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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如何搭建
物业公司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运营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可能需要在常规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行,我们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加班请假制度。
体系框架
1. 加班申请:员工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详细说明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时间和工作内容,提交直接上级审批。
2. 请假流程:员工请假同样需书面申请,明确请假事由、开始和结束日期,确保不影响关键业务的执行。
3. 审批权限:各级管理层根据员工职务和请假类型设定审批权限,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效率。
4. 工资与调休:加班将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同等时长的调休。请假期间的工资处理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重要性和意义
这套制度旨在平衡公司运营需求和个人权益,防止过度加班导致的健康问题,同时保证请假流程的公平透明。它强化了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连续性,也有助于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1. 引言:简述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
2. 主体:详述加班和请假的申请、审批、执行和补偿规则。
3. 附则:涵盖未尽事宜和制度修改程序。
4. 签署:由公司高层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生效。
请注意,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理解和遵守,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通过这样的制度,我们期望营造一个高效、公正的工作环境,促进物业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5范文
第1篇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5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五)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严格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员工加班、请假制度如下:
一、加班:
公司员工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力争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尽量减少加班。
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由员工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因公出差或参加业务培训或文化学习的一律不属加班。
加班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独挡一面完成任务。
加班日应如实考勤,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考核,月底结考勤时加班一并结算,亦可作调休处理。
二、请假:
凡休病假,必须持市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生效,每月可休有资病假3天。
休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3天以内由项目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须经分管经理批准。
项目负责人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事假3天以内,按日工资单价扣除,超过3天的扣除工资同时作考核依据。
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学习人员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作公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自己参加学习、考试等,请假均作事假处理。
员工休婚假,须个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由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登记。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增加晚婚假7天(含双休日)。
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休丧假3天,超过天数作事假处理。
休婚、丧假工资不受影响。
产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全年累计满30天与年终考绩挂钩。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招聘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招聘工作,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人员招聘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依据《公司人事管理总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人员招聘基本标准、基本工作流程与工作职责。
第二章人员招聘基本职责
第三条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原则:
1、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原则。
2、岗位匹配性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4、精简原则。
第四条在招聘甄选管理过程中,本着谁招收,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招聘流程,具体划分用人部门、人事部门、分管副总裁及执行总裁等责任主体。
第五条用人部门主要承担专业能力的判断把关责任:
1、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定岗定编计划、岗位职务说明书以及招聘计划;
2、负责向应聘人员阐明工作内容及职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性的考察与测试;
3、对照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确保所招收人员与岗位要求匹配;
4、人员招收后,负责合理分配工作,做好人员管理、工作评估与指导。
第六条综合服务部是公司人员招聘的管理机构,主要承担招聘政策研究拟订与制度执行监管的责任,具体如下:
1、负责拟订公司的人员招聘政策、招聘制度、招聘标准;
2、负责组织定岗定编计划、招聘计划、岗位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3、负责建立招聘渠道,向用人部门推荐、输送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4、负责招聘面试的组织工作及录用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分公司人员招聘工作,对不符合公司招聘标准的招收予以监察纠正,确保符合招聘制度。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析、审核本单位的年度定岗定编计划、年度招聘计划、月度人员招聘计划;
2、面试、审核本单位的人员招聘,控制人员总量,确保人员招聘符合公司所需。
第三章人员招聘基本标准
第八条凡申请公司工作机会的求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核心品质,在招聘人员时应将此三点作为重点考察内容:
1、诚信的品格
2、责任心的态度
3、学习的精神
第九条公司人员招聘标准分三个层次:
1、基本标准:指公司人员招收的基本要求和准入资格,包括学历、身体素质、认知等。
2、专业标准:指各专业队伍人员招收的素质、能力要求等。
3、岗位标准: 指各类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此标准由公司根据基本标准、专业标准以及公司目标、工作需要在岗位说明书中明确并汇编备查。
第十条基本标准相关要求
1、学历
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由岗位说明书规定。原则上,除前台、司机、保安等辅助岗位外,其它专业岗位要求具备大专、相当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素质要求
要求仪表端正大方,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基本体检标准如下:
a、听力:无听力障碍(所谓障碍标准:双耳均有听力障碍且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3米以内仍听不见者)。
b、无不合格疾病。不合格疾病的范围从国家规定,如肝功能体检不合格、心脏病、高血压以及其它不合格疾病。
3、认知
要求认同万向文化,并签名确认《公司应聘须知》。
第十一条对的招收,应从专业院校中选择优秀的毕业生。
第十二条对有实践工作经验人员时,原则上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工作经验3年以上。若应聘者来公司之前,五年内已更换单位两次以上,原则上不考虑录用。
第四章公司人员招聘基本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人员招聘甄选主要由需求计划、信息收集、甄选评价、人员录用等四个基本程序组成:
第十四条需求计划
1、需求计划程序由三个工作流程构成:
需求分析编制需求计划需求计划的审查
具体由用人部门提出招聘需求、综合服务部进行审查分析、公司审批。
第十五条信息收集
1、信息收集程序由三个工作流程组成:
招聘渠道选择 信息发布 资料收集
2、年度、月度人员招聘计划批准后,综合服务部可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及需求的时间性要求,有针对的选择以下四种招聘渠道:
1)猎头招聘(面向较高层次人才、稀缺人才)
2)内部推荐
3)网络招聘
4)校园招聘(面向储备性人才)
3、招聘信息发布原则上须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宣传资料;
2)拟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基本工作内容、岗位发展方向;
3)拟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包括学历、职称、特定的工作经验、特定的工作技能;
4)应聘人员应该提供的资料清单。
4、信息发布后,综合服务部应负责及时收集应聘人员的申请资料,一般情况下,基本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者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材料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2)申请者的基本个人资料:包括个人证件照、生活照、性别、年龄、籍贯、最高学历、最高职称、身高、体重、身体素质、政治面貌、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等。
3)申请者的履历,教育经历应从高中阶段起,工作经历应有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与职务的说明及具体的起止时间。
第十六条甄选评价
1、人员甄选评价工作流程:
资料筛选、沟通 填写应聘表格,确定应聘候选人 安排面试
2、资料筛选及前期沟
通:
该流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应聘者符合基本招聘标准,并确保应聘者对人力资源政策、环境的期望与公司的现状相一致,沟通内容包括:应聘者工作内容期望、工作关系期望、薪酬福利待遇期望、工作时间与工作强度期望、工作地点与工作环境期望,并向应聘者阐明公司的人事政策、人力资源环境。
3、确定候选人
经过前期沟通,人事部门应要求经过初步筛选的应聘者签署应聘须知(附件1),并填写相应的岗位申请表(附件2)。
4、笔试
此阶段主要用于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水平、专业能力,其中,素质测试结果的鉴定由综合服务部负责完成,专业考试结果的鉴定由用人部门负责完成
5、体检
对于通过初步沟通和笔试的应聘者,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完成体检。
6、面试
通过体检人员,由综合服务部组织面试,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具体:
1)初试小组一般由综合服务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组成;主管以上人员需报送主营公司面试、审批。也可邀请资深专业人员参加面试,提高面试的可靠性;复试原则上由公司执行总裁和董事长组成。
2)小组应对应聘者的价值观、求职动机、工作态度、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作出评价与判断。
3)对于通过面试的人员,面试小组应填好面试评价表与录用审批表,并将面试评价表(附件3)、面试结论单(附件4)、应聘申请表、应聘须知、笔试成绩、体检结果一并整理存档,以备审查。
7、对每一环节被淘汰的人员综合服务部门应及时婉转告知应聘人员或出具婉拒信,并记录其应聘信息备查。
8、对于有实践工作经验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9、根据招聘岗位的重要性和人员实际,综合服务部门需在劳动合同签订前组织开展对应聘人员的背景调查。
第十七条人员录用
1、人员录用由五个工作流程组成:
签约 入职服务 入职培训与岗前培训试用 录用
2、甄选评价合格者,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
3、入职服务
入职服务是指综合服务部门应该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做好已招收人员的相关后勤保障服务,具体包括:
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办公桌椅、电脑及其他工具)、工作证配备、生日登记(区分公历还是农历)、公司报邮寄登记、oa邮箱开通等。
4、 入职培训与岗前培训,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实施。
5、试用
试用期内,被招收人员应按月递交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心得、意见建议等),由综合服务部门会同试用部门按月进行跟踪评估。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试用单位组织对被招收人员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附件5),作出书面评价,重点考察试用人员在诚信品格、责任心、学习精神、工作激情、专业能力等五个方面的表现,明确是否录用或延长试用。
6、录用
经试用合格,组织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综合服务部门可在录用员工完成转正的当日向其表示祝贺,同时,正式为其建立个人档案。
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司应为其指定督导师一名。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鼓励内部员工向公司推荐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并逐步形成内部推荐人才机制。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招聘甄选的各个环节由综合服务部门组织安排,对于违反基本招聘标准的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解释。
第3篇 物业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转正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着胸卡;周一至周六统一着正装,周七可着非正装,但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员工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必须穿公司统一制服或相似款形正装。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七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办公室除通报批评外,还予以经济处罚,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考评工资级别20%。
第八条 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门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总则
1.山东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文是公司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公司内各部门之间,建立正式信息沟通渠道的主要文字工具。为使公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2.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3.各类文稿均应符合公文规范,做到公文种类正确,标题完整,格式规范,内容简明,措辞妥当,发送单位清楚,附件齐备。
4.一般不能越级行文,呈报的公文应一文一事,正式行文及签署合同的应使用公司或项目名称全称。
第二条 公文分类
1.行文分类要求
1)按收文和发文对象,分为对外行文和内部行文;
2)按是否编号,分为编号文和不编号文;
3)编号文按刊印方式,分为公司发文和内部刊物;
4)按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
绝密:公司董事长签发的相关文件;
机密:公司副总经理签发的相关文件;
秘密:在公司一定范围内执行、下发的其他文件;
2.介绍信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项目)介绍信的管理者。介绍信由专人管理。凡需要出具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级领导批准;
2)开具的介绍信要有编号并加盖骑缝章;
3)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如确有必要,须征得公司领导授权人同意;
4)介绍信存根应妥善保管、归档;
5)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即退还;
6)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或办公室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内部出版物
内部固定出版物是以公司或下属部门和公司的名义编发、采用自定刊头和单独编号。(如:山东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刊、客户通讯)
4.不编号文的范围
1)有关公司内部日常事务的文书:如例行会议和活动的一般性通知;
2)由个人署名(注明所任公司职务)或以公司及下属部门和公司的名义向个人发出的非正式函件;
3)非正式对外发出的下列文书材料:为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负责人代拟的文稿;学术性、知识性资料;其他非正式材料;
4)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和业务规划等;
5)备忘录和其他不需要编号的对外行文和内部行文。
第三条 收(发)文
1.实行收、发文登记管理制度。需要分别记入收、发文登记簿的公文包括:
1)收文类:限时专送件、挂号信、特快专递、汇款单、属公文类的文件和传真等;
2)发文类:公司下发的文件,寄出的商务信函、以公司名义下发或对外发出的商务传真以及需由办公室转发到各部门、各项目的传真;
2.公文传真的收、发(除各部门可自行发送的传真)均由前台负责;
3.除急件外,前台每日下午3:00前将各部门提交的需发送的信件汇总发出;
第四条 公文格式
1.凡以山东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对内发出的正式公文,一律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公文纸;
2.公司内部行文采用统一印制的内部联络单;
3.各部门对总经理呈送的报告,采用统一印制的呈报批示单;
4.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密级、紧急程度、主送(报)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报)单位等部分组成。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5.公文纸一般用a4型,左侧装订;
6.字体字号选用:
公文版头为小初号加黑宋体字;
公文大标题选用二号(小二号)宋体字;小标题选用三号宋体字;
公文正文、抄送、抄报、印发说明、附件说明等均采用四号宋体字;
密级采用三号黑体字。
第五条 公文办理
1.草拟公文
1)首页要使用公司统一的公文格式;
2)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年份要写全,统一用汉字书写,如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
3)公文中的数字,除发文字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百分比、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在同一公文中,数字的使用要保持前后一致。
2.会签
1)会签是指对草拟的公司重要文件,由公司各级相关领导进行审阅,在文件会签单提出意见,反馈文件起草部门进行修改后下发;
2)凡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内各部门发出的规章制度、决定、决议等,在正式下发前必须先经过公司领导会签;
3)凡对外发出的正式函件,如内容涉及具体专业事务时,应由涉及的专业部门负责人会签;
3.行文字号
1)5.3.1公司:鲁__字[200_]第___号
2)5.3.2直属部门:鲁___字[200_]第___号
_为直属部门代字,具体如下:
办公室----办、管理处----管、市场部---市、财务部-----财、经营管理部---经、保安部--保、环境服务部--环
签发公文必须经过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以各部门名义行文的公文,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正式文件,必须经过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
4.执行
1)办公室负责将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办理,公文正本归档存查(特殊情况下可留存复印件);
2)缮印的一切公文须有签署,符合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校对无误,份数准确;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监印人可不予盖章;
4)封发公文时要对公文进行检查,防止差错。急、密件要在信封上加注急、密字样。限时送到的公文和亲启公文要注明要求;
5)公司发出的规章制度、决议、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收文部门必须在文件签收单上签字,并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六条 公文归档
1.任何以公司、项目名义签发的公文正本均需交办公室归档存查;
2.若办文部门必须使用正本时,可暂时借出,使用后归还,若正本必须借出且无法取回,可存档复印件;
3.存档文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保存期满列表报准监销;
4.除办公室留存档案原件外,各部门的发文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保管复印件。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第七条 责任
1.签发人对公文主题和内容承担领导责任。会签人对公文专业内容承担专业技术责任;
2.办文部门负责人应对所经办的公文内容认真审查、核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3.拟稿人应全面领会办文要求,并具备准确表达这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对公文内容承担直接责任;
4.校对人以原稿为根据,应做到校对字迹清晰,每次校对的错漏率应小于1‰,对发文中出现的校对错误承担直接责任。
第八条 附则
第5篇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第7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总则(中移动分公司项目)为加强物业员工在连云港市移动公司的管理,树立公司品牌,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服务于业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员工做到有章可循,特制订以下制度。
总则
1、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2、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必要时的调度。
3、上班时着装统一穿公司定制的工作服佩戴齐全。
4、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矿工,有事先请假,事假扣除当天的工资。
5、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6、遇到业主热情礼貌主动问好。
7、不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打闹、吸烟、吃东西;
在岗期间严禁电话(手机)聊天、玩游戏;
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8、不以任何理由与业主发生争吵、打架。
9、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业主档案、信息,保护业主隐私。
10、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和同事交代,如需离开较长时间,须征得单位领导同意。
11、办公时间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件,不得上网玩游戏。
12、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不在办公区域内进食或吸烟。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八)
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风气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立功嘉奖、奖励晋级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生产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声誉者;
4、为业主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成效者;
8、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
9、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10、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1、通报表扬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奖励晋级,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过失种类
1、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早退。
(2)当班时不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衣着不整齐,或工号牌佩戴位置不适当,佩戴结婚戒指以外的饰物。
(3)当班时窜岗、扎堆聊天,看书看报,或擅自调换班次。
(4)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
(5)非当班时私自在公司内逗留闲逛。
(6)在生产、营业厅大声说话,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工作或服务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
(8)违反规定搭乘客用电梯。
(9)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注意公共场所的整洁。
(10)在工作现场存放私人物品。
(11)浪费器材、水、电,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2)私自接受业主或来方人员的馈赠。
2、严重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轮班人员下班前没有与下一班交接工作而擅自离岗;
(2)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私自携物离开工作现场。
(3)违反会客制度,私自携亲友或他人在公司参观或私人探访。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未经批准私配公用钥匙或打私人电话。
(6)偷吃、偷喝和偷拿食物或在厨房内为自己烹制食品。
(7)私自处理客人丢下之财物(包括书、报)。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业主或来访人员的物品损失、损坏。
(9)当班时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喝酒或带有醉态、打扑克、下棋以及办其他个人私事。
(10)对业主或同事不礼貌、不尊重、粗言秽语、恐吓威胁。
(12)挑拨事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公司安宁。
(13)私自向外泄漏公司机密资料。
(14)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
(15)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6)不尊重上级,不服从管理。
(17)发现公司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
(18)在禁烟区内吸烟。
(19)无证驾驶或擅自驾驶机动车。
(20)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物品进入工作现场或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现场。
(21)私自使用、移动消防设备,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22)发生事故4小时不上报,重大事故1小时不报。
3、重大过失
(1)当月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
(2)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3)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
(4)偷看、偷听和散布传播黄色刊物、录相、录音。
(5)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进行其它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6)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
(7)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8)危害他人,调戏或欺辱他人。
(9)偷拿、骗取业主、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0)携带或收藏其他禁品。
(11)蓄意破坏或浪费公司各种设施、设备和业主财物。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不改。
(13)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4)由于自身失误或违反公司有关制度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
五、处理及程序
1、对轻微过失的处理: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第3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4次过失:予以解聘。
2、严重过失: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第3次过失:予以解聘。
3、重大过失:
立即予以解聘。
4、严重违纪、违法即使未有过警告,也立即予以解聘,触犯法律的,送执法部门处理。
六、处分的审批权限
1、过失处罚由部门经理签发生效。
2、解聘由部门经理提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生效,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医疗医药费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医疗医药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合理控制公司的医疗费用,使员工有切实、长期的医疗保障,根据《万向集团人事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公司在册的固定工、合同工;办公室为公司的医疗费统筹管理部门。
第三条医疗费管理原则:
一、采取医疗补贴制,实行统筹管理,补贴内实报实销,节余部分下年度续用,超支部分则按一定比例报销的原则;
二、一般病症凭病历卡到企业指定的医务室就诊;重病或疑难病症需住院或到外就诊者,需经医务室出具指定医院(市级公立医院)介绍证明后,方可作为报销依据;急诊或因公外出者,可在就近正规医院就诊,报销时需带急诊证明。一张介绍证明或一张急诊证明原则上只看一次病;
三、人事部门为每位员工建立医疗报销台帐,登记每位员工医药费报销情况。员工凭医疗费报销凭证经人事部门登记核准后到财务部报销。如果经核查该员工已用完了全年的医疗补贴,则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如果员工全年医疗费报销额少于其个人医疗补贴,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
四、若该员工属集团范围内正常调动的,则该员工节余部分医疗补贴须由调出企业出具证明,方可转入调入企业续用;若该员工属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终止合同或死亡的,则节余部分医疗补贴自动取消。
第四条医疗补贴的实施办法:
医疗补贴以年为计算单位,根据员工的用工性质、工龄来确定,工龄越长则医疗补贴也越高,具体按下表规定执行:
工龄 补贴 用工性质
5年以下 5-10年 10-20年 20年以上
固定工270元270+10×工龄270+15×工龄270+20×工龄
合同工210元210+8×工龄210+10×工龄
试合工150元150+4×工龄
第五条当员工的医疗费用超过员工本人全年的医疗补贴时,则按一定的报销比例报销。报销比例是根据员工的用工性质和工龄来确定的,工龄越长,报销比例越高,具体按下表规定执行:
工龄 补贴 用工性质
5年以下 5-10年 10-20年 20年以上
固定工50%55%60%70%
合同工40%50%60%
试合工30%40%
第六条原协议中有规定的科技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固定工20年以上计算,退休人员的医疗补贴和报销比例均按退休时的实际工龄比照计算。
第七条员工因生大病、重病致使一次性医疗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则超过一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20%。
第八条工龄的计算方法:员工在六月三十日以前进集团的按一年计算,六月三十日以后进集团的按半年计。每年的一月份核定补贴额度。
第九条年度医疗费统计时间为每年公历元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的医疗费报销时间最迟不超过次年的1月10日,超过该日期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办公室于次年一月底前对每位员工上一年度的医疗费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
第十一条凡工(公)伤经公司归口部门核实后,报经警中队核准后医疗费单独全额报销。
第十二条医疗费报销按员工实际使用医疗费为准,为控制不必要的浪费,员工无病乱开药、报销弄虚作假,将依据《人事管理制度》之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费一律不得报销(相应的工<公>伤除外):
一、服务项目类:挂号费、专家门诊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镶牙、洁齿、植牙、矫形等牙科费用;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等。
四、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婚检等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接生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进行违法活动引起的医药费;打架斗殴、酗酒、自杀、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各种名贵药品、滋补品费;文娱活动费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等。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日起实施。
第10篇 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经典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1.物资分类建帐,固定资产、公用工具建立台帐,个人领用物品建立个人物品台帐,材料建立帐簿,做到一物一卡(帐),根据进、出库单记录增减情况。
2. 采购员根据审核批准的《拟购物资表》适时购物,特殊需要由各部门根据审批权限由领导签字及时购物。
3. 购回的物品填写入库单,交材料员清点、记帐,双方在收据上签字。
4. 材料管理员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检验产品质量,对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执行。
合格物品,由材料员入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5.入库物品应码放整齐,严防磕碰,划伤或变质。
6. 日常物品申领:
6.1部门物品领用、发放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6.2部门日常所需物品每月25日填写部门月需求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综合部材料员。
6.3材料员根据库存情况填写拟购物品清单报综合部经理审批,特殊物品需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合格后交由采购员于次月5日前采购完毕。
6.4每月5-10日各部门凭上月申报批准的月需求表到综合部材料员处领取物资,部门领取物资后,应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6.5物品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申领,特殊需求,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请示后报综合部,安排采购。
7. 发放物品时,材料员应认真审核物品申领单,填写出库单,对所领物品的时间、数量、品种及规格详细登记,双方签字后方能领走物品。
8. 大型工具、贵重仪表借出,由主管经理批准,归还时材料员负责组织检查物品完好情况。
9.建立个人领用物品台帐,领用物品损坏时要及时申请报损,经主管经理批准后销帐,物品丢失,视情况赔偿补齐,人员调动必须将领用物品全部交回,方能办理手续(办公消耗品除外)。
10.材料员做到物资逐笔登记,及时入销帐。
11.每月底做好物资清点、结帐、上报工作。
年终盘点,全面详细,报表清楚,完整。
做到帐物相符。
将盘点表报本部门备查。
12.各部门管理人员随时将短缺物资报有关部门负责人,以便保证物资供应的及时性。
第11篇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办公行为,明确行政办公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办公体系高效、有序、协调地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办公制度包括公文处理规定,行政办事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四项主要内容。
第三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批办、督办、检查、协调和信息反馈。
第一章公文处理规定
第四条公文是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发布规章制度,实施经营决策,下达工作任务等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第五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中枢部门,负责撰写、审核、处理公司往来公文,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及各管理中心(处)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二)指示--用于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阐明指导原则;
(三)公告--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大事项;
(四)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单位及员工应当遵守的或需要知道的事项;
(五)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六)通知--用于传达上级批示、要求下级办理或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公文或转发上级以及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
(七)通报--用于对人和事的表扬或批评;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九)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询问;
(十)批复--用于答复下级请示事项;
(十一)总结--用于向上级做综合性的全面工作汇报;
(十二)计划--用于对今后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十三)签报--用于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十四)函--用于不相隶属关系单位或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五)复函--用于回复来函。
第七条公文格式包括下述内容: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核稿、拟稿人、会签、标题、正文、发文单位及印章、主送对象、呈报、抄送(报)对象、发送对象、附件、发文字号、打印份数、校对、签发、主题词、发文时间、密级、紧急程度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二)发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字、年号、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三)发文单位、主送单位应落全称;
(四)除会议纪要外的公文,一律加盖与发文单位相一致的印章;
(五)密级公文,应当分别标明a级(绝密)、b级(机密)、c级(秘密)字样;
(六)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平急字样;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八)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
呈报,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呈达的上级主管单位;
主送,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送达的对象;
抄报,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上级主管单位;
抄送,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本单位领导、同级单位;
发送,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下级单位。
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呈报单位,如果需同时报知另一上级单位,可用抄报的形式;
(九)发文时间应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时间为准。
(十)公文应标明签发人,签发人为主签发人;
(十一)公文用纸为a4型,左侧装订;
(十二)对外行文的字体要求:
1、发文字号为四号宋体加粗;
2、标题为小二号宋体加粗;
3、发文对象为四号宋体加粗;
4、正文为四号宋体;
5、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对象为四号宋体;
6、主题词为四号黑体加粗。
第八条发文字号具体规定:
公司及各部门发文字号为: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宁)字[年号]___号;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物业(宁)行人字[年号]___号;
3、公司财务部物业(宁)财字[年号]___号;
4、公司品质培训部物业(宁)品培字[年号]___号;
5、公司市场发展部物业(宁)市场字[年号]___号。
6、公司工程管理部物业(宁)工程字[年号]___号
第九条行文关系和规则:
(一)各管理中心(处)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确定,在权限范围内可以自主行文;
(二)非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行文;
(三)各管理中心(处)不得直接向公司总部及以上单位行文。如确需请示公司总部或以上单位,应由各管理中心(处)拟稿,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加盖公司印章、呈报;
(四)各管理中心(处)呈报公司的文件,统一报送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送一份即可,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送阅;
(五)除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紧急情况外,行文原则上不得直接呈报领导个人;各管理中心(处)不得以单位负责人个人名义向公司或公司领导呈报需公司审批的文件;
(六)报告、纪要类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七)所有公文原则上统一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收发、登记、签转;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由领导批转、交办,事后履行公文处理程序;
(八)凡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决定;向上级的请示、报告;颁发公司规范性文件;发布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通知、通告等公文,由主管职能部门拟稿,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发,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字号、印发。
第十条公文处理程序:
(一)公文处理程序为收文程序和发文程序。收文程序包括登记、分办、催办、反馈、归档等;发文程序包括拟稿、审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登记、封发和存档等;
(二)公司收文要统一制作《来文阅办表》,发文首页统一制作《发文稿纸》,传真使用统一的《图文传真》,部门签报统一使
用《文件会签单》;
(三)公司字发文应由总经理签发;部门发文,可由分管领导签发;一般性行政事务公文可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发;
(四)凡涉及其他部门的公文,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如果意见不一致时,应在公文会签中如实反映;
(五)撰写公文应注意事项: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上级单位的规定;
2、内容详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炼、条理清晰、标点符号正确;
3、公文中的人名、地点、数字要准确,引用公文要注明发文机关、公文字号、
标题和发文时间;
4、公文中的数字,应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5、发文时间使用中文数字标识;
6、请示问题应一文一事。
(六)公文受理应注意事项:
1、凡需两个以上部门会签处理的公文,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签办理;
2、各部门报公司领导审批的公文,除机密公文外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各分管领导审阅、批示;
3、各管理中心(处)报公司的公文,应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公文内容签转涉及到的各部门,由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处理。若需报公司领导审批的,由该部门提出意见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有关领导审阅、批示;
4、机密公文由送文单位直接送分管领导审阅、批示。
(七)公司字发文均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主要做好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
1、是否需要行文;
2、行文是否准确、简洁、明了、完整;
3、行文中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是否经过充分协商;
4、行文的格式、关系、内容、处理程序等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八)公文归档:
1、公文办理完毕后,具体承办人应根据文书立卷要求,整理公文原稿及有关资料,依据公文的等级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相关人员分类存档。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2、对于没有存档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销毁。机密公文的销毁,应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专人监督,并进行登记。
第二章行政办事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对行政办事的要求是优质、高效、有序、协调及过程受控,各级人员必须依照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二条公司行政办事规则:
(一)对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必须认真、准确、及时办理,不得推诿、积压;
(二)对于超越职责权限范围的事项,必须遵循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或擅自越权行事;
(三)对于跨部门事项,主办部门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意见不一致时,主办部门须向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由上级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各部门均不得未经协调一致而擅自行事,否则,上级分管领导有权责令纠正或追究责任;
(四)对于不适合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立即退回交办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意见,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向被超越的主管上级报告;
(六)公司领导直接交办或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及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声誉的行为,可直接向公司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七)公司领导在涉及财务、投资、人事等方面的决策性指示,必须有书面批示或文件,方可作为执行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行政办事可以公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口头等形式办理。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口头形式办理,电子邮件、传真件正本、电话记录正本、口头记录正本及有关资料,在办理完毕后存档备考;若以公文形式办理,则转入公文办理程序。
第十四条行政办事程序的时限要求:
1、以公司名义的收、发文,均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派专人监督,须做到事事有回复;
2、有具体时限要求的事项,按时限回复;
3、凡属公司级各类文件及上级来文,秘书填写《来文阅办》后,交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做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再根据领导指示,传阅相关职能部门;
4、公司来文须当日批转,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办理,或催办、监督、检查办理情况(需跟踪督办的),同时指定汇报时限;
5、公司发文,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秘书填写《发文稿纸》后,交由领导签发,并于当日送达收文单位;
6、急事急办,第一时间处理标注特急、急的事项;
7、平急事项,从接受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8、涉及到技术性问题的事项,从接受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回复;
9、如工作需要限定完成时间,在交办工作时即应做出明确规定;不能按时限完成或回复的事情,必须向相关方面说明理由和最后完成日期。
第十五条公司行政办事分办理事项和阅知事项。
(一)办理事项为上级指示、下级请示及与有关单位商洽的事项;
(二)阅知事项为上级通报、下级报告及各类简报、信息等。
第十六条办理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办理事项进行登记,并依据公司领导的分工和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提出批办意见后,签转相关部门主办或直接签转公司领导批示;
(二)主办部门:
1、依据职责权限范围办理;
2、根据领导的批示或会议决定办理;
3、必要时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公司分管领导
1、依据职责权限批示;
2、必要时向其他分管领导通报;
3、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4、必要时向总经理请示、报告;
5、必要时按行文程序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
(四)总经理
1、依据职责权限批示;
2、必要时提交经营班子办公会研究决定;
3、必要时按行文程序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阅知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公司阅知事项进行登记,并签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或管理中心(处)阅知;
(二)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助理认为有必要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相关部门或管理中心(处)阅知;
(三)公司各部门、各管理中心(处)有需要公司领导阅知事项的信息、简报
等可先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转相关领导阅知;
(四)公司领导对阅知事项如有批示的,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各管理中心(处)。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行政会议是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行政办公手段之一,公司对会议要求精简、实效、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发出通知,与会者须认真准备。会议决议以会议纪要为准。经营班子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的会议纪要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专题会会议纪要解释权归主持专题会的公司领导。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有经营班子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公司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召开部门会议。
(一)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层贯彻上级指示,研究、分析、确定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的高层领导行政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加,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上级单位领导参加或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于每月末召开,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求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意见后确定,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经营班子办公会形成的关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目标的重大决策;听取各部门在经营、管理、发展等工作的汇报并就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分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管理中心(处)领导成员的工作能力、水平及业务素质并做相应调整等主要经营管理工作的行政例会;
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可延期举行或委托公司其他领导主持召开;
3、总经理办公会
由经营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如会议内容涉及相关单位,总经理可临时决定列席人员;
4、总经理办公会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求与会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二)项目办公例会
1、项目办公例会于每月末第一周上午9:00召开,各部门、管理中心(处)负责人参加。
2、项目办公例会内容同二十五条第二款月报内容。
(三)年度工作会议
1、年度工作会议是公司总结上年度工作、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与各管理中心(处)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的年度大会,原则上于每年三月初召开(总部年度工作会议召开后进行);
2、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公司部门经理、管理中心(处)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
3、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筹备,有关部门和管理中心(处)协助相关工作。会议组织、议程安排等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并报请总经理审定;
4、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四)专题会
1、专题会议是公司研究决定经营管理中具体事项、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会议;
2、专题会议由公司领导根据情况确定召开并主持,参加会议的成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自行确定;
3、专题会议要研究的内容由会议所讨论专题的主要负责部门准备,并报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会议文件、所需资料、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等工作亦由主责部门负责。会议纪要形成后报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报备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各类会议的会议纪要,须在会议结束后四个小时内做出。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要做好会议纪要中各项工作安排的跟踪、催办和检查。
第四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请示、报告制度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观点明确、文字简洁。请示、报告一般采取签报或编号文件的方式。
第二十二条请示是指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办事程序,凡是超越职权和职责范围的事项都应按规定请示;报告是指下级单位按照要求向上级单位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不需要上级单位做出指示、批准的办事程序,凡是重要工作和事项,都应按规定报告。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必须请示、报告:
(一)各部门、管理中心(处)重要决议、决定的制定;
(二)各管理中心(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合同协议;
(三)各管理中心(处)贯彻本公司工作方针、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所遇到的特殊问题和解决方案;
(四)对外新闻发布、公关外事活动以及对相关人员的邀请;
(五)公司重大活动安排以及需要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仪式;
(六)重要的人事安排、人员调动、干部违纪的调查处理等;
(七)公司各部门经理及管理中心(处)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公司出国;
(八)重大突发事件及事故。
第二十四条请示、报告的工作程序
(一)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一、第二款有关内容,凡是需要向公司总经理请示、报告的,由有关部门起草签报,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后,呈公司总经理签署,以公司名义上报;公司需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的,日常办公文件,由主办部门起草正式文件,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后,呈总经理签发,以公司名义上报,重要的请示报告文件要经公司总经理签发。
(二)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有关内容,由主办部门起草签发,经部门负责人、管理中心(处)总经理签字,以公司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名义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四、第五款有关内容,由主办部门起草,经公司或管理中心(处)总经理签字后报上级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四)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六款有关内容,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具体承办。
(五)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七款有关内容,必须提前逐级请示和经过批准。领导干部出差、出国要统筹兼顾,注意轻重缓急,至少留有一名经营班子成员主持日常工作。凡是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出差、出国,人员返回后六个工作日内要向批准人提交书面报告。
(六)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八款有关内容,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另在当月或当季的报告中要有所体现。
第二十五条公司日常工作报告制度
(一)公司向上级单位的日常工作报告,除必须报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外,日常工作情况按周、月、季、半年、年度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可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随时上报或调整上报:
1、月报,即经营情况月报表,报告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当月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月报表,下月的工
作计划及需上级单位协调与支持的内容。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各职能部门月报表,报批公司总经理后于下月五日前报上级单位(或按总部要求时间报);
2、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半年述职报告,结合财务主要指标,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分析、总结,报告前两个季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六月份财务月报表,以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需上级单位协调及支持的内容等。由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做半年述职报告,原则上于七月五日前上报,或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调整上报时间(或按总部要求时间报);
3、公司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即全年工作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报告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全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年度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的说明及分析、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需上级单位协调支持的内容等,于下年度一月十日前上报,或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调整上报时间。
第二十六条请示、报告规则及时限
(一)凡请示、报告事项,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都应有正式书面文件。特殊、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要填写《电话请示单》,事后将《电话请示单》传真给报批领导确认,并补办相应的公文办公程序;较急情况下可发传真请示,经领导传真批示认可后再实施;
(二)日常事项的行文报批,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批复;紧急事项的批复一般不多于二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批复的,要向请示单位(部门)说明原因。
(二)请示、报告时,各部门、管理中心(处)或具体承办人要对请示、报告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应附相关资料,便于上级单位领导做出决策。涉及到有关方面的,要有会签意见;
(三)请示应尽量提前,以便上级单位有较充裕的时间研究讨论。在请示未正式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执行请示的有关内容;
(四)报告要准时,公司及各管理中心(处)要按日常报告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如期报告。各部门及管理中心(处)的工作报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催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中心(处)。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13篇 某某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人力行政管理规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相关释义:
1、本公司全体员工工作行为规范,均依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所称员工,指本公司经人力行政部批准聘用并备案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和退休返聘等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入职管理
公司实行定员、定编、定岗管理,公司各部门、岗位的人员招聘须符合公司定编的人员配置。 对岗位编制外人员或紧缺人才的聘用须由用工部门至少提前两周向人力行政部报《人员招聘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行政部、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招录。 公司各部门所招录员工,必须通过相关面试程序,经面试筛选,合格后方可录用。
招聘程序:
1、人力行政部根据用人部门要求收集应聘人员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签署初试意见;
2、人力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时间。复试由用人部门主试,侧重对应聘者专业技能的考察,人力行政部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出具最终面试意见;
3、人力行政部向通过复试的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并通知相关部门新员工入职日期。
应聘人员需向人力行政部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
2、最高学历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一份;
4、免冠照片三张;
5、专业岗位资质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6、特殊岗位的其他必要的文件;
7、秩序维护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8、异地员工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须上报审批。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辑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恶性嗜好者;
4、法_习练者及其它不法组织教会成员;
5、拖欠公款或其他不法行为有记录在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曾因品行恶劣被用人部门解除劳动关系者;
8、未到法定用工年龄的;
9、或经体格检查由本公司认定难以胜任工作者;
10、 本人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本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证件等与实际不符,欺骗公司的;
11、 如隐瞒上述事实并已办理入职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经甄选确定的人选,须办理相关录用审批等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任何部门不得通知应聘者上岗工作,如有违反,由通知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惩处。
录用审批手续完毕后,由人力行政部通知新员工报到。新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通知日期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到职,应与人力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行政部为该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并制作电子档案。
员工正式上岗后,个人资料发生更改或补充时,员工应于第一时间向人力行政部申报个人情况变更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及时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行政部,每个员工的德能勤绩和奖惩情况将随时记入档案,长期保留,员工离职后,如有需要,传递给其它公司。
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随时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应聘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社区、街道(或村委会)政审证明一份;
3、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
4、用工协议(合同)、承诺或声明、转正定级审批表;
5、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6、工作总结、考核记录等平时形成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新员工须参加岗前培训,理解并熟知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各项制度,阅读并签字。
人力行政部将培训考核资料及《新员工入职须知》存档备案。
新员工入职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
新员工持人力行政部开具的《入职试用通知书》上岗,由人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相关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重要岗位和部门主管以上新员工,需由人力行政部引导与公司管理人员见面。
新员工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办理。
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培训、讲解及提升引导。
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的,转正时间顺延。若请假超过15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试用期到期前一周,由用人部门对该员工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及工作表现,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并由本人上报试用期工作总结。人力行政部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填写《转正定级考核表》,提出转正意见。 提前结束试用期须随时填写试用期考核表,逐级报批。 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的用工,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 用工合同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用工合同是员工与公司确立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员工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协议)。
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用工及退休返聘或兼职工作等人员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签订用工协议。 人力行政部根据岗位不同确定合同期限,根据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签订用工协议的,需出具书面声明本人兼职用工或已经退休享受国家养老金或在他处享受社保福利,不再享受本公司社保相关福利。
员工用工合同(协议)期满前30日,由人力行政部通知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提出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的书面意见,于3日内交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根据各项考核记录出具该员工续签合同意见,于3日内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于合同期满前15日书面告知该员工。
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续签合同而员工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公司有权视为员工放弃续签,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试用期间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
司有权随时终止对其的试用,互不承担补偿及其它责任。
员工在试用期过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
员工因违纪或渎职、失职等原因而提出辞职的,需待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未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或仅为口头提出职离后擅自离职者,承担违约责任及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行政部结合用人部门及财务部核算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有必要,公司向劳动仲裁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所有员工不得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或类似的业务。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未经公司特批或用工协议约定,所有员工不得与其他用人部门发生应聘和用工关系。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间,如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按相关流程开展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严重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
专业岗位、重要岗位、涉密岗位必须在用工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明确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第四章 行为准则
__倡导守法、廉洁、诚信、务实的职业道德。员工的一切工作行为均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社会形象为己任,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工作行为的动机。
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遵循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恪尽职守,顾全大局; 3、认同__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严守公司秘密; 5、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假公司之名出席社会活动。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资源从事所兼任工作的;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的;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的。
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一经发现,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项投资行为的。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违反下列规定,如有违反,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移交司法机关:
1、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司认定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上缴公司人力行政部统一管理;
2、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3、不得利用内部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4、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私利,不得用公款或借职务之便购买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5、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礼品等,一律上缴公司。个人收受不上报上缴的,以贪污论处;
6、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7、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8、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9、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员工要严格贯彻执行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发布的公告和通知,照章执行。严禁擅 自发布、张贴或更改信息,甚至散播不利公司信息或谣言而扰乱管理秩序的,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 工作纪律
工作时间,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1、男员工:不可留长发;女员工:不得染怪异发色; 2、办公场所不得穿着短裤、无袖装、超短裙、拖鞋等不适宜装束。 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经管的现金、重要资料或物品。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扎堆儿聊天、高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餐。 工作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离开时应与同事交 代,必须将存放重要 物品的地方上锁。部门负责人要确保办公室有人留守,如部门员工需要全部外出时,最后离开者必须将门上锁。如检查发现部门无人门未上锁的,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减薪100元的惩处并通报批评,如因此发生失窃或其它不应发生的情况,最后离开员工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保持公司良好形象。
第六章 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员工作息时间,实行每周六天工 作制,年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 各部门及特殊岗位的作息时间(及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自行确定,但 须由部门经理、人力行政部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实施。 员工严格遵守出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执行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未经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 假种者,均为旷工论。借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按当日旷工处理。
当月迟到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以旷工一天 论,并给予警告处分。旷工一天当日无薪,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病事假须提前填报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交人力行政部备案。获 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 病事假必须由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由经理最终审批。 特殊情况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由本人或家人致电主管 领导请假,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人力行政部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事假当日不计薪,享受餐补的当日不计。 其它休假、法定节假等,依据服务行业要求,法定假日上班在岗的公司给予 调休。
因个人违反出勤纪律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考勤
管理:考勤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统计,人力行政部对日常出勤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审查;考勤汇总表须按时统计上报,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责任人实施惩处。发现弄虚作假者从重惩处。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调度工作,如期完成工作计划。如在合理的时 间内未完成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不视为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同意加班。如工作或业务需要,必须在额定工作时间外加班的, 提前计划,逐级报批并由人力行政部备案。加班申请必须详列因由及预算开支,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 异动管理
员工异动包括:出差、临时派遣、内部调动、待岗、休长假、解除劳动关系 等情形。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 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秘密资料,追究该员工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提起诉讼,并追究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 凡未经人力行政部审批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按公司规定惩处。
员工出差遵循公司有关出差的管理规定。 人力行政部指公司短期派员调用到公司或其它单位协助工作。临时派遣到异 地公司短期协助工作的不属于出差范畴,由临时派入的公司安排食宿,不享受出差待遇,不享受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由人力行政部协调办理各项调转手 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生效。员工内部调动须由人力行政部出具书面意见,经用人部门同意,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员工内部调动如因所管工作事物复杂,无法即时办妥移交手续时,经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办理。
第14篇 物业管理公司值班制度12
物业管理公司值班制度(十二)
一、值班守则
1.依照值班表安排,做好值班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值班,必须提前一天自行安排替班,并通知保安部。值班缺岗,记轻微过失一次,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情况追纠其责任。
2.规定值班时间要时刻保证值班电话通畅,个人占用不得超过2分钟,电话铃响三次必须通话。
3.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巡视查岗时不准在被查岗岗位闲谈、吸烟。
4.接到住户投诉和职工反映各种情况要高度重视,必要时要亲自到现场核实、确认,妥善解决,不准推卸、拖延。
5.值班人员在下班之前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配合上岗值班人员继续处理时,不得下岗,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下班。
6.值班室配有公司各部位应急使用钥匙,未经值班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准动用。
7.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公司纪律,不徇私情。
8.值班经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提前自行安排值班经理一级替班,不准由值班干部代替。
9.值班人员(经理、干部、工程维修)离开岗位必须带对讲机,在应急情况下因离开值班岗位失去联系造成后果,追究其离岗值班责任。
10.各部门经理要督促、检查本部门干部值班到岗情况,因休假、出差等情况当日不能到岗值班,由本部门经理安排替班。
11.公休日、节假日上下岗值班人员要见面交接。在上岗值班员未到岗时,在岗值班员不准下岗。
二、值班经理岗位职责
公司值班经理由部门主管以上领导依照值班表安排轮流担任。在公司下班后、节假日、公休日接受公司经理委托,按规定时间上岗,代表公司各级领导全面负责各项事务的处理。
1.值班责任时间:每日公司下班---次日早公司8:30分上班。公休、节假日早8:30---次日早8:30
2.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公司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借值班时间到办公室办公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3.值班经理上岗值班时要掌握加班人员情况,行使对各运行岗位、正常工作岗位、执勤岗位的监督检查。了解值班干部、工程值班员、管业值班员到岗情况及所在位置,及时纠正违纪现象,保证公司及小区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4.负责接待并妥善处理住户投诉,及时指派或组织工程维修人员完成住户的各项维修任务。
5.掌握应急处理方案和应急灭火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和应急时负责全面指挥、组织,果断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6.值班经理要经常主动检查、发现小区内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隐患,采取积极措施,必要时用电话与存在隐患部位的主管部门领导取得联系,组织力量解决。
7.负责接收、记录、传达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通知、电传、指示,需立即布置实施的要及时落实到位。
8.值班时间对检查、巡视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处理的事项要认真记录,对违纪员工要签发违纪通知书,并在下岗时间与有关部门交接。
9.公休日、节假日值班经理下岗前要认真办交接,介绍值班情况,接班上岗经理要认真检查安全状况,了解待处理的问题,以便分清责任。
10.保管好公司各部位的钥匙,在必要时负责开封使用,并做好记录。
三、值班干部岗位职责
公司值班干部由公司各部门管理干部组成,依照值班表安排,依次轮流担任,接受公司值班经理的领导,在公司下班后和节假日其期间,积极配合值班经理完成值班任务。
1.值班责任时间
每日公司下班后---次日早8:30分公司上班。
公休日、节假日早8:30---次日早8:30
2.值班时间不准离开值班岗位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因任务需要离开值班岗位,必须带对讲机,并向值班经理讲明所到位置,时刻保持联系。
3.值班经理入园巡视时,值班干部必须在值班室岗位,保持电话通畅,不得延误。
4.遇有紧急情况,坚守值班岗位,依照值班经理的指令负责电话联络指挥。
5.值班时间对发生、发现和经手处理解决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向值班经理报告,作好值班记录。
6.熟悉应急灭火预案和消其它应急处置方案。
第15篇 物业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为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培训文档资料,加强培训文档管理工作,使培训文档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项目部相关部室对培训文件档案的管理。
3. 职责
3.1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负责总部培训文档的保管工作。
3. 2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培训档案的保管工作。
3. 3其他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4. 术语无
5.程序
5.1培训档案归档范围
5.1.1各类培训档案存档目录
5.1.1.1 日常培训档案
5.1.1.1.1日常培训档案应包括《签到表》、《培训工作记录表》、培训讲义、《培训考核成绩单》。
5.1.1.1.2其中的培训讲义应是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
5.1.1.1.3根据《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无论笔试、口试及实操都应用《培训考核成绩单》记录成绩。
5.1.1.1.4在培训要求中注明了解的培训课程,不需要进行考核,则应在培训记录表中进行记录,不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记录。
5.1.1.2 7+1培训档案
5.1.1.2 .17+1培训档案应包括《7+1培训计划》、《7+1培训记录表》及培训讲义。
5.1.1.2 .2其他同5.1.1.1.3及5.1.1.1.4
5.1.1.3 外派培训档案
5.1.1.3 .1外派培训档案目录同日常培训档案存档目录。
5.1.1.3 .2根据《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进行《外派培训合同》的存档。
5.1.2培训教材档案存档目录培训教材档案的存档应包括《培训教材工作单》及培训教材(即授课教师讲义、文字资料、录象或光盘等),其他请详见《培训教材管理制度》。
5.1.3培训往来文件存档目录
5.1.3.1 有关于培训方面通知、请示、报告、总结等根据《文件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存档。
5.1.3.2 根据《培训管理制度》,项目部每月上报总部的月培训计划及培训实施表应按时存档。
5.1.3.3 有关于培训评估的档案根据《培训评估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存档。
5.2培训档案存档要求
5.2.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要求为a4纸大小,文件格式需按照公司的标准文本。
5.2.2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5.2.3 归档的文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用原件。
5.3.4 归档的文件必须保持归档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5.3.5 对于可进行输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5.3.6 各种文件资料收集、分类后,需在一个月内归档完毕。
5.3使用
5.3.1 借阅: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5.5保存期限及销毁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6.监督执行行政总监。
7. 相关/支持性文件《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评估管理制度》《培训教材管理制度》《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8.质量记录及表格《档案/图书/资料借阅单》《文件资料销毁登记表》《签到表》《培训工作记录表》《培训考核成绩单》《7+1培训计划》《7+1培训记录表》《外派培训合同》《培训教材工作单》
第16篇 某物业公司物品管理制度
一、 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物品入仓制度
1、物品入仓制度是
第17篇 某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1.分类
1.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1.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物业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义---为销售给大厦顾客的目的而购进的商品。
2.物资采购制度
2.1各部门凡需新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种其它物资,应先行到公司仓库领用,仓库无库存的,可申请购买。
2.2部门申购应先将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编制的预算内,预算经批准后,可正式申请购买。
2.3预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先行购买,再补作预算。
2.4各种物品的采购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负责,但对一些急切需用或专业用品,可由部门经理申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采购。
2.5各部门对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每月的耗用量,仓库根据该物品消耗时间的长短定出最低库存量,在接近最低库存量时,通知有关部门申购物品。
2.6申请购买物品申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申购单需详细列明所需购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或使用个地方)。
2.7采购部门审核申购物品的库存情况和报价,财务部审核申购的物资和金额有否符合预算,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8负责采购的人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接到申购单后,向有关供货商询价,并在申购单上填报三家以上供货商的报价。
2.9对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据不同供货商对不同物品的报价按质优价廉的原则选定固定的供货商。
2.10负责采购的部门应要求固定供货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货价和供货品种,根据可供货品种和价格核对申购物品的报价。
2.11采购部门应要求供货商加强配合,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供货物品和价格清单做好采购计划,争取节省采购所需的时间,为物资使用部门创造效益。
2.12对于一时在市场上难以购买和购买程序需占用较长时间的物品,采购部门应将情况知会给使用部门,以使使用部门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13采购部门在收到已批准的申购单后,属于由固定供货商供应的,应通知固定供货商送货上门,并采用定期结算的方式结算货款。
3.仓库管理制度
3.1对仓管人员的要求
3.1.1仓管人员应熟悉其所保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时、准确地做好记账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1.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3.2验收进仓制度
3.2.1所有物资进仓前由采购人员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进库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3.2.2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对进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行进仓的物资,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上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3.2.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3.2.5收料单一式四联,完成验收手续由仓管人员签收后,其中:
a.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账依据;
b.二联随同发票报销;
c.第三联送财务部存查(仓管人员在完成验收手续后,每十天汇集后交财务部);
d.第四联由采购人员(经办人)留存。
3.3保管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
3.3.1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保管;固定资产如个人使用,个人保管,个人在财务部(或行政及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3.3.2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最少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列固定资产盘存表,按类别,品名详列帐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总帐要按时核对,作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3.3.3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管理处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财务部与使用部商定,需报废及清理之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物业经理批准,进行帐务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其它物资的管理
3.3.4其它物资均先由仓库验收,属各分仓的物品再由各分仓领出分别仓库进行保管。
3.3.5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帐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方法采用直线法。
3.3.6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统一按分类编号。
3.3.7仓库按物品编号划分存放区域,物品根据其存放条件及编号,有条理地存放于仓库内。
3.3.8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3.9各种物资应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a.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b.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总物业经理。
c.盘点报告在每月月底前上报财务部汇总。
3.3.10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账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月终了,公司仓库应与各分类仓库核对当月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各仓库收发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仓仓管人员必须报送当月报表至公司仓管理人员核对,公司仓管理人员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总物业经理、主管部门及财务部报送本月的报表。
3.3.11每月终了,仓库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门提交当月增加物资清单,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础上汇总直接购买、报废、调用等完成当月各部门增减物资清单。清单一式三份,使用部门、行政及人事部、财务部各一份。
3.3.12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4物品领用及出库
3.4.1领用各种物资都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各种物资的领用手续均须由主管领导签名。
3.4.2领用的固定资产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部门登记物资保管清单,使用部门应每一季度清点一次,并将清点结果列表报行政及人事部;使用部门领用非消耗性物品属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人登记员工物品领用表。
3.4.3员工调离部门或离开公司时,应交回所领用的物品,并将员工物品领用表复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级主管离任或调离公司时,应由上一级主管或管理部门清点其辖部份的物品。
3.4.4工程部及其它部门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仓库申领一定数量,自行设仓保管。
3.4.5所有物资出库一律凭使用部门开出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应列明出库物资的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区域(如楼宇)等,除有领用人员签名外,还必须有使用部门的主管签名。若领用的系非消耗物资,应同时填写财产保管清单。
3.4.6仓管人员发货时,要坚持按发货程序发货:一查库存量,二先入先出,三当面点清。发货时发货人应在领料单上签名并及时登记入账。
3.4.7已领用的物资,凡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应允许使用部门退货。使用部门办理退料销账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红字领料单,仓库凭红字领料单作重新入账的依据。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资,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4.8非消耗性的物资(含个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仓库或发放部门领出后,使用部门应按品名、领用人填写员工物品领用表。因严重损坏或因使用期限已满等而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更换的非消耗性物资,领用时必须交旧领新。
3.4.9领料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由仓库作物资发出后的记账依据;第二联财务部存(仓库发货后每十天汇集交财务部)。第三联由领料部门自存。
4.维修及报废
4.1固定资产、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修单,属保修的物品联系原保修单位进行维修;非保修物品属办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维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维修。
4.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表,属工程、机电、设备等物品报工程部;其它物资报行政及人事部。经鉴定确系无法使用的,经报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各部门在收到物资报废表批复三天内,将报废物资集中送往公司总仓库,分别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进行处理。
第18篇 某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钱管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政税务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制止乱收费,杜绝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本公司按局财政税务票据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税务票据,是指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开具的收款凭证(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监察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结报、核销等环节工作。单位会计主管人员为票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节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第五条票据主要分为发票和收据。
第六条发票适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款项。
第七条收据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第三节票据的购领
第八条发票和收据由财务部门依照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办理购领手续,并严格参照规定执行。
第四节票据的使用
第九条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使用,不得混淆使用和串用。
第十条在启用票据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原发放单位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经济活动收取款项,必须向付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票据,并如实入账,不得因对方要求随意改变台头、品名和金额。
第十二条开具票据要按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复写,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有收款人签章。
第十三条票据如有开错或作废,必须在原票据上注明醒目的作废字样,全部联次完整保存,以备结报核销,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空白的票据不得事先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确需时应征得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空白票据未经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不准随意外带。
第五节票据的保管
第十五条票据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负责购领和保管,并建立票据购领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簿,并明确列示票据的种类、购领日期、票据编号、领用人和交回日期等。
第十六条必须妥善存放和保管各类票据,不得擅自损毁;开票人不得经管空白票据的保管。
第十七条不准自制、自印票据以及使用未经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向文具商店购买票据。
第十八条严禁票据买卖、转让、转借、虚开、代开、伪造等违法行为。
第六节票据的结报和核销
第十九条票据按照购领发放关系结报核销,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谁发放谁核销的办法。由局直接发放的各类票据,直接向局结报。从主管税务机关或地方财政部门购领的票据,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因换版、改版和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以及单位撤消、改组、合并等原因不再使用票据时,未使用完的票据,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整本未使用的票据,退回原发放单位缴销,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票据存根联,经发放单位核销后,由保管人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随当年会计档案妥善归档保存,财政票据保存期限为五年,税务票据保存期限为十年,期满需销毁时,必须编制销毁清单经发放单位查验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二条票据或票据存根遗失、被损、被盗,保管人员位应在发现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报告原发放单位,说明事因和整改措施,由发放单位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七节票据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票据保管人员必须主动接受发放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隐瞒和拒绝检查。
第二十四条违反票据管理规定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节附则
第二十五条单位行政方面按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使
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上述票据的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和核销,发放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出纳工作安全防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为了切实加强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出纳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出纳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办公室保卫人员协助责任人具体落实本规定。财务办公室应当列入公司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加强防范。
第二十九条强化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增强防范能力。
(一)出纳人员必须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保险箱(柜)。
(二)出纳办公室必须门窗牢实,门锁坚固,必要时应当配备符合技术防范要求的安全报警装置。新设、迁移或调整出纳办公室时,应当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出具体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出纳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或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柜),拨好保险箱(柜)密码,保险箱(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出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改密码或钥匙。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为专职出纳人员配备具有防盗、防抢功能的携款装具,改善办公条件,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三十条严格遵守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出纳人员对当天的收付款项必须在下班前留出一定时间,记好当天帐,结出余额,并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
(二)每天库存现金结余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未作规定的按1,000元计算),超过部分要及时解交银行。
(三)规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结余,必须存放保险箱(柜),保险箱(柜)内不准放置私人财物和其他无关物品。
(四)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必须分人管理,由出纳和会计主管分别保管,非上班时间,出纳人员保管的印鉴应当存放在保险箱(柜)内。
(五)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或送存超过1万元以上的现金款项,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3万元以上的安排汽车护送。路途较远或银行营业场所周边治安情况复杂时,护送的现金标准应适当降低,应积极推行工资薪金打卡和大额现金银行上门收款、预约送款业务。
(六)出纳人员去银行交款前或提款后,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
(七)凡单位之间经济往来,除特殊情况外,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减少现金收付。
(八)必须做好空白支票、发票和收据等票据及有价证券、会计凭证、账册、资料的保管。空白支票必须与银行印鉴分开存放。严格控制外带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一旦发生现金、票据、有价证券、钥匙、单据、账册丢失或被盗、被抢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法、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单位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会计法》、《档案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四)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单独成册的工资单等。
第三十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立卷
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和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登完账后,按月整理,把当月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按时间和序号逐张排列好,按适当厚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公分)分成若干本,装订成册。整理装订时,必须将金属物剔除,做到装订整齐、美观、坚固和规范。
(二)会计账簿。每年会计年度终了,在结清旧账,建立新账后,集中统一整理;总账、明细账分别装订;活页账按会计科目编号按序排列,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及封面后装订成册。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表的有关内容要填写齐全,盖妥印章。账簿封面应载明单位名称、所属年度、账簿种类、装订人和装订日期等。
(三)财务报告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月(季)度报表,年终财务决算应分别装订成册。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单独成册。
(四)其他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等也随同正式会计档案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也可以年度终了后一次整理,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装订成册。其中单独成册的经济合同(或协议)应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记明合同(或协议)名称、签定日期、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和页次。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人员保管一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本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移交清册由会计人员编造,清点核对后办理移交手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档案管理人员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人员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三)所有会计档案按要求移交后,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归类和入盒存放,做好分类、编目、登记工作。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原则上不得装在同一盒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存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类别和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五)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十七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一)本单位财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本单位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调阅会计档案,确需时应经会计主管同意,并由会计人员陪同;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持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和复制,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借出和复制会计档案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勾划、涂改,更不得抽换单据,并应限期归还。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应由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会同会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并共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局审批或转报权限部门审批。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未终止的对外投资,未处置的固定资产、土地征用以及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始凭证等,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职工工资单也应单独抽出,另行组卷,永久保存。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示。
正在建设或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二)会计档案按规定批准销毁
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内容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清册上签名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包括销毁会计档案种类、汇总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人、监销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三)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一式二份,单位财务室、单位档案室各一份,其中档案室留存的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应永久保存。
第五章财务报销若干规定
第三十九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制度,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条现金借款
(一)大额现金借款(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告知公司财务。
备用金作为部门日常小额零星开支周转的预支款,各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核定相应金额指定专人负责,年初借用,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金额。驾驶员借用备用金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二)备用金借款时,经办人应在借款单中注明备用金字样,否则按差旅费借款处理。
(三)职工因出差借款,按估计需要数额填写借款单,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预支。
(四)会议开支除发放专家咨询费、专家交通费外不得现金借款。
第四十一条转账支票的领用
(一)支票领用原则上要求凭手续完备的发票领取,由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签字确认。
(二)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先行领用支票时,应由经办人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单(见附表),出纳根据审批单签发支票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备案。
(三)出纳人员交给经办人员转账支票时,应按估计用款填写限额和签发日期,掌握收款单位名称的应将收款单位名称填写齐全,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转账支票领用后,经办人应在三日内将相应发票或收据交回,办清结算手续,经办人不得将领用的转账支票挪做它用。前账不清,后账不签发。
(五)若领用但未使用支票,经办人必须及时(最长不超过领用后三日)将支票交回财务。
第四十二条预付款支付
(一)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需由财务先行办理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预付款申请单,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二)申请单上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正确。
(三)经办人必须在付款日的前一日将预付款申请单交到财务处。
(四)各类保证金支付须提供相应的文件或合同,并注明到期日,以便财务提醒催收。
第四十三条费用报销
(一)固定资产报销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附有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单,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
2、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购置,如事先掌握价格、单位名称及帐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由财务开支票。
(二)流动资产报销
1、凡购入的材料及物品,必须填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保管、财务各一联)后,才予以报销。
4、采购人员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采购材料物品周转,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门,第二年再申请借领。
5、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三)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
(1)业务部门凡报销招待,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应列明所招待客户单位名称、标准,并按照审批权限由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2)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报销需注明用餐人数及事由。
(3)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物业公司原始凭证审核要求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 凭证名称;
(2) 填制凭证的日期;
(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 数量、单价和金额;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
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七章职工教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六条根据浙钱办[2001]126号及浙钱劳人[2005]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工作,就职工教育费用报销问题规定如下:
(一)在职职工凡参加学历教育的,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参加学习者,一切费用自理;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享受除奖金(或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一切待遇。奖励标准:取得本科文凭者奖励2000元,取得学士学位者奖励3000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奖励8000元。
(二)在职职工经批准参加执业、岗位(业务)培训及考试,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培训(考务)费予以报销;不合格者,培训(考务)费不予报销。执业考试合格者另可给予适当奖励。职工取得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存放在本公司,注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注册年审费由公司支付。
(三)参加以上各类学习、培训的,均应事先办好审批手续,审批程序为: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领导审批。
(五)符合上述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或奖励时应凭学校开具的正规收据或发票经本人签字、人事登记、领导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销。
(六)组织委派的学历教育不属本规定之列。
第八章职工子女医疗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册职工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中小学就读,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按属地原则,符合当地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全额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保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不予报销。
第九章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九条根据浙钱财[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职工子女保育费(幼托费)报销作如下规定:
第六十条享受范围:公司在册职工的独生子女,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和计生部门批准的计划内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概不得享受报销政策。
第六十一条享受标准:
(一)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和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不论入哪一级幼儿园(托儿所),均可凭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票据和规定的项目及限额,按60%比例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没有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按40%比例报销。
(二)报销月份和执行标准按照收费票据相关记载计算,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按日折算(月在园天数÷该月工作日);收费票据上未单独明确载明属于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所收取保教费的,一律按照一般保教费标准计算;享受年限不超过四年。
第六十二条限额规定
(一)按规定可报销的保教费月限额标准为:
一般保教费 寒暑假等保教费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幼儿园日托 600 720 840 1008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二)保教费超限额部分以及其他名目的费用一律不准报销。收费票据不规范或收费项目名称、入托种类及执收月份不明确的,应退回补正后方可报销。
第六十三条费用负担
(一)按规定报销的保教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划分轮换负担,也可以同期各自承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全部按规定标准报销:
1.子女为单亲家庭的(指丧偶或离异家庭在重组新的家庭前,法院判定抚养幼儿的一方);
2.本单位工作的双职工;
3.凭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证明确认,配偶方无经济收入来源者;
4.配偶一方在省外或省内外市、县(不含市辖区)工作,而子女入托在职工常住地者。
第六十四条报销办法
(一)在保教费缴纳期限内凭幼儿入托的收费票据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19篇 物业公司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报表管理
第一条 报表管理是指对外的财务及有关经济指标报表的管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决算报告等。
第二条 编制报表必须以国家财务、统计等制度法规为依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已报出报表中发现有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条 会计报表的月结期为月末,年报为12月31日。
第四条 报表编制日期如下: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内。
下月的综合工作汇编、预算报告在当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报的报表按照送达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第五条 在报送报表的同时,应编写财务分析,说明在经营期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与分配、税金交纳、存货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发生重大影响等事项。
第六条 财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章和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七条 财务报表反映着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外报表一律由财务管理部提供、报送,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向外提供,需要财务报表的,需有公司总经理同意对外提供的批件,财务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报表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堆放、应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对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第20篇 d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经典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1.物资分类建帐,固定资产、公用工具建立台帐,个人领用物品建立个人物品台帐,材料建立帐簿,做到一物一卡(帐),根据进、出库单记录增减情况。
2.采购员根据审核批准的《拟购物资表》适时购物,特殊需要由各部门根据审批权限由领导签字及时购物。
3.购回的物品填写入库单,交材料员清点、记帐,双方在收据上签字。
4.材料管理员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检验产品质量,对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执行。合格物品,由材料员入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5.入库物品应码放整齐,严防磕碰,划伤或变质。
6.日常物品申领:
6.1部门物品领用、发放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6.2部门日常所需物品每月25日填写部门月需求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综合部材料员。
6.3材料员根据库存情况填写拟购物品清单报综合部经理审批,特殊物品需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合格后交由采购员于次月5日前采购完毕。
6.4每月5-10日各部门凭上月申报批准的月需求表到综合部材料员处领取物资,部门领取物资后,应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6.5物品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申领,特殊需求,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请示后报综合部,安排采购。
7.发放物品时,材料员应认真审核物品申领单,填写出库单,对所领物品的时间、数量、品种及规格详细登记,双方签字后方能领走物品。
8.大型工具、贵重仪表借出,由主管经理批准,归还时材料员负责组织检查物品完好情况。
9.建立个人领用物品台帐,领用物品损坏时要及时申请报损,经主管经理批准后销帐,物品丢失,视情况赔偿补齐,人员调动必须将领用物品全部交回,方能办理手续(办公消耗品除外)。
10.材料员做到物资逐笔登记,及时入销帐。
11.每月底做好物资清点、结帐、上报工作。年终盘点,全面详细,报表清楚,完整。做到帐物相符。将盘点表报本部门备查。
12.各部门管理人员随时将短缺物资报有关部门负责人,以便保证物资供应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