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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明确每日工作小时、节假日安排等;2) 岗位职责说明,阐述各职位的主要任务和权限;3) 操作规程,规定具体工作流程和标准;4) 考核与奖惩制度,设定业绩评价标准和激励措施;5) 员工福利和培训计划,保障员工的个人发展和福利待遇。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法规合规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2) 公开透明,制度应向所有员工公开,避免产生误解或不公平感;3) 参与性,鼓励员工参与制度讨论,增强执行的认同感;4) 定期评估,制度应随业务发展和员工需求适时调整。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分为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正文部分采用条款式编写,每个条款独立且明确;签署部分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签名,注明制定日期,以示权威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并遵循这些原则,将有助于构建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促进团队协作,提高组织的管理效能。每个单位在制定工作制度时,都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和需求,使制度真正成为推动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工具。
住院处工作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住院处工作制度范例
一、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二、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方可住院。
三、病员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四、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五、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出催款通知,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交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六、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并在出院证加盖科室章,方可出院。
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八、每天下午,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交院收款员。
九、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科。
十、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 住院处工作制度办法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第3篇 社区卫生中心住院处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处工作制度
1、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求工作人员态度和蔼,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2、办理入院手续时,要认真核对门诊病历与住院证,及时联系病区。对可以入院的应详细填写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簿;对一时不能入院者要耐心解释,对入院患儿要问清陪送者与患儿的关系。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使用现金的患者住院时,根据病情按规定预收住院费及血费,现金收费要唱收,现金收据当面交付,并说明用途,所收现金一律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5、对再住院患者,应与病案室联系,查找原住院号。
6、对已办住院手续的患者应立即通知病区与接诊室,并告知患者除餐具及生活用具外,多余的衣物、公文、公物、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一律不准带入病区。
7、住院处24小时值班,要求值班者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室内外卫生。
第4篇 第三医院住院处工作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处工作制度
1. 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 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 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 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 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 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 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