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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试点工作总结(四篇)

发布时间:2023-06-07 20:36:03 查看人数:53

管理试点工作总结

【第1篇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2篇 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第二阶段总结

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第二阶段总结

财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第一、二阶段小结

按照我局定制的《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在认真强化宣传发动、深化廉政教育、排查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再造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建立监督机制,加强重点监控,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实施流程再造,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

我们在认真查找分析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审批、执行、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环节,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等需重点防控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分析,优化再造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防范人为故意,最大限度地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廉政风险。 一是突出清理规范审批服务项目。我们根据局内各科室职能职责,对以往的服务和审批项目再一次进行了认真清理。二是突出制定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局内各科室本着优质、高效、监督、防范的原则,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三是突出精简办事环节主动服务。在优化业务工作流程中,局内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本着方便服务对象、缩短办理时间、符合有关规定的原则合理精简了办理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我们结合创先争优为目标,进一步树立了财政干部“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四是突出及时固化工作流程。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编制了工作流程图上墙公示,并在财政局外网,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二、建立督查机制,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行

一是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二是完善情况通报、社会公示,以及涉劳问题的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性。三是认真落实社保基金年检制度和开展社保基金的非现场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四是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或暗访,及时发现和防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行为,促进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预防廉政风险点发生的制度建设。重点是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社保基金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基本建设规范执法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切实建立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权力运行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承诺,督促其自觉接受社会和干部群众的阳光监督。三是建立本系统廉政风险岗位人员的廉政信息档案,动态反映相关信息。四是制订预防廉政风险点发生的工作措施,强化风险预警,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第3篇 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总结

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总结

据省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和全市地税系统绩效管理试点贵溪现场推广会会议部署,鹰潭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从今年3月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地税系统绩效管理试点贵溪现场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税,诚信服务,科学管理,争做第一”规范化管理方针,借鉴贵溪地税局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工作,抓好“绩效目标规划、绩效辅导、绩效考评应用、绩效改进”四个方面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制定了较为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取得显著的试点效果。

一、抓基础环节,在部署上下功夫

我厅将20__年定为绩效管理年,把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股长为成员的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并抽调了素质高、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绩效办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4篇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范文

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

管理试点工作总结(四篇)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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