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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3

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消防设备管理是物业公司安全运营的核心环节。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制定清晰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在消防设备管理中的角色,如工程部负责设备维护,安全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建立定期巡检制度,确保每个设备定期得到专业检查。设立应急响应机制,以便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迅速行动。

体系框架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设备清单与分布,详细记录所有消防设施的位置及状态;(2)维护保养规程,规定保养频率、内容和标准;(3)操作指南,为员工提供设备使用和故障处理的指导;(4)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报警流程和初期灭火措施。

重要性和意义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预防火灾事故,保护物业和人员安全,也是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通过制度化管理,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损失,同时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提升品牌形象。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保持一致性,采用标准的标题-正文-附件格式。标题明确,如“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规定”。正文部分,条款清晰,语言简练,避免冗余。附件则包括相关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每项制度都应注明生效日期,便于追踪更新。

在实际执行中,我们要注重制度的落地,定期培训员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变化适时调整,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1.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2.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公司内地上消火栓;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5.油库的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6.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

7.消防加压、送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8.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9.公司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10.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

11.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器装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中心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

12.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升~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3.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2篇 物业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2

1.0目的

规范公司各项收支管理

2.0适用范围

3.0工作职责

(略)

4.0程序要点

4.1财务部每月未编制下月《预算申请表》,经总经理签审后,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集团公司。

4.2预算申报内容经集团公司审批意见下达后,方可遵照执行。

4.3预计将发生预算外支出的,必须提前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上报集团公司,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月未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表》,经总经理签审后,于下月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

注:《预算申请表》内容包括:业务性收支、日常费用支出和固定资产采购等,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合理编制。

5.0 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5.1《预算申请表》

5.2《资金使用审批单》

预 算 申 请 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项目本月预算数预算内实际完成额预算外发生额备注

一、收入

(一)业务收入

(二)其他收入

二、业务支出

(一)业务支出

1、

2、

(二)费用支出

1、

2、

3、

(三)其他支出

1、

2、

(四)固定资产购置

1、

2、

总计

公司负责人:制表:

资金使用审批单

公司名称:申请人:

申请日期:申请金额:

款项用途:

公司负责人意见:

总部审批意见:

6.0支持文件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设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力争体现员工个人价值、贡献大小,保障职员生活安全的需要,促进公司与职员共同发展。

第二条 薪酬福利的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内容包括:

1、工资;

2、年终奖励;

3、津贴;

4、四金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5、内部医疗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以下全部职员(简称职员);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构成

第五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六条职员执行职级等级工资制。职员分为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等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又分别为3个工资等级(详见《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薪级标准》)。

第七条工资的确认: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公司批准录用或聘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2、职员经公司批准试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第八条工资的调整:

1、根据公司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工资。

2、工资调整的标准为:

总体评价优:晋升二级;

总体评价良:晋升一级;

总体评价一般:保持原工资级别。

第八条特殊的工资调整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经批准调整工作部门和职务,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2、职员经批准转正或调整工作部门、岗位、职级等,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3、薪酬行情发生变化时,人员工资将作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员工如对个人工资有疑问,应直接询问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条 员工当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税费处理:

1、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理;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三章员工津贴

第十二条 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通补贴;

2、误餐补贴;

第十三条津贴发放的对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发放的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员工在确认、调整工资的同时,确定享受津贴的具体待遇。

第十五条员工享受津贴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 员工年终奖励

第十五条员工年终奖励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终以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除工资、津贴以外,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对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绩的员工。

第十七条员工年终奖励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第十八条员工年终奖励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依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而确定。

第十九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第五章员工的四金

第二十条员工的四金包括: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员工四金属国家法定员工福利。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参加公司员工四金的缴纳。

第二十二条员工四金的缴纳和享受的标准按照国家每年颁布的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四金中涉及的个人付费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员工内部医疗保障

第二十四条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参加公司出资投保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公司以员工享受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所得的保险费,支付员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团体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八条员工日常门、急诊费用中,除国家和杭州市法规中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员工个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十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具体执行办法待有关规定发布后再予执行。

第七章 员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假期包括:

1、法定公众假;

2、婚假;

3、丧假

4、产假

5、病假

6、工伤假

7、事假

8、带薪年假

9、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带薪年假的长短与员工个人的职务、职级相关。

第三十三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三十四条员工休假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依据国家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4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三)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用新型的财务管理对本公司的经济管理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反映、监督和控制,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发挥以财务管理为龙头的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核算,按期编报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和资金变化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使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有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按时收缴小区业主的水、电、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管好财产、管好财务资料,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和支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精打细算、增收节支,提高管理经济效益。

四、搞好会计监督,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尊重宣传和维护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法令和纪律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

五、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每位财务人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按财务制度办事,杜绝业务差错。

六、小区内有关重大经济协议或有关经济文件拟定要以财务参与和核算为依据,进行准确分析和管理。

七、所有财务现金支出必须有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主管理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第5篇 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十)

一、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促进各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特建立公司工作例会制度。

1、每周五下午4点召开工作例会,各部门经理参加。

2、工作例会内容为:

_ 各部门经理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_ 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

_ 各部门经理工作建议;

_ 公司工作安排;

3、工作例会原则上为60分钟。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4、本制度一经确立,不再另行通知。非紧急事务处置,不得请假。

5、如遇公司特殊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开会,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6、会议地点:__物业公司本部。

二、会议纪律

为了加强本公司会议期间纪律的管理,同时使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会议效率,促进各部工作的协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纪律、本制度。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出会议。

2、与会人员须带好笔记本,做好记录,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各种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意保持会场卫生,维持会场秩序。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予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总经理请假。

4、参会人员在会场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特殊需要除外),集中精力开好会。

5、不得在会场内交头接耳、闲谈,不准吸烟、吃零食。

6、会议期间不会客,不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7、注意做好会议保密工作,没有要求传达的有关问题,不得自行传达、扩散。

三、礼仪接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1、注意礼节、讲究原则。物业管理礼仪接待要讲究礼貌,要克服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思想,要认识到尊重客户就是尊重自己,所以要在接待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礼貌。

2、 一视同仁、举止得当。物业管理礼仪接待的对象都必须热情的对待,不能看客施礼,更不能以貌取人,必须以优质接待服务来取得每一位业主或用户对你工作的信任,使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3、 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在物业管理接待服务工作中,业主或用户可能会提出一些无理甚至是失礼要求,应耐心地加以解释,宽容待人。

4、热情接待来访或来办事的人员,应先请来人坐下,询问来意,进行相应答复,临走时,送至办公室门外。

5、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讲究文明礼貌,耐心倾听,态度和蔼,用语准确,不得语言粗鲁。

四、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1、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仪容仪表严整,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3、公司各级员工的着装应按公司要求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

(1)夏装,短袖只能开解第一颗衣扣,长袖衬衫需佩戴领带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男员工不准穿深色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女员工可着有扣凉鞋。

(2)冬装,着西装时应配深色袜和深色皮鞋。

(3)无论冬、夏装均要佩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4、员工不得裸露纹身,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5、员工工作期间外出,属工作需要可着其他服装,但要得体、大方、整洁。回公司需按公司要求着装。

6、服装换季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

7、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扣款1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或绩效工资100元。

8、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并连续两月,扣发该部门负责人工资100元。

五、电话管理制度

1、为使公司电话发挥最大效用且尽可能节省话费,特制定本制度。

2、市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

3、每次通话前应对通话内容稍加构思或拟出提纲,通话时应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占线、增加话费。

4、通话时应注意礼仪礼貌,体现公司员工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

5、凡开通长途电话的部门,长途电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各部门经理应建立《长途电话登记簿》,详细记录通话人、受话人、主要内容、通话时间等。禁止因私使用公司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6、公司传真收(发)应登记备案后交收(发)人签字确认。

六、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

1、公司节假日期间设立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值班制度,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2、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3、一般以下班后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4、值班要点:

(1).处理未完成工作;

(2).处置下班后及节假日的突发、紧急事件。

(3).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4).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5).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七、公司保密制度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各部门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3、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9)业主档案、园区声像监控档案。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管理制度(九)

第一章会计制度建设

第一条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行业会计制度等,特建立此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的具体规定,用以指导实际会计工作的开展,使会计工作有据可循,保证其系统性和连贯性。

会计制度必须按会计制度开展,所有与会计制度不符的做法一律禁止。

会计制度对非普遍性、不重要事项不予以规定。发生此类事项时,应按制度实质精神处理。

第二条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企业有关制度的原则;

二、贯彻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贯彻核算与管理相结合,专业核算与基础核算相结合,正确与简便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企业会计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制;

二、设计会计科目(主要是明细科目)、凭证、帐薄、卡片、报表;

三、确定会计记帐凭证、帐薄组织、记帐方法、记帐程序和编制报表的核算程序;

四、制定成本、费用控制、考核、核算办法;

五、确定会计要素业务处理办法;

六、制定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七、制定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与开发办法。

第二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确定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分工及职责、职业道德、培训等;

第二条会计机够设置要求,同业务类型和规模大小相适应,精简、高效、分工明确;

第三条 企业应根据业务类型、规模及会计工作量大小,会计机构的设置确定会计人员的配备数量和素质。会计人员素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般会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必要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会计证;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

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集团及企业有关规定;

遵守职业道德;

二、企业主办会计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决维护万向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利益;

具有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大专毕业以上文化,或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

能够草拟本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本单位会计工作;

具有一定的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证书。

第四条会计人员分工:

一、会计基本岗位包括凭证编制、出纳、材料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往来款核算、总帐、报表、制度设计、稽核;

二、会计与财务、预算合设的,会计岗位还包括以下岗位: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三、财务、会计、预算机构合设的,可按岗位特点和管理要求将与会计岗位结合,确定人员分工;

四、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可对会计岗位予以进一步明细划分,确定

专人负责,也可实施一人多岗。实施一人多岗应符合内控制度要求。出纳与稽核、制证与审核、出纳与会计应进行分工。

五、实施会计电算后,应按《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设置电算主管、电算审查、软件操作、数据分析、电算维护等岗位。电算主管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审查可由稽核担任,软件操作可由制证人员担任,数据分析可由编表和分析人员担任,电算维护可由计算机人员担任。

第五条依据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企业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分工,确定会计人员主要职责。

1、会计负责人(即财务部经理)职责:

⑴负责领导本单位的会计(包括财务、预算)工作,组织领导会计(财务、

预算)制度的设计;

⑵参与制订本单位的经营决策;

⑶参与审定对外投资、物资供应、商品销售、技术组织措施、基建等计划和经济合同;

⑷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成本计划和资金筹措、投资计划,并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⑸组织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专题报告;

⑹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

⑺审批授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

⑻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及集团、企业制度情况;

2、主办会计职责:

⑴具体领导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

⑵组织设计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⑶参与编制预决算,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⑷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和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的

拟定;

⑸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及集团、企业制度;

⑹起草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并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及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⑺编制、上报各项财务报表;

⑻参与编制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

3、材料会计的职责:

⑴参与设置材料管理与核算办法,负责材料核算;

⑵参与编制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成本;

⑶参与库存材料的清查盘点工作;

⑷提交有关材料成本、库存情况分析;

⑸及时与仓库核对帐目,保证帐实相符。

4、出纳

⑴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制度处理好现金日常收支工作;

⑵每天需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上报资金收支日报表;

⑶负责做好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及银行对帐工作;

⑷报送银行存款收回、付出日报表;

⑸积极催收集团内部企业往来款项。

⑹负责对应收款项开具收款收据。

第六条实施电算化以后,各电算岗位职责按《会计电算化基本规范》确定。

第七条会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未正确履行会计职责的,应按会计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鼓励会计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支持会计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条件下参加社会和集团举办

的会计培训。在可能的条件下,公司应有计划轮换会计岗位,培养多面手式会计人才。

第三章会计科目、凭证、帐薄、卡片、报表设计

第一条会计科目的制订:

1、按照服务行业会计科目设置,一级会计科目的增补,应由集团会计主管部门制定或授权有关单位制定;

2、公司应结合组织形式、管理需要,遵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明细科目;

3、明细科目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原则:名称 通俗易懂、易于记忆、具有一定弹性。

按会计要素分类,编制会计科目表;

按内部控制、责任制、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各科目下的明细科目;

对科目进行数字编码。

第二条会计凭证设计

1、会计凭证的设计,应能够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体现内控制度的要求,简明实用,节约成本;

2、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二种。

1、自制原始凭证应具备如下基本内容:

名称和编号、联次;填制日期;接受凭证单位、部门或个人;

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数量、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手人;验收人等。

2、记帐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通用类;收、付、转类;汇总类;科目汇总表;联合凭证;多联式日记帐凭证等;

3、记帐凭证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记帐凭证名称;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

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的名称和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记帐标记;会计主管、审核、记帐、编制人员签章;

6、会计凭证从填制到归档的传递流程应合理设计,以便加强合作,明确责任。凭证传递设计方法如下:

①绘制业务流程图;

②按内控制度和信息传递要求合理规定凭证流转环节和停留时间;

③按管理方式和经济业务变化适时修订;

7、会计凭证应合理保管,定期装订成册。原始凭证数量过多,不便与记帐凭证合订的,可单独装订,但应在记帐凭证中注明。

第三条会计帐薄的设计:

1、会计帐薄按用途不同可分为序时、分类、备查帐薄三类;按外表形式的不同,分为订本帐、活页帐和卡片帐。

2、设计帐薄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适应单位的规模、特点;

②与会计科目对应;

③适合企业管理需要;

④符合税法规定;

⑤简明实用,便于查询、核算、编制报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⑥结合会计工具;

⑦全面完整。

3、应合理选择记帐程序。主要记帐程序包括记帐凭证记帐程序、科目汇总表记帐程序、汇总记帐凭证记帐程序、日记总帐记帐程序。

1、记帐程序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企业规模大小、业务量多少相适应;

②能及时、完整、系统提供信息;

③简便易行;

④适合记帐工具;

第十七条会计报表设计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采用行业会计制度统一格式。并根据集团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填列集团统一格式会计报表;

2、公司可根据集团和自身管理要求设置内部报表。会计报表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会计准则,具有真实性、正确性、一贯性、可比性、明晰性等特征;

②报表内容、详细程度同管理层次相适应,能够起到反映真实情况的作用;

③与帐户记录对应,便于填列;

④集中性、专题性与综合性,便于把握整体趋势,又能了解变化原因。

第四章会计核算方法与组织

第一条根据业务处理流程,企业会计核算基本程序设置如下:

固定资产┐

成本核算┤

材料会计╂→会计→稽核→┬→出纳→制证→审核→登帐→报表→分析

往来款┤主管↑

销售核算┤ └-----┛

其它--┛

从事三级明细核算的会计人员将核算制成的有关汇总原始凭证及业务人员提供的自制或外来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后,由稽核人员对其合规性、内容完整与否、计算准确与否、手续完备与否进行稽核;需发生资金收付的,经由出纳岗位办理相应手续;据稽核或出纳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后登帐,据帐薄编制报表,据报表和帐薄反映情况编写会计分析。

第二条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全面经济责任制。

公司会计人员应同其它人员一起建立二级核算体系,并承担核算工作;

二级核算体系的建立方法是划分责任中心、确定考核办法、确定不同责任中心衔接办法、确定二级核算办法;

第三条责任中心种类主要有成本中心、利润率中心、投资中心三种。

中心的划分应与现有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基本相符,各中心应能了解、控制责任考核指标的变动;

第四条责任中心的考核主要通过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机构、考核程序等进行;考核指标体系应与企业目标一致,同时应考虑不同中心的特点;考核指标主要有计划、预算实施情况、投资报酬率、剩余现金流量等

第五条公司应确定各责任中心核算办法,包括帐薄设置、核算程序组织、核算机构和人员设置、责任中心同企业会计部门工作衔接等;

第六条定期开展财产清查,以保证帐实相符,财力资源完整;

财产清查应由单位负责人领导,会计部门主管,各实物使用、保管部门密切配合进行;

主管部门应查明财产盘盈、盘亏原因。由个人原因盘亏的,应向个人追回;由于制度不健全无法查明的,应由各责任人按比例承担。

第五章 会计政策

第一条为了便于会计核算,依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根据集团统一会计政策和行业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

第二条主要政策如下:

1、据公司所属行业选用服务行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计价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4、外币业务按当月月初汇率折算,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汇兑损益;外币报表按时态法折算,折算到作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

6、存货选用实际成本法计价;

7、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按实际受益期分摊。开办费在5年内摊销;

8、短期投资按成本计价;

9、长期投资占被投资单位25%股权以下,不符合合并报表要求的,按成本法核算;占25%以上50%以下的,按权益法核算;50%以上的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0、固定资产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计价,折旧年限按国家最低年限;公司购入用于投资的资产,作长期投资,不提取折旧;

11、所得税按应付所得税法核算;

12、收入实现按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认;

13、利润分配按《公司法》规定,在此前提下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执行;

14、坏帐准备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千分之四提取;

15、公司可根据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比率中档水平提取各种准备金;

16、各种税金、费用按税法及其它规定收取。

第六章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一条会计电算化工作由集团统一规划,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根据会计电算化计划,会计负责人应当亲自组织领导会计电算化工作,单位负责人和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为其实施创造条件。

第三条公司应逐步实现基本核算(帐务处理、报表编制、往来款核算等)电算化及其它有关子系统(材料核算、成本核算、商品进销存、固定资产核算等)电算化;

第四条实施电算化,应制定人员培训、软件选购、硬件配置、进程安排具体计划。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应稳妥推进,逐步进行,力求成功;

一、会计人员必须经过会计电算化普及培训和软件专门培训,会计部门应配置专用计算机和打印机,制定严格的上机操作制度,以保证其顺利进行;

二、初始化前,相关人员应在软件安装人员指导下相互配合,做好科目编码、帐户月结、往来户清单等工作,并对会计人员进行初步分工;

三、手工与电算并行期间,凭证、帐薄、报表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做好磁盘备份,以上报财政评审。同时,应归集实施 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系软件开发商予以解决,并为二次开发做好准备。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解释。

第7篇 物业公司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报表管理

第一条 报表管理是指对外的财务及有关经济指标报表的管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决算报告等。

第二条 编制报表必须以国家财务、统计等制度法规为依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已报出报表中发现有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条 会计报表的月结期为月末,年报为12月31日。

第四条 报表编制日期如下: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内。

下月的综合工作汇编、预算报告在当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报的报表按照送达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第五条 在报送报表的同时,应编写财务分析,说明在经营期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与分配、税金交纳、存货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发生重大影响等事项。

第六条 财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章和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七条 财务报表反映着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外报表一律由财务管理部提供、报送,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向外提供,需要财务报表的,需有公司总经理同意对外提供的批件,财务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报表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堆放、应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对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第8篇 医院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项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肃物业公司劳动纪律,合理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公司严格控制值班,值班超过六小时,可安排倒休或给五十元计酬(值班不许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职工休病假前,须报请领导批准(两天以内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2、职工请病假10天以内扣除日效益工资,超过10天扣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二、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报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手续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别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向领导补办请假手续。

2、职工请事假五天(含)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10%,过五天扣除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并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当月日工资。

三、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发半个月岗位工资,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分娩前15天假期,产前检查假视为出勤。

3、女职工怀孕终止妊娠者,可给14天休养假,休假期工资照发。

四、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不包括节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奖励7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探亲假

职工休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探亲报告应交公司、公司备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丧假

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请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效益工资参照事假处理。

七、旷工

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和当月效益工资的5%,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岗位工资和全部效益工资。

八、迟到、早退

职工迟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资的10%,每月累计3次以上按半天旷工计算。

职工早退一次视同旷工半天,两次视同旷工1.5天处罚。

第9篇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第一章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二章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凭证格式附后),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四)财政专项支出,即财政专项补助支出。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

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

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

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

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用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

对期限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

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

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一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

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

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消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定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

×××医院

门诊收费收据 №00001

姓名 年 月 日

--------------------

| 项 目 | 金 额 |

|-----|------------|

| 西 药 | |

|-----|------------|

| 中成药 | |

|-----|------------|

| 中草药 | |

|-----|------------|

| 诊察费 | |

|-----|------------|第

| 检查费 | |一

|-----|------------|联

| 治疗费 | |:

|-----|------------|收

| 手术费 | |据

|-----|------------|

| 化验费 | |

|-----|------------|

| 其 他 | |

|-----|------------|

| 合 计 | |

|-----|------------|

|其中:记帐| |

|------------------|

|实收: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收费员:

附件2:

×××医院

住院收费收据 №00001

床号 年 月 日

------------------------------

|姓 名| |住院时间|自 月 日至 月 日|共住 天|

|---|---|----|----------|----|

|项 目|金 额|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

|床位费| |护理费 | | 西 药 | |

|---|---|----|----|-----|----|

|诊察费| |手术费 | | 中成药 | |第

|---|---|----|----|-----|----|一

|检查费| |化验费 | | 中草药 | |联

|---|---|----|----|-----|----|:

|治疗费| |其 他 | | | |收

|---|---|----|----|-----|----|据

| | | | | | |

|---|------------------------|

|合 计|(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预交款|(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现 收|¥ |应退 |¥ |

------------------------------

复核: 收费员:

附件3:

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

--------------------------------------

| 设备分类名称 |年限| 备 注 |

|---------|--|-----------------------|

|医用电子仪器 | 5|心、脑、肌电图、监护仪器、起博器等 |

|光学仪器及窥镜 | 6|验光仪、列隙灯、手术纤维镜、内窥镜等 |

|医用超声仪器 | 6|a超、b超、m超、uct、超声净化设备等 |

|激光仪器设备 | 5|激光诊断仪、激光治疗仪、激光检测仪等 |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 5|高频手术、高频电凝、高频电灼设备等 |

|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 5|电疗、光疗、体疗、水疗、腊疗、热疗等 |

|高压氧舱 |10| |

|中医仪器设备 | 6|脉相仪、舌色相仪、经络仪、穴位治疗机、电针 |

| | |治疗仪器 |

|医用磁共振设备 | 6|永磁型、常导型、超导型等 |

|医用_线设备 | 6|普通_光线机、ct、造影机、数字减影机、_光刀|

|高能射线设备 | 8|直线、感应、回旋、正电子加速器等 |

|医用核素设备 | 6|核素扫描仪、spect、钴60机等 |

|生化分析仪 | 5|电泳仪、色谱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

|化验设备 | 5|血氧分析仪、蛋白测定仪、肌肝测定仪、酶标仪 |

|体外循环设备 | 5|人工心肺机、透析机等 |

|手术急救设备 | 5|手术台、麻醉机、呼吸机、吸引器等 |

|口腔设备 | 6|牙钻、牙科椅等 |

|病房护理设备 |10|病床、推车、婴儿暖箱、通讯设备、供氧设备等 |

|消毒设备 | 6|各类消毒器、洗刷机、冲洗机等 |

|其 他 | 5|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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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物业公司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二条 流动资金是指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流动资金控制权属总经理,由财务经理掌握使用。

1、员工因公需要可允许领用适量现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领款。

2、员工报销费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费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其授权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外部单位赞助费、资助费等社会性支出,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审批。

4、未按第1、2、3款规定办理的,出纳人员应拒绝支付。

第三条 做好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1、现金使用范围按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出纳必须对每笔经济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结帐、盘点,做到帐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帐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3、支付外单位的业务往来款项,现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超过限额应以转帐方式支付。

4、库存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5、不得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6、不准出借帐户和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第四条 有外币收支时,应分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加强对外币业务的管理。

第五条 流动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具体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1、各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月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11篇 某某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某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为了减少公司会议的召开次数,缩短会议的召开时间,提高会议召开的效率以及会议决定的权威性和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规定包括公司会议的分类、各类会议的人员组成、主持召开、主要内容、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会议的管理工作等项内容。

1.1.2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及各部门。

2. 0. 公司会议的分类 公司会议是由经理(或副经理)召集或主持,具体包括公司周例会、公司月度会议、公司专题会议、早晨碰头会、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五大类。

3. 0 公司周例会3.1 会议组成人员 周例会由公司经理、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经理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列席。

3. 2 会议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周六下午4点召开,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会议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由人力行政部门通知。

3. 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助理召集并主持。

3. 4 会议内容

3.4.1 各部门主管报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3.4.2 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提出工作疑难和合理化建议,经理解答。

3. 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3. 6 决定的执行 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4.0 公司月度会议

4.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主管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经理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列席。

4.2 会议召开 会议原则于每月28日召开,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会议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人力行政部门负责会议通知。

4.3 会议主持 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

4.4 会议内容

4.4.1 如何落实经理制定的下月重点工作。

4.4.2 经理进行综合协调、平衡,确定公司下月工作计划。

4.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变更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4.6 决议执行 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5.0 专题会议

5.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与会议相关的经理和副经理与会议主持人协商确定的人员参加。

5.2 会议召开 会议由经理组织召开,也可由副经理提出申请,经经理批准后召开。

5.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会议申请人或副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5.4 会议内容 公司为协商讨论某一专项业务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5.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5.6 会议执行 各相关人员负责会议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6. 0 早晨碰头会

6.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各部门主管以及管理员与经理一一碰头。

6.2 会议召开 会议由经理组织召开。

6.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6.4 会议内容 公司为协商讨论前一天的业务问题和本日的计划工作内容而召开的会议,以便达到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

6.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6.6 会议执行 各相关人员负责会议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7. 0 全体员工大会

7.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7.2 会议召开

7.2.1 例会: 原则上于每年春节前的最后一周召开,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7.2.2 临时会议:经理根据公司各项工作具体情况临时组织召开,也可由副经理提出会议申请,经经理批准后召开。

7.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召集并主持。

7.4 会议内容7.

4.1 公司经营活动情况或其他重大事项。

7.

4.2 总结公司本年度工作,部署公司明年工作计划。

7.5 会议决定 全体员工大会的决定,以经理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

决议内容与精神的变更权在经理。

7.6 会议执行 经理负责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全体员工必须按决议内容与精神认真执行。

具体实施决议的各部门主管有义务和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对决议具体实施向经理汇报。

8. 0 公司会议的管理

8.1 经理办公室(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应按照会议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和落实工作。

8.2 会前准备管理

8.2.1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8.2.2 所有非例行性的公司会议,均须填写会议申请单,并交人力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待审批结束后方可召开会议。

8.2.3 公司例会、经理召集的专题会议和全体员工大会的会务工作主要由人力行政部承办。

8.2.4 公司会议资料由人力行政部负责整理、立卷、存档。

8.2.5 人力行政主管负责对重要会议文件和资料进行检查,以确保会议的有效召开。

8.2.6 人力行政部根据会议要项拟定会议通知单,并提前下达会议通知。

8.2.7 会议主持人应提前检查会务准备情况。

8.3 会议召开

8.3.1 与会人员到会后先签到,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签到薄的提供和整理工作。

8.3.2 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后应首先阐明会议的议题、预达成的目标、与会人员发言的顺序及要求。

在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有权打断游离主题的发言,并于会议结束时最终确定会议的议定事项。

8.3.3 公司会议记录由人力行政部或会议主持人指定代理人全权负责。

记录方式主要是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

8.4 会后管理8.

4.1 会议结束后,人力行政部或会议主持人指定会议记录人根据需要整理出会议纪要,经经理审核后,并通过局域网传达到相关人员。

8.

4.2 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指定的会议督办人负责会议决定的督办工作。

8.

4.3 督办人要及时向承办部门下达督办通知单,注明督办内容和承办时限。

对督办事项,承办人要在督办通知单上签字后及时办理。

8.

4.4 督办人和督办部门要准确掌握督办事项的承办进度,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并向上级汇报,同时将会议决议执行结果及时反馈给与会者。

8.5 会议纪律要求8.

5.1 会议必须准时召开,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或推迟。

8.

5.2 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因客观原因而无法与会时,须事先与主持人联系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

8.

5.3 对于事先未请假而迟到或未参加的人员,每迟到或未参加一次扣除工资20元,月迟到累计3次者加扣除工资100元。

8.

5.4 会议的发言或讨论应集中于规定议题,同时要简明扼要,遵守会议安排的报告时间。

8.

5.5 与会人员要维护正常的会议秩序,不得有干扰会议顺利进行(如发生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 或调整到静音和震动档,遇特殊情况需回话者,须向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席。

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除工资20元。

严重者执行相关规定。

8.

5.6 开会期间,与会人员不准随意进出或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

8.

5.7 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私下说话、讨论,但可传递纸条或举手提出疑问。

8.

5.8 会议主持人要按通知时间准时结束会议。

8.

5.9 与会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保守会议秘密。

9.0 附则9.

1 本规定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9. 2 本规定自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12篇 物业公司人事监察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监察制度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 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 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在职员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不避亲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 经营活动:公司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 兼职: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 个人投资: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 利 益:

1、 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2、 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接受后应交纳到公司,并进行登记。

3、 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4、 职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5、 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六、 佣金和回扣:公司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七、 交际应酬:

1、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 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

八、 保护公司资产:

1、 职员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 职员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九、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 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 向公司总办提出咨询;

3、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第13篇 s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工程维修人员应遵循的工作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对工程维修人员的日常工作指导。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工程设备类体系文件的制定及完善,对维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3.2管理处工程主管负责组织落实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制定并实施《值班人员巡检路线图》。

4工作程序

4.1维修班工作制度

4.1.1认真作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等记录,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工程主管;

4.1.2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于每月底将记录交工程主管;

4.1.3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着装,配带工作牌、精神饱满,现场作业时不得高声喧哗;

4.1.4遇自来水爆管、煤气泄漏等急修,则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无法立即处理者,须立即报告工程主管;

4.1.5在接到管理处下发《报事单》、《派工单》或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处理;

4.1.6爱护工具及设备,服从班长调度;

4.1.7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及设备运行操作管理规程;

4.1.8每日早上如有昨日未完成之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先完成,其余人员应负责打扫自己所管理的设备房内的清洁卫生并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工作中随时听从主管的安排

4.1.9根据所管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报品质部审批,并按计划进行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4.2维修班交接班制度

4.2.1着整齐工作服,提前10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

4.2.2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4.2.3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交接班;

4.2.4严格执行配电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与各项工作制度;

4.2.5接班人员应主动询问交班人员上班情况及核查值班记录;

4.2.6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交班手续前,仍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在交班班长领导下协助处理;

4.2.7交班后应立即巡视一遍各巡视点,并签署巡查意见;

4.2.8交接班内容包括:

4.2.8.1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待处理事宜;

4.2.8.2仪器、仪表、登记表、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设备房钥匙完备情况;

4.2.8.3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要做到交得细致,接得明白。接班人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2.8.4夜班接班人员应按《值班人员巡检路线图》进行巡视检查和记录,《值班人员巡检路线图》由工程主管制定,并报管理处批准;路线图中需注明巡视要点、巡视频率、记录要求等内容。

4.3工具管理制度

4.3.1领用工具时,应遵循以旧换新、以一换一的原则签字领取,工程主管应控制工具的使用周期。领用工具时应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4.3.2领用者应爱护工具,对损坏的工具经工程主管确认后方可以旧换新;

4.3.3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并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及《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4.3.4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丢失谁赔偿;

4.3.5对于公用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工程主管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统一管理;

4.3.6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向工程主管汇报 ,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管理处集中处理方可重新领取;

4.3.7对于损坏的工具由管理处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4.3.8对于专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不得轻易损坏、更换,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适当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办理;

4.3.9高压安全用具、低压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的管理:

高压安全用具指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器等。低压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带绝缘柄的工具、验电笔。辅助安全用具有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绝缘站台。以上安全用具均需按规定期限送检。送检周期见下表:

工具名称电压等级送检周期备注

高压安全用具绝缘棒10kv以下1年/次

验电器10kv以下1年/次

绝缘钳10kv以下1年/次

工具名称电压等级送检周期备注

低压安全用具绝缘手套380v以下半年/次

绝缘靴380v以下半年/次

带绝缘柄的工具380v以下半年/次

验电笔380v以下半年/次

辅助安全用具绝缘手套220 v以下半年/次

绝缘靴220 v以下半年/次

绝缘垫220 v以下1年/次

绝缘站台220 v以下半年/次

电器安全用具统一存放于高低压配电室,存放处应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地点干净、通风良好,存放环境不能过冷过热,也不可与锐器、铁丝等存放在一起;

凡橡胶制品的电器安全用具不可与石油类的油纸接触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应存放在柜内,要与其它安全用具分开,使用中应防止受潮、受污或损伤;绝缘棒应垂直存放、且架在支架上或吊挂在室内,注意不可与墙壁接触;绝缘台的瓷瓶应完好、无裂纹与破损,木质台则要保持干燥;验电器用过后应存放于匣内并置于干燥处;对绝缘手套、靴、垫、毯等,不允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时,应立即更换;

如果绝缘工具遭受表面损伤或者已经受潮,则应及时进行处理或使之干燥,并在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无论任何情况,电气安全用具均不可作为它用,对安全用具应进行定期试验,各试验项目要能合乎标准与要求。

4.4空置房检查制度

4.4.1为了确保空置房的完好,制订本制度;

4.4.2工程部每月对空置房土建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填写《空置房巡视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门窗是否关闭、开启是否灵活、有无破损现象,室内所有金属制品及五金构件有无锈蚀损坏现象,是否有漏水渗水现象,楼地面、墙面有无开裂、脱落现象,所有开关及插座能否正常使用,所有水电气开关是否关闭,室内配套物品是否齐备,室内是否清洁,厨卫间有无积水。工程部将每月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通知相关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记录在《空置房巡视记录表》中。

4.4.3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的工程整改,需注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间。

4.5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各管理处工程部应严格执行《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确保新建工程交付质量;工程部依据《定期检查项目一览表》对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填写《定期检查记录表》,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搞好公共设施零星修缮工作;修缮内容包括维护、中修、大修、改造;加强修缮工程质量把关,确保修缮质量。

工程主管应将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划分责任人,责任人应至少每天一次巡视责任区域,并将巡视结果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人为拖延;如责任人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工程主管应及时组织人员解决或联系相关部门解决;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绿化等公司员工,应自觉参与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主管,由工程主管安排处理;

对影响小区日常秩序管理的维修,应调整时间,安排在夜间施工;对一些工艺要求较高、管理处难以自行解决的工作项目,报公司同意后,可安排委外施工,工程主管负责对进度、工艺质量及造价进行监控;

4.6定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周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每年

1

梁、柱、板主体

无裂纹、无缺棱掉角、无露筋、抹灰层无空鼓开裂

2

墙体、墙面(马赛克、大理石、条砖、瓷面砖、喷涂)

无脱落、无渗水现象

3

顶棚

无裂纹、抹灰层无空鼓开裂

4

楼梯、扶手

无脱落、无破损、无松动

5

公共门窗

开启灵活、无变形、无破损无脱落、五金部件无锈蚀

6

屋面隔热层、防水层(雨季前须另外检查)

无裂纹、无气泡、无破损

7

楼板、地面砖

无脱落、无破损、无松动、无空鼓

8

所有消防栓(11月底至12月上旬)

无渗漏、能正常开启

半年

1

天台扶栏、避雷带

无裂纹、无松动

2

公共防盗网

无破损、无松动、无锈蚀

每季

1

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无明显裂纹、无积水

2

通风口

无阻塞、防护罩无损坏

3

5%消防栓的开箱试水(循环检查)

水压正常

每月

1

水箱、水池

无渗漏、水箱盖闭合密实、无异物

2

信报箱

开启正常

3

上、下雨污水管

保持通畅、无破损、无缺件、管卡无松动

4

设备房(水泵房、配电房、电梯房)

防鼠网无破损、室内无积水、配套设施无损坏、无缺件

半月

1

公用电器

运转正常

周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半年

1

明、暗沟(全面检查)

保持通畅、盖板无松动断裂

2

给排水管道(含绿化用水管阀)

无渗漏、无破损、水阀开启正常

每季

1

电缆沟盖板

无松动断裂

2

雨、污水井、盖

无松动断裂

3

化粪池

盖板无松动断裂、及时清淘

4

高压钠灯、汞灯

工作正常、无损坏

每月

各类水景、水池、游泳池

喷水池无渗漏、无裂痕、无沉降、护堤完好

每周

1

室外建筑小品、标识牌

无脱落、无松动断裂

2

车棚、车架

无松动断裂、无锈蚀、无破损

每天

儿童游乐设施

无松动断裂、无锈蚀、无破损、无安全隐患

随时检查

1

道路(包括水泥路面、花岗石路面、电缆沟盖板、路沿石踏步、台阶等)

无沉降、无裂痕、无缺棱掉角、无松动断裂

2

垃圾车、垃圾桶(箱)、垃圾中转站

无破损、能正常使用

3

室外各类围墙护栏

无脱落、无破损、无松动

4

其他

备注:检查结果填入《定期检查记录》,此表按不同的检查周期分别填写,平时如发现问题也应及时维修。

4.7设备管理制度

各管理处工程部应严格执行《设备接管验收标准》,确保新建设备交付质量,并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卡;工程部依据《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填写《保养计录表》,对设备的中修、大修、改造应做好记录并填写《设备零部件更换大修记录表》《维修计录表》;加强设备维修质量把关,确设备正常运转。

工程主管应对各类设备指定责任人,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责任人对设备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并将运行情况填写在相应的设备运行记录表中。工程主管应根据运行记录表中的数据分析设备运行状况,每月填写《设备运行状态月报表》并存档一份,交品质管理部一份。

工程部对一些工艺要求较高、维修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报品质管理部,经公司同意后,可安排委外维修,工程主管负责对进度、工艺质量及进行监控;对个别影响小区日常秩序管理的维修,应调整时间,安排在夜间维修并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休息。

4.8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主管应将管理区域内各类相关图纸资料分类整理存档,并将图纸资料清单提交品质管理部;工程主管对开发公司提交的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应在资料清单上加明备注,并负责催收相关的图纸资料;工程主管对进行了改造、更换、添加的设施设备,应将相应的图纸资料进行变更、添加后归档,并将改动后的档案清单提交品质管理部。

4.9工程部钥匙管理制度

工程部主管应指定专人保管工程部库房钥匙、设备房钥匙、设备钥匙,并在钥匙上做好标识,以上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带出管理区域,在交接班时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工程人员的个人工具柜钥匙、工程部值班室钥匙自行保管;管理处将所有钥匙留存一套备用,备用钥匙应做好标识;钥匙在借用时应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并在当日归还。

4.10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为了对紧急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避免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制订本制度;

4.10.1紧急事件包括:洪灾、停电、漏电、爆管、煤气泄漏、通讯中断、电梯困人、重大设备事故等;

4.10.2紧急事件采用电话或对讲机方式联系,但必须互报姓名,并将情况报告清楚;

4.10.3接紧急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汇报上级,并由现场职位最高的负责人统筹安排,人为隐匿不报,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4.10.4人为拖沓,致使影响扩大的,追究受派人责任;

4.10.5处理不了的紧急事件,应立即报告,由上级统筹安排处理;

4.10.6 以上事件处理完毕后应由工程主管填写《报事单》;

4.10.7紧急事件严重影响部门正常运作,严禁谎报行为,一经查实谎报行为,将严肃处理。

4.11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4.11.1接到特约维修派工单后,15分钟内必须到达业主家中;

4.11.2维修人员需自带鞋套;

4.11.3维修作业时,需注意保护业主财物,对维修产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净,完工后自行带走;

4.11.4若一时无法完成,需向业主讲明原因,请业主谅解,并约定上门时间;

4.11.5若业主要自行购买维修材料,需耐心向业主说明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免业主因买错而造成损失;

4.11.6严禁接受业主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向业主索取报酬;

4.11.7维修结束后,请业主检查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署维修结果和维修服务意见;

4.11.8重要维修项目需工程主管需亲到现场督导;

4.11.9将《派工单》返回办公室,并做好维修记录。

4.12工程部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各特种行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相关上岗证方可上岗;

4.12.1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2.2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2.3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2.4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2.5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12.6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识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 禁止开快车。

4.12.7在井底工作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4.12.8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12.9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或触电。

4.12.10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4.12.11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边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4.12.12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4.12.13焊接电线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需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4.12.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相关文件

__/zy7.4-01《采购管理规定》

6质量记录

__/bg7.5-gc-01《报事单》

__/bg7.5-gc-02《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__/bg7.5-gc-03《设备运行状态月报表》

__/bg7.5-gc-04《工具领用登记表》

__/bg7.5-gc-05《设备零部件更换及大修记录表》

__/bg7.5-gc-06《机电设备台帐》

__/bg7.5-gc-07《设备卡》

__/bg7.5-gc-08《工程任务通知单》

__/bg7.5-gc-09《设备维修记录表》

__/bg7.5-gc-10《设备保养记录表》

__/bg7.5-gc-11《定期检查记录》

__/bg7.5-gc-12《设施维修记录表》

__/bg7.5-gc-13《空置房巡视记录表》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14篇 物业公司员工请休假假期待遇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请休假及假期待遇制度

(一)请休假制度

1.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并递交到办公室后,才能用假。

2.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请假期满,要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知会办公室,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1.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批准。

请事假1天由部门领导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经理批准;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2.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办公室备案(急诊除外)。

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办公室补办病假手续。

3.探亲假:凡在本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者,经办公室核实后,报公司经理批准,员工申请享受探亲假。

(1)未婚员工(正式工)探外地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

(2)已婚员工(正式工)探异地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3)已婚员工(正式工)探外地配偶,第年1次,每次30天;

(4)聘用员工探异地父母或配偶,每年1次,每次10天。以上假期均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并根据实际需要可给予一次路程假。

4.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办公室核准后,报公司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10天,丧假8天(聘用工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者方能享受)。

5.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办公室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育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办证)者增加优待假35天。

6.工休假:凡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且已正式调入公司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应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核实、经理批准后,可享受工休假。

(1)休假时间:员工参加工作满5年未满10年者,每年可休假8天;参加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每年可休假12天;参加工作20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5天;

(2)工休假原则上当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计,并要求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分两次休;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再安排工休假:

--员工在1年内请病假、疗养累计超过45天,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

--按国家规定,员工当年连续享受10天(含10天)以上假期者。

(4)按规定休计划生育手术假的(包括男女)仍可享受工休假;

7.公假:

(1)凡经总公司批准正式调入本公司的职工,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如本人探亲假已休完,经办公室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可给予公假3天,原则上一次性享受;

(2)公司内应聘的聘用职工,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回原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的,办法同上。

8.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安全主任审查后,报请公司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1.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当月请事假1天以上(含1天)不计发全勤奖;当月请事假超过3天的,扣发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2.病、伤假:

(1)当月请病假超过3天,不计发全勤奖;

(2)员工(正式工)因疾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凭区属以上医院的证明),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5年而不满10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10年及10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3)员工(正式工)因疾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当年累计休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公司停止发给假期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救济金;工龄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50%的标准支付;工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

3.探亲假:员工享受探亲假时,在批准的假期和路程时间内,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假期工资,不计发当月全勤奖;正式工可予报销来回硬座火车票,聘用工路费自理。

4.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内工资、奖金照发。

第15篇 z物业公司保安员工守则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工守则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保安部特制订如下管理细则:

1保安员守则

1.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和依法办事。

1.2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

1.3新生领导,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1.4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平等待人。

1.5遵守六不准,即:不准假公济私和包庇坏人;不准隐瞒和虚报情况,不准巫陷他人;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不正当收入、礼物等;不准骂人、打架;不准侵用公安职权,严守保安职责。

1.6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保安服务工作。

2凡新入职保安人员,必须由部门领导和人事部进行培训(时间一周)之后,才能确定上岗.

3领班负责全面工作,并负责事件的处理。副领班负责全场的消防检查工作,每天检查两次,并协助领班工作。班员请假或换班,必须由领班审核报经理审批。非当班人员(休息除外)当值时暂离开岗位时,必须经本班领班工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当天交接本上记录。如有违反,一律作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必须配带胸卡。如有遗失要立即通知人事部按规定补办,离职时交回人事部。

5制服穿着服装要求穿着制服及佩戴腰带、袖章,必须保持制服清洁,不得穿着制服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除工作需要外)。如有遗失或损毁,须负责按价赔偿,离职时要将制服交回。

6探访及电话使用亲友不得在工作岗位上作私人探访,不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使用电话与外界联系,外来电话一般不予通传。

7爱护财产如蓄意或疏忽而损失财产,将根据损坏物品的价值扣除薪金以作补偿,视情节轻重予一定罚款(人民币50-100元),若有盗窃行为,立即开除并扣罚十天薪金,同时由于窃物遗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8失物及认领遇有客人疏忽而遗失物件,拾得应即时原物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存档及保管,及时通知失主认领。如拾失物不报当偷窃处理。

第16篇 物业公司项目保安工作管理程序制度5

物业公司项目保安工作管理程序(五)

1.目的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保安队伍、加强所辖区域的保安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部门经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建议和培训。

3.3保安班长负责保安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须在来访登记处进行登记。

4.1.2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小区(大厦)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发生争执由管理处协调解决。

4.1.3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小区(大厦)。

4.1.4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政府公务员等人员、因公进入小区(大厦)、也应出示证件并登记入册。

4.1.5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来意之前、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6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内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

4.1.7小区(大厦)内所有设施、游乐场地等、只为住户开放、来访人员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销、收破烂等闲杂人员、未经管理处允许、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9外来参观人员如事先未与小区管理处取得联系、应请其办妥手续后再进入小区(大厦)。

4.2进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大厦)。

4.2.2保安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4.2.3若出入证丢失、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后方可通行。

4.3内部员工管理

4.3.1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提供配合。

4.3.2内部员工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4.3.3内部员工离开辖区时、如有必要、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4.3.4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

4.4要害部门(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响全面安全的部门(位)均为要害部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中心、财务部、文件资料室和总经理室等、要害部门(位)要有明显标识。

4.4.2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要害部门(位)、需经值班人员批准方可进入。

4.4.3凡在要害部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4.4一切要害部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4.4.5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保持完好、严禁移动或挪作它用。

4.4.6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5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4.5.1员工在小区(大厦)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管理处。

4.5.2管理处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捡物品进行详细记录。

4.5.3所拾物品均由质检员负责保管并张贴拾遗物品启示通知顾客。

4.5.4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公司备案。

4.5.5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他有效证明后方可签字认领。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个大厦的控制枢纽、负责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及时调度、安排有关人员执行。

4.6.2控制中心人员必须熟悉大厦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熟悉大厦基本结构、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

4.6.3了解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

4.6.4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及与公司的工作联系。

4.6.5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6.6密切监视、熟练操作消防控制主机、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4.6.7检查消防控制主机回路、分区、隔离点、故障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

4.6.8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大厦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4.6.9做好大厦公用房、设备房钥匙的管理。

4.6.10指挥处理任何紧急情况、下达作战方案、必要时通知有关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并做好详细记录。

4.6.11协调好保安、保洁管理工作。

4.6.12每天7:00收听新闻及天气预报、8:00~22:00按规定音量播放背景音乐、检查控制中心各设备是否处与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记录。

4.6.14顾客装修或专业技术人员需暂时隔离某报警点时、应积极配合、及时恢复并做好记录。

4.6.15严格遵守设备保养计划。

4.7对停车场的管理

4.7.1小区(大厦)内停车场属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4.7.2顾客可根据需要向管理处申请租用车位。

4.7.3顾客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4.7.4停车场保安凭管理处签发的《车辆出入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出入证》上须有车主及其车辆的相片、姓名及车牌号码、车位号码、车主房间号码等资料、若资料有所变动、应及时知会管理处重新办理。

4.7.5经同意进入小区(大厦)停车场的外来车辆、须服从车场保安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处理。

4.7.6外来车辆停放时间超过半小时应按收费标准收费。

4.7.7出租车接送顾客进入后应马上离开如需等候、应停靠在指定位置、司机不得下车离开停车场或在小区范围内走动。

4.7.8进入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必需经车场保安员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4.7.9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保安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须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4.7.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环境、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4.7.11车场内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4.7.12车场内严禁试刹车、驾驶练习。

4.7.13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7.14因保安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保安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4.7.15违章处理方法采用警告、锁车、罚款等形式。

4.8对参观游览客人的管理

4.8.1进入小区(大厦)的参观游览客人应衣冠整齐、注重礼仪、爱护小区(大厦)环境。

4.8.2参观时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

4.8.3参观游览客人不得在小区(大厦)内高声喧哗、不得成群结队、堵塞交通。

4.8.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9突发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当值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当值主管及其他同事联系。 4.9.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由当值主管组织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9.3保安员对刑事犯罪现场进行保护、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将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门处理。

4.9.4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4.9.5如纠纷是由顾客与我方意见不和而产生、我方当事人应礼貌地进行解说并等待上级领导到场处理。

4.9.6保安员因队友处理纠纷事件到场协助、首先应了解事情的原因、发生经过、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诉的理由、再行协助处理。

4.9.7当值主管到场后应了解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以缓和事态、如事态不得以解决、应将纠纷双方请到管理处、以将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9.8部门经理对纠纷双方进行处理、调解、如若不能得以解决、将当事人双方交有关部门处理。

4.9.9如若出现伤亡现象、部门经理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4.10物资放行的管理

4.10.1由顾客到管理处办理物资搬运申请手续、管理处当值人员需详细填写搬运物资名称及搬运顾客资料、若非顾客本人办理、须有顾客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的签名或委托书、当值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需与顾客本人联系确认。

4.10.2由质检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缴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

4.10.3由保安员随申请人到现场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保安员登记搬运车辆车牌号、司机证号、身份证号、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间查岗的管理

4.11.1夜间查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高管理处的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夜间的保安工作质量。

4.11.2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a.“a级检查”系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由品质管理部运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段时间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管理者代表监督执行、“a级检查”必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

b.“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部门经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品质管理部及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于计划调节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c.“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经理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11.3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11.4夜间查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 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

b. 通信设备使用情况

c. 保安员准备配戴情况

d. 交接班记录

4.11.5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11.6检查结果的处理

a. 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b. 各部门经理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周内提交品质管理部备案、品质管理部根据b级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全公司通报。

c. 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监督执行

由管理者代表对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支持性文件

《保安岗位管理办法》

第17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七)

(一)现金管理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及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见附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经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另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现支付,反之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保证公司日常另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公司3-5天日常另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银行最多可根据公司15天的正常开支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含公司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限额 一经核定,要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3、不准坐支现金

公司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用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支出的,叫做坐支。公司如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行审查批准,由开户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公司应分期向开户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未经银行批准,企业不能擅自坐支现金。为了加强银行监督,公司向银行送存现金时,应在送款薄上注明款项的来源。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票据管理制度

包括银行支票和发票的管理。

1、空白票据的管理

(1)建立空白票据购买、领用、保管、注销的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以明确责任。

(2)空白票据保管人员应建立明细登记薄,将每本空白票据起止号登记齐全,领用时按本注销。

(3)空白票据的领用,必须按号码顺序领用和签发,不得间隔号码。

(4)出纳人员存放未使用完的空白票据时,应与印鉴分开保管,更不得将空白票据事先盖好印鉴存放。

(5)各类票据不准转借、转让、倒卖、代开、撕毁、涂改、伪造,不准在填写票据时弄虚作假,不准擅自出售或拆本使用及销毁。

(6)公司若发生停业,合并等特殊情况,应按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撤销或更换发票的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原购领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撤销、更换手续,一律不准私自处理。

2、银行支票

(1)银行支票的领用及签发

a、签发银行支票应按银行现行规定办理,用自动支票打字机或墨汁、黑签字笔、炭素墨水填写。

b、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应由领用人在支票登记薄中签名后领用,出纳人员应同时在支票票面上写明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及支付限额。

c、需当时付款的固定经济业务,如:合同款、劳务费、往业款项等,按照公司付款程序,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出纳人员应根据收款单位的收据,将其收款单位、用途、日期、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空项,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d、现金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中的项目必须填列齐全,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e、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和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办签发,不准填写假用途,逃避银行监督。

(2)银行支票的报帐

a、空白转帐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签发后的五天之内向财会部门进行报帐,逾期不报的应由会计部门负责催报,因迟报而造成资金不足出现空头支票或延误了会计工作的,应对领用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b、转帐支票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将经过领导批准及经办人签字后的收据交到会计部门,经出纳人员审核后进行支票销号。

c、支票如有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同会计部门进行联系,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如因汇报不及时,又不采取相应措施,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3)银行出现差错

签发支票发生错误不能更改,应在支票的正联和存根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的支票不得撕毁和丢失,应由会计部门按年单独装订成册,随会计资料一同归档。

3、发票(含机打发票、手写发票及内部收据)

(1)购买发票时,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购买。

购买发票时应根据不同行业,购买性质不同的发票。

(2)发票的领用

a、使用发票时由会计部门负责发票的专人填制《使用发票登记薄》由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出。

b、填制发票,应用元珠笔并依发票联项垫双面复写纸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c、填制发票,应根据发票中所设项目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发票填写完毕,应由开票人签名或盖章,同时加盖开票单位的有关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

d、填制发票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间隔联次。

(3)发票的审核

a、作为收款单位时:

(a)审核付款单位交来的款项是否为本单位的款项。

(b)审核付款单位金额是否与应收金额相符。

(c)转帐付款应按银行支票审核规定,进行逐项审核,现金收付应当面点清。

b、作为付款单位时:

(a)审核收款单位开据的发票是否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是否有发票字轨号码,是否有收款单位及开票人签章。。

(b)审核发票日期、收款单位名称、用途、填写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累计金额加计是否准确。

(c)审核发票是否有更改项目,联次传递是否正确,有无涂改和弄虚作假现象。

(4)发票差错的更正

1、按规定不能更改,重新开具新的发票。

2、发票填写发生错误,不能更改时(如:金额数字),应在发票的各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如其中联次已撕下,应将撕下的联次按顺序重新粘在发票本上,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销毁。

(三)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的管理制度

1、来源:在住宅区移交时,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区建设总投资的2%的比例,划拨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给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2、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对基金使用受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3、基金用于住宅区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和购买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计划,业主委员会审批。

(四)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调离,必须与接替人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法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财务制度和财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薄余额进行 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薄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余额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6、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调离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处理。

10、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合并单位的会计移交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1、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公司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部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及会计部经理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

3、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会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公司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4、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六) 用章管理制度

1、会计部印章分别保存在两位出纳员处(财务章、人名章)以利于互相监督和审核。

2、会计部印章不准外借。

3、会计人员向外报送报表、文件等,需用印章时,经办人必须在登记薄中写明原因及签字,经会计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4、印章用完后放入保险柜中保存。

5、对外结算的支票用章,经付款主管审核方可使用。

(七) 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原始合同原本均给会计部一份由会计部专人负责管理。

2、所有合同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贴印花税。

3、每支付一笔合同款时,须先由负责合同的会计员按合同条项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付款批件上注明与合同相符字样,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款予以拒付。

4、建立合同帐薄,按时登记合同帐,合同执行完后要及时注销。

(八)拨打传真长途电话管理制度

1、因公向外发传真或打长途,要事先填在登记薄中填清日期、时间、发往地、用途及经办人。

2、本部门电话仅限于因公使用不得打私人电话、传真不外借。

3、按照节约原则,因公打长途电话长话短说,尽量让对方往本部门打,节省开支。

(九)培训计划管理制度

1、定期由部门主管及经理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等的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凡参加完外出学习的员工,回来后均要写出心得,并将培训内容传达部门员工,以便共同提高。

4、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上各种有关培训,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取得相应技术职称。

5、定期进行轮岗,使每个员工做到熟悉掌握会计部各岗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做到一专多能

,做部门里的多面手。

(十)、报销管理制度

1、严格按预算付款。

2、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款项拒付。

3、对于现金另星报销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属于预算内支出项目,报销人必须到负责预算的会计人员处核 销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方可到出纳员处报销。

4、属于预算外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在发票背面签字,经办人签字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最后由出纳员再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5、对于发票大小写金额、抬头、印章有误的拒付,内部收据不予报销。

6、上述报销均由经办人统一填制支出凭单。

第18篇 某某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内设部门的名义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后,在注册地公安机关等级备案而刻制的对外具有法人效应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利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六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刻制印时,由申请单位(部门)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行政部审查后报经理和总裁审批。

第七条、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在发生印章遗失、损毁和被盗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人力行政部须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减少和弥补损失。

第九条、新印章在使用前应首先办理登记,并要加盖印模。

第十条、因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废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门应立即将印章封存处理并进行封存日期登记。原则上,废止的印章应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销毁。印章的封存和销毁应报经总裁审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管理公司的各类印章(财务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负责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销毁;保管公司的各类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应严格执行印章审批和登记程序,原则上先审批后用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记印章使用的登记簿。

第十三条、一般事务性用章,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负责初步审批,经办人持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已签字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盖印章,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查通过后在印章审批表上签字,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在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上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合同类文件经合同小组审定,总裁签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实后盖章。

第十五条、凡涉及对外投资、合作、资产重组、所有权变更、企业法人或者名称变更、债权债务处置、担保、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章,须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和总裁共同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各类业务合同必须使用合同章,不允许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对所加盖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实,对经过审批后的文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原则上公司的各类印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经经理、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由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完毕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汇报使用情况,不得带往其它地点。

第十九条、严禁开具加盖各类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的,须经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持空白信函和证明外出工作归来后,须于当日向人力行政部汇报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第19篇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 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 出差程序

第一条 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 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 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 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 出差费用

第一条 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 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 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 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 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 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 假公济私外出。

2、 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 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 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 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20篇 _物业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典物业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凡对外签订的合同,相关部门经理需填写《汇签单》,送公司有关领导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重大合同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评审并报董事长批准。

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人代表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法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书的例外。

4.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对方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权;

4.2有履约能力,资信良好;

4.3对方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5.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物美价廉,择优签约的原则。

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尽量采用统一经济合同文本。

7.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8.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9.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须经理办公会审核,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10.批准后的合同,应由综合部盖章、编号、存档。原件交综合部存档,财务人员、执行部门各持一份。

11.合同履行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公司的利益。

12.财务人员按合同要求,对付款申请审核无误,按财务审批权限付款。

13.主管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形式、付款数额、付款时间,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合同在付款、监督、结算方面负责任。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不齐,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付款可以拒付,上报领导,对知情不报者,承担相应责任。

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1.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2.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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