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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活动总结(优选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9

农民工活动总结

第1篇 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方式,精心安排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多项活动关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局20__年7-12月共受理农民工维权事项389件,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33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39场,其中主要涉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纠纷,如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也有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及其他维权事项。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工作有力

为了贯彻落实新都区20__年“成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配备了基本功能分开有专人负责的接待大厅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标识、标牌醒目,工作制度公示上墙;积极改善法律援助大厅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的设置,在办公楼门厅设立首问责任岗和便民公开承诺公示栏,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更好地关爱、服务农民工,我区设置了“83019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各镇(街道)、区工青妇、残联、老龄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在全区25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络点,确定了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联络员。

为了把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服务,20__年,区司法局加强协作,与共青团新都区委员会及新都区家具产业园管委会、北部商城管委会、物流中心管委会、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现代服务业园、青年(大学生)家具产业创业园等五个重点产业园区及大学生创业园建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样在我区产业园区及创业园区的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此,法律援助的触觉伸到了各个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三、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关爱农民工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利益需求、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区司法局按照《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司办发[20__]69号)文件精神,部署了“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主题活动,决定以“法律援助进村进社进园区,‘零距离’服务网络全覆盖”作为新都特色来全面贯彻实施主题活动,今年,区司法局举行了新都区“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启动之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准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由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信息联络员,每周定期到社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范围;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法院、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律师事务所,分别在社区开展大型集中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与区工商局、区建设局一起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大型企业、工地等发放和宣讲《法律援助条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此外,还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更好地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7月,结合“‘零距离’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家门诊”活动。在活动开展前,通过“新都电视台”、《新都咨询》报等媒体做了充分宣传。同时,通过法律援助qq群这一网络平台将“专家门诊”活动方案予以公布,并要求各工作站将此消息全部告知其所属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由联络员再广为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受益于活动。在人员安排上,在我区四个律师事务所、39名专职律师中精心挑选了在新都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优秀律师,他们分别是四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等八位优秀律师来值守“专家门诊”。经过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如期举行。整整一个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的自言是从电视播出的消息中看到的,有的是从镇上或村社的干部那儿得知的,有的来时手里还攥着刊有“专家门诊”活动消息的《新都咨询》报。活动期间,值守“专家门诊”的八位律师共解答群众咨询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咨询是井然有序的,而群众参与的热度却清晰可感,“专家门诊”的预定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坚持农民工专项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始终坚持降低援助申请的门槛,并免于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简化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同时尽可能放宽条件,将农民工讨薪、争取社会保障待遇、工伤赔付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如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实行先受理,待进入法律程序后再补手续;对行走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五、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12.4”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展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学生维权等专项讲座。同时抓住“以案说法进社区”、“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法律援助进村(社区)”等活动,开展维权案例讲堂活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加强通过新闻媒介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今年已先后在《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新都资讯》及新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上宣传报道新都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又不断鞭策自己将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新高度。

第2篇 情系农民工兄弟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总结

情系农民工兄弟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总结

3月20日至30日,以“情系农民工兄弟”为活动主题的我校社会实践队完成了为期10天的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圆满结束,达到预期目标。

我校社会实践队以调查“农民工面临的诸如生产生活环境如何、权益是否屡受侵犯、负担是否过重、社会保障及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是否受社会歧视”等问题为活动核心,分别在江苏无锡昊天建筑工地,德州双德纺织公司工作车间以及昌乐宝石鑫都建筑工地等单位做了调研。

在社会实践结束后,队员们总结了农民工现在面临的主要4个问题,一是农民工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怎样维权。希望有关部门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印成宣传单,送到外出农民工手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维权的水平;二是农民工不能与家乡保持联系,在外地打工遇到困难时,家乡难以积极协调解决农民工这些问题;三是农民工虽然不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等待遇,心得体会但为了就业,只能忍气吞声,这点也是调查过程中最突出的一个,不少农民工说:“我们最盼有保险。希望将来年纪大了没有后顾之忧。”四是农民工希望法律服务宣讲队经常下乡。不少农民工深有体会地说:“青壮年夫妇大都在外打工,在家的老人和孩子遇到难题不知道咋办。希望家乡帮助我们解除后顾之忧。”

在这10天中,队员们印象最深的是农民工的憨直性格和生活工作条件的'恶劣,同时也对民工不得不肩负起整个家庭的生活重担充满同情。队员们通过这次实践活动,并结合网上关于农民工的相关新闻认识到,现在,农民工问题是中国社会在过渡发展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同时,作为大学生,应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努力。

队员们在完成实践任务过程中,积极准备,及时总结,团结互助,虽然遇到一些阻碍和困难,但都没有退缩。活动结束后,队员们纷纷反映有很大收获,尤其自己是对社会现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3篇 关爱农民工的活动总结范文

一、挂牌成立了“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经过严密筹备,6月8日,联合区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及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挂牌成立“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旨在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互动、企业力量参与的建筑行业劳资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劳动争议纠纷正确引导,不断拓宽建筑劳务工人维权渠道、降低劳务工人维权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二、对存在建筑劳务用工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告诫。麦收期间,为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及时返乡,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6家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制定麦收前工程款拨付计划,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加大对麦收返乡期间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三、召开了建筑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5月18日,环翠区住建局以“尊重、理解、保护、关爱农民工”为主题,组织全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60余人,在张村镇海王旋流器实验中心施工现场召开了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切实加强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现场会邀请了市建管处领导现场指导,威海鸿安建筑集团公司、山东德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项目经理亲自解说,带领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两家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工程量签证表、工资签认发放明细、三级教育及六信一书等规范劳务用工资料;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代表区属企业和外地进区施工企业介绍了劳务用工管理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工地”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3月12日,联合区司法局,聘请专业律师,在温泉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办了“依法用工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针对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实际,结合《劳动合同法》,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合同解除等相关法律知识,向施工企业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印刷了5000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宣传单,直接发放至各施工工地务工人员手中,现场为农民工兄弟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合同法知识及如何运用法律援助的平台实现合法诉求,切实增强了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受到了在场工人的热烈欢迎。

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按照全年“关爱农民工”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义务放电影等活动。同时,确保秋收、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第4篇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总结

一、项目简介

“朝阳行动”是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于__年3月起启动实施的一项志愿服务项目,项目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长期结对帮扶、节假日帮扶、特殊试点帮扶、心理帮扶、物资帮助、健康帮扶等方式,对在粤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关爱志愿服务。“朝阳快乐营”——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是其中的一个专项行动。

为了让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更好的感受到城市对他们的关怀,营造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良好氛围,潮州市山区计划志愿者于六月初组织开展了以“快乐童行,爱心传递”为主题的“朝阳快乐营”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二、主要思路与做法

近几年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涌入数量不断增加,潮安县归湖镇白藤坑小学农民工子女数量剧增。白藤坑小学全校学生共49人,其中留守少年儿童30人。这些留守少年儿童随着父母生活在县城的边缘,他们的教育与生活上的状况不容乐观。本次“朝阳快乐营”则以归湖镇白藤坑小学的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感受城市”为服务内容,以“快乐童行,爱心传递”为活动主题,通过“结对帮扶+项目推进+接力关爱”的方式,开展了一次“朝阳快乐营”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本次“朝阳快乐营”的主要活动内容包括:一是感受大学——参观韩山师范学院;二是感受历史文化——参观潮州市博物馆;三是感受科技电影文化——观看一部电影。

三、实施效果

“朝阳快乐营”通过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分组结对(一个志愿者结对四个小学生为一组),全程由志愿者带领陪伴结对的学生进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活动具体内容为参观韩山师范学院的图书馆、田径场、体育馆等,感受大学的风采和魅力,开阔孩子们的视野,激励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参观潮州市博物馆,让孩子们了解家乡潮州的历史文化,激发他们热爱家乡、建设潮州的热情;最后在志愿者们的陪伴下,孩子们观看了最新上映的.电影《功夫熊猫2》,感受科技电影文化。

通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民工子女的形式开展活动,一方面为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关爱帮扶、沟通交流搭建了桥梁;另一方面“朝阳快乐营”活动令他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农民工子女在“快乐营”里面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在“快乐营”里面健康成长。

四、基本经验

总结本次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点基本经验:

一是整合多方资源。活动动员潮州市所有的山区计划志愿者参加,并联合了韩山师范学院的青年志愿者,同时配备四名带队老师,一名医师以及若干工作人员等,确保人手充足;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于活动参与人数众多,活动提前做好明确详细的分组分工安排和具体工作部署,并在活动开展之前召开专门的志愿者工作会议,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具体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活动以“安全第一”为准则,活动开始前特别强调了志愿者的各项工作要求及孩子们须注意的重要事项,强化志愿者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由一名志愿者负责带领四名小学生,同时由带队老师和医师协助管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五、存在不足及改善的举措

总体来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宣传方面仅限于网络平台,媒体报道宣传欠缺;经费筹资方面,虽然省青基会下拨专项资金支持活动开展,但由于活动人数多,规模较大,导致经费预算超出,最后由饶平县大埕镇的山区计划志愿者李瑞龙提供一部分专项经费赞助,使活动得以按计划开展;服务对象方面,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归湖镇白藤坑小学,范围比较小,社会影响力不够大。

针对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改善的举措如下:

一、宣传方面:活动举办前应联系好报社、电台记者,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加强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经费筹资方面:开展活动前应详细做好各项经费预算,可积极通过爱心企业赞助、爱心人士捐赠、义卖筹集善款等方式,多方面整合社会资源,确保活动有充足的资金经费,顺利开展活动;

三、服务对象方面:在资金经费充足的前提下,适当扩宽活动范围和服务群体,力求扩大活动规模,为更多的农民工子女提供帮助,也动员更多的志愿者团体队伍参与到这项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第5篇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2023]202号、苏劳社电[2023]11号和市连劳社发[2023]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23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2023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2023年11月25日—2023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23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 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我县从2023年11月25日对98户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共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和县工会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对于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视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承建单位存在工资支付缺口,通过协调,开发商同意07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放宽10%的支付比例以填补农民工的工资缺口,确保每名工人能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检查中就有两个单位的三名离职员工因此来我局投诉,我局现已作出了行政处理,要求单位立即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有2起劳动者投诉反映离职时老板未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通过调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工资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单位进行了补发,使劳动者得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次检查期间我局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份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建筑领域工程还存在包工头层层转包现象,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是最大的隐患;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二〇〇七年二月三日

第6篇 暑假三下乡实践活动个人总结:关注农民工生活

前言:

20__年7月27日我们呼市小分队全体队员来到攸攸板村对农民工留守家庭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解。逐门逐户的和他们交谈,围绕职业、收入、祖籍、孩子教育等问题大家畅所欲言,在欢声笑语中对他们的生活状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是一群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们,但他们的生活却很艰辛。衷心的希望他们能过上幸福生活。

忘不了夏日街边风轻轻摇动婆娑的杨柳;忘不了拔地而起高楼大厦;忘不了勤劳朴实的农民工;也忘不了田间垅上无处不氤氲着的迷人绿意。 忘不了树阴中露出的红砖青瓦的农房一角;忘不了农村孩子们天真稚气的笑容;忘不了爷爷奶奶们刻满风霜的脸和仁慈爱怜的眼神;更忘不了风风雨雨我们20个人一起走过,相互扶持,相互依赖,相视而笑。

6天的“三下乡”已经结束,而留在记忆深处那一份无以言说的情感,将被心灵永远温柔地珍藏,在脑海中时时闪光。 为积极响应团中央、团省委的号召,本人积极参加小队活动,和我队其他队员共同做好此次三下乡工作,完成学院交给我们的任务。

今天是三下乡活动的第一天,队员们信心满满。我们途中经过建设工地,在那里我们看到建设工地上农民工挥汗如雨的劳动过程,看到这些我和我的队员们都感触颇深,粗壮而有裂纹的手指、眼角深深的皱纹,似乎看到在为了上大学而辛勤劳作的家人。渐渐湿润的眼角让我陷入了对家人的愧疚之中,爸爸妈妈已经块五十岁了还为了我们用他们的汗水换去着我的学费和生活费。我,我们该怎样去报答他们!!!身边的同学让我从沉思中摆脱出来。收拾心情,用我们实际行动去报答为我们辛勤劳动父母。

在村里,我们了解到一些关于农民生活的基本状况: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 %,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可见,农民工找工作还是有很大困难的,了解到这些队员都觉得如果能够由政府出面招工的话,这个问题会有缓解,对农民工应该有很的帮助。除此之外,我们在工地现场还看了农民工的居住环境。真的是我们这些居住在象牙塔里边的大学生所不能想象的。置身其中,感觉到处是灰尘泥土,如果有谁的父母在那种环境下工作的话,他一定会有所感触的。如果碰上下雨的话,住在那样的工棚里应该会比外边的雨小一点吧!在之后又走访的几个工地上,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大多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据调查,有29.19%的农民工居住在集体宿舍里,有20.14%的人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7.88%的人居住在工作地点,6.45%的人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还有12.54%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家居住。 忙了一天了,同学们满脸的灰尘、满脑的想法、满心的愧疚、满腔的热血!

第一天的经验让我们接下来几天的工作比较容易上手。我们上午出发,骑自行车来到攸攸板村了解农民工留守家庭生活状况。首先我们来到村民张奶奶家。队员向女主人了解情况得知,儿子外出打工,家中留有其妻子、母亲还有在附近平安希望小学上三年级的女儿。在对其妻子的调查中了解到他儿子在工地中是一名壮工,工资每天在60-80元之间。对于这样的家庭,上有患病的母亲下有上学的女儿,生活艰难可想而知。了解到留守儿童上学比较困难之后我们给孩子们送了一些文具。再进一步的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女儿在上学期间享受政府的两免一补政策。这样的话,家庭负担相对减少一点。在对赵家采访之后我们把附近的留守儿童召集到一起给他们进行了短时间的暑假作业的辅导。在我们了解的其他家庭的情况均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已经上大学的我们,对于渴望上学并在仍然困难上学的留守儿童们,我们做何感想,我们该怎么去帮助他们,我觉得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思考的。

我们来到当地一所小学,在这我们见到了校长并对他进行了采访。在他对我们问题回答中得知,农民工子女教育难,虽然逐步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农民工子女就学都只能选择价格稍低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解决。可以看到,虽然现在农民工子弟的教育的问题仍然有很多困难,但是我们的政府正在并且已经做出努力去改变这些不利的因素,努力让农民工子弟去享受应有的教育条件。相信不久之后这些问题将不再困扰他们。

我想,这将是我人生的另一个起点,在这里,我们将怀揣着这一段美好的记忆,带着感动与思考起程,去探索更加广阔的生命长河。 最后,感谢学院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实践的机会,让我认清了社会,也认清了自己,知道了自己的使命,也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为服务于民而时刻准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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