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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
2. 工作流程:规定完成任务的步骤和顺序,提高工作效率。
3. 时间管理:设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包括加班政策。
4.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团队协作。
5. 考核与奖励:设定绩效评价标准,以及奖励和惩罚措施。
6.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培训机会。
7. 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权益。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产生歧视或不公。
3. 可持续性:制度应随着企业的发展适时调整,保持其适应性。
4. 参与度: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讨论和修订,增强制度的认同感。
5. 清晰易懂:语言表述要简洁明了,避免产生歧义。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要简明扼要,体现制度的主题;正文分为若干章节,每一章下细分条款;签署部分由负责人签名,注明制定日期,有时还会包含修订记录。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理解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掌握了编写和制定工作制度的基本方法和要点。在实践中,应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使之成为推动企业发展、提升员工满意度的有效工具。
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_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第2篇 仪器设备出租出借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出租出借制度
根据z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各教学科研单位在确保自己使用的前提下,仪器设备可以对外出借,校外借用设备应缴纳必要的押金。
一、对校外出借规定:
1.校外借用仪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必须经学校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
2.根据学校规定借到校外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按照每天收取1%-5%的租金,所得款项作为更新仪器设备之用。
3.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
4.凡因工作需要外携仪器设备,而工作结束后仪器继续由外单位借用者,应按照上述条文办理出借手续。
5.借用单位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二.对校内出借规定:
1.校内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有该单位证明、负责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借出与否。
2.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
三.各单位应建立仪器设备借出流水账,借出有测试,归还是也应有测试,以确定设备是否完好。
四.各部门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各实验中心主主任同意后,方可外借。
五.本制度为暂行规定,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z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处
第3篇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采购:
1、学校统购部分按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购买。
2、信息中心自购部分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批量购置或购买较贵重设备,仍按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购买。
(2)购买少量低值零配件时,由实验室主任决定;批量购买时,由中心主任和实验室主研究决定。
(3)采购时要2人以上,对市场要多调查,多比较,使购买的物品达到最优的性价比。
二、验收:
(1)由主管设备工作的副主任、及技术人员组成三人以上的验收小组。
(2)所有设备在到货后48小时内进行初检验收,对计算机在二周内还要进行48小时的烤机实验。
(3)填写《设备开箱及技术验收单》中的各项内容;验收人、负责人、保管人均要签名。
(4)设备的保修单、技术资料等及时分类归档存放。
三、使用和维护:
1、中心的设备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
(1)借方出具经学校领导签字后借条到中心办理借用手续;
(2)当着借用人的面对设备进行检查,借方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并在借用设备清单上签名后,方可将设备取走。
(3)返还时,对着借用设备清单核查设备及其附件,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无误后,给予销帐。若有问题,要求借方作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2、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和损坏,设备管理人员要按价赔偿。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建立使用、维修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等情况。
四、维修:
1、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由使用人或设的管理人员记录并报修。
2、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较大的故障一周内解决。
3、鼠标、键盘、耳机等易损件,不可修复的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以旧换新。
4、每年寒暑假,对机房、实验室大修一次。维修计划需报校领导审批。
五、报废:
设备已过使用期限,且无法维修时向学校申请报废,报废的有关手续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责任:
“谁主管,谁负责”。人为造成的非正常事故,由当事人或使用人负责,视其程度,按原价赔偿或部分赔偿。在学生上机和做实验时发生的事故由辅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其它时候由中心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第4篇 中医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人民医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一) 年度购置计划单价1万元及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由医疗设备科在每年年底前将各科室的需求申请表汇总后(单价10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应提交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提交经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草案,再交由医院领导集体讨论后确定作为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单价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报宁波市政府(或县区级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执行。
(二) 急需和特殊性质的医疗设备的采购,由临床科室填表申请:
1.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表,经医务(审核临床必需性)、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
(1) 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采购。
(2) 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医院自行组织采购。
2. 五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经由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采购。
(三) 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省卫生厅批准后再进行招标采购。
(四) 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
1.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
2. 已列入仪器设备购置年度计划的项目,按政府采购办批准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或其它方式采购。
3.医院购置和接受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卫生、计量、海关、商检等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即要符合准入的合法性。
4. 证件的索取
(1) 招标采购的设备,在招标时,必须严格审查下列证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c认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在招标过程中必须具备的证件。
(2) 非招标设备的证件,必须在设备购置前,严格查验和索取上述相关证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⑶ 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5. 严禁使用科室利用各种变相形式采购医疗设备。
6. 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其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合同格式采用市设备质控的统一格式。
第5篇 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对照执行。
二、管理体制
矿建立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运输部、通灭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负责人,机运、通灭系统各队队长、技术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矿机运部。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由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全面的对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指示不准,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安全设施损坏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更换,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指示准确,动作灵敏,很好地发挥其在设备运转中的监控保护作用。
2.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周期检定、校验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精度,耐压等要求。
3. 负责对不执行仪器、仪表、器材各项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队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日常检查维修
1.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检查,发现有仪表指示不准确,外观破损,安全设施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人员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仪器、仪表、器材入库、使用前必须经矿计量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按《煤矿安全标志》要求,必须有煤安标志。
4.对报废的不能修复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要及时交回物资供应部,不能和新仪器、仪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器材由维修单位负责检验,维修车间负责维修更换。
6.对《规程》、《标准》要求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器材使用单位必须按期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上级部门进行鉴定、更换。
7.负责指示类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工作,对指示不准确的坚持立即更换原则。
8.落实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保护装置的实验整定工作,实验周期必须执行《规程》、《标准》要求,并记录清楚。
注:仪器:瓦斯检查仪、瓦斯自动报警仪、经纬仪、矿压检测仪器。
仪表:压力表、负压表、温度表、高压验电仪、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
器材:安全阀、释压阀、灭火器、高压绝缘手套、胶靴、消防器材
第6篇 仪器设备计量制度
(1)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施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各检测室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负责组织定期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应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先进行检定,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必须重新进行检定。
(5)凡经过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的仪器设备贴上(绿色)合格证并检定日期和周期,仪器设备某一精度、量程不合格,但能满足检验工作所需量程的或降级使用者等可贴上(黄色)准用证,仪器设备已损坏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以及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贴上(红色)停用证。
(6)对自查的仪器、设备要制定校验规程并做好记录。
第7篇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第8篇 仪器设备验收、保管、降级和报废制度
仪器设备验收、保管、降级和报废制度
一、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工地实验室和财务部门共同验收,依据合同核对发票、运单,检查型号、规格和数量是否相符并尽快调试仪器设备,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制造商)提出质疑、索赔或退货。
二、接收新仪器设备后,若是固定资产,应填写《检测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等,做到账物相符;若为低值易耗品,则应登账。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袋和使用记录。
三、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的人员均通过有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准使用。
四、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会同有关使用人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书写整齐上墙,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五、使用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应清扫干净,并做好使用记录。
六、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
七、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事先应征得负责人同意,安装后应重新进行检定或校验。
八、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对于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设备,每月应通电运转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九、仪器的外借应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借出与退还都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十、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周期期满时,不论在此期限内否使用或次数多少均应进行周检。经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
十一、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校验外,保管人还应会同使用及修理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十二、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均由保管人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分别帖上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停用证(红色)三种标志。检定、校验、维修、记录和证书,应及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袋内。
十三、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性能降低时,应由检定校验或维修人员根据检定、校验和检修结果,提出使用范围建议,经主任批准后,实施降级限制使用处理。降级使用情况应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十四、仪器报废时,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检测设备报废申请单》,按照局《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逐级上报,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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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6.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 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7.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第10篇 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标校、维护、检修制度
一、严格按有关要求,对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测试、标校,并及时存档保管。
二、监测监控人员要严格技术标准对系统设备进行标校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监控中心。
三、监测监控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正确安装、使用监控系统。按规定的要求安设相应类型的传感器,并根据生产环境变化对传感器的布置进行及时调整。
四、要认真进行系统的定期调校和断电闭锁装置功能测试,确保监控系统作用的充分发挥。
五、严格检查系统外设设备反馈到监控室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六、严格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检测数据是否显示正常,并标校其准确性。
七、严格检查服务器、硬盘录相等相关的显示内容是否正确,工作是否正常。
八、严格对监控室内的控制台及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防静电地板进行清洁。
九、每月对计算机系统的软件进行文档处理,并进行杀毒处理。对相关数据进行备份,并清除系统软件的垃圾文件,打印所有的数据报表,检查是否正确并分类存档。
十、严格检查机房和外场设备的避雷器是否良好。
十一、检查机房电源柜的主要开关元件是否良好。
十二、检查ups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特别是检查后备时间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十三、每年在秋季对监控系统设备(包括室外监控设备)的接地电阻检测一次,检查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十四、每年年底检查全年备份数据是否正常。
十五、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严格检查监控室对地绝缘电阻的数值是否符合要求。
十六、每季度对系统的各主要设备及各项功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校正。
十七、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保存工作。
第11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 工具使用、保管及报废制度
1、地测防治水仪器应按精度分级使用,如仪器陈旧需降级使用或报废,需经矿能计办及公司相关部门鉴定。
2、在观测过程中,不准持望远镜旋转仪器,转动仪器前应首先松开固定螺旋,各制动螺旋不宜旋的过紧,微动螺旋应尽量全用中间部分。
3、在实测过程中仪器迁站,如通视条件较好,且距离较近时,仪器可以连同三脚架搬移。但应一手扶仪器一手扛三角架,否则应将仪器装箱或把仪器与脚架分开,由专人扛着搬移。
4、实测过程中,观测员不应离开仪器,任何时候都不能造成无人看管的现象,并应注意防晒防淋。在装箱搬运时,应扣牢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携走。
5、仪器的光学部件,只能用揩镜纸,不许乱拭乱揩,以免光学部件受损。
6、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先用软部或毛刷清扫外部灰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里晾干水汽,然后放置仪器柜中保管。
7、应建立仪器档案,并由保管者认真填写。
8、钢尺经常保持清洁,有专人保管。仪器、工具购进、领进要登帐,发放要记帐,各类工具要以旧换新,丢失工具影响工作由自己负责。
第12篇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报废制度
1、钻探设备工具、测水仪表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进行登记造册,物账卡对口,借用进行登记,办理借用手续。
2、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经常用的仪器由测量保管员保管,并设专人专柜,登记造册,物账卡对口,专人负责擦洗维修保养,保存完好。使用时由测量技术员借出,用后擦洗干净,完好交给保管员保管。
3、属于个人使用小型仪表工具(地质测量罗盘,计算器,成套绘图工具等)由办事员造册登记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如无故丢失和损坏,由个人赔偿原价的50%。
4、晒图机、绘图仪设专人使用保管和维修,保持完好,正常运转。
5、其它各项小型工具材料由保管员统一保管,领料开票入库登记。
6、办公室内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自己保管,如发生丢失,无故损坏,由本室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7、所有设备、仪器,未经矿领导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外借,如领导批准 ,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留下借条待查。
8、小型仪表工具达到报废期限,由保管员进行登记,交旧领新。
9、所有设备、仪器到达报废期限,精度达不到要求,难以维修,经单位出具证明,报矿申请报废。
第13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14篇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出借制度
一、教师需要使用教具、仪器,请在一、二天前向保管员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验明教具、仪器质量,用毕即还,损坏赔偿。
二、对易损物品,请谨慎使用,如有损坏,应办理报废手续,由领导签字后销账。
三、爱护公物,提高教学增加仪器的使用率,以便有利于开展教学工作。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一、易损物品,如有损坏,即办理报废手续,请领导签字后销账。
二、因年久日深,物品不能继续使用者,请领导审核,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并销账。
三、已不适合小学教学的仪器设备,请领导审核,进入仓库,听候处理。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教师使用教具仪器,因失职而造成损坏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故意损坏仪器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三、教师借用的教具仪器如不慎遗失、损坏,视实际情况酌情赔偿。
第15篇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材维修管理制度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第16篇 测量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测量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测量仪器是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工程定位、放样的工具,测量仪器价值高、使用范围广泛,使用条件环境差,为加强管理,确保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由___负责测量仪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测量仪器动态,制定、修订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报废制度。
3、由___负责检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检验、试验设备动态,制定、修订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报废制度。
4、购置的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选购具有权威部门颁发许可证的产品。对新购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采购部门应与接收部门共同验收,并做好记录。
5、根据设备的使用规定,经指定的权威检验部门检测校准合格后,加以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6、检验、测量设备包括计量器具,按A、B、C级别分别控制和校准并按规定填写《计量器具检测记录》、《试验设备检测记录》;
7、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完整。
8、在岗计量人员、试验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9、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如因温度、湿度、振动、隔音等环境影响,要采取措施,消除和减少环境对测试结果的影响到允许的范围内。
10、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应由操作人员自检,无异常情况方可使用,如有异常不准使用。自检情况应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记录》。
11、对特殊、关键工序使用检测设备时,必须按规定自检,并填写《特殊、关键工序检验、测量、试验设备自检记录》。
12、所有在帐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计量设备均应加以明显标识。
a.绿色标签表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注明有效期;
b.黄色标签表示自检合格的工具类设备和因部分功能下降而降级使用的设备;
c.红色标签表示不合格或暂停使用的设备(包括封存、报废)。
第17篇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1)试验室设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仪器的标定、校验、更换易损配件,小修调试。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由操作者负责。
(2)操作者必须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严禁超负荷、超量程。按保养维护润滑的要求进行保养维护润滑,做到不锈蚀、无尘埃、不研磨,保持设备仪器的清洁、整齐。
(3)操作者发现仪器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停止运转,通知设备员进行检查维护,待允许运行后,再进行操作,否则一切后果操作人员负责。
(4)设备员负责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按要求填写清楚。
(5)试验室重要仪器设备明确专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如使用必须经负责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须由本设备直接操作者在场方可。
第18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第19篇 雷锋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沙长雷锋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雷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育、教学的必备条件之一。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仪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 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学校要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
第三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能力。
第四条 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由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通过业余教育、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学校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发展规划,分轻重缓急制订年度购置计划。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应经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计划外临时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执行。
第八条 自制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必须申报计划,并应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试制。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账。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订计划的主要依据。要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和使用情况,经常汇总,按要求做到数字准确,情况真实。
第十条 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仪器设备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 加强技术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全可用状态,不断提高完好率。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或维修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进口仪器设备,要有索赔报告,完成索赔工作,以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应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的性能。
第十五条 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由专业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对上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
第十七条 要通过研究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济规律,逐步确定技术状况、完好率、利用率等综合性考核指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要建立必要的账、卡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对帐一次,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九条 根据仪器设备性能特点和不同的使用要求,进行经济和技术论证,做到合理选型,适时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以降级使用或调往其他需要单位。
第二十条 精密贵重仪器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校际协作,对外开展技术服务,并制定合理的收费(包括收取时的折旧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系人为原因造成积压和浪费的,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理使用或维修护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报废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报废,并进行财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制订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奖惩条例。对工作成绩突出,重视开发或增收节支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应给予鼓励和奖励,对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失、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或经济上给予制裁。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办学、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全体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地爱护设备器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防止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
第二十五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学校考虑赔偿的轻重要根据情节。不同对象、物资性质、本人一贯表现,事后的态度和认识及损坏价值的大小,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责令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赔偿。
第二十六条 对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及处理情况,应定期整理简要书面记录,交由学校办公室,作为考绩,鉴定的参考资料。对重大事故,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并结合具体事件的处理,针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二十七条 对一贯严格执行制度、爱护设备器材,提高设备利用率有显着成绩的,主动采取措施积极抢救物资,减少损失的,以及对损坏、浪费、盗窃设备器材的行为坚决进行斗争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先进事迹应及时总结推广。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器材;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
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5.粗心大意,操作失误;
6. 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7.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
第二十九条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失,经过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予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失,确实难于避免的;
2.因设备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 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设备器材,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的,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 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三十条 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予赔偿:
1. 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器材,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3.发生事故且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涮、移动易碎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损失在一定范围以内的。
第三十一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失,除按上列规定处理外,一般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情节一般,损失价值很轻的可以免予检讨。
对于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其损失价值,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计算:
对单价200元以下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仪器,如照相机、录音机、电风扇、秒表、计算器等,损坏丢失要严格计价赔偿;
2.对单价200元以上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计价应按:
①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②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③损坏后质量显着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3、损失丢失的设备器材或零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并减除残值计算。特殊情况可按当时市价合理议价计算。
第三十三条 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各人责任的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予以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并分担赔偿费。
第三十四条 发生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损坏精密、贵重、稀缺设备器材和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由学校领导负责组织严格的审查,专案处理。对某些零星低值器材的损坏丢失,可以根据具体使用、管理情况,即时进行登记,定期上报处理。
第三十五条 赔偿处理的权限,可以根据物资性质及损失价值大小,由部门领导、主管校长分级分责审批。处理结果,由学校备查。
第三十六条 赔偿费由负责审批部门根据确定的赔偿金额及本人经济情况,确定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如赔偿人经济上确有很大困难,可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调查证明,报审批部门批准可以缓期偿还或减免一部分。
第三十七条 确定赔偿金额和偿还期后,由赔偿人所在部门按期负责催缴,学校财会室负责收款并督促检查偿还情况,应每学期清理一次,如经一再督促教育,仍然无故拖延不缴,学校可以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三十八条 被批准分期或延缓偿还的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爱护设备,确有显着成绩或有其他较大贡献的可以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材料,经主管校长批准,减免其待缴的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报损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权,统一归口总务科,任何部门与个人都无权借任何名义租出或转让或捐赠或任意处置。
第四十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以报损报废:
1、使用期已超过规定年限,仪器设备陈旧,达不到最低限定的技术指标,再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
2、技术落后、能耗高、效率低下且属国家已下令淘汰的仪器设备。
3、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或修理费用超过同类同等技术指标的产品,现市价的50%的仪器设备。
第四十一条 报损报废办理程序
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报废单,并附交固定资产帐目、卡片报告部门领导,同部门领导、校产管理员及主管校长签字,认定报损报废。
2、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批量大或单台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由有关三人以上技术小组进行鉴定,由主管校长审批签字。
第四十二条 报损报废仪器设备处置
1、凡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或挪用零配件,更不准私自租借、变卖、转让或捐赠,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于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中有利用价值的零配件,由原使用管理部门统一尽量回收,回收有用的零配件以作为维修备用。
3、对装盛过有毒物品的报损报废仪器设备,作为废品变卖时或扔弃时,应事先做好消毒处理或给收购者以文字说明资料,以免损害他人健康。
4、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主管部门会同总务科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三条 报损报废仪器设备的账卡管理
1.办妥报损报废仪器设备手续,将报损报废单、账目、卡、文书资料一并分别交财会室和校产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2.每年结束前,由使用保管部门汇总,写出当年报废的仪器设备统计数及文字说明,报校产管理部门备查。
第四十四条 处理报损、报废仪器设备所得收人,一律上交财会室,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五条 为了鼓励和调动负责报损报废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严格把关、勤俭节约、收旧利废、拆零、精心修复尽力提高已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的残值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第20篇 设备、仪器、仪表台帐管理制度
1、人员应根据使用单位和使用人,编制报警仪使用台账,登记每台报警仪的 强检单位、强检周期、强检时间,严禁超周期使用。
2、维修人员每天查看故障记录,及时修复故障仪器,并按规定每周对报警仪进行调校,每天对在架仪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报警仪维修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维修管理制度,按照煤矿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便携仪维修、调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