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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套完善的物业公司会计制度,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需要依据物业管理行业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运营模式与财务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会计政策和程序。步骤如下:
1. 分析现状:全面了解现有会计流程,识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
2. 设定目标:明确会计制度应达到的效果,如提高效率、确保合规性、提升透明度等。
3. 制定规则:编写详细的会计操作手册,包括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内部审计等方面。
4. 实施与培训:让员工理解并掌握新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5. 监控与调整: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优化。
体系框架
物业公司会计制度的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总则:阐述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财务管理:定义财务管理职责,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
3. 会计核算:规定会计科目设置、凭证管理、账簿记录等操作标准。
4. 内部控制:设立内部审计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法规遵从:强调遵守相关财务法规,防止违规行为。
6. 应急处理: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会计处理流程。
重要性和意义
会计制度不仅是规范财务行为的工具,更是保障公司健康运行的基石。它能: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保证合规:确保所有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
3. 促进透明:提供清晰的会计信息,增强内外部的信任度。
4. 防范风险:通过内部控制,预防和发现潜在的财务问题。
制度格式
公司会计制度的格式应清晰易懂,包括以下元素:
1. 标题:简洁明了,体现制度的主题。
2. 引言:简述制度背景和目的。
3. 正文:详细列出各项规定,使用条款形式,每条下设子点说明。
4. 示例:提供操作示例,帮助理解和执行。
5. 附录:包含参考法规、表格和其他辅助资料。
6. 修改记录:记录制度的历次修订,便于追踪变更。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制度的灵活性,不断适应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时确保其始终服务于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
某某物业公司会计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物业公司会计制度
某物业公司会计制度
1、公司的会计制度是依据财政部颁发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按公历年计算,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会计核算的原则权责发生制。
4、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5、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手续要完整、准确、及时。会计的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均采用中文书写。
6、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7、记帐汇率以中行当月一日公布的市场汇价为基础,或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年度终了,各种外币帐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中行期末公布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
8、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直线法,残值为10%,开办费等递延费用采用均摊法,在5年内摊完。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第3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
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管理层、作业层执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员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班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点至次日早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值班,均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点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一般管理人员、作业层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或予以同等换休时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后,遇有业主、公区报修需要工作所计时间可填报加班,其余时间不予计算加班,可安排适当时间换休。
2、公休日值班原则上不予申报加班,但应安排员工在一周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
3、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
4、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责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时间不得申报加班。
5、执行倒班或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的员工不得申报加班。
6、因公出差期间占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员工不予确认加班。
7、未申报、补报加班手续而发生的超时加班不予申报加班。
8、专职司机的加班
a)、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早七点前、晚七点后出车,可申报加班。
b)、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出车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认,公司行政部核审后,可申报加班。
9、员工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0、操作层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变配电值班、空调运行值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电梯运行及维护、工程维修。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年休假的方式补休,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完成,累计加班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按加班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申报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报考勤的同时上报下月员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门经理要认真审核本单位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与轮班,保证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随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虚报加班的行为的责任人,一经确认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5篇 物业公司物资发放制度17
物业公司物资发放制度(十七)
1、所有物资出库一律应使用部门填报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应列名出库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区域(如楼宇)等,除有领用人员签章外,还必须有使用部门的主管签章。
2、仓管员发货时,要坚持按发货程式发货:一查库存量,二先入先出,三当面点清。发货时发货人应在领料单上签名并及时登记入帐。
3、已领用的物资,凡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应允许使用部门退货。使用部门办理退料销帐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红字领料单,仓库凭红字领料单作重新入帐的依据。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资,仓管人员应另设帐登记、保管。
4、非消耗性的物资(含个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仓库或发放部门领出后,使用部门应按品名、规格等由领用人填写低值易耗品登记表。因严重损坏或使用期限已满等而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更换的低值易耗性物资,领用时必须交旧领新。
5、领料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由仓库作物资发出后的记帐依据;第二联财务部存(仓库发货后每十天汇集交财务部);第三联由领料部门自存。
第6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性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收费管理。各项目部应建立收支两条线的登记账,不得坐支。(1)收费员收取的款项应开具公司盖章的收据,不得以收条替代收据。开出的收据字迹要清晰,金额不得涂改,收据上应载明每项收费金业主姓名、房号、款项时段,部门等内容。(2)略。(3)公司出纳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到各项目部签收进账后的回单和开出的收据,两项核对一致,做到日清月结。(4)月底各项目部将本部收费明细表汇总后发给公司财务部核对。
第三条 报销管理。公司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保洁费,维修材料费,保安服装费,绿化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汇兑手续费,业务招待费等,财务部要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总经理一支笔的签字制度。(1)所有报销票据要合法、有效,印章清晰,报销单上要注明报销人(仅限公司员工),金额,事由,部门(购置物品应有物品保管人签字),票据归类粘贴,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方能受理。百元以上的费用在结算时应以转账支票付款,如维修材料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保安服装费等等,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2)为了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总额,原则上,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目部的费用累计支出不得超出当期的预算或收入。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部的开支进行统计,月底汇总,连同收费明细表一起报给公司财务部。(3)财务部门要建立小区业主交费情况表,督促项目部的收费及时入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四条 票据管理
1、发票管理。出纳员从税务领回的空白发票要进行票号登记,开出发票要作开出票号的记录,作废发票当月要在税务开票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每月终了后,要对当月开票金额、份数进行统计,报与会计核对。
2、支票管理。(1)出纳员从银行购买回的转账和现金支票要根据银行回执联上记载的起止号码和支票号码进行核对,并登记。作废支票盖作废章剪角后另行保管,由公司领导安排集中销毁,不得擅自处理。(2)出纳员签发支票要与存根联、发票金额保持一致。现金支票原则上仅限公司出纳员对银行。转账支票如因业务需要可由他人代办,但代办人须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字。(3)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五条 收据管理
(1)公司空白收据应由专人集中保管,各项目部须根据收费量到公司领取并作起止号登记,作废的收据要盖上作废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后随同用完的收据一起上交,不得擅自销毁。公司出纳员收到收费员退回的已开完了的收据,要检查号码是否连续,起止号是否与领出的一致,收据金额是否与进账金额相符。(2)需要退付的装修押金、服装押金之类的收据要有当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不得凭空支付。
第六条 原则上,公司印章、重要票据应分人保管。
第七条 资产管理
1、财产管理。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办公用品等财产应建立物品购入和领用登记簿,年终财务部门会同办公室负责人一起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点,形成文字,报告总经理。如涉及财产损失和报废,账务处理需要经总经理签字。
2、银行账户管理。
(1)会计人员要按开户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账,按月核对出纳员的银行日记账,做到会计账、出纳账、银行账三账余额三符。(2)出纳员每月初要及时从银行取回存款对账单,逐笔勾对。对未达账或银企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编制银行调节明细表进行调节。调节表一联留存一联返馈银行。
第八条 往来账的管理
(1)项目部要对本部正在执行的往来单位合同进行清理,对过期或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发生变化的合同原则上应重新签订,并提供给财务部新的收费合同及清单。如不能重新签订的合同,应在清单中注明双方认可的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便于财务部门敦促催收。(2)应收款的增加和确定必须要素取价款的凭据,如:合同、收据、发票、借款条,禁止凭空挂账和销账。(3)根据合同预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关资料和付款申请,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4)应付企业的账款和代收的应付的款项支付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支付。(5)财务部门应建立往来单位客户档案信息,应收款和应付分别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对账。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物业财务部
第7篇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员工离职制度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及员工离职制度
一、职务任免制度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二、岗位调迁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3.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4.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三、员工离职制度
1.被招聘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或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3.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局规定发给补助工资。
4.凡辞职或被辞退之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会签表》。在限期内,按规定办妥离开公司手续及退还公司宿舍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和福利;若已办理离开公司手续,但拒不迁离公司宿舍者,公司除按市价收取房租外,有权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5.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第8篇 s物业公司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差程序
第一条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出差费用
第一条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假公济私外出。
2、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10篇 物业公司劳动保护制度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作业指导书--劳动保护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从事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活动有关的员工依照《劳动法》采取一定劳动安全防范措施和社会保障,使员工按照安全保护要求从事服务提供活动,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质量体系运行活动有关的员工的劳动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具体实施劳动保护的措施和规定;
3.2办公室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统计、发放,并对劳动保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3总经理主管劳动保护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h-qp-4.2.4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q/ph-qp-6.3
《特殊服务过程管理规程》 q/ph-wd03-03
《工程部安全工作管理规定》q/ph-wd
5工作程序与管理办法
5.1劳动保护的类型
5.1.1劳动保护用品、服装
公司根据不同工种在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购置和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由办公室进行统计、购买、发放和管理,并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结果记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记录表](qr-wd01-09-01),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消防衣、钢塑钢盔、安全帽、橡胶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测电笔、防护面具、防护眼镜、护目镜、口罩、登高架、安全带等。
5.1.2劳动环境保护
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环境。
a)办公场所必须安装空调,有充分的照明;
b)水泵房、冷水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有噪音的场所必须安装隔音系统;
c)从事与电有关工作的操作时,工作环境应保持照明良好和空气干燥;
d)从事消杀工作或喷洒农药时,应在通风环境下进行。
5.1.3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和保护
a)需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在登高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员工,一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b)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应安排治疗,定期复查,
并给予其职业病的抚恤待遇,并建立[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登记表](qr-wd01-09-02),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及时调职,妥善安置。
c)员工因工负伤,凭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可休病假,病假期间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d)员工在工伤事故中造成伤残或死亡的,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由公司支付,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公司将按《劳动法》中相关劳动安全管理条例,一次性付给伤亡者伤亡抚恤费。具体执行《员工劳动合同》(qr-wd01-07-04)。
e)公司每月为员工发放午餐补助,由办公室在每月初进行统计与发放;
f)公司每年6月份至9月份为员工发放高温费,由办公室统计,与工资同时发放。
5.1.4员工意外事故保障措施
a)办公室应定期对劳保用品的性能进行检查,结果记录于[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记录表]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添置、更换;
b)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对从事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考核的发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上岗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c)公司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为高压电操作、高空作业、井道作业、安全保卫等从事有危险性工作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d)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操作管理规程。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2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5.2.1电工
a)在进行高压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绝缘鞋不得裸足穿用;
b)进行测电时,使用测电笔;
c)在高低压配电屏前应铺绝缘垫;
d)带电作业时应带护目镜,防止产生电弧刺伤眼睛。
5.2.2焊工
a)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b)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以防止弧光伤眼和焊渣溅伤眼睛。
5.2.3高空作业
a)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在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确保性能良好;
b)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c)应有专人监护。
5.2.4电梯工
在从事井道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5清洁工
a)在粉尘环境工作或从事特别肮脏的清理工作或接触具有腐蚀性、刺激性洗涤和消毒用品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和防护口罩;
b)在从事登高清洁工作时,必须使用状态良好的登高梯,并有专人监护;
c)进行虫害消杀或绿化施肥喷洒农药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和防护口罩。
5.2.6保安员
a)晚上外出巡逻必须佩带橡胶棍;
b)台风天气在外巡逻应戴钢塑钢盔;
c)进行消防演习或火灾灭火时,应穿消防衣,戴钢塑钢盔。
6使用的表格、记录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记录表]qr-wd01-09-01办公室一年
2[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登记表]qr-wd01-09-02办公室长期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第11篇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一) 奖励
1、各级领导、各部、班组、岗位和职工通过年终评比,被评为治安防范或防火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2、在职工自己工作岗位或工作范围之外及时发现治安或火灾隐患,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以书面、口头形式报告保安部,经确认后,根据避免损失的大小,公司给予本人通报表扬、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及时抓获作案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案情,有助破案,对维护小区的安全有显着功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立功、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在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时,及时发现报警,主动救灾抢险,自觉组织、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授予光荣称号,同时享有光荣称号待遇(公费疗养、授奖、晋升工资)。
5、为维护公司利益,发挥主人作用,在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上,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给予奖励。
6、公司组织的治安、消防知识测验、有奖问答、竞赛活动会评选1-3等奖,获奖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二)处罚
1.公司年终组织对部门、岗位、个人进行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全面检查考核时,凡制度不建全、责任不清、无任何文字记录、不认真执行逐级责任制的部门、责任经理或职工,经安委会确认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罚年终奖金20%至100%、调离、辞退的处罚。
2.全体职工(包括各级领导)经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知识测验不合格者,扣罚考试时当月奖金,不参加测验人员停发奖金,直至参加测验合格月起发放奖金。
3.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责令赔偿损失、扣罚月奖50%至100%处罚,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已即成事实,造成影响,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扣罚月奖20%至50%的处罚。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岗位及个人因违犯逐级责任制出现各种隐患时,保安部向责任部门经理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岗职工记过失或扣罚月奖50%的处罚。
6.部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凡拖延不整改,超过限期一日,对责任人罚月奖10%,在此期间如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7.凡指定专人保管的公司物品(设备、工具、仪器、器材等)因管理不当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公司各部位钥匙每丢失一把,记过失一次。
8.职工个人领用的公款、支票,因保管不好造成丢失,责任自负,因丢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丢失人负责赔偿。丢失支票记过失一次。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在要害部位或禁止参观的岗位私自接待来访人员,记过失一次,由此造成后果追纠其接待人的责任。
10.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处以10元罚款,乱扔烟头,罚款10元,部门责任区地面发现一支烟头,罚该责任区负责人10元。
11.下班后,不锁门、不关窗、不关灯、不断电、不到烟缸,每违犯一项,记部门经理或责任人过失一次。
第12篇 _物业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前 言
为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给业主/租户提供良好的工程服务,物业管理处需采购、储存各种工具、备品、备件、材料和原料等货物(以下统称为物品),特制定物品的申购、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借用、归还、使用及报废程序。
1 物品申购制度
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备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工程服务的需要,尽可能地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1.1 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维修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消耗物品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库存。
1.2 各班组所需的物品,均须按年分季做出计划,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知会财务部,并经总经理批准。
1.3 物业公司可设立维修零用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主要用于工程维修和日常维修所需物品的采购,需动用维修零用金采购物品,必须提前二周上报公司,待公司批准后,费用在1000元之内,可从零用金内支取,1000元 以上的由公司统一开具支票或转帐。
1.4 若遇设备/系统故障急修需要采购物品,费用在人民币200元之内,可先支取零用金后再上报公司。
2 物品采购制度
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1 日常采购额度超过200元,每年内第一次采购需找三家供货商比价,同样的品牌的物品,选择价格较低,信誉较好的供货商采购,跨年度采购必须重新比价。
2.2 在紧急情况和得到物业公司经理同意下,可临时豁免。
2.3 若是业主指定或安排的采购,需得到业主负责人的书面指令,并保存归档 备查。
2.4 凡购进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应先取样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 才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3 物品入库制度
物品入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办理完备的入库手续。
3.1 入库时需登记的内容为:日期、时间、名称、数量、品种、重量、有效期及类别等于入库本上,并要与明细、发票相吻合。
3.2 入库时需开箱/合查验物品的质量,若仓库管理员无法把握时,可请使用人协助,并对查验的物品签字认可。
3.3 仓库管理员需将验收入库的物品分别堆放、编号。
3.4 所有设备可不进入仓库,
但入库、出库的手续而参照物品的同样办理。
3.5 采购的设备开箱后若有技术数据和随机文件,需交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安装和使用人员需阅用这些数据,可办理借阅手续。
4 仓储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质量。
4.1 物品在仓库内储存,应按不同种类分别堆放,并设置品种代码与之对应,设立“物品的进、出、存货卡,物品要先进先出,定期翻堆,当提货时可快捷的提出。
4.2 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对干货、温货、轻重、危险品需区分,重载物品与轻抛物品不要混堆,有挥发性物品与吸潮物品不要混堆。
4.3 仓库管理员要留意仓房的温湿情况,注意防火安全,确保所有物资的安全存放。
4.4 仓库管理员对仓储的物品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仓库时间较长的物品要主动向部门领导反映滞存情况,对仓储中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的物品 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安全。
5.1 仓库系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入仓库。
5.2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办理入仓登记手续,记录进入仓库的时间、人员、事由及离开时间等,进仓要有仓库管理员或工程部经理/主管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员检查。
5.3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和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5.4 仓库周围、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它部门的职工不得围聚闲聊。
5.5 仓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消防规范。仓库内不得 存放私人物品。
6 工具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为了确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时间分可分为临时借用和长期领用,长期领用又可分个人领用和公共领用。
6.1 临时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临时借用工具表,经批准后,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取,并在员工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在交还时仓库管理员亦要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并向主管反映。
6.2 个人领用工具的品种根据需要配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用,并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离开公司时交还,仓库管理人需作签收记录。
6.3 公共领用工具由主管/领班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由申请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4 工具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发生丢失和毁损,由保管者写明原因,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不属人力不可 抗拒的丢失和毁损,由责任人按该工具现市场价格赔偿;属长期使用正常磨损或损坏,金额在500元以由工程部领导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超过500元需物业经理批准同意。
6.5 工具一律不得带出物业,特殊情况经由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借出。
7 物品领用制度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等领用。
7.1 工作人员到仓库领料之前,先要填妥一份物品领料单,注明数量、规格、名称、施工内容、安装位置等,经工程部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7.2 物品领用一般原则上以旧换新,但在实施过程中可先领后交,若发生多领 ,应主动归还。
7.3 若项目中确需新增的物品,被盗或遗失的物品,需在领料单上注明,经工 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备案。
8 物品报废制度
物品报废制度是为了明确物品报废程序。
8.1 工程部对所有设备除加强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外,还应认真做好设备、材料的更新工作。
8.2 工作人员以旧换新的旧料,如灯具、阀门和矿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数量作报废处理,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金属、塑料可集中送至废品回收站,所得款 项交财务入帐。
8.3 申请设备报废,经工程经理/主管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
废鉴定书,经财务部和物业经理同意后方可报废,若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还 需报业主/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废。
8.4 设备报废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8.4.1 经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工作)要求,并且大 修需要费用相对更新设备较多的;
8.4.2 严重影响安全,又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8.4.3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8.4.4 其它需淘汰或更换的设备;
8.4.5 对仓库中发现因过期、损坏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按年度报工程部领导批准报废,价值超过500元,需报经物业经理批准,有关人员应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采购中加以避免。
9 物品盘点制度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内储存的物品与账面物品余额相符,并为采购提供依据。
9.1 为及时反映库存物品的数量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库管理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品申请表送交工程部领导,每季盘点一次,校核实物和仓库存货记录卡的余额数量是否相符。
9.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寻找原因,并写出盘盈、盘亏报告,若差额严重,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3 仓库管理员应制订最高储备品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数量上不能把握的需请有关
人员协助。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工程部领导提出申购计划,避免物 资积压或短缺而影响物业的维护保养。
第13篇 项目物业公司拾遗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拾遗管理制度
一、办理用户失物认领的程序
(一)接用户报失后,详细记录报失用户所在公司名称、房号、失主姓名、电话、遗失物品日期、时间、遗失物品地点及失物的名称、款式、型号等资料,并将用户所提供的资料转交巡楼护卫协助查找。
(二)如失物找回,通知用户到客户服务部办理认领手续;如失物未能找回,回复用户。
(三)如有人报拾遗物品时,应先将拾遗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物品名称、拾遗日期等内容填写在失和的移交记录表上,连同失物一起保存。失物移交记录表上,连同失物一起保存。失物移交记录表复印存档。
(四)将失物名称交服务中心张贴于小区公告栏上。
(五)待失主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客户服务部办理认领手续后,客户服务部将用户签收的失物认领表存档。
(六)月底前将当月拾获而暂未有用户认领的失物汇总后交服务中心在小区公告栏上张贴,通知用户快到公司办理认领手续。
二、拾遗管理规定
为在员工中发扬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现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小区范围内拾到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本部门进行统一登记。
(二)各部门在登记员工上交的物品后,应及时上交服务中心,移交时应有签收手续。
(三)若业主、租房或来访人员拾到的物品,由管理员或护卫员将拾遗者带到服务中心登记。
(四)各部门上交的遗失物品,将由副总经理鉴定物品价值,并监管拾物招领和失主认领。
(五)遗失物在张贴招领启事后面个月未认领的,由管理公司上交派出所。
(六)员工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七)员工若拾到物品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第14篇 某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5.3焊工
5.3.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5篇 物业公司资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关于资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资产和各类物资的管理,特制定报废管理制度。
1、对于已达到使用寿命的资产和物资,如已失去原设计使用价值,但可转化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余价值;
2、对于已无剩余使用价值的,如再使用将要影响到安全或浪费能源、影响形象等,即可办理报废;
3、对于设备设施的报废须由维保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4、对于各类工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5、对于劳保物品的报废,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核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6、对于其他各类库存物资的报废,由保管员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7、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报废资产和物资,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做销毁处理;
8、作为废品被收购的,其收入款项要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9、对于已按程序报废的资产和物资等,保管员要及时做账务抵消处理。
第16篇 某物业公司工程部水电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水电管理制度
1.工程部水电管理规定(如客户需要可以提供)
1.1目的
加强对水电管理,堵住漏洞。
1.2适用范围
客户服务处工程部
1.3内容
1.3.1所有工程部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客户服务处所管水电进行认真管理。
1.3.2所有员工必须以身作则,凡与人串通偷水偷电者,一经查出将作严肃处理。
1.3.3确保水电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正常安全供给。
1.3.4随时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电须装表并有完整记录资料,发现漏水、电现象,随时维修,节约用水、用电
1.3.5定期检查各用户水电使用情况,防止偷水偷电现象发生。
1.3.6按时抄送水电表,并力求抄表正确、准时,每月将水电使用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
1.3.7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的更改。水电表的安装要经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1.3.8随时向各水电用户讲解水电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多做解释工作。
1.3.9抄表人员施行轮换制,由副主任带队,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为固定外,协助人员每月更换,轮流抄表。
1.4附表
1.4.1《月份用电情况汇总表》
1.4.2《月份用水情况汇总表》
第17篇 经典版物业公司聘用制度
经典物业公司聘用制度
一、聘任范围
1.凡在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在管理岗位担任一定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2.职务聘任范围包括:部门正、副经理、岗位正、副经理、主管和领班,以及相当上述岗位和职务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1.热爱本公司,安心本职,有创业精神的员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章守纪、起模范作用。
3.主管以下领班及相当职务由部门经理提名,报综合部备案后聘任。
四、聘任考核
各级人员的聘任,必须以聘任对象的领导能力、政策水平、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为聘任的主要依据,并使考核形成竞争机制。
五、聘期
聘期一般为一年一聘,凡被聘人员均实行一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正式聘任;不合格者按管理权限提出考核意见后解聘。
六、解聘
1.聘任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签定续聘,聘任自行解除。
2.聘任期内,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犯有严重错误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按聘任权限随时解聘。
七、续聘
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升降或续聘。
八、待遇
员工在正式受聘期间,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解聘后,不再享受原聘任待遇。试用期间凡被聘任到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享受本岗位级待遇、伙食补贴、医疗补贴,部门经理以下人员试用期间享受所聘任岗位四级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任聘。
第18篇 物业公司文印管理制度-6
物业公司文印管理制度(6)
一、文件以及各种资料的打字、复印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管理,文印人员不得直接接受任务。
二、打字、复印之器械由文印人员专职负责管理,非责任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复制a级文件均需公司总经理签认呈报批准后交文印人员专职执行。a级以外的文件复制,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四、打字、复印之稿件由所需部门负责校对。
五、文印人员应对打字、复印事项编排清册,按月准确统计各部室文印情况。
六、打字、复印之器械不对外服务,若因特殊情形确需对外打印、复印,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标准收费。
七、凡发文,应按相关程序报公司总经理或审核批准后打印发送。
八、文印人员应在电脑系统中设立各部门专用文件名及独立密码。
九、文印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电脑中的所有资料、报表、文件及电脑中存储的各项数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待任何参观人员。
十、电脑检修人员测试或修理电脑系统时,文印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如发现其查看文件内容、数据的操作时,应予以阻止。
十一、公司所有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阅或翻录任何电脑中的资料、报表和文件等。
第19篇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办公行为,明确行政办公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办公体系高效、有序、协调地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办公制度包括公文处理规定,行政办事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四项主要内容。
第三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批办、督办、检查、协调和信息反馈。
第一章公文处理规定
第四条公文是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发布规章制度,实施经营决策,下达工作任务等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第五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中枢部门,负责撰写、审核、处理公司往来公文,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及各管理中心(处)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二)指示--用于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阐明指导原则;
(三)公告--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大事项;
(四)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单位及员工应当遵守的或需要知道的事项;
(五)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六)通知--用于传达上级批示、要求下级办理或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公文或转发上级以及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
(七)通报--用于对人和事的表扬或批评;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九)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询问;
(十)批复--用于答复下级请示事项;
(十一)总结--用于向上级做综合性的全面工作汇报;
(十二)计划--用于对今后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十三)签报--用于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十四)函--用于不相隶属关系单位或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五)复函--用于回复来函。
第七条公文格式包括下述内容: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核稿、拟稿人、会签、标题、正文、发文单位及印章、主送对象、呈报、抄送(报)对象、发送对象、附件、发文字号、打印份数、校对、签发、主题词、发文时间、密级、紧急程度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二)发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字、年号、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三)发文单位、主送单位应落全称;
(四)除会议纪要外的公文,一律加盖与发文单位相一致的印章;
(五)密级公文,应当分别标明a级(绝密)、b级(机密)、c级(秘密)字样;
(六)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平急字样;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八)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
呈报,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呈达的上级主管单位;
主送,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送达的对象;
抄报,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上级主管单位;
抄送,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本单位领导、同级单位;
发送,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下级单位。
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呈报单位,如果需同时报知另一上级单位,可用抄报的形式;
(九)发文时间应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时间为准。
(十)公文应标明签发人,签发人为主签发人;
(十一)公文用纸为a4型,左侧装订;
(十二)对外行文的字体要求:
1、发文字号为四号宋体加粗;
2、标题为小二号宋体加粗;
3、发文对象为四号宋体加粗;
4、正文为四号宋体;
5、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对象为四号宋体;
6、主题词为四号黑体加粗。
第八条发文字号具体规定:
公司及各部门发文字号为: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宁)字[年号]___号;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物业(宁)行人字[年号]___号;
3、公司财务部物业(宁)财字[年号]___号;
4、公司品质培训部物业(宁)品培字[年号]___号;
5、公司市场发展部物业(宁)市场字[年号]___号。
6、公司工程管理部物业(宁)工程字[年号]___号
第九条行文关系和规则:
(一)各管理中心(处)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确定,在权限范围内可以自主行文;
(二)非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行文;
(三)各管理中心(处)不得直接向公司总部及以上单位行文。如确需请示公司总部或以上单位,应由各管理中心(处)拟稿,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加盖公司印章、呈报;
(四)各管理中心(处)呈报公司的文件,统一报送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送一份即可,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送阅;
(五)除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紧急情况外,行文原则上不得直接呈报领导个人;各管理中心(处)不得以单位负责人个人名义向公司或公司领导呈报需公司审批的文件;
(六)报告、纪要类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七)所有公文原则上统一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收发、登记、签转;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由领导批转、交办,事后履行公文处理程序;
(八)凡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决定;向上级的请示、报告;颁发公司规范性文件;发布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通知、通告等公文,由主管职能部门拟稿,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发,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字号、印发。
第十条公文处理程序:
(一)公文处理程序为收文程序和发文程序。收文程序包括登记、分办、催办、反馈、归档等;发文程序包括拟稿、审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登记、封发和存档等;
(二)公司收文要统一制作《来文阅办表》,发文首页统一制作《发文稿纸》,传真使用统一的《图文传真》,部门签报统一使
用《文件会签单》;
(三)公司字发文应由总经理签发;部门发文,可由分管领导签发;一般性行政事务公文可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发;
(四)凡涉及其他部门的公文,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如果意见不一致时,应在公文会签中如实反映;
(五)撰写公文应注意事项: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上级单位的规定;
2、内容详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炼、条理清晰、标点符号正确;
3、公文中的人名、地点、数字要准确,引用公文要注明发文机关、公文字号、
标题和发文时间;
4、公文中的数字,应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5、发文时间使用中文数字标识;
6、请示问题应一文一事。
(六)公文受理应注意事项:
1、凡需两个以上部门会签处理的公文,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签办理;
2、各部门报公司领导审批的公文,除机密公文外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各分管领导审阅、批示;
3、各管理中心(处)报公司的公文,应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公文内容签转涉及到的各部门,由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处理。若需报公司领导审批的,由该部门提出意见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有关领导审阅、批示;
4、机密公文由送文单位直接送分管领导审阅、批示。
(七)公司字发文均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主要做好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
1、是否需要行文;
2、行文是否准确、简洁、明了、完整;
3、行文中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是否经过充分协商;
4、行文的格式、关系、内容、处理程序等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八)公文归档:
1、公文办理完毕后,具体承办人应根据文书立卷要求,整理公文原稿及有关资料,依据公文的等级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相关人员分类存档。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2、对于没有存档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销毁。机密公文的销毁,应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专人监督,并进行登记。
第二章行政办事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对行政办事的要求是优质、高效、有序、协调及过程受控,各级人员必须依照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二条公司行政办事规则:
(一)对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必须认真、准确、及时办理,不得推诿、积压;
(二)对于超越职责权限范围的事项,必须遵循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或擅自越权行事;
(三)对于跨部门事项,主办部门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意见不一致时,主办部门须向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由上级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各部门均不得未经协调一致而擅自行事,否则,上级分管领导有权责令纠正或追究责任;
(四)对于不适合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立即退回交办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意见,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向被超越的主管上级报告;
(六)公司领导直接交办或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及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声誉的行为,可直接向公司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七)公司领导在涉及财务、投资、人事等方面的决策性指示,必须有书面批示或文件,方可作为执行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行政办事可以公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口头等形式办理。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口头形式办理,电子邮件、传真件正本、电话记录正本、口头记录正本及有关资料,在办理完毕后存档备考;若以公文形式办理,则转入公文办理程序。
第十四条行政办事程序的时限要求:
1、以公司名义的收、发文,均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派专人监督,须做到事事有回复;
2、有具体时限要求的事项,按时限回复;
3、凡属公司级各类文件及上级来文,秘书填写《来文阅办》后,交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做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再根据领导指示,传阅相关职能部门;
4、公司来文须当日批转,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办理,或催办、监督、检查办理情况(需跟踪督办的),同时指定汇报时限;
5、公司发文,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秘书填写《发文稿纸》后,交由领导签发,并于当日送达收文单位;
6、急事急办,第一时间处理标注特急、急的事项;
7、平急事项,从接受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8、涉及到技术性问题的事项,从接受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回复;
9、如工作需要限定完成时间,在交办工作时即应做出明确规定;不能按时限完成或回复的事情,必须向相关方面说明理由和最后完成日期。
第十五条公司行政办事分办理事项和阅知事项。
(一)办理事项为上级指示、下级请示及与有关单位商洽的事项;
(二)阅知事项为上级通报、下级报告及各类简报、信息等。
第十六条办理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办理事项进行登记,并依据公司领导的分工和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提出批办意见后,签转相关部门主办或直接签转公司领导批示;
(二)主办部门:
1、依据职责权限范围办理;
2、根据领导的批示或会议决定办理;
3、必要时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公司分管领导
1、依据职责权限批示;
2、必要时向其他分管领导通报;
3、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4、必要时向总经理请示、报告;
5、必要时按行文程序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
(四)总经理
1、依据职责权限批示;
2、必要时提交经营班子办公会研究决定;
3、必要时按行文程序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阅知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公司阅知事项进行登记,并签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或管理中心(处)阅知;
(二)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助理认为有必要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相关部门或管理中心(处)阅知;
(三)公司各部门、各管理中心(处)有需要公司领导阅知事项的信息、简报
等可先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转相关领导阅知;
(四)公司领导对阅知事项如有批示的,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各管理中心(处)。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行政会议是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行政办公手段之一,公司对会议要求精简、实效、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发出通知,与会者须认真准备。会议决议以会议纪要为准。经营班子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的会议纪要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专题会会议纪要解释权归主持专题会的公司领导。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有经营班子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公司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召开部门会议。
(一)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层贯彻上级指示,研究、分析、确定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的高层领导行政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加,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上级单位领导参加或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于每月末召开,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求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意见后确定,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经营班子办公会形成的关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目标的重大决策;听取各部门在经营、管理、发展等工作的汇报并就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分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管理中心(处)领导成员的工作能力、水平及业务素质并做相应调整等主要经营管理工作的行政例会;
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可延期举行或委托公司其他领导主持召开;
3、总经理办公会
由经营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如会议内容涉及相关单位,总经理可临时决定列席人员;
4、总经理办公会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求与会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二)项目办公例会
1、项目办公例会于每月末第一周上午9:00召开,各部门、管理中心(处)负责人参加。
2、项目办公例会内容同二十五条第二款月报内容。
(三)年度工作会议
1、年度工作会议是公司总结上年度工作、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与各管理中心(处)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的年度大会,原则上于每年三月初召开(总部年度工作会议召开后进行);
2、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公司部门经理、管理中心(处)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
3、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筹备,有关部门和管理中心(处)协助相关工作。会议组织、议程安排等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并报请总经理审定;
4、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四)专题会
1、专题会议是公司研究决定经营管理中具体事项、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会议;
2、专题会议由公司领导根据情况确定召开并主持,参加会议的成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自行确定;
3、专题会议要研究的内容由会议所讨论专题的主要负责部门准备,并报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会议文件、所需资料、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等工作亦由主责部门负责。会议纪要形成后报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报备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各类会议的会议纪要,须在会议结束后四个小时内做出。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要做好会议纪要中各项工作安排的跟踪、催办和检查。
第四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请示、报告制度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观点明确、文字简洁。请示、报告一般采取签报或编号文件的方式。
第二十二条请示是指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办事程序,凡是超越职权和职责范围的事项都应按规定请示;报告是指下级单位按照要求向上级单位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不需要上级单位做出指示、批准的办事程序,凡是重要工作和事项,都应按规定报告。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必须请示、报告:
(一)各部门、管理中心(处)重要决议、决定的制定;
(二)各管理中心(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合同协议;
(三)各管理中心(处)贯彻本公司工作方针、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所遇到的特殊问题和解决方案;
(四)对外新闻发布、公关外事活动以及对相关人员的邀请;
(五)公司重大活动安排以及需要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仪式;
(六)重要的人事安排、人员调动、干部违纪的调查处理等;
(七)公司各部门经理及管理中心(处)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公司出国;
(八)重大突发事件及事故。
第二十四条请示、报告的工作程序
(一)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一、第二款有关内容,凡是需要向公司总经理请示、报告的,由有关部门起草签报,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后,呈公司总经理签署,以公司名义上报;公司需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的,日常办公文件,由主办部门起草正式文件,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后,呈总经理签发,以公司名义上报,重要的请示报告文件要经公司总经理签发。
(二)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有关内容,由主办部门起草签发,经部门负责人、管理中心(处)总经理签字,以公司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名义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四、第五款有关内容,由主办部门起草,经公司或管理中心(处)总经理签字后报上级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四)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六款有关内容,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具体承办。
(五)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七款有关内容,必须提前逐级请示和经过批准。领导干部出差、出国要统筹兼顾,注意轻重缓急,至少留有一名经营班子成员主持日常工作。凡是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出差、出国,人员返回后六个工作日内要向批准人提交书面报告。
(六)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八款有关内容,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另在当月或当季的报告中要有所体现。
第二十五条公司日常工作报告制度
(一)公司向上级单位的日常工作报告,除必须报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外,日常工作情况按周、月、季、半年、年度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可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随时上报或调整上报:
1、月报,即经营情况月报表,报告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当月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月报表,下月的工
作计划及需上级单位协调与支持的内容。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各职能部门月报表,报批公司总经理后于下月五日前报上级单位(或按总部要求时间报);
2、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半年述职报告,结合财务主要指标,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分析、总结,报告前两个季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六月份财务月报表,以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需上级单位协调及支持的内容等。由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做半年述职报告,原则上于七月五日前上报,或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调整上报时间(或按总部要求时间报);
3、公司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即全年工作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报告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全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年度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的说明及分析、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需上级单位协调支持的内容等,于下年度一月十日前上报,或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调整上报时间。
第二十六条请示、报告规则及时限
(一)凡请示、报告事项,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都应有正式书面文件。特殊、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要填写《电话请示单》,事后将《电话请示单》传真给报批领导确认,并补办相应的公文办公程序;较急情况下可发传真请示,经领导传真批示认可后再实施;
(二)日常事项的行文报批,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批复;紧急事项的批复一般不多于二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批复的,要向请示单位(部门)说明原因。
(二)请示、报告时,各部门、管理中心(处)或具体承办人要对请示、报告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应附相关资料,便于上级单位领导做出决策。涉及到有关方面的,要有会签意见;
(三)请示应尽量提前,以便上级单位有较充裕的时间研究讨论。在请示未正式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执行请示的有关内容;
(四)报告要准时,公司及各管理中心(处)要按日常报告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如期报告。各部门及管理中心(处)的工作报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催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中心(处)。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20篇 物业公司员工仪容仪表服装规定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仪容、仪表、服装规定制度
一、仪表、仪容
1、员工必须时刻保持衣冠、头发的整洁。不能涂抹气味浓重的护发用品及香水。男员工须经常理发,发长不盖耳、遮领,不准留大鬓角、烫发,不准蓄小胡须,且应做到每日剃胡须。
2、女员工应打扮适度,上下班换岗时不穿奇装异服,端庄大方。可淡妆上岗,不准浓妆艳抹。不得佩戴太多、太大、太醒目的饰物。
3、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无汗味异味。上岗前及上岗时不得饮酒、不得吃葱蒜、韭菜等带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卫生。
4、员工上班时必须精神饱满,举止大方得体,严禁无礼待客。
二、员工服装规定
1、员工使用期满后,由公司统一配发工服(特殊岗位除外)。
2、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服。
3、上班时必须佩带胸卡,无胸卡者须佩带工牌。遗失胸卡或工牌者将交纳工本费处理。
4、服装必须时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不得带有污迹、灰尘和褶皱,且无开衩、脱线脱扣等现象,如无故损坏、遗失将予以赔偿。
5、应保持领带的挺括、干净,上岗时须系戴端正,衬衣亦须保持干净并做到经常换洗。
6、上班时皮鞋始终保持光亮、无污迹,男员工应穿黑色、深蓝色袜子。女员工穿裙子时必须穿肉色的连裤袜或长丝袜。上、下班换岗时不准赤脚、穿拖鞋或凉鞋、短裤、背心等出入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