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在消防安全中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角色和应尽义务。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 火灾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对措施,包括疏散路线、应急联络、初期灭火等。
4. 消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设定定期的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 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注意事项
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性: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实用性:制度应符合饭店的实际运营情况,能够指导实际工作。
3. 可执行性: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不能过于理想化或脱离实际。
4. 公正性:奖惩制度应公平公正,避免偏袒或歧视。
5. 更新性:随着饭店的发展和法规的变化,制度应及时更新和完善。
制度格式
一个标准的饭店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通常包含以下部分:
1.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2. 主体部分:详细列出各项规章制度,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和内容。
3. 执行与监督:说明制度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制。
4. 奖惩条款:详细规定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及程序。
5. 附则:包含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属等相关事项。
6. 日期与签署:注明制度的生效日期,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
饭店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关乎企业的正常运营,更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饭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饭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 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 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 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 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 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 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 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 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 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 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 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 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 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 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 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 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 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 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负责提出意见,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
第2篇 某饭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负责提出意见,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
第3篇 s饭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负责提出意见,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