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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范文7(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29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7

体系如何搭建

在构建公司的制度体系时,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业务目标。

1. 确定公司的战略方向,这将指导制度的制定。

2. 分析各个部门的职能,了解其运作模式,以便为每个部门定制相应的规章制度。

3. 涉及员工权益的部分,如薪酬、福利、晋升机制,需确保公平公正。

4. 制度应涵盖风险管理和合规性,以防止潜在的法律纠纷。

体系框架

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组织架构和职责描述,定义各层级的权责。

2. 运营流程,详细说明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3. 行政管理,涉及办公环境、设备使用等日常事务。

4. 人力资源政策,涵盖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

5. 财务与审计规定,保证财务透明和审计有效性。

6.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是运营的基石,更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1. 它提供了一套清晰的行为准则,引导员工行为,减少误解和冲突。

2. 制度的执行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谓的延误。

3. 保障公平公正,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4. 防范风险,通过预先设定的规则应对可能的问题,降低运营风险。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易于理解和执行。

1. 标题要明确,概括制度的主要内容。

2. 内容结构清晰,可采用条目化形式,如“1.”、“2.”列出要点。

3. 条款解释详细,避免产生歧义。

4. 更新记录,注明每次修订的时间和原因,以追踪制度的发展。

5. 制度的发布和传达应有明确的途径,确保全员知晓。

以上内容旨在阐述公司制度的构建和重要性,希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7范文

第1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7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七)

□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2篇 g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4篇 公司保密制度2

公司保密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1.3公司日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行政中心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1.4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1.5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7公司保密范围:

1.7.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1.7.2公司技术方面的秘密事项。

1.7.3公司做出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1.7.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7.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1.7.6客户档案、合同及公司营销网络的相关资料。

1.7.7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决定中的秘密事项。

1.7.8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1.7.9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2、密级分类

2.1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2.2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2.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及其载体。

2.2.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其载体、正式合同及协议文书、成本及利润率。

2.2.3董事会和总经理确定的按绝密级别处置的公司内部重要决定及重要会议纪要。

2.2.4公司生产技术的核心工艺配方和核心产品质量标准。

2.2.5其它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3机密是指与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3.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

2.3.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2.3.3公司薪酬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2.3.4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2.3.5对外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2.3.6供应商和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

2.3.7公司生产方面的一般性工艺配方和产品质量标准。

2.3.8其它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4秘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4.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4.2广告策划、营销企划方案。

2.4.3公司大事记。

2.4.4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情况和载体。

2.4.5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2.4.6重大密级事项的检查结果。

2.4.7公司重要工作岗位人员资料。

2.4.8其它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3、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3.1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机密事项。

3.2机密级:总监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机密事项。

3.3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秘密事项。

4、保密措施

4.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4.2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需要提供公司的秘密事项,应先由行政总监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3员工对公司秘密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4.4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

4.5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4.6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总监,行政总监须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4.7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

4.8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应即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签字,必要时由总经理签字。

4.9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5、保密环节

5.1文件打印管理。

5.1.1由文件原稿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5.1.2文印员要做好登记,打印完毕后所有文件废稿全部销毁,计算机存盘视情况删除或加密码保存。

5.2文件发送管理。

5.2.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员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5.2.2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5.2.3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5.2.4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登记,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3文件复印管理。

5.3.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行政总监批准。

5.3.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5.3.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5.3.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3.5复印废件即时销毁。

5.4文件借阅管理:保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必须经借阅方负责人、行政总监签字批准。提供

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须经行政总监签字并注明。

5.5传真件管理。

5.5.1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5.5.2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5.5.3保密传真件发件人只能为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5.6音像制品管理。

5.6.1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的讲话,公司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5.6.2各部门音像制品统一由行政中心负责收集归档。

5.6.3公司音像制品统一由档案管理员集中存档管理。

5.7档案室管理。

5.7.1档案室为资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5.7.2保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7.3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行政总监、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5.8来宾管理。

5.8.1来访客人要遵循《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5.8.2客人在公司活动范围应严格遵照事先划定的区域,陪同人对此负责。

5.8.3客人到各部门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保密文件。

5.9会议管理。

5.9.1所有重要会议由行政中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5.9.2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准参加。

5.9.3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5.9.4会议录音、摄影、摄像人员由行政中心指定。

5.9.5重要会议的纪要由记录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实施办法

6.1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要把保守公司秘密列为日常工作。

6.2各部门要按密级分类,清查本部门的涉密事项,明确直接责任人予以登记,并向行政中心提交清单备案。

6.3对接触公司秘密人员的管理规定。

6.3.1控制秘密事项的知晓范围。

6.3.2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董事会同意。

6.3.3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确定岗位编制,控制涉密人员的数目。

6.3.4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把本制度作为对员工的基本培训内容。

6.4保密资料载体、实物样品的管理规定:

6.4.1绝密事项核心部门的资料必须注明密级,由专人管理。

6.4.2其它保密载体在存档时须注明密级。

6.4.3公司各部门均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本部门文件、资料并定期归档。

6.4.4严格执行保密文件的借阅手续,凡借阅机密级别(含)以上文件、资料须经借阅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借阅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承担借阅期间的保管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归还。

6.4.5机密级别(含)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如确需复制时,必须由批准借阅人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对复制件视同原件予以保管。

6.5员工的保密守则。

6.5.1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说。

6.5.2不该问的秘密事项绝对不问。

6.5.3不该看的秘密事项绝对不看。

6.5.4非经领导批准,员工不得收集本岗位外的经营信息,不得开展本岗位外的业务活动,不得串岗。

6.5.5不该记录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记录。

6.5.6不在私人通信、电话和传真机、明码电报中涉及秘密事项。

6.5.7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事项。

6.5.8不在非专门场所存放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

6.5.9不得携带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从事非工作需要的活动。

6.6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服务关系后的保密义务。

6.6.1员工从与公司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时起,对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为三年,如因违反《保密制度》对公司造成危害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6.6.2公司的绝密级别和机密级别的事项须长期保密。

7、附则

7.1本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行政中心负责。

7.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中心制订,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修改亦同。

7.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5篇 公司保密制度-5

公司保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 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 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 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 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 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 自行解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 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 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 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 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 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500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 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6篇 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第7篇 e公司保密制度

e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制度

1、为保证公司机密信息,使公司免受不公平竞争带来的损失,公司对有关文件资料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2、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保密制度。

二、保密的文件资料范围

1、与公司业务经营或公司分支机构业务有关的客户、技术和其他有关公司信息。

2、公司已经或将要告知员工的经营或技术信息,或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或察觉到的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有关的和/或无关的经营和技术信息,特别是有关公司的销售赢利、市场份额、价格、经营策略、商务谈判、客户资料、新产品及研发、投资及财务数据、上市进展、组织机构、业务拓展、经营计划、数据库资料等。

3、员工的薪资、期权及各种津贴补助情况。

4、公司的各项研究报告、策划方案。

三、保密文件资料的主要来源

1、__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创造、生成、收集或使用的与其目前或未来业务及研发有关的任何资料;

2、员工本人在__公司工作期间,代表公司由本人或本人参与发明、提议、设计等产生出来的方案、资料,

包括已经公开和尚未公开的资料。

四、保密的具体规定

1、员工的工资、期权及补助费,属本公司人事机密范畴,除非政府有关执法机关执行有关公务外,不得对本公司内外人员透露。当由于您的原因造成失密,上述报酬中的奖金、期权将被取消,其他各项报酬也会大幅度下降。对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于本公司的秘密,员工应该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要将有关秘密的文件带到不该带的公共场所。发现同事在不宜场所谈论涉及公司保密事项时,应主动提醒,加以劝阻。当有丢失、泄密保密文件时,应立即向您的上级汇报并尽最大努力来争取果断补救措施。

3、当您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工作时,应将全部书面机密材料文件(包括报告、图册、磁盘、磁带、光盘等)交还公司并保证不得将公司的秘密外传,否则公司将诉诸法律。

4、任何不经许可越级阅览公司机密材料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5、公司从保护其利益和技术的角度出发,可以针对某些工种人员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公司是否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或其他任何处分,公司均有权追索员工因其违反规定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公司任何损失的责任,并有权要求员工做赔偿。

第8篇 s公司工资保密制度

有很多的公司,在员工的工资方面的管理都有保密制度,这在公司的工资管理中相当重要,如何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和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工资保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公司为加强对员工工资保密行为管理,确保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使公司薪资资料不外泄,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工资保密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职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企管部反映,由企管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2、部长及部长级别以下职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部长、主管、财务总监、总经理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工资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企管部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时,必须由指定的薪酬专管员亲自送达财务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由财务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职工薪酬明细,录入每位职工的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必须直接发给个人。职工须亲自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4)领取工资时除财务发放工资人员及领取工资职工外其他职工不得在场;

5)职工个人如对发放薪资存在疑问,请及时与企管部联系。

三、工资保密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

1、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值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2)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3)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2、企管部

1)企管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它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企管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四、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发放现场秩序由财务人员和所在部门主管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如有人违反现场纪律,(例:工资发放时有其他非当事领取工资职工在场,财务人员或所在部门主管未制止或采取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100-5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100-500元。

3、企管部相关人员和财务部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保密责任

1、薪酬专管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2、公司企管部薪酬编制人员及财务部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3、企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严禁公司任何职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六、本工资保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9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10篇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机密安全,加强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内部。第二章保密规定

第三条 保密内容:公司管理信息:公司重大决策、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公司重要管理信息等。业务资料:公司采购信息、公司销售信息等。公司及部门的各项会议机要及文件。其他如工程资料、工程规划、公司发展计划等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四条 保密措施及要求:未经总经办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司保密资料拿给客户看。任何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室。与外公司人员通电话或进行洽谈时,要出言谨慎,不得向外公司人员透漏真实资料和公司管理信息。电脑储存的文档、资料、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复制、删除、加密和转存。严禁打听与本人工作无关涉及公司机密的内容,不得在任何场所讨论与公司机密相关的问题。各类需保密的文档、会议机要、资料在电脑中必须加设密码进行保存。所有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及网络密码,并定期更改。所有机密资料不得复印,且必须领用签名,专人保管。任何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出差的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文件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超越权限查阅他人邮件资料或公司网络的相关资料。不得使用其他网络传送公司相关资料。在与外公司人员交流时,不得将公司内部重要信息对外透露。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11篇 物业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附件2:

档案保密制度

为了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根据__工业区、__地产控股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档案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__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等规定,严守档案秘密。

二、本公司的档案保密工作由公司分管行政副总、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保密的文件要在其左上角加盖密级章。

三、严格控制秘密档案的利用范围和查阅手续,有密级的档案无论以何种方式利用,均需公司分管行政副总批准,并只能在档案室或秘书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

四、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印密级档案内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行政副总批准,摘录或复印的材料必须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由公司秘书进行使用登记,严加管理,限期使用,及时收回销毁。

五、对外提供资料,公布数据,发表文章等不得系统引用公司尚未解密的档案。

六、经鉴定确认已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限期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详细列明销毁清单,经公司分管行政领导审核后,由公司行政经理主持销毁,防止泄密。

七、公司设专用档案室保存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泄密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12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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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第13篇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制度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规章制度

一、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由泄密动机,公司将给予违犯者500元的经济处罚.

1、将股东会或高层会的会议内容随便放在其它部门,或故意让他人查看的.

2、口无遮拦与员工或代理商交流不该交流的话语,投诉一经落实的.

3、随便发牢骚的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电脑或电脑聊天中非业务谈及公司内容.

二、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泄密,公司将给予违犯者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1、直接将公司资料交予同行参考的.

2、在市场上散发不利于公司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3、向外方提供公司的员工资料的.

4、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透露发货量和销售额的.

5、向他人提供公司的网络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的.

6、向他人提供产品核心资料的.

第14篇 城建公司保密制度

城建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发展和利益,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1、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2、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财务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工作制度原则--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保密关,必须做好保密文件的管理工作。

2、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

3、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度

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一般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涉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5、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6、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公司印信管理规定办理。综合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并于下班前将所借印信交回公司,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7、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公司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8、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三、会议保密原则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3、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4、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5、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6、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保管;

7、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8、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9、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15篇 营销中心地产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代理公司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开发商关于宜宾__山水绿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规划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纸制文档或电子文档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方案及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策略、销售计划、运营数据、费用预算、市场报告、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开发商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中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代理公司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保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开发商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开发商,代理公司不得利用其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而进而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

7、如发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开发商公司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自双方合作协议签定时开始,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代理公司是否继续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代理公司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开发商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考核扣款;

2、如果因为代理公司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开发商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代理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开发商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全部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代理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开发商的产品(即房屋)销售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套产品(即房屋)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开发商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代理公司支付不低于开发商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0%作为损失赔偿额;

c、开发商因调查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开发商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代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第16篇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 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 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 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⑶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 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 条、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 自行解密。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 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⑶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 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 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⑶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 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 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500元。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 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7篇 f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18篇 公司保密制度-8

公司保密制度8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19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3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20篇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z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公司重要的文档性资料及公司高层签发的相关文件。

2、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及对策、各种技术方案,质量体系文件以及公司开发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等。

3、销售方案、业绩;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掌握的员工内部档案和员工个人资料。

4、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和公司现金流量。

5、公司掌握的客户资料,其中客户的身份、住址、联络方式、职业、公司情况、私人及商务行程安排以及个人习惯等。

6、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形成的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性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纪要。

7、标有保密、绝密的各种报告、文件、请示等。

8、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图纸、档案等。

9、在公司规定的保密层次、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决策、档案等;

10、在公司规定的保密时限内的各种文件、资料、决策等;

11、公司总经理明示的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原则:

1、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借阅需按规定程序,及时归还。

2、所有在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对外泄露。

3、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任何有关公司的意见、文章、信函、报告、请示、谈话等。

5、对外联系工作、签定合同、谈判、参加各种会议及外事活动,均要取得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授权以外涉及机密的问题,应予以回避。

6、公司各级别员工无论任何理由,一律不得将文件、图纸、资料、档案等携带回家。下班前必须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任意摆放在桌面。

7、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废弃文稿等的销毁,必须事先予以检查并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三、泄密责任:

1、发生泄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公司将根据泄密情节严重程度及所带来的后果,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2、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得将具有保密效力的文件资料带走,如在新的公司,新的职位上使用,而使我公司受到名誉、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7(20篇范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七)□ 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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