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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保密制度-2(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7

x公司保密制度-2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套完善的公司保密制度,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要确保制度既能保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又能规范员工行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步骤如下:

1. 明确保密范围:确定哪些信息属于保密范畴,如商业秘密、客户数据、研发成果等。

2. 制定详细规定:规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包括信息的使用、存储和传递方式。

3. 建立审批流程:对敏感信息的获取和分享设置权限,确保信息流动的可控性。

4. 定期审查更新:随着业务发展,保密制度需定期修订,以适应新的挑战。

体系框架

保密制度的框架应包含以下关键部分:

1. 总则:阐明制度的目的、适用对象及基本原则。

2. 保密内容定义:详细列出受保护的信息类型。

3. 权限与职责:明确各部门和员工在保密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

4. 操作规程:设定信息的处理、存储和传递流程。

5. 泄密处理:规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和报告机制。

6. 教育培训:定期进行保密意识的培训和考核。

7. 附则:涵盖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和生效日期等。

重要性和意义

保密制度不仅是保护公司资产的盾牌,也是维护企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它有助于:

1. 防止商业机密外泄,降低竞争对手的威胁。

2. 保障客户隐私,增强客户信任,维护良好的商业关系。

3. 提升内部管理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误操作风险。

4. 增强员工法律意识,形成尊重并遵守规则的企业文化。

制度格式

保密制度的编写应清晰、准确,遵循以下格式:

1. 标题明确:如“x公司保密政策”。

2. 结构层次分明:使用子标题、编号等区分各个部分。

3. 语言简洁: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确保员工易于理解。

4. 法律术语恰当:使用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相关的术语。

5. 明确指示:使用动词,如“应”、“不得”等,使规定更具操作性。

保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起一道坚实的信息安全防线,为x公司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x公司保密制度-2范文

第1篇 _公司保密制度-2

某公司保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 。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 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 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第2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格式怎样的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

(七) □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

第七条 、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3篇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范例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提纲)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第4篇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 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循。

一、保密宗旨:

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全体员工在业务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共谋公司发展。

二、商业秘密范围:

1、业务秘密,包括公司业务战略、策略、业务渠道,客户资料和名单,合同管理,优惠制

度、装卸作业报表等资料信息。

2、经营管理,包括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文件,经营方式、诀窍等资料信息。

3、财务秘密,包括财务帐目,报价表,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信息。

三、保密要求:

1、因工作需要接触和使用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安全保管,书面资料要入夹入柜,

电脑信息要加密。

2、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的商业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他人泄露。

3、与客户洽谈业务时,不得介绍、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4、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时,要交回公司商业资料文件,删除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5、离开公司后,不得自己利用或让他人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

四、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措施:

以下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形,应赔偿公司泄密损失1–2万元。

1、

2、

3、向同类竞争者披露、提供本公司商业秘密的。利用公司商业秘密,在工作之外私自谋取个人利益的。参加过公司组织的或公司委派培训的员工,违反保密制度,除赔偿泄密损失外,还

应双倍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五、本保密制度实施后,无论新老员工均应共同遵守。

六、本制度自____________年3月1日起施行。____________年3月1日

第6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专有技术;

4、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 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 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7篇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制度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规章制度

一、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由泄密动机,公司将给予违犯者500元的经济处罚.

1、将股东会或高层会的会议内容随便放在其它部门,或故意让他人查看的.

2、口无遮拦与员工或代理商交流不该交流的话语,投诉一经落实的.

3、随便发牢骚的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电脑或电脑聊天中非业务谈及公司内容.

二、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泄密,公司将给予违犯者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1、直接将公司资料交予同行参考的.

2、在市场上散发不利于公司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3、向外方提供公司的员工资料的.

4、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透露发货量和销售额的.

5、向他人提供公司的网络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的.

6、向他人提供产品核心资料的.

第8篇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公司机密保密制度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及公司机密的保密制度

1、置业顾问仅保管个人所接待的来电、来访和成交客户资料,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2、内业与销售经理掌握整个售楼处的客户来电、来访和成交资料,内业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

3、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有:

客户来电资料、

客户来访资料、

成交客户资料

项目基本资料、

房源及销控情况

项目排号时间及地点、

销售资料、

内业资料

会议记录

总结报告

培训资料

公司上级领导的联系电话

薪金待遇

公司其它保密文件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保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立即解聘,并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第9篇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2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二)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所有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㈡、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㈢、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㈣、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㈤、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㈥、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㈦、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带有公司印章的空白纸或各类文件.

第四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长或主管副总委托专人执行。

第五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过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㈠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

㈢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追责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㈠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㈢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条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第十一条全体职员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第十二条文件和资料保密

①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②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印制。

③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领导批准。

④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⑤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董事长批准,并于当天收回。

⑥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⑦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州__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处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处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 第二款所列内幕信息;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所列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 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

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三)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内幕信息。

第三章 内幕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第十条 内幕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在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者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十一条 内幕人员的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 规定的人员,包括: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上市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

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

机构的有关人员等。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

(四)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证券、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加强自律,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四条 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刊或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报纸或网站。

第十六条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替代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十七条 公司存在或正在筹划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应当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上述事件尚未披露前,董事和有关知情人应当确保有关信息绝对保密。如果该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拟讨论或实施重大重组、再融资等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时,应如实、

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上述记录应与项目文件一同保存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第十九条 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内幕知情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二十条 非内幕知情人员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知情人员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知情人员,受本制度约束。

第二十一条 内幕知情人员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更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知情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不准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第二十三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证券、财务等岗位及其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

第二十四条 打字员在打印有关内幕信息内容的文字材料时,应设立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滞留现场。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二十六条 文印员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资料中,损坏的资料由监印人当场销毁。

第二十七条 内幕信息公布之前,机要、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外借。

第二十八条 内幕信息公告之前,财务、统计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月度、中期、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在正式公告之前,前述内幕信息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内幕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可给予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内幕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11篇 某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和保密工作原则

公司的秘密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公司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工作应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公司秘密等级

1、在一定时限内,限于公司总经理及具体经办人知晓的事项为绝秘;

2、在一定时限内,限于公司相关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人员及具

体经办人知晓的事项为机密;

3、在一定时限内,公司职员知晓但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为秘密。

三、公司秘密的范围

1、公司绝密

未公开的公司发展规划及有关统计资料、财务状况;

公司与客户使用谈判的意图和标的及客户的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其背景资料等。

2、公司机密

公司有关客户资料及市场报告、策划书、创意稿等公司业务工作文字稿;

公司领导人的行踪及工作情况

3、公司秘密

公司内部的有关运作、人事任免、管理情况;

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

公司其它应保守的临时秘密事项

四、保密制度

公司的保密文件非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保存保密文件和物品,由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秘密接触亦为保密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对职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公司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做出处理。

五、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不得将公司秘密以磁盘、电子邮件等方式外传。

盖章

总经理签署

年 月日

第12篇 公司保密制度12

公司保密制度(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定特定的程序确定。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辅助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其他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

第八条 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得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九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中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表明密级,

第十一条 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结密。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第十三条 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部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执行。

第十四条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操作员负责保密。

第十五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有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六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设计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据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文本。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出传达范围。

第十九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二十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部办公室,总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时,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是公司秘密被不应知道者知悉的。

2、是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3篇 电池公司保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 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 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 、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 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主管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条 公司员工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4篇 s物业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总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总经办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3.过程与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1.7.业主资料;

3.1.8.公司规定不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

3.1.9.其他集团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3.1.10.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

3.1.1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2.公司秘密分级:

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须按其秘密等级标明相应的字样(一般分为绝密、机密、保密、内部资料、公开资料五组),分门别类放置,列成清单,便于查阅使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3.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代码s

3.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代码a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代码b

3.2.4内部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代码c

3.2.5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代码d

3.3 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3.3.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编号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总经办核实密级。

3.3.2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3.4 密级变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职能部门/ 项 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交总经办批准变更。

3.4.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的,由原产生密件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3.5 保密措施:

3.5.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3.5.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3.5.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3.5.5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3.5.6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3.5.7传阅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5.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3.5.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 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3.5.13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 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3.5.14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级材料,一律须向总经办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3.5.15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5.16公司保证员工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3.5.17属于公司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 、保存和销毁,由总经办执行;

3.5.18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 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当事人负责保密。

3.5.19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第15篇 公司保密制度风险防范

公司的保密制度与风险防范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6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二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二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17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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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第18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19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十)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第20篇 集团公司薪酬保密试行制度

集团公司薪酬保密试行制度

1、总则

1.1为维护公司权益,保守公司薪酬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

2、为做到薪酬保密,公司实行员工薪酬卡制度。

3、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3.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公司主管级以下人员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

3.1.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1.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

3.1.3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1.4 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3.1.5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4、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4.1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批时,必须由指定的薪酬专管员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交接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封。

5、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5.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部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5.2人力资源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5.3人力资源部薪酬专管员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员工个人的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5.4如员工个人发现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6、保密措施

6.1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编制人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批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6.2薪酬专管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6.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6.4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6.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7、奖惩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不得随意透露员工的薪酬发放情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300元的罚款,连续二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8、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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