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2. 工作流程:规定工作从开始到完成的步骤和顺序,保证流程顺畅。
3. 时间管理制度:如工作时间、加班政策、假期安排等。
4. 安全与健康: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5.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培训机会,鼓励个人成长。
6. 绩效评估:设定考核标准,用于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
7. 员工福利:包括薪酬、保险、奖励制度等。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平等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见。
3. 参与性:征求员工意见,让制度更具可接受性和执行性。
4. 实用性:制度需实际可行,不能过于理想化。
5. 定期修订:随着企业发展,制度应及时调整更新。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应简明扼要,反映制度的核心内容。正文部分按照上述内容分章节撰写,每一项规定前可编号以便查找。签署部分应有制定日期和负责人签名,表明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通过以上对工作制度的解析,我们可以看到,制定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不仅关乎企业的日常运营,更是保障员工权益、提升组织效率的重要手段。每个单位在制定时,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以实现工作的高效稳定运行。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文
第1篇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1、采煤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材料管理工作,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2、采煤队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使用和备用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
3、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根根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更新的单体支柱必须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验收标准,组织验收。
4、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
5、工作面必须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在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工作面,使用的支柱时刻要根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6、不合格的支柱(支架) 不得充当备用。
7、支护材料搬家转移时,做到轻拿轻放,落实管理责任和验收交接手续,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数量。对搬运转移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
9、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0、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1、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2、工作面发生冒顶,需要使用备用支护材料时必须及时汇报队组,并做好书面材料记录,使用后及时补充备用量。
13、必须严把进货、验收关,严禁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作面。要有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14、备用支护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压力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对试验记录建档登记。
15、考核:
(1)支护支护材料使用和备用台账不齐全,数据不准确,考核责任人100-200元。
(2)乳化液浓度的配比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发现一次考核50元。
(3)采煤工作面备用单体液压支柱、铰链顶梁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考核责任人100-200元;备用单体存放位置、码放方式不符合要求,考核100元。
(4)因存放、使用不当造成支护材料损坏无法使用的,考核责任人100-200元。
第2篇 某矿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采煤专业“管理制度”对采煤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账面要整洁清晰,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做到帐物相符。
(三)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均应编号管理。支架(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
(四)单体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 10% 的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柱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 100%。
(五)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
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六)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七)所有备用材料配件要存放在不影响运输、行人和通风的地点,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八)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出井检修维护。
第3篇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回采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1.综采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材料管理工作,支护材料消耗既直接牵涉原煤生产成本,又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区队需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投入,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2.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节奖超罚”。
3.区队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
4.工作面的支架、单体支柱等均应编号管理。
5、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单体支柱原配或更新三用阀,必须使用“防飞”三用阀,否则,不许入井。
6.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
7.必须加强乳化液浓度的配比工作,乳化液浓度不低3%—5%,有现场检测手段。
8.工作面必须配备10棵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架),使用的支柱时刻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10.不合格的支柱不得充当备用。
11.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的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
12.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
13.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
14.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5.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6.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7.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18.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升井检修维护。
第4篇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采煤专业“管理制度”对采煤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账面要整洁清晰,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做到帐物相符。
(三)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均应编号管理。支架(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
(四)单体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 10% 的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柱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 100%。
(五)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
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六)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七)所有备用材料配件要存放在不影响运输、行人和通风的地点,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八)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出井检修维护。
第5篇 某矿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1、采煤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材料管理工作,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2、采煤队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使用和备用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
3、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根根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更新的单体支柱必须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验收标准,组织验收。
4、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
5、工作面必须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在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工作面,使用的支柱时刻要根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6、不合格的支柱(支架) 不得充当备用。
7、支护材料搬家转移时,做到轻拿轻放,落实管理责任和验收交接手续,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数量。对搬运转移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
9、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0、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1、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2、工作面发生冒顶,需要使用备用支护材料时必须及时汇报队组,并做好书面材料记录,使用后及时补充备用量。
13、必须严把进货、验收关,严禁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作面。要有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14、备用支护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压力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对试验记录建档登记。
15、考核:
(1)支护支护材料使用和备用台账不齐全,数据不准确,考核责任人100-200元。
(2)乳化液浓度的配比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发现一次考核50元。
(3)采煤工作面备用单体液压支柱、铰链顶梁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考核责任人100-200元;备用单体存放位置、码放方式不符合要求,考核100元。
(4)因存放、使用不当造成支护材料损坏无法使用的,考核责任人1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