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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5

工程项目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日、工作时长、休息日及假期安排。

2. 岗位职责:详细列出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清晰。

3.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如着装、礼仪等。

4.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评价标准和周期,以及与之关联的激励措施。

5. 沟通与报告机制:定义内部沟通渠道和汇报流程。

6. 培训与发展:描述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7. 纠纷处理:设立问题解决和申诉机制。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基本权益。

2. 公平性: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见和歧视。

3. 可执行性:制度需实际可行,避免过于理想化或难以实施的规定。

4. 沟通与反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5. 定期审查:制度应随企业发展适时更新,保持其有效性。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制度标题:简洁明了地概括制度的主题。

2.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3. 主体:详细列出各项规定,按逻辑顺序排列。

4. 附则:如有必要,可以包含解释、修订条款和生效日期等。

5. 签署与发布:由负责人签署并注明发布日期。

工程项目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3、项目质安员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2篇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8)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八)

为顺利完成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实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本项工程监理将采用以下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建监[1994]737号文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受公司总经理授权和委托,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协助组织施工图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作好记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1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

3.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

4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规定的管理流程办理审批。

5工程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质检制度

5.1 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结构工程和影响工程观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报验工作,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购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5.2 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5.2.1 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5.2.2 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样、选厂家和质量签认工作。

6 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质量验收按程序要求执行。

6.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6.3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工程竣工质量等级的依据。

6.4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书面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8 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8.1监理单位核验、量测的已完工程量是建设单位用作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依据。

8.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8.3施工单位每月将月度工程量统计报表连同月工作量申报表报监理单位。

8.4经监理工程师核验、量测的工程量为已完工程量。

8.5由多个工序组合成一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的签认原则是:只签认经过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工序的工程量或按有关规定折算。

8.6对其他跨月施工或暂不能评定质量等级工序的工程量的签认,按该工序暂定合格认可其工程量的签认,不超过工程量的40%。

9 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处理

9.1工程洽商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难以施工或有差错时,可以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洽商。

9.2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设计变更。

9.3监理单位在审核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技术问题时,应重点是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是否违反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其他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

9.4监理单位负责签发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变更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设计项目,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11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检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1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2.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

12.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

12.3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

13监理会议制度: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形成制度

14监理日志制度:监理日记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15监理月报制度:监理月报编写说明与要求

16施工阶段监理旁站制度

17我公司发布的《工程安全施工控制实施办法》

18我公司发布的《检验、测量器具管理办法》

第3篇 工程项目《监理细则》编写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细则》编写制度

1、监理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工程具体情况和掌握的工程信息制定的指导具体监理业务实施的文件,监理细则仅适用于施工阶段。

2、监理细则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应的规范、标准、法规为依据。

3、监理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监理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监理细则应以质量控制内容作为编写重点,质量控制中又以工序质量和物料质量检查最为关键,应成为监理细则的核心内容。

6、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监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4篇 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制度建设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三个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一个工作制度。

三个责任制是:

1、项目经理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责任制。

2、项目经理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监督检查员)工作责任制。

3、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责任制。

一个工作制度是:项目经理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二、每季召开一次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有记录。

项目经理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会议,通报研究有关劳动保护工作事宜。

2、检查制度:每月协同行政进行一次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现场检查,并进行一次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的自检,认真填写自检记录,整改发现问题。

3、培训制度: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每年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不低于24小时,有安全资质的要积极参加安全资质年审培训;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安全培训,每年不低于16学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4、信息反馈制度: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贯彻系统管理原则,项目工会要及时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贯彻写应做的,做所写的,记所做的原则,搞好原始记录和基础资料的管理。

6、总结评比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总结评比,搞好奖优罚劣。

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

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2、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文件、指示、规定和要求等。

3、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特点和形式,制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和计划。

4、研究、讨论和分析,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解决办法。

5、建立完整的会议记录制度,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参加人,研究讨论的主要问题,发言简录,决议、决定、结果等。

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工会主席,必须积极参加同级和上级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和生产一线,巡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情况,每年一次到两次。

3、劳动保护组织要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劳动保护检查员要坚持每班的检查。

4、要认真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参加人、时间、地点、单位)。对事故隐患和处理意见,监督专业人员填写在事故隐患通知书和整改建议书,待整改后进行复查。

5、工会要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对本单位每次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没有三证的禁止使用。对发放劳动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劳动保护工作教育与信息反馈制度

1、充分利用简报、板报、橱窗、标语、口号等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安全技术卫生知识等。劳动保护宣传专栏要坚持每月更换一次内容。

2、组织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专业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

3、劳动保护组织,每半年向公司工会交一份总结材料,汇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情况。

4、工会小组和外施队的劳动保护检查员,每月向劳动保护组织汇报一次情况。

5、劳动保护组织,注意收集信息,对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和集体,要及时总结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报导,申报奖励。

6、劳动保护组织,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坚持执行速报,用电话、通信便条、传呼等方式(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到公司工会。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伤亡人员姓名、年龄、工种、伤亡地点、伤亡部位状况,事故类别及简要经过。

劳动保护工作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要依照中国建设建材工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评分标准》(试行)中的六项内容,分别建立台帐,(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安全教育与竞赛,群众监督,依法维护,现场生活保障)台帐要求规格整齐,内容和目录相符。

2、工会要加强劳动保护基础资料的收集管理(包括:有关文件及信息,活动记录,安全竞赛活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会议记录,工伤事故统计,事故调查材料。本单位尘毒作业工种,人员及休疗养活动统计,重大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历届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

第5篇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阶段监理。

3、项目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监理公司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监理合同;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5)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5、监理规划应有明确的监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等,质量目标除保证总体质量等级为优良或以上外,还应分解到各个分部工程。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

(5)监理工作程序;

(6)主要监理措施控制方法;

(7)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8)监理设施。

6、项目总监向总工程师提交监理规划,总工程师进行评审。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项目总监(代表)送业主签收。《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

第6篇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站。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站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站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种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在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最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件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站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发《分项、分部报验申请表》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站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站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站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站;对在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在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站,由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站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站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站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站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2、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站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未提出本站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 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什(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站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a)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b)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处用)。

(c)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d)工程小结。

(e)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4、监理日志和

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第7篇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7)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七)

一、图纸会审制度

1、受业主委托总监主持施工图纸会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会审记录整理后交总监汇总。

3、总监将汇总后的会审纪要交与会各方签字。

4、签字后的会审纪要作为合同文件归档,副本发送有关方。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需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将意见提交总监。

3、总监报甲方同意后批准或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批准施工组织设计。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

2、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临建准备情况及开工前技术资料报验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3、征得业主同意报总监签发开工令。

四、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核制度

1、审核工程材料、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证和复验合格证。

2、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拒绝材料、半成品的使用。

3、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对材料进行抽检。

五、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通知。

2、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验收,详细记录验收内容。

3、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修整直至合格。

4、严重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要及时上报总监、通知业主。

六、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记中,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事故日记薄内,待整改完毕并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当重新组织检查验收,以防意外。

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时发生较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要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二份,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对质量事故一定要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分清不放过,事故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九、施工进度监督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工程造价监督制度

1、监理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原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一、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每月编写《监理月报》报建设单位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中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写和提出竣工验收交接条件及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全部竣工文件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工程小结。

5)主要日志和会议制度。

十三、现场协调会制度

1、确定现场协调会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每次协调会召开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写出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待总监签字后分送与会单位。

十四、备忘录签发制度

1、对施工单位的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会议形成的有关工程的重要决议等,由与会监理工程师写出备忘录交总监。

2、总监审核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备忘录。

十五、工程款签审制度

1、施工

单位提交付款申请。

2、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量并签字。

3、总监审核签字,提交业主。

十六、索赔签审制度

1、索赔方提出索赔申请。

第8篇 工程项目施工期管理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施工期的管理工作内容

1放样

在进行地面及墙面施工时,依照平面图纸的尺寸弹线放样,将所要制作的家具、柜子、隔断依次放好大样,并查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是否有差异,若发现现场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请甲方到场当面征求意见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2施工调度

施工调度包含三个方面,即人员(工种)、材料及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度表及实际情况合理进行调度,可避免产生施工间断出现人员、材料、机具的利用不足或过剩造成浪费。

2.1人员的调度管理

针对各工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使施工的进展具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窝工现象,保证各种专业人员不间断地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2.2材料的调度管理

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应对各种材料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给予调配,保证供给,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要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应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时的材料发放一般以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施工中必须注意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两方面:一是设计好施工主材料和高档材料的开料方法,然后再进行裁切下料,二是剩余材料的再利用。

2.3机具调度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的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和遗失。在工程完成后,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入库。

3施工检查

3.1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及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防止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3.2安全措施

3.2.1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监护。

3.2.2严禁非电器人员安排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2.3防止闲散人员破坏,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切勿流入不相干人之手。

3.2.4每日施工完毕,应注意将门窗锁好,巡视工地,检查防范措施。

3.2.5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3.3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展外,也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进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重视对非关键工序的检查,避免使非关键工序转变成为关键工序,即由于它的沮滞成为施工进度的障碍,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并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便控制工作进度。

第9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3、项目质安员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10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做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太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涛按规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时,不能影响其它班组区域的落手清工作。

4、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5、每天班组长下班前先检查一次,然后报相应对口的管理人员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处以材料价5倍的经济处罚。

____项目部

第11篇 工程项目监理巡视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1、为保证各工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2、总工、技术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3、对现场出现的工程事故及重大技术问题,总监及技术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4、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

(2)劳动纪律及挂牌上岗执行情况;

(3)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4)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拨款等情况;

(5)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5、现场监理负责人应如实地反映工程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尤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请示、汇报;

6、负责巡视工地的人员均须填报监理巡视工作报告表,此报告将作为巡视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

7、监理部应将检查情况加以整理成文,下发各工地以资交流,并作为各工地考核评比依据;

8、项目监理办对巡视情况必须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第12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一)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1)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二、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四、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五、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六、设计变更制度

1、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①执行发包人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②由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变更建议书内容

工程承包人向监利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③变更工程量清单。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④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①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②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七、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②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36小时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表》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③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设计和运行单位、地质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承包人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④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

第13篇 工程项目部工作会议制度(三)

工程项目部工作会议制度(三)

1、工作会议要根据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定期召开。

2、工作会议由公司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结束后,应立即编写会议纪要,编写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审阅后,由资料管理员分发。

3、会议纪要应于会议结束后48小时内送达有关部门。

4、会议纪要的内容及格式:

1)会议纪要的题目和序号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人员

3)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会议内容

第14篇 铁路工程项目部党工委工作制度

铁路工程项目部党工委工作制度

(1 工区党工委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及监督执行。各参建单位党支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2 主要任务:

1、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抓好项目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3、搞好共建工作,抓好综合治理,创建良好环境。

(3 遵循原则:紧密结合施工生产管理,以生产经营成果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原则;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注重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管理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原则。

(4 工作目标:建立一个规范完整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种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选树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培育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探索一条具有沈丹客专特点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

(5 工作内容与方法:

1、用“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项目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施工管理全过程。广泛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及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建立以质量、成本、安全、进度、环境、科技为中心的“六位一体”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坚持把施工管理和生产中的重点、难点作为项目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成本意识教育、环保意识教育,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客专,打造沈丹安全工程”目标。

3、根据承担的工程任务和面临的形势,及时编发宣传教育提纲,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职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以饱满的热情和斗志投入到沈丹客专建设中。

4、按照客专公司的统一标准,做好现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大干快上的氛围,内鼓士气,外树形象,展示企业良好风貌。

5、认真抓好施工生产薄弱环节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保证思想政治工作上桥头、下工班、进隧道、到宿舍,覆盖全员。

6、强化外协队伍的教育管理,把外协队伍员工教育纳入思想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特别是抓好架子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

7、围绕施工生产任务,党政工团各级组织积极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主题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

8、通过美化生活环境、办好食堂、开展文体活动、抓好卫生保健等工作,抓好“三工建设”,满足职工的物质、精神需求。

9、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抓好新闻报道、信息通报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扩大影响。

(6 制度建设与考核:坚持施工生产与思想政治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党工委要紧密结合施工生产,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和保证。行政组织要大力支持党工委的工作,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和岗位职责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做到目标同向、责任同负、风险共担、同奖同罚。

(7考核评估。着重把握“六看”:

1、看项目班子是否团结同心、清正廉洁;

2、看干群关系是否融洽,是否形成团结和谐的氛围;

3、看能否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并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4、看项目对职工是否有吸引力、凝聚力;

5、看与驻地关系是否密切,是否对任务完成有促进作用;

6、看是否有大局意识,是否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8 考核评估办法:项目党工委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每半年对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考评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我评估、群众评议、领导评价、重点抽查、对比综合等方法,对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出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考核评估情况及时通报,对成绩优良的单位和人员要实施表彰奖励。

第15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二)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2)

八、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②“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的验收合格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③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⑤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后,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⑥分部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⑦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⑧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⑨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九、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①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监理部审核。

②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③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④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⑤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⑥检查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及检测程序。

⑦检查混凝土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⑧混凝土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

⑨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

⑩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时间养护。

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

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做好记录。但遇严重的或质量不合格时可发出“质量不合格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可根据情况令其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报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查验后,可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或协调验收。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得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手续。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二、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送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三、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计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记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四、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十五、工程验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是更好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完善检查验收的必须。

1、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2、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业主单位、运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签认的分部工程

质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5、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等验收遗留问要题提出处理意见。

6、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

①项目划分资料。

②变更资料和施工要求。

③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④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

⑤地质资料。

⑥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

⑦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⑧工程安全有关资料。

⑨工程管理有关资料。

⑩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5天,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7天之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7天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8、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9、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证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

(二)、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2、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3、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3、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

4、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十六、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包括监理旁站中发现的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重要工序、欠稳妥工序和不宜测控工序中的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3、监理决定及指示。

①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4、进度控制情况。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6、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十七、会议制度

①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②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③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十天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要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④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⑤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⑥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约20~30分钟;每周末一次小结,约2个小时;每月一次大结,约半天时间;年终一次总结,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⑦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方。

十八、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_实施工程监理的

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_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竣工验收资料。

(3)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

_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

_监理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

_照片及录像资料。

十九、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二十、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_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_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_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_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_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_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_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_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工程项目工作制度15篇

1、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2、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3、项目质安员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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