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3年法庭上半年工作总结 3900字
今年上半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庭室的大力支持下,我庭紧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契机,积极参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进一步增强自身司法能力建设,工作出现了服务优质、党委政府满意、群众称赞的好局面。今年1至6月份我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8件,结案150件,标的980多万元。结案率达70.33%,两费收取达30多万元。圆满超额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中杜平同志结案88件,田文远同志结案62件。按照我庭年初提出的 “三零三案”要求,即办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实现“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高、快、好、省”地审理案件,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判决案件达到了服判息诉、调解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现将我庭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始终做到三贴近 服务建设新农村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法庭工作在基层,直接体察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问题,熟知当地民情、民意、民风,是其它机关不可代替的,人民法庭通过便民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预防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村和谐稳定,促进着“三农”科学发展。针对我庭地处农村的实际,我们深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三贴近”,做好“三大员”。即: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做维护农村稳定的“消防员”、服务三农的“服务员”、普法工作的“宣传员”,为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我们强化了涉农案件审理,认真审理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财产侵权及邻里冲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为农村治安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关系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田柳镇各村干部群众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非常高涨,但苦于没有资金,无处下手。我们主动与党委、政府、村干部联系,为他们出谋划策,筹集资金,建设新农村。田柳镇邢姚三村原来村貌较差,村干部想修路但没有资金。思路决定出路,经多方考虑研究,在法庭的指导下,功对该村木器市场承包经营权进行拍卖,筹集资金一百多万。利用这部分资金,该村修建了村内道路,安装了路灯,建设了文化广场,村容、村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这个村成了田柳镇的新农村建设先进村、样板村。该村的成功操作为其它村提供了范例,打开了思路。很多村干部纷纷前来法庭咨询,我们与村干部共同研究,出点子,谋路子,盘活土地资源,搞好新农村建设。通过我们为农村的法律服务,带来的巨大变化,我庭在辖区农村的威信进一步提高,受到辖区党委、政府、老百姓、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服务农村的同时,我始终加大服务企业发展的力度,寿光新龙电化公司的型材销售多发生在一些建筑企业,常有拖欠现象。货款的拖欠会影响产品的销售,特别对方是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货款的拖欠,更会影响我们企业的发展。如梁山县一家建筑公司拖欠新龙电化公司货款近百万元,新龙电化销售人员多次到梁山协商,该企业老板多次答应还款,多次打协议而一直不还款。了解到这家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有很多客商也要起诉该企业后,我带领庭上同志,迅速出击,抢在其它法院前头,到梁山查封、冻结该企业七个银行账户。迫使该企业老板带款前来新龙电化协商还款,现在该企业拖欠的货款已全部还清。自今年以来我参与审执结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93件,标的达600多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了帮助。
我们还强化了便民利民措施,探索民事速裁机制,简化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地便利农村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了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走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路子,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依法能快则快,防止久拖不决,以使当事人处于争议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恢复为正常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流动法庭的形式,适时开展巡回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庭的案件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趋势,即:明显地提升了调解结案率和当庭自动履行率,而使申诉信访量不断下降。针对农民法律知识欠缺,性情偏激,遇事容易上火,矛盾纠纷容易激化的特点,我庭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炕头,把法庭审案搬到村头,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庭还推行了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收案制度,保证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坚持“四心一准一快”接待法,即对每一位前来求助的群众做到热心,听诉问题细心,做思想疏导工作耐心,解决问题诚心,答复问题和处理意见准,处理快。对不属于法庭处理的事情也不一推了之,而是为其指明正确的解决途径,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架起了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我们积极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和“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活动,不断满足社会,尤其是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帮助化解金融危机下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发挥派出法庭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的优势,成立“假日流动法庭”,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当场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咬定调解不放松 助推和谐与稳定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通过深入的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准确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地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司法为民应该永远成为支撑人民法官司法理念的基石。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自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不能只让司法实践漂浮在空洞的概念当中,而应该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练就成我们的司法能力,进而使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我们积极倡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人民司法”,强化“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审判和调解相结合”、“送法进村”的审判作风,了解社情民意,熟悉人民利益诉求,从广大人民群众中获取利益衡量的准则,使法院的裁决更能体现人民和社会利益的指向。我们将每一次开庭和调解都作为一次普法活动,不仅要做好裁判调解工作,还要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作为自己的份内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走出去”是通过巡回办案、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请进来”是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到庭旁听,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扩大案件审判的社会影力, 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要不定期筛选一些案例、法律事件在报刊、橱窗上登载、张贴,进行法制宣传。
四、以人为本,号召人人做法庭的主人,积极创建学习型、节约型法庭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用事业造就人,用环境凝聚人,用机制激励人,用感情维系人。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我们倾心打造优秀的法庭文化,努力树牢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思想根基,通过在学习中提高、在培训中磨炼、在约束中规范、在竞赛中创优,努力实现干警队伍的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和品质过硬,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优秀干警队伍,实现了干警无违纪、案件无差错、当事人无信访的“三无”目标。杜平同志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舍小家,无私奉献,有时连续在外出发30多天。田文远同志加班加点,审理了大量金融、涉农案件,赢得了群众的赞扬。
今年上半年我庭案件质量与效率较去年有了提高,收费也比较理想,但工作与院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学习、理论研讨氛围还有待于加强,改革创新、宣传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下半年,我们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强化干警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推进“学习型”法庭建设。严格落实“学习周报表”制度,并通过“大练兵,大竞赛”、法律文书集体会签、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大“复合型”审判人员的培养力度,普遍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效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工作要细心、耐心,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全心全意服务于经济发展。
3、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建立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矛盾不外推、不上交”,切实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事件,要及时预警,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搞好源头治理。
4、积极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采取便民措施。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
5、立足于法庭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我们法庭基础条件差,在所有部门中,办公设施是最差的。多年来一直没有更新。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庭整体形象,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使法庭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共2页,当前第2页12
第2篇 县人民法庭上半年工作总结 1100字
二**五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共收案*件,其民事*件,刑事自诉*件,执行*件(含旧存的民事*件,刑事自诉*件,执行*件);已审结民事案件**件,刑事自诉案件*件,执结*件;因法定事由裁定中止审理民事案件*件、刑事自诉案件*件,中止执行**件,其余案件均在审理、执行之中。
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庭始终追求有效率的公正,重调解、精审判。法庭同志经常换位思考,能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法庭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精减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实现早日结案。尽管法庭只有两个人,人力不足,但全庭上半年无一案超案限,所结案件大部分在审限的一半以内办结,除了办理**法庭服务区内的案件,**庭还接受县法院调剂,办结了较有影响的力源房产案、水车屋火灾损赔案等。由于能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能严格依法操作,保持公心,办案质稳步提高。与往年同期相比,案件的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调解成功率大幅上升,人民群众对法庭审判的公正和司法权威的确立普遍认同。
法庭的执行工作的开展与审判工作同步,由于法庭仅有两个人在岗,执行工作主要做的是强制执行的前期限准备工作。**人民法庭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继续推行强制执行预告制度,力图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法庭在受理案件[本文转载自后及时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诉讼须知,以书面形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告知被执行人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明以法律、晓以利害,促使被执行人权衡利弊,自觉履行义务。法庭已对接到通知书而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六人向院长申报办理了拘留、罚款决定书,并在县法院法警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南君超实施了司法拘留。
继办结了桂花乡人民政府与李武斌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案后,在二**五年上半年,应**镇党委、政府的请求,法庭为当地集镇开发和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法律咨询,协助做了大量的拆迁动员工作。此外,**人民法庭还应段家河镇党委、人大、政府之邀,为其镇村两级干部讲授普法课,协助培训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成员。法庭的工作受到了服务区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评价。
执纪方面,全庭干部均能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回顾二**五年上半年法庭工作中的问题,主要是执行与审理未能齐头并进。法庭当前仅有两人,交通工具亦难满足所需,只能维持日常的审判工作不能实现审理和执行兼顾,导致部分执行案件无法及时执结,尤其是无力组织实施强制执行;执行工作措施不力,执行的威慑机制效果不明显,案件执行的压力与日俱增。另外,法庭的卷宗报送归档工作滞后。下半年,**人民法庭将进一步挖潜,争取将法庭上的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第3篇 法院派出法庭上半年工作总结 1550字
一、审判工作
1、公正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今年1至6月分,法庭收案xx件,与去年同期案件数量持平,结案xx件,上诉x件均未回。结案中调解xx件、撤诉72件、判决59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移送3件,结案率为xx1%,调解率为77%,审限内结案率100%,公开审判率100%,超额完成了我庭上半年段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全面完成了审判任务。
2、强调案件的社会效果,加大调解力度,化解不稳定因素。工作中,我们努力通过审判活动平复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的重要目标,解决了一些在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矛盾突出、具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例如xx县公路建设指挥部诉xx户村民拆迁纠纷案件经过法庭有效的工作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本案中京城高速路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点项目,途径xx村,有部分村民的房屋需拆迁另建,经xx县土地局、规划局批准,在四被告的承包地处批建了拆迁户房基地。原告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对四被告的地上物xx苗进行了作价补偿,但是四被告以作价低为由,拒绝迁移树苗、清除地上物。该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法庭进行了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亲自到四被告家中了解情况,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并与之进行耐心交谈,讲解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经过法庭到位的调解工作,四被告终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迁移树苗、清除地上物。从而保证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施工。随着辖区的开发建设,带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增多,为法庭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每当这时,法庭都能承担起诉内、诉外调解的重任,通过有效的工作方法,使纠纷均得到妥善解决,并使群众从以往的越级访、重复访向合理化问题合法信访的途径转化,转变了群众认为只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观念。法庭的工作为辖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例如,成功调解数十人阻拦xx镇xx重建工程,为该工程9月1日圆满竣工投入使用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3、强调“案结事了”,在案后当事人能够自动履行上下工夫。上半年调解案件自动执行率达到xx%,判决案件自动执行率达到xx%。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加强案件调解并不是一味的追求以调解结案,更重要的怎样能够让当事人自动履行。这就要求法官在做调解工作中要真正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来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让他们从思想意识上来接受这些事实、从心底愿意接受调解,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官,从而能够带着诚信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样便于案后的执行,从而能够减少法院的工作量、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4、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创造良好法制环境。xx派出法庭立足农村实际情况,从维护安全稳定角度出发,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有针对性的加大民事纠纷调解力度,积极投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中。
(1)从去年开始进行的“百村庭审行”活动已取得效果。该活动让百姓与法律“零距离”的接触,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起到一定的教育、警誓作用;加强了与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沟通,增强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在案件审理中,要求干警把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将传统的“和为贵”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从法律、道德两个方面教育广大群众,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
(2)“四镇、百村、千家”辖区纠纷大排查取得显著成效。该活动以法庭为中心,以各村为依托,以各机关厂矿为触角,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特点,在案件多发季组织审判人员深入到辖区四个镇,分工负责几个村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及纠纷调解活动。并要求各村自行选定一名调解人员配合审判人员负责本村调解工作。活动中,主要调处邻里、家庭、赡养、土地等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由法庭、司法所、村委会、派出所共同备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调解稳定工作。对纠纷存在的隐患做到提前发现,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4篇 法庭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5000字
XX年上半年,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在本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业服务年”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改革审判管理和抓好队伍建设。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XX年截止6月30日,我庭新收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5件,增幅为14.7%。诉讼标的金额4.31亿元,去年同期(5.62亿)相比有小幅度下降,与XX年相比,下降大幅度较大,减幅达57.7%。连同去年旧存案件11件,上半年我庭共办理一、二审案件50件,已审结34件,结案率为68%。未结案件中部分是近期新收案件,部分在公告送达和司法鉴定期间,部分案件在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已结的33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的16件,改判的8件,发回重审的2件。二审案件维持率为4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2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率为24.2%,与去年同期改判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共7件,占21.2%,与去年基本持平,相比XX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内部纠纷和传统借款担保纠纷仍为我庭主要案件类型,分别受理了12件和18件。从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分布情况看,南昌中院上诉10件,上饶中院上诉8件,景德镇、赣州、宜春、抚州、九江中院分别上诉3件,新余、萍乡中院各2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处理好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慎处理涉国有企业纠纷。随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涉国有企业主要案件类型由企业改制纠纷,包括因改制行为效力产生的纠纷和改制后因对外债务的承担而引起的纠纷,转变为不良金融债权的借贷纠纷和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国有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借贷案件数量虽呈下降趋势,但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在债权转让程序被认定合法的情况下,各方利益更是难以协调。我庭始终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局为重,在强调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加大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措施的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产环境。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我庭通过对不服破产裁定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二是从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诉讼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纠纷、中小股东诉讼、公司解散诉讼等,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公司的稳定和生存发展,进而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我庭坚持公司意思自治,司法谨慎干预的审判理念,对中小股东提起的知情权、盈余分配等诉讼,我们既注重协调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如我庭审理的秦玉林与九江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中,小股东秦玉林因不满公司不分配利润,在与其他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主张分配公司利润。由于公司股东会未形成利润分配决议,直接判决分配利润可能会造成司法过度干预公司自治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判决驳回诉请又不利于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合议庭通过提出其他救济途径的调解方案反复做股东之间调解工作,庭领导也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以其他股东收购该小股东股份形式调解结案,既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也有效的回避了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审理违约责任纠纷。在审理各种类型合同违约纠纷中,我庭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在涉及合同撤销、变更或解除的诉讼中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据公平原则,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诉讼中,我们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据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认定违约金数额。
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国资委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XX年至XX年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XX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制定并完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使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强化审判管理,我庭进一步修订了《民二庭审判管理细则》,完善了从收案到结案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要求,对每一个阶段工作严格控制时间进度,提高案件审判各环节的运转效率。其次为保证庭务工作能得到及时部署,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我们制定了《民二庭庭长办公会规则》,明确了庭长办公会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明晰了内部任务分工和决策程序。再次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我庭继续坚持并完善庭务会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和庭长指导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庭务会的作用,集中全庭的智慧,为合议庭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同时通过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列席全部案件的评议,及时指导和监督合议庭审判,强化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我庭结合院机关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争议、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全庭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庭通过选派人员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开阔视野,更新商事审判理念。上半年,我庭选派了1名同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司法培训合作项目的学习;2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民事证据实务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破产法论坛研讨;1名同志参加全国商事审判研讨会。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__拒变的意识。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商事审判工作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商事法官处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我庭特别注重抓好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全庭人员加强自我约束,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司法行为,拒绝贪婪之心、不伸贪婪之手、不做贪婪之事,固守淡泊,严格自律。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庭还积极承担最高法院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月份我庭承办了最高法院在江西召开的全国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研讨会会务工作,尽管人员有限,在庭领导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下,在全庭同志齐心协力下,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和其他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根据院党组安排,我庭承担起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的对外联络和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向七个系统改革办报送了本院相关工作动态和信息。由于我庭在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中突出的表现,我庭被评为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上半年,我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紧,尽快转化出调研成果,为大局服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