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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套有效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首要任务是明确其职责与权限。
1. 安全管理员需负责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2. 实施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3. 提供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体系框架
该制度应包含三个核心部分:1) 制度目标,阐明安全管理员的角色和期望成果;2) 制度规定,详细列出安全管理员的日常任务和工作流程;3) 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制度应具备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挑战。
重要性和意义
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它1. 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2. 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文化,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3. 符合法规要求,降低因安全事故带来的法律风险。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采用清晰、简洁的语言,包括以下要素:
1. 制度标题,明确指出为“某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2. 引言,概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3. 正文,详细阐述各项规定和程序;
4. 附则,列出修订历史和解释权归属。每项规定应条理分明,易于理解和执行,以保证制度的有效落地。
以上内容旨在为某有限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提供基础框架和指导,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某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专职安全管理员对安全的监督力度和工作效果,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严格作业时间和汇报制度。所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时间:早晨9:40分签到,10:00分准时进入工作场地,坚持班中及班后汇报制度,特殊情况要书面汇报。
二、严格请消假制度。各班人员要合理安排轮休,保证当班出勤。否则,对随意休息者按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否则扣除3天的考核奖。(包括公司、部门安排的义务劳动)。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四、严格现场巡查制度。所有安全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都必须盯在工作面巡回检查,对所负责的工作面作业现场进行不间断监督,保证8小时工作制,确保作业现场工作时间段内处于安全监督之中。
五、在工作面检查时,发现隐患要及时督促处理,发现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对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当班能处理的必须当班处理,需下班处理的要移交下班督促处理,有问题不督促或不移交下班者罚责任者100元。
六、对安全管理员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行为,坚决予以开除处理。
七、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有随时抽查各作业现场的资料和安全生产情况的权力。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安全防护不符标准要求的,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有向上级部门举报的权力。
八、班中发现重大隐患及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汇报,汇报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给予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三违”学习班。
九、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定期检验,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生产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十、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施工机械的验收。
十一、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十二、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十三、安全管理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公正,不徇私情,不得吃拿卡要,严禁虚假汇报,否则给予100-200元罚款。
十四、所有安全管理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所在工作面的规程、措施必须熟悉掌握,保证查“三违”的质量,提高安全管理效果。
十五、每月1日、10日、20日公司和部门会议,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包括轮休人员)。特殊情况提前请假,未请假人员,每次罚款50元。
十六、班评估要写清,评估时间(每班分两次评估)并把每次上班期间所发生的安全隐患全部写清,每有一次失误,罚款50元。 十七、生产设备和车辆安全维护、保养制度。安全员应对于生产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十八、工作区域、生产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对于工作区域、生产区域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遇到隐患立即排查并进行整改,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活动的开展。
十八、编制制定安全员工作计划,并且切实执行工作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九、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员应当对工作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遇到消防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排除消防隐患。
二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2篇 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这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是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位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工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生产单位必须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单位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资金投入具体由谁评断保证?一般来说,股份制单位、合资单位等,同董事会予以保证。而且,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定期检修,维修安全设备,在雨季做好防护、防雷击工作、
(2)对安全设备定期检修,安全操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对安全设备派专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防止丢失。
(4)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对危险场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5)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4、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监控与“双千分”竞赛相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双千分”竞赛是全市质监工作的核心内容,县局把重大危险源监控列入到“双千分”竞赛的重点工作中,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危险源监控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这个局先后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和记录十余项,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该局还通过帮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业的防变应变能力。
(3)危险源监控与企业完善质保体系相结合,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质保体系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质保体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管理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中,我局帮助企业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内容添加到企业的质保体系中,完善了企业的质保体系,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危险源监控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的工作质量。现场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环节,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5)危险源监控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了重大危险源五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使用单位法人的责任,要求使用单位的法人每周都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落实监控人员责任,要求监控人员制定具体的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坚持做到每日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汇报;落实操作人员责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员都能保持持证上岗,按章操作,随时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落实检验人员责任,要求每一位检验人员认真根据工作细则做好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落实监察人员责任,要求做到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监察,分析安全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气为主的企业,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本公司职员,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时间15天。
(2)本单位职工每月时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工作。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在特种作业时,就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火、防风、防盗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不知所去种作业人员经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生产麻痹思想避免产生安事故安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是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发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第3篇 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本标准规定了__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__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 .1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 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 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 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a. 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a.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 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 7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 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 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 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 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
第十一条 处理。
3.2 2对用车者服务
a. 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a. 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a. 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a. 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a.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 3离车注意
a. 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a. 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 4出发前后工作
a. 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a. 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a. 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 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 5个人形象
a. 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a. 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a. 注意个人言行;
d. 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 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 7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 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 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0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4篇 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第5篇 宣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伤保险工作流程,明确员工工伤期间享受的待遇及公司、部门、员工三方需承担的费用,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3、管理职责
3.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3.2财务科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3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3.4安全环保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3.5办公室及安全环保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3.6财务科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4、工作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1.2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1.3员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整治。
4.2工伤认定
4.2.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节。
4.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本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4.2.3员工有前款第(1)第(2)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色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的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醉酒导致伤亡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4.3工伤报告
4.3.1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轻伤事故的单位应在24小时之内向安全科汇报,重伤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汇报。
4.3.2发生事故在进行口头报告后,应尽快形成书面的初步报告。
4.3.3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领导应在8小时内通知公司工伤保险主管人员。
4.4工伤事故的确申报
4.1.1工伤事故的申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告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公司工伤保险主管人员应当在24小时候内通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4.4.3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工伤认定申请报告;
b)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c)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d)申报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须提供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e)申报员工因公死亡,要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须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4.5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结论按县劳动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执行
4.6劳动能力鉴定
4.6.1工伤员工经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6.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员工在市劳动保障局领取《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池州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终结期满和辅助器具确认表》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诊断。
4.6.3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a)《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b)《宣光市劳动能力鉴定表》
c)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诊断证明书;
e)_光片或ct报告单。
4.6.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执行。
4.7工伤保险待遇
4.7.1工伤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池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协议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由协议医院机构提出意见,经市工伤保险部门同意才能转院治疗。
4.7.2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7.3工伤员工就医时,由公司垫付医疗费用,不含老伤复发在外就医的待工伤员工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治疗的费用报销。
4.8残疾补偿金的申领
员工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领相应的残疾补偿金。
a)鉴定为残疾5~10级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b)鉴定为残疾1~4级的,办理残疾退休手续,享受残疾退休工伤保险待遇。
c)员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6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配置方面
一.网络配置
充分整合公司网络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职责
公司网络隶属于技术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维修,网络设备采购,网络优化等工作。
三.软件配置及使用规则
1.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信息,网页。
2.严禁私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
3.严禁私自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移动硬盘,u盘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硬盘及在局域网上传播。
4.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活动分区如:c盘,我的文档:请将本人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的其他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查无病毒警告后再操作)。
5.各部门应定期将计算机系统和相关数据进行备份。
6.计算机须设置密码,避免别人的不合理侵入。
7.未经许可,不允许使用他人电脑。
8.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电源等。
9.每周五公司计算机统一升级杀毒软件,公司现用360免费杀毒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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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0.当发现公司网络,以及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通知相关的网络人员。
四.计算机维修
1.计算机出现问题,需要维修,要上报领导并获得批准。
2.计算机须采购配件,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流程执行。
五.违规操作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接受公司警告,多次违规者,公司给予响应的处罚。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按公司规定给予赔偿。六.附则
本制度有不妥之处会在运行中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账号管理方面
一.帐号管理
为更好,更有效的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系统规则
1.对于办公使用的pc机,笔记本电脑,由使用者按本规定自行设置和管理该设备的帐号和密码。
2.对于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口令设置至少8位,口令必须从字符,数字,特殊符号中至少选择两种进行组合设置。安全人员对账号和口令以及变更情况进行加密的登记和保存,获得账号和口令的工作人员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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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网络或系统用户的个人账号和口令,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设置初始口令,用户须在开始使用时更改口令并保管,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4.普通口令更换不得长于2个月;
5.口令必须保存好,保证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
6.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有修改后,本规定自行终止,并按照新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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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建筑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
黑龙江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第8篇 宣钢有限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品的管理。
3、术语
3.1危险品是指包括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的统称。
3.2危险化学品是指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氧化剂、有机氧化物、油漆、乳化液、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物品、爆炸物品、腐蚀品、剧毒品等化工产品。
3.3一类危险品:是指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品、放射源。
3.4二类危险品:是指除一类危险品以外的危险品。
4、主要职责
4.1生产安环部是危险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采购、运输、使用、销毁等环节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司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危险品泄漏的应急指挥、协调管理(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的演练等)。
4.2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品的计划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废弃处置管理。
4.3各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品使用过程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申购
使用单位填写危险品需求计划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将危险品(除放射源)申购计划报公司生产安环部。
5.2运输
5.2.1危险品在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生产安环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生产安环部上报政府监管部门。
5.2.2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2.3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5.3危险品的储存
5.3.1危险品贮存场所必须由生产安环部处确认。贮存场所应设立防护措施和危险品标志牌,并按划定安全防护区域,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防护措施。
5.3.2仓库、储存室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
5.3.3危险品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管制度,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被盗、丢失和误用。发现危险品被盗、丢失和误用时,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生产安环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由生产安环部向政府监管部门上报。
5.3.4危险品入库储存时,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填写《危险品台帐》,库存危险品应当定期检查。
5.3.5危险品的存放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特别是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5.3.6一类危险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放射源必须配置专门的屏蔽保管箱。
5.3.7仓库保管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法律、法规、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方可上岗作业。做好日常检查记录,确保帐、物相符。
5.4危险品的领用
5.4.1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经过审批方可发放,并详细登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出入时间,做到帐物相符。
5.4.2对使用和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按规程操作。
5.5危险品的使用和检查
5.5.1危险品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5.5.2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品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规定。
5.5.3对从事危险品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格健康检查,并接受危险品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从事一类危险品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危险品工作人员证》,方可从事危险品工作。
5.5.4在危险品现场工作的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安全防护区域。
5.5.5危险品使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装、拆卸操作程序。
5.5.6停产检修危险品拆卸后,必须由专职的管理责任人及时存放进专用保管箱中,禁止乱放,防止丢失,并及时做好记录。
5.5.7一类危险品一旦发现意外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生产安环部报告,生产安环部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5.5.8各司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月组织一次对危险品和危险品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
5.6危险品的回收、废弃处置
5.6.1凡一类危险品报废或永久性停用,使用单位必须向生产安环部书面报告,由生产安环部向政府监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5.6.2对废弃二类危险品及其盛装容器,应设置暂存场所,场所应有防火、防雨淋、防渗漏等控制措施,以防废弃的危险品对环境造成污染。
5.6.3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报废处理一类危险品,必须交生产安环部处理。
5.7危险品发生被盗应急方案
在使用或贮存的过程中,如发现危险品被盗,使用或保管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报生产安环部,同时报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和有关部门排查、侦破,及时追回丢失的危险品。
5.8危险品发生泄漏事故应急方案
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在使用或贮存的过程中,当发现危险品泄漏时,使用和保管单位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划出安全区域,严防人员进入泄漏危险区域.按《紧急情况应急响应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第9篇 z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是__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第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0篇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所属各车间、部室,承接公司工程项目的外来单位以及进入公司生产、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管理人员(含各级领导)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确保本人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杜绝违章现象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依法惩处违章的权利。
2.专、兼职安监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依法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违章现象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3)有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随时随地制止纠正并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4)有对制止、纠正或检举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提出奖励意见的权利。
(5)有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纠正的义务。
3.作业人员(含外来人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制止同班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检举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利。
三、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总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基建办公室、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政工部、工会、财务部主要负责人
2.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或其他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各车间、部室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5)监督指导本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
(7)讨论决定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3.反违章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管理规定。
(2)协调解决各车间在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各施工单位及各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并落实考核与奖惩。
(5)及时向领导汇报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违章分类
1.根据违章性质不同,违章行为分为以下四类:
(1)作业性违章: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所颁发的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规程和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2)装置性违章:生产、施工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规程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票据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等生产、施工指挥人员,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保证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规程、条例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管理性违章:从事设计、生产、施工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车间、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根据违章情节严重程度,结合集团公司、电铝公司有关规定,将违章行为分为轻合金公司第一类违章、第二类违章和集团公司类严重违章三类,具体执行标准由反违章管理办公室每年修订、完善,报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执行。
3.违章控制实行分重点三级控制办法,即:班组重点控制作业性违章,车间重点控制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公司重点控制管理性违章。
(二)责任主体及连责范围
1.作业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违章者本人,连责责任班组作业人员、班组长。
2.装置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设备(装置)包机人,连责责任车间设备管理员、分管技术员及分管副主任。
3.指挥性违章主体是违章指挥者本人,连责现场负责人、直接领导和执行违章指挥指令的人员。
4.管理性违章主体是生产、技术及管理人员,连责责任车间、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违章处理
对所有违章,都要按照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
1.教育
(1)对查处的所有违章现象(行为),主要责任者必须离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①集团公司类“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组织集中脱产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②轻合金公司第一类“三违”人员:由各责任车间、部门自行组织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天;
③轻合金公司第二类“三违”人员:由各责任车间、部门自行组织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一天;
(2)年内发生两次集团公司类违章行为者,离岗培训三个月,临时工、分包人员予以辞退。
(3)离岗培训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支付生活补贴。
2.曝光
(1)各车间必须建立“三违”登记本和违章曝光栏。公司安全监察部要建立员工违章档案。
(2)对于上级和公司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安全监察部要及时曝光,并通报对违章人员及连责人员的处罚情况。
(3)对于上级检查和车间自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各车间要在车间违章曝光栏中进行曝光。
(4)各车间要对出现的起典型违章行为进行分析讨论 并作为安全学习材料下发班组讨论学习。
3.处罚
(1)对查处的所有违章行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①集团公司类严重“三违”人员,处以罚款300元/人次,连责人员罚款50元/人次。
②轻合金公司第一类“三违”人员,处以罚款100元/人次,连责人员罚款20元/人次。
③轻合金公司第二类“三违”人员,处以罚款50元/人次,连责人员罚款10元/人次。
(2)在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集团公司、电铝公司检查中,被查出“三违”人员的车间、部门,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和各类违章行为抵押金扣罚按照《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罚量化考核办法》(轻合金发〔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上级及公司检查查出的“三违”人员,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车间配合,界定违章级别、违章行为,落实责任人及连责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4)对“三违”标准中没有明确界定的违章行为,由反违章管理办公室参照相近条款认定并进行处罚,并在下次违章执行标准修订时加以完善。
(5)同一违章行为含多类型违章,按照相关条款分别进行处罚。
(6)违章处罚由安监人员或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开具罚款通知单,外来单位、人员在接到通知单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公司财务部;公司内部单位、人员罚款直接由人力资源部自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7)对违章处罚逾期不交的外来单位、人员,由财务部在工程结算中加倍扣除。
4.整改
(1)各车间对于严重违章行为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违章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当作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2)违章整改要按照“三定”原则以最快的时间纠正和整改,要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
(3)各车间、部室要积极做好月、季、年度的违章统计分析工作,真正找到违章产生的根源,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和治理目标,确保反违章工作成效。
(四)档案管理
1.安全监察部建立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档案,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有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的,5年内不予提拔,凡发生严重违章的员工,取消年内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2.政工部建立党员安全档案,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
五、附则
1.本办法未涉及到的违章行为,按照国家、行业、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查处。
2.本办法条款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公司内安全管理制度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属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呈批报告管理制度
分公司呈批报告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
情;
1.2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呈报规则,收发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请示、指示和批准的事项。
3管理规定
3.1 呈报规则:
3.1.1 呈批报告一般由呈报部门、抄送部门、呈送部门、呈送时间、标题、正文、
落款签字、附件等部分组成。在报告起草中要严格报告格式和行文规则。
3.1.2 呈批报告必须一事一呈批,不越级呈批,不在上报呈批的同时抄送平级、
下级部门。
3.1.3 在提交呈批报告时,呈报部门只能有一个,而不能多头呈报,可抄送多个
部门。
3.1.4 报告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呈批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但标题中的法规、文件名称要加书名号。如“关于____事项的申请”等。
3.1.5 在呈批报告中,应首先扼要地讲明报告的背景和根据,然后提出请示事项
并阐述说明道理。在报告内容完成后,应在报告最后提出结语,如“特此请
示,请审批”、“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等。
3.1.6 报告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落款签字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3.1.7 报告的落款应有呈报人和相关部门领导亲笔签名表示同意该报告,若无该
签字则该份报告无效。
3.1.8 报告用纸一律使用标准a4型纸。
3.1.9 如报告的文字过少,请按照规范整齐、匀称美观原则调整报告格式。一律
从左向右横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 0属于需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继续上呈的报告,主管部门在呈批报告落款
后提出本部门意见后,转呈上级部门或领导。
3.2 呈批报告保管原则:谁呈批,谁保管。
4附件
4.1 呈批报告单
领导批示:
呈报:
抄报:
由:
呈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题
正文
(如有附件,请在此处注明)
呈报部门
呈报人
呈报时间
部门领导签字
(手签)
(主管部门相关意见可填写在此处)
第12篇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切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各级单位的责任,以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 控制程序
3.1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安全职责
4.1 总经理安全职责:
a.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c. 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d. 审定、颁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 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f.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g. 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h.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负责制定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i.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j.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2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a. 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b.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督促各相关部门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
c. 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总经理不在公司时,代替总经理主持安全生产例会工作。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d. 主持制订、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e. 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主持编制、修订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f.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g.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主持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审工作。
h. 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报告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i.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确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审查上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j.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k. 保障公司安全措施所需物资及劳动保护用品。对因生产指挥失误或违章指挥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l. 对全公司的动力、机械、电气、计量检测、压力容器、各种传动设备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m. 主持制定、修订设备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n.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设备大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o. 保证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管理与维修。
p. 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评审、选用、续用、表现评价等工作,并进行风险识别。
q. 组织相关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专业技术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r.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立即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提出抢险措施、方法,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3 人事财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 对公司人事、后勤、保卫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 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分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c. 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对负有重大事故责任的有关领导提出处罚建议。
d. 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e. 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将安全措施经费列入财务计划。
f. 负责按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g. 对各项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进行审查,监督各项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
对因未及时筹措安全经费,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4.4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 对公司销售、供应、储运、运输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 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储备、调配、运输。
c. 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所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d. 监督供应部门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储运部门的仓库防火和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管理工作,以及运输部门对于车辆行驶安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管理工作。
e. 组织解决重大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做好与供方、顾客的协调工作,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审、续用、选用、表现评价等工作,并进行风险识别。
f. 将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对于承包的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监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贮运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向用户进行安全交底。
4.5 安全科安全职责
a. 负责宣传、部署、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或修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b.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公司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c.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实施;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管理办法。
d. 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e.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f.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g. 负责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做好登记和换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h.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运行。
i. 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j. 负责对公司安全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k.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危及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生产或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对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处理和处罚。
l. 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的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各车间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m. 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n. 组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o.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落实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4.6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a.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分厂的执行情况。
c. 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
d.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开展公司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e.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f. 负责管理公司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设备设施,督促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工作。
g. 负责对公司危化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
h. 参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i. 加强对企业工伤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
j. 负责处理“三违”单位或个人。
k.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工作,参与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开展的安全生产竞赛等,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l. 组织编制、修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分厂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m. 列支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n. 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o. 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p.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
q.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r. 负责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
s. 负责公司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4.7 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配合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对分厂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参加编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并检查落实。
协助各单位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分厂、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负责公司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工厂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深入现场检查,对违章作业劝说不服者,可直接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检查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
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8设备科安全职责
a.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13篇 某不动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不动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1、所有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2、所有员工应热爱公司,热爱公司的事业,并珍惜公司的财产、声誉、形象。
3、员工除正常休假外,必须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4、员工要严守公司的纪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的责任与义务。
5、尊重别人,尊重别人的劳动,尊重别人的选择,尊重别人的隐私。
6、员工要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要以整齐的仪表、温文而雅的举止,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
7、员工在工作时要有分明的上下级关系,欣然接受上级的指示并努力付诸实施。严格遵守各部门的规章制度,须准时参加所属的各种例会,按时向所属的主管人员交各类工作报表。
8、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注意保持公司的安静、整洁,严禁喧哗、嬉戏,吃零食等有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准在公共场合化妆,换装,不能擅入其他部门,以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不允许在上班时间随便外出,如遇特殊事情必须由主管级以上领导批准。
9、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占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10、不允许有冷落客户,对来访客人视而不见或出言粗鲁与客户争吵事件发生。
11、职员不能进行有损公司的私人交易活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答应客户提出的要求。
12、员工要爱护公司财产,凡属人为损坏公司财产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公司所配备使用的贵重财产,在离职前应交还公司。
13、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保持清新的工作环境。
有如下行为者,给予警告,扣发部分至全部工资或奖金;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上司的指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受损者(扣发半月工资)。
2、未经允许擅离工作岗位,影响工作(扣发当天工资)。
3、对上司不礼貌的言行举止(扣发当天工资)。
4、工作时间不专心本职工作,随便串岗聊天(扣发当天工资)。
5、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6、一个月旷工两天(包含两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7、人为造成公司意外损失者(扣发全月奖金)。
有如下行为者,公司给予开除处分;
1、向客户索要回扣。
2、挪用、盗窃公司的资金,财产(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开除)。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者。
4、触犯国家法律,造成法律处罚者。
5、蓄意破坏公司财产、公司形象者。
6、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两天以上者。
7、泄露公司机密情报,以公司名义私自拓展业务,进行私下交易者。
8、在同行业中兼职。
9、以恶劣行为与顾客发生争执。
第14篇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预防、控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大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所必须的经费,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2安全环保监督部是职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在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职业危害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3.3安全环保监督部和总经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员工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新员工的职业危害告知,发放员工个人防护用品。
3.5生产管理部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
3.6项目管理部负责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
3.7管理监察部负责督促各部门承担起各自的职业卫生职责,监督检查职责招待情况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
4程序
4.1职业危害告知
4.1.1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操作规程应保证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
4.1.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化时,使员工接触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应如实向员工告知新增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并作说明。
4.1.3公司应及时、如实通过公告栏或书面通知等有效形式向员工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及员工本人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1.4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员工。
4.1.5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1.6存在高毒物品的岗位应按《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的要求设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2.1安全环保监督部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2.2公司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4.2.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2.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3.1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应纳入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并对所需人员、经费和物资应予保证。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检查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4.3.3安全环保监督部及员工所在部门(岗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4.3.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包括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识别等。
4.3.5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施及频次:公司级教育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实施每年至少1次,部门、装置(专业)培训教育由部门和装置长(专业主管)组织实施,每年至少4次。
4.3.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宣讲、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发简报和通迅、组织专门参观。利用板报、画廊、标语、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4.3.7安全环保监督部要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名单、有试卷、有小结。
4.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
4.4.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4.4.2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政党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4.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4.5员工防护用品的管理
4.5.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5.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环保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4.6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
4.6.1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由质检室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员工公布。
4.6.2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6.3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4.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4.7.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宝剑环保监督部、总经理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4.7.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7.3总经理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7.4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处理
4.8.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由发生装置按事故报告逐层汇报,由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 发生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公司对遭受职业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4.8.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4.9其它事项
4.9.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督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2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3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4.9.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9.5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6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4.9.7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相关支持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5.4《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5.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5.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5.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5.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5.9《毒物品作业岗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203)
6相关记录(略)
第15篇 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确保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
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各项安全标准化标准、制度在公司贯彻执行,对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4 内容
4.1 风险控制策划
4.1.1公司应不间断地开展对公司生产作业和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危害及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
4.1.2制定方针、目标的要求
4.1.2.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前提下制定。
4.1.2.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表达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从企业发展战略要求,能够让员工理解和接受。
4.1.2.3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参加讨论、研究形成参初稿,经企业最高负责人决定。再将方针、目标的初稿下发到基层单位和员工进行讨论,最后经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会议来决定。
4.1.2.4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由总经理签发,以文件形式逐级下发传达,要求各生产部门必须利用各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传达到员工。
4.1.2.5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
4.1.2.6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评审、修订工作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1.3制订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危害识别、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印发执行。
4.2 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员工培训教育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1公司总经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标准化教育方可上岗。
4.2.1.2公司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
4.2.1.3公司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考核。
4.2.1.4承包商在进公司生产区施工前,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教育。
4.2.1.5员工培训教育的管理要求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2.1.6上述教育内容记录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记录”中。
4.2.2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资料的管理
4.2.2.1文件与资料识别
a)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b)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c)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d)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4.2.2.2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a)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第16篇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始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为“零”的目标,确保施工生产有序进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分为: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思想政治教育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着手。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劳动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还要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职工树立法制观念,把违章作业提高到法的观念来认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
通过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理解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就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从而能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澄清一些错误的认识。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生产安全技术知识以及专业性的安全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方法及与工艺、作业相适应的机具设备性能和知识、操作技术等。
(2)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所有职工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主要内容:有:企业内特别危险区和设备,及安全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动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起重机械和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企业中的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个人劳防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护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各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教育等。
(3)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是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和专业的安全技术操作、制度。主要内容有:特种作业人员所操纵、驾驶的设备、设施、锅炉、受压容器、起重机械、电气、焊接(气割)、防爆、防尘、防毒、噪声控制等。
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运用企业内安全先进项目、单位的经验,进行介绍交流、宣传教育,并将企业内部的事故案例或外单位典型事故教训进行分析、教育,使广大职工从中看到危害性,吸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对象和责任部门
教育形式: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经常性教育、季节性教育、特种作业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员教育、调换工种换岗教育和工伤、长病假复岗教育。
1.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主要由各单位(项目部)负责实施。
(1)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国安全月活动”、国庆节前后三次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2)每位员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员安全操作规章教育。其中内容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准化管理、各种安全设施、措施要求等,并进行考核。
第17篇 有限公司休假制度
____________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
一、休假规定
1.公司规定的所有休假,职工必须在休假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有效证明并签批请假条,休假时缺少部分证明的最迟于当月月底计发工资前补齐。否则,对缺少休假证明资料的按事假处理;不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或休假到期无故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或视为自动辞职。
2.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职工在此期间自动辞职的情况除外。
二、婚假
1.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职工,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职工,可享受15天婚假。
3.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休婚假时间规定:结婚登记日期后半年内,举行婚礼前/后一个月内。婚假应当连休,不得分次休假。
6.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7.请婚假者需持《结婚证》(结婚登记时间超出半年但婚礼举行日期前/后一个月内的,需同时持婚礼请柬证明)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
8.释义: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结婚日期和年龄的计算以《结婚证》登记日期、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年龄为依据。
三、产假
1.本产假规定适用于按国家法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生育者不享受本公司规定的产假、护理假待遇。
2.无生育审批证明意外怀孕流产的已婚女职工,按病假处理。
3.已婚女职工生育产假规定:
1)享受98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每天劳动时间内的哺乳时间可以拆分两次使用。
1/4maggie____________年
4.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妻子生育前/后1个月内,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5.产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生育工资、待遇发放:
1)公司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后,需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生育相关资料,由公司向本地人社局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人社局批付的“生育医疗费”全额支付给生育女职工。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公司每月差额化补发工资,保持员工工资不变。
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本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配偶生育相关资料,由公司向本地人社局申报。批付的费用由男职工全额享受。
3)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7.休产假、护理假者需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女方生育前休假者,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开具临产证明)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
8.释义:
晚育: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四、丧假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2.职工配偶的父母、或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给予丧假1天。
3.职工配偶为独生子女(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其配偶的父母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4.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5.丧假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公司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五、带薪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年休假时间规定: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5.非公司统一安排职工进行的年休假期间,需休假职工本人至少提前2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安排休假。
六、工伤假
1.工伤假范围:职工因工伤或视同工伤(以本地工伤保险部门认定书为依据)情况下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
2.工伤待遇支付:
1)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按规定向本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各种工伤、伤残待遇的报销,不能全额报销的医疗费差额由公司承担补足。
2)未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由公司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报销的项目和金额承担、支付给受工伤职工。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由公司承担的工伤医疗、伤残待遇,由公司承担支付给受工伤职工。
3.工伤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4.工伤假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公司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5.此处未尽事宜一律遵照国家、本地区工伤保险管理的法规执行。
七、病假
1.病假范围: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2.病假审批:
1)普通病假,提供县级以上就诊医院诊断、治疗证明和医嘱休假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
2)疾病、伤情严重者,需请假1个月以上的,持三级医院的医疗诊断报告和治疗、休假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鉴定)证书,由公司根据国家、地方对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现行规定批准相应时长的病假。
3)病假5天(含)以内,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审批;5天以上须增加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3.病假期间工资:
1)病假单次连续10天(含)以下(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80%计发,员工当月“应发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发。
2)病假单次连续11-22天(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60%计发;员工当月“应发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发。
3)病假单次连续1个月以上,病假期间“应发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4)当年累计病假22天(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以上,从超过累计22天的单次连续病假起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4.职工伤/病治疗结束,经有相应资质(二级或三级)的医院诊断病愈,即医疗期结束后报到上班,职工个人仍想继续休养的,公司根据医院诊断和医嘱建议,以事假处理。职工痊愈后无故拖延不按时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或视为自动辞职。
5.释义: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八、事假
1.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个月(最长31天),事假期满后,特殊原因需延续的,必须持有关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延假申请,事假延期最多1个月(最长31天)。
2.职工请事假连续时长超过2个月(最长62天),或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最长90天)视为自动辞职,按辞职手续办理。
3.事假当天日工资全额扣除。事假当月职工出勤工资不足以抵消个人五险一金扣款的,职工请假前需将五险一金扣款差额以现金形式补足交给人力资源部。
4.事假5天(含)以内,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审批;超过5天须增加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第18篇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
第19篇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实话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有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施工项目和公司确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公司/项目部按施组(方案)审批权限由工程部和安全部向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3、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施工前,项目工程师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施工员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施工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作业班组应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4、项目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作业工种交底。
5、项目部工程师、安全员应向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且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再次进行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工程特点进行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交底双方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留一份书面交底,并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9、公司工程部、安全部、项目部应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10、施工现场安全员应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上海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8日
第20篇 建设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