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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11

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是保障企业运营平稳、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石。它的构建应始于明确目标,即预防事故、降低风险,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与健康。为此,我们需要:

1. 定义责任:确立各级管理层在安全检查与整改中的职责,从高层到基层,每个人都需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职责。

2. 制定标准:依据法规、行业规范,制定具体的安全检查标准和隐患整改流程,确保可操作性和合规性。

3. 实施检查:定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业流程、员工行为等,确保无遗漏。

4. 整改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度,直至问题解决。

体系框架

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的框架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2. 主体部分:详细规定检查频率、检查内容、整改程序、责任分配等。

3. 应急预案:设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程序。

4. 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5. 修改与更新:明确制度修订的程序,确保其与时俱进。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还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它有助于:

1.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定期检查,能提前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制度的执行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形成自我保护和互助互救的氛围。

3. 保障企业形象:一个注重安全的企业,更能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清晰、规范,遵循以下格式:

1. 标题:简洁明了,如“xx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2. 正文:采用条列式结构,每项规定清晰列出,便于理解和执行。

3. 附件:包括检查表格、整改报告模板等实用工具,方便实际操作。

4. 签署与日期:由负责人签署并注明生效日期,体现制度的权威性。

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从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范文

第1篇 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

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二)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涵盖本企业所有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要求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本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因此每次检查均应有明确的目的,并在检查表中说明。

(二)安全检查组织:本企业的安全检查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企业安全委员会根据本制度要求详细策划每次的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计划、检查表组织监督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证。

(三)安全检查职责、类别、内容及方法: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本企业的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四种。其中:

(1)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分为公司级安全综合检查、车间级安全综合检查、班组级安全综合检查及节假日放假前检查。公司级综合检查总经理带队每月一次;部门级例行综合检查每周一次;车间级综合检查每天一次;班组级综合检查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公司级综合检查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主管进行;部门级例行综合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各部门主管进行;车间级综合检查由车间主管组织车间相关人员进行;班组级综合检查由班组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节假日放假前检查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2)专业检查:本企业的专业检查项目主要有:

1电源线路的检查,每半年一次,在冬、夏季进行检查,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组织电工进行;

2运输车辆的检查,每季度一次,由运输主管组织司机进行,或授权司机在车辆检修公司进行;

③消防器材、设备检查,每季度一次,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检查。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

(3)季节性检查:本企业季节性检查项目主要有:配电室、生产车间、库房防火、防爆、防雷电检查。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组织部门主管、电工及仓库相关人员进行,在夏季来临时及6、7、8月最炎热的时间段根据气象报告进行不定期检查。

(4)日常检查:本企业日常检查项目主要有:

1对生产员工是否按章操作的检查;

2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畅的检查;

3员工是否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的检查;

4全公司范围内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或隐患的检查;

5其他人员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检查;

6各项安全工作是否有按计划进行的检查等。

日常检查分为员工自查、班组长巡回检查及企业安全委员会例行检查等。其中安全委员例行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表”。

(四)隐患整改: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各种问题或隐患需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其中:

1.对一般的安全隐患。如生产员工存在违章操作或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行为由检查人员现场指正,如较多员工有这种行为则检查人员应汇报企业安全委员会,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做好“四定”(即定改进措施,如加强培训,经济处罚等;定负责人,即明确谁负责培训或执行经济处罚;定资金来源,即明确培训的经费来源;定完成期限,即何时完成整改措施等)。

2.对本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如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隐患,企业安全委员会除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要书面向昌平区安监局报告(危化科电话:)。

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危房等,则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报告总经理,并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4.隐患汇报:一般事故隐患(即容易整改的事故隐患或不构成重大危险的事故隐患)由检查人员汇报给企业安全委员会,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下发“整改通知书”即可。重大事故隐患(即企业本身无力解决的事故隐患或构成重大危险的事故隐患)须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直接汇报总经理及昌平区安监局。

5.隐患整改验收: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后的验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的验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成员会同总经理验收,同时还要申请昌平区安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汇总并存档呈报昌平区安监局。

四、附件

《隐患整改通知书》aq-bzh15《公司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t-b16

《班组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q-bzh17《车间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q-bzh18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aq-bzh19《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表》aq-bzh2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aq-bzh21《重点部位季节性安全检查表》aq-bzh22

《日常安全检查表》aq-bzh23

第2篇 集团建设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第3篇 a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第4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生产监督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此制度。

一、安全检查概述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各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单位安全员实行的日常安全检查。

二、公司安全大检查

1.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年实施二次(即安全月活动的安全检查和中秋、国际期间的安全检查),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成员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公司办公室和业务部部长、安技部全体人员组成。

2.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将深入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良好,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安全学习培训有无按规定进行,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对各经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并由安技部人员做好检查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或安全隐患,由检查小组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安全检查小组,安全检查小组将委托安技部进行验收、复检,验收合格,由安技部口头向检查小组组长汇报;如验收不合格,由安技部重新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实行定点跟踪,直至整改合格。

4.安技部日常安全检查。安技部对各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时间在每月14日前后,检查内容与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的检查项目相同。

三、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1.运输经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技部全体成员、各车队队长、安全员等组成。

2.检查小组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审验、维修记录,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驾修人员安全培训、学习记录,驾驶员违章情况及学习交通法规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对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四、停车场、综合经营部门的安全检查

1.公司及其综合经营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小组要深入各个场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员工安全培训、学习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车辆回场必检的记录以及车辆出场记录、供电线路等,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是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4.车辆、车队、场站单位的安全检查。运输经营部门下属的各车队,其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审验及维修情况,运行车辆的状况,车辆及驾驶的违章情况,违章驾驶员的培训学习情况;

场站、物业区灭火器的配备及有效期,供电线路,车辆回场必检及出场检查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即时整改,对自查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5.各车队停车场的安全员应按照职责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果一时处理不了,要马上报告车队长或经理,由车队长、经理组织人力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5篇 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相关记录

5.1《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5.2《安全生产整改表》

第6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八)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第7篇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第8篇 y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四条 各分公司(厂)每月由主管经理(厂长)带队,对所属工地(车间)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项目(车间)经理(主任)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条 各分公司(厂)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车间)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车间)经理(主任)整改,并上报分公司(厂)主管领导。

第六条 各项目(车间)经理(主任),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车间)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车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第七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八条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第九条 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第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9篇 某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10篇 集团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11篇 化工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涵盖本企业所有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要求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本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因此每次检查均应有明确的目的,并在检查表中说明。

(二)安全检查组织:本企业的安全检查由安全部负责,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根据本制度要求详细策划每次的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计划、检查表组织监督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证。

(三)安全检查职责、类别、内容及方法: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本企业的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四种。其中:

(1)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分为厂级安全综合检查、车间级安全综合检查、班组级安全综合检查及节假日放假前检查。厂级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班组级综合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厂级综合检查由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车间级综合检查由车间主管组织车间相关人员进行;班组级综合检查由班组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节假日放假前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2)专业检查:本企业的专业检查项目主要有:

○1电源线路的检查,每半年一次,在冬、夏季进行检查,由维修主任组织电工进行;

○2运输车辆的检查,每季度一次,由司机在车辆检修厂进行;

③消防器材、设备检查,每季度一次,由安全主任负责检查。

(3)季节性检查:本企业季节性检查项目主要有:生产车间、乙类仓夏季防火、防爆、防雷电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车间主管、维修电工及仓库相关人员进行,在夏季来临时及6、7、8月最炎热的时间段根据气象报告进行不定期检查。

(4)日常检查:本企业日常检查项目主要有:

○1对生产工人是否按章操作的检查;

○2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畅的检查;

○3员工是否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的检查;

○4全厂区范围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或隐患的检查;

○5其他人员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检查;

○6各项安全工作是否有按计划进行的检查等。

日常检查分为员工自查、班组长巡回检查及安全主任例行检查等。其中安全主任例行检查需填写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表。

(四)隐患整改: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各种问题或隐患需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其中:

1.对一般的安全隐患。如生产工人存在违章操作或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行为由检查人员现场指正,如较多员工有这种行为则检查人员应汇报安全主任,由安全主任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做好四定(即定改进措施,如加强培训,经济处罚等;定负责人,即明确谁负责培训或执行经济处罚;定资金来源,即明确培训的经费来源;定完成期限,即何时完成整改措施等)。

2.对本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如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隐患,安全主任除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要书面向佛山市安监及区政府报告。

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危房等,则安全主任必须报告总经理,并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搬厂。

4.隐患汇报:一般事故隐患(即容易整改的事故隐患或不构成重大危险的事故隐患)由检查人员汇报给企业安全部,由安全主任下发整改通知书即可。重大事故隐患(即企业本身无力解决的事故隐患或构成重大危险的事故隐患)须由企业安全部直接汇报总经理及佛山市安监。

5.隐患整改验收: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后的验收由安全部安全主任负责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的验收由安全部安全主任会同总经理验收,同时还要申请佛山市安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由企业安全部和佛山市安监进行汇总并存档。

四、附件

《隐患整改通知书》aq-ab-b15《厂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t-ab-b16

《班组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q-ab-b17 《车间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q-ab-b18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aq-ab-b19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表》aq-ab-b2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aq-ab-b21 《重点部位季节性安全检查表》aq-ab-b22

《日常安全检查表》aq-ab-b23

第12篇 某油脂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 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整改,预防发生各种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范围

公司生产、建设、办公、生活的所有区域。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所管辖车间的机械、电气设备、皮带运输装置、化学品(含机械油品)、各种车辆、消防器材设施、特种设备等的安全检查,负责年检、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制定重点部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检查车间落实公司、部门各种安全制度等情况。

3.2 各车间负责检查本车间机械、电气设备的运转安全性,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性;检查班组落实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巡查制度、相关作业程序,各种化学品安全储存、使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落实情况。

3.3 各班组负责检查维护本班机械、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性,检查本班员工落实公司、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含生产工艺规程)及各级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三违”问题及本班各种交接记录情况。

3.4 人事行政部负责厂区的日常安全综合巡查 、重点部位抽查和安全监督管理;对部门上报和集团、公司及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召集有关会议,研究制定措施,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整改;检查各部门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检查各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报审的手续办理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等,建立落实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台帐。

4、 程序

4.1 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组织建立、查领导管理、查制度落实、查防护措施、查隐患整改、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演练、查各种记录。

4.2 检查的主要形式

日查、周查、月查、巡查、重大节日前检查、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4.3 日查

由当班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负责。每天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本班组的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处“三违”事件和其它违规行为;检查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日查中,告主管并随时填写《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安全检查记录表》,当周报送本部门和综合部安全,若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仍将该表签字报送本部门和安委会备案。

4.5 月查

4.5.1 由部门(厂)经理、车间主任、有关技术人员、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月对本部门管辖的车间,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控制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填写《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安全检查记录表》,当月报送给综合部安全。

4.5.2 综合部代表安委会,每月对全厂区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安全隐患检查,包括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和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在下季度每一周经理例会上,通报安全综合管理情况,综合部将上月安全检查情况和领导的安全要求,形成安委会会议记录,同时发布《通报》。

4.5.3 综合部将检查发现未整改完的安全隐患,汇总部门月检情况,填写【2010()年()月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安全检查表】,同时将此邮件张贴、发送各部门、车间、安保跟踪、复查各部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形成相关记录。

第13篇 某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一 、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10号、25号上午由公司安检科组织公司领导、生产、技术、机电、保卫、各采掘队负责人及其有关部门对井上(火药库、变电所、绞车房、井口、锅炉房、粉厂、职工宿舍)、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巷、采空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问题要由安检科指定专人记录,下午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对上午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时、定人加以处理,由安检科负责处理落实情况,没有处理的问题要讲出原因,对无故者追究其部门负责人责任,并予以处罚。

2、公司安检科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检查员,三八工作制,检查员应对本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对本班开采的工作面及使用的运输巷进行巡视,检查顶板是否有安全隐患;

2)对工人生产进行安全管理,检查是否有三违现象;

3)对所有的安全设施进行巡视,并检查工人是否正确使用;

4)对火工用品的使用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

5)对一般隐患及时组织工人处理,对较大隐患及时停产,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公司有关人员;

6)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不听从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7)对本班安全工作做好记录,存在问题及时向下一班安检员交待,有大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区(队)安全检查制度

1、采掘队、运搬队安全副队长每周五应组织本队各组组长及安检员对本队工作范围内工作面、运输巷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提升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星期五下午为安全活动日,组织全队职工进行安全学习,结合上午检查的问题,对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要求每件事情追究到人,处理情况要有反馈。

2、机电队每月6号、16号、26号对立井提升设备进行停产检修维护。修理工、电工每天应对井上、井下各种安全设施保护装备运转情况进行巡查。对主提升机及主提升机绳、稳绳、罐笼按如下规定进行检查:

①严格按每班一检的制度对绞车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查。

②天轮要半月一检,重点检查轴瓦。

③钢丝绳的检查,主绳一日一目测,一星期一实测,稳绳一周一目测,一月一实测。

④每日利用吃饭时间对过卷进度深度指示器两处进行检查,紧急制动一日一试验,松绳报警、闸瓦磨损半月一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⑤罐笼:主要是连接丝杠保护链和各焊接部位进行检查,每班一检。

⑥以上各项检查均要求有检查记录,并有承检人签字,承检人应仔细、认真的检查,不得马马虎虎应付了事。

3、粉厂要求对锅炉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每班前、班中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正常,安全阀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每班进行一次试验,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正,压力容器每年由技术监督管理局进行一次年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采掘队各班组长接班后及放炮后应对本班工作面和运输巷道顶、帮进行检查,是否有浮碴,是否有片帮冒顶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班后要试验信号是否完好,提升绞车车闸是否灵敏,一坡三挡是否完好,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放炮时要清点人数,工人是否撤到安全地带,班中工人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对于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对违章现象予以制止,发现异常情况,如顶板来压、工作面出水等马上组织人员撤出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2、机电绞车工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对绞车防过卷保护等紧急制动保护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三次试验

3、锅炉工接班后应检查烟道、炉膛内是否有异物,是否有漏水、漏气现象,水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三块压力表是否正常并一致,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对安全阀排气一次,检查排气压力是否在额定值内。

第14篇 某某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所属处、室、车间的安全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厂每季一次,处室每月组织一次,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班组进行日检。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企业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全厂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厂,厂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厂长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第15篇 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室、车间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3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2、职责

2.1主要部门职责

2.1.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巡查和相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2.1.2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各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1.3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2检查人员职责

2.2.1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都必须由相应领导带队,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2.2检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表的内容如实记录,应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2.3检查人员应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检查技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3、检查内容

公司、车间应分别制定出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司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4、检查方式

4.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专业(专项)等安全生产检查;

4.2检修修项目指挥部和基建技改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督查;并对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和检查。

5、检查频次

5.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普查,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区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5.3专业(专项)检查、自我评价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车间每月、工段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内进行。

5.5公司安全环保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安全员每个工作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6、检查记录

6.1公司、部门、车间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形成正式的纸质检查记录,或者在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本进行记录;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电子版)进行记录;

6.2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签名、具体内容(作业现场、机电设备或文件记录的名称等)和相应的检查结果;

6.3检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出现有检查内容而未填写检查结果的现象;

6.4各类检查记录要有专人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保管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每周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本专业(专项)检查记录,车间安全员负责保管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7、隐患(问题)反馈

7.1对现场违章作业的问题,应指出违章的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作业内容和具体违章行为;

7.2对设备、环境、物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指明隐患(问题)具体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应有具体数据作为依据;

7.3对违章、违规问题的判定,应有明确的法规、文件、制度或规程、标准做为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

7.4公司各类检查情况通报中对隐患(问题)的描述要准确、清晰、具体。

7.5组织检查单位,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者整改单位;对于外单位在公司检修、施工等作业中存在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属地单位。

8隐患整改

8.1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每次检查情况通报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2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当月检查结束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3各单位在销案时,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二表中;对正在或计划整改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三表中;

8.4对所有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任(整改)单位应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一时不具备条件,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制定整改计划。一旦完成整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5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督促隐患(问题)整改,直至隐患(问题)消除;跟踪验证工作应留有相应记录。车间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台帐;

8.6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专项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8.7隐患(问题)整改台帐分公司、车间二级管理,公司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必须实行闭环。

9、附则

9.1各类安全检查涉及到责任(整改)单位,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问题;或隐患(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与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挂钩,并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

9.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第16篇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转,特制定每周组织一次自查隐患整改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织人员检查每个车间岗位电器机械设备是否陈旧、老化,剧毒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及酒精储存区设施是否有隐患出现,如果有隐患事故,应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科负责传送到各部门领导,对查出隐患情况立即整改,并吧整改通知记录完成后签名放到安全科备案。

如果对一些机械设备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写出整改方案、整改时间,请示总经理批示,对一些设备无法修理实、使用价值的,可作报废处理,提出报废申请,由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报废后必须立即更新,已报废设备必须及时移出车间处理,并在注明报废,申表单必须存档。

第17篇 纺织公司安全用电检查及电气线路巡查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电气线路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造成的触电或电气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检查巡查制度及考核办法。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及个人.

2总则

2.1各个部门要积极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保证电力供应及维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巡查。

2.2电气线路检查应包括:

1)用电是否违章。

2)员工有无违章操作,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使用。

3)电气线路有无损坏。

3职责

3.1 生设部是安全用电主管部门,负责电气统一管理,建立电气检查、巡查管理记录。

3.2各单位设备负责人负责电气线路的检查、巡查,并做详细记录,向生设部汇报。

4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1上岗资格

4.1.1所有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和查体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

电气工作。

4.1.2上岗前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精力充沛,不准喝酒和带病上岗。

4.2工作时操作人员在未经验明线路确实无电时,应一律视为有电;维修、检查、拆除有关设备及线路时,必须到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挂警示牌。

4.3禁止带电操作,如低压需要带电操作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并有可靠的

措施,符合安全距离,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压严禁带电操作,

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倒闸操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

一人操作。

4.4安装临时线,应按规范实施,不得随意敷衍,在厂区使用喷灯或明火作业,应到安全办公室办理明火作业单。

4.5安装调试电气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和图纸及有关规定的

要求进行工作。

4.6登高操作时,应检查自己的工具,穿戴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安全用具是

否齐全、可靠。登杆操作时,地面必须有人监护,杆下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

禁两人同登一个梯子,梯子下方必须有人扶持。

4.7在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及倒闸操作。

4.8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允许随意加长电源线,电动

工具的外壳应具有可靠的接地。

4.9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工具、仪器是否齐全,查明操作人员是否

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然后拆除接地线及警示牌,清理好工作现场退回工作票,

方可送电。

5电气线路检查、巡查

5.1部门电气保全工对本部门的电气线路在每日进行全面与或巡查检查,并填写详细记录。

5.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气线路一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上报生设部。

6考核

6.1企管办每月对各单位汇报检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凡是发现谎报,误报对生产及员工安全构成威胁,要对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

6.2企管办的检查结果将纳入本部门年终评审。

第18篇 汽车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周期、隐患的分类与整改、隐患的建档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开展安全检查。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公司级的安全大检查、安委会检查、集团检查、政府检查等;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4 内容

4.1 安全检查形式

4.1.1 政府部门对公司的检查

4.1.2 评价性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以评价公司安全状况、等级。

4.1.3专业性检查

4.1.3.1特种设备检查,如对各厂(部)基础管理检查、锅炉、桥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

4.1.3.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检查;

4.1.3.3事故检查等。

4.1.4省、市安排的大检查。

4.1.5 企业内部安全检查。

4.1.5.1评价性安全检查中的自评及“安全采样”等。

4.1.5.2定期检查。

4.1.5.3公司安全大检查,每季一次。

4.1.5.4公司对工厂的定期检查(包括在公司内租赁场地、生产经营的外协单位),每月两次。

4.1.5.5工厂自查,每周一次。

4.1.5.6班组安全检查,每日一次。

4.1.5.7专业检查

内容同4.1.3,只是检查更系统、更详细一些。每月一次。

4.1.5.8 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4.1.5.9 台风前的安全检查。

4.2 安全检查的内容

4.2.1 公司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4.2.1.1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安委会组织,参加部门和人员有:安委会有关成员及生产部门、设备动力部门、党、团、工会、保卫科、工程指挥部负责人。

4.2.1.2检查对象

a.公司有关领导;

b.人事、教育、生产、财务等部门领导;

c.抽查现场。

4.2.1.3检查主要内容

a.有关领导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b.贯彻上级安全指示情况;

c.生产、经营、承包内容中是否考虑了安全;

d.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情况;

e.安全管理。

4.2.2 公司对工厂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4.2.2.1公司对工厂的定期检查由安环办负责组织,参加部门有设备主管、电气主管、保卫科(消防)及各分厂(部)安管人员。

4.2.2.2检查对象为各工厂。

4.2.2.3检查内容

a.开展安全工作概况;

b.现场管理;

c.现场违章现象及不安全状态(隐患)抽查;

d.检查工厂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e.事故统计资料。

4.2.3 工厂自查

4.2.3.1工厂自查由工厂生产科长或主管安全的副科长组织,参加成员有工段长、班组长。

4.2.3.2检查对象为本工厂。

4.2.3.3检查内容同3.2.3

4.2.4 班组自查

4.2.4.1班组自查每日进行一次,由班长组织进行。

4.2.4.2班组自查内容

a.设备、工装安全情况;

b.工人穿戴防护用品情况;

c.通道是否畅通,消防与卫生情况;

d.防护装置情况。

e.员工作业时是否违章操作。

f.作业现场有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4.3 隐患的分类与整改

4.3.1 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隐患)由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登记、分类。

4.3.2 隐患的分类

4.3.2.1 i级隐患 整改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隐患。

ii级隐患 整改资金为10-50万元的隐患。

iii级隐患 整改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隐患。

4.3.3 隐患的整改

隐患的整改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门列入生产项目限期完成。

4.3.4 考核

公司安委会、考核部门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依据《安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6使用表格

6.1 一般安全检查记录

6.2 专业安全检查记录

6.3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登记表

7 附件或附录

第19篇 某公司安全联合检查制度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效能,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一)联合检查工作的重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性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二)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前应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确定检查的时间、范围、方式、重点和内容,划分联合检查组,确定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工作总结、信息等。

(三)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各检查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组检查方案(并在正式检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路线,组织落实检查人员和车辆。

(四)专项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由该监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工作由该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联合检查及专项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工作总结、检查工作中各监管部门开具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和信息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第20篇 宣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室、车间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3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2、职责

2.1主要部门职责

2.1.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巡查和相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2.1.2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各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1.3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2检查人员职责

2.2.1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都必须由相应领导带队,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2.2检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表的内容如实记录,应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2.3检查人员应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检查技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3、检查内容

公司、车间应分别制定出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司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4、检查方式

4.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专业(专项)等安全生产检查;

4.2检修修项目指挥部和基建技改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督查;并对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和检查。

5、检查频次

5.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普查,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区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5.3专业(专项)检查、自我评价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车间每月、工段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内进行。

5.5公司安全环保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安全员每个工作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6、检查记录

6.1公司、部门、车间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形成正式的纸质检查记录,或者在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本进行记录;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电子版)进行记录;

6.2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签名、具体内容(作业现场、机电设备或文件记录的名称等)和相应的检查结果;

6.3检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出现有检查内容而未填写检查结果的现象;

6.4各类检查记录要有专人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保管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每周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本专业(专项)检查记录,车间安全员负责保管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7、隐患(问题)反馈

7.1对现场违章作业的问题,应指出违章的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作业内容和具体违章行为;

7.2对设备、环境、物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指明隐患(问题)具体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应有具体数据作为依据;

7.3对违章、违规问题的判定,应有明确的法规、文件、制度或规程、标准做为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

7.4公司各类检查情况通报中对隐患(问题)的描述要准确、清晰、具体。

7.5组织检查单位,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者整改单位;对于外单位在公司检修、施工等作业中存在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属地单位。

8隐患整改

8.1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每次检查情况通报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2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当月检查结束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3各单位在销案时,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二表中;对正在或计划整改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三表中;

8.4对所有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任(整改)单位应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一时不具备条件,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制定整改计划。一旦完成整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5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督促隐患(问题)整改,直至隐患(问题)消除;跟踪验证工作应留有相应记录。车间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台帐;

8.6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专项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8.7隐患(问题)整改台帐分公司、车间二级管理,公司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必须实行闭环。

9、附则

9.1各类安全检查涉及到责任(整改)单位,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问题;或隐患(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与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挂钩,并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

9.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2(20篇范文)

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二)一、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二、范围本制度涵盖本企业所有的安全检查。三、安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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