中标。三是现场竞价,在不低于施工单位个别成本范围内实行中标。以上评标定标方法的推行使我镇招投标工作在更高层次上得到健康发展。在组织各类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努力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项目内容多等困难,坚持高效运转,加班加点尽力为招标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为投标单位提供方便,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使招投标办公室成为镇政府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一个窗口。
二、突出方法创新,在评标定标方式上有了新突破
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待每一个项目,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土建工程农村路道、河道整治等大型建筑类项目,在坚持规范运作,依法评标的前提下,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为了防止少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恶习意竞争,我们采取三种方式动作在招标文书拟订时及时明确本工程采取的办法,使各类投标都有所认识和理解,操作时由评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会现场确定其中一套方案。即:一是依照投标单位在商务标书中的综合报价,直接确定合理中标。
既保证了各类项目的招标效果,又有效防止和遏制了少数人串标或恶意竞争现象的发生,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较好保护,从而得到了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致认可,受到了较好效果。
三、常规管理,在落实制度上有了新突破
在落实制度上:
一是加大宣传和力度积极引导基层建设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把招投标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二是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操作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操作、一把尺子的工作标准;
三是坚持做到管理、服务、监督“三到位”,坚持做到每个工程项目都能事前有交待,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总结报告;四是突出工程增加量的申报审批、结报程序,凡工程项目有变更的招标办均能到场参加验收;五是坚持做到“四不”,即一是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没有质量验收报告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三是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项目在质量问题未纠正之前不予拨付资金。
四是结算时未经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审核的不予拨付资金。通过过有效管理,使我镇招投标工作既坚持了勤政廉政,又为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回顾全年工作实际工作还存在了一些不足之处:
如少数招标单位全程参与的意识不强;项目的申报后单位领导亲自过问不够,总感到项目申报后就是招标办的事,与已无关;再就是工程款的拨付不够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标人的积极性。对此我们将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努力探索,不断化解不良因素,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能力,争取将来年的招投标工作提升到更高水平。
第3篇 项目招标年度个人工作总结2023 1700字
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和采招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xx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管办分
离、政事分开、强化监管、透明高效,运转有序”的总体目标,努力建好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工作平稳有序,成效明显。使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据统计,1-12月份政府采购共658次,预算金额4.3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32亿元 ,节约资金1.02亿元,节资率为23.50%。工程招投标共461 项586个标的,预算总造价34.42亿元,实际中标价26.53亿元,节约建设资金7.89亿元,平均让利率为22.93%。其中,6月份采招监管办筹备成立以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改革招投标办法,政府采购比上半年提高节资率4.68%,多节资0.19亿元;建设工程让利率提高9.5%,多节资1.59亿元;监管机构成立后共计多节约资金1.78亿元,成效是显著的。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改革机构运行机制,实行“管”、“办”分离。
在市委市府及采招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5月份开始筹建义乌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采招监管办”),6月份接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工作。采招监管办负责监管,不再承担具体的操作业务。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分别从财政局、建设局剥离出来,隶属365便民服务中心,采招监管办对其只管业务,不管人事。推行业主(采购人)负责制,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服务,监管办实施监管这样一种全新的运行机制。改变了过去“裁判员”和“运动员”集于一身的运行模式,进一步明晰了管理与执行操作职能,从而真正做到“管办分离”,各司其职。
(二)完善制度、切实转换职能。
1、随着《政府采购法》、《______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以及部门改革的推进,过去的有些制度已不适应现实工作的要求,市采招监管办成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义乌实际,先后起草制定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构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11个(已由市政府发布或市府办转发),各项管理办法13 个(由市采招监管办下发),这一整套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力地约束了标前、标中、标后的整个过程,改变了先前人为因素过多,无章无序的操作办法。做到了关口前移,用建立完善制度实现了有力监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监管办成立后,所有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一律实行备案制度。 “标前监督”,首先通过对招标条件、招标方法进行严格把关,使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政府采购方面:通过采购项目备案,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必须公正、合理;技术规格不带有倾向性;评标方法严密合理细化;评委组成达到专业性。并对开标时间进行统筹安排,对性质相同、时间不冲突的项目尽量安排在同一天开标,做到“效率”二字当头、“用最少的时间,办更多的事情”。工程招投标方面:通过下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行为,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方法等文本备案作为把关重点,预防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标中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定和细则要求,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一是派专人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明确评标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和纪律,并对评标专家实行考核。评标结束后,按评标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序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二是通过对中标(成交)结果备案,采购资料备案,加强对中标结果公示、合同签定的管理。
“标后监督”:政府采购方面:就是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备案情况,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中标单位的供货速度、质量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工程招投标方面:在完成招标工作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强化标后管理,加强对五大员到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全过程监督,不仅可以避免失误,减少投诉,更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到目前为止,各相关报备制度已基本建立,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各主要环节都已有据可依,各方主体的行为得到了明显的规范,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不断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制度创新和观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